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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服务合同

时间:2025-09-26 10:07:25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物流服务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流服务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流服务合同

物流服务合同1

  托方(甲方):深圳市支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流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义务和权力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2)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时要开出送货单,明确承运货物总件数、货物名称、运送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要准确无误。

  (3) 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运送国家明文规定的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要使用仓库收货运送时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应该积极配合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耽误甲方使用仓库收货、验货、运输。

  (5) 甲方交接货物与乙方要外包装完好,有条件可加封标志清晰的封条。

  (6)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利随时改变送货地点和收货人,但应当支付由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7)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和权力

  (1) 乙方需免费提供不低于200平方米的仓库做为甲方收货仓库;,并在仓库大门显著位置悬挂“众邻乐链供超市深圳总仓”招牌。

  (2)乙方应在甲方的收货时间(收货时间为周一至周六8:30-19:00)内积极配合甲方收货,,法定节假日或超出该时段的,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延迟。甲方所收货物没有装车运走之前存储与仓库内,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有丢失和损坏,发生丢失、损坏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货物采购价格的全额进行赔偿。

  (3)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须向甲方缴纳12万元服务保证金(本合同自乙方交给甲方12万元保证金之日起生效),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应开具收据以示确认.。合同生效履行3个月后,无发生任何事故、矛盾,甲方应不计息把服务保证金返还与乙方。

  (4)乙方收到甲方运输货物通知后应该立即安排人员、车辆,装车、运送,并告知甲方货物正常到达送货地点的时间,若因天气、交通意外等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到达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事实情况,不得隐瞒。

  (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若造成甲方货物缺失、损毁应按甲方货物采购价格的全额进行

  赔偿。

  (6)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承运,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7) 乙方运送货物到达约定地点,要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验货,验收完毕要求收货人在送货单具上签名确认。

  第二条 运费价格:

  1,整车报价

  (1)深圳至贵港境内3吨车每趟,5吨车每趟

  (2)深圳至贵港境内8吨车每趟RMB ,10吨车每趟RMB ,

  (3)深圳至赣州境内3吨车每趟,5吨车每趟

  (4)深圳至赣州境内8吨车每趟,10吨车每趟.2,零担报价深圳至贵港境内,深圳至赣州境内(7)返程货物按每趟运输收费标准的30%收取,返程货物少于总量的20%不收取费用。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为月结方式,乙方在每月5号—10号为对账日,15号为结账日,如遇星期六、日或节假日则向后顺延。

  (2)乙方结账时应向甲方提供与结款相符的运输发票,如无发票,甲方在应付款中有权扣除发票税金。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在合同终止前30天协商签订.延续合同,双方重新确定相关的费用及报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及变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履约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需赔偿对方近三个月总费用的30%的违约金;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被依法撤消、解散、歇业、关闭或宣告破产.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深圳市支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物流服务合同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重量:

  5.货物包装: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

  1、仓库地址:

  2、乙方提供使用面积为 ㎡的仓库租赁给甲方。费用按每年 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

  租赁付费方式: 起租时间 年 月 日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3、乙方的仓库应符合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做到货与账相符。

  5、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6、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调拨至乙方仓库的货物,因货物性质、货物包装、等从外观可辨别的不符合正常验收约定或超过有效期等乙方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验收入库,因此造成货物编制破损,一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7、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消灭呆滞货物要求在日报表上注明货物的生产日期,报表须发给甲方负责人。

  8、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发现货物异常(包括破损、损坏货物减少等)与乙方及时追查原因并告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再到《货统计表》签字盖章确定产品数量、状态,并在24~36小时内将反馈表上报甲方。

  9、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10、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1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

  12、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3、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

  1、甲方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此结算方式以甲方当月发货运费大于 万元,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 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费用月结待遇,而改成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和甲方终止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第七条:保险理赔

  在合同期内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储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把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 %,未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第八条:甲方委托乙方做物流配送发货业务,甲方承诺不得将甲方货物委托任何第三方物流企业。若有出现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其乙方仓储利用率经济损失。

  第九条: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有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前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第十一条:甲方派驻乙方仓库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地、住宿等问题由乙方提供。

  第十二条:甲方将其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要付提货费用。

  第十三条:乙方凭借甲方发给乙方的发货通知单方可发货,乙方不接受甲方指定人以外任何人的白条,口头通知发货,每张出库单具只能出库一次,如造成重复出库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十四条: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特性要求进行装卸,对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符合要求,若出现超高堆码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

