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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04 10:20:4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通用9篇)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一项工作提出的时候,我们就要为领导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一起来参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通用9篇)

  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 篇1

  为了创建学习型学校,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走名师立校、质量强校之路,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教学成绩突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特开展校级学科带头人评选。

  一、评选范围:

  善嘉中学3年以上一线任课教师

  二、评选细则:

  1.课堂教学展示或说课展示(20分)

  组织听课评课或说课,由评委综合打分,所得平均分以20%计入最后总分,即为课堂教学的最后得分。

  2.教学实绩(30分)

  由教务处提供,主要依据期末(上学期)及期中(本学期)成绩综合考虑平均分(15分)、优秀贡献率(15分)二大指标,二次考试中所任教班级均分和优秀贡献率各取一个最好名次,第一名得15分,同一层次前1/3名次得10分,中1/3得8分,二项之和为教学实绩得分。(参考“善嘉中学职称评选教学成绩考核办法”)

  音体美学科参看高考带考成绩。

  3.教学科研获奖(20分)

  论文(10分):以近三年来论文发表或获奖最高级别计入总分。省级获奖计10分,市一等奖计8分、市二等奖计6分、市三等奖计4分,县一等奖计6分、县二等奖计4分、县三等奖计2分。省级及以上教育核心刊物发表计10分;非核心(正规)刊物发表计4分。

  课题(10分):以近三年来主持课题研究情况最高级别计入总分。省级课题立项5分、省级成果10分,市级立项4分、市级成果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县级立项3分、县级成果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4.公开课、教学评比获奖(20分)

  公开课(10分):以近三年公开课最高级别计入总分。省级公开课10分,市级公开课8分,县级公开课6分。

  教学评比(10分):以近三年教学比武最高级别计入总分。省级获奖计10分,市级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4分,县级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2分。

  5.评审组评议(10分)

  由评审组全体成员对参评对象进行打分,按名次折算得分,以10%计入最后总分。

  三、评选方法:

  1.自20xx年起,校级学科带头人每一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5人左右,每届任期三年,分学科设定比例。

  2.采用个人申报、年级部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组考核的办法。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本人提出申请或所在年级部推荐,确定为参评人选。

  3.参评人员根据要求上交“善嘉中学校级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评选步骤:

  1.个人申报、年级部推选: 11月17日-22日

  2.课堂教学或说课展示时间: 11月28日

  3.评选领导小组进行终评: 12月10日

  4.公示评选结果: 12月中旬

  五、考核办法:

  校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评选一次,任期三年。到届可以重新申报,申报成功后可以继续连任;不能起到学科带头人应有作用者,将终止其校级学科带头人资格。

  1.义务:

  (1)每学期至少承担2节以上校级公开课(包括教学评比)或1节县级公开课(包括教学评比);

  (2)每学期听课不少20节;

  (3)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并在县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

  (4)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每学年至少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1项;

  (5)教学成绩优秀,居年级前列。

  2.待遇:

  (1)校级学科带头人享受1500元/年的经济待遇。300元为基础奖,评审通过后一次性发放;1200元为学年考核奖,须考核合核后发放。

  (2)校级学科带头人在职称评聘、评选评先中享有加分待遇。

  (3)学校每年为校级学校带头人免费订阅一份学科期刊(在全校订阅之外)。

  3.在任县学科带头人、县名师、市学科带头人、市名师直接聘为校级学科带头人,只享受1200元学年考核奖,须考核合核后发放。

  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 篇2

  一、评选目的:

  旨在加快我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建立骨干教师考评、认定、管理与使用健康发展的良性运作机制;让骨干教师安心农村教学;营造良好的竞争激励氛围,鼓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学科教学改革、教育研究中的指导、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推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评选对象:

  全体在职教师,其中教坛新秀为35周岁以下的、教龄满两年的青年教师。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校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专科学历(包括正在参加学历进修的),其中40周岁以上的教师学历必须合格。

  (2)、普通话、计算机考核合格。

  (3)教坛新秀须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

  3、有较强的课堂教学水平,教育思想端正,教育观念先进,专业知识扎实,教学方法新颖,能运用现代化教学技术进行教学,教学效果良好,并在实践中勤于总结,勇于创新,已基本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在本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

  4、有较强的育人能力。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发展学生智力、指导优秀生以及后进生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能根据学科特点,组织指导学科课外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

  5、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本人参加过校级以及以上的公开课、研究课,受到同行的好评或辅导学生参加县级以及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或近三年内至少有一篇专业论文在校级(如《四平教育》等)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的奖级。

  6、具有领导和组织本学科教学和教研能力,指导其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教研工作。

