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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

时间:2024-03-26 12:42:10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物业服务合同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服务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热门]物业服务合同15篇

物业服务合同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_________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四至:_________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_________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______;

  3、_________。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_________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维养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月以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1、每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_________。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

  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_________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签章)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签章)物业管理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物业座落:_________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_________。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备案机关:_________(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下列条款: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 进行有关 (方面)的学习与培训,为期 天。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学习(培训)费用预计人民币 元。

  3、甲方保证乙方在学习与培训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乙方在学习培训中的不良表现进行惩处。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当期劳动合同终止日起必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服务期内,如乙方违反培训协议,应将甲方支付的39;学习培训费用及违约金按“未履行月数服务期月数”的比例退还。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学习与培训期间,自觉遵章守纪,努力学习,完成培训任务。

  2、若乙方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培训任务,乙方须自己出资参加相同培训一次,并作为记录记入年底绩效考核中。

  3、一经签订本培训协议,将严格按照培训协议规定的年限为公司服务。乙方无论以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将依的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和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乙方学习培训期满,应将毕业证合格证交人力资源本部审核。如果成绩不合格,应将甲方支付的学费按比例退还甲方。乙方一次退还有困难的,甲方斟情从其月总收入中扣除。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文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根据____市有关法规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必要时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训后请填:实际培训费用为人民币 元,违约金 元。

  财务(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1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办公居住物业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二条 物业管理内容

  1、保洁

  (1) 公共保洁

  a、 公区域院内及外围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b.人员编制: 1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楼宇保洁

  a. 1、主楼1-6层 9-14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 7-8楼电梯口; 15-16层 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 ;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

  2、综合楼两侧楼梯、2-4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

  3、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b、人员编制主楼4人、综合楼及群楼2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绿化

  (1) 绿化范围:办公及外围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2人

  (3)绿化标准:(见附件)

  3.保卫

  (1) 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 人员编制:3人

  (3) 工作标(4) 准:(见附件)

  4. 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 室外保洁:

  (2)室外保洁:

  (3)交通秩序:

  (4)绿化:

  (5) 保安:

  (5)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第4条 委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

  费用包括: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

  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

  4、绿化工具及劳服用品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费用为(大写) (小写)

  第七条 委托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6) 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7) 乙方人员必须服(8) 从安排;

  (9) 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10) 如出现一个月内同(11) 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5)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6)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6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5.

  6.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名):_____ 代表(签名):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4

  第一条:合同的主体: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合同宗旨及原则: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甲方管辖的 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作业内容及清扫周期以《深圳市建筑物清洁保养质量标准》、《物业"五级"清洁卫生服务标准》及《清洁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为准;清洁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照上述二标一书要求认真执行。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及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服务期限为____年。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合同双方的责任: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权力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仅限于服务区域内保洁工作所需用的水、电。

  3、指派专人负责对乙方保洁工作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整改,直至达到符合服务质量标准。

  4、教育保洁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物业管辖区域内的各项服务管理制度,爱护甲方物业服务区域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

  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用房(注:_______________只作为清洁工具集中放置地,不得挪作他用)及通讯工具(注:_______________通讯工具如人为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6、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洁员,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保洁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8、积极采纳乙方在保洁工作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投诉。

  9、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工作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期间,要积极做好准备,准时进驻工作现场。

  2、乙方在甲方设立作业场所。在作业现场上受乙方领导。在行政上受甲方领导。在义务上受乙方和甲方双重领导。

  3、认真完成《深圳市建筑物清洁保养质量标准》、《物业"五级"清洁卫生服务标准》及《清洁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卫生质量,达到业/户满意。

  4、乙方在____物业服务每天岗位上总人员不少于____人(包括:_______________ 物业____人), 物业内非公共区域内日常保洁工作。

  5、乙方人员服装要求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甲方公司标识铭牌,遵守甲方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部门主管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本职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7、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____月____日之前将当月的`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的保洁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8、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合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9、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相关地区职能主管部门(如环卫、城管、市容等)查处并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每天书面报告保洁范围的情况,如需物业整改的事项,紧急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10、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实际上经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警告,仍未达到标准,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整改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0、5%-1%。质量事故情节严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的10%。