  2、仓库货物堆放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跺距、柱距、货距以便收发作业及库存的盘点。

  第十六条:装卸费用由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前的装卸及出库装卸费用组成,卸车费 /吨, /方,装车费 /吨, /方。

  第十七条: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提供详情报告由双方协调解决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产品报价表》中的价格是未含税价格,每票货应加 税金。如甲方要求货物到达所在城市的配货站要求将货物送货到收货人手中,简称门到门,需加送货费 元。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当地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

  甲方: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签字日期:

  签约地址:

  乙方: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签字日期:

  签约地址:

物流服务合同3

  一、合同背景及概要

  本合同是由双方同意签订的医药物流服务合同,旨在规范双方在医药物流领域的服务流程、 使用条件、责任及义务等方面的相关事宜。

  二、合同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三、服务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医药物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从甲方的仓库出货、到收件人手中交付等物流环节。

  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限、运输路径、交付要求、安全标准等要求执行甲方的各项运输业务。

  3、乙方应对是否调动机动车辆、改变运输路线,以及调整运输时间等事项,及时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4、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货物进行包装和标识,并与甲方协商确定相关运输保险。

  四、运输路线

  1、运输路线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在运输途中的选择路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影响货物的安全及运输效率等。

  3、在途中如遇到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原因影响运输任务的完成,双方应立即协商并确定解决方案。

  五、运输保险

  1、甲、乙双方应共同选择保险公司对货物及运输保险进行投保,并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商业保险。

  2、甲方应主动告知所推荐的保险公司甲方所处的风险区域,乙方应配合甲方对货物进行鉴定和评估。

  3、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破损、丢失、被盗等意外情况,甲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由乙方代表甲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六、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的支付标准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一般为部分预付、部分到付。

  七、违约责任

  1、若由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产生的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保证其所使用的车辆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如出现相关问题,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争议应先协商解决。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期限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十、签署及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所规定的服务期限,具体服务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期届满后,双方需要另行再协商续约。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确认及签署的任何附加条款均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物流服务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报关、报检、运输、仓储等一切服务业务,即从接收到进口单据,到货物最终通关入库(含两个月的免费仓储期)的物流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签订如下合同:

  一、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根据需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发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名称、具体的提货时间,发货日期及时间、重量、件数、体积、收货人的姓名、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传或电子信箱等信息);如甲方临时加单,应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货物 信息与乙方。因甲方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乙方损失或费用支出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包装货物。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方式及时付款。

  甲方若对乙方物流服务费用有疑问,有权要求乙方解释。

  货物发运后,甲方有权过问货物运输情况。

  在合同执行中,若乙方运输服务屡次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报关、报检、运输、仓储等一切服务,即从接收到进口单据,到货物最终通关入库(含两个月的免费仓储期)的物流业务,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货物通关后全部放置黄岛;货物通关后部分放置黄岛,部分放置东营;货物通关后全部放置东营。

  乙方为甲方提供黄岛地区仓库

  乙方承诺对承担的甲方国内/国际货物的物流服务予以权利保障,保证足够运力,保证优质服务

  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获单位或收货人

  乙方街道甲方通知应及时安排收货运输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装货查验工作,查验无误应填写装货验收单或其他单据,如发现货物短缺损坏,应即使通知甲方有关人员。

  乙方对余数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对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经甲方调查确认;(2)货物本生的缺陷或自然思念好以及由于包装不善;(3)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4)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或收货人,并经收货人签字确认没有货损的。 乙方对甲方货物必须保持外包装好,不得开箱,否则,如发现短缺损坏,则有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赔偿额为短缺或损坏部分的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金额,但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如运输途中遇到困难,乙方须即使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确定到货时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货物在物流服务中出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由乙方办理保险索赔事宜。若非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乙方物流成本大幅度增加,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增加运费单价的要求,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涨价要求可不予处理。

  注:投标报价依据当前的运输市场状况、燃油价格与公路收费标准进行确定,遇到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物流合同的执行,双方可以根据情况协商或重新招标进行价格调整。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三、物流服务费用及负款方式:

  1、进口货物的通关及其仓储运输业务。包干费三个月结算一次,业务按票对账,费用双方确认后在三个月后的五日内付清。

  2、内陆运输业务。货物从东营、黄岛的仓库,到指定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以整车计(每车30—35吨),按每吨报价。每月25日乙方将当期发生的费用明细传真至甲方,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具相应的运输发票,甲方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与次月中旬付款。