  四、在聘期必须履行的职责:

  1、乐于从事农村教育事业,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堪为师德楷模。

  2、坚持课堂教学岗位,每学期任课不少于80课时,并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或教研讲座等任务。(每学期至少有一次)

  3、组织或承担学校或教研组的本学科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4、每年至少承担一项校级及以上的教研课题,每学期至少有一篇高质量的学科论文。

  5、承担学校给予培养教师的任务且成效较好。

  6、每周有1节课供教师听课。

  五、在聘期享受的待遇:(县学科带头人、县教坛新秀为当然校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

  1、学科带头人每月60元的学科带头人津贴,教坛新秀每月30元津贴。

  2、享受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基金(必须申报核批)。

  3、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出培训,听课、学术交流等活动。

  4、在晋升、教师职务评聘、各类评优、奖励中优先考虑。

  5、校内高评中优先考虑。

  六、评选的程序:

  1、个人申报,在校内公示。

  2、考核组资格审查。

  3、教师、学生问卷。

  4、统一考核(课堂实践、理论考核)

  5、评委综合考评。

  6、报学校评定。

  7、公示后予以发文公布。

  七、任期年限:

  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每2年评审一次,每学年考核一次,对不能履行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职责或犯有严重错误的,取消称号和相关待遇。

  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 篇3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思想、业务素质,经校长室研究,决定开展校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进校3年(含)以上。

  2、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严格遵守《江苏省州苏实验中学师德实施细则》。

  3、遵循教学规律,执行教学“六认真”,学生满意度高(80%以上),同行评价好,教研组80%以上教师同意。

  4、高考科目教师近3年至少要有1次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教学效果好,高考成绩在同类班级前列。非高考科目教师有辅导学生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含)奖励。

  5、有较为成熟的教学经验,热心指导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区、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基本功竞赛(包括学科把握能力竞赛)并获奖,近3年内开过区级以上公开课并获得好评。

  6、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题研究。近3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科教学论文至少1篇(中知网可查验),或区级以上论文2篇(二等奖以上)。其中至少一篇为市级发表或获奖。

  二、拔尖条件

  来我校工作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定为校学科带头人(师德符合条件,不受职称、校龄、学历等条件限制):

  (1)、大市及以上学科评优课一等奖;

  (2)、大市及以上把握学科能力竞赛一等奖;

  (3)、所指导的学生进入全国冬令营(奥赛类);

  (4)、其它学科方面取得十分突出的成绩。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

  1、每年8-9月,个人申报,申报材料送材料组;

  2、每年9月,校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评审;

  3、每年10月,校行政办公会议表决,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并颁发证书;

  4、校级学科带头人评审为达标式,每年评审一次;

  5、被命名的校学科带头人,3年后重新认定,认定标准与初评标准相同。

  四、申报表的填写

  申报对象必需填写“州苏实验中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按申报表主要内容附学历证书、教学获奖和教学业绩证明、论文等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每年9月20日前报送材料组。

  五、补充说明:

  1、为激励教师不断创出新成绩,在原单位是各级各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教师要成为校级学科带头人,也必须符合本《通知》条件。教师如符合区、市转评条件的可直接上报转评,学校承认上级转评结果。

  2、拔尖条件所列成绩均指在本校工作时取得的成绩。

  3、除符合上级转评条件者外,从本年度开始,评审带头人必须逐级评审。

  4、教师上报材料要真实并逐条符合要求(拔尖对象除外),弄虚作假者,3年内不能申报。

  六、评审组成员

  组长:x

  组员:xx

  材料组成员:xx

  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 篇4

  依据《关于评选城盐市名教师及初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通知》(盐教人【2015】25号)和《关于印发城盐市名教师名校长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盐教人【201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今年的推荐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各校区在职教师,凡参与推进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交流的人员由现任教学校优先推荐。

  根据市教育局推荐评选名额分配,我校推荐名额如下:名教师6名;学科带头人语文、数学学科各3—4名,其他学科各2名,幼教3—4名;教学能手语文、数学学科各4—5名,其他学科各3名,幼教4—5名;教坛新秀13名(其中小学组10名,幼儿园3名)。

  二、推荐条件

  所有申报人员都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与同志团结协作。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凡有违反教育部颁布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者,实行一票否决。

  (一)名教师

  1.曾获得过县级以上综合表彰,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等次。学科教学或德育工作在全市有较高知名度。