  11、乙方在进行保洁作业时必须要爱护物业内建筑物及公共区域的各种设施设备。注意节水节电。

  12、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将甲方所管辖区域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乙方向甲方派出的服务作业人员属合法聘用的员工,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乙方为甲方提供合适的服务人员前须经考核,并向甲方报请,经甲方确认后才能上岗。

  14、乙方作业人员应遵守甲方规定的作业时间、作业要求,尽职尽责,如需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15、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物业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强服务规范管理,注意安全作业。

  16、乙方为保证作业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

  17、乙方应负责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清洁用品等,保洁用品应符合国家绿色环保要求,并及时更新保证卫生安全。

  18、乙方负责甲方的日常清洁范围,内部环境包括有:_______________办公楼内科室的卫生、办公楼及住宅进户门框玻璃、过道、楼梯、户窗玻璃、自动扶梯、电梯内镜面、公共卫生间、盥洗室墙面的洁具、地坪的冲洗、清洁、干燥、消毒、除臭和无异味等一切公共场所的清洁。外部环境包括:_______________楼宇外墙、广告牌、标志性设置、中心广场、休闲场所、喷水池景、娱乐设施、健身器材、绿化地带、停车场(库)及附属建筑设施物、消防器材和围墙栏杆等保洁工作。

  19、乙方服务人员应按作业规定及时清扫保洁工作范围内生活垃圾,对业户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及时进行清运,并定时做好对物业区域内生活垃圾桶的清洗。

  20、乙方按合约定期定时放置灭鼠灭蚊药,认真做好杀虫灭鼠工作,以防蚊虫苍蝇在物业区域内满天飞。

  21、乙方服务人员在雨雪天应在进门处勤保洁,并放置防滑地毯和防滑提示牌及雨具存放器,以免造成进出人员滑倒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进出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2、乙方如单方对物业区域内的业户提供有偿特约服务,须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请,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行,人员从乙方公司总部另调人员完成,在提供有偿特约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及工伤事故全部费用或因在用工期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致使甲方在名誉和经济上蒙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给业户造成的损失也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并保证有偿特约服务的各项工作质量达到偿特约服务质量要求。

  23、如遇特殊情况的需要(如火灾、水灾等灾害),乙方人员将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安排,进行抢险救灾等工作。

  24、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在物业区域内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活动,如收捡废弃物及可售垃圾(废报纸、废纸板箱、饮料瓶、酒瓶、旧家) 等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与甲方利益相悖的事宜,一经甲方发现乙方服务人员有上述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合同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及____服务费总金额为每月人民币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_____费用按月结算,乙方于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有效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上月保洁合同服务费转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合同变更与终止: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甲、乙双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25%负赔偿责任。

  4、国家法律、法规的立废,导致本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双方按本合同实际服务费进行清退。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合同变更、解除: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2、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后,除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外,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一方破产或明显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或一方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以及不包括其他原因要求中途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告知。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多次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当期应付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洁服务(按合同标准)作业,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3‰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如果乙方派出物业服务人员每天岗位上人数不得少于____人,被甲方发现并确认累计三次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深圳市建筑物清洁保养质量标准》、《物业"五级"清洁卫生服务标准》及《清洁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及其他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合同内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另加附页。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设附件、清洁工具配置、日用消耗品配置、清洁卫生巡检表、巡检记录表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

  四至:东南西北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三条 乙方应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共同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四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归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具体收费事宜应按照乙方制订并公布的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若需要续签合同,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2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要求物业买受人在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做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书面承诺。

  3在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业管理方案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7保证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及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3]。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 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三)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1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2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2)。

  1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4及时缴纳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5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6。

  第二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3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6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的,相关的物业管理责任仍由乙方向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承担。

  7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最迟于每年月之前以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0负责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方式公示。

  1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活动中侵犯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定期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每年组织实施清洗外墙次(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共内墙、走廊楼梯等每年粉饰次;公共防盗门每年刷新次;

  2设备运行: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水泵、发电机等设备日检查次;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日修好;

  4公共环境:道路:;室内外排水;沙井清理一次;

  5清洁卫生:

  (1)公共场地每天以标准清扫次;