  3、投标报价依据当前的运输市场状况、燃油价格与公路收费标准进行确定,遇到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物流合同的执行,双方可以根据情况协商或重新招标进行价格调整。

  四、保险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事宜,保险费率按投保金额的0、14%计算,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单独支付,与运费及物流服务费一同结算)

  五、保密条款:

  (一)双方理解本合同(包括任何附件)所涵盖的商业关系的性质及具体事项构成保密和专有的信息。对任何该等信息的披露将可能对双方造成竞争性损害。因此,任何关于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货物的数量、种类、运送目的地、客户等其它详情或乙方获得的有关另一方的商业活动的信息任何时候都应该作为保密信息,未经该另一放(视情况而定)事先明确表示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就所有由于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下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成本和费用向另一方做出补偿,受害另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本保密条款的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后三年,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或撤消而终止。

  六、违约责任: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时付款义务。

  甲方应承担由于其提供的货物和收货人的信息不正确及因甲方收货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乙方错运或递运不着的责任和相应的重新派送或退云以及乙方车辆和人员闲置所产生的费用。

  甲方承担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短缺、损坏情况下客户或收货人拒收的责任,并承担退运及处置费用。

  由于甲方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致使乙方车辆损坏、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及其他直接间接的损失和费用,或者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

  1)若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延迟送货,给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24小时)扣减当次运费的15%,依此类推,直至扣完当次运费,并按甲方客户要求的赔偿额予以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当次运费);运输时效从装货离厂之时开始计算。

  2)运输过程中出现货损货差的处理原则为: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想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保险公司的赔款归甲方所有;(玻璃破损的处理方法详见附件二)若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之内,除《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乙方可负责的情况外,均由乙方按照甲方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但实际购销合同价与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之间的差额不得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若该差额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则甲方须另行申报单价,乙方应相应调整保险费。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保险费支付款项。

  3)为了便于计算保额和结算保费,本部分货物按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确定保险金额,而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按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

  4) 甲方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现的照片、注明货损情况的签收单、货损报告等。

  七、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满前,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约,应提前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定地点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修改与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合同的条款仍然有效。

  十、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意念。双方在合同到期时均无终止意向的,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前合同约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盖章:

  授权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签字盖章:

  授权联系人:

物流服务合同5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分拨及其相关信息服务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签订如下合同:

  一、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根据需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发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名称、具体的提货时间,发货日期及时间、重量、件数、体积、收货人的姓名、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传或电子信箱等信息);如甲方临时加单,应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货物 信息与乙方。因甲方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乙方损失或费用支出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包装货物。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付款与乙方。

  甲方若对乙方物流服务费用有疑问,有权要求乙方解释。

  货物发运后,甲方有权过问货物运输情况。

  在合同执行中,若乙方运输服务屡次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承诺对承担的甲方国内/国际货物的物流服务予以权利保障,保证足够运力,保证优质服务

  2.2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获单位或收货人

  2.3乙方街道甲方通知应及时安排收货运输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装货查验工作,查验无误应填写装货验收单或其他单据,如发现货物短缺损坏,应即使通知甲方有关人员。

  2.4乙方对余数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对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经甲方调查确认;

  (2)货物本生的缺陷或自然思念好以及由于包装不善;(3)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4)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或收货人,并经收货人签字确认没有货损的。

  2.5乙方对甲方货物必须保持外包装好,不得开箱,否则,如发现短缺损坏,则有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赔偿额为短缺或损坏部分的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金额,但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2.6如运输途中遇到困难,乙方须即使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确定到货时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2.7如货物在物流服务中出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由乙方办理保险索赔事宜。

  2.8若非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乙方物流成本大幅度增加,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增加运费单价的`要求,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涨价要求可不予处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一年。

  三、物流服务费用及负款方式

  1、 甲方应在合同期限内依据本合同的价格表(以下称“附件”)及双方核定的余数总量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2、服务费用采取月结90天的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帐单后一个星期内应将帐款核对完毕,并应在结算期内的服务费以支票、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提前提供客户签收单和运输及其费用(暴客保险费)发票给甲方。

  四、保险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事宜,保险费率按投保金额的0.14%计算,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单独支付,与运费及物流服务费一同结算)

  五、保密条款

  (一)双方理解本合同(包括任何附件)所涵盖的商业关系的性质及具体事项构成保密和专有的信息。对任何该等信息的披露将可能对双方造成竞争性损害。因此,任何关于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货物的数量、种类、运送目的地、客户等其它详情或乙方获得的有关另一方的商业活动的信息任何时候都应该作为保密信息,未经该另一放(视情况而定)事先明确表示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就所有由于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下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成本和费用向另一方做出补偿,受害另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本保密条款的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后三年,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或撤消而终止。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时付款义务。

