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

安全的公开信

时间:2022-12-16 12:01:05 公开信 我要投稿

安全的公开信

安全的公开信1

  广大市民朋友们:新春佳节将至,节庆活动增多,人员出行密集,用火用电剧增,火灾风险加大。延边州公安消防支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欢度春节,勿忘消防安全。

  一、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节前消防安全巡查、检查,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二、举办节庆或各种活动的营业场所及公众聚集场所要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场地设置、电气设备等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微型消防站人员及保安人员要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养老院、福利机构要落实专人值班值宿,加强巡查巡检制度。

  四、农村地区居民应注意门前屋后不要堆放麦秸秆或干草等可燃杂物,烧柴做饭时灶膛前不要离人,灶膛内的灰烬用水浇灭防止“死灰复燃”,出门探亲时注意关电停火。

  五、居民家庭要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外出时确认关电关火关门窗。

  六、在指定地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柴草堆垛附近燃放。燃放后,要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确保现场没有遗留火种。

  七、发生火灾后,切勿贪恋财物,要快速有序逃离火场,并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安全的公开信2

  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安全的公开信3

各位市民: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公民的义务。20xx年,xxxx峰会将在重庆召开,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会议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有力提升重庆在国际国内的良好形象,市政府号召全体市民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逃生自救基本常识,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同时,提醒全体市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务必严格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注意以下消防安全事项:

  一、不要在住宅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或搭设临时设施;邻里之间相互提醒、及时清理杂物,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二、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内;认真教育孩子防火,制止孩子玩火,防止引发火灾。

  三、不要私接临时电线,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离家出门前,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确保家庭消防安全。

  四、严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并经常提醒家人和亲友自觉遵守。

  五、液化气罐要远离火源,不能私自倾倒液化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时,要立即关紧阀门和开关,打开门窗,迅速离开现场,千万不能使用明火、触动电器开关和拨打电话。

  六、使用电灯、电炉、取暖器时不能覆盖易燃物品,也不能靠近窗帘、床单、衣被、蚊帐等可燃物。

  七、油锅着火不能用水灭火,应用锅盖盖住,或向锅内倒入切好的蔬菜冷却灭火,也可以向锅内放沙子、米等将火扑灭。

  八、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它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九、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照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十、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成年市民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希望全体市民自觉遵守,努力维护我市的消防安全环境。

安全的公开信4

尊敬的家长:

  您好!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针对国内连续出现的幼儿、小学生被恶徒伤害事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严禁家长进入校园。为此我们恳请家长们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1、学生上课期间一律谢绝家长来访,有特殊情况必须在门卫登记,在指定接待处等候。在县交警协助下,西泉路将实行每天下午车辆限时禁止通行的强制措施。禁止使用危险车辆接送学生。

  2、教育子女注意校园安全。校园是一个人群高度聚集的场所,家长要教育子女认真执行校园安全制度:不推搡,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做危险游戏。谦逊礼让,不与同学发生吵嘴打架等现象;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学校;不带管制刀具、锤剪(包括一切利器)等危险物品进校。

  3、教育子女外出活动注意安全。并要切实注意游玩安全,严禁到河流、水塘等处游泳;不要随便与陌生人外出游玩。家长对子女外出要做到知去向、知活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如发现有异常,应立即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4、教育子女加强自我保护,学会避免人身伤害。慎重交友,不结交有恶习的朋友;不在别人家留宿;不单独在街上或僻静地方逗留;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礼物、食品;不轻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不认识的人不要让他们进门,不把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告诉不熟悉的人。不搭乘陌生人的便车;遇到危险要舍弃随身物品迅速逃离并报警。

  5、关心子女的心理健康。家长要多交流沟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老师,情况较重者要立即看心理医生,及早调适以免情况加重产生不良后果。

  家长是孩子安全的责任人和监护人,希望家长认真负责,耐心教育,并能以身作则,做子女的榜样(如:到学校时,严格遵守学校登记制度,服从门卫的管理。)。

  孩子平安健康的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把学生安全工作做细、做深、做实,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把孩子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呵护孩子健康快乐茁壮成长!

  此致!