  (2)电梯卫生每天清扫、保洁次;

  (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 (费用由业主承担);

  (4)。

  6绿化:绿地完好率达到%以上;

  7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小时保管;

  8保安:实行小时保安制度,岗位设置个,小时轮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过小时;停电不超过小时;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过小时内开工;小修:报修小时内开工;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有关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本物业管理费包括如下费用:。

  3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

  4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分别由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负有连带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8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交纳滞纳金;

  (3) 。

  第二十四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2车库: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3摩 托 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4自 行 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5。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

  2;

  3。

  第二十七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的,或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施加损害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上述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全部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若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相抵触时,该约定无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发生变化时,自然也应按变化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木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物业服务合同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说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就委托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公用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和养护。包括高低压设备、供水设备、上下水管道、电梯、消防中心及消防设施、消防楼道、水电管道井、厂区内道路等。

  2、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消防楼道及公共场所脏、乱、差的治理。

  4、维护房屋办公秩序,保证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

  5、厂区内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7、负责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含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小型维修费;装璜垃圾清运费等。)代收代付水电费用。

  8、除日常维修外的大型维修时,乙方需在维修期间进行维修相关事宜的接洽、监督及检查,并安排验收事宜。

  9、根据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要求,提供各类专项有偿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乙方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

  2、在不破坏和影响房屋结构的条件下,对所属房屋进行装修,但改动方案应报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及乙方知晓后方可实施,安装电话、空调,应在乙方指导下进行,确保功率不得超过原设计负荷方可实施,不能自行加大电容,以确保不造成安全隐患。

  3、根据乙方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应交纳费用的要按时按约交纳。

  4、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用要按时交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的,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甲方自行承担滞纳金。

  5、对乙方违反法规及制度的行为,经协调无效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下列目标实施服务管理:

  1.1按时代收、代付水电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由乙方承担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

  1.2房屋外观:无破损、无污垢。

  1.3设备运行:保证甲方物业房屋内水通、电明、电梯正常运行。

  1.4如遇特殊情况停水停电,提前通知厂区内租赁户,正常维修4小时内完成。供水、供电部门检修、维修设备除外。

  1.5公共环境卫生:消防楼道清洁,有照明,垃圾井道畅通。

  1.6根据建设部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有权对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制止。

  1.7安全:见附件(安全协议书)。

  2、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收取服务管理费。

  3、对甲方违反法规及相关条例的行为,经协调无效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对物业使用人有违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的,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七条服务管理费

  1、服务管理费由乙方直接与物业使用人另行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来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的相关事项。

  2、甲方提出的特约服务,经双方协商后另行收费。

  3、说明:

  3.1房屋公用设备和设施中大修及更换费用,由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发生额承担,乙方不负责费用。

  3.2外墙、玻璃幕墙清洗费用不属物管费收取范围,发生时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情况承担。

  4、服务管理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4.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4.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4.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4物业管理区域及甲方办公区区域的水电费代收代付服务费。

  4.5物业管理区域大型维修时的接洽、监督、检查、验收安排服务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无法完成管理目标所规定的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予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管理目标所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付一定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对方赔偿。

  第九条条款补充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如愿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申、乙双方同意可向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生效日期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文本

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物业服务合同7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四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五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八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九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三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五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十七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二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8

  甲方: 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

  乙方: 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经_________住宅区业主大会___年___月___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_________为_________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管理服务正常运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住宅区位置:

  _______________。

  2、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

  3、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平方米);商业面积:_____平方米;服务楼面积: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 住宅户数:_____户(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户,_____户未入伙)。

  5、物业类型:

  混合住宅小区。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2、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则该费用从物业收费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3、聘请独立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收费的98%,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则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案”)。

  2、完善并制订与“服务方案”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

  3、有权选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6、购买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

  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价,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10%计提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

  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

  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

  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管理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米______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______元/月______元/月;服务楼每平方米______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条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______元。

  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______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计______个,由乙方有偿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______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______个车位使用费。

  4、 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收费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

  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车辆停泊过夜。

  6、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服务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3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方审核。住宅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

  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5、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6、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 住宅乙方:______

  负责人:______ 负责人: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9

  根据双方协商决定,以政府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框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委托期间的责权利关系,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管理的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银行大厦

