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

房地产分销合同

时间:2022-09-15 17:34:19 房地产合同 我要投稿

房地产分销合同(集锦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分销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房地产分销合同(集锦8篇)

房地产分销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销售的项目及位置:

  项目:恒亚国际家居购物广场(以下简称“该项目”)

  位置: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工业集中区

  二、本合同委托的该项目的规模:

  建筑用地约21.00亩,委托销售建筑面积约2.8万㎡.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__年10月28日至__年4月27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延续,需另订补充协议。

  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履行。

  四、合同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作为__江苏__区域(含南通及南通所有县级城市)独家销售代理商,销售该项目现有全部可销售面积。

  五、甲方的责任

  1、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负责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乙方到访客户的用餐,由甲方直接承担。(客户用餐人数由乙方发车前报备甲方)

  3、提供销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销售。

  4、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六、乙方的责任

  1、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对甲方项目在江苏区域内进行分销的组织及对甲方原有江苏区的分销进行统一管理和销售发团组织。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组织客户参观本项目后顺道参观其他项目,一旦被甲方悉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乙方负责催促客户应缴的各项费用和必要的联络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按揭客户的相关资料,确保所需资料齐全。

  七、有关销售的各项事宜双方共同约定:

  1.代理佣金结算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精神,共同约定销售价格按照甲方提供的__年9月25日制定的销售价目表销售,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销售的,需甲方相关领导确认签字后方可销售。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以乙方客户缴纳首付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且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为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甲方3天内一次性结算乙方客户到帐款部分的佣金,剩余佣金在客户按揭资料齐全后的两个月内无论是否放贷均按期予以结算。(结算时将款项划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全国公私帐户均可)。

  2.理佣金结算标准

  合同期内: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00万元以下,则按照佣金基数12%结算.如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00万元以上,则按照佣金基数13%结算(按照累计签约金额计算)。

  3.代理佣金税金

  合同乙方结算佣金时如不提供甲方认可的佣金发票,甲方也可采取税金代扣的方式执行,具体的标准为佣金的10%。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乙方在整个代理期间的营销推广造成甲方名誉的严重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自动扣除;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为违约。除应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外,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佣金0.3%的违约金;

  3)合同签定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由守约方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九、其他

  1)在甲方与成交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发生纠纷导致该契约终止时,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该部分的代理酬金。否则,甲方有权日后在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佣金中将该部分款项予以扣除。

  2)因客户违约,导致甲方收取客户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时,甲方有权收取作为违约金。

  3)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壹年,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__年10月28日至__年4月27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_两_份,双方各执_一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内容)

  甲方(盖章):南通恒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常州尺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签订地点:__

房地产分销合同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加快销售回笼资金,有效发挥乙方客户渠道优势,实现甲方在售项目的销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作内容

  甲方开发的项目***区(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号,甲方同意乙方将该项目在省内外地区进行销售,并授权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统一说辞》对外接受客户的咨询、解答、客户服务及协助房屋成交等工作。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收受任何有关该项目销售的任何形式的款项,无权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协议或意见书,销售工作概由甲方负责。

  二、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关于**区的相关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相关资料,包括:总平面图、户型图、地理地位置图、楼书、海报折页等;

  (3)其他相关的政策文件等。所有提供的资料需在乙方留存的样本上加盖甲方公章确认并标注仅供乙方对外宣传使用。

  2、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就该项目推广销售的业务技巧、专业知识和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与指导。在乙方执行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和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规范。若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与甲方任何人员或委托的代理公司串通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3、甲方应积极配合接待乙方组织的客户参观团,设置参观流程细则,准备相关 手续资料,协助乙方完成现场参观的接待。

  4、甲方需及时向乙方反馈客户参观情况的信息,完成乙方带来的客户认购第一国际新区的后续购房手续。

  5、甲方需对乙方组织参观团(包括自行组织前往项目参观和参加甲方在当地举办的推介活动及看房活动等)的客户名单予以确认,确认方式为:乙方带客户到达项目现场或参与甲方推介活动前,必须用微信向甲方确认客户信息(乙方提供的客户信息,甲方原则上必须在2小时内反馈)。

  甲方授权人姓名:

