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

房地产抵押合同

时间:2022-09-19 00:04:13 房地产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房地产抵押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地产抵押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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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合同1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地址:

  有效证件(照)及号码:

  居住地址: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四至范围): (见附图)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

  2、借款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借款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服务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借款金额中先予扣除,扣除后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即为借款的实付金额。乙方如在借款期间提前归还款,甲方不退还综合服务费。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依照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综合服务费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内综合服务费后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借款到期后归还借款本息。

  4、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展期,届时双方另行签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展期期间继续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展期时乙方应结清上期利息并支付续展期内综合服务费。

  5、借款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展期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续,甲方有权对该抵押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2、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3、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4、乙方承诺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抵押房地产灭失,因灭失所得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

  5、借款期内,乙方必须缴纳有关部门对抵押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6、本合同抵押房地产一旦发生无法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7、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1、乙方违反第十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死亡、征地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抗诉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

  2、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

  3、本合同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本合同作为乙方不可撤消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文件依据,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由于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拍卖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第十四条:费用

  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1、乙方违反第四、七、八、九、十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赔偿。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

  2、展期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改修的继续有效。

  第十六条:通知条款

  1、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

  2、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方式发出的3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3、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2、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第十九条:提示条款

  3、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公证处公证,按第五条约定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2、若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书。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约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内容作为办理抵押登记时按照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要求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补充内容,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字/盖章): 借款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抵押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抵押合同2

  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抵押物业地址:

  因借款抵押一事,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经济周转急需大额现金,现自愿以其已于XX 年5 月1 日交付房款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位于“天地人和嘉园小区”内b区28栋1688号的面积188平方米的`房产一套(包括地下室与车库)抵押于甲方,并同意该抵押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立即会同甲方办理房产抵押手续,赋予甲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保证严格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

  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所涉房产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三、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一次性将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汇入乙方名下账户,借款利率双方约定按月息二分计算于借款期满时付息。

  四、借款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x月16日起至20xx年x月15日止。期满时乙方应将贷款本息全部还清。

  五、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资金周转顺利可提前还款,但应多付甲方全部借款三个月利息作为补偿。

  六、本合同签订后,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 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款证明书”等须交由甲方保管。

  七、本合同签订后,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前的建筑期内,乙方据购房合同所拥有的权益,以及房产交付后乙方对房产的装修资产,同样一并抵押与甲方,以担保清偿所有欠款。在接到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后,乙方应会同甲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或以任何方式擅自处理;如乙方有违约行为严重影响甲方如期收回借款的,甲方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乙方归还借款或行使担保权。

  九、乙方依约清偿借款本息后,甲方须退还乙方用于抵押的《房产买卖合同》及《房产权证书》。并共同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解除乙方抵押。

  十、如乙方因经营风险在甲方宽限期内仍不能及时清偿借款本息的,房产价值由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双方确定价格后,甲方可折价受偿或变卖、拍卖受偿。

  十一、本合同所涉律师见证费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和支付。乙方如未依约清偿借款本息,致使甲方催收的,则一切因此引起的各种费用,包括收回借款和实现抵押权涉及的诉讼费及律师代理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和支付。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律师见证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时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房地产抵押合同3

  正文: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文全称:

  英文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就北京房产预售、预购事宜所订立的编号为______号的《xx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以下简称“该契约”)存在未尽事宜,故双方依据该契约第十八条之规定,于该契约订立的同时,就该契约之未尽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该契约中所述的房价款(亦即购房价款),定金及违约金皆以美元为货币单位。若以港元支付,则按支付当日的美元的换率计算。

  第二条甲方有权用其他质量,价格相当的材料和设备替代契约附件三所列之内容。

  第三条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依该契约之规定终止该契约、没收乙方已交纳的定金;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契约之规定支付违约金,有权从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中扣除该违约金,余款退还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不足以支付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损失大于乙方该违约金,乙方还须就超过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甲方应按契约规定应具备的时间和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发出房产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即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使甲方不能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日期相应延迟交付而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1.为遵守该契约签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xx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

  2.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政府部门的延迟有关文件的批准。

  但以上原因须经xx市有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方可作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责任的依据。

  第五条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购房屋可按契约第十一条之规定享受保修,但属下列情况不予保修:

  1.灯具、漏电保护开关及龙头、水掣等易损零部件;

  2.经乙方或用户改动的设施及/或设备及因改动而损坏的项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损坏情况;

  4.因第三者责任而导致的损坏;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养、维护不善而造成的设施及/或设备失灵、损坏者。