  2.甲方应承担由于其提供的货物和收货人的信息不正确及因甲方收货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乙方错运或递运不着的责任和相应的重新派送或退云以及乙方车辆和人员闲置所产生的费用。

  3.甲方承担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短缺、损坏情况下客户或收货人拒收的责任,并承担退运及处置费用。

  4.由于甲方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致使乙方车辆损坏、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及其他直接间接的损失和费用,或者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

  5.1若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延迟送货,给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24小时)扣减当次运费的15%,依此类推,直至扣完当次运费,并按甲方客户要求的赔偿额予以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当次运费);运输时效从装货离厂之时开始计算。

  5.2运输过程中出现货损货差的处理原则为: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想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保险公司的赔款归甲方所有;(玻璃破损的处理方法详见附件二)若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之内,除《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乙方可负责的情况外,均由乙

  5.3为了便于计算保额和结算保费,本部分货物按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确定保险金额,而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按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

  5.4 甲方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现的照片、注明货损情况的签收单、货损报告等。

  七、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满前,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约,应提前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定地点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修改与补充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合同的条款仍然有效。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意念。双方在合同到期时均无终止意向的,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前合同约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外包服务合同

物流服务合同6

  保管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存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精神,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仓储管理和物流服务等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

  服务合同的特点是服务方提供服务,可能会涉及到劳动方面的纠纷。在服务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及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动纠纷等均由服务方负责,与委托方无关。如委托方因此而受损或支出任何费用,服务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合同保管地点、货物品类及服务范围:

  1、保管仓库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品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服务范围:货物产权归属于乙方拥有,甲方负责保管、代理收发和物流配送的管理服务。

  二、计费项目、标准及支付方式

  1、计费项目含仓储保管费、入库和出库的装卸费、海运货柜的掏箱费和物流配送的管理费。管理费用包括货物保管、整理归位、巡查、装卸安排、更换破损成品的外包装、出入库报表、物流派车运输及跟踪货物运输及签收单回收等服务收取费用。

  2、计费标准

  总承包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月(含税务发票),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年。

  3、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提供上月发生业务的数据报表给乙方,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收到发票后_______日内划款到甲方指定账户。

  风险提示:

  合作内容应载明具体的服务内容与质量等条款。但是很多合同约定服务优质等比较笼统,这样的约定形同虚设,因此在约定服务质量条款时最好能有明确的量化标准或者评判标准,比如约定投诉低于xx,客户满意率达到xx等。

  三、甲、乙双方责任权利

  1、仓库货物的出入库必须遵循“凭单操作原则,严禁任何借口和形式的白条、无条的出库操作,由此而造成乙方财产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货物进库前_______日应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做好统筹安排。

  3、乙方应当甲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外观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货物到达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入库单据(资料)进行验收。验收核对无误后,需在入库单签字盖章并将入库回执交或传予乙方。如验收发现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和包装等与乙方单据(资料)不相符的,应及时通报乙方作出确认或处理。因乙方提供的入库货物单(资料)不准确而造成验收差错由乙方负责。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货物差由甲方负责。

  5、甲方应在严格按照保管规章保管货物,储存期间应保证货物安全无损,但不负责货物的内在质量和原外包装完好,内部的细数。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在保管中出现的货物短少、破损、水湿、外包装严重变形等、由甲方负责按成本价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对入库时实际货物与单据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货物出库,必须出具正式出库单。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可以出具盖章或签字(预留印鉴)的出库单传真件为正式出库手续(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和包装等)。并在传真件上注明提货车辆的.车牌号码。如提货车辆的车牌号码与传真件上的车牌号码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付货。乙方提货人(司机)按出库单核对无误后需签字确认。传真件保存期为一个月,超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甲乙双方在每月底至次月______日前对账一次,做到帐实相符,若发现问题分清责任及时更正。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配合甲方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检查。

  四、甲方保管应承担责任

  1、保持其仓库和货物有良好及清洁状态,仓库必需做到无垃圾,做到包装桶上出库无尘埃,并对库房进行清扫。

  2、货物摆放要规范,必需按批号先进先出,遵循乙方的工作程序和规定。

  3、由于货物保管不妥,管理不善等因素,产生物货倾倒破损、渗漏,或严重变形,这一切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赔偿;赔偿方法按乙方进价100%。

