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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时间:2026-02-05 01:07:24 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整治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7篇,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 篇1

  针对**区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问题日趋严重,给市区道路交通、营运秩序和中心市区的市容市貌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各职能部门也进行日常管理,但力度不够,为加强对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的打击力度,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拟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巡警支队、市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区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进行一次联合整治,集中兵力,重拳出击,务求见大效,以确保中心市区交通畅顺、市容整洁优美、营运正常有序。现制定如下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方法、时间和人员安排

  这次整治采用专责小组和各参加单位联合大行动的办法。整治时间:从7月下旬至8月上旬,持续半个月时间,专责整治小组拟集中安排两个白天、两个晚上的整治行动;各单位联合大行动整治拟一个白天和一个夜间。专责小组人员安排:市执法局和**区执法局10人、市交警支队和巡警支队各10人、市交通局和**区交通局15人,**区公安分局6人,具体分2个整治小组。执勤车辆安排:市执法局和**区执法局汽车1台、摩托车5台;市交警支队和巡警支队汽车各2台;市交通局和**区交通局汽车2台、摩托车5台,并负责拖车。

  二、整治的执法依据和重点

  这次联合整治的执法主要以《佛山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中华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为依据。

  重点是对在中心城区几大主要出入口、过境路、火车站、汽车站、各大宾馆和医院、娱乐场所、主要街道的繁华路段等上路营运的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为重点打击对象。

  三、整治的组织与执法分工

  整治行动由市城管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市、区交通局是整治行动的.执法主体并具体负责实施,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市交警、巡警支队、**区公安分局全力配合;市公安交警、巡警和**区公安分局负责现场人力三轮车的查扣,并对抗法者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执法安全和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要大力协助现场对人力三轮车的查扣工作。

  这次联合执法要改变以往以教育为主处罚不重,整治过后效果不明显的被动局面,对查扣的非法营运人力三轮车一律作拖车处理,整治后集中销毁,由市城管办负责监督。

  四、整治的具体安排

  专责小组具体整治安排是:7月30日(星期五)、8月5日(星期四)为白天联合执法,集中时间是上午10:00,地点市交通局交管总站;8月2日(星期一)、8月10日(星期二)为晚上联合执法,集中时间是晚上8:00,在市交通局交管总站,进行分工布置,统一行动。执法人员工作餐和夜餐开支由城管委和市、区两级交通局协商解决。

  各单位联合整治行动时间是:7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时至下午4时;8月2日(星期一)晚上8时至12时,整治的任务分工和具体路段由各单位布置,联合整治行动所查扣的非法营运人力三轮车分别集中到下列5个临时处理点。具体是:高基街路口、莲花广场福禄路口、祖庙汽车站路口、佛山宾馆与建行路口和季华货仓丁字型路口(或通知**区交通局派拖车到查扣现场),统一拖至**区交通局保管场集中销毁。

  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认真做好动员,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别是两次联合行动,要动员所有人员,积极参与,以打击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上路行驶和非法营运为重点,发现一辆查扣一辆,绝不手软和宽容,力争几网打尽2、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行政。专项整治人力三轮车是各部门不可推卸的共同责任,在物力和人力上要相互支持,在组织行动上要协调一致,在行动上要互相配合。

  3、各部门要指派熟悉业务、政策水平较高、事业心强的同志参加专责小组执法,人员要相对稳定,各单位要指派负责人,对联合整治行动加强领导和指导工作。

  4、各部门对这次联合整治的情况要及时做登记汇总工作,以便为今后整治提供依据。

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使用,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有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公车管理使用,实现公车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务用车安全无事故。

  二、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1、整治的范围: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2、整治的内容:

  (1)不准公车私用。禁止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度假休闲、学习驾驶、接送子女、亲属等非公务活动。

  (2)不准警车他用。禁止司法行政机关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警的同学、朋友、战友、老乡借用。

