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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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03 18:19:11 房地产合同 我要投稿

2022房地产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房地产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房地产合同(15篇)

2022房地产合同1

  1.负责工程项目的`合同法务管理工作;

  2.制定地区公司与合同法务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审定地区公司与合同法务管理相关的业务报表、报告、专项意见等文件资料;

  4.指导、监督、考核地区公司各业务部门的合同法务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本部门各项日常工作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专项工作。

  1.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背景;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3.3年以上工作经验;

  4.有大型企业合同法务管理经验;房地产行业优先

  5.工作认真、细致、负责。

2022房地产合同2

  甲方:

  乙方:

  一. 合作条件:

  甲(开发商)乙(推广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关系进行合作事宜,合作之前双方首先确定对方能力以及负责态度,然后签订合作协议。

  二. 合作方式:

  合作采取按年结算(年费)或者按月结算(月费)的形式进行合作;

  三.合作内容:

  1. 乙方在甲方项目开盘预售前进行详细市场调研,制定销售推广案、并根据项目情况制定项目策划案,以及一系列包装、推广、活动。

  2. 乙方针对甲方项目进行调研,制定出符合甲方项目实际情况的'项目定位,并进行一系列的活动、包装,使之能更加有效的提高销售额。

  3.乙方针对甲方在售项目进行跟进,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实际摸底,并制定出相应应对方案,使之能和销售更有力结合。达到销售目标。

  4.商业方面,乙方可以根据情况向甲方提供:业态规划,招商方案,项目引导,置业培训方案制定等一系列服务内容。

  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2房地产合同3

  签署购房合同须知

  一、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二、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三、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四、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您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五、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六、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也就是说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七、付款方式与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开发商协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给予付款,银行贷款应该在约定的时间里款没有到开发商的帐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应数量的违约金,所以应该把时间约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建议你向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者向律师咨询一下你的资信条件,看你是否能够得到资信贷款,避免出现其他的麻烦。

  八、卖售人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约定你超过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约的,对预期交房的解约期限也只能定30天,这两条应该对应,应该是平等的。

  九、有关规划设计变更条款,这一方面,因为我们购买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过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开发商认为需要做规划的变更,设计的变更,应该在收到有关部门批准变更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

  十、房屋的交接:开发商应该请房地产的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的面积进行实测,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我们所说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十一、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一般来说,标准合同中有五项,首先是通水通电通电梯,保证你售楼之后,这是最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关于天然气以及燃气管道的开通,一般来说,开发商会跟你说等到入住之后,比如说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入住率达到多少才可以开通天然气,实际上跟开发商跟燃气公司的工作协调都是有关系的,应该跟开发商进行约定,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对于您购买园区项目内,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建议在这一条中,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在本条款中还包括如果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应该按照对您比较有利的,在这一条上签上,未达到使用条件,应该视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承担逾期交房的相关责任。

  十二、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约定了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可以选择退房或者违约金。按照现行商品房销售规定,在60天内,开发商应将登记资料提供给产权办理部门备案。如果因为开发商的责任,没有及时把所有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使购买人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可以约定一个处理方式,可以退房,对于违约金,一般是合同金额的1%-5%之间,也是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选择。也可以选择不退房,如果选择退房,操作起来有一定困难,比如说你已经入住了,因为办理产权,是在入住之后的二三个月进行,如果这时你因为产权证的原因要退房,可能会不太利,建议大家在确认这个项目是一个合法的项目之后,那么办理产权只是开发商工作的一个程序问题,以及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问题,并不是说没有办理产权证,是因为这个项目的本身合法性有问题,在这个情况下建议你选择不退房,让开发商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支付违约金。

  其它:比如说这个合同有多少页、有多少份等,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应该有四份,其中二份是正本,二份是副本。现在房管局在做备案的时候,房管局会备一份,购房人应该有一个合同的正本,如果是申请银行按揭的话,合同正本应该交银行来收押。在整个的合同最后一条,是做预售登记备案的一个条款,一般情况下在合同签订30日之内,开发商应该向房产所在区的房产管理局和房管局做登记。附件一是房屋的平面图,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这个图纸要用坐标来确认这个房屋的朝向;第二要标注面积,或者是面积的标尺。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啥

  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

  第二,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第三,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码率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缴利息损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规定发展商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将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发展商还要退款。

  第四,应提出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煤气公司有规定,必须等到楼宅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客户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第五,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产权证发放比较慢,但也应有合适的日期,发展商不能无限制地拖发产权证。

  第六,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协议内容,往往还会让客户再签署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码率差,若差异过大时在哪些情况下的免赔责任。一般情况下,发展商签此合同,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的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但客户也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发展商的文字陷阱。一般而言,签约时最重要的就是上述几个问题,但对其他条款也应在发展商处拿到影印件,回家仔细研究,一定要做一个明明白白的购房人。