  6、乙方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指定授权人与甲方进行确认。

  乙方授权人姓名:电话

  7、甲方在项目推广中所调整的相关销售计划、策略需及时告知乙方,以便进行业务上的紧密配合。甲方须及时将项目的最新销售情况告知乙方。

  三、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充分利用自身客户优势,积极将甲方的项目进行宣传、推广,及时回复客户对甲方项目的咨询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将对甲方项目感兴趣的客户组织到现场进行参观或参与甲方在当地组织活动前,需微信方式与甲方确认客户信息。

  3、在推广过程中,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的许可范围。在推广、促销过程中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向客户做如实的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欺诈。在客户认购前,乙方必须与甲方确认所认购的房源没有订出或销售,经甲方书面确认,否则发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仅作为甲方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信息、促成成交的纽带,乙方不得收取购房客户任何性质款项,不得办理销售认购的任何手续,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合约,若由此引发纠纷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乙方超越授权与客户之间所签订的任何合同、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当地推销所有产生的广告宣传费用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项目推广中的权限范围:

  (1)享有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项目宣传资料;

  (2)组织有意向客户参观甲方的第一国际新区;

  (3)邀约及组织有意向客户参与甲方在当地组织的项目推介类活动;

  (4)在甲方书面提供的营销策略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5)负责对甲方项目的信息传播,协助甲方做好客户服务跟踪工作。

  7、客户界定标准:

  (1)乙方介绍推介的客户必须是首次到访甲方项目现场或者甲方在当地组织的推介等活动现场;

  (2)推介客户之前在甲方有来访、来电等记录,一个月内有效,仍属于甲方客户;超出该时效期的,乙方若推荐成功,业绩算乙方。

  8、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勾结作假、不得交易客户。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与客户勾结作假、不得向客户承诺甲方优惠以外的优惠。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售楼处门口一公里之内的范围内宣传及招揽客户等。

  四、 乙方佣金结算依据(乙方主张佣金,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乙方介绍的意向客户需满足合同第三条第7款中的规定。

  2、乙方介绍的意向客户必须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3、若乙方人员未能在客户到访前以微信或短信等形式与甲方授权确认人确认就带客户到访现场的,视为无效客户,甲方不予计提乙方佣金。

  4、乙方登记客户30日内成交有效,如登记客户30日内未成交,该客户无效。未经乙方维护及重新登记确认,若该客户经其他分销商介绍或自行至甲方案场成交,不视为乙方业绩,甲方不予计提乙方佣金。

  五、佣金支付办法

  1、销售佣金标准:

  协议期内成交,1)甲方按照每套房屋成交价格的2%支付佣金。

  本协议项下的'佣金全部为税前佣金,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全部税费。

  双方同意,在客户缴纳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甲方在48小时内支付佣金。但是乙方应当提供发票,在非工作日时间上述支付行为顺延。

  2、如乙方介绍成交的客户退房,不予计提乙方佣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应结算佣金额中扣还。已结算佣金的,乙方应在客户退房之日起三日内将已提取的相应佣金退还甲方,逾期未退还,则乙方每日按应退还佣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按照第七条第2款执行。

  3、如购房客户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能按甲方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购房定金。如果甲方没收购房定金的,甲方需要按照定金的百分之三支付佣金。

  4、乙方申请支付本协议项下佣金、经纪人奖励等任何款项,均应当先行出具符合税务局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如乙方不能提供约定发票,甲方有权拒付并顺延付款期限。如遇双休日、节假日,则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时间相应顺延。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__20xx_年_ _月_日止。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有权无责任解除本协议,协议自解除之日起失效。已完成的成交额仍按照双方约定标准计付佣金。

  七、违约责任

  1、在合作过程中,若出现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形,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并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甲方可根据销售的实际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且将已经产生的佣金与乙方进行结算。

  3、若乙方擅自收取客户任何款项的,乙方应无条件退回所收款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费用解决一切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不予支付相应的服务佣金,乙方除应自行承担由此引发之一切后果和责任并应退还已收取的所有销售代理佣金总额之外,还应按所收取的所有销售代理佣金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引致之甲方一切损失。

  4、若乙方不实宣传、向客户作虚假承诺的,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双方已确认成交量的佣金的,按每日应得佣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价格表等情况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不得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用途。若乙方违反本条款,每发生一次,乙方须按照合同期内佣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7、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合同第三条第8款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总佣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

  8、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或因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产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福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分销合同3

  甲方:

  地址:

  传真电话:

  乙方:

  地址:

  传真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约定,就乙方转介客户给甲方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转介商品房意向客户的范围

  乙方介绍 项目的意向客户给甲方。

  第二条:销售价格

  1、乙方转介的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商品房的计价方式为按建筑面积计算,其价格由甲方确定。销售价格与 销售部销售价格及销售政策一致。甲方确定的商品房价格表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可视市场情况,对该商品房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调整的商品房价格必须提前以书面或其它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条:合作期限

  乙方转介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的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约满双方可协商续签。

  第四条:费用负担

  1、乙方由于转介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所产生的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等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由于转介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所产生的基本推广费用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除一些大型推广活动除外(如各大酒店产品巡展发布会,各大商业中心巡展,商业中心门店租赁,各大报媒广告,电视广告等)。

  第五条:佣金的计算及结算

  1、佣金比例:按已签约合同金额的 作佣金结算。

  2、佣金的结算:佣金以月结形式进行结算,甲方在每月与开发商结佣后的一个月内支付佣金给乙方。一次性付款客户购房款全部到开发商账户后,按揭客户以实际到账金额计提(首付款到账后计提首付款部份,按揭款到账后计提按揭款部份),佣金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完税发票。

  第六条:转介客户业绩的确认

  1、乙方必须通过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事先将其介绍的客户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电话、预计抵达的时间等主要资料提供给甲方。乙方没有事先传真或书面通知的,不予确认。

  2、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告知的,在客户抵达 售楼中心之前,乙方应将客户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电话等主要资料以电话通知甲方,以现场经理签字确认为准。

  3、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以现场首次接待登记购房人(或购房委托人)并由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在双方合同约定的合作期内,凡经签字确认并签约成交的,应视为乙方的业绩;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若已签定购协议的客户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更名,不因更名而影响乙方业绩的认定。

  第七条:销售控制

  1、销控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以传真或其它形式及时向乙方通报销售动态。

  2、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确认销控。乙方对其推介的客户应通过传真或其他书面的形式预留房号。甲方收到乙方的传真或其他文书后,可预留房及其房号3天。

  第八条:房款及相关费用的收取

  乙方转介的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商品房的房款及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收取并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九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向乙方提交下列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产权人的销售委托书;

  ②本项目销售所需的相关证照文件(复印件);

  ③每套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表;销售价格和销售折扣必须和甲方售楼处的价格一致

  ④本项目销售所需的每套商品房的面积、楼层高度、平面图、套内设备等物业资料。

  2、提供甲方能够提供的办理银行按揭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3、负责房屋价款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工作。

  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佣金。

  第十条:乙方的责任

  1、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工作。

  2、在广告计划推广及销售过程中应如实介绍本项目,不得有违法或虚假、夸大、误导购房者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所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的内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作出任何承诺。特殊情况下,如确需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出修改或补充,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4、执行甲方制定的营销策略。甲方确定给购房客户的促销让利措施,乙方应如实给客户。

  5、乙方销售价格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指定的价格表,销售价格不得低于价格下限或高于价格上限。

  6、乙方和乙方工作人员在代理本项目销售工作中所发生或遭受的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代理销售本项目的'过程中,应妥善做好安全工作,确保购房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因乙方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之损害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代理销售本项目过程中,不得收取、截留购房客户的购房款项和任何款项。

  9、组织和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本项目情况。

  10、协助甲方及开发商财务人员催收客户购房款及办理按揭手续。11、为甲方保守相关的商业机密。

  第十一条:协调

  甲乙双方应各自指定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履行的协调工作,包括通报情况,签收、送达文书等。人员名单及具体职责双方另行协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 3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日,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已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但未到账的部分在实际到账之日起15天内甲方应予以付清。

  2、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甲方无权委托销售本项目而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由此造成乙方无法代理销售商品房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3、若因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进行转介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工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4、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收取购房客户房款和费用,除立即支付甲方外,自乙方收款之日起至交付甲方之日止,乙方按收款额每日 3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害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定义

  1、售出

  本合同所谓的售出系指:①产权人或产权人指定者与客户已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客户一次性付款的,已收到客户支付的95%以上房款;③客户需办理银行按揭的,已交清首付;一次性付款同时满足①②两项的,银行按揭同时满足①、③、两项的,为甲方确认乙方售出本合同约定支付佣金。

