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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方案(通用8篇)
做好可行性分析是做好工作方案的前提。当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我们就要为领导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好的工作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1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我镇经济和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乡镇建设的重要之年。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县环保局的大力指导下,坚持环保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以环保治本,改善环保质量和保护人民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造集镇环境和“三线三边”、村庄环境整治为抓手,努力做好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我镇生态环境建设。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防治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监管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为主线,积极培植推广无公害和绿色生态产业;改善镇容镇貌,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各村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基本达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生态文化建设持续实施,各项指标逐步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准,创建一批生态村,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稳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镇长高瑞稳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发办,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建立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环保工作的深入化、持久化。
三、主要工作
(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1.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城镇建成区内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场地和拆迁现场的扬尘污染治理。完成2家非煤矿山粉尘治理,强化监管措施,开展扬尘监控。
2.强化烟粉尘综合治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开展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增设烟粉尘监控因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单位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加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全面禁止秸秆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露天焚烧。
3.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县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任务,实施石化、涂装、化工、合成革、塑料制品、木业等污染治理,开展已建成的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验收。
4.强化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源头解决运输泼洒扬尘污染问题。
(二)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
1.认真组织实施《舒城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舒茶工业集中区水污染治理。抓好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落实规划各项要求,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2.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加快推进全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项目建设。
3.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强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管理和集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1.推进工程减排。加快集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
2.加强管理减排。确保污水处理厂及在线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做好污泥安全处置工作;按环评要求推进设施建设。深化农业源减排。狠抓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工作,推进养殖专业户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全县农业源污染物综合治理率;依法划定禁养区,严格项目准入。
(四)依法强化环保监管
1.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乡镇与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强化行政约谈、后督察、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环保从督企向督政转变。
2.强化建设项目管理。贯彻落实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竣工验收与后续监管;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生态环保类项目,主动协调服务,做好并联审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配合做好引进项目的环保准入工作。做好对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项目审查,督促未验收的.单位尽快办理验收手续。
3.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开展规范化检查。保证危废企业环境安全。
4.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加强对全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风险隐患和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排查。建立环境突发事件联动机制,按规定开展环境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坚持“有报必接、有案必查”,认真、高效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实行重点时段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做好人民调解和领导带案下访工作。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集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镇容镇貌,使集镇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集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集镇卫生管理,消灭环境污染现象。
2.加强旅游业的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保护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严格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3.狠抓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立 “三线三边”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与美好乡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相结合,逐步连片改变村容村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完善水利设施综合治理工程、居民安全饮用水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增强居民保护水源的意识,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保护绿化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4.加强宣教工作,组织召开环保会议及环保相关培训,提高居民生态意识和环保素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乡村居民生态意识,执行环保法律法规。
5.建立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积极推广绿色消费,倡导绿色环保。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督查监管,建立“政府主导、环保监管、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减排、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2、明确责任,按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各单位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环保第一责任人,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3. 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监管机构,并落实职能、职责和工作经费。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学习和培训机制,提高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真正发挥协助管理环保事务的职能,推进全镇环保管理工作。
