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汇编[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施方案汇编[5篇]](/pic/00/cab5caa9b7bdb0b811_5f06f68e83611.jpg)
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扩大基地规模,做大做强薯类加工产业,培育地方优势产品品牌,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以甘薯为主的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产量达到6000万斤,产值达到3000万元,种植户收入达到2400万元。加工转化400万斤,生产粉条、粉丝100万斤,增加值达到200万元,利润达到100万元。
三、产业布局
薯类种植以青龙山镇为重点,辐射带动沙日浩来镇、新镇等地薯类产业的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里成立薯类产业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推进工作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搞好产前、产中、产后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各重点苏木镇要把薯类产业作为一项重要产业,成立领导组织或产业协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靠行政、政策和技术手段统筹推进,形成薯类产业开发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产业化项目,扶持薯类加工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协调支农资金和贷款向产业基地倾斜,推动龙头企业和基地同步发展,促进全旗薯类产业上规模、上档次。
(三)搞好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开展好薯类生产产前、产中、产后以及加工环节的技术服务,通过技术咨询、科技培训、新品种试验示范等技术服务,提高产品质量。
(四)培育龙头企业。以青龙山镇为核心,规划建设甘薯加工小区,整合民间生产资源,组建龙头企业,推行“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提升“青龙山粉条”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改善生产加工工艺,提高产品品质。依托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进行招商引资,吸引外地客商参与薯类产业的发展,尽快做大做强。
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20xx年春运时间从1月25日起至3月5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群众出行安全,民工有序流动,重点物资、节日供应物资运输畅通,保障全县人民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客为主,兼顾货运,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则,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公路、农机、运管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压事故、保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安全、良好的交通环境,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通过采取超常手段强化源头管理、路面巡逻监控和定点执勤、严管、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春运期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杜绝群死群伤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二是不发生因管理不力而造成的严重交通堵塞,特别是209和321国道线;三是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涉路群体性治安事件;四是公安交警队伍无“三乱”和突出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机制
我县处于三省交界,春节期间客流量大,流时集中,春运组织工作任务非常艰巨。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县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春运综合协调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相应的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本部门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春运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和顺利进行。
四、实施步骤
20xx年春运工作分三步组织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24日为准备动员阶段。第二阶段:20xx年1月25——3月5日为组织实施阶段。第三阶段:20xx年3月6日——3月10日为总结评比阶段。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把好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关。县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海事、农机等部门在1月25日前务必对参加春运的各类运输交通工具(设施)、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措施、驾驶员资格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运输工具和设施安全投入使用。春运中,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设备日常维修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车船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其他临时参加春运的车辆如旅游客车、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于运送单位内部人员或民工的客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二)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为切实抓好20xx年春运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春运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县政府同各乡镇及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与村签订责任状,明确管理责任。同时要认真落实交警大队领导包乡、包片、包线,执勤交警包点、包路段的负责制。一是要落实好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责任。所有纳入户籍化管理的车辆联系单位或民警每周要与所联系车辆的车主、驾驶人、售票员联系一次,提出工作要求,检查落实情况,并与客运企业车主、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路面交警在路检路查中,对辖区客运车辆实行动态监控,将检查客运车辆的详细记录存档。二是要落实好客运站场监管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要在春运前与客运企业法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督促各客运经营单位与驾驶人签订春运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客运站场安全检查员对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日检,不合格的车辆不排要在春运开始前联合安监、交通、运管等部门对所有的客运站场开展一次安全检查,规划方案《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对发现客运站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公安机关春运办汇报。三是加强对广大驾驶员、乘务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其自觉做到不超时、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四是县公安交警、运管、农机等有关部门要坚持禁止非法改装车、拼装车、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其他车辆参加营运。六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源头管理和路面监控不到位,因失职、渎职导致生产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一是公安机关要制定勤务工作方案,把主要警力部署到路面,确保辖区路段,尤其是重点路段安全畅通。二是县设立的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临时春运执勤点,要对过往客运车辆进行逐车登记检查。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要实行全天24小时勤务制度,以防范和杜绝违法车辆出入境,防止部分客运业主节前包车超载现象。三是运输企业要做好车站、码头违禁物品的检查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出行。四是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凡客运车辆严重超载和非客运车辆载客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四是要严格落实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原则,严禁只罚款不纠违行为。
