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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合同

时间:2023-02-17 12:14:31 小花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律师服务合同(精选10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律师服务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律师服务合同(精选10篇)

  律师服务合同 篇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605/606/607室,邮编:450002,电话:,传真:66253888

  法定代表人:席庆超,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收费、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XX 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XX 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3)亦包括在律师服务费中。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 XX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律师:

  律师服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因下列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__担任______________一案中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的辩护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依法维护______________的合法权利。但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案件结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

  三、甲方及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发现甲方或者当事人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九条约定收取的全部费用不退还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为下列第_______项:

  1.专项法律服务;

  2.非诉讼代理;

  3.第壹审诉讼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供辩护服务;

  5.第一审刑事辩护。

  六、甲方授权律师权限为下列第_______项:

  1.一般诉讼代理;

  2.特别诉讼代理。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诉;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4.第一审刑事辩护。

  七、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根据司法部及省律师收费办法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费方式:

  九、甲方还应承担下列费用:

  1、受委托律师赴市区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标准负担律师交通食宿费(须出差前预交);

  2、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鉴定、翻译、资料复印、打印及其他必须开支______________元,或预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师服务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因办理甲方需要委托他人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事宜,甲方需委托乙方办理律师见证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指派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对甲方委托受托人的委托行为进行见证。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情况,提供有关见证工作的'真实材料。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材料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2、乙方应依法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律师见证服务,并向甲方出具律师见证手续。

  三、委托事项

  对甲方委托他人办理房产事宜进行律师见证。甲方委托他人办理房产事宜相关信息如下: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为准对应房产信息,甲方委托受托人处理范围,房屋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缴纳契税、维修基金、交易服务费、印花税等税费及领证等相关事宜。

  四、律师费用

  1、律师见证费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每套房产。

  2、此次服务共涉及套房产,合计律师见证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

  如实际办理见证涉及房产套数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应根据实际办理见证所涉及房产套数结算律师费用,多退少补。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5、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支付律师费用,乙方律师于甲方支付律师费用后开始提供服务。

  五、附则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律师服务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欲就其申请进入;

  2.甲方需要委托专业的涉外代理机构代为向指定的国家申请专利;

  3.乙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拥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有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可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甲方经充分了解后,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合同:

  第1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进入欧洲、美国的专利申请及批准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1.2乙方指派下列人员负责上述专利申请的安排翻译、国外联络以及国外审查中等代理工作;

  承办人员:。

  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1.3甲方授权乙方处理本合同所涉申请案的上述事宜,但发生阻碍甲方申请专利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书面处理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

  1.4甲方指派下列联系人配合乙方办理应由甲方负责的有关资料的盖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达甲方的相关材料,应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向甲方传送。

  联系人:。

  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第2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2)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2甲方义务

  (1)甲方应明确申请的国家,及时提供各种证明文件,办理必要的委托手续;

  (2)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3)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后,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

  (4)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支付相应的翻译费、国外预付款、国内基本作业费用;

  (5)若1.4中所述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变更,甲方需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与新联系人联系所有专利事宜;

  若没有提供书面通知,乙方视为原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没有变更,因此而导致相应的专利事务过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3条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

  (2)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2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代理人应在收到甲方作业指示之日起3周内完成翻译稿,返给甲方审阅;

  (4)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确认一周内,向美国及欧洲提交专利文件,并明确指示函;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并及时征求甲方意见;

  (6)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后,应将申请文件副本转交甲方;并于得到国外的各种汇报信及账单等文件之后,立即将上述文件转交甲方;

  (7)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后,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具体答辩和申请文件修改意见;

  (8)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情况汇报甲方;

  (9)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一切商业秘密,上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欲申请专利相关的技术信息及与甲方经营相关的商业信息。

  第4条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付乙方预付款为:RMBXX元,该预付款的构成如下:

  (1)欧洲申请:RMBXX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XX元、欧洲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XX元,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2)美国申请:RMBXX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美国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3)翻译、校对工作由乙方完成,费用为RMB元:

  (4)乙方给甲方依据上述费用开具正规发票。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给乙方;

  4.2以下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凭正式报销凭证从甲方所支付的预付款中支出:

  (1)递交阶段之后乙方所产生的实质代理费用,如答复国外专利局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由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

  (2)办理境外汇款的手续费及传真、邮寄等必要的基本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支付;

  4.3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费用,乙方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剩余部分应在本合同终止时返还甲方。

  4.4当预付款不足以支付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费用时,乙方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经审查认为合理的,应保证在乙方书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将费用汇到指定的账户。

  4.5预付款中费用不包括超项费、超页费、各国授权前维持费、分案申请、答复驳回、请求复审、美国提RCE、延期、各种项目变更、公证及认证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费用及国内外代理费。国外发生官费及律师费用,乙方依照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请款;国内代理费相关费用标准(若涉及)见特殊程序代理费报价表(附件1)。

  第5条合同终止

  5.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国内基本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收取的预付款中国外费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还,尚未对外支付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7日内退还甲方。乙方应于合同终止的同时通知国外律师停止作业,因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终止日之后仍发生费用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第6条法律责任

  6.1甲方应按照乙方代理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证明文件、办理委托手续,否则造成申请受阻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地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3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弥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不可弥补,乙方应在7日内退回该申请案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和预付费,并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第3.2(9)款约定的,应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5乙方委托的欧洲及美国律师应具备在本国专利申请业务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熟悉本国专利申请流程,能够正确处理在专利申请各阶段遇到的特殊情况。如乙方违背该原则委托律师的原因造成甲方无法申请到专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项的30%支付违约金。

  第7条其他

  7.1本合同专利申请,授权后案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限管理的,双方另行签署委托合同。

  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7.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

  签署时间:XX年XX月XX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律师服务合同 篇5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公司,现准备发行A股与上市;乙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证书。

  第二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甲方将此次A股发行与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办理。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第四条 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完成工作范围内的下列事项:

  1.协助甲方草拟资产重组方案,并提供咨询和论证意见;

  2.协助甲方草拟各种申报文件,协助协理有关申报手续;

  3.草拟、修订或审核公司章程;

  4.协助审核或修订招股说明书;

  5.确认甲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6.协助解决甲方在股份制改组中的税务、物业、资产结构、股权结构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障碍;

  7.协助起草、制订或审核少数股东权益保障条款和审视对公司及股东的法律责任的条款;

  8.协调甲方与有关各方的关系;

  9.对甲方在股份制改组、A股发行与上市过程中的重要活动提供法律见证;

  10.依法出具各项法律意见书;

  11.在本次A股发行与上市后履行持续法律责任;

  12.完成甲方委托的本次A股发行、承销、与上市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五条 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主要权利

  1.甲方可以就第五条所列的律师工作范围的.事项向乙方律师咨询;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计划的变化与改变,而建议乙方作出相应地改动;

  3.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所制作的法律文书的公正性、客观性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对此法律文书的制作情况作出完整、准确的表达;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接触到的意欲保密的资料和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人;

  5.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其为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所需之件资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与完整性;

  2.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作误导性或虚假性的陈述;

  3.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其他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主要权利

  1.为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整的、真实的文件资料;

  2.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3.其它权利。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勤勉、尽责地工作。

  2.乙方律师对其在工作中所接触的甲方所不欲公开的资料和信息有保密的义务;

  3.乙方在保持其工作独立性、客观性的前提下,应服从甲方的总体安排。

  4.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

  第八条 费用

  (一)乙方收取的代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

  (二)甲方向乙方分两次支付代理费用:

  1.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百分比)的总费用。

  2.乙方全部法律代理工作结束后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费用。

  (三)乙方律师承办委托事项所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及其他实际费用,由甲方根据有关凭证予以承担。

  (四)甲方应该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下行为为违约行为:

  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所需要的文件资料,或者是迟延提供、或者是虚假提供上述文件资料,足以妨碍乙方的工作过程,为甲方违约;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及相关费用,为甲方违约;

  3.乙方的工作质量不合格,以致影响甲方本次A股发行与上市工作进行的,为乙方违约;

  4.乙方未能完成或迟延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的,为乙方违约;

  5.甲方或乙方违约终止本协议的执行,为甲方或乙方违约。

  (二)违约处理:甲方或乙方存在以上违约行为的,应向对方赔偿代理费的_________(百分比),而且还应依法给予其它赔偿。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本合同:

  1.双方合意;

  2.任何一方提供出修改本协议的建议,另一方不反对;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修改;

  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有关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终止;

  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师服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管东平律师担任甲方代理人。

  二、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乙方指派的律师必须对委托事项认真负责,尽忠职守,自委托之日起完成下列几项内容:

  1、申请仲裁

  2、提前介入

  3、法律帮助

  4、刑事辩护

  5、本案一审项工作

  6、本案二审

  申请执行纠纷一案,聘请乙方律师担任该案代理人,现经双方协商一致。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本案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合同,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以下列方式交纳律师代理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XX元于XX月XX日之前支付。

  五、甲方选择的收费方式确定后,无论乙方通过何种途径(包括诉讼或非诉讼)为甲方追收回债款或维护了甲方的合法权益(即不限于法院执行,包括债务人主动还款等),均应视为乙方已完成了甲方所委托的工作,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收费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本委托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至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完结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服务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在及其旗下网站进行品牌展示合作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乙方在中顾法律网上为甲方自身业务和其他内容做特定的宣传展示,展示的内容包括甲方的姓名(名称)、简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甲方作为乙方的会员,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不断优化自身网站,加大技术研发,加强内容建设,提高网站品牌度,保证甲方获得更多宣传的机会;

  (2)乙方为保证客户既得利益,作为互联网企业,将对网站进行适当改版,并在乙方网站以新闻的形式予以公告。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自愿选择乙方提供的律师推广服务,甲方分享中顾法律网诚信律法通会员体系成果;

  (2)甲方免费参加中顾法律网在线咨询,一对一咨询栏目,免费使用中顾法律网提供的律师个人网站,个人博客。

  (3)甲方对其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保证其拥有国家规定的律师执业资格; (4)甲方自觉遵守在线咨询栏目的要求,按时按质解答公众咨询,为推广效果做基础性铺垫。

  四、服务项目

  备注:甲方应在之前将本协议服务费全款汇入乙方的指定银行账户。

  六、合同生效

  甲方收到合同文本后,应在付款期限内签字后连同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指定传真号码,乙方在收到汇款凭证后两个小时内开通所有服务项目;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款的,视为自动解除本合同;

  七、补充条款

  (1)如因自然灾害、政府政策、黑客攻击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约定之义务不能完全履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双方应本着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违约金不超过本合同服务费总额的20%;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联系人:______

  执业证号:______

  地址:______

  执业机构:______

  邮编: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律师服务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甲方在 年在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发生交通事故,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支公司、陕西伟华集团、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乙方律师全权代理(赋予特别授权)。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代理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其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法院执行回来的钱物、包括代为从法院领取现金、支票等款项。

  8、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案件需要财产保全时,担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包括代为垫付的医疗费、诉讼费、差旅费、案件协调费、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

  四、因甲方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经济困难,无力担负医疗费用,特向乙方申请垫付,乙方同意为其垫付,由甲方为乙方出具借条,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计算至甲方实际还款之日;甲方同意并接受(具体金额以借条为准)。甲方承诺从收回赔偿款优先扣除。

  五、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以法院判决书判定赔偿金额为准。甲方负责为乙方垫付诉讼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前期垫付医疗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案件协调费用),到时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 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和为乙方在诉讼中代为前期垫付的医疗费、鉴定费、差旅费、诉讼费、案件协调费用等一切费用,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甲方拖欠代理费的,应当向乙方及时支付代理费,并自愿向乙方承担20万元的违约金。

  六、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被告方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八、发生争议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发生争议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九、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风险提示: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1.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2.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 “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并全部收回钱物止。本案终结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申诉等,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甲方(签字或盖章):

  XX年XX月XX日

  乙方:

  XX年XX月XX日

  律师服务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

  传真:

  传真:

  甲方因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电话: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XX元人民币。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律师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办理___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1、______

  2、______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___、___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三、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七、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八、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九、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十、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十一、交通费、行政收费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及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由甲方预付,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十二、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___元,该费用包括/不包括本委托事项下的通讯费、传真费、及文件邮寄费用。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___的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四、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五、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十七、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律师:

  _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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