  识别对购房人不利的合同条款

  一、合同约定: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允许误差在5%,如误差超过5%,按实际情况多退少补。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购房者所得到的面积一般比合同约定的面积少,如果互不结算,吃亏的肯定是购房者,由此可见,上述条款对张先生的不利是十分明显的。

  二、合同约定:购房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及缴纳滞纳金等,而发展商若没有按时交房,却什么惩罚措施也没有。

  律师说法:这是一条明显不公平的内容,许多购房者却忽略了。现实中出现的发展商延期交房却理直气壮,购房者却无可奈何的情况,就是因为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应参照购房者不按时付款的惩罚标准追究或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等。这样,出现问题购房者才有计可施,有权可维护。

  三、合同约定:若因施工问题造成延期交房,属不可抗力,与开发商无关,开发商不负违约责任。

  律师说法:这是强词夺理,法律没有规定施工问题属不可抗力,若真的因施工问题延期交房,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这一条应当从合同中删去。

  四、合同约定:发展商交房后三个月内负责办理产权证。

  律师说法: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交房以什么为标准,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甚至出现这样的事:发展商交房时通知购房者到物业管理公司处领取钥匙,而物业管理公司却要求先交一笔钱才能给钥匙,否则不给。到头来购房者还是住不进新房。因此,律师建议购房者应将交房的含义具体化,即规定为:交房屋钥匙。否则,应为发展商违约。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发展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办不下产权证该怎么办,很多合同里却没有规定,以至于问题发生时不知所措。同样建议应明确为:若不能按时办理,则可约定违约金或可解除合同,要求退房。这样,购房者的权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五、合同附件中对房屋的配套设备约定不清。在张先生的合同附件里,只约定“预留电话线、有线电视插座、管道煤气入户、24小时热水……”却没有说明这些功能在入住时是否能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或达不到有关标准该怎么办。这种含糊不清的约定是不完整的,希望也能引起其他购房者的注意。

  慎签购房合同

  许多购房者买房时,往往不深入了解有关开发商的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没有明确房屋是否是合法销售的情况下,就匆匆向开发商交付定金或购房款,结果到正式谈判时只能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违心签订合同。这种不慎签购房合同从而导致落入购房陷阱的情况往往贻害无穷。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杨志民律师提醒购房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五证”要严格审查

  购房者购买期房时应查看开发商所售房屋的“五证”原件,五证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在“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它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如果房屋已验收还应查看是否具有质检

  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原件。开发商同时应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认购协议要慎签

  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前,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并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由于认购房屋到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有一段时间,有些购房者可能不想购买已预订的房子,也有部分购房者由于不能与开发商达成一致,而没有签订合同。这时定金能否要回就与所签订的《认购协议》有很大的关系。

  如果《认购协议》中没有写明未签订购房合同定金是否返还的约定则定金可以返还。如果开发商在《认购协议》中规定“购房者应在签订认购书之日起多少日内携带规定的证件到开发商售楼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逾期购房者所交认购金(或定金、诚意金)不予退还”等此类条款。购房者特别要注意留下有力的证据,证明你已在规定期限内与发展商谈了合同但因其他原因无法达成协议。

  合同附件不可缺

  目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除主合同要件外还包括四个附件,即房屋平面图、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构成说明、装修设备标准、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组成部分,是对主合同约定不明条款做出的明确约定,是对主合同没有约定部分的重要补充。

  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房者在洽购房屋时开发商往往做出许多口头承诺。购房者绝不能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和广告宣传,购房者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以附件的形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书面合同中。如果开发商没有实现这些承诺,购房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心明眼亮避开购房陷阱--谨慎签订合同

  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签合同了,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签一个认购书,然后再签正式合同。这里面的问题就更多了。

  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

  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对策:律师建议买家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同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对策:在签约前您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

  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陷阱四:“最短时间”与“”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的?不知道。

  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

  对策: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陷阱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开发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产开发又是一件对资金要求很高的行业。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侵害。

  对策——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售契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陷阱六:卖方解除合同

  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非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对策: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本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合同条款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陷阱七:处理结果不明确

  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你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对策:购房者与发展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承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等等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

  陷阱八:以偏盖全

  这里所说的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对策:对于这类问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要把合同写得越细越好。不给开发商一点空隙。当然也需要购房者有非常广泛的建筑、建材方面的知识。

  陷阱九:拒签补充协议

  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这种情况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但是,就像你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北京是很普遍的,特别是一些卖得很好的楼盘都是如此。

  对策:不管开发商态度如何,购房者还是要争取这个权益。实在不行,又觉得没有把握,那就只好放弃了购房.