  地址:

  建筑面积:35500平方米

  该大厦主楼层数21层、裙楼二层、地下一层。 银行实际办公用房为1F~5F、

  17F~21F,其余6F~16F为日后对外出租办公或另用。大厦配套设施功能有: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客乘中奥电梯4部,新马货运小电梯2部,大小会议室,餐厅,直供消防供水系统,技防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地下室停车场及其进出道闸控制系统,周边绿化。功能为金融商务写字楼,于20xx年10月交付。

  第二章 委托管理范围与内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享部位(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内墙面、门厅、设备机房)的维护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配套的共享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照明系统、技防系统、配电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通讯系统、一卡通系统、监控系统等)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范围内属管理范围的市政设施(道路、侧石、室外管线网、化粪池、沟、井、池、绿化、室外附属房、路灯、停车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公共场地、房屋共享部位)的清洁,垃圾收集,会议室、行长室的日常卫生清洁。

  六、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在本物业辖区开展24小时安全秩序维护和巡更等安保服务工作(不含人身、财产保险及保管责任)。

  七、所有车辆停泊与进出秩序管理。

  八、做好甲方大小会务后勤配套服务工作。

  九、建立本大厦物业基础档案和日常运作档案管理工作。

  十、完成合同条款外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其它有偿或无偿服务事项(无偿服务有:代收分发报刊、信件、杂志。有偿服务内容有:商务复印、代理代办服务。

  第三章 管理运作方式

  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本委托合同签订的有效期为三年,即自二OO五年10月1日至二OO八年9月31日。乙方对大厦全年承包管理费用为 元,每季末按全额的四分之一划拨结算一次,合同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原则。

  一、乙方主要负责大厦安保、车辆秩序管理、环境保洁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及机修、绿化管理、会务、以及相关服务接待;

  二、甲方负责大厦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换件(含油漆粉刷)费用和涉及外委专业保养和维修费用的审核,以及费用的支付(外委专业保养费用包括:电梯月度保养与年检保险、以及空调、消防、配电、技防等机组的年度计划性保养。外委专业维修:是指物业公司技术能力范围外的需要委托外部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的内容)。

  三、由乙方对发生的维修换件费用事项,凭逐一施工单经甲方当事人确认签字为准,为了双方在操作上便捷,由甲方对应急维修或50元以下的费用可委托乙方在事前修理后进行确认签字。涉及到工程需要外委作业事项和费用支出,事前须向甲方提请文字报告审核为准。

  四、大厦内租摆盆花数量确定为;内阴植物1363盆、草花3000盆,甲方有重大活动租摆另行结算。

  五、甲方饮用水送水服务由乙方负责,不再另行结算服务费用。但租客户和营业部由乙方自主进行有偿服务。

  六、甲方的副行长以上领导办公室、众多会议室的卫生保洁与绿化摆设由乙方负责管理(包括食堂绿化的摆设),其他办公室的卫生与盆花事务由甲方自理;

  七、涉及到大楼物业保修期内事务,乙方以第三方身分协同甲方对施工方的保修质量进行监督和督促,有责任及时按书面联系单形式,向甲方反映物业质量存在的各种问题。

  第四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审核批复由乙方递交的有关大楼物业管理建议性、整改维修、约定费用结算等书面材料。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管理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大楼共享部位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如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该季度物业费用结算时扣除,如整体管理水平明显下降,在限期整改还达不到明显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复印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数据,并在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交还给甲方,不得交给第三方。

  四、本合同有效之日起,按每季末向乙方划拨结算物业费用与代办费用。

  五、负责大楼电、水、电信、网络等费用以及制冷供暖材料能耗费用。

  六、甲方视同需外委服务的各类经营性代办、商务、代购业务,以同质同价为前提,乙方为优先选择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进行加班加点而发生的费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协调处理由乙方请求协助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矛盾。

  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从大楼管理目标定位要求出发,制订本大厦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根据本合同约定,从05年10月1日起始,乙方在每季末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具体的费用结算报告,要求甲方审核后予以支付,涉及到已成事实的代办费用结算,须有甲方事先或事后确认的书面签字材料为准。