  4、仓库在出库操作中的失误,导致货物发错及库存数量上实际差异(缺少),缺少部分应全部有甲方承担;赔偿方法按乙方进价100%。

  5、甲方在收货时如发现破损,外观严重变形(甲方不能确定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来进行判定)或者等不符合收货标准的需填写运输赔偿申请单,否则一切损失由甲方按乙方产品进价100%赔偿。

  6、乙方物资经甲方验收入库后,甲方全部承担起货物保管及服务责任,所有损失应有甲方按进价100%赔偿给乙方。

  7、在仓库操作过程中,由于叉车的操作,搬运过程中的操作失误,而造成产品破损、泄漏和严重变形而使产品不能正常出库的,甲方应承担全额的赔偿(按乙方产品进价100%赔偿)。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将签署新的合同,否则将终止合同。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应规定的具体明确,要避免笼统地说“如一方违约,则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条款。为了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应将具体的违约情况罗列清楚。

  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在执行中出现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流服务合同7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仓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人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他约定责任

  2.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人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或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毁损、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他约定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保管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

  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服务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互补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服务内容、责任: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生产产品的铁路运输物流服务,发货站临河站,到达站北京局、郑州局、济南局、太原局、成都局、沈阳局、武汉局,乙方负责为甲方申报月计划、日计划。代办清车服务、监督过磅、装车及联系短途运输,代交铁路运费及其它费用,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运力调整,以及自然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货物运输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解决。

  二、物流运输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货物运输服务的条件下,乙方为甲方申报月计划,甲方应按提供给乙方的发运车数,先支付乙方服务费,每发运壹吨产品向乙方支付30元费用(三十元),货物发运完成后,双方应核对吨数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三、其它约定:

  1、由乙方从车站申报运输计划,并负责具体落实。

  2、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情况,由甲方提供丢失货物的票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乙方通过铁路保价部门协调理赔工作。

  3、按照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装车不得超装、偏装,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由托运人承担的责任事故或其它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运费、仓储、装卸费用甲方自行支付。

  5、甲方根据货物如实申报运输计划,如甲方申报的运输计划,发生铁路承认车后因甲方原因未装货物,视为装车,甲方应当据实支付相关费用。

  6、如发生不可抗力或铁路运力调整等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从签定之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8、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本合同未尽事实,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临河站多经收费由乙方负责交付。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物流服务合同9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配送货物事宜,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第二条:合同期限

  1.一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就合同约定价格再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

  2.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到期前协议约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安全、及时地把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可随时向乙方追踪货物动向及其它信息。

  2.甲方应以系统或书面形式(送货通知单或函件)将有关的作业指示通知乙方(包括货物的名称、型号、件数、规格、具体提货时间、指定收货人的姓名、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传真或电子信箱以及客户公章或者收货专用章等信息)。

  3.配送通知发乙方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终止运输,有权向乙方提出,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费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配送作业进行监督、指导。

  5.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委托的货物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符合包装标准。

  6.甲方应按约定按时向乙方交付配送费用。

  7.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协调配送货过程中有关事宜。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当按约定的期限和合理的运输路线将货物运至目的地交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收货人凭有效证件、单据(或凭据)与乙方对证验收、领取货物,交货时如发现产品损坏或产品数量、型号、规格不符等问题,乙方应要求接收人注明,并在相关单据上盖章或签字。乙方凭甲方认可的配送反馈单与甲方进行结算。

  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应尽快安排送货,并通知收货人接收货物,如未能在货物送达当日联系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收,应及时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3. 乙方应在收货人签收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收获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应负责货物自甲方指定仓库出库到客户签收全过程的货物安全;在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丢失的,应由乙方按货物现款价全额赔偿给甲方。

  5.乙方如因意外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货物运输,须及时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必须及时采取其它解决措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的各类货物统计报表。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1. 甲方仅支付乙方运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如过路、过桥费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按照双方签订的费用结算协议按月收取费用。

  3. 乙方在每月10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算单、正式发票及客户签收单原件交给甲方。

  4.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结算单、发票及客户签收单原件,审核无误后,在每月的25日前以支票或银行转账等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物流服务费用。甲方如对所发生的费用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结算单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必须全额支付全部款项。

  5. 甲乙双方关于运费的结算遵循以下原则:甲方下单发往同一地址(同一地址指同一城市同一街道)的货物,下单日期不同,但乙方同一日期提货发运的,双方按同一票货物结算运费。