安全的公开信5

全市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马上来临,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一项历史悠久的民俗。但由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环境污染、扰民、火灾伤人事故等问题时有发生,尤其去年宁晋“7.1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的爆炸事故,严重影响了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广大居民朋友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我们提醒您:

  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自觉遵守《关于市区及各县(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任何时间都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本规定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行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非禁、限放区域的居民朋友,请在正规的专营销售点选购有安全标识的烟花爆竹,燃放前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按照说明方法正确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远离加油(气)站、油库、厂房、商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禁放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输油气管道、下水道等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尤其要注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广大居民朋友切勿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希望广大居民朋友请相互监督、互相提醒,积极与各类违法行为作斗争并举报身边的非法活动,公安机关将从严从快查处,依法依规惩治,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再此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良好地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真挚的问候,祝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安全的公开信6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为了孩子的安全健康和家庭幸福,我们真诚希望家长和学校老师一起,共同做好对孩子的冬季安全教育,也真诚地希望家长能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与学校齐抓共管,一起教育、督促子女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加强冬季防火教育:冬季天气干燥,火灾的各类诱发因素增多,易发生火灾事故,要对孩子加强冬季防火安全教育,确保孩子不放野火,并注意用电、取暖及冬至期间的防火安全。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上学、放学骑车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车带人,不要在马路上追赶打闹,不乘坐超载车、酒后驾驶的车、无牌无证车,以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小学生要自觉按路队行进,中途不擅自离队。

  3、加强饮食安全教育:①不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或过期食品、饮料。②不带过期、易变质和不洁食品到学校。③不喝生水。④不吃陌生人送的食物。⑤不准随便拿、吃同学的食物。

  4、加强体育活动安全教育:①学生如有不适合做体育运动的疾病,必须提前与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老师沟通。②体育活动中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报告老师。③上体育课或进行课外体育锻炼要服从老师的统一安排。

  5、加强行为习惯教育:①教育学生严禁吸烟、饮酒,言行举止文明得体,不说脏话、粗话,待人礼貌文明。②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③不携带管制型道具。 ④ 上、下楼梯靠右行,楼道内不大嚷大叫、相互拥挤、推搡、挤压、追逐耍闹,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家长要关心子女心理活动,关注子女的情绪表现和心理生理健康,重视学生考前心理素质的培养,加强青春期卫生常识的教育,不断锻炼和提高学生心理承受能力。

  7、加强自我保护教育:①慎重交友,不结交有恶习的朋友。②不在别人家留宿。③不单独在街上或僻静地方逗留。④不去游戏厅、网吧、酒吧、舞厅等未成年人禁入的场所。⑤做好防雷击、防台风、防暴雨、防地震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子女的自我防范与自护自救能力。⑥学生进入学校后,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学校,没征得家长同意,不和陌生人交往。⑦正确处理男女同学关系。

安全的公开信7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随着经济发展,道路上的车辆增多,交通状况也比较复杂,特别是我校近期发现部分学生乘坐农用车和没有营运资格的车辆上下学,还有的家长一辆三轮车、摩托车乘坐多名学生,还发现未到12周岁的小学生骑自行车、骑电动车上下学;存在及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经常性的利用晨会、班队课、校园广播、版报、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在的交通安全形势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有些同学和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学生人身安全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

  为此,学校恳请家长:以学生安全为重,拒绝乘坐超载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不乘坐超员、驾证不符等违规车。严禁家长多接自家之外的学生上下学;(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当您发现这类车在接送我们的孩子时,请您及时向交警、安监、教育等部门举报,及时排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近期全国部分省市发生校车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失,特别是 xxxx年11月19日山东省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已造成11儿童死亡。惨重的教训时刻提醒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人民网北京11月19日电 据新华视点微博消息,经山东蓬莱警方核实,19日发生在山东省蓬莱市的两车相撞事故中,现场造成3名儿童及一名司机死亡,后有8名儿童在抢救过程中死亡。

  据山东蓬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此前通报,11月19日7时31分,蓬莱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在潮水镇未启用的烟台新机场连接路发生一起大货车与一小型面包车相撞事故。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处警,抢救伤员。截止11时15分,已造成12人死亡,1人轻伤,2人轻微伤。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xxx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的公开信8

各位家长:

  你们好!

  11月16日上午,xx省xx市xx县xx镇xx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视,袁贵仁部长立即做出部署,同时向教育系统发出紧急通知。 一是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二是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三是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四是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 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更好的预防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期待与您真诚合作,并请各位家长在做好子女思想教育的同时,做好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1、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非法接送车辆。禁止乘坐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乘坐公交车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切实遵守上下车秩序,不推攘、不拥挤,做到文明乘坐;上车后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后不突然横穿公路。

  2、请家长切实遵循学校的接送制度,按学校指定的接送位置和规定的上下学时间,及时接送孩子。步行接送孩子的家长,请看管好孩子,在人行道上慢行,注意交通安全。

  3、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路,已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上路,家长用摩托车接送学生,必须带好安全帽。

  4、学生上下学坚持走人行道或靠右边行走。幼儿上下学要有家长接送,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家长要主动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做其他事,禁止到临水、临崖等危险地段玩耍。

  珍爱生命,关注安全。让我们始终牢记安全,相信平安会伴随我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平安校园和幸福家庭。

  谢谢你的合作!