  三、以后对出租用房的物业管理,如涉及到用户要求特约服务的,将按有偿服务自主受理。

  四、负责解交本大厦的属地管理费用,包括:治安联防费、垃圾代运费、门前三包费、排污费、110处警费。

  五、负责本大厦委托合同责任内的日常管理服务应尽事务,积极做好甲方机动相关事务的配合工作。

物业服务合同10

  甲乙双方就“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 物业项目)管理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就“ 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成立“中物联国际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严格遵照地方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开展“XXXXXX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并保证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委托经营项目以外的任何活动。

  二、管理费用和支付方式

  1、管理费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为:¥15万元/年,即每年壹拾伍万元人民币(以上价格不含税)。

  2、支付方式:乙方正式接管物业后(和原来物业公司交接完成后)将第一年度管理费:¥15万元(壹拾五万元)支付给甲方。

  3、乙方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日期,在上一年度满前一个月支付下个年度管理费;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注:如甲方中标,未能顺利进驻接管XXXXX物业项目,本管理费乙方无需缴纳。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XXXXXX物业项目”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相关合法有效的一级物业管理资质证明文件。

  2、甲方支持乙方在XXXXXX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为其提供完整的合法有效的品牌管理文件和相关资料;

  3、甲方协助为“XXXXXX物业项目”分公司设立专项银行账户,授权乙方全权使用管理。

  4、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因经营管理之需要,有关文件、资料须以甲方名义报送并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承诺及时予以支持配合办理。

  5、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项目备案、项目年检、项目协调等合理要求,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供良好的协助服务。(期间由此发生的人员劳务及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6、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干涉“XXXXXX物业项目”的日常经营活动,但甲方有经营状况、人事调整的知情权和建议权。如乙方在经营管理中有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制止,并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7、甲方有权不定期对物业管理现场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8、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乙方负责管理期间的的任何连带责任。由乙方及乙方的担保人全部承担。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XXXXXX物业项目”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合同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担,承担由于“XXXXXX物业项目”经营管理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的连带责任,并为其提供经济担保。

  2、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与甲方CIS规范要求,制作项目标识,配置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备案工作。

  3、乙方确保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合法用工,确保内部员工及业主(住/租户)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招聘的“XXXXXX物业项目”物业员工,均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乙方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进行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协议期满后,如双方不续签协议,乙方必须对其妥善安置,如有不良后果,则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该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规定,按时配合年检,如期报税,接收甲方的监督,如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期间服务好所接管的物业项目,不得造成对甲方有形象损坏的事件,如有发生,将限期整改;对不整改,不接收甲方监督;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协议。

  7、乙方在经营期间承接的物业项目,有义务需按照甲方提供的国家法规规定的承接查验要求标准的范围内的物业资料、收费台账、设施设备台账复制一份甲方备案,并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后一月内向甲方提供两份原件备案。

  8、乙方管理期间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需上报甲方一份原件方为有效,对为上报的合同,将视为乙方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履约责任。

  9、乙方应每个月将上月财务收支报表签字盖章后报甲方备查,不按月及时上报处罚1000元,多次不上报视为违约。

  10、乙方在管理项目期间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管法规进行项目备案,有关人员必须拥有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

  五、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赔偿有关损失人民币壹拾万元,双方应充分配合协调政府和业主积极办理退出事宜。

  2、在项目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结束并明确中标方后,若甲方未接到项目物业管理中标通知书,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投标损失费人民币两万元,且本合同自动终止。

  3、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同意方可提前终止协议。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乙方需无条件向甲方交回“XXXXXX物业项目”证件及印章等手续。由甲方办理注销,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并承担由于“XXXXXX物业项目”经营而产生的有关责任。

  4、合同到期后,若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双方应充分配合协调政府和业主积极办理退出事宜。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五_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或续期。

  七、其他事宜

  乙方担保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担保,对乙方的违约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授权委托人: 乙方担保方: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11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1.甲方将位于(地址)的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委托乙方进行全面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维护、设施设备保养与维修、保安、清洁、绿化等。

  2.乙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为该物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本协议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共计(期限)年。

  2.服务期限届满,如甲方需继续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与乙方协商续签协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物业的建筑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相关资料等,以便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2.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