4.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从学校、企业、政府及社会等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举办以“环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努力将环境保护、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
5. 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强化考核问责机制。严格实施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各村各有关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通过调度、约谈、问责等措施,促进环保责任的落实。对未完成年度环保工作任务的村和有关单位,年终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根据中央和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明确各村、各有关单位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接受考核评议,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2
为加强乡镇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提升全县环境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控制目标(30分)。
辖区内无污染事故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得30分。年内辖区发生重大及以上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20分;发生较大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市环保局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15分;发生一般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县政府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10分;发生被媒体曝光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国家级或jing外媒体每件扣20分,省级媒体每件扣15分,市级媒体每件扣10分,县级媒体每件扣5分。
(二)基础工作(40分)。
1、领导重视(5分)。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乡镇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重视,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环保助理并明确其职责,环保助理履行职责到位,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没有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研究1次环保工作,未研究的扣1分;未将环境保护纳入文明创建及评先重要内容的扣1分;县环保局布置的中心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致使被问责的,每次扣1-2分;县环保局安排的重大活动或会议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2、饮用水源保护(5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质稳定达标,积极支持配合县环境监测站每年进行一次饮用水源监测。未设置一、二级保护区界标的扣1分;保护区内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扣1分;一级保护区内有违规设施的扣2分;一级保护区内有排污口的扣2分;一级保护区内有垃圾堆放点的扣2分;水源水质不达标每项扣0.5分;对饮用水源监测支持配合不力的扣1分。
3、环境信访(5分)。认真做好辖区内环境信访的排查及调处工作,环境信访处理及回复率达到100%,且无进京赴省到市上访及到县政府集体访和qun体性事件。县环保局批转乡镇办理的信访件,回复率每少1%扣0.5分。因排查调处不力,发生1起进京上访的扣3分,发生1起赴省上访的扣2分,发生1起到市上访的扣1分,发生到县政府集体上访或缠访不及时赶赴现场劝返的每起扣1分,发生qun体性事件的每件扣1分(累计计算,最高扣5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5分)。当年开工的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计3分,对辖区内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而开工建设的项目不知情或知情不报被上级环保部门查处的,每件扣2分;当年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的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计2分,不足100%的,每低1%扣0.5分。
5、环境监管(5分)。安排环保服务中心或者环保助理对辖区内规模企业及生产、贮存、使用危化品的过程中产生危废的单位或个人及医疗单位环境检查不少于4次/年,其他排污企业每年现场环境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检查每缺1家次扣0.5分;对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监察整改意见,督促辖区内企业整改,督促整改每缺1家次扣1分。对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每缺一次扣0.5分。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上报信息。有“水华”巡查任务的乡镇3月―10月期间每周一次,巡查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准确及时的,每次扣0.1分。其他乡镇每季度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巡查一次,巡查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准确及时的,每次扣0.5分。
6、创模工作(8分)。按照县创模工作方案及创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本乡镇创模具体工作方案,完成本乡镇创模工作任务,配合做好评估验收迎检工作。未制定本乡镇创模工作具体方案,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创模宣传的,扣2分;未按创模考核标准整改的,每项扣2分;因工作失误影响全县创模验收的,扣1-5分。
7、农村环保及生态建设(5分)。每个乡镇要至少选择1个合适的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或者建设村级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或者进行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试点,未开展的扣2分。每个乡镇至少选择1个村开展生态村创建,启动生态乡镇创建工作,至少完成环保规划编制,创建方案制定,组建创建工作专班,完成当年创建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扣1-3分。
8、信息报送(2分)。编写的`环保信息被县级及以上媒体采用1篇的记1分,采用量每增加3篇加1分(满分2分)。
(三)重点工作(30分)。
1、配合完成创模工作任务(15分)。配合完成秭归县创建环保模范城工作任务,加强茅坪地区企业监管,确保创模不出差错。出现差错影响创模的视情况扣5-15分。
2、加强企地环境纠纷调解工作(15分)。加强对辖区内县属重点企业企地环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排查制度,及时调解纠纷,有效化解矛盾,实现企地和谐。未建立排查制度的扣2分;未及时调解企地环境纠纷,致使矛盾激化的每件扣2分。
二、加分办法
(一)单项工作被市环保局、县政府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以当年文件为准),每项加1分。
(二)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的加1分,获得国家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5分,获得省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5分,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3分,获得市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3分,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2分,获得县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2分,获得县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1分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得分主要以各乡镇报送的资料为准,凡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单项记0分,计算扣分主要以环保局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准。
(三)年终考核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政府有关环保工作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竣工资料;信访受理、调处、回复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记载;辖区饮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质巡查记录;污水厂、垃圾场运行记录;其他反映环保工作的资料及图片、影像资料等。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依据考核得分排序,确定一、二、三等奖。
(二)本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环境保护部分的评分依据。
