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毕业论文

公共政策的公众参与

时间:2021-02-01 18:26:00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公共政策的公众参与

  公共政策的公众参与【1】

  【摘要】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离不开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决策,是现代民主制度发展的新趋势,也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公众参与是政府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根本途径。

  本文通过对我国近年来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实证分析,就公共政策的公众参与进行探究。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众参与;对策探究

  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离不开公众参与。

  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决策,是现代民主制度发展的新趋势,也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中国在过去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最根本的是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公众参与的严重缺失。

  公共政策科学化、法制化、程序化的发展趋势要求公共政策的公众参与。

  本文通过对我国近年来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实证分析,就公共政策的公众参与进行探究。

  一、公众参与的正确认知

  尽管公众参与这个术语被应用得非常广,由于不了解国外公众参与的理论和实践,常常有学者会滥用或误用这个术语。

  规范意义上的公众参与是指公共权力在作出立法、制定公共政策、决定公共事务或公共治理时,由公共权力机构通过开放的途径从公众和利害相关的个人或组织获取信息,听取意见,并通过反馈互动对公共决策和治理行为产生影响的各种行为。

  公众参与所强调的是决策者与受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人双向沟通和协商对话,遵循“公开、互动、包容性、尊重民意”等基本原则。

  因此,公众参与的概念排除了选举,不包括公民或集体单方为个人或群体利益表达意见而采取的行动,如信访、维权行动和集体申诉等,也不包括如游行罢工等街头行动,因为这不是一个互动决策的过程。

  二、我国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实证分析

  1.上海市听取市民意见检讨磁悬浮修建方案。

  2007年1月18日,上海磁浮公司向国家环保总局递交环评报告,希望在2010年世博会前,建成连接两个机场的沪杭磁悬浮上海支线。

  报告同时在网上公示。

  规划显示,轨道中心线离最近的小区不足25米。

  沿线居民获知后,担心受磁辐射污染,开始大规模上访。

  在磁悬浮争议的两年中,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转变,那就是从公众上访、上访失败后的上街到行政部门“下访”的转变。

  在本案例中,公众一开始采取的是集体上访的形式,但并没有与政府部门实现成功沟通。

  在后来的座谈会和政府主动进行“开放式听取意见”的阶段,实质性的对话和沟通才真正出现的。

  在公众参与之后,有关部门的决策中能够更多地考虑政策的可接受性,更多地体现了公众的价值偏好。

  2.制度保障:《湖南行政程序规定》与杭州“开放式决策”。

  2008年10月正式实施的《湖南行政程序规定》在第三章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作了专章规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分为五步走,即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或论证和集体决定。

  其中“调查研究”和“公众参与”两个环节实际上都与公众参与有关。

  杭州市的“开放式决策”实践及相应的程序规定,是在《湖南行政程序规定》的影响之下推出的。

  所谓“开放式决策”,其主要特征是“公开、透明、参与、互动”,落实市民参政议政权利;“开放”的理念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包括决策事项的酝酿、调研、起草、论证,直至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策,以及决策的实施,都向市民和媒体开放。

  三、我国公共政策的公众参与对策探究

  1.提高公众的素质,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公众具有参与政策制定的能力首先就是要培养公众的素养,一是培养主体意识,即公众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主动的精神。

  二是培养参与意识,即公众能动地实现其权利和主体性的政治参与行为在观念中的反映。

  三是培养法治意识。

  公众只有形成自觉的法治意识,并普遍见之于行动,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也才能确保公众的有序参与。

  2.信息公开,扩大公众的知情权。

  官民“信息不对称”是公众参与的瓶颈。

  孟德斯鸠相信:“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按照信息经济学的概念,在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源自外部的约束不可能完全解决隐蔽行动的问题。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只有在信息公开化有效存在的前提下,“众目睽睽”才能够成为制约权力、使权力不被滥用的有效手段。

  在一个成熟的公众社会中,政府应采取各种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为公众提供相关资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这是促使和保证公众参与的先决条件。

  3.建立制度保障,将行政决策吸纳公众参与法定程序化。

  公众参与要靠制度做保障。

  国外有公众参与的法律规定,当政府决策涉及利害相关人时,一定要请他们参与,否则决策没有合法性。

  我国要将行政决策吸纳公众参与法定程序化,最大限度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在法律制度层面上,公众参与的制度保障机制依然亟待完善和充实。

  总理在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

  所有重大决策,都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

  这要作为政府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4.公众参与应当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公众参与要真正发生效果,公众参与应当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行政决策机关对于公众不能持“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态度,也不能表面上客客气气,而实际上将公众作为摆设。

  要防止听证条款变成“安民告示”似的劝慰,只有推动公众参与的立法。

  国外有公众参与的法律规定,当政府决策涉及利害相关人时,一定要请他们参与,否则决策没有合法性。

  我国按照《行政许可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但没有规定相应的惩戒性条款。

  公共政策的公众参与既是政府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根本途径,也是公民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决策的选择,实现自身利益的有效方式。

  政府在公共决策过程中,要与公众形成互动,通过扩大公众参与,避免公共政策的不适当倾斜,疏导社会矛盾,提升决策质量;通过日常化参与实践,提升公众参与的意识和能力。

  公共政策的公众参与在当下的社会矛盾高发期,正是解决社会冲突和矛盾最好的制度建设,无疑可以起到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卡罗尔佩特曼.参与和民主理论[M].陈尧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2]高丙中,袁瑞军.中国公民社会发展蓝皮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3]王绍光.中国公共政策议程设置的模式[J].中国社会科学,2006(5)