  第六条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时或于甲方要求时签署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北京房产物业管理的公约、规则等文件,按照交纳有关管理、维修、服务等费用。乙方保证遵守该等文件之规定。物业区的所有房屋楼宇(包括乙方所购房屋)将由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全权管理,直到物业管理委员会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条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后十四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届时乙方除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之规定交清应付之全部购房价款外,还须同时支付管理费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费用及其他必须支付的费用。如乙方未依约付款,则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如乙方虽依约付款,但未按此条规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则视为甲方已按期并实际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条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视为按期并实际交付)后,不论乙方是否已经实际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损害或房屋外部或内部之设备、设施的灭失或被破坏,损害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乙方所购房屋只可作为住宅使用,乙方拥有和/或使用该房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xx市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其所购房屋的结构、外观、设备设施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业区内其他房屋单位业主或住户的损失亦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房产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下列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按下列的规定分别交纳:

  1.因签署和执有该契约之正本而发生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交纳;

  2.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契税由乙方交纳;

  3.因房产交易而发生的交易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各交纳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产权和相关土地使用权而发生之登记费、工本费等费用,由乙方交纳;

  5.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法律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6.其它应交纳而未在此列明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7.因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与转受让人依政策有关规定予以承担;

  8.因国家开征及/或收取新的税费而发生的税金或费用,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如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应在其与转受让人在该契约上背书并办理预售契约转让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乙方及转受让人在该契约上背书并经办理预售转让登记后,乙方在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由转受让人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转让前所应承担而未承担的违约责任,转让后由转受让人向甲方承担。若乙方及转受让人未能按规定办理预售契约转让登记,则视为该转让无效,乙方应继续履行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乙方取得该房屋产权后如将房屋转让、赠与、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证乙方的受让人、赠与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将书面无条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等文件的约束。否则,甲方及/或物业区内之其他房屋所有权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受让人、赠与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已经书面接受上述公约、规则、住户守则等文件的约束后,乙方不再承担有关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该契约第十三条及第十五条所述有关预售预购登记及买卖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件手续,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均是该契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双方在订立该契约之时同时签署,与该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经甲、乙双方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共同申请,由公证处对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进行公证。

  第十六条该契约、本补充协议及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它文字文本及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七条该契约、本补充协议及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第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讯联系地址、电话等若有任何变化,该方均应在十四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发给对方的任何通知均应按合同载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从发出之日起计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论对方或其授权代表是否实际收到该通知,即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之日,亦即视为该通知已于是日送达对方。

  第十九条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xx市房地产管理局执有二份,公证处执有一份。

  甲方(签署):____________ 乙方(签署):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附件一买方资料

  (个人)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证件类别及号码:

  国籍/地区:______/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指定联系人姓名:______/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公司)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营业执照/商业注册证编号: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附件二付款办法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

  1.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______%(含定金);

  2.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______%;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______%;

  4.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______%;

  5.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______%;

  6.剩余之相当于购房总价______%的购房款,乙方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乙方应自该契约规定之交屋日起十五日内开始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并在四十五日内办理完成按揭手续,使甲方取得该部分房款,若乙方届时不能获得按揭贷款或不能完成按揭贷款手续,则需在该时限届满前自行向甲方付清该______%购房款。

房地产抵押合同4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具体内容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为准,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依据主合同拥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债务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债务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实现抵押权时支出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等)。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小写)。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若因甲方未办理抵押登记,使乙方不能依法享有本合同项下房地产的优先受偿权的,甲方应当对债务人的债务向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清偿债务,乙方有权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实现抵押权。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抵押人(公章):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房地产抵押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乙方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债权得以实现,甲方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但保。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房地产坐落 区 小区 街(路) 号(附 号) 栋 单元 楼 号房地产名称房屋结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预售合同备案号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抵押房产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 用地总面积(平方米)抵押房产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建筑总楼层抵押楼层使用性质房地产状况四至 东: 南: 西: 北: 以下栏目仅供在建工程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已投入工程款已完成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二条 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数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 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抵押房地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地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地产,或在_____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五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主债权_______________万元,占主债权____ %,及由此产生的'附属债权。

  第六条 本合同抵押期限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约定: 1、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不作约定。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三十天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XX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

  第八条 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变更抵押合同,甲乙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以拆迁受偿价款偿乙方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的主债权及附属债权。

  第九条 抵押房地产的转让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抵偿第三方债务、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2、甲方将抵押的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时,应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转让价款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

  第十条 抵押房地产的再抵押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再进行抵押; 2、甲方将抵押房地产余额部分再次抵押时,应通知乙方并告知新抵押权人抵押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但所担保债权不得超出余额部分的____%。