(二)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得分主要以各乡镇报送的资料为准,凡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单项记0分,计算扣分主要以环保局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准。
(三)年终考核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政府有关环保工作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竣工资料;信访受理、调处、回复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记载;辖区饮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质巡查记录;污水厂、垃圾场运行记录;其他反映环保工作的资料及图片、影像资料等。
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3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省、市、区工作要求,打造绿色义和、生态义和,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以村社为主体、包村到户的工作机制,强化疏堵结合、奖惩挂钩的工作措施。以生态乡建设为平台,以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为主线,以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为切入点。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创新机制、严格管理。
二、工作内容
(一)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
全年全域禁烧,各村辖区内不得出现秸秆(垃圾、落叶、杂草)露天焚烧行为。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全域、全时段禁烧要求对外公布,确保“无火、无烟、无斑”。
1.制定巡查方案,落实巡查车辆及人员,组织巡查并及时对焚烧行为进行处置。
2.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农户禁烧承诺书。
3.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干部将由乡纪委给予纪律处理;对焚烧秸秆的村社干部,取消年终绩效考核。
责任人:易建兵,责任部门:乡环保所,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
(二)水域治理
1.小流域污染治理
推行河长制,责任到人。通济堰河长徐东,河段长王福军、雷海全、李夏宇;白马河河长骆仕忠,河段长李夏宇、罗友华。
(1)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资料应发放张贴到户,沿河以户为单位签订不向河道内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承诺书。
(2)在3月底以前对白马河、通济堰河道、沟渠的白色垃圾、陈年垃圾、建筑垃圾、杂草、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
(3)配备一支2人以上的专业巡查打捞队伍进行每周不少于2次的巡查打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在沿河两岸合理配备垃圾池。
责任人:易建兵、徐东、骆仕忠,责任部门:乡治理办,责任单位:杨庙村、活桥村、悦园村、喻沟村及各驻村组。
2.水库污染治理
做好群英、联合水库污染治理监管工作,配合乡政府完成群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申报工作,条件成熟时对该水库经营权予以收回。
责任人:杨魁锋,责任部门:乡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岐山村及驻村组。
(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各村应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保洁员应每日上路做好道路保洁工作。及时对垃圾池的垃圾进行转运,杜绝爆仓现象,做好道路两旁农户的目前“五包”工作。及时完成当年度的卫生费的'收取工作。
责任人:易建兵,责任部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
2.畜牧业养殖污染治理
严禁新建、扩建养殖场,各村应做好辖区内养殖户监管工作,配合乡畜牧站开展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发现直排现象及时向畜牧站报告。
责任人:杨魁锋,责任部门:乡畜牧站、环保所,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
(四)工矿企业、在建工地扬尘及污染治理
各村负责辖区内工矿企业、在建工地监管工作,凡发现违规排放及时向乡环保所报告。
责任人:易建兵,责任部门:乡环保所,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各相关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乡镇干部包村社、村社干部包区域的工作机制,加强防控监管;建立考核机制,制定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安排环保宣传教育,通过发倡议书、播放广播、张贴公告、悬挂标语、发送信息、召开社员大会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教育。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企事业单位应将环保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宣传方案、巡查方案等,层层签订责任书与承诺书。
乡环保所:负责工作方案制定,组织执法队开展宣传、监督、巡查等,负责对全乡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及通报。
乡治理办:负责全乡范围内垃圾转运、垃圾池建设等环境治理工作。
乡农服中心:负责加大全乡种植业结构调整及秸秆禁烧综合技术应用力度,组织对重点区域的秸秆进行果场堆肥、覆盖,做好集中堆放点的后期处置工作;做好主要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全力打造绿色义和。
乡农机站:负责组织好机收,开好机收会议,确保小麦、油菜残桩不高于地面10cm。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依法将劝阻不听的人员带至派出所进行教育,情节严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乡中小学:负责在全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的环保教育,制定宣传方案、印发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倡导环保行为。
乡党政办:负责向上级刊物、媒体报送信息。
乡纪委:负责对环保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乡财政所:负责核查和落实环保工作资金的拨付及使用。
乡规划和土地办公室:负责农村在建房屋扬尘治理工作,实行湿发作业及对裸土进行覆盖。
畜牧站:负责对全乡养殖户进行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驻村组:负责指导、督促、推进所在村环境保护工作。
各项目实施牵头部门负责对在建项目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主任的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全乡环保工作。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组长、两委成员和社长为成员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乡成立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不间断督查,实行定期通报。由乡环保工作委员会对各村全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比例纳入年终对村考核分值,并作为各村环保工作经费拨付的主要依据。环保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人由乡纪委进行约谈、问责、追责。
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4
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全力整治环境污染,按照县环保局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小甸镇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1、做好主要污染物容量指标控制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的要求核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确保达到总量控制要求。
2、加快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按时完成瑞果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任务;督促郑岗养猪场沼气工程尽快建设并投入使用;
3、强化农业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督促佩玖养猪场、桥南养猪场、双全综合养殖场、良和绿野养殖场等按要求建设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系统、污染治理设施、暂存设施、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等。
4、实施工程减排。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力度,督促中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完善废水深度治理。
5、加快饮用水源安全工程建设。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快镇自来水厂饮用水取水口的环境治理和水厂扩建及水质监测工程建设。
二、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6、配合上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台账编制工作。
7、全面开展燃煤小锅炉、餐饮业油烟、秸秆垃圾焚烧、水泥制品等烟粉尘整治工作。
三、加强环境保护安全检查工作
8、加大在建项目的跟踪检查工作力度。对在建项目必须做到跟踪检查,确保符合“三同时”要求。
9、强化重点企业和减排项目环境监管。对上级重点监控的企业和减排项目的安全检查做到经常化,并积极配合上级环境监管工作。