  2.师德高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

  3.长期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工作量饱满,课堂教学效果显着,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受到同行专家公认和教育对象赞誉。学科教学质量列市、县同类学校前茅,曾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具有所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较高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思想先进,教育教学艺术精湛,个性风格鲜明,富有特色,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并在本学科教学与研究中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近五年来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着(与他人合着者,本人至少承担一半以上的撰写任务)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本学科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主持过市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或承担过本学科教改实验任务并结题。

  5.具有全局意识和奉献精神,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重要贡献,在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方面成效突出,在指导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方面成绩显着,在素质教育中起示范带头作用。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示范课,承担过市级专题讲座或应邀作学术报告并获得较高评价。

  6.从教满12年,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聘任满3年以上,原则上在市学科带头人中产生,特别优秀者可越级申报。

  (二)学科带头人

  1.师德高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等次。

  2.长期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工作量饱满,课堂教学效果显着,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受到同行专家好评和教育对象赞誉。学科教学质量列市、县同类学校前茅,曾在县级以上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学科教学方面在全市有一定知名度。

  3.具有所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较高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思想先进,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或获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研究论文3篇以上(至少有1篇发表);积极参加校本教研,主持过(或作为核心成员)市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效。

  4.具有科学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在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方面成效突出,在素质教育中起示范带头作用。近五年来,在县(市、区)及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示范课,承担过市级专题讲座或应邀作学术报告并获得较高评价,有组织、有计划培养指导青年教师,被培养对象在教学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5.从教满10年,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原则上在市教学能手或县学科带头人中产生,特别优秀者可越级申报。

  (三)教学能手

  1.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德育工作3年以上,本人或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不含)以上表彰。

  2.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学生和家长满意度高;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能胜任所教学科的循环教学,教学成绩突出,为本校公认的骨干教师。曾在县级以上本学科优质课比赛、教学基本功竞赛中和指导学生等方面获得优异成绩。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能有效解决本校本学科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近三年来,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本学科的教学论文,或在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奖;参与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按要求完成所承担的研究任务。

  4.在学科教学中积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承担学校教学改革任务,开设过校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并获好评。

  5.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教坛新秀

  1.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德育工作2年以上,本人或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本人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

  2.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学生和家长满意率高。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过程规范,能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能胜任一定年级段的循环教学,教学实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参加过校级(不含)以上本学科教学竞赛,认真做好指导学生工作。

  3.认真钻研教材,有一定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教研论文在校级(不含)以上范围内交流或发表。

  4.刻苦钻研,虚心学习,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

  5.具备初级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推荐程序

  1.成立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9月22日)

  组 长:张 斌

  副组长:吴红明 祁晓霞 仓定志 李 浩 雷 燕

  成 员:秦 岭 董文歆 蔡绪稳 左海电 张爱民

  肖 琦 孙世建 张新高 丁庆军 葛国兴

  祁正来 吴淑婷 张 蕾

  2.宣传发动(9月25日)

  3.个人申报阶段(9月26—28日)

  4.材料准备阶段(9月30日—10月7日)

  5.材料报送学校(10月10日)

  6.学校初审(10月12日)

  7.推荐人选公示(10月16日—10月21日)

  8.民意测评与课堂教学(10月22日—10月26日)

  民意测评包括学生测评、家长测评、同行测评,由各校区校长室组织。

  课堂教学视频拍摄、教学评比、教学汇报由集团教育教学协调部负责、各校区教导处、电教组协助完成,其中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需提供课堂教学录像视频1份(暴风影音播放器须能打开),播放时间为:小学40分钟,幼儿园25分钟。教学能手需进行课堂教学评比,并将成绩随评审材料上报。

  9.材料报送市教育局(10月30日)

  四、推荐办法

  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的推荐材料分别评审,并依据积分、学科确定推荐人选;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推荐材料一起评审,并依据积分、学科确定教学能手推荐人选后,再依据积分确定教坛新秀推荐人选。

  名教师小学、幼儿园一起评审,其他独立评审。

  推荐人选申报校区由集团统筹安排。

  五、材料要求

  第一部分:工作总结和各类证明材料。

  1.工作总结: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五年来(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为三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要求重点突出,条理清楚。一般分四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继续教育情况;三是主要教育教学业绩;四是列出近五年(三年)来发表(交流)或获奖的、代表本人专业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题目,要写清楚何年何月何刊(何地)发表(交流)等。

  2.单位推荐意见:主要反映申报者的专业素质和工作业绩的综合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证书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聘书及有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及从事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证明。

  第二部分:反映教学水平和实绩的材料

  1.教学工作量、循环教学及反映教学效果和实绩的材料。

  2.优质课竞赛、教学基本功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大赛等获奖材料。

  3.优秀教案、课件获奖材料;指导学生获奖材料。

  第三部分:反映教科研情况的材料

  1.课题研究材料(须提供课题立项、结题及阶段性成果等相关材料)。

  2.论着(译着)。

  3.论文(发表论文须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及作品正文原件,获奖论文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论文内容)。

