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安全实施方案

时间:2026-02-25 16:07:04 方案

(优秀)安全实施方案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实施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优秀)安全实施方案5篇

安全实施方案 篇1

  一、【安全专篇】要求

  (一)设置井下压风自救系统

  (1)空压机安装在地面,能有效为井下作业点供风。

  (2)压风自救系统设在压缩空气管路上,为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缩空气。

  (3)压风自救系统设置在距离采掘工作面25-40n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叫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巷道有人作业外。长距离的掘进巷道每隔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

  (4)每个压风自救系统一般可供5-8人使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少于0.3m3/min。

  (5)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

  (二)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1、水源及管道布置

  井下消防、洒水水源取自地面静压清水池,井下排水经净化处理后,水质符合井下消防洒水用水水质标准,可作为井下消防、洒水及井下各用水设施的供水水源。

  在地面设有一座容积为500m3的井下消防洒水池及200m3的备用井下消防水池,以保证井下静压供水水量及水压需要。

  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和生产用水采用合流制,管网呈枝状布置,管道由副斜井引入井下,经减压后,送至各消防、洒水及井下各用水设施的用水点。

  在井下运输、回风大巷、采区运输、回风顺槽和掘进工作面运输、回风巷道等,均敷设有井下消防洒水管道,并每隔100m(运输巷为50m)设支管阀门,阀门后装快速管接头,作用有二,其一作消防用,其二作冲洗巷道用。

  井下消火栓及消防支管出口压力一般为0.4MPa,井下其它各用水设施出口压力大于1.0MPa的采用动压给水。

  (三)灾变逃生路线

  1、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火灾时,必须首先佩戴好自救器,位于灾害进风侧的人员,沿迎风方向组织撤离,沿最短路线,迅速撤至地面。位于灾害回风侧的人员,选择最近联络巷,进入进风侧,迎风撤离至地面。

  避灾路线:主水平5号煤采煤工作面→主水平5号煤工作面运输或轨道顺槽→主水平5号煤运输或轨道大巷→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辅助水平3号煤采煤工作面→3号煤工作面运输或轨道顺槽→3号煤运输或轨道大巷→轨道暗斜井→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主水平5号煤掘进工作面→5号煤运输或轨道大巷→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辅助水平3号煤掘进工作面→3号煤运输或轨道大巷→轨道暗斜井→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二、供水施救[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1、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40米安设一组施救站,施救站每处分出五个分子与直径10闸阀接好,保证供水施救用水。运输顺槽每隔50米设一三通及闸阀;回风顺槽每隔100米设一三通及闸阀。两顺槽每隔200米设一组施救站。采掘工作面每隔200米安装一组供水施救装置。

  2、主要机电硐室安装一组阀门。

  3、采区安全硐室安装1组。

  4、供水管道阀门高度:距巷道底板1.2—1.5m以上。

  5、供水施救管路水平、牢固。

  6、供水点前后2m范围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宜设置排水沟。

  三、压风自救[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1、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巷回风口开始,距迎头25-40米(岩巷100-xx0米)的距离设置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15台)。

  2、然后每隔50米(岩巷100米)安设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5-8台。

  3、放炮撤人地点安设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5-8台。

  4、回采工作面在回风巷距工作面上安全出口 25-40米 的`距离设置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50台)。

  5、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安装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5-8台。

  6、回采工作面进风巷距采面下安全出口 50-100米的距离设置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50台)。

  7、所有避灾线路都要铺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8、管路铺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隔3米要吊挂一次,煤巷用钢丝绳吊挂。

  9、安装地点必须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保持在0.8米以上,管道安装距地面为0.5米。

  四、凯川矿具体要求: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结合凯川煤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所有的井下压风管路、供水管路每隔50m设置一组压风、供水阀门或三通,以便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自救使用;购置专用的压风自救装置及供水施救装置,型号为ZYJ(A),每组能供8个人同时使用,在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及避灾路线所经过的大巷中进行安装,以便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自救使用。

  2、5101工作面、3201工作面回风顺槽距工作面上安全出口 25-40米 的距离设置一组;进风顺槽距采面下安全出口 50-100米的距离设置二组(每组自救装置数量16个)。以后每200米设置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8个)。