  6. 乙方必须凭甲方客户签收的合格回单原件向甲方结算运费,任何复印件、传真件等非原件形式的回单均不能作为结算运费的依据。

  第六条:知识产权及保护

  1.甲方委托乙方之运输货物受知识产权保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任何产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甲方的知识产权。

  2.双方理解本协议(包括任何附件)所涵盖的商业关系的性质及具体事项构成保密和专有的信息。对任何该等信息的披露将可能对双方造成竞争性损害。因此,任何关于甲方和乙方的成本、程序、运力、货物的数量、种类、运送目的地、客户等其它详情或一方获得的有关另一方的商业活动的信息任何时候都应作为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方透露。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就所有由于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下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成本和费用向另一方做出补偿,受害另一方还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履行本协议。

  3. 本保密条款有效期为本协议终止后三年,并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无效或撤销而终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不按时与乙方结算配送费用,每超一天偿付给乙方当月结算费用1%的违约金,但由于乙方提供的结算单据不及时除外。

  2. 甲方提供的货物、收货人及其它相关货物运输的信息不正确或不完整的,造成货物无法正常签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发生的滞装、滞卸或空驶产生的损失。

  3.发生上述所述的情形时,乙方对甲方货物的安全仍应负全部责任,货物产生毁损、丢失的,乙方应按现款价全额赔偿给甲方。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如送货到达时间每晚于规定时间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次运输费10%的违约金(因收货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延迟收货的情形除外),若乙方送达目的地错误,应自费将货物送达甲方要求的目的地,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经双方确认,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的破损、遗失、短缺等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值按货物实际价格计算,因以上原因造成甲方违约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如乙方员工在货物配送过程中发生以下现象之一的(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次,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合同。

  (1)不按时运送货物,造成客户投诉。

  (2)在运输过程中,损坏货物并强行留给客户,造成客户投诉。

  (3)在装卸货物中,司机刁难用户,造成客户投诉。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但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造成货物受损;

  (3)外包装表面完好而内装货物短缺;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乙方必须提供书面依据,经甲方认定)

  第八条: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对于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物流服务合同10

  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流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义务和权力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2)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时要开出送货单,明确承运货物总件数、货物名称、运送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要准确无误。

  (3) 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运送国家明文规定的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要使用仓库收货运送时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应该积极配合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耽误甲方使用仓库收货、验货、运输。

  (5) 甲方交接货物与乙方要外包装完好,有条件可加封标志清晰的封条。

  (6)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利随时改变送货地点和收货人,但应当支付由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7)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和权力

  (1) 乙方需免费提供不低于200平方米的仓库做为甲方收货仓库;,并在仓库大门显著位置悬挂“众邻乐链供超市深圳总仓”招牌。

  (2)乙方应在甲方的收货时间(收货时间为周一至周六8:30—19:00)内积极配合甲方收货,法定节假日或超出该时段的,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延迟。甲方所收货物没有装车运走之前存储与仓库内,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有丢失和损坏,发生丢失、损坏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货物采购价格的全额进行赔偿。

  (3)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须向甲方缴纳12万元服务保证金(本合同自乙方交给甲方12万元保证金之日起生效),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应开具收据以示确认。合同生效履行3个月后,无发生任何事故、矛盾,甲方应不计息把服务保证金返还与乙方。

  (4)乙方收到甲方运输货物通知后应该立即安排人员、车辆,装车、运送,并告知甲方货物正常到达送货地点的时间,若因天气、交通意外等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到达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事实情况,不得隐瞒。

  (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若造成甲方货物缺失、损毁应按甲方货物采购价格的`全额进行赔偿。

  (6)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承运,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7) 乙方运送货物到达约定地点,要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验货,验收完毕要求收货人在送货单具上签名确认。

  第三条 运费价格:

  1,整车报价

  (1)深圳至贵港境内3吨车每趟,5吨车每趟

  (2)深圳至贵港境内8吨车每趟RMB ,10吨车每趟RMB

  (3)深圳至赣州境内3吨车每趟,5吨车每趟

  (4)深圳至赣州境内8吨车每趟,10吨车每趟。

  2,零担报价深圳至贵港境内,深圳至赣州境内(7)返程货物按每趟运输收费标准的30%收取,返程货物少于总量的20%不收取费用。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为月结方式,乙方在每月5号—10号为对账日,15号为结账日,如遇星期六、日或节假日则向后顺延。