  2、价格表

  本合同所指的价格表系指由甲方制定并提交乙方执行的记载本项目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文书,乙方不得擅自以低于“价格表”上记载的销售价格转介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

  第十四条: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及加盖双方法人公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予以完善。

  5、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房地产分销合同4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为共同开辟某房地产项目的房产在xx外的销售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代理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和承诺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乙方为本协议第二条之物业和地区的指定合作方之一。

  第二条 委托物业

  甲方位于 (以下简称"该物业")。现委托乙方代理(非独家)销售该物业,负责该物业在青海地区的代理销售工作。

  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 (以下简称"该区域"),代理权限:一般。

  第三条 合作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协议到期3天后,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书面终止的意见,本协议代理期自动延长3个月。协议到期后,如乙方的房地产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2、在本协议有效代理期内,除出现违约的情况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 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1、甲方按乙方客户成交金额4%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甲方负责报销乙方成交客户的机票费用,报销机票款XX元/套,该款项直接从客户房款中抵扣,不再以现金的形式结算。

  第五条 服务费支付方式

  1、乙方的客户以按揭方式购房的,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完首付款后,甲方须结清与该房首付款同比例的服务费给乙方;购房客户通过银行按揭办理手续并由银行支付按揭贷款后,甲方须结清该房所有的服务费给乙方。

  2、乙方的购房客户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后,甲方应结清该房应付的全部服务费给乙方。

  3、甲、乙双方在每月5日前以报表方式核算上月的总成交量(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首期款后视为成交),再根据成交量结算应付予乙方的服务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合法经营销售的全部真实有效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三天内向乙方提供,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近时期的价格表以及该物业可以成交的条款、条件,甲乙双方必须约定在同一时期该出售物业的成交单价保持一致。如甲方需要调整该物业成交单价的,必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保证甲乙双方同时同步调价。

  3、甲方须对该物业提供有关专业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该物业的专业培训,培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4、甲方遵守与乙方推荐客户所签署的协议文件、法律文书的全部条款并独立承担相关责任,若与客户发生纠纷,甲方须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文件,如有虚假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完成购房团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

  6、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7、甲方应按时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8、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更不能私下与客户达成交易及推荐自己或朋友的房产、商业用地等一切与贵楼盘无关的事宜,应避免一切有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9、甲方每周须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该物业的可销售房型与房号信息,以尽可能促进楼盘的`销售。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房地产销售队伍,由专人负责在代理区域组织宣传本协议约定之物业,组织购房团。如因客户投诉或经甲方调查乙方负责销售甲方该物业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购房团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人数,甲方应及时回传确认,并有责任于3天内将原件交予乙方;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派送发放宣传资料、售楼书,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购买甲方项目房产的活动;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6、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7、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汇报销售进度和提供销售报表。

  8、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 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以首次接待登记并由甲方确认为准,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如经证实客户(包括甲方关系客户和内部)确由乙方组织接待促销成功,业绩归属为乙方;若由于甲方物业的原因未能在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的,最终客户仍然成交的,业绩归属为乙方。

  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协议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协议,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协议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协议一旦终止,双方的协议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本协议一方若单方终止协议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前7个工作日一次性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乙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前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接该项目的全部文件和资料,不得有任何原件或复印件的保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违反协议约定的,或故意隐瞒、延滞行为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协议约定费用,每逾期一天赔偿应付金额的0。5‰给乙方;

  3、关于业绩归属界定,如有发现故意隐瞒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应付佣金2倍的违约金;

  4、甲方如果向乙方客户透露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或合作内容而造成乙方客户在本次行程未能完成交易,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佣金2倍的违约金。

  5、如果乙方销售接待等相关人员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它虚假介绍,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所有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注:

  1、甲方需每月的前三天,委派专人把本项目的本月优惠折扣、价格、销控传真或qq的形式传给乙方,以便乙方销售!