  3、5号轨道大巷、副斜井井筒每隔200米设置或机电硐室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8个)。

  3、5102工作面、3202工作面共4个掘进工作面迎头25-40米的距离设置二组,(每组自救装置数量16个)。然后每隔200米安设一组(每组自救器数量8个)。

  金晖凯川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zz年六月二十五日

安全实施方案 篇2

  为了提高广大乡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了解乡村发展现状,我院食品安全宣传队将进行深入余杭区径山镇 乡村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活动概况:

  一、活动主题: 保障食品安全,你我共同责任——财经人文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二、活动时间:20xx年7月15日——7月18日

  三、活动地点:余杭区 径山镇

  具体内容:

  一、组织领导

  宣传队共8人组成,其中外联部长牛冰洁任领队,体育部陈利康为副队长,办公室周迎任联络员。另外,由人文学院徐晓珊老师担任本次实践活动的指导老师。

  二、活动范围

  余杭区 径山镇,其中以小古城村为重点。活动地点包括:村民住所、某中小型食品生产厂、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

  三、活动内容

  1.由当地食安办安排,走访一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对话乡镇长了解其针对保障食品安全问题所设想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主要成效;了解他们在整治工作中的`经验体会,如在突出重点与带动全面、因地制宜与分类指导、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等方面。

  2.由当地团支部安排场地,现场设点宣传,演示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方法,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及药品安全调查问卷。

  3.参观当地一食品生产厂。

  4.考察当地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状况。

  5.考察当地超市、药店等食品药品安全情况。

  6.走访村民住所,以聊天的形式向村民了解当地食品安全状况及个人卫生安全意识。

  7.与村民进行联欢,食品药品知识有奖问答与文艺表演互相穿插。

  四、调查方法

  考虑到乡村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查主要以问卷调查和口头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争取最大限度地拓展受访范围,保证调查结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五、时间安排与实施步骤

  本次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开展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活动工作,落实人员安排。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xx年7月15日----7月18日)按计划全面开展实践活动,有组织有分工地进行宣讲,发放传单、调查问卷,走访居民住所、企业等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7月18日----7月30日)各成员上交心得体会,活动组对调查的文字和数据结果进行汇总,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团委。

  六、经费预算:700元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及哈密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哈密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督查管理,巩固去年非煤矿山专项政整治成果,根据《哈密地区2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哈密市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哈密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大局,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哈密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企业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确认制度,进一步提高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通过整治使非煤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伤亡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认真按照非煤矿山“六个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1.规范矿容矿貌。要有明显的企业名称标牌,在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内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并悬挂整齐。生活垃圾定点填埋。

  2.规范安全教育。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基本内容:矿长培训、持证情况;特种工培训、持证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提纲(计划);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实行一人一卡制,如实记录职工学习的时间、内容、考核成绩、生产班组安全台帐等。

  3.规范矿山开采设计。矿山企业必须具备规范性的开采设计方案。开采设计方案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4.规范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的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火工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专人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储存、使用装置、设施安全评价;办理登记手续。

  5.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建立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给职工发放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建立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卡。

  6.规范隐患治理。宽山企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对检查单位和自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主义登记,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限期整改要求和时间、整改完成程度等。

  (四)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程度,减少和控制非煤矿山基建、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安全生产风险,预防事故发生。年底基建、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率达到100%。

  三、 整治重点

  (一) 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和认证工作,坚持先进行安全评价,后进行认证

  的原则,严把关口。依法取缔无证开采的非法矿山:依法关闭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小矿山及粘土矿、砂石场;严厉查处“明停暗建、明停暗采、以建代产”矿山,对以关闭的矿井(采场)又私自恢复生产的,要坚决依法取缔。

  (二) 非煤矿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压案不报、私自处理事故的,安监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严惩。同时要建立举报机制。

  (三) 对新建、改建、扩建矿山要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予以施工建设,对不按照“三同时”设计施工的矿山,存在安全隐患坚决不予以验收,并根据《矿山安全法》予以必要的处罚。