  3.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有权要求乙方改进服务质量。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为该物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

  2.乙方应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

  3.乙方应妥善保管该物业的建筑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相关资料等,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该物业的安全和稳定。

  4.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情况,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评价。

  5.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向甲方收取报酬,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第五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双方约定,该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为(金额),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管理费等。

  2.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

  3.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延迟支付所产生的滞纳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和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如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

  3.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物业服务合同12

  甲方:

  乙方:

  根据 业务大楼项目物业服务采购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实施本次采购。为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下称“大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业务大楼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共 层,有 部电梯,大楼分主楼和副楼,大楼周边区域的绿化、消防设施、号大门设门岗,大楼内设消防系统、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电梯机房等设备。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管理规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管理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包括:供水、供电、照明、消防、电梯及其他设备设施。

  第四条 共用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化粪池、沟渠。

  第五条 承担业务大楼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消杀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 承担业务大楼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对业务大楼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对业务大楼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安全巡视、门岗执勤。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业务大楼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七条 配合、协助甲方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第八条 对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管理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按《业主管理规约》有关规定处理等措施。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九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采取固定费用,物业服务期间每月为: (附件一:《物业服务成本预算》)。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第十二条 各项代收代缴费用,凡国家和南宁市有关规定的,按国家相关规定的价格由_____方进行代收代缴。没有规定的,按以下约定承担:

  1、城市垃圾清运处理费、自用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2、建筑装修垃圾的清运费由甲方承担;

  3、专项、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的产生的能耗(电损、变损等),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4、共用供水的水量损耗的甲方与一起共用的其他单位按比例分摊

  5、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即乙方自用水电费自付。

  6、水电一户一表不需要代收代缴的,可以由受益人自行缴付。

  第十三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依以下约定承担:

  1、公共区域的公共照明设施,共用配备的配电设施设备(包括地下室、配电室等)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检、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消防水带、灭火器、消防疏散系统等)给排水系统等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除按国家规定特种设备应具有相关资质证书的单位来维护外,其他的均由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与保养,而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发生的一切费用、化粪池清掏等,均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2、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由甲方筹集与列支。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每年对上述账目进行查验审核一次,审计费用由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支出。

  第十五条 业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由乙方每半年送交甲方审核备存。

  第五部分: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管理规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负责收集、整理并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及建设工程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合同期满,甲方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后,应在新旧物业服务公司拟定交接前十天内主持新旧物业服务公司商洽并使之达成三方协议,以妥善解决因物业服务公司更替而涉及的相关经济问题;

  11、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12.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3、不承担乙方所属劳动者的安全生产责任、社会保险、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管理规约的规定,有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

  3、根据需要制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方案及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向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

  5、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服务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6.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每半年以书面形式报告工作;

  7、对物业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8、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服务全部档案资料;

  10、遵守各项物业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约定要求,并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

  11、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2、自行承担所属劳动者的安全生产责任、社会保险、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13、按附件二所示的质量要求,实行目标管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第六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八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也可委托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 甲方的各类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甲方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特殊情况以及特定区域如:室内办公室内及其他场所需要清洁、保洁服务、维护秩序及水电维修等服务工作的,应给予甲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甲方如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对业务大楼物业服务管理项目进行政府招标采购的,要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乙方可按相关条件参与竞标。否则视为本合同自然顺延,顺延期每次为三个月,以此类推。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违法取得管理权的`除外。

  第七部分: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因此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因此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因此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并应向对方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因一方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条 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于双方达成合意之日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部分:争议解决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部分:附则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1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物权法》、《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上海__________大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民法典》),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民法典》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双方同意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该《民法典》自动解除,各方无须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对该《民法典》的解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各方如有损失各自承担。

  二、费用结算

  1、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有效发票。

  2、除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毕并撤出甲方物业。

  2、乙方应将甲方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状并退还甲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物业服务合同15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设的荆州市玉兰小区(以下称 “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称“合同”)基础之上,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0.5万元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项目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服务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工具采购等,具体项目见本协议附件一《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预算中的其余开办费共计4万元由甲方在通知乙方正式开始开展本项目的接管工作之日后3个日历日内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以保证项目的物业管理接管工作顺利开展。