  2、甲方需派专人与乙方联络,若有人员变动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对乙方的客户,现场销售时务必要同步同价及优惠!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分销合同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物业地址及价格

  1、物业名称:

  2、物业地址:

  3、该楼盘物业形态为,总占地平方米,建设周期年,分期开发。该楼盘位于。

  以上物业单位售价由甲方决定,以甲方统一价格为准;

  4、若以上物业的售价和付款方式有变动,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遵照执行。

  二、受托代理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分销代理商;

  2、乙方之代理为非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机构从事该楼盘的分销代理;

  3、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十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三个月。

  三、客户确认

  1、乙方给甲方介绍的客户,须填写《客户确认书》(详见附件一),该确认单经甲方经办人员或现场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后方可生效。该确认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乙方客户以及其他与乙方客户有关联的人(乙方有关联人的确定方式以客户确认单为依据),均视为本合同项下的有效客户。

  3、乙方带看的客户,甲方有义务及时确认,若乙方带看时,甲方未出示书面异议的证据,则视为甲方同意确认该客户。

  四、佣金及支付

  1、佣金金额: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套数成交总额的1%;

  2、佣金支付方式:按套结算,一套一结,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若乙方介绍的客户以不贷款的方式购买该物业,甲方应在客户支付100%的房款后的7日内全额支付佣金;

  (2)若乙方介绍的客户以贷款的方式购买该物业,甲方应在客户的贷款审批通过后的7日内全额支付佣金;

  3、因客户对定金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4、若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佣金且无正当理由,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该笔款项的日仟分之叁的滞纳金。滞纳金自甲方应付款最后之日开始计算。

  五、争议的解决

  1、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执、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销售约定

  1、乙方介绍的客户支付的定金由甲方收取或由乙方经甲方授权后代为收取。

  2、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署正式买卖协议后,视为乙方代理成功完成。

  3、甲方负责办理成交后的交易相关手续,乙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七、甲方职责

  1、甲方应当保证委托乙方代销的房地产符合法定出售条件,并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给乙方以及乙方的有效客户,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有关独立单元的平面图、销售面积、装修标准等有关资料,关于该房地产销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效果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面积、规格、价格等。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客户应予积极配合接洽,报价保持一致。甲方确认乙方介绍之客户与甲方的客户有同等的折扣。(甲方需提供销控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带来客户递交任何关于售楼处的行销工作(如:名片、楼书等)。甲方私自与该客户签订正式买卖协议的,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4、在数个客户对同一房屋约有购买意向的情形下,甲方应与先支付定金的客户签订正式买卖协议。

  5、甲方应对乙方所介绍的客户的信息予以保密。

  6、对于本合同到期前10日内乙方仍在恰谈中的客户,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续约。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签定续约协议。

  八、乙方职责

  1、协助甲方作出更有效的销售方案。

  2、在本协议期内,乙方若在报刊、媒体广告及门店橱窗等刊登上述物业广告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刊登,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应提供基本的销售资料、宣传海报与看板设计稿。

  3、如未得到甲方同意变更物业销售价格的通知,乙方不得擅自变更,降低物业销售价格,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配合甲方与乙方介绍之客户完成签署正式买卖协议和银行贷款合同,并协助甲方与乙方介绍之客户进行谈判。

  5、乙方应对销售过程所知悉的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代理佣金;

  1.1乙方在委托期间内,不能提供订约机会;

  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内容、条件、要求的;

  1.3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2、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全额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代理佣金(除甲方能另行提供出售合同成交价格,否则成交价格按销控表所列委托价格计)作为违约金;

  2.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最终无法履行代理服务的;

  2.2甲方在委托期间,私下与乙方介绍的客户(包括关联人)成交的,在委托期满后六个月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视作乙方已完成代理任务;

  2.3若甲方未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之义务包括未按时支付乙方代理佣金,逾期超过1个月的;

  十、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各方就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终止发生任何争议,则该等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应向该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和效力

  1、本协议在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为确认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正式文本。在本协议生效以前协商的各项协议,除已获履行的部分以外,若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应以本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盖章有效。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邮编:

  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邮编:

  签章:

  签约日期:

房地产分销合同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推动项目(下同)的快速销售,并本着“优势互补、利润共享”的友好公平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项目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本合同,并以此共同遵守。

  一、该项目地址及销售范围

  1、该项目地址:。

  2、销售范围为开发商委托甲方的所有可售独立成套单元。

  二、委托销售期限及区域

  本合同委托销售期限:自签约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销售区域:。

  三、客户确认及客户有效期

  1、乙方负责组建自己的销售渠道,通过该渠道向客户推荐、介绍该项目,当客户产生购买意向后,可组织客户统一去现场看房,并提前将客户信息交至甲方确认备案,有甲方确认备案的客户即属于乙方客户;