  (四) 由于冬季停产,农民工返乡,企业春季开工后,企业要对矿山职工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必须保证每位员工熟悉掌握各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特种工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一经查出有无证上岗情况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五) 哈密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重点矿区,黄山矿区、M 1033、1044、M1053、

  M1037、金贵铁矿、金窝子矿区、大青山矿区、开山公司磁南铁矿、南戈壁

  各金矿点、阿拉塔格矿区列为重点整治矿区。

  四、 专项整治工作方法和步骤

  哈密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

  市安监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实施,哈密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孙发员(市安监局局长)兼任,成员从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安监局等部门各抽调组成。

  专项整治工作由20xx年元3月1起至11月30日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6月30日),各主要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要意义、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二)排查、治理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对市属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找出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矿山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做出停止作业,停止使用、关闭等行政处罚。

  (三)总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联手互动、重拳出击”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非煤矿山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项整治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市非煤矿山点多面广,安全基础薄弱,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因此,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从保障矿区安全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抓基础,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

  各相关部门,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

  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在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先进典型的宣传,用典型事例进行暴光,形成从讲安全、从抓安全的氛围。同时举办结合实际各类矿山安全知识培训班,加大对特种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对职工要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努力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三)落实责任,协调行动。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凡是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证照不全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规和自然资源法规明确禁止开采的矿山企业,应依法予以取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安监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调度整治情况;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加大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爆炸物品的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集中清理采矿许可证,查处无证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工商行政部门要清理非煤矿山营业执照,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环保部门要加大环保监察力度,纠正非煤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和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供电单位要停止对已关闭非煤矿山的供电,查处非煤矿山违规接电行为。

  (四)加强情况调度,建立例会制度。今年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补欠、深化和巩固工作,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统筹安排,于9月底全部结束。专项整治小组将建立季度例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任务和措施,以便于针对性的指导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严格依法办事,严处违法违纪行为。非煤矿山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整治中领导不力、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失职渎职的人员,要认真查处,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整改、阻挠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有效的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把学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安全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和对社会、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把关,杜绝一切隐患,以保证学校的正常工作正常进行。做到严密防范,不漏险情,排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全哲洙

  副组长:秋峰国、李雄烈

  成员: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全体班主任

  (二)学校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学校安全方面的各种制度和奖惩措施等。

  2、根据上级要求,协调学校安全工作与正常教育教学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宣传,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制定学校安全防范应急措施。

  4、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安全工作困难和问题。

  5、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和对各类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6、负责妥善解决各类突发事件。

  (三)认真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议事制度。

  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度工作安排中,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保障、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使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项事业的发展相适应。学校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传染病预防安全教育;防踩踏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安全教育;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1、学校安全信息反馈制度。

  坚持学校安全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月报制度。每月1日前,学校将上月开展的检查及整治情况(包括:揸查时间、人员、部位、排查出的问题,整治期限、责任人、措施、效果及意见建议等)认真总结,归档并逐级上报。

  2、坚持学校安全典型人事月报制度。

  要设安全信息员,负责搜集、整理、归档当月安全工作中的大事、要事、先进经验等典型事迹,并随“学校安全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月报表”逐级上报。

  3、坚持事故事件及时上报制度。

  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发生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上级领导。

  三、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校长安全管理职责

  l、学校法人代表,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代表学校与教育局,街道派出所签订《校园安全责任书》,协调学校周边公安、派出所、城管、交警中队、社区居委等部门,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2、建立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规划,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学校安全工作,保证规划有效实施。

  3、建立建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目标管理实绩纳入教职工、干部考核内容。

  4、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和实施对教职工和全体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引导。

  5、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季节和假日安排好值日保卫工作,对学校突发事件及时起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党支部主要职责

  1、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观看安全教育片,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从实际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师德水平和道德修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2、管理安全教育。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误伤及其他意外伤害。

  (三)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职责

  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负责协助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好具体统筹协调工作。

  1、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具体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2、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指导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处室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协助各处室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带领校内安全人员学习交流。

  5、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安全工作的规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四)教务处主要负责:

  1、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安全。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做到: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或其它有关规定。

  2)每节课前检查教学活动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每节课清查缺课学生,课后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对缺课原因不明的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要及时告知家长,对缺课学生班主任要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学校。