  [4]王锡锌.行政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制度实践[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众参与【2】

  摘要:新形势下公众参与对于提高和保持公共政策制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目前在我国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公民参与意识薄弱、参与效率低下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公众参与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所应该发挥的积极作用。

  从公民自身、政府主体和社会环境等几方面着手加强社会公众的参与程度将会是今后的突破口。

  关键词:公共政策 公众参与 公民意识

  进入新千年以来,我们国家发生了许多对公共政策制定有着深远影响的社会事件,例如: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2007年的“上海磁悬浮事件”;2007年的“厦门PX事件”;2009年的“杭州飙车案”等等。

  上述事件之所以会产生如此深远的影响是因为事件的发展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社会公众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广泛参与和评述事件,进而推动事态的发展,最终影响到政府所做出的决策。

  在这些事件中公众展现出了其强大的.影响力,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社会公众的话语权正在逐步加强。

  对于这种变化,政府部门,尤其是政策制定部门一定要给予高度的重视,以使公共政策能充分保障公民的权益。

  一、公共政策制定中社会公众的参与

  公众参与,是指公民在政府制定各种公共政策过程中,以一定的方式,通过一定的途径,直接或间接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以使其有利于自身利益、特定团体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的一种公共政策活动。

  公众参与,对于公共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估的全过程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公众参与增强公共政策的公众价值导向性;其次,公众参与有利于克服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高公共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再次,公众参与有助于提高公共政策的准确性,及时发现并更正政策制定和执行时的失误之处;最后,公众参与有利于建立公正政策制定和执行时的监督机制,有效防止违法乱纪和腐朽现象的发生,从而保证公正政策体现公众的意志,维护公众的权益。

  除此之外,加强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政府和公民的和谐关系。

  二、我国公民参与政策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民主化进程的逐渐深入,公众对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主体意识逐渐觉醒和增强,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对于公共政策制定的关注也与日俱增,但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公众参与公共政策过程仍然面临许多困境,具体表现为:首先,就公民自身来说,公众主管参与意识淡薄,参与能力一般。

  公民的参与意识和能力主要和自身的整体素质息息相关,现阶段许多公民这方面的意识和能力还比较薄弱;其次,就政府方面来说,存在着如何克服实现多方利益的难题和处理信息不对称的困扰。

  政府作为行为主体在政策制定的博弈中也有利益诉求,如何平衡多方面的利益是政策制定的一大难题,此外政府获取的信息比公众更多更及时,如何克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也是政府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再次,在社会环境方面,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相关法律不完善,参与途径缺失。

  由于始终缺乏相关具体法律法规的内容规定,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并未走向法制化,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参与途径也越来越无法满足公众的要求,法制建设的落后和参与途径的缺失是制约公众参与的两大软肋。

  三、完善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途径

  现阶段,尽管我国在公众参与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实践和探索,但还是面临着诸多的困境。

  因此必须完善公共政策过程中的法制化建设,提高公众的参与理念和能力,建设畅通的参与渠道,以期提升我国的公共政策质量。

  (一)就社会公众来讲,首先应强化自身的参与意识。

  社会公众应充分认识到自身作为社会主体,具有影响政策制定的合理力量,公共政策制定不只是政府单方面的行为,而是公众和政府两者之间的互动行为。

  参与政策制定,是公民自身的权利,应该妥善运用;其次,公众必须提高自身的参与能力。

  在公众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公众参与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政策在多大程度上能保障自身的权益。

  社会公众应该不断增强自己的知识储备,了解公共政策方面的相关知识,从而更好的参与到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来。

  (二)就政府来讲,首先政府需要转变决策观念,即从单一的决策观念转变到公共参与的决策观念上来。

  决策观念决定了政府公共政策的发展方向,以及政府、社会、公民三者在决策中的地位、作用和关系。

  决策部门只有在决策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服务百姓,充分地认识到公众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地位,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才能推进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其次,政府应当切实扩大公众参与的途径。

  听证制度是促进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有效途径。

  在此基础上,网络近几年作为一种公众和政府沟通的新手段,具有及时、高效的特点,网络征询公众意见,微博问政等正在成为全新的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通过网络可以直接与政府沟通,享受充分的参与自由,政府也可以就某项议题在网上咨询意见,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网络参与制度的建立将会是未来公众参与的新趋势。

  (三)就社会环境来讲,首先应当加强公众参与的法制化建设,明确规定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权利和义务,对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内容、方式、途径等作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常规化、制度化。

  其次,建立公共参与的文化。

  政府应积极引导公众树立平等观念、自主意识、责任感和法制意识,增强公众的主体意识,引导其积极主动的参与各项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使公众对公共政策的制定有高度的使命感、认同感和一致的价值取向,最终形成积极有效的参与文化。

  参考文献:

  [1] 徐莉.略论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共参与.重庆行政,2005,(6):59.

  [2] 胡宁生.公共政策执行中公众参与分析.中国行政管理,2009,(12):51.

  [3] 魏福明,刘桂杉.政治文明视野中的公民参与.玉溪师范学校学报,2005,(1):70.

  [4] 郭涛,李莉颖.公共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困境分析.经济论坛2005,(10):35.

【公共政策的公众参与】相关文章:

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参与公众的发展论文02-06

公共政策被动参与形成机理02-05

浅论公民参与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意义01-25

关于公共管理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的论文03-12

关于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有效性分析论文03-11

滇池治理的公共政策02-11

公共政策失灵原因02-11

公共政策学案例教学02-11

公共政策与制度因素的关系论文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