  2、甲方确认乙方客户后,甲方不得再行确认该客户为其他销售代理的客户,否则无论该客户是否已通过乙方与甲方成交,均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在确认乙方客户之前,若该客户已经被确认其他代理销售人的客户的,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有权拒绝确认该客户为乙方客户,但若甲方仍然确认该客户为乙方客户的,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

  3、经确认为乙方客户后,若该客户所属的企业或组织,以及该客户的亲属、委托人、代理人或有关联的人,最终利用乙方提供的该项目的销售信息和甲方成交的,亦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仍应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四、佣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佣金比例:按照购房合同的支付,其中的作为车费补贴。

  2、结算标准:

  1)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后,甲方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100%佣金;

  2)按揭支付:客户签订合同并付清首付款后(首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甲方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50%佣金,按揭手续办理完毕,待银行放款到开发商账户上后,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剩余的50%佣金;

  3)分期付款:客户签订合同及付清首期房款后(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甲方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乙方50%佣金;待购房者全款付清后,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剩余50%的佣金;

  3、支付时间:次月初,乙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给甲方,甲方核实确认后于当月10日前支付。(节假日延伸)

  五、对外宣传

  1、委托期限内,乙方若需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对外推广宣传该项目的,则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代理方的名义标识企业名称和标徽等,但乙方宣传的内容和形式需经甲方同意,同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签订合同后,甲方提供宣传品和统一说辞给乙方,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推广和销售,向客户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没有依据作出承诺,不得有欺诈行为,不得损害甲方及开发商企业的形象和利益。

  六、甲方职责

  1、甲方积极提供乙方代理销售所需的相关资料;

  2、对乙方提供的客户、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和接洽,提供看房便利,并按时按约定给乙方书面客户确认;

  3、甲方从乙方处获知乙方客户信息后,不得引导或配合乙方客户避开乙方代理,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代理成功时的佣金,作为对乙方的经济补偿;

  4、在乙方代理过程中,甲方获知的乙方未对外公开的商业信息或者乙方客户的个人信息,均应予以保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非法使用或披露。

  七、乙方职责

  1、乙方应当充分利用自由客户的网络资源,通过各种途径,让有购买意向的客户及时了解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2、乙方有助客户实地踏斟项目的责任,并协助甲方与客户谈判议价,尽快促成交易成功;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价格,非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该告知甲方,做个案协商处理;

  4、在代理过程中,乙方获知的甲方未对外公开的商业信息,乙方均应该予以保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非法使用或披露;

  5、乙方自行组织客户、组织车辆前往项目所在看房;

  6、乙方保证客户购房定金,房款等全部销售款项及时回笼开发商专项账户,在销售过程中不得私设账户,不做支,不挪用;

  7、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代理该项目所在地其他同业态项目的销售代理,否则视为违约,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和乙方的合作关系,并追究乙方违约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其他事项

  1、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诚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甲方不得中途终止协议,否则要求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甲方因与开发商的合同终止除外);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方):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房地产分销合同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项目进行销售代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宜

  1、拟委托进行销售代理服务的房屋位于 ,性质为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项目进行销售代理服务的房屋面积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的测量面积为准)。

  2、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寻找、搜集、挖掘潜在购买客户,

  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销售代理服务期限

  本协议委托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若协议到期,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则重新签订协议,若不同意继续合作,则协议自动终止。

  三、销售代理费

  1、取费标准

  代理费标准:成交合同额的2%

  2、支付条件

  甲方与购买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客户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确认乙方上月满足支付条件的房源明细,并于确认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销售代理费,乙方收到代理费时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全额发票。

  4、因客户对预售/销售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归甲方支配,与乙方无关。

  5、在委托期满后,甲方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不视作乙方的代理任务,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

  四、客户确认

  1、客户首次到访必须由乙方人员通过乙方的渠道带到现场,经确认是首次到访客户后,填写《团购看房单》。电话预约

  无效。

  2、客户的确认以填写《团购看房单》的形式进行确认,由客户、乙方现场渠道人员、甲方授权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此单一式三联,作为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客户的依据及客户享受团购优惠的凭证。代理商发生客户重叠的,以《团购看房单》作为判别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

  3、乙方介绍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清全款当天,甲方将根据客户确认记录与乙方签署《成交确认单》,以确定客户成交的事实。