  2、开办费用由乙方按甲方财务流程使用报销,总额度控制在4.8万,甲方对列入预算的项目在合同期内如有超支不予另行补贴。乙方对开办费用的使用接受甲方监督,开办费采购的物品需经过甲方查验签点。

  3、关于开办费所支出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问题,双方约定:乙方在合同签定后为甲方提供临时业主公约等文本的拟订和在房管局的备案协助工作;乙方在甲方项目正式交付使用前为甲方提供3次前期介入咨询,范围包括从物业管理角度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促进销售提供建议、对销售人员进行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乙方在项目入住期间协助甲方提供客户入住的手续办理服务如验楼等;乙方在项目接管后协助甲方处理业主对房屋质量保修的报修,主要是接待业主咨询和投诉、填写报修联系单转给甲方处理、对客户进行安抚和回访解释以避免纠纷等;做为对甲方开办费用的交换,乙方不另收取甲方以上服务的费用,享有开办费用的使用和用开办费用所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

  4、合同期未满之前, 由乙方按开办费用预算总额采购的所有物品所有权为甲方所有,由乙方在合同期内无偿使用,其保管和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有乙方承担,但乙方不承担任何折旧成本,在正常使用中损毁消耗的,必须由甲方认可;合同期满后开办费所采购的物品由乙方无偿获得;合同非正常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按照合同执行期长的比例无偿获得部分开办费所采购物品,具体办法双方另形协商。

  5、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5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服务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之前介入项目进行员工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管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确定的标准支付,最终以乙方实际介入人员情况为准支付。

  3、本项目交付房屋买受人使用所需《住户手册》由乙方在正式接管本项目前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文字稿拟订,交甲方设计版式及印刷,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所有必须的物业管理入伙文件资料印制成本一律由乙方从开办费中列支。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的补充约定

  1、按照《荆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国家发改价格[20xx]1864号《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服务费,未售房屋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物业服务费;为计算方便,本项目实行已售房屋从业主前来办理入伙手续领取房屋钥匙的下一个月度初起计算物业服务费用,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甲方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在每月

  10日前给付乙方。

  2、为保证本项目物业管理正常进行及方便业主,采取在办理入伙手续时预收业主一年物业服务费再移交钥匙的办法,甲方需予以配合;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预收一年处理,乙方对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的帐目情况每个月公布一次,并接受业主和甲方的监督。

  3、甲方给予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费优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房屋买受人持优惠文件乙方予以认可接受,并按月以优惠文件实际发生的当期金额向甲方报销。

  4、对本项目收费标准,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5、本项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位的使用和维护和外来车辆的临时停放管理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自本项目正式交付使用日起,乙方半年内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半年后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收取业主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具体价格不超过每车每月100元。

  四、其他服务与费用

  1、本项目绿化工程保活养护期内的用水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承担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2、本项目正式交付使用后的工程施工和维修保养等用水用电费用一律由施工维保单位自行承担,具体承担办法由当事双方另行协商。

  3、本项目景观照明及水景由乙方承担普通开放和维护费用。如甲方另提出需增加开启天数或延长开启时间,由甲方预先书面通知乙方,按照实际延长的开启时间和功率成本由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对销售中心安全保卫等服务的,乙方应当按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承担费用。其他双方未明确的服务项目的费用承担一律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

  五、物业移交与接管

  1、乙方按照荆州市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接管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项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将本项目移交乙方接管时,应具备荆州市房管局荆房[20xx]43号通知中所列条件,本项目的移交与接管事项双方无明确约定的均按照此文件处理。

  2、本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3、本项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3、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4、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本项目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移交钥匙。

  5、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行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行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行回访。

  6、对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物业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的质量问题,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行联系;甲方在退还工程保修单位质量保修金时知会乙方并征求乙方意见;其他关于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督指导;物业服务费用采取包干

  制,甲方除按合同和本协议给付物业服务费外不另予以其他任何补贴;但合同期内因主要生产资料价格变动造成的乙方帐面亏损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服务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涉及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各项政府行政手续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与任何第三方因本项目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负责承担其任何连带责任。

  4、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荆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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