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

森林防火公开信

时间:2022-11-29 12:00:40 公开信 我要投稿

森林防火公开信(15篇)

森林防火公开信1

尊敬的全镇人民群众:

森林防火公开信(15篇)

  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它对净化空气、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等都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所有林区、林缘严禁下列活动:

  1、 违反封山规定,擅自进入林区郊游、踏青等;

  2、 擅自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

  3、 林区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烧火取暖、野炊或烘烤食物;

  4、 焚烧垃圾、地埂麦根、枯枝杂草、堆灰积肥等农事用火;

  5、 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

  6、 火把照明、狩猎、烧蜂、烧山驱兽;

  7、 未经批准进行实弹演习,爆破作业。

  违反上述规定,未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20xx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森林消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辱骂、殴打、围攻森林消防工作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 安 机 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其发生玩火烧山烧林违法行为。各中小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必修课的教育,学生家长也要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

  各位户主对家庭成员有教育、监护的义务,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人和“五种人” (痴、呆、聋、哑、精神病)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要追究其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余店镇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对维护改善生态环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全镇广大群众一定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克服麻痹思想,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以上规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努力实现我镇今年无大的森林火灾。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森林防火公开信2

尊敬的全州各族人民: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生态环境,它对净化空气、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降低噪音、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洪涝灾害、美化环境和陶冶我们的情操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迪庆州地处滇川藏三省区结合部的青藏高原东南缘,是国家“两屏三带”十大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金沙江流经我州境内430公里,澜沧江流经我州境内250公里,从而使迪庆成为了重要的生态屏障区、水源涵养区和资源富集区。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是迪庆最大的资源。迪庆之所以是世人向往的香格里拉,核心就是生态环境的不可比拟和无法复制性,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历届州委州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不懈的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迪庆跨越式发展、和谐发展目标的高度来认识建设“绿色迪庆”的重大战略意义,把建设“绿色迪庆”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治州方略,举全州之力打造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森林更繁茂、环境更优美的迷人香格里拉。加大森林生态保护力度,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增强防火管护能力,是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群众共同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每年11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我州森林防火期,3月1日至5月30日为我州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期严禁在森林、新造林地内从事下列活动:烧蜂、烧山和使用枪械狩猎、实弹演习、爆破作业;使用火把照明、吸烟、烤火、烘烤食品和野炊;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烧地埂、烧灰积肥、烧炭;森林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预防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灾是一项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的发生不仅直接危害森林、牧场、乃至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社会的安定,而且对全球性气候、植被及生态环境的间接影响,远远超过其直接损失。因此,森林火灾被世界列为八大自然灾害之一,森林火灾问题越来越引起全人类的广泛关注。

  20xx年至20xx年,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森林火灾案件86 起,其中破获刑事案件9起,查处林政案件77起。在破获的9起刑事案件中野外违规用火的较为突出,其中烧荒引发火灾的有3起;小孩玩火的1起;电线引起的1起,其他违规用火的4起。在查处的77起林政案件中,较为突出的仍然是野外违规用火,其中取暖做饭的49起;电线引起的18起;野外吸烟的4起;上坟烧纸的3起;烧荒引起的2起;小孩玩火的1起。

  森林防火工作已经与我们每位公民紧紧联系在一起,切切不能忘记我们的使命和责任: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保护森林,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近期全州境内依然干燥少雨,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公安机关提醒全州各级干部、各族群众,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严禁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源入山,提倡文明祭祀,违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大家携起手来保护我们共有的绿色家园,让迪庆的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森林更繁茂、环境更优美。

森林防火公开信3

  尊敬的各位家长及同学:

  近期,随着气温不断回升,大风高温天气增多,全区火险等级偏高,我区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森林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和责任。为建设好我们美好家园,保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我们每位家长要带头遵守和维护好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要教育好自己家庭内部及身边的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遵守火源管理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是抓住源头,严管火源。为此,家长要从防火教育入手,要严肃、认真教育子女,使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

  2、每年12月1日起至次年6月15日止为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和林缘地带禁止烧火土、烧秸秆、烧埂草、烧荒开垦、吸烟、野炊、烧火取暖,不带火种入山,不玩火、不烘烤食品,不用火把照明,不狩猎、烧蜂,不燃放鞭炮等。