(四)抓好县、乡、村公路和等外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在全区开展整治农用运输车辆非法载客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xx]354号)要求,建立和落实县、乡(镇)和村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包驾驶员的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监管责任制,加强对农用运输车辆违法载客和客车超载的监管力度。一是组织公安、安监、交通、农机部门和乡镇政府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深入农村,加大对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的巡逻和防守力度,取缔无牌无证车辆,严厉打击非客运车辆载客行为,避免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二是要加强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夜间(晚22时至早6时)安全通行条件的公路必须设立禁行时段标志,交通运管、安监部门对各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理,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要坚决停止营运,并调整或取消客运班线。三是要加大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路段治理管控力度,尤其是对尚未治理到位的危险路段,要加强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措施;对正在施工的路段要督促公路部门缩短工期,力争在春运前完工;不能完工的.,当地政府要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恢复道路通行能力,或修建可供车辆双向通行的便道。四是加强对公路沿线群众集市贸易、聚会活动的管理,取缔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客行为,避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五)加大对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的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的管控整治力度。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中尚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大,不整改将会严重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的路段,公安、公路管理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治理措施和管理意见,尽快解决。必要时,可以对这些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以确保安全。
(六)强化治安管理,创造良好环境。县政府要组织公安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交通沿线和车站、码头和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要集中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和重点部位进行综合治理,严防恐怖主义分子、分裂主义分子和极端主义分子的各种破坏行为,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各种犯罪活动。规范客运市场,整顿运输秩序,打击拉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公安机关、乡镇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五进”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一是交警部门在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和车队联组,组织驾驶人上一堂春运交通安全教育课。二是要主动与有关新闻单位联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和各项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是要制作春运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发放到广大车主、驾驶人和各客运经营单位、各站场。要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出动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客运交通参与者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农民朋友不乘坐违规车辆。四是要利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在主要路口、路段以及客运车辆、警车上悬挂或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五是各春运安全检查服务站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版报,使之成为交通安全的宣传点、工作点。六是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影响春运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情况。对春运工作中涌现的维护春运交通安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表彰奖励,在社会上形成遵章守法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对广大群众和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用深入浅出的方式、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和警示广大群众、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不搭乘超载、有故障或违规的车辆。
(八)切实做好疾病流行的防控工作。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疾病的易发季节,春运期间人员流量大,密度高,易于疾病传播,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疾病流行防控工作。要努力克服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所带来的各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车站、码头和运输工具的日常清洁卫生、消毒和通风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有效预防和控制非典型性肺炎、人禽流感等各类呼吸道传染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九)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传递。春运期间,各地要明确责任领导和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传递、上报工作,发生严重交通阻塞或重、特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情况的要及时向县春运办报告。
实施方案 篇3
为适应公司产品结构优化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好经济的杠杆作用,调动全车间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车间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再求新发展。根据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内部经济责任制分配实施方案。
一、分配原则:
分配制度的完善和改革,关系到全车间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依法贯彻多劳多得,以尊重职工的创造性、积极性、发挥好主人翁的精神为出发点,根据每个人的德、能、勤、绩来综合评定考核,以安全、优质、高产、低耗、文明有序为准则,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充分运用经济分配的积极效应,最大限度地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调动好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把车间各项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二、实施范围:
车间在册正式职工,且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所核定的享受奖金分配者。
三、考核内容:
由公司核定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和奖金投放基数以及其他有关奖励基金。
四、考核办法:
(一)技能工资
1.定额人员月度考核基本工时为206小时,当完成工时小于月度基本工时按下降比例扣减,当扣减后工资加各项政策性补贴小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无定额人员及管理人员当月累计五次(含五次)未完成临时交办任务者则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二)岗位工资、工龄工资:
1.定额人员月度考核工时为250小时,当完成工时小于250小时则按5元/小时扣减。
2.无定额人员及管理人员当月累计二次(含二次)末完成临时交办任务者则按其所得额的50%给予扣罚,累计达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则给予取消。
(三)超产奖:
定额人员月度完成工时大于250小时以上者则计发超产奖,为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将采取激励机制,按台阶形式给予测算奖励。
(1)250<完成工时≤300小时,则按0。50元/小时计发;
(2)300<完成工时≤350小时,则按0。70元/小时计发;
(3)完成工时>350小时,则按1。00元/小时计发。
(四)基本奖:
1.基本奖的发放基数不作固定,必须根据公司对车间的综合考核以车间实际完成实绩所得额进行测算,在确保超产奖金额足够发放的前提下进行。
2.对未全额得到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的人员不得奖。
3.定额人员当月缺勤累计达5天(含5天)以上者不得奖。
4.无定额人员当月缺勤累计达3天(含3天)以上者不得奖。
(五)否决性指标考核:
1.因车间目标利润未完成指标或未完成公司下达的产品产量计划而被否决的,全车间不得奖。
2.发生重大工伤事故者(以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为准)不得奖。
3.发生严重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较大,而被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受处理者不得奖。
4.当季被评为不文明职工者不得奖(在季末次月扣罚)。
五、考核规定:
1.本方案与《精品车间综合管理考核规定》和《精品车间目标成本管理措施及考核办法》配套实施。
2.根据公司对车间目标利润的考核规定和工费成本的节(超)率情况,实行挂钩考核。
3.加班、加点费的发放,按每班28。00元计发,且按每班8小时扣除,同时个人可根据实际当月工时完成情况自行作调整。加点费每次按3。00元计发。
4.新进职工、实习人员,原则上从第四个月起按超产奖考核工时基数的50%测算,按台阶形式给予奖励,半年后按全额工时考核,实行超产奖和基本奖的发放。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车间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6.本方案经车间民管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实施方案 篇4
为推进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广大农民危房户居住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通过群众自筹、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扶助等措施,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使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开展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我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其自立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设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危房改造对象必须符合救助条件。对拟定的危改对象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程序进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公示、政府审批。