  第四部分:发挥示范作用的材料

  1.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证明材料和开设讲座的证明、讲稿。

  2.指导教师材料(申报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人员不需提供)。

  六、其他事项

  1.参评材料每人一袋,设置详细的目录并编好页码装订成册。参评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须经市教育局人事处验证。

  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 篇5

  一、总体要求

  我区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均含培养对象,下同)和农村教师结成“对子”,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互帮互学,共同进步。

  二、帮扶内容

  1:《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协议书》。

  三、工作步骤

  (一)自主结对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农村教师自主结对,并于5月23日之前报送各自学校师资培训负责人,报送表格见附件2:《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帮扶安排表》

  要求:城区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对象应选择农村基层校;集团内城市——农村教师优先结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师优先校内结对;为保证效果,结对双方须在学段、学科上一致;结对为“一对一”模式,不允许一人结多对。

  (二)校际协商

  城市、农村学校进行校际联系,协商安排教师结对,并于5月30日之前填写《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帮扶安排表》(见附件2),并于当天把《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帮扶安排表》发送至。

  要求:各校应充分尊重结对双方意愿,结合聘约合同、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绩效量化等文件精神做好工作,严禁不经结对双方同意而强行安排。其它要求同上。

  (三)材料审核

  区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校于6月13日之前对各校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四)签订协议

  结对双方于6月18日前签订《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帮扶协议书》(见附件1),《协议书》一式五份,协议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学校各保留一份、进修学校备案一份。各校于6月19日把一份签名盖章后的《协议书》送交进修学校培训处老师,联系电话:。

  (五)开展活动

  9月份开始按学期落实帮扶协议。

  四、落实措施

  (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对农村教师进行教学设计点评、作业布置批改、试卷点评等工作,需双方提供过程性材料。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农村教师之间互相听评课,每一场须提供教案、听课记录外,还须提供活动照片作为佐证,每场活动照片两张:一张授课教师照片,一张听课教师照片,照片保留正确的EXIF信息,无需打印。以上材料于每学期期末放假前上交给学校师资培训负责人(照片文件一并传给各校师资培训负责人),由各校师资培训负责人整理后归档备查。区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校每学期初组织人员到各校检查上学期结对材料并进行通报。

  (二)以上四项结对帮扶内容中,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指导农村教师在区级及以上某项内容比赛中获奖,且文件(证书)上体现指导教师名字,则结对双方无需提供该项帮扶内容的过程性材料,只需提供文件或证书即可。

  (三)鼓励结对双方利用全区教研、片区教研、校本教研、送教下乡、公开周、校际互动等活动,把结对帮扶工作结合进去,减轻双方不必要的负担。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能落实结对工作的,在满五年考核中给予相关项目认定。

  五、其他事项

  (一)因任何因素导致结对双方中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双方均应及时上报学校师资培训负责人,由学校师资培训负责人重新安排结对工作并上报进修学校培训处老师。

  (二)坚持结对双方双向选择的原则,结对帮扶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双方均有权解除协议,重新选择结对对象。做法如上。

  六、备注

  (一)本方案中的“农村学校”指的是: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校、中心校、基层校,街道中心基层校(不含中心校),霞林街道中心基层校(不含中心校)。

  (二)20xx年9月及以后新任教师、指导教师因已签订《新任教师培训指导协议书》,内容涵盖五年成长指导规划,故无需参加本次结对帮扶工作。新任教师、指导教师只需向学校上交《新任教师培训指导协议书》复印件即可。

  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宣城市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结合z市教体局《关于评选z市第五届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教人[20xx]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国宁市第X届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的专职教师以及教研、电教人员。

  已获得“国宁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国宁市骨干教师”称号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考核为合格的教师不再参加同层次的评选。

  二、评选名额

  第X届国宁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不予名额限制,只要符合国宁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均可参评。

  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享受国、省政府特殊津贴者,要求申报“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的,经市教体局推荐,宣城市教体局将直接认定为“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

  第X届国宁市骨干教师评选50名。

  凡申报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必须参加本次国宁市级的初选,方能推荐。

  三、评选条件

  见《国宁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附件1)和《国宁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附件4)

  四、评选办法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要遵循坚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参与公平竞争。农村中小学要积极动员和鼓励优秀教师参评,评选要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评选标准和有关文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学校对确定的推荐人选所有材料上报前要在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结果填写在《推荐表》(另发)“学校推荐意见”一栏。