  合同附件“文章”多

  1、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图。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提供的平面图非常简单,既无尺寸也无比例,一旦发生争议,购房人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对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长、宽等基本数据,并尽可能要求开发商同时提供电气、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

  2、附件二是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说明。这里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凡不是为所购房屋所在的楼宇单独服务的建筑设施,均不应计入该构成面积。分摊面积的计算应按京国土房管权字(20xx)第369号文件执行。双方应约定,出卖人违背该分摊原则的,应退还不应计入分摊面积部分的相应价款,并按该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附件三是关于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对于购房人而言,此约定的关键是要把装修标准具体化。要避免采用诸如“高级面砖”、“高级外墙涂料”、“高级木地板”之类的模糊性标准。应当尽量写清装饰材料和设备的商品品牌及其质量标准。

  4、附件四是双方自由约定的补充协议。有些开发商事先拟好了补充协议,对此,购房人要仔细阅读、审查,防止有的开发商利用补充协议擅自变更主合同的条款而单方加重购房人的义务。其次,购房人还要充分利用该补充协议把自己关注和担心的一些事项在补充协议中做出详细约定。例如,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由于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此阶段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由开发商自行组建或单方选聘的,为了保证前期物业管理的质量及合适的收费标准,购〈BR〉房人应当与开发商就前期物业管理的期限、收费标准和服务范围与标准等事项做出具体约定。

  5、附件五是关于计价方式与价款的约定。目前许多购房人采取向银行按揭贷款的办法支付房款。一般来说,因为开发商与银行事先都签订了合作协议,因而绝大多数的购房人都能如期取得贷款。但这并不排除由于种种原因,银行没有批准购房人贷款的情况出现。一旦这种情况出现,购房人将有巨大的付款压力,难以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面临违约风险。有鉴于此,建议购房人在附件五中,除了约定好付款方式及期限外,还要明确约定:“如果购房人的贷款申请未获银行批准,则购房人有权与出卖人协商,采取买受人可承受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或者选择退房。买受人因此退房时,出卖人应将买受人已付房款全额返还给买受人。”

  签补充协议抓住八大要点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增加补充协议,目前已受到越来越多的购房者的重视。但如何签订补充协议才更为有效呢?补充协议太少,不能充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起不到补充协议的作用;但补充协议太多,动辄上百条,别说一般购房者,就是专业法律人员要想全部解释清楚也非易事,其实际可操作性很小。其实只要抓住一些主要关键的内容来约束开发商,即使条款很少,也能起到保护购房者利益的作用,而又使开发商能够接受,不影响交易的进行,这应是购房者明智的选择。

  从整个《商品房买卖合同》来看,开发商容易利用合法手段侵犯购房者利益的主要有八个部分,只要针对这八个部分来签订补充协议,就基本可以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一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目的是防止交房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大。

  第二要约定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因银行和开发商的原因办不下来的处理问题,应约定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和定金,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应退房而扣除购房者的定金或追究违约金。

  第三要约定房屋交付时开发商要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数据,应约定如果开发商提供不了,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开发商要按日支付违约金,目的是防止购房者办理入住后因装修等问题而被动。

  第四要约定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目的是防止入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高收费标准,而购房者又无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依据的情况。

  第五要约定精装修房屋的具体装修标准,不能被开发商以"进口"、"高级"、"优质"等不明确的说明误导,要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内外装修、设施的种类、型号、颜色、位置、方向、可参考的价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对装修提出异议而无依据的情况。

  第六要约定开发商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具体时间,合同里约定的只是开发商提交材料的时间,目的是防止开发商无限期的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影响购房者行使所有权。

  第七要约定房屋的屋面、外墙面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开发商使用要经过业委会同意,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因商业目的使用而影响购房者的正常生活。

  第八要约定在合同和补充协议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用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作为相关内容的依据。

  置业指南:合同附件陷阱逐个提

  合同附件本是为增加合同条款中可供买卖双方协商的空间,更大程度地维护消费者利益。但因目前消费者的法律知识不足,附件有时就被发展商利用作为“对付”买家的工具。同时,不少买家认为正式的合同文本才具有法律效力,附件不重要,况且几十页的内容也懒得读。

  实际上,根据《合同法》规定,若合同正式文本与附件内容有矛盾,以附件为准。即买卖双方在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条款最终是执行依据。因此,建议买家签合同附件时慎之又慎。下面是合同附件中常见的一些不合理条款,买家可以此为鉴。

  在正式文本中有“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三项处理:详见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中却没有关于何时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约定。

  专家评点: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受人有权在合同中与出卖人约定交付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时间,如果出卖人未能及时办证的,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由出卖人退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或者不退房,取得违约金。