  (2)乙方结账时应向甲方提供与结款相符的运输发票,如无发票,甲方在应付款中有权扣除发票税金。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在合同终止前30天协商签订。延续合同,双方重新确定相关的费用及报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及变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履约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需赔偿对方近三个月总费用的30%的违约金;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被依法撤消、解散、歇业、关闭或宣告破产。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物流服务合同11

  甲方:

  营业执照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营业执照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本运输合同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提供运输、仓储和其他物流增值服务。具体服务时间和内容以甲方发出的传真和邮件为准。

  三、运输费用

  参照附件一:《运输服务价格》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日前与甲方对上月业务进行结算,双方确认以 为结算依据。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结算清单及相关文件后的 个工作日内(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与乙方进行核对、确认。 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乙方应在甲方核对无误并书面确认上月运输物流和后开具等额正规合法发票并呈交甲方,甲方应每月 日前,以现金、支票或油卡方式支付给乙方上月的运输费用(油卡金额补超过总运费的30%)

  (2)如遇不可抗力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3)如由于国家政策原因发生服务价格变化,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参照新价格履行;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协议解除。

  五、货物包装、运输及装卸:

  (1)甲方委托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确写明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数量、收货人名称、联系方式、收货地点、起运时间或到达时间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如运输的货物对包装、码放、运输、保存等有特殊要求,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2)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甲方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提交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3)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4)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国家禁运、违禁物品等。

  (5)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若因乙方人员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该批货物的原价及对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六、货物到达:

  (1)在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2)货物运输到达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或收货。

  (3)收货人收货验货时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异议的,视为乙方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了甲方托运的货物。

  (4)货物抵达目的地,乙方应及时将货物信息反馈甲方,以便于甲方跟踪货物。

  (5)乙方应对货物运输全过程监控,如出现问题,货物不能如约到达,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解决问题办法。

  (6)货物到达后,乙方通知收货方提货,货物存放超过7天未提货,乙方则按0.01/kg收取仓储费。

  七、货损:

  (1)乙方可代甲方办理货物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具体保险费率详见附件《运输服务价格》;

  A、如甲方足额投保,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索赔证明文件;

  B、如甲方未对委托运输的货物投保,乙方可以根据货物的情况为甲方代办货物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相关货物成本数据资料,以供乙方衡量是否将进行投

  保,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毁损、灭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拒绝乙方办理货物保险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毁损、灭失,乙方最高20元/kg的标准进行赔偿。

  C、如因甲方未对委托运输的货物足额投保,货物运输过程中出险,保险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有甲方承担。

  (上述ABC保险方式需甲方确认一种,如未在合同中明确视同默认B条款)

  (2)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燃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将甲方委托的业务交于其他公司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乙方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乙方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于甲方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的,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运输服务费。甲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乙方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在两个月内未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可以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成先受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乙方可以提存货物,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若乙方承运的货物不适合保存或提存的(包括但不限于生鲜物品等),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所得款项在扣除乙方因此说发生的费用、损失后,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九、保密/不泄密

  乙方及其指定人应保证其员工在贸易交往中保守本协议中,甲方的销售、业务、客户、市场、技术等相关所有信息的机密。

  在双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说交付的相关资料以及操作系统中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如出现乙方雇员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况,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赔偿金 元,若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利。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及时提供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给其他方造成额外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

  能够继续履行协议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包括罢工、政变、骚乱等)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一、合同生效后,双方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十二、合同生效后,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双方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双方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合同中任何一方对另外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间接、惩罚性的损失(如营业额或利润等,但不限于此)不予承担责任。如发生灾难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况,甲方或乙方可不经预先通知而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协议。

  十三、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五、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物流服务合同12

  甲方(即托运方):xxxxxxxx

  乙方(即承运方):xxxxxxxx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xxx。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xxxx

  甲方单位公章:xxxx

  乙方法人代表:xxxx

  乙方单位公章:xxxx

物流服务合同13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运输地点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运输日期及方式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要求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货物受领及验收办法

  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和结算方式

  1. 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为_______________。

  (运输费用计算方式)

  2. 付款方式(可选)

  (1)甲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_______________期间分_______________次向乙方支付运费,每次支付。

  (3)甲方在_______________期间分_______________次向乙方支付运费,第_______________次于_______________前支付运费总价的_______________ ,第_______________次于_______________前支付运费总价的_______________ ,余款于_______________前全部支付。

  (4)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3.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甲方以银行转帐或其他方式将应付款项付至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应当开具发票。

  (账户信息)

  第九条 保险理赔

  1. 保险办理和费用承担

  为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甲方委托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______%。

