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毕业论文

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论文

时间:2021-01-31 15:23:18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论文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国家实行了住房保障管理,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住房保障管理的工作论文,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论文

  摘 要:近几年来,随着房改的深入,旧的福利分房制度结束,我国建立了新的住房制度,但新的住房问题又随之而来。住房在市场力量的作用下,价格不断高涨,中低收入阶层居民的收入增幅远远跟不上房价的增长,住房的供给结构失衡,住房消费两极化现象日趋突出。为此,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积极介入住房问题,初步建立了住房保障制度,对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本文首先对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了概述,接着对我国住房保障的发展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对完善我国住房保障提出了建议

  论文关键词:房改;住房保障;住房消费

  一、住房保障制度概述

  (一)住房保障制度的内涵

  住房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家庭的基本住房权力给予保障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住房政策的组成部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收入的两极分野及住房政策的改变而产生的,其实质是政府利用国家和社会的力量,采取多种保障方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住房保障制度的特点

  1、全民性

  全民性一方面是指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住房保障问题,不仅现代社会有,古代社会也有;不仅资本主义国家有,社会主义国家也有。另一方面是指住房保障涉及到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2、互济性

  互济性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互相接济,包括自发的及非正式的相互帮助与直接参与者的利益合作。如住房公积金,既为他人提供帮助,又享受他人为自己提供的帮助。

  3、福利性

  福利性是指住房保障必然给被保障对象带来一定的生活补偿,物质文化待遇以及其他派生收入。这是住房保障的一个重要特征。

  4、安全性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社会安全制度,是通过对人们基于生活的保障,向社会成员提供一个安全保护。

  二、我国住房保障的发展及现状分析

  (一)我国住房保障的产生及发展

  经过20多年的住房制度改革,住宅建设迅猛发展,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得以改善,人均住房面积大幅度提高,住宅质量显著提高,居住环境不断优化美化。但随着房改的深入,与此同时,与社会领域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相对应,城镇居民的住房差距越来越大。面对住房制度改革出现的这些情况,在1994年发布的《房改决定》中,全面规定了住房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第一次以政策文件的形式明确了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要求。1998年在《房改通知》中也明确了“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并明确“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房”。建设部《建设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较为完善的适应不同地区、不同收家庭支付能力的住房保障制度,形成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合理比例的供应体系。”所有这些为建立我国住房保障体制指明了发展方向,奠定了政策基础。

  (二)我国住房保障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虽然已基本建立起来了,然而在实际的运行中,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住房金融及法制保证方面都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

  1、经济适用住房存在的问题

  第一,定位不清晰。《房改通知》中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地位,在国发[2003年]18号文《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除强调经济适用住房外,又增加了一条“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在2005年国办发[2005]26号《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对于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中又强调了“住房建设要以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主”。这就与《房改通知》中确立的我国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为主的供应体系相互矛盾。这也给许多地方不建或少建经济适用住房提供了很好的理由。

  第二,供应数量远远不足。近几年来,在需求和成本的推动下,全国商品住房价格不断上升,开发商在高额利润驱使下,大量开发建设中高档、大户型的商品房,中低价位的商品住宅供应明显不足,许多城市中低价位商品住宅只占供应总量的10%左右。从我国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来看,从2000年开始,经济适用住房的投资增长幅度、占商品住宅比重以及新开工面积、销售面积等比重等各项指标均呈大幅度下降趋势,部分城市甚至停建了经济适用住房 。

  第三,经济适用住房分配环节不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分配也是近几年来争议较大的一个方面。许多地方经济适用的分配管理不到位,甚至是由开发商负责审查购房资格,分配的程序不透明,分配的标准不公开,分配的秩序不规范,使得“走后门”之风盛行,而那些真正的中低收入者恰恰由于门路不多,往往无法取得购房资格。

  2、廉租房存在的问题

  第一,廉租房发展不平衡,总体覆盖面过低。由于廉租房是针对城镇最低收入户的住房保障制度,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导致了保障的标准和覆盖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从保障标准看,各个地方在在补贴对象的标准与补贴水平上存在较大差异。经济实力较强,保障力度较大的城市已提出把补贴对象调整到1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而大部分城市只能先行解决6平方米以下、甚至是4平方米以下的双困家庭住房问题。特别是租金补贴标准差异更大,有些城市只补到10平方米,有些城市已补到近30平方米。从保障对象看,有些城市已把保障范围上调到低收入家庭(核定收入线标准),保障比例达到居民家庭总数的10%左右;同时,也有一些城市对双困家庭都难以做到应保尽保,保障面不到1% 。

  第二,廉租房的资金来源存在问题。当前影响廉租住房工作向前推进的最主要障碍就是资金瓶颈问题。除少数城市建立了制度性的财政资金供应计划外,大多数的城市都是依靠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和公房售房款的余额部分作为廉租住房资金来源的主渠道,由于这部分资金灵活性较大,后续资金没有保证,致使这些城市不敢推行租金补贴的保障方式。因此,大部分的城市只能是筹集一批资金,建设或购买一批廉租住房,解决多少算多少,使国家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难以真正得到落实,导致廉租住房保障面过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