二、救助对象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牧区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三、建设标准、改造方式和资助标准
(一)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危改房屋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住房建设技术进步。
(二)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补助标准
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对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xx元,自治区财政每户补助3888元,市、区财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每户分别补助2916元,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组也要划拔相应资金,用于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补助。对农村特困危房户、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户要先行改造并给予补贴资金的倾斜和支持。
四、资金筹集、发放和使用管理
(一)资金筹集
1、个人自筹为主。
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提供捐助和支持。
3、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
4、整合建设、民政、农牧业、扶贫、残联、水利、发改和交通等部门的新农村建设和房屋改造建设资金,实行项目捆绑使用。
(二)发放管理
危房改造资金由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经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计划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三)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管,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危房建设需执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并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20xx年3月31日前全面启动20xx年度全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20xx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xx年度改造任务。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六、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申报,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5)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5)区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二)分散建房与修缮加固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和修缮加固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4)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三)确定对象、编制规划
1、确定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由区危改办从各乡镇调查上报的危房户中确定。
(1)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按规定填写并加盖私章或手印。
(2)评议。村委会在接到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申请后,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评议会签署意见,由村委会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再评议、再公示,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3)审查。乡镇危改办接到村委会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逐户进行审核。乡镇危改办对拟改造的危房进行数码正面全景及局部拍照,全景照片中须有户主影像并作必要的标注说明,如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困难类型等。核查中若村委会上报危房改造对象与前期调查摸底对象不符,必须由村委会说明原因,并留档备查。乡镇政府审查结果要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为加快工作进度,也可参照各乡镇农村低保工作中“一审核、两公示”的方法,将村评议和乡镇审查合并一次进行。
(4)审批。区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组织专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危房改造对象的30%。核查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统计汇总资料、影像资料及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整理归档。
危房改造对象申报、核查、审批实行主办人负责制。在申报、核查、审批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导致改造对象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办人的责任。
2、编制规划
区建设局负责制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专项规划、建房标准和图纸设计,经区危改办审查,报市危改办备案后实施。规划要贯彻危房改造基本原则,要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改造任务和前期调查结果进行改造区域、数量布局、建房用地等的统一规划,规划到村、到户。原则上在同一个乡镇范围内整村推进异地重建的危房改造房屋应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样式,要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与尊重群众生活习惯相结合,与保护传统风貌和生态环境相结合,与开发农村旅游景点相结合。危改房屋要与自然环境相和谐,体现农村独特风貌和地域特色。要积极推广采用节能暖墙、节能炕、太阳能等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型节能系统。
(四)检查验收
区危改办定期不定期对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和抽查。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后,乡镇危改办写出报告书,报区危改办,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验收合格后,接受自治区检查。
七、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认真研究,全面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和乡镇分别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民政、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国土、扶贫、残联、审计、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为:
1、区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督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指导各乡镇开展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自治区和市里配套资金,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协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审批办理。
3、区财政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自治区及市里配套资金,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监察局: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进行严肃查处,对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区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6、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协助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7、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8、区水利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水利、人畜饮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9、区国土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
10、区规划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对于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村庄,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村庄规划。