  在合同附件中约定“商品房交付时,如花园等附属项目的面积与合同记载的面积有误差时,买受人同意接受交付时的实际面积”,或“商品房附属花园面积经出卖人暂测为×平方米,该面积包括花园围墙地基面积。如果商品房交付时花园面积与上述面积有误差时以交付时的面积为准,误差部分按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多退少补”。

  专家评点:花园面积能否出售,目前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这部分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产权部分,买受者即使支付相应的价格也不能将这部分面积列入房屋的产权,这一点买受者一定要注意。“如《买卖合同》记载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与实测面积有差异时双方按如下方式处理:1、建筑面积没有差异但套内面积与分摊面积均有差异时商品房价款不变。2、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均有差异但套内面积没有差异时商品房价款不变。3、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均有差异时按套内面积误差比进行调整。”

  专家评点:以上条款既确定了建筑面积不变价款不变,又约定套内面积不变,价款不变,而且当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均有差异时又按套内面积的误差进行调整,这个约定违反了建设部2001年6月1日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广州市2001年出台规定,商品房应按套内面积销售。而2001年实施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售房条款,也明确规定“该商品房属预售,按整套(整层)出售,如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元,总金额(币)元,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筑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如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上述条款前后矛盾,且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买卖合同》所称的已交房款是指买受人交付给出卖人的商品房建筑物和花园的款项,不包括税费和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支付给出卖人的按揭款,银行按揭借款的处理由出卖人按与银行的协议执行,与买受人无关。《买卖合同》所称的累计已付款是指买受人按照本协议附件二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所支付的商品房价款的总和,不包括税费和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所取得的尚未偿还的借款,银行按揭的处理由出卖人按与银行的协议执行,与买受人无关。”

  专家评点: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已划入出卖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实际上已经支付房款,出卖人不把这部分房款计入买受人累计已支付房款,显然有失公平,且与商品房预售的惯例不符。“甲方领到‘该物业’竣工验收证明后,应由代表律师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自交付使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甲方负责‘该物业’的结构保修期,并对‘该物业’结构建筑质量问题负责保修,但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装修或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破损及以下情形,甲方不负保修责任。”

  专家评点:根据1998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对住宅各部位、部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保修期限均有明确规定。

  住宅保修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并非从“交付使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且物业的风险责任转移时间划分亦应从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而非“甲方(发展商)代表律师向乙方发出该物业交付使用通知书30天后”。“为保障各业主及用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无条件地同意并接受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专家评点: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从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之规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第七条);由业主大会批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即由业主自行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第21条规定:“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其管理权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未经综合验收的物业,建设单位不得移交,并应当继续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甲方在约定交楼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不能交楼的,才视为违约。”

  专家评点:人为约定了六十天的免责期限,对乙方不公平。

  购房合同如何签之:买房警惕数字游戏

  购房人要把房地产商的承诺写进合同,首先就要尽可能在合同第三条及该条提及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对购房人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描述清楚,并尽可能利用合同第三条后面的空白行,要求房地产商写上如其表述的商品房基本情况与实际交付情况不符时,应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没有具体赔偿责任的约定,第三条对商品房基本情况表述的作用将会大大降低。

  8号楼变成4号楼

  如果有人说他收房时找不到自己所买的房子了,您信不信?这并非是耸人听闻,已有几位买房人问我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现在有不少国人对数字非常重视,为了一个靓号,不惜一掷千金,有些房地产商为了迎合人们的心理,卖房时将幢(座)号、层数、门牌号避开4、13、14、24等数字,有的是跳过,有的是用3A、12A、15A、25A等数字代替。因此,购房人在约定合同第三条时首先要查验清楚房地产商填写的房屋坐落、层数、面积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该房屋所在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过批准的设计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自己所买的房屋所在幢(座)号、层数、门牌号是否与所附的规划、设计图的标注一致。

  如果不一致,对数字特别在意的人就要有心理准备,房地产商交房时幢(座)号、层数、门牌号发生变化怎么办?现实中确实有不少签合同时跳过去的号交房时不跳了,挑了8字的人实际收到的成了7字,甚至有的8号楼莫名其妙地变成了4号楼。因此笔者建议这些购房人事先在合同中和房地产商约定清楚如交房时出现这种问题,房子是可退还是可换,不然到时即使法官认定房地产商在这个问题上违约,但由于没有具体赔偿依据,凭法官自由裁量,购房人很难根据自己的“迷信”达到退房或换房的目的。

  图纸尺寸、用途、净高要标明

  合同第三条提及的合同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图,房地产商通常会提供一个购房人所买房屋的平面图,购房人不要接受不规范的草图或没有尺寸的示意图,而应要求房地产商在这个平面图上标清所有尺寸,需要文字说明的尽量详细,平面主要尺寸、墙体厚度、门窗尺寸、管道井尺寸、空调位尺寸要全,房号和房屋在整幢楼中的确切位置及朝向也要在平面图中标清楚,并在第三条的相关空格中填清楚房屋的用途、结构、层高。