  第十一条 抵押房地产的出租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对外出租; 2、甲方出租抵押房地产时,应当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承租人,且租金收入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其他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地产作重大改装减损其价值,或改变其用途;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债务人和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签订;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登记机关存___份。

房地产抵押合同6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建设面积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_________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

  第六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

  第十条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一条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

  第十二条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四条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十七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十九条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登记监证部门_________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个人与房地产抵押立契。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外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四、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扬州市房产管理局。

房地产抵押合同7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

  一、总则

  甲方以下表所列房地产设定抵押权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履行债务的担保。

  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房地产状况

  座落______区(市)县_____镇_____路(街、巷)____号附____号

  所有权人

  共有人

  抵押期限________抵押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幢号房号建筑结构建筑层次建筑面积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权

  证号土地使用权

  面积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抵押物现值大写: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整

  备注

  三、贷款金额和期限

  1、贷款金额()币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元整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贷款期限:___________贷款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权利义务

  1、已作抵押的房地产,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

  2、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拆除、改建。

  抵押物发生遗赠的,受遗赠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抵押物发生毁损(自然耗损除外),甲方应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尽可能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抵押物因甲方过失而贬值以致明显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4、债务人未依合同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申请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五、抵押物的拆迁

  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甲方能提供其他抵押物的,双方应依法解除原抵押关系,并重新签订抵押合同;若甲方不能提供其他抵押物,债务又不能提前清偿的,在房屋拆迁时甲方只能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获得补偿,维持原有的抵押关系。双方持原抵押合同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到合同登记机关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六、违约责任

  1、抵押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方应当赔偿。

  2、若甲方隐瞒事实真相,采取欺骗手段蒙混登记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抵押物全部或部分灭失、价值毁损,甲方应及时告知有关当事人,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可免除抵押人向抵押人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的责任,但不能免除向乙方履行债务的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附则

  1、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房地产登记机关存壹份。

  3、附件

  ①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②借款合同③___________________

  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⑤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登记机关意见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登记机关(签章)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房地产抵押合同8

  房地产抵押合同编号: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方与 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号”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或主合同),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现乙方(以下合称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共有的房产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有关抵押担保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1 、抵押物

  1.1抵押人同意将其所有/共同所有的下表所列房地产(《房地产证》详见本合同附件)全部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抵押担保。

  2、担保范围

  2.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根据《借款合同》对借款人享有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元整(小写:¥ 元)的债权。

  2.2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3、陈述与保证

  抵押人对下列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并在本合同期限内持续有效:

  (1)抵押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抵押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抵押人的章程或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3)抵押人和抵押物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且无任何隐瞒的;

  (4)抵押人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对抵押物享有完全合法的财产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该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除因本合同设定外)、转让、租赁(除非事先向抵押权人作出书面声明并获抵押权人认可)、托管或其他共有人,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司法查封等权利限制或权利瑕疵。

  4、抵押登记

  4.1如根据抵押登记部门的规定需办理本抵押合同公证的,抵押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证事宜,届时甲方可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4.2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按上述3.1办理合同公证的,在公证后)10个工作日内,按抵押物所在登记部门的规定负责办理抵押登记。甲方届时予以协助,抵押权利证明正本由甲方保存。抵押人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抵押物的房地产权证书交由甲方收执(并用于办理抵押登记事宜),在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前由甲方保管。

  4.3依照本抵押合同约定合同终止的,甲方和抵押人应共同向原抵押登记机构提出注销抵押登记申请。原抵押登记机构准予注销登记的,抵押权利证明由登记机构收回;抵押人可同时向甲方领回收执的房地产权证书。

  5、抵押人保证

  5.1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与抵押物有关的维修、保养等各项义务,及时支付与抵押物和抵押有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人的经营状况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5.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在抵押期间将抵押物交换、赠与、作价入股、出租、出典、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也不得将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抵押物使用性质。

  5.3如非因乙方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同时抵押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人因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收益应在3日内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甲方和抵押人认可的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处理。如抵押人怠于向造成抵押物灭失或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代位求偿。

  5.4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并可视情况要求抵押人在限期内增加抵押物;因抵押人的过错而导致抵押物灭失或毁损,甲方认为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主债务履行时,抵押人应当在事由发生后10日内重新提供或者增加经甲方认可的抵押物,以弥补原抵押物价值的损耗部分。如甲方同意,甲方和抵押人也可协议采用其他方式处理。