11、区扶贫办: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对贫困村中实施集中建设的未通路的村庄的通村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并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12、区农牧业局、卫生局、民委、环保局、残联等其他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列支专项经费,抽调技术力量,采取措施,对危房改造项目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监管,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渠道不变、用处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资源整体效应,形成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村级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村委会具体抓好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度。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区、乡镇、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分级负责、抓好落实。区危改办组织乡镇政府与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危房改造户分别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安全责任和竣工时限。严格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督查验收,重点把握好建材供应关、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检查验收关,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列为政府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在工作中要坚持“五严格、五不能”,即严格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不能优亲厚友,不能瞒报虚报,不能挤占挪用,不能推诿拖拉,不能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实施行政问责制,由于工作责任不到位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违纪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五)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身份证明、改造前后房屋和农户主图片、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
(六)奖惩措施。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和在组织实施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方案另定);对工作不力、引发矛盾的给予相应处罚。
实施方案 篇5
根据《中共x市委 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意见》精神,为加大实施科技自主创新工程力度,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特制定科技自主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技发展观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大力实施“工业立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战略,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以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为核心,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中心环节,以加快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环境建设为基础,大力提高我市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为全面完成x市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提供强力科技支撑。
目标任务:
到20xx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由27亿元增加到54亿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全社会科技投入:市本级科技三项费和科学事业费占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6%;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投入平均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6%,科技型企业达到3%,一般企业达到2%以上;技术贸易额由4000万元增加到8000万元;科技进步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49.6%增加到55%左右。其中:
20xx年,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达到33亿元,全社会科技投入:市本级科技三项费和科技事业费占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4%;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投入平均占销售投入的比重达到4%,科技型企业达到2%,一般性企业达到1.5%;技术贸易额达到5000万元,科技进步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1%。
20xx年,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达到40亿元,全社会科技投入:市本级科技三项费和科学事业费占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5%;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投入平均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科技型企业达到3%,一般性企业达到2%;技术贸易额达到6000万元,科技进步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3%。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大力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投入主体、组织主体和实施主体。支持企业与重点院校、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建技术开发实体,以项目或课题为纽带,对重大技术难题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对产学研结合的研究开发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在企业和高校、科研单位之间牵线搭桥,协调产学研及相关部门的关系,加快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每年举办一次高层次、多领域产学研对接会,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难题。
(二)加快构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优化和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逐步建立起“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提高我市技术经纪、技术评估、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能力。港区科技创业中心、薛店中原食品工业创业中心要加强和完善科技信息服务能力和孵化功能,城北医药化工、龙湖科技教育、x煤电循环经济、城东工业园等园区要建立与功能定位相匹配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市科技局要进一步完善郑韩科技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成果推广中心、科技信息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市科协要积极培育发展各类专业技术协会、学会、研究会;市农业部门要完善市、乡(镇)、村科技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为“三农”搞好全程技术服务,在农业创新活动中发挥特有功能。到20xx年,全市科研技贸机构达到80家,各行业技术协会、学会、研究会发展到90家。
(三)倾力于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加大园区、企业与高校院所的深度合作,构建满足园区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机构。充分发挥和利用其科技资源优势。到20xx年,在园区建成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在企业建成3个省级、8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一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家。
(四)加大民营科技园建设力度。坚持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为载体,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项目向产业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加快推进“六区”建设与发展。“六区”要围绕各自特色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项目,不断提升园区档次和规模。到20xx年,努力把港区台商投资区、薛店中原食品工业园建成省级民营科技园;x煤电循环经济园建成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龙湖科技教育园、城北医药化工园、城东工业园建成郑州市级民营科技园。“六区”实现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88亿元。
(五)竭力构建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一是科技管理部门要建立起x科技网、科普网、技术交易网;二是企业和园区要建设行业和园区网站。三是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招商网、远程教育网、农业网等行业网站,要逐步实现网上办公、信息互动、资源共享、服务发展的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努力构建数字政府。四是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促进同类企业信息共享、技术交流、资源整合、协同发展。五是科技和农业部门要建成通达农村的信息服务网络,为其提供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市场行情等实用信息服务。市建立起农村信息网络中心,乡镇建起信息站,各行政村实现信息村村通。形成快捷、畅通、实用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体系。
(六)强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一是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对领导干部、企业法人、科技人员、青少年学生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培训。二是全市各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都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把知识产权的创造、占有、运用、保护融入科技研发、生产经营、市场运作和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三是市财政要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申请资助和转化支持;四是要建立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履行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职能;五是建立发明协会。努力开创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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