  3、学生、家长要相互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对森林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禁止中小学生参与扑救火灾。

  4、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火照明、吸烟、生火做饭等,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5、不得携带火源上山,禁止在林区内野炊,进山必须服从护林员的管理。

  6、学生、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精神病人、聋哑、智障等特殊人群、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

  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共建生态城市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每个家长有义务教育自己家庭内部及身边的人员,保护生态环境,使家乡山更美、水更清。

森林防火公开信4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森林是氧气制造厂,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义务防火宣传员的作用,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2、家长和子女能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能做好子女的表率。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孔明灯、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4、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教育您的子女、朋友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当地村居、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学生不得直接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xxx

  xxxx年x月x日

森林防火公开信5

  全乡广大市民朋友,你们好!

  你想日子过得舒心美满,生活过得平安幸福吗?请你认真学习森林防火和交通常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发生火灾时及时科学扑救,人人争做防火和交通安全的践行者,避免生命财产遭到损失,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森林防火“十不准”:不准在山上烧蜂、烧山;不准在林区内丢烟头;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不准在山上烧木炭;不准在山上烧香烛纸钱、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山边林内烧田坎、烧稻草、秸杆;不准在山上玩火或烤火取暖;不准使用火铳枪械狩猎;不准在林区烧烤食物;不准在高火险天气进入林区用火烧方式清理林地。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林区内随意用火的要受到处罚,因违法用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

  二是森林扑火安全要做到:1.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年人和儿童直接参与扑火;2.扑火队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遵守纪律,服从指挥调度,保持通讯畅通;3.扑火人员需配备头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扑火工具等必要装备,注意火场地形条件,不可进入三面环山、狭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地段直接扑打火头;4.扑救林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扑救地下火时,一定要摸清火场范围,并进行标注,以免误入火区,扑火队员体力消耗极大,要适时休整,保持旺盛的体力。

  三、居民、农村防火安全要做到:1.父母家长要教育儿童不要玩火;2.不准损害、圈占、埋压消火栓及灭火器材;不准占用、堵塞消防车道;3.不要在家中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4.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不要乱倒炉灰,炉灰点要远离可燃物多的地方,出灰前要用水将余火熄灭;5.不要在柴草垛、粮仓、建筑物附近动用明火;6.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柴草垛、粮仓密集的地点,不要对向可燃物燃放,不要集中堆放粮食和柴草,防止发生连片火灾,不要在宿舍内吸烟,熄灯后不要在宿舍内点蜡烛照明;7.液化气罐泄露时,要先关闭气阀,再打开门窗通风,切勿动用电器开关和明火;8.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更换,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保险丝,高温照明灯具及电器设备要与可燃物质保持足够的距离,不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以免电路超负荷,引起火灾,不能超负荷用电,不要乱接乱拉电线,电线及电器发生火灾要先切断电源;9.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10.不要用水扑救带电物体火灾,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切勿贪恋财物,大风天(六级以上)严禁一切动火。

  四是家庭失火应急做到:初起火时在消防车未到前要集中全力抢救;要早报警,报警愈早,损失愈小,牢记“119”火警电话;要先救火,后搬运财物,避免延误造成巨灾,避免被咽呛窒息;不要争先恐后,互相拥挤,阻塞通道,导致自相践踏;下楼通道被火封住,欲逃无路时,要将被子单、台布撕成布条,结成绳索,牢系窗槛,再用衣角护住手心,顺绳滑下;邻室起火,万勿开门,应跳入窗户阳台,呼喊救援;烟雾较浓时,宜用膝、肘着地,匍匐前进,呼吸要小而浅;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掩住口鼻,也可用房内花瓶、水壶、金鱼缸里的水打湿衣服、布类等掩住口鼻。带婴儿逃离时,可用湿布轻蒙在他的脸上,一手抱着他,一手着地抓行逃出;逃离前必须先把有火房间的门关紧,使火焰、浓烟禁锢在一个房间之内不致迅速蔓延。

  五、出行安全要做到:要乘坐牌证齐全、车况良好的车辆,不乘坐摩托车、农用车、载货汽车、报废汽车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切忌超载超员乘车,驾乘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行人自觉行走人行道,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迅速通过,不要在车道上行走、嬉戏,不冲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践踏绿化带;乘车不将头手伸出车窗外,不向车外抛弃物品。