  (3)不准违规驾驶。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驶;不准有超速、闯红灯、逆行或在非机动车辆道路行驶等违规驾驶的行为;严格执行警灯、警报器使用规定,非执行公务不得随意使用警灯、警报器。

  (4)不准乱停乱放。严禁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严格遵守文明城市创建的规定,在市区内不得将公车停放在禁止停放的'区域。

  (5)不准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全系统公务用车应当由专职驾驶员驾驶。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30日以前)

  组织全体人员(包括聘用驾驶员)学习省厅制定的《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暂行办法》,学习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强化教育,提高规范公车管理使用的自觉性。

  2、全面自查阶段(10月31日至11月20日)

  对照集中整治的内容,找准自身的不足和公车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3、集中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5日)

  针对全系统公车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迅速集中整顿,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落实。

  4、建章立制阶段(11月26至11月30日)

  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车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权责,落实公车管理使用责任制。

  四、具体要求

  1、组织领导。局成立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落实责任。各基层司法所主要负责人对本所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工作负总责。对在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中态度不端正、不配合、不纠正以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经查出将依纪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拒不纠正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从重处理。

  3、强化督查。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个别抽查、重点督察等,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整治方案 篇3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时间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均衡中心、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防范。一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二要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三要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四要加强关爱保护。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2.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

  3.监督指导。各均衡中心要加强对片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县教委、县教育督导室报告。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一)学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二)片区普查。9月11日至9月23日,片区均衡中心对辖区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县级复查。20xx年10月10日前,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学校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复查。

  (四)市级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20xx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安稳科。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建立领导机构,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工作督查。各均衡中心、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自查和普查,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整治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全县商贸系统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取得更大成效,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文明委统一安排,结合《20xx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要求和商贸企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工作目标是:针对行业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等突出问题,坚持道德教育与依法解决问题相结合、职工自我教育与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相结合、阶段性教育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整改,促进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

  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基本原则是:重在建设、正面引导,把道德教育贯穿全过程,着力激发道德自觉;找准突出问题,坚持多措并举,集中进行整治;充分依靠群众,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法规制度,持之以恒抓出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诚信道德建设。按照“要有固定的场所、有经常化的活动、有规范的流程、有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即“四个有”标准,在百人以上窗口服务单位开办诚信道德讲堂,组织从业人员走进讲堂,接受诚信教育,升华道德境界,引导他们自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一个讲良心的人,用诚实劳动立身兴业。继续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艰苦奋斗、勇于奉献”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职业责任、职业理想、职业纪律教育。从5月开始,每所讲堂要按照“唱歌曲、学模范(讲故事)、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等五个基本环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并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建立完整的活动图文资料和电子档案。

  (二)开展规范优质服务。始终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教育治理活动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以“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竞赛和“优质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动实现“三优”、“三有”,即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有意见箱(意见簿)、有监督举报电话、有便民服务项目。同时,通过建立内部自查、互查以及专项督查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督查制度,找问题、深剖析,抓整改、促提高。

  (三)推动文明信用服务。围绕“讲诚信、树形象”这一主线,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建立应急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着力构建“公开承诺、诚信服务”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人大、政协、劳模以及市民代表深入企业进行巡查暗访,面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热线和公众邮箱,通过开展职工座谈会、道德评议会、群众满意度测评以及行风热线、政务微博等多种方式,广泛搜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和努力方向,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着力打造“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

  (四)推动职工志愿服务。健全完善职工志愿者服务体系,组织志愿者培训,深入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困难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农民工、困难冢庭、空巢老人、贫困儿童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将志愿服务要求纳入职业规范之中,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展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通过举办广场宣传、征文演讲比赛、事迹报告会、爱国歌曲大家唱以及张贴标语、宣传画、宣传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创建标语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教育治理活动的进展情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不断增强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战略任务,是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必查项目。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去年以来开展活动的有益经验,创新举措,深化推进,确保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一要明确责任分工。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问题矛盾多,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合力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各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和任务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于6月13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把握工作进度,抓好任务落实。