10、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化工、新型建材等环境风险突出的行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大对减排企业、化工等行业现场检查,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11、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监管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畜禽养殖、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
12、加大信访案件的跟踪查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措施,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13、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四、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工作
14、积极配合上级做好瓦埠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加强对沿湖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瓦埠湖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15、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
五、强化环保宣传
16、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镇网站和“6.5”世界环境宣传活动为载体,精心组织环保宣传周和“争当百佳校园环保小卫士”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婚假保护、生态建设宣传,扩大环保工作社会影响,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17、维护公众环保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及监督作用,曝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和案件。
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5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几年努力,基本解决全镇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污染天气大幅下降,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全镇四条主要河流及塘库堰Ⅴ类水体基本消除,水质保持稳定;居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居民自用水水质达标率高于90%。全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医疗废物科学处理率达100%。
(一)大气污染防治以大气环境质量达标为目标,实施工程治理、结构调整和严格管控行动,削减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扬尘排放总量,确保全镇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主要措施:
1、境内不得新建燃煤锅炉。
2、对砖瓦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3、全面排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对排放企业实时监控。
4、加强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6个100%”。
5、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行道树、绿化带洒水除尘力度,加强场镇绿化建设。
6、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淘汰高污染项目。
7、大力推进城乡绿色交通建设,减少污染物总量排放。
8、实施秸秆焚烧常态化管控。落实镇、村、组三级秸秆焚烧责任,加大现场巡查频次,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大力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水平,全镇基本消除秸秆露天焚烧污染。
(二)水污染防治。以境内四条河流为重点保护区域,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重点抓好长滩河污染水体治理、良好水体保护,强力削减主要污染物,确保2020年所有流域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主要措施有:
1、强化场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对场镇排水系统实施污水截流收集,雨污分流改造。
2、强化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责任机制,明确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机构,实行饮用水源安全巡查制度,制定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制定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方案
3、强化农业水污染整治。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范畜禽养殖管理,配合县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科学划定禁养区,按照已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在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督促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加强散养密集区环境整治,在散养密集区加快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实施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创新推广畜禽废弃物处理利用,加强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指导,提供资源利用率;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全面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全力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4、加快湖库、河塘、滩涂水产养殖监管,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
5、加大农业面源治理力度,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实现“五有”(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村规民约、有资金投入计划),确保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行政村长期保持在100%;
6、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科学施肥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2%以上,减少肥料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7、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力争全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实现农药肥料零增长、负增长。
(三)土壤污染防治。
1.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针对重点区域制定土壤污染详查总体方案,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详查,摸清全镇土壤污染区域、分布、类型和污染程度。动态监控土壤环境质量。围绕农产品种植区、畜禽养殖区、人口密集区建立全镇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
2.实施耕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按照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3个类别,科学划定全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采取分类管控措施,保障耕地土壤环境安全,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化工、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加强现有重点行业企业提标升级和技术改造,严控污染物排放,确保耕地不受污染,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合理使用轻度污染耕地,制定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的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医疗废物处理。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医院要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进行监控,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医疗废物按类别装入专用的有警示标示的`黄色包装袋或容器内,每日由专人收集,暂贮于安全贮存点,每2天集中焚烧一次,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医院污水须处理和严格消毒,经检测后方可排放。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民生、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强化领导,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经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1、各村(居)职责:负责本村垃圾清扫,清理和无害化处理,监控本辖区内污染源的排放,配合农业服务中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监测本辖区河流及塘库堰污染源排放,确保水源良好。
2、镇农业服务中心职责:推广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肥、农药对土壤、水质的污染,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负增长。落实桔杆焚烧措施,防治大气污染,落实河长制,确保辖区河流、塘库堰水质达标。