  在这里需要提醒购房人注意的有两点:

  1.有些预售许可证上的房屋用途写的是公寓,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写法,公寓就是住宅,不要以为公寓就可商住两用。到目前为止,商住两用房还仅仅是房地产商为了房屋促销宣传使用的一个词,国家根本就没有这个有关房屋用途的用语。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买这种商住两用房开公司的人能得到税低、贷款比例高等一些眼前利益,但长远利益是否能得到保障仍是一个未知数。为了居住而买“商住两用楼”,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2.层高包括楼板的厚度,购房人自己在房间内量的高度叫净高,因此购房人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中能说明楼层净高。

  容积率和绿地率

  购房人在关注自己所买房屋平面图的同时,还应尽量争取让房地产商把自己购买房屋所在小区的整体平面图附上,在图上准确标明小区内所有建筑的位置、大小和高度及绿地面积。由此购房人可以从图纸上算出自己所购房屋所在小区的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并确定自己所购房屋采光有无遮挡。

  购房人在进行这些约定前有几个概念需要搞清:

  1.建筑容积率是指小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房地产商不是根据小区的土地面积而是根据建筑容积率缴纳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属国家所有,不计算建筑容积率。房地产商为了少交土地出让金,往往也不把地下车库算入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同于建筑容积率,它是指小区所有建筑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2.房地产商通常在广告中使用绿化率一词,根据园林专家介绍,这也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在国家关于园林绿化的用语中,准确的应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两种叫法。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树的影子、露天停车场可以中间种草的方砖都可算入绿化覆盖率,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购房人要注意房地产商在销售楼盘时宣传的绿化率实际不少是绿化覆盖率。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28日公布,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

  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

  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2房地产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事项。

  【居间出售】【居间购置】【居间出租】【居间承租】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证明甲方是具有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见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和证明,证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_________。

  2。条件: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代办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_________。

  2。条件: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

  第四条本合同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对其委托的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个房地产经纪事项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格的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房地产租赁】按成交价格的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代办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六条中介费,代办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结算方法如下:

  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乙方在委托期间内,不能提供订约机会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内容、条件、要求的;

  3。本合同签约生效后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及时通过上海网上房地产网络平台上网挂牌且经甲方投诉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5。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6。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全额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最终无法履约的;

  2。甲方在委托期间,私下与他人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托期届满之后二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中途毁约,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5。_________。

  第十条乙方对于居间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双方或一方可向相关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2022房地产合同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经纪方:______________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或未签收导致退回的仍视为送达)合同三方均确认本合同包括正式房地产租赁合同关系和居间合同关系。并一致同意以下条款:

  一、租赁双方通过经纪方出租及承租重庆市单位物业(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该房地产只限于作______________用途(以上均以房地产权证或相关法律文书记载为准)。

  二、租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出租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房。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房地产,承租方应如期交还;如需续租,承租方应在租期届满前______________日内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承租方应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项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二)承租方交付租金方式为:

  1、现金支付;

  2、银行转账:承租方将租金转入出租方指定银行帐户:开户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水电费、卫生费等杂费,均由承租方支付。

  (四)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作为押金,出租方应出具收据。

  (五)合同期满,如不续租,则出租方在承租方结清本条第(三)款所述杂费之日起三日内,将押金退还承租方(不计利息)。

  四、承租方义务

  (一)承租方应妥善使用该房地产及有关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损毁,应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或向出租方赔偿经济损失,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如系正常使用造成损坏,则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及时组织维修,所需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承租方使用该房地产时,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有前述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有权向承租方进一步追究责任。

  (三)、承租方应及时足额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加收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如拖欠租金超过______________天,或拖欠租金及管理费、水电费等杂费累计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有权向承租方进一步追究责任。

  五:出租方义务

  (一)出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楼,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若出租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房屋,则承租方无需支付延迟期间的租金,出租方还应将延迟期间内承租方应交租金数额作为违约金偿付给承租方。

  (二)出租方保证自己有权出租或转租该房地产,承租方的正常使用不受第三方的非法干扰和破坏;保证在租赁期间保持该房地产始终符合约定的用途,该房地产及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可正常使用状态。

  六、物业及设施的交回如因承租方违约而导致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或合同租赁期届满而又不续租,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解除合同通知之______________日或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无条件搬出该房地产,同时结清费用。承租方拒不交回物业钥匙或拒不搬离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进入该房地产内,将承租方物品清点处埋,用于抵偿拖欠的租金和杂费;承租方无法联络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承租方保证自愿接受出租方的上述处理措施,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或赔偿要求。