安全的公开信9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学期安排,20xx年寒假时间为:义务教育阶段(1月22日—2月22日,为期一月),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1月29日—2月22日),2月23日(正月十六)开学。同时我们也将迎来中国的传统佳节———春节。在此,我们祝各位家长春节愉快,阖家幸福!为了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学期,我们希望家长履行好您的假期监管职责,做好寒假期间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求孩子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教育孩子勿玩火、莫触电。教育子女在家时不玩火,不携带火种到野外玩火烧荒,以防引发火灾。在家不乱摸电线、插座,更不要在高压电下玩耍,以防引发事故。

  二、教育孩子防偷盗,防抢劫。让孩子居家或外出时锁好门,关好窗,以防止坏人破门而入或从窗户潜入室内;有人来访时,可以隔着门窗与之对话,了解详细情况后再开门迎客。更要教育孩子保护自身安全,如遇危险,及时报警。

  三、教育孩子遵法纪,守公德。帮孩子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长时间沉迷于电视或电脑;遵纪守法,不随意模仿电视或游戏中的暴力行为,不到网吧、游戏厅等禁止未成年进入的场所,不结交不良青少年,不打架斗殴。

  四、教育孩子礼貌让,安全行。让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做的一停二看三通过,走路要走人行道,靠右行走,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栏杆,不与机动车抢行,不在公路上玩耍,拒绝乘坐“三无”车辆。

  五、教育孩子不贪玩,共欢庆。告诉孩子不要随意随地燃放烟花爆竹,请谨慎管好孩子,教孩子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燃放大型的、有危险性的烟花爆竹。

  六、教育孩子不滑冰,防溺水。今年冬季气温相对较高,河面结冰较薄,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请告知孩子要远离危险区域,不去河道、水域附近玩耍。

  七、教育孩子讲卫生,忌乱食。让孩子注意饮食卫生,做到饮食平衡,不暴饮暴食;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以免食物中毒。

  八、教育孩子会自保,强防范。要不断提高孩子自我防护意识,出门要向家长说明去向和同伴姓名,按时回家,不外宿,未经监护人同意不留同学在家过夜。不向陌生人透露家庭及个人信息。

  各位家长,短暂的寒假稍纵即逝,孩子的假期生活离不开您的指导、约束,多关注你子女的学习、生活和安全,与他们多一点交流,正确引导孩子制订合理的作息时间,完成好学校的各项常规要求。相信在您的正确教育和引导关怀下,他们一定会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并能以充沛的精力和饱满的热情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祝您:春节愉快!幸福美满!

  xxx

  xx年x月x日

安全的公开信10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一直以来,您都高度关注孩子的安全成长,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借此机会,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期,我市发生了多起较大的火灾,造成了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社会托管机构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家长对孩子的教育相当重视,把孩子送到各种学习培训班,寄托在学校、社会托管机构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很多的培训机构都没有审批登记,属于非法经营,尤其是社会托管机构绝大部分没有经过相应的职能部门审批登记,普遍存在人员过于密集、消防设施不全、安全出口不够、疏散通道不畅等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生的日常安全离不开社会、学校、家庭的教育和共同管理。为了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在市、区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也很希望得到家长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一要不断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孩子自觉地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不吸烟、不玩火、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二要了解火灾预防的基本常识,学习掌握一定的火场逃生自救技能。进入陌生场所应留心观察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位置,以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快速安全地逃离火场。发现火灾,应迅速向家长、老师或附近群众报告,或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不要随意参加火灾扑救,不要在火场逗留观看,以保证自身安全。

  三要尽量克服困难,为了孩子的安全,不要送孩子到非法举办的培训机构学习,不要将孩子寄托在社会托管机构,这不但有利于孩子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还可以远离各种安全隐患。希望家长积极配合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为孩子们安全成长而共同努力。

  最后,祝各位家长万事如意!合家幸福!祝你们的孩子健康安全,快乐成长!

安全的公开信11

交通安全参与者朋友:

  您好!