  我局将成立评选和推荐委员会,负责组织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国宁市级的评选和宣城市级推荐工作,评选确定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评选和推荐委员会由教体局局长、分管人事、教研工作副局长及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专家组成。评选时,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评委2/3以上赞成为通过。

  五、时间安排

  见国宁市第X届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安排表(附件8)

  六、奖励办法

  经批准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由市教体局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优先推荐参加更高层次的评选。教体局和各校将广泛宣传并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切实做好各类骨干教师的管理、服务、培训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学校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为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条件,按规定兑现相应的岗位津贴。

  七、本通知由国宁市教体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z

  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眩

  三、考核办法

  1.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布。

  6.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300元;(另政府每月应有津贴)

  (2)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300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贴则对优秀等级获得者的奖励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同,无津贴则建议适当提高其标准)

  (3)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500元。(政府每月无津贴)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7.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此外,学校还将取消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标准(摘自(巴南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评分表))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分值5分。

  2.认真落实教学常规,优化学科教学工作流程。分值5分。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所教班级的成绩位于同年级同学科前列。分值10分。

  4.坚持教育教学创新,每学年在学校或区内上2节以上的研究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值10分。

  5.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每学年在学校教研活动中作2次以上的书面专题发言,引领其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交流和探讨。分值10分。

  6.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每学年在校本培训中至少承担1次以上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分值10分。

  7.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学年主研或参与一个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分值10分。

  8.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区以上教研会上交流发言或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获奖1次以上。分值10分。分值10分。

  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研究,促进淮秦中学“江宁区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提升,展示他们的课堂教学风采,深入推进淮秦中学“友善用脑”课堂教学改革,特举办南京市淮秦中学2015年高一、高二年级新一届“江宁区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展示课活动。

  二、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三、活动形式

  1.所有参加教师向全校教师开展示课一节,体现“友善用脑”教学理念和操作方法。

  2.书面交流:每位开课老师上交一份本节课的教学设计、课件(电子稿)。

  3.学校组织进行课堂实录,进行直播,全校教师参加听课。

  四、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开始。

  五、活动地点

  数字实验室(求索楼二楼)

  六、参加人员:

  我校获得江宁区第八届高一、高二“江宁区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

  七、展示课安排(见淮秦中学网络预约系统)

  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 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成效较为显着。

  3、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学生、家长评价好。

  4、近三年来参赛课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校级二等奖)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5、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二等奖(含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近三年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5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第七条 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两届及两届以上毕业班,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本校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有一定的教学特色与风格,学生及家长评价好。

  4.近五年来参赛课获市直(含市直)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5.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一等奖(含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6. 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或三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8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7.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老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近3年在市(区)级以上开过2次以上示范课,或作过2次市(区)及以上的专题讲座,获得好评,或获得州泰市优秀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在市级同类学校居领先水平。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着成绩。近3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研究论文2篇或2篇以上,或参加专着(不含教辅材料)编写,本人承担1/3工作量以上,主持或负责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有计划地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近5年被培养的教师在市(区)级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所撰写的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第四章 评选程序和办法

  第九条 评选一般由下而上逐级进行。

  1.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专业(基础)教学部对照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述职、评课、评论文论着、考核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上报校教学委员会,校教学委员会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2.校教务处、教研处根据评选条件逐个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课、查看备课记录、核实教学与科研实绩、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确定我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单,予以公布。

  第五章 职责

  第十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期在校内评课不少于4节,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在市(区)及以上范围内承担1次以上高质量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研读专着1~2本;写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3篇;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活动)2~4次。

  第十一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主动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类讲学活动以及培训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2人以上,并明确培养对象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教坛新秀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

  第十三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承担一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讲学活动,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研究及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课程)进修。

  第六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若三届满后未晋升上一梯次的骨干教师,其荣誉称号自然免去,不搞终身制。

  第十六条 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制度。已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按学年建好管理台帐,填写《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审查属实,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 学校积极培养和推荐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评选。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资格:

  1.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

  2.离开教育教学第一线岗位的;

  3.不具备师德要求或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依照法律、法规应当撤消其荣誉称号的。

  第七章 待遇和奖励

  第十九条 学校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授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教师职务评聘中,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第二十条 凡被评选为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且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一定的津贴。学校每月发给学科带头人科研补贴经费80元,每月发给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科研补贴经费50元。

  第二十一条 学科带头人每3至5年可享受一个月的学术假,优先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教育考察或交流。

  第二十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离岗后,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有计划地提供外出进修、参观考察、健康疗养的机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在同一届评选中,每人只能参加一项评选。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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