  七、提前终止合同

  (一)租赁期间,若出租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出租方须返还押金,并按剩余租金的______________%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二)若承租方提出终上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并按剩余租期租金的_____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八、因不可抗力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基于经纪方己促成租赁合同成立,故在签订本合同时,出租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作为佣金,承租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作为佣金。签署本合同后,若本合同被取消、解除或未被实际履行或租赁双方私下或通过其他经纪方成交该房地产,均不影响经纪方上述收取佣金权利的实现。

  十、本合同壹式叁份,内容必须一致,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私自修改,则修改内容无效。租赁双方及经纪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政策的相关规定解决。

  十一、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出租方:______________经纪方:______________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_____经纪方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房地产合同6

  甲方: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的交换事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有房地产一间,座落于_________,用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编号为_________的房地产权证中。

  乙方有房地产一间,座落于_________,用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编号为_________的房地产权证中。

  二、甲乙双方自愿交换上述房地产的。

  三、甲乙双方议定甲方所提供交换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所提供交换的房地产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双方同意。

  四、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之内携带有关资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上述房地产互相交付给对方。

  五、甲乙双方均保证各自提供交换的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换产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换产前的权属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负责赔偿。

  六、在办理换产过程中,如中途一方提出终止该换产协议的,有关税费由提出方负责缴纳,并支付给另一方赔偿金_________元。

  七、有关换产所需的税费,由甲乙双方。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合同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提交两份给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地产权转移登记。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说明

  1、本合同文本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2、本合同所称房地产是指单位和个人拥有完全产权,领取了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及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交换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022房地产合同7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议签订合约如下:

  一、货品及金额

  伽森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同意将下列商品,按照下列条款将产品提供于

  二、合作经营方式:甲方负责产品成本(包括运输成本),乙方负责提供市场和售货管理。

  三、甲方授权乙方对二级、三级代理具有行使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四、乙方责任: 在本次代销期间,乙方应随时和甲方代理人保持联系,提供详细的.销售管理信息,并应定期每 向甲方提供当前销售清单一份。

  五、结算方式:采取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方式(即乙方三个月销售额和乙方未售出的产品退回)。乙方逾期不结算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利益分配方式:产品售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规定零售价的总额的 %作为提成。

  七、本次代销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乙方每次都需凭此合同到甲处提货。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本合同自签订时生效,直至结算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房地产合同8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策划(咨询)项目

  第二条 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

  第一阶段:策划市场调查,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个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双方沟通用的《 》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期限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 至 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对定位策划有关内容做出进一步完善,完成《 》,期限为 至 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 个工作日。

  第三条 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1.策划咨询费为 元人民币(¥ 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作为预付费,即人民币 元(¥ 元)。

  2)乙方完成项目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 元(¥ 元),乙方方能将《 》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前往甲方进行策划(咨询)工作,往返路费甲方承担,在甲方调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第五条 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第六条 成果归属和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终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九条 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 万元到达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房地产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背景

  1、应乙方的合作要求,为了更好地整合甲方和乙方的社会资源,共同把___业务做强做大,甲方愿意与乙方合作。乙方在云南省(市、自治区)昭通市(地区)绥江县(区)开展房地产评估业务。

  3、乙方为表明与甲方合作的诚意,乙方同意在签字本合作协议后,______支付诚意金贰万元给甲方留存。合作到期(或终止)时,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无意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二、合作期限

  暂定壹年,即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月___日止。合作到期,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可续签。

  三、合作务件

  1、甲方以评估资质和已在区级相关银行评估准入及其它社会资源为合作基础。

  2、乙方以现有经营平台和在_____辖管理部门和银行及周边县市的人脉关系和其他社会资原作为合作条件。由于乙方与甲方合作前与广西国联评估公司存在合作关系,且已设置有办公室场所、做有广告牌和购置有办公设备等,为了明释双方合作关系的独立性及乙方之前的债权债务,经双方商定:

  ①乙方在量___月___日前终止合作关系,结清所有债权、债务。

  ②乙方在日前租用的办公场地和已制作安装分公司使用,乙方不得抽离,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分公司不计入财务折旧和摊销。 ___月___日后,经甲、乙双方认可的日常开支费用,依规在财务中列支、计入成本核算。

  四、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好_____分公司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资质备案等工作。

  ②负责理顺_____分公司与______分公司、—总公司的业务关系,确保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③负责监管分公司的财务管理,检查审核各项费用收支和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按合同、按约定要求及时划付各项费用和分利。指导分公司财务人员做好建账、核算、报税、年检等工作。