  二要加强考核督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了解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印简报,通报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并组织专项督查指导,实时掌握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要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方案的起草以及活动图文资料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随时将活动信息上传本单位网站、市主要新闻媒体。

整治方案 篇5

  一、工作任务

  (一)在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问题;

  (三)在教育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方法步骤

  (一)全面自查。对征求的群众意见中涉及有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漠视群众诉求,推诿扯皮等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根据自查和抽查反馈的情况,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分析症结,剖析根源,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整措施,明确整改期限,集中进行整改。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的事件,追究直接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重点抽查。乡纪委将组成检查组,对本单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要认真谋利、周密安排、把握进程,积极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二)细化落实任务。结合本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做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实。

  (三)强化督查,注重实效。乡纪委对各村、乡直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对敷衍塞责、组织不力的,要及时纠正;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工作有效推进、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

  (四)源头治理,标本兼治。要注重从制度上查找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发生的原因,切实把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有机结合起来,以制约和监督基层权力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要继续深入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惩处和问责力度,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整治方案 篇6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根据洪江市教育局、洪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江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营造安全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公安、教育、街道管理、工商、卫生、文化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达师生平安、秩序井然,有力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蒋益楠为组长,法制副校长杨运良、副校长易克颖为副组长,其他行政领导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小组具体负责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及工作实施;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按照有关要求,明确校长为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为各班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为该节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与家长和学生签订交通安全骑车协议书,并加大督查力度;学校的食堂要严把食品入货渠道,与供货商签定食品卫生安全协议。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有章可循

  结合学校实际和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四)、根据实际,明确重点

  根据洪江市教育局、洪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江城区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确定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

  1、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

  2、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

  3、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内容的能力;

  4、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如:多媒体教室、档案室、微机室、语音室、实验室、图书馆、寝室等)要做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防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5、加强对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工作;

  6、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7、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建宽松、民主、和谐的心理环境;

  8、做好贫困学生的帮困结对助学,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整治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创建平安校园是当前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因此,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团会,以讲座、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的法律常识及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性,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法制安全意识。

  (六)、加强教育,提高能力

  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注意防电、防水、防火、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七)、不拘形式,开展活动

  为促使全校师生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创建工作,学校拟在全校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开展“安全与卫生知识”专题讲座;

  2、开展“安全在我身边”征文竞赛;

  3.组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

  4、环境专项整治与优秀班集体评比活动紧密结合,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展开。

  5、组织师生义务劳动,打扫街上卫生,创造清洁卫生的校园周边环境。

  (八)、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九)校园进出,严格把关

  门卫、保卫严把校园进出关,对来访的家长、教职工亲属、来宾和办事人员严格准入制度,严格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的人员,由门卫通知相关人员到门口来接,并进行登记签名,谁签字谁负责。

  (十)、协调关系,加强治理

  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周边街道、社区和政府的关系,争取他们多方面的支持;联合派出所、工商、防疫、综合执法队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的小摊、小贩,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三、高考前的联合整治行动

  1、学校积极配合安江城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对学校周边游戏室、桌球室、牌馆进行整治和取缔。

  2、学校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城管对校门口“快快游”和校门口车辆停放进行整治。

  3、学校积极配合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的商店、饮食店和摊担进行检查和整治。

  总之,我们将举全校师生之力,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而不懈努力。

整治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努力将整顿规范与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深入查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小诊所、小药店等食品药品“四小”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四小”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大风乡食品药品“四小”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副乡长XX担任组长,乡食安办、市场监管所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乡食安办,饶丽梅同志为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乡食安办组织市场监管所负责开展好本辖区职能范围内的专项行动工作,各村主任为专项整治工作信息联络员,确保专项行动信息的及时报送和相关工作联系。

  三、整治任务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重点整治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从事传统食品生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集中实施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底子。规范生产加工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逐步达到“制度基本健全,设施基本齐全,操作基本规范,管理基本到位”的要求,全面提升小作坊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小食品经营店。