  4)根据教学内容实际(特别是体育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了解特异病质的学生,并给予必要照顾。

  5)不得私自调课、停止学生上课,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课外集体活动,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教育制止。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2、教学实验安全,即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操作的安全,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的安全。

  要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物品的保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防火、防毒、防触电、防人体腐蚀等必要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要按照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五)政教处主要负责:负责进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相关活动组织。

  抓住放假前、开学初、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消防安全月、禁毒日等安全教育重要时段,充分利用校报、板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讲座等各种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溺水、防洪、等安全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1、交通安全,即学生在就学往返路途、在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中的交通安全。主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活动安全。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种活动,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各种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指派人员勘察活动场所后才能组织学生前往。

  3、消防安全。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用电、用火、用油、用气,特别防止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普及消防常识和自救知识。加强校内消防安全管理,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严防人为因素和管理不当引发火灾。(与总务处配合管理)

  4、治安安全,即学校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方面的安全。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教职工伤害学生和学生之间打架斗殴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对到学校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扰乱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设施的不法分子要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请求依法处理。

  5、加强学生法制与道德教育,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学校与派出所、交警队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并以班会、课堂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培养爱心,互谅互让,互敬互爱,遇事不冲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保证每学期到校至少作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报告。

  6、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组织情况,开学、放假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情况,学校“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情况,实行校园巡逻制度。

  7、制定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公安、消防、防震救灾等部门的指导下,每学年至少组织师生进行一次防火、防洪、防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习,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8、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人员密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所以建立严格的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由专人负责,设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及使用电器、燃油炉、煤气罐、蜡烛等明火,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对于违规使用、存放的上述物品,由管理部门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准将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居,尤其对女生宿舍要严格管理。教师不得将异性学生单独留在宿舍进行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六)班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班主任有责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安全的危害和范围,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

  2、班主任是班级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在课间休息时,应进入班级观察同学的情况,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处置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会同校医送医院就诊,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3、在任课老师上课时,如有学生与任课老师发生矛盾,或影响别的同学上课时,班主任应进入班级,将当事学生调出教室,下课后,协助任课老师解决问题。

  4、经常利用班会、晨辅导、教育活动等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课间活动管理,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5、时时注意班级各类设施的安全情况,维护班级设施的完好,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并提醒学生注意。‘

  6、学生课间操、升旗、参加集会等活动时,班主任应与学生同行,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不安全事故。

  7、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前申报学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要精心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并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8、班主任要指导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和制止,并与学生家长沟通,发动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按照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在校园内一旦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切操作程序按照应急预案操作流程实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七)总务处主要负责: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⑴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⑵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⑶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值班室是否有记录情况。 ⑷体育教学设施、试验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⑸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⑹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1、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包括教学楼紧急事故疏散预案、消防应急预案、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预案、宿舍安全应急预案、教学和试验活动安全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食堂及图书室等建筑物倒塌应急预案、地震和汛期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

  2、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消除隐患,对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整改方案、期限整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写出整改报告。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建筑安全,即校舍及其它设施的使用的安全。学校的教学、生活、活动等建筑与设施,要布局合理,坚固耐用,符合安全要求和质量标准。定期对现有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发现隐患要边排除、边上报,不得使用危房及其它危险设施。对学校的危房改造要认真负责,并及时上报。

  4、设施设备安全。对学校的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教师办公室、年级室和教研室、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对学校的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地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寝室防火、防盗、防触电和防其它事故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要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要合理安排学生疏散顺序和时间并教育学生有秩序疏散,学生下课疏散时要有老师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能安全撤离和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6、应加强电源、电器、电网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7、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门卫、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仪器室、财务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配电室、图书室、阅览室、小卖部等),应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巡查、检查、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岗位安全员,并报保卫部门备案。

  重点部位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安全设施和器材必须在位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对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学校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

  8、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要对教室、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用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危险的运动场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标志、要有防护设施。体育运动教学、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安全保护,严防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要根据学生健康档案,掌握有特异体质、心理疾患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学生,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告知并予以劝阻;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视其身体状况可拒绝参加体育运动。对这些学生的情况要及时与其监护人沟通,并注意特别关照以防发生意外,需要休学的应予以休学。对于残疾、体弱学生,学校应予以关照,根据女学生生理特点,在体力活动、室外活动时,视具体情况应予以关照,以防发生意外。