  ④利用自身关系和资源,协助乙方拓展_____及周边县市评估业务。

  ⑤根据总公司的规范要求,检查、督促、指导分公司的各项工作。

  ⑥行使股东职权,参与分公司业务发展、内部管理、费用配置、利益分配及其它重大事宜的决定。

  2、乙方的责任

  ①由乙方负责_____辖区范围内评估业务市场的客户拓展和关系维护。

  ②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在甲方的监管和指导下进行,账务做到日清月结,透明度高,不弄虚作假,尽可能规避财务风险。

  ③分公司接洽的辖区内的评估业务,原则上有_____分公司派员工进行核收相关资料和进行现场勘察及取证,并按总公司质量控制要求,撰写评估预报告,之后,报请______分公司领取报告编号,并将报告初稿上传______分公司(或总公司),按授权要求逐级审核、签发。

  ④乙方评估员必须按甲方及总公司的业务流程及评估规范开展评估业务,不得弄虚作假和参与恶性竞争,损害公司形象。特殊情况需提前与甲方请示,经报总公司协调同意后再运作,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业务受理区域界定

  实行抵押登记属地受理原则。但如果是_____属地客户自主上门寻求______或—总公司评估的,则尊重客户的选择,需要协调时,_____要无条件帮忙;反之,如果_____分公司拓展到(或受理到)辖区范围外的客户时,______分公司或总公司也应尊重客户的选择。如果受理到非属地客户而推荐给属地分公司(总公司)办理的,如成功,受理公司应适当给予推荐公司适当的返点,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严禁恶性跨区域挖掘潜在客户(游荡客除外),否则,甲方按属地原则处置所得。

  六、隶属关系

  1、行政及业务:_____分公司隶属___分公司、—总公司管理,上传下达逐级传递,严禁越级操办。

  2、财务核算:既接受上级的监管指导、规避风险,又相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七、财务处理及核算

  1、评估收费及结算标准。原则上按总公司评估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不低于区标五折”计收,低于五折的收费应经甲方报请总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收入按五折计提结算。

  2、在_____分公司没有找到自有国家注册评估师前,暂借用总公司的注册评估师签发报告,乙方需依合同按业务收入的2%向总公司支付签发风险金。

  3、由于_____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其受理业务撰写的评估报告,全部由总公司派驻______分公司的专职负责人进行审定和报批,并由评估助理协助做好初审、修整、跟踪、信息反馈、装订合本、报告收发等工作。据此,乙方应按行规给予派驻负责人及评估助理按收入的4%支付材料费、岗位加班费。

  4、如果分公司受理的大单(特殊)业务,总公司需派人现场复察的,______分公司每出车一次,______分公司给予出车人______如需用餐,_____分公司则尽可能由委托评估人安排。

  5、费用开支原则:各项费用总额控制,上头封顶、下不保底,平衡使用,据实列支,超出自负。

  6、结算时间。原则上每月一小结,年底总结算。在结算当期,已出报告,但未收齐评估费的,由乙方负责追收并垫付。

  八、收入分配

  为鼓励双方各自严格成本控制,“睇菜吃饭”,快定收入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每月经双方确认的营业收入总额,在减去营业税5.65%后的余额,按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甲方所得除缴清总公司的20%管理费,还应支付总公司评估师的签字费和助理评估员的加班费,结余为利润。乙方的70%的分成,除给外围经办人员奖励外,还应支付员工工资,房租及水电费,公关招待费、差旅费,电话网络费及日常办公用品费用等一切。结余为利润。即按比例分成,各自包干,盈亏自理。

  九、其他

  1、协议签定,各自履行,如有违约,承担责任,终止合作。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共同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房地产合同10

  委托方(甲方):居间人(乙方):甲方因岳正军所属位于青川县曲河、桥楼等乡的林权、地权贷款业务,委托居间人(乙方)促成签订贷款合同(协议)并执行该合同或协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之有关规定,对居间劳务人员本着服务的原则,甲方承诺在该贷款业务办理成功后按照该笔贷款总金额的5 %既人民币:元(税后)支付给乙方。

  二、居间费的支付方式为甲方收到银行发放的贷款当日一次性付清;贷款业务在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中介公司服务费、工商代理增资费、评估费、资料费、差旅费等包括招待应酬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本《居间协议》不因甲方的企业法人或委托人代表人更替而失效,甲方在执行该业务合同的过程中产生的违约纠纷与乙方无关。

  四、本《居间协议》具有与劳务合同、中介服务协议同等法律效力,如甲方不履行本承诺,居间当事人可向甲方追索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等措施,甲方无条件放弃抗辩的权利,本《居间协议》至佣金全部付清后自动失效。

  五、本《居间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委托方:居间人(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居间协议》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主合同。)

  居间合同范本13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利用自己的渠道优势促成甲方销售货物,具体销售货物范围如下:

  销售货物范围:(以下简称:货物)