  重点整治营业面积150平方米以下的小超市、小食杂店、小便利店以及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等单位。全面落实小食品经营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经营的小食品经营店、帮扶整改一批食品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支持鼓励一批小餐饮发展加盟连锁品牌经营,确保实现持证亮证经营率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栓合格持证上岗率100%、消费者投诉处置率100%的目标。

  (三)小诊所。

  重点整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定为“诊所”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站(室)、村卫生站(室)。针对辖区内小诊所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

  (四)小药店。

  重点整治经营面积在40平方米(不含40平方)以下的药品零售企业。针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

  四、整治内容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一是开展清查建档。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清理、排查,登记小作坊的基本信息(包括:小作坊的名称、开办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生产的`食品品种明细、主要原料的来源、添加物的使用情况、生产的地址、销售的地点等),摸清底数和状况,按照“一作坊一档案”的原则,逐步建立小作坊监管的电子和文书档案。二是实施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卫生条件、食品原料使用、添加物质使用、各项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并纳入小作坊信用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下达相关文书,责令限期改正,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三是督促提交承诺。要结合摸排检查工作,告知小作坊相关法规政策和监管要求,督促签订提交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其生产加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四是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一律实行备案制,待条件成熟,在企业自愿申请、监管部门至下而上层层把关审核审查的基础上适时展开生产许可。五是严查违法行为。要重点查处“五类”违法行为,即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使用超过保质期或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加工的行为、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标签标识不规范的行为。

  (二)小食品经营店。

  一是加强小超市、小食杂店、小便利店整治。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关。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索票自律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食品质量合格。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加强对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检查,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小型餐馆、小吃店整治。针对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场所内外环境是否符合要求、餐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加工制作食品是否生熟分开和煮熟烧透、原料辅料进货渠道是否规范等。重点清理和打击无证经营、餐饮具不消毒、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原辅料行为。严查小餐饮店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差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三是推进食品经营许可“两证合一”,开展食品经营主体大清查。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两证合一”,全面开展食品经营主体情况大清查,掌握辖区食品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强化监督抽检,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消费量大、风险度高,投诉较集中的“五角、一元食品”、麻辣食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粮油及其制品、饮料等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查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及原料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五是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经营者与职能部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责任义务,引导食品经营者守法自律,诚信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六是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食品安全过程监管。加强小食品经营过程规范和管理,以规范促自律。

  (三)小诊所。

  药品方面:重点整治小诊所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药品储存养护不符合要求、超诊疗范围使用药品、违法销售使用假冒伪劣药品等问题。督促其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一是整治药品购进渠道不合法行为。二是整治药械购进验收不规范行为。三是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四是整治未经批准配制销售制剂的行为。五是整治药品不符合储存条件而储药以及养护管理不到位的行为。

  (四)小药店。

  药品方面: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资质是否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是否按要求管理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坚持索证索票制度,票账货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药学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岗,是否按要求销售处方药,购销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五、工作部署

  全乡食品药品“四小”整治专项工作分三个阶段部署开展。

  (一)调查摸底和全面动员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要广泛宣传1233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电话,调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和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要结合整治任务,开展辖区内“四小”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调查,逐一登记建档,基本掌握底数和实际情况,为下阶段全面建立电子档案打下坚实基础。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

  在前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督促“四小”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监管工作中掌握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问题集中进行规范和清理,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

  (三)督查验收和全面总结阶段(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31日)

  各部门各行政村要不折不扣按照整治行动方案全力抓好工作的落实落地。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经验或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四小”整治的工作制度或办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把“四小”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任务,细分工作责任,迅速行动,切实将食品药品“四小”整治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要针对食品药品“四小”监管特点,采取重点巡查、突击抽查、全覆盖检查等方式,力求做到整治对象全覆盖、整治动作全到位、整治任务全落实、群众举报全核处,着力破解监管难点,进一步完善辖区内食品药品“四小”监管措施,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按照全乡的统一部署,做好“四小”整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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