  (八)门卫值班管理制度。

  1、逐步配备保安人员,坚持昼夜值班巡逻。配备必要防范器材,使其能防偷、防盗,并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做到昼夜巡逻、联系畅通。特别是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要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2、门卫(值班人员)对出入人员要严格询问和登记,上课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准出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且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对不能说明情况的、行迹可疑的人员严禁入校。

  3、门卫(值班人员)对进入学校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情况下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要求其限速限道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4、门卫(值班人员)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如有发现,安全主管部门必须予以收缴。

  (九)校医主要负责

  1、结合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上好健康教育课。对传染病者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早期隔离。组织好每年一次学生体检工作,及时做好

  疾病防治工作。有计划、有系统地向学生宣传卫生常识,培养卫生习惯,以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2、校医应熟知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预案。

  (1)如发生事故后,校医要及时到位,查清原因,进步初步的护理,并

  联系校领导,送附近医院或指定医院,及时就诊。

  (2)卫生室应备好常用药品,若有条件的应备些常用急诊药品或器械。

  (3)校医应在每目早晨前巡察全校学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上报校领导。

  3、指导并监督学校食堂卫生,对膳食管理人员、炊事员进行必要的卫生教育,防止食物中毒。

  四、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周一检查,两周一汇报,对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汇报给领导组,及时采取措施,对隐瞒不报或工作消极者给与相应的处理,或追究相关责任。

  2、各部门及教职工,若不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3、学校追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并根据其承担责任比例大小,追偿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凡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学校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取消当年评先,晋职资格。

安全实施方案 篇5

  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3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XX〕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立足全市中小学校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全面改善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保障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对全市中小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各种各类自然灾害的防灾避险要求。

  (二)主要任务。从XX年开始,用3年时间,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基本消除现有d级危房,改造、加固b级和c级危房,迁移处于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XX年及以后新建、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防震减灾法》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设,确保校舍安全。同时建立全市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校舍安全状况,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提供服务。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中小学校舍情况。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教育、建设、房产、国土资源、水利、地震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危房底数,查实校舍所处地域灾害隐患程度,掌握总体情况,并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要于XX年8月15日之前不漏一校、不漏一栋地完成所有中小学校舍的排查,并形成排查报告上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XX年2月15日前完成所有鉴定工作(XX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不再重新进行鉴定)。为保证排查工作的高效运行,排查阶段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排查阶段组织相关部门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各级财政要做好排查、鉴定、办公等专项经费的保障工作。

  (二)制定中小学校舍改造规划。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于XX年8月15日前制定出本地区XX年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规划;XX年12月1日前制定出本地区XX年、和XX年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规划。要根据校舍安全鉴定报告,按照国家确定的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详细制定每个项目的实施方案,一并上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

  XX年12月15日前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在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危房改造和正在实施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建设等专项工程,制订出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上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待批准后实施。

  (三)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根据经过批准的实施方案和分年度规划,区别情况,有计划、分步骤组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对通过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改造加固;对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照高于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舍进行评估后实行避险移地新建;对废弃无改造价值的校舍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对已经完成鉴定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应尽快予以改造,本着鉴定一所,、改造一所的原则,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XX年底之前要完成3年总工作量,检查验收面要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丹东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彬担任。工作人员从教育局抽调,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根据省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也要成立本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由县(市、区)长担任组长,负总责,组织工程的具体实施。教育、建设、房产、国土资源、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要抽调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职责分工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做到明确责任,科学分工,建立相应的制度。要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设立办公电话,保证工作经费,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统一组织工程实施。

  (二)明确责任。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勘察鉴定和设计、施工、监理力量,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对本地的校舍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要在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对校舍的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

  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教育部门:会同建设、房产等相关部门对本地区现有的中小学校舍危房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建立详细的校舍安全工作档案;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根据校舍安全排查情况制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编制本地区校舍建设改造3年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财政部门协调,对校舍建设改造资金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积极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制发有关文件。