  5.5如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乙方应在得知拆迁信息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拆迁房屋如以交换产权作为补偿的,以补偿所得房屋重新设定抵押权;如实行货币补偿的,抵押人因此所获得的补偿金及其他收益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处理;如实行交换产权和作价补偿相结合方式的,作价补偿部分先用于提前清偿或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以交换产权重新设定抵押。在前述的三种不同的补偿方式下,如交换产权房屋价值经评估低于本合同所载明的原抵押物价值的、或作价补偿的补偿金低于所担保债权的,不足部分抵押人应增加抵押物或采取其他措施追加担保。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被列入国家征用范围的,比照上述做法处理。

  5.6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如发生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抵押物担保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抵押物担保能力降低。

  5.7因履行本合同所涉及或产生的抵押登记、抵押物评估、保险、提存、公证、通知、拍卖、代位追索等费用及保全抵押物价值或实现抵押权的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上述费用由甲方垫付的,抵押人于甲方垫付相关费用后2日内支付给甲方。

  5.8乙方对于各自或共同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5.9甲方有权将其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如甲方全部或部分转让债权的,抵押人确认仍按本合同约定就全部抵押物向债权人(包括甲方、债权受让人)提供抵押担保。

  6、抵押权的实现

  6.1《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但不限于因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或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陈述与保证、约定事项等导致甲方宣布债务履行期限提前到期的),甲方未受清偿时,或者发生有关法律规定的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的情形时,甲方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6.2甲方在处臵抵押物的过程中,有权指定拍卖行、估价师、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权利,抵押人对此不存在异议。

  6.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时,无需首先或同时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追索;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所担保债务金额且抵押人非借款人的,抵押人承诺对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部分向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抵押人应全面履行。如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主债权金额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相对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

  7.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陈述和保证事项,造成甲方损失的,抵押人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如造成受让人和承租人(若有)等第三方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相应的第三方赔偿责任。

  7.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抵押物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交换产权及其他收益的处理未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的`,抵押人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同时还应按主债权千分之三的标准计付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如抵押人已无法继续履行的,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7.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甲方认为不足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抵押人及时重新提供或增加经甲方认可的抵押物,并按主债权金额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7.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物的,抵押人应承担主债权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7.6如因乙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的,抵押人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抵押物未设定以甲方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应参照上述7.1的违约金标准向甲方计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

  8、其他约定

  8.1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同意借款展期、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甲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而变更或终止。

  8.2本合同自甲方和抵押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担保债权全部清偿及抵押登记注销后终止。

  8.3本合同未经甲方和抵押人协商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抵押人应对已登记的内容作相应的变更,未作变更登记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8.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均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如本合同已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甲方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公证部门(若有)、抵押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9、附件

  房地产权证书

  甲方(抵押权人):

  (签章)

  乙方(抵押人):(签章) 本合同于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市区

房地产抵押合同9

  抵押人_________愿将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担保债务按期清偿,担保的范围为抵押贷款的本息及罚息,经与抵押权人_________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本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在建工程状况: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胡同_________号。开工许可证_________号。工程设计总面积:_________m2。

  2.建筑结构:_________。设计层数: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计划批准文号:_________。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地区类别: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

  8.土地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总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将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将在建工程有关要件:计划批件、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许可证、_________交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权人同意在建工程评估现值_________%以内提供贷款。贷熬总额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贷款期限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证将该款项用于__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贷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计息办法,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规定计息。

  、还款方式:_________。

  六、双方商定,抵押在建工程的保险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1.由抵押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保险凭证交抵押权人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抵押工程因保险事由毁损灭失时,抵押权人为该保险赔偿金及支配人。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贷款本息和罚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已投保的',填写下列(1)(2)款)

  (1)投保价值:_________元整。

  (2)保险期限: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双方再另行约定。

  (1)依照法律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对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提出诉讼保全。

  (2)向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拍卖所得价款,按有关规定依次偿还、若不足清偿贷款本息及罚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所余部分返还给抵押人。

  、抵押期内,抵押人必须保证该工程的安全、完整,正常施工。其贷款的使用应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抵押期内,未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工程转让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

  、抵押期内,抵押人必须交纳有关部门对该工程所征收的任何税费,并保障该工程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抵押权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给付贷款的,抵押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实际损失。

  十一、抵押人不依约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或逾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有权采取以下处置方式:

  十二、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更名,本合同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变更。

  十三、抵押人还清贷款本息及罚息,并同时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关系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应会同抵押人在十日内到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办理合同注销手续。

  十四、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等,构成本合同的整体。完整的合同整体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十五、本合同经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鉴证方可有效。

  十六、特约:_________。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抵押合同10

  合同号:

  抵 押 人(甲方): 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保证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抵押财产: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的一处房产。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

  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 元。

  第三条抵押房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房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人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抵押合同11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拥有房产权利(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 。