3、镇兽防站: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摸排本辖区内畜禽养殖户情况,锁定需关闭或搬迁户名单;摸清畜禽养殖及污染情况,加强畜禽养殖污防治工作及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指导;推广科学养殖,实现养殖安全。
4、镇卫生院:落实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5、镇国土所:监测土壤污染情况,划定污染类别,提出治理方案。
6、中小学校:实现校内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达标排放。
(三)建立台账。建立环境保护工作台账,加强督查和整改。
(四)加强宣传。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村社干部及群众大会,大力弘扬生态文化,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严格考核。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或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问责,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督查。
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6
一、按时按质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落实好普查工作人员,在区镇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摸清全镇的污染源情况,综合分析污染源的分布、组成,全面掌握环境现状,为科学进行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全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1、优化产业结构,控制污染。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严把审批核准关,提高新建项目的准入标准,新上项目及设备的技术水平和能耗水平要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的上马。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科技创新,发展低污染、低能耗的.生产技改。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力度,对列入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相关产品目录的淘汰产品的产能,综合运用环保、土地、价格、安全生产等多种手段,促使其加快退出。严格监控建材、金属表面处理、家具制造、废旧物资加工利用等污染行业,国土、规划、安监、消防、环保、工商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好审批关。各村(居)要加强监管土地出租出让情况,增加设定出租出让条件,严格控制污染项目的盲目投资。在外部电力供应能基本满足我镇企业需求的情况下,按照区统一部署,适时关闭西达电厂。
4、加强污水处理工作。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2008年动工兴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筹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实现碧江、西海、桃村等村(居)的污水统一收集处理。逐步完善规划建设村级生活污水市政管网。
5、加大重点行业工业废水处理力度。家具、印刷等行业企业的漆、洗版等高浓度有机废水,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企业不得自行排放。
6、加大执法力度。全力配合区环境监察、大队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7、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鼓励发展集约花卉种殖业,严格控制新上禽畜养殖项目,规范发展(管理)现有养殖业,继续清理整改高污染的养殖产业。
三、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1、切实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2008年5月底前清理顺德水道水源保护区内共8家无证照饮食店档。这项工作由行政执法分局牵头,城建办配合,三洪奇、黄龙、西海等村(居)要全力协助,农办、水利所要做好清理后周边堤围及鱼塘恢复整治工作。日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及水利会要对所辖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的滩涂地及水利控制用地从严管理,杜绝设置与水源保护有冲突的项目。
2、加强对污染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提请区府对我镇宏发、美加顺、全业、中联等沙砖厂,以及嘉利木业、口口福食品、细江泡沫、兆业燃料、宏基金属线材有限公司等群众投诉强烈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未能治理达标的企业报请区政府强制关停。这项工作由城建办负责跟进,各有关村(居)配合。
3、大力整治废品收购行业。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无证照经营废品收购站点的清理,以及对有证照站点的规范化整改。这项工作由综治办负责,行政执法、工商、公安、消防、供电、供水等部门配合。
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实施办法为依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产污环节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类突出问题查处到位、惩治到位、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服务经济保障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检查内容
(一)水污染源检查。重点检查我县污水处理厂、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循环利用、在线监控稳定运行,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
(二)大气污染源检查。重点检查我县燃煤小锅炉拆扒、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施工场地采取抑尘措施情况;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情况;垃圾处理厂填埋作业、防风抑尘、控制异味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环节环境污染控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情况;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问题。(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
(四)违法违规项目清理。重点检查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越权审批和尚未建设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环保设施措施未落实擅自投产项目基本情况;检查落后产能淘汰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发改局)
(五)生态环境保护检查。重点检查我县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管理情况,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旅游、资源利用等项目相关审批手续,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清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排污口、违规建筑和违法活动及污染源情况,水源地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取缔情况;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污染防治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状况。(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林业总站、药监局、畜牧局)
(六)园区环境保护检查。重点检查我县园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园区集中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匹配性与运行情况,入区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和环境风险防范以及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发改局、园区管委会)
(七)辐射环境安全检查。对我县发射源、射线装置应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核实和检查放射源、射线装置数量,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落实情况、审批手续执行情况、辐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制度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废旧放射源处置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
(八)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石油石化行业输油管线老化泄漏、穿越环境敏感区域情况,生产装置和设施与周边居民区保持防护距离情况,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可行性、应急和防护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安监局)
(九)政策清理排查。重点检查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违反排污费征收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减少征收排污费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财政局、经合办)