  记住森林防火电话:7xxxxxx、7xxxxxx;其它火警电话:119

  全乡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防火救火,注意交通安全,遵守相关规定,让我们广大城乡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构建和谐美丽新息烽。

森林防火公开信6

xx镇广大人民群众: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它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保护农田、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减少自然灾害、保持生态平衡、提供林产品等功能。俗话说:“山穷则水恶,山青则水秀,林茂则粮丰”。座座青山都是绿色宝库、大地的保护神,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火灾对森林危害极大,它不仅烧毁有限的森林资源,威胁林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造成环境恶化,破坏生态平衡,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纵观我区山火发生的原因,99%是在日常生活用火中因一时的疏忽大意造成的。谁失火,谁负责,小孩失火家长负责,痴呆、精神病人失火监护人负责,轻者赔偿损失、罚款、治安拘留,重者判刑坐牢。

  由于连续干旱,气温回升,农事增加,山上断树枯枝茅草等易燃物多,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为了你和他人的家庭幸福和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生存,请你在生产生活中严格遵守北湖区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严格火源管理,杜绝违章火源,禁止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旁和林区内用火。清明将至,严禁在山林内上坟烧香、放烟花爆竹。因野外用火造成后果的,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给予处罚。只要你多一份小心与谨慎,那么将使你多一份收获,少一份烦恼。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需要每一个人支持与参与,一旦发现山火,要及时向林业站、镇政府报告,并积极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了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为了让我们都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园,让我们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森林吧!

森林防火公开信7

  亲爱的广大农民朋友: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春节以来,全区晴天少雨,天干物燥,加上受前期冰冻雨雪灾害影响,很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最近,一些地方烧荒、烧田埂,还有的上坟烧纸或在林中随意吸烟,不断引发森林火灾,给国家、集体,也给农民朋友自己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教训很深刻。区政府希望,全区广大农民朋友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管好自己的家,管好家里的'人,互相监督,不要在野外用火,村村联防,家家联防,人人联防,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具体做到“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堆烧等。

  6、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

  违规用火要受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发现森林火灾或野外用火的,请立即向区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保护好金山银山,保护好美丽家园,保护一方平安,为建设绿色生态信州、和谐平安信州做出积极的贡献!

森林防火公开信8

  全乡广大群众:

  我乡森林植被茂密,时下又值风高气躁,极易引起森林火灾。面对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乡政府一方面加大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的投入,加强森林防火巡逻;另一方面也希望广大群众能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搞好今冬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火期内,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火泥、田坎草、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

  二、凡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事先到乡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配合做好严密防范措施。

  三、未经审批擅自在野外使用火种的,一律予以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子女和智障痴呆残疾人的防火教育和安全监管,增强森林防火责任意识,严密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群众应积极参加扑救并及时报告乡政府(乡值班室电话: )

森林防火公开信9

尊敬的各位家长及同学:

  森林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和责任。为建设好我们美好家园,保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我们每位家长要带头遵守和维护好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要教育好自己家庭内部及身边的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遵守火源管理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是抓住源头,严管火源。为此,家长要从防火教育入手,要严肃、认真教育子女,使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2、每年12月1日起至次年6月15日止为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和林缘地带禁止烧火土、烧秸秆、烧埂草、烧荒开垦、吸烟、野炊、烧火取暖,不带火种入山,不玩火、不烘烤食品,不用火把照明,不狩猎、烧蜂,不燃放鞭炮等。

  3、学生、家长要相互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对森林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

  4、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火照明、吸烟、生火做饭等,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5、不得携带火源上山,禁止在林区内野炊。

  6、学生、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弱智者、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

  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共建生态城市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每个家长有义务教育自己家庭内部及身边的人员,保护生态环境,使家乡山更美、水更清。

  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xxx

  xxxx年x月x日

森林防火公开信10

同学们:

  你们好!森林资源是我们宝贵的生态资源和经济资源,既能保持水土、净化空气,又能光合作用制造氧气。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它,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清明节即将到来了,祭祖扫墓作为孝道,是一种美德。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山上枯枝落叶等可燃物非常多,在山上燃烧香、纸、烛等迷信用品、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引起森林火灾,故人所居的这一片青山将于瞬间毁灭,这也是一种罪孽。因此,我们倡导同学们摒弃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的不良习俗,用鲜花、树苗代替迷信用品祭祖扫墓,希望你们回家告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及亲戚朋友们,做到无烟扫墓,文明祭祖。今年3月25日至4月23日为全区森林禁火期,希望大家做好以下四方面:

  一、时刻树立“森林消防人人有责”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谁烧山,谁犯法,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判刑坐牢”,每位同学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员;

  二、上坟祭祖时不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

  三、不在林区和林缘野炊、玩火等野外用火;

  四、发现火情要注意安全,不要擅自扑救,应及时拨打区森林消防办电话xx报警。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森林资源,共建和谐家园。

  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公开信11

全中心广大农民朋友们:

  当前,正是重点森林防火期。雨后转晴极易发生森林火灾。随着清明节气的临近,春耕备种等野外用火更是逐渐增多,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我省其他地区发生几起严重森林火灾,造成人员死亡等严重后果。对此,我们要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牢记教训,禁止野外违规用火,预防和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为此,特别提醒广大农民朋友:

  一、从现在起至清明节期间属重点森林防火期,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吸烟、燃篝火,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

  二、重点森林防火期内,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发现他人携带火种的,应及时制止。进入林区要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人员的检查,听从管理人员的劝告。

  三、重点森林防火期内,严禁炼山、烧荒、烧田埂等农事用火活动。

  四、清明节上坟扫墓,不提倡烧香纸、点蜡烛、放鞭炮,提倡文明扫墓。

  五、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其在野外玩火。

  六、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中心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或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积极参与扑救,但老、弱、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八、公安部门将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凡擅自野外用火不听劝阻的一律行政拘留;凡引发森林火灾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一律行政拘留;凡引发森林火灾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一律刑事拘留;凡达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标准的一律拘留逮捕,不得办理取保候审(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齐心协力,为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xxx

  xxxx年x月x日

森林防火公开信12

  你们好!

  根据河北省林业局、河北省监察厅、河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冀林公字〔20xx〕26号关于《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通知要求以及昌黎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十里铺乡中心校安排部署,为更有效地做好学生“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教育,争得贵家长的大力配合,我校特起草了这封《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众所周知,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1公顷阔叶林每天释放730公斤氧气,供近千人1天的呼吸。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每公顷森林平均每年能吸粉尘50—80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发生森林火灾、火警,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损失严重。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5、根据《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凡“违反森林防火戒严令,违法野外用火的;故意放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因违法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防患于未然,教育子女成才是每位家长的毕生心愿,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谢谢您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

  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公开信13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而发生森林火灾后,森林资源受到严重破坏。而每年冬春之际,更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我们特发出致全校家长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

  二、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三、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四、要督促孩子不带火源、易燃物进校园;把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五、注意学习掌握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立即报警,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

  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森林防火公开信14

  各位家长:

  你们好!

  时值森林防 火 戒 严期,火灾是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但会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会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脊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从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所以,森林防火十分重要。我们作为学生家长,应当担负起森林防火这一责任,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督,我们应做好以下几点:

  1、带领孩子一起积极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增强“保护森林,人人有责”的意识,形成全民森林防火的良好社会氛围。

  2、森林防火,重于泰山。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务必要规范自己的用火行为,不要到林区边缘内玩火、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烧钱化纸,焚烧荒草。

  3、自觉维护生态,不要上山捕杀野生动物,乱采野生植物,养成“珍惜一草一木,爱护一鸟一兽”的良好习惯。

  4、在发现森林火情或非法捕猎行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学生作为未成年人不得参与灭火活动!

  保护森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建设山更青,水更秀的美丽家园而努力奋斗!

森林防火公开信15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由于近年来国家采取封山育林措施,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清明节前后,人们上坟祭祖、旅游踏青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用火更加频繁,森林防火形势更为严峻,如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将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损失。根据省政府规定,每年11月至次年的4月为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建设“中国美丽乡村”,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消防安全教育,强化他们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

  2.教育子女不要带火种上学,不要在野外烧烤。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控,严禁未成年人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灾,共建富裕、美丽、幸福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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