  2、借款利息为_______ 。

  3、乙方已知该房产已向_______银行_______抵押贷款 元整,贷款期限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次抵押为余额抵押,双方约定房产权利价值为______万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按实际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个月,到期一次性全额归还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于___市___区______________的房产,房地产权号:沪房地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的自有房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到所属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产他项权利证)。乙方在《房地产登记证明》办妥后将借款全额支付给甲方。

  6、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诺: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给乙方之前,未出租给任何人,也未与他人签订过租赁协议。在抵押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本条款的`情节,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以国家法律法规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

  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为 。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签订地: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如有纠纷向XX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房地产抵押合同12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债 务 人):

  丙方(抵 押 人):

  根据乙方与 银行签订的 (编号)《 》,以及甲方与 银行签订的 (编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乙方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以下简称抵押物)就 (编号)《保证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事项

  1.1 丙方提供抵押的房屋之所有权证号 ,该房屋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以下简称房屋)。

  1.2 丙方将房屋抵押给甲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给甲方。

  第二条、抵押物的价值确定及抵押反担保价值确定

  2.1经xx评估公司评估, 房屋的评估值分别为xx,合计评估价值为xxx万元,甲、乙、丙三方商定房屋的抵押价值总额为xx万元。

  2.2乙方借款金额xx万元,甲方为乙方担保金额xx万元,履债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丙方就保证合同金额中的(合计数)万元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 本合同签署前,甲、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3.2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丙双方负责到有关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丙双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 上述 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贷款(或支付的票款)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 上述 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 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第五条、丙方的义务

  5.1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若发生灭失、毁损或被征用等情况时,丙方应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抵押物发生被征用的情况时应自收到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且因此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仍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丙方不得动用。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擅自出借、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5抵押期间,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5.6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可以转让抵押物,转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7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合法、完全、有效的所有权,并且抵押物不存在共有、争议、抵押、担保、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应按房屋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 %支付违约金,且可以向其主张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3除本条前两款外,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一项义务与责任的,应按房屋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累计计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4丙方违约时,乙方就该违约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乙方违约的,或者丙方发生破产、清算、涉及重大仲裁、诉讼等情形的,甲方可提前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丙双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或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9.1甲方对丙方的任何通知应当按照下列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若丙方或乙方为自然人时,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丙方或乙方签字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丙两方各执一份,登记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12.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不论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合同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房地产抵押合同13

  抵 押 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 日签定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特此声明。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房产证号 :

  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为: ,此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 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经济赔偿金元,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其相应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的权利。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优先偿还乙方的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又未能同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乙方有权自行处分该抵押房地产,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涉。乙方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协商之后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此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后,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总计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公民身份证号码: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地产抵押合同14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地址:

  有效证件(照)及号码:

  居住地址: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四至范围): (见附图)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

  借款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借款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服务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借款金额中先予扣除,扣除后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即为借款的实付金额。乙方如在借款期间提前归还款,甲方不退还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依照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综合服务费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内综合服务费后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借款到期后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展期,届时双方另行签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展期期间继续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展期时乙方应结清上期利息并支付续展期内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展期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续,甲方有权对该抵押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承诺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抵押房地产灭失,因灭失所得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

  借款期内,乙方必须缴纳有关部门对抵押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本合同抵押房地产一旦发生无法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

房地产抵押合同15

  合同编号:(**反担字第:**号)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

  乙方(抵押权人):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

  鉴于乙方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万元(借款合同编号为:** )提供担保,应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担保,甲方和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拥有的房产/土地抵押给乙方,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担保的反担保。

  第二条 (1)抵押房产状况: 房产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产权编号:**,房产权利人:**共有权人:**,抵押房产价值:**。

  (2)抵押土地状况:土地位于**,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证宗地号:**,土地产权人:**,共有权人:**,抵押土地价值:**。

  第三条 抵押房产/土地反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垫付借款本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 本抵押担保的保证期限为乙方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应会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八条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向乙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如下:

  1、甲方保证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有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隐瞒出租、隐瞒共有等情形。否则,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额10%的违约金,如果给乙造成损失的,还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抵押物所有权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协议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4、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5、借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结清前,并经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否则,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抵押物的检查。当抵押物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甲方应及时将情况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处置、变现抵押物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

  9、抵押物权存续期间,抵押物被列入拆迁范围的,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迁补偿金或置换财产继续作为抵押财产,不足部分甲方应在达成拆迁协议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条件的抵押物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10、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第三人就抵押物发生任何纠纷的,须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足额赔偿责任。

  第十条 如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的,乙方应自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解压手续。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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