  2、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要购买客户的重要信息,最终促成甲方向客户出售该货物,促成销售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报告促成销售货物的情况。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居间合同的事项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并承诺销售的货物符合行业的质量标准及客户的要求。

  2、乙方促成销售货物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居间报酬按同类货物的按实际单价确定报酬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居间报酬=该类产品销售总额×以单价范围确定的报酬比例;具体报酬比例如下:

  货物名称

  单价范围

  报酬比例

  该产品全部销售额的%

  该产品全部销售额的%

  该产品全部销售额的%

  该产品全部销售额的%

  2、自甲方收到销售货物的每笔货款(含预付款)之日起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该笔销售货物的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指定的账户或乙方接受甲方支付现金后,乙方为甲方出具收条或收据,但不提供发票。

  五、乙方为完成居间事项所支出的费用由方承担。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居间客户信息后,至本合同期满后月内甲方不得私自与乙方交易(判断标准为未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1。5倍的居间费用,且可要求甲方承担乙方为居间事务支付的全部费用。

  七、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因实现权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担保费、差旅费、保全费等。

  八、居间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九、如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

2022房地产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已做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乙方由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____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___________

  三、双方同意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日内定金退还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的滞纳金。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买卖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所(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2022房地产合同12

  委托人 (甲方)

  受托人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证明甲方是具有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见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和证明,证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条件:XXXXXXXXXXXXXXXXXX

  3、要求: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代办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条件: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要求: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条本合同委托期限:自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起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对其委托的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个房地产经纪事项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格的XXXXXX%人民币XXXXXXXXXX元:

  【房地产租赁】按成交价格的XXXXXX%人民币XXXXXXXXXX元:

  【代办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XXXXXX%人民币XXXXXXXXXX元:

  第六条中介费、代办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结算方法如下: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乙方在委托期间内,不能提供订约机会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内容、条件、要求的;

  3、本合同签约生效后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及时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络平台上网挂牌且经甲方投诉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5、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全额支付本合同

  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最终无法履约的;

  2、甲方在委托期间,私下与他人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托期届满之后二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中途毁约,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第十条乙方对于居间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双方或一方可向相关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决:

  1、向【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XXXXXX份,甲、乙双方各持XXXXXX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2022房地产合同13

  1·营销人员审核业主资料,(认购书,订金收据,身份证,银行卡。)----开具缴款通知书。

  2·财务部复核有关金额,数据无误后签章---收款—开票。 3·营销人员核对票据---交业主----业主签章认可。

  4·营销人员带(认购书,缴款通知书,及合同打印通知书)---合同打印处申请打印合同。

  5·合同打印完毕,营销人员审阅复核无误---业主按手印签章---财务(专人)核定后盖合同章,法人章,骑缝章。

  6·合同-----业主合同签收单签收-----公司按揭事项说明。

  合同订立的方式:

  (一)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3.要约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4.要约的效力

  5.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二)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2.承诺的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3.承诺的期限

  4.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订立过程

  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

  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

  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2022房地产合同14

  甲方:山东开元臵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张国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投资开发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投资主体。从事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屋销售以及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出资比例及支付

  1、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甲乙双方在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新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年月日前将人民币万元支付至公司帐户;乙方应年月日前将人民币万元支付至公司帐户。

  3、以上双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公司也可以自行筹措开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屋销售;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

  第四条管理机构设臵

  1、公司董事会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名董事,乙方推荐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方董事出任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甲方推荐总经理人选;公司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双方各指派财务人员

  2、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公司有权辞退。

  3、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公司因经营房地产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双方承诺,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开发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开发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争取开发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通过;

  (4)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开发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开发项目提供人民币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开发项目建设中与对外主要关系的协调,尽可能的取得优惠地价和开发建设的优惠政策,谋求合作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3)与甲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通过;

  (4)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第六条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四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对非违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进行赔偿。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

  1、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全面的履行各自的义务,非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由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另行协商确定,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___年__月__日

2022房地产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租赁下列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该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房屋用途:房屋用途为商业用途,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3条该房屋的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拥有租赁区域的装修和使用权,以及约定的位置和面积(_______)。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4条租金支付方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第一年租金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前半年支付。下半年的`租金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条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的装修期。在租赁期内,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租赁物业不存在产权纠纷。租赁后如有上述未尽事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7条租赁期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甲方出售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该房屋的产权转让必须在保证租赁合同中乙方权益的情况下进行。如因产权变动导致乙方权益受损,甲方必须赔偿。

  第8条房屋结构改造变更协议: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9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届时将该房屋归还甲方。乙方要求续租的,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正式书面答复乙方。如果乙方同意继续租赁,租赁合同应续签。

  第10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2.故意毁坏租来的房子。

  第十一,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十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合同。这份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向另一方支付年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赔偿。

  第十三条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14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及其附件共____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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