  2. 理赔规则

  甲方已委托乙方购买保险,货物因乙方责任发生丢失、毁损或短少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资料,甲方损失金额以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的损失金额为准,乙方在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可先行赔付,甲方在乙方赔偿后,根据最终的赔偿结果来决定货物残值的归属权。

  第十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3)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 甲方应如实填写乙方提供的运输单据,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输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5)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货物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及货物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货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

  (6)甲方如采用到付时,因收件人拒绝付费时甲方应承担此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7)甲方提供的收货人资料不全而造成乙方不能及时送达的,相关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运费的权利。

  (2)乙方享有核查甲方发运货物包装及货物合法性的权利。

  (3)甲方计量、填写货物重量有误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并据实加以更正。

  (4)乙方应当在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5)乙方有提醒并协助甲方办理货物保险的义务。

  (6)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与收货方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数量及质量后,在乙方的运单或送货单签字盖章、确认收货。

  (7)乙方在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过程中,需对甲方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甲方应按其运费总价的_______________%偿付向乙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运货物,乙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 元。

  (2)乙方如将货物错运非合同规定的货物到达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如果货物逾期达到,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 。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 不可抗力;

  2.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 货物的合理损耗;

  4.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四条 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物流服务合同14

  甲方:____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

  乙方:

  租赁房屋名称: 坐落位置:

  类 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租赁合同编号:

  根据《民法通则》及《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配套服务设施、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流园广场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流广场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流广场管理制度的行为。

  5、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

  7、向乙方提供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8、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 服务工作。

  9、不承担对乙方及乙方员工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10、按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的管理服务行为,就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物流广场管理制度。

  3、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

  4、不得占用、损坏本物流广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5、转租房屋时,应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于受转租人同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受转租人与甲方另行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7、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8、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设备机房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水箱、加压水泵、天线、供配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场车库、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场地等。

  三、环境卫生的维护

  包括:公共场地、物业配套设施的清洁保洁,雨水井、排污沟、沙井和

  卫生死角的清理,物流广场垃圾的清理,清洗果皮箱、垃圾桶、垃圾站。

  四、保安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流广场区域的公共秩序,提供24小时固定值勤和巡逻,对物流广场人员、车辆进出口、闭路监控,做好物流广场内防火、防暴、防盗等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有权控制、引导、疏通车辆的出入及停放,对物流广场停车场进行巡查工作,并协助公安机关扣留可疑车辆。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保证房屋外观统一美观、完好、整洁、无妨碍市容和观瞻,空调摆放统一,无滴水现象。

  二、确保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完好率为95%以上,设备检修或相应部门通知要停水电的提前5小时通知各租户。

  三、道路平坦通畅,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

  四、保证公共区域、物流广场配套设施的无积灰,地面无明显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五、保证绿化地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窃、花木生长茂盛,营造幽雅、舒适、有生气的绿化环境。

  六、保障车辆出入畅通。

  七、维持现场秩序,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八、保证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整好用,消防通道畅通。

  九、做好除“四害”消杀服务。

  第四条 物流广场管理服务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公历每月5日前。

  二、商业按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月。

  三、厂房、宿舍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月。

  四、乙方转租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物流广场管理服务费用的调整按政府规定标准调整。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机动车:按__物价局批准价格进行收取。

  二、其他有偿服务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甲方公布的《有偿便民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乙方可自由选择。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或按双方约定执行。

  第七条 保险

  乙方的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采取停电、停水等催缴措施,并要求乙方补交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逾交金额3‰交纳违约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缴。

  第九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甲方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如发生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可协议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包括三份附件: “门前三包”责任书、治安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附件作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期:

物流服务合同15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运输合同:

  一、甲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运输货物不得虚报吨位、件数、假冒、伪劣货物,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货物手续,否则如在路上遇到因货物手续不全,货物质量问题被查、被罚一切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运输货物不得擅自拖延运输时间、改行路线,如有修路、堵车、特别原因,必须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必须把货物安全送到甲方指定目的.地,如有货物淋湿、被盗、交通事故、罚款、食宿、过路、过桥费均有乙方承担。

  三、乙方在到达目的地时,必须做清点货物交接手续。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把运费全部付清。

  五、从至货物一车吨件价值元总运费___元。装车付:___货到付:___。

  六、中介方只做双方提供信息,不承担双方的经济纠纷,如有其它原因双方发生纠纷,中介方可以提供合同书有效证件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双方以有关规定处理。

  七、此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中介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货物运出后,中介方不负任何责任,货到付清运费后,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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