  甲方授权负责人:;电话号码: ;

  乙方现场渠道人员: ;电话号码: 。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屋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项目的宣传资料电子版。

  3、甲方负责将项目信息及时传送给乙方,如果项目进行价格调整或组织活动,及时通知乙方,以保证对客户统一口径和对已有客户的维护。

  4、甲方组织大型活动, 提前通知乙方进行提前预热和客户积累,保证活动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5、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它收取购房定金、房款等事宜均由甲方负责。

  6、对乙方的营销咨询服务工作,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接洽,提供看房便利。

  7、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通过自己的渠道对甲方项目进行宣传,主要通过 等形式进行推广。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配合甲方对乙方客户发放项目宣传资料。

  3、在委托期内,乙方应制订详细的服务计划,提供甲方,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情况。

  4、乙方可邀请其客户参加甲方组织的客户活动,并配合甲方进行客户邀请。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对外报价,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变更房屋价格,乙方擅自变更的,变更行为无效,且乙方应赔偿客户损失和甲方遭受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当期应结算的代理费用。

  6、乙方不得擅自对客户进行相关的承诺,也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本代理事项无关的活动和宣传。乙方无权收取客户

  任何费用,如因乙方私自收取客户费用产生的任何投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当期应结算的代理费用。

  7、乙方客户在购房后,如出现退房等情况时,乙方应当将所退房屋已收取的代理费退还甲方,甲方也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8、乙方应当积极开展销售代理业务,随时应甲方之查询要求,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9、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本合同约定进行销售代理服务工作,不得过度夸大、隐瞒或承诺该房地产的相关信息,如因乙方过度夸大、隐瞒或承诺该房地产的相关信息产生的任何客户投诉,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当期应结算的代理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连续六个月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的,甲方应按应付款的%向乙方赔偿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代理任务指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的投诉或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应结算的代理费用。不足以弥补客户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八、其他事项

房地产分销合同8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诚实互信、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委托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地产座落于,户型为,建筑面积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房屋产别为,其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共有权证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 。

  2.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此套房屋时,该房处于□空置 □自住 □出租状态。

  3. 该房地产装修状况为:

  4. 该套房屋的权属状况为状态。

  二、 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该项物业的.销售底价为:。此售价包含房屋及该房屋□门、窗□防盗笼□灯具 □橱具 □太阳能□电路设施,含开关插座 □供水设施 □电话线路 □网络线路 □房屋内现有装修及其他一切固定设施(“√”或“X”选择)等。

  2.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售该物业相关法律手续及过户手续,签订相关合同文件。

  3. 委托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付甲方销售保证金

  四、 佣金的支付方式:乙方售得超出甲方所定底价的部分作为乙方佣金,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为甲方唯一的委托方,甲方在与乙方委托期间,不得自售或再委托其他中介公司,甲方所委托的销售底价,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保密,不向购房者及第三人透露,以保证销售的效率,若乙方将该物业售出,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五、 交房时间为:,交房前甲方应结清所有的费用(如水、电、物管费等),逾期交房一天按人民币¥500.00元/天支付乙方违约金。

  六、 在甲方委托乙方销售此套房屋期间,甲方不得将此房屋转借或租赁给他人使用。该房屋无论售前售后,甲方须保证此物业房屋状况及附属设施与看房时原样,不得损坏和拆除,否则视为违约。

  七、 委托之后,甲方准许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状况下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与否及装修程度由乙方自行决定。

  八、 ①若委托期限已到,乙方还未将此套房屋售出,乙方须按甲方所定销售价将房款全部付清给甲方,销售保证金用来抵作房款;②在委托期间或委托期限已到,甲方不卖此套房屋或提高房价,甲方须支付销售保证金的2倍给乙方,若乙方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甲方必须支付乙方一切的装修费用;③若委托期限已到,乙方不再支付房款,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销售保证金。

  九、 甲方须提供所有一切合法手续配合乙方到公证机关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以便办理过户手续。

  十、 甲方认可乙方与购房者签定的一切与该套房屋相关的买卖合同。

  十一、 过户以前与该套房屋相关的房款、配套设施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需交纳与该套房过户以前所产生的相关房款及配套设施费,房屋售出后过户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二、 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遵照执行,如有违约,违约方将承担房价30%的违约金。

  十三、 此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 补充条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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