(十)历史积案检查。重点检查区域连片污染问题,大面积扰民污染问题,群众多次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久拖未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责任单位:环保局、信访局)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5月10日)。做好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
(二)摸排底数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5月31日)。结合环境统计名单和管理实际,对辖区内包括重点污染源在内的所有产污单位具体情况进行梳理、摸清辖区内应检查单位数量及相应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排放物质种类和数量等基础情况,为全面开展大检查做好准备。
(三)全面检查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工业园区和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或产生、处置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大检查,及时登记造册,完善“一厂一档”;对检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研究制定整改计划,督促完成污染治理,加大处罚力度,消除监管盲点,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四、相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环保局负责抓好本地区环保大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动员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检查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严防监管真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做好大检查相关工作。企业要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切实开展自查整改。
(二)加大惩治力度。切实落实“四个不放过”要求,即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要停止建设并依法查处;对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及不符合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规定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要依法处理;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指导企业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对公众关注率高、环境诉求集中等环境问题予以公开,强化环保“红黑榜”制度,特别是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四)突出法制宣传。加大新环保法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特别是企业单位的环境法制观念,提高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新环保法的司法实践,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
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8
为加快解决影响我镇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12号同时结合泰姜政办[20XX]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镇政府决定从3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通过采取“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等综合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检查内容
(一)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重点检查重金属、电镀、化工、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的工业企业,污水、垃圾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主要排查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持证排污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二)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情况。主要排查园区污水处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全面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检查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情况;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五)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化解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重点检查近三年以来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信访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梳理排查到部、赴省信访问题化解情况;环保部和省通报、交办重点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媒体曝光重点环境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三、检查方式
大检查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镇(村)检查、区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按照区统一部署,制定全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企业自查,环保、工业园区办、村建、安全、工商等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大检查工作。
(二)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情况登记表,按时报至镇环保办。
(三)镇将组织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重点督查环境问题突出、整治任务较重、整改进展缓慢的企业和单位。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前)。完成本镇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并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企业自查阶段(3月31日前)。通过发布公告、向企业直接发放通知等多种形式,组织排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10月20日)。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工业园区、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开展全面检查。
(四)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跟踪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统筹负责大检查总体方案谋划、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大检查任务清、责任明、效果实。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二)加强部门联动。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做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宣传、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张甸情况、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园区办、工业、国土、环保、村建、集镇办、城管、工商等管理部门共同做好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招商办、园区办、工业部门要加快淘汰化解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集镇办要组织做好镇污水处理厂的自查工作;环保办要做好大检查组织协调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公安、司法和环保部门要以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契机,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三)依法从严处理。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对检查时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报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应报区环保局依法处理。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报局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即时报区环保局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报局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动企业守法自律。在环保大检查过程中,要向企业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新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宣讲到位,让企业知法守法,切实履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及时公开环境管理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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