  从今年11月到明年3月,公安部将在全国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专项行动(简称“三超一疲劳”)。

  这是继酒驾整治之后,公安部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的又一项重要部署。

  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由客货运驾驶员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引发的特大交通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为有效杜绝“三超一疲劳”现象,有力扼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部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采取抓源头、查路途、治隐患、整黑点等措施,严肃整治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处罚一起。

  尤其是客运车辆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

  对第一次违法的,严格处罚;

  对第二次违法的,通知客运企业办安全培训班,组织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培训。

  在此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超速、不超员、不超载、不疲劳驾驶,开安全车,做守法人!

  交警部门也诚邀广大交通安全参与者,当您发现身边有“三超一疲劳”违法现象时,请您及时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或直接拨打报警电话,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后,将给予精神、物质奖励。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的公开信12

各位家长朋友:

  你们好!

  近日,xx路xx十字西侧道路实行半封闭、单边通行并开始施工,给我校广大师生上下学带来极大不便。为了确保师生、接送孩子的家长的人身安全,学校特致信于你们,请你们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为了保证师生人身安全,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遵守交通规则,步行和骑车尽量不走机动车道;

  2.严禁学生进入施工现场,更不能在施工现场逗留观望;

  3.严禁学生触摸蓝色隔离板,严禁触摸工地上的设施设备、露天的电线、遗落的铁钉等杂物;

  4.通过现场时要留心观察挖掘机等大型设备的运行情况,防止机械设备对你造成人身伤害,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通过离开现场;

  5.严禁学生在马路上、人行道上逗留、追逐打闹;

  6.家长和孩子一定要听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有序通行。

  为了有效缓解校门口路段的交通拥堵,请家长朋友谦虚礼让、文明出行,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给自己的孩子和广大学生做好榜样,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请家长让孩子吃完早点以后再送往学校,禁止家长把各种车辆停在路边长时间逗留;

  2.放学时,请接孩子的家长在路边有序停放电动车或者汽车,以免引起大面积的交通堵塞;

  3.停放电动车时,请将电动车上的遮阳伞合上,以便可以在有限空间停放更多的车辆;

  4.学生到达校门口后,应及时进入校园,禁止以各种理由在校门外逗留;

  5.禁止接送学生的家长在校门口吃瓜子、吃零食、抽烟、乱扔广告纸和其他垃圾;

  6.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禁止随意横穿马路;

  7.禁止家长骑电动车行驶在人行步道上,在学生中间挤来挤去;

  8.天晴时,提倡家长尽量骑车或步行接送,驾驶汽车的家长可绕行至前进路、人民路方向通行,接送孩子尽量在离开校门口30米的位置上下车。

  衷心感谢你的支持和配合!

安全的公开信13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上人车流量猛增,安全隐患增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家长们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在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三、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四、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搭乘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专用机械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督促孩子不要私自在马路上玩耍,或互相追逐、打闹,同时培养孩子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扶身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对未年满12、16周岁的学生,确系需要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需由家长到学校备案,方可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与安全,恳请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

  衷心祝愿您全家生活愉快,合家幸福!

安全的公开信14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上人车流量猛增,安全隐患增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家长们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在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三、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四、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扶身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自己的孩子“六不六要”(六不:①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②不驾驶超标电动车,③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④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⑤不乘坐超员车辆,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六要: 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④走路要走人行道,⑤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⑥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培养孩子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与安全,恳请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

  衷心祝愿您全家生活愉快,合家幸福!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的公开信15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你们好!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明天的希望。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营造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为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特发此函,敬请阅读。并请各位家长在做好孩子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抓好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具体要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点:

  1、学生乘车要做到:认清客运车辆,非客运车不乘;即使是客运车辆,也要看车内座位是否已满,如果超员,绝不乘坐。同时,还要注意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禁止乘坐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

  2、学生候车要做到: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要等车辆完全停稳后,按先下后上的秩序上车,不急躁不争先恐后。上车后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下车也要等车完全停稳后再下,下车后不突然横穿公路。

  3、学生骑车要做到: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骑自行车上路,已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学,也要注意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自行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上路,家长用摩托车带孩子上路,也必须严格按交警的要求,带好安全帽。

  4、学生走路要做到:坚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也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幼儿上学要有家长接送,小学生来校、返家要戴好“小黄帽”。特别是乡村国道边、省道边,车辆速度较快,学生上学、返家更要注意安全,大家集体戴好“小黄帽”,成纵队右行。禁止学生边走路边看书或在路上、桥上和有危险处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家长要做到: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做好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交待孩子见到交通肇事逃逸车要设法记住车牌号码和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公 安 机关报告(电话:110、122)。同时,要教育孩子不要到河边玩耍嬉戏,更不能擅自下河游泳或做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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