  发展改革部门:把校舍安全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专项投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监管,对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指导编制工程规划;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校舍安全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部门:把校舍安全工程列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并向同级人大报告执行情况;保证校舍安全工程所需鉴定、检测、加固、改造、新建、迁移等专项资金,负责筹措本级配套资金;加强工程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与措施,保障中小学校舍日常维修的需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予征收。

  建设部门:对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严格按照有关建筑抗震设防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抓好工作落实。

  房产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中小学危房进行鉴定并出具危房鉴定报告。

  国土部门: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范围,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供地质构造等方面的信息,负责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地质灾害情况的指导和鉴定。

  水利部门:划定洪涝灾害易发区域范围,提供水文资料,负责对中小学校舍进行洪涝灾害情况的指导和鉴定。

  地震部门:划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范围,负责对中小学校舍的抗震加固和新建工程提出设防要求,并对校舍地震灾害鉴定工作给予指导。

  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舍预防火灾工作,负责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建筑消防设施配套建设情况的'鉴定。

  气象部门:划定气象灾害易发区域,提供气象资料,对中小学校舍进行气象灾害危害情况的指导和鉴定。

  监察、审计、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能,建立健全工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做好工程预决算审计,严格查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与重点案件。

  (三)建立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足额安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并与省以上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市县(区)两级政府把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所需配套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从XX年起三年内3年内,对国家和省下达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结合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确保建设资金全部投入到位。

  (四)规范管理,严格质量。所有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新建校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严格落实各项建设监管规定。项目实施方案质量标准如下:

  1.凡新建项目校舍必须高于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对于XX年5月1日以后新建(重建)项目的场址,必须组织专家对周边地质、交通、环境等主要条件进行科学测评,确保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符合教学育人需要。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在交通方便、环境适宜、地势较高、场地干燥、地质条件较好的平坦地段,必须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洪水沟口或泄洪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不能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对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新建校舍,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对于经过鉴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舍,原则上予以拆除:

  (1)建筑使用时间超过了设计使用年限的80%,需要进行加固、改造的校舍;

  (2)加固、改造费用过高,超过新建同类建筑物费用70%的校舍。

  3.对于校舍建筑没有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没有建设档案或档案不全的校舍,要通过专门技术论证决定建设方案;如经确认不需要拆除,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加固、改造。

  4.校舍重建、加固和改造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报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备案。

  5.对处于各类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要在建设、国土、水利和地震等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之后,根据评估结果采取迁移避险等相应防治措施。

  (五)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并对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对进度缓慢没有完成当年改造任务的,扣减下年度的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并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程管理和责任追究

  (一)工程管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项目管理。要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项目规程运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做到规划设计有证、施工有照、全程监理,不得简化程序,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在工程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展行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杜绝各种事故和质量隐患。

  (二)资金管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本级配套资金、部门资金、社会或企业捐赠资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处置所得资金等。从XX年起3年内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建设的各类资金都要集中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并视财力情况予以增加。民办中小学校舍经鉴定为危房的,要按照本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维修加固,所需资金由学校的举办者负责筹措。

  资金管理要与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验收、监督审计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管理,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各级财政要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

  (三)检查监督。各县(市)区政府要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做到定期逐级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运行。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组织专家对本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每项工程完工后,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要提出处理意见,坚决杜绝“豆腐工程”和重大事故。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建设工程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要建立工程项目公示制度,各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工程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房产、建设等部门每年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工程实施情况,主动接受法律和民主监督。所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都要将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人员姓名、项目总投资、投诉电话等信息在项目公示牌上明确标注出来,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公示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验收单位、验收结果等信息,便于群众监督。所有项目招投标、工程验收均要请当地媒体、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切实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成为“阳光工程”。

  (四)责任追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层层实行目标管理,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的县(市)区长是本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的各项工作。相关中小学校的校长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严格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所有行政领导、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或延误工期的,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工程资金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及其领导的责任。

【安全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经典】安全实施方案02-21

(经典)安全实施方案02-18

(经典)安全实施方案02-20

[精选]安全实施方案02-20

[经典]安全实施方案02-20

(精选)安全实施方案02-15

(精选)安全实施方案02-23

【精选】安全实施方案02-22

安全实施方案(精选)02-14

安全实施方案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