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

致市民的公开信

时间:2022-10-05 18:15:02 公开信 我要投稿

致市民的公开信范文3篇

  公开信是指公开发表从而使公众知悉的信件;下面是小编整理关于致市民的公开信,欢迎阅读。

  致市民的公开信范文1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安福是我家,管理靠大家。

  在全县上下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和“和谐小区、美丽家园” 创建活动中,安福的城市管理工作,真诚地希望得到您的支持、理解、关心、关注。

  我们欣喜地感觉到,近年来我县的街道变宽了、绿化面积扩大了、夜景更加靓丽了、我们共同生活的环境更美了!这一系列的变化,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全县人民的广泛参与、共同努力。

  安福先后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和省级卫生城市,使城市形象得以改善、城市品位得以提升、城市竞争力得以增强。

  这令我们每一个安福人倍感骄傲和自豪,成绩属于你、我、他!

  我们遗憾地观察到,城市环境中仍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

  诸如违法用地违章建房,随地乱吐痰、随意乱扔垃圾、乱摆摊点、乱穿街道、乱停车辆、乱涂乱画、乱挂衣物、乱堆物品等。

  这些不文明、不卫生、不和谐的行为,已影响了我们生存的环境、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影响了安福的发展,责任在于你、我、他!

  我们深切地认识到,全体市民是城市管理的参与者,更是直接的受益者。

  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我们只是代表您们的意愿行使执法职能。

  因此,恳请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多关心、多理解、多支持、多参与。

  同时,也热诚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诚恳希望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侵害市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7622625),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答复、处理。

  城市管理的义务在于你、我、他!

  我们真诚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创造优美环境的重要性,努力克服不文明行为和习惯,争当文明市民。

  我们真诚倡导“五个做起”:从我做起,从单位做起,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我们决心告别“五个乱象”:告别乱摆摊设点现象,告别乱搭棚挂杂物现象,告别乱倒垃圾吐痰现象,告别乱停车行车现象,告别乱穿马路踏草坪现象;我们身体力行“五个做到”:做到使用文明语言,做到讲究公共卫生,做到爱护公共设施,做到遵守公共秩序,做到诚信优质服务。

  实现城乡面貌新变化、创造整洁优美好环境,支持理解需要你、我、他!

  “人民城市人民管,建好城市为人民”。

  我们每一位市民都是城市的建设者和受益者,更是城市管理的主体。

  把安福建设好、发展好、维护好是我们每一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愿我们携起手来,为把安福建设成为一座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社会进步、生态文明、安定有序的宜居城市而努力奋斗!

  安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4月23日

  致市民的公开信范文2

  市民朋友们:

  为改善提升城区交通秩序,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效,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6月1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决定从即日起在城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并将组织联合执法统一行动,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显见性”违法行为、“乱停车”,严查严管“三轮车”上路,对违法者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是城市文明的标志。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倡导文明交通,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我们向所有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致敬!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出行,请您与我们一道共创和谐交通,共建文明城市。

  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

  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文明交通意识,主动向身边人员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讲解交通安全常识。

  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过街遵守信号等。

  争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

  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道加塞、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杜绝恶意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行为。

  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公益活动,主动劝阻不文明的交通行为。

  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坚决抵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泊车。

  自觉践行文明礼让,形成遵章守纪、相互礼让的良好社会风尚。

  争做“安全文明驾驶人”。

  全体驾驶员认真学习并模范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文明安全驾驶习惯。

  杜绝开车打手机、吃零食、向窗外抛物等不良行为,恪守公德、尊重生命。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美好家园,改善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品位,使美丽漳州更具魅力,更加文明和谐!

  漳州市公安局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xx年6月12日

  致市民的公开信范文3

  市民朋友们:

  《南通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于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保障广大市民人身安全,维护优美人居环境,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专项行动。

  市民饲养的犬只,必须到政府确定的市区犬只免疫点接受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和免疫登记,领取犬类免疫证和犬免疫牌,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犬只已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且处于有效免疫状态的,养犬人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供免疫证明,可在市区犬只免疫点领取犬类免疫证和犬免疫牌。

  《南通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市区养犬实行限养制。

  市场、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区域内禁止饲养任何犬只。

  市民在上述规定以外其他区域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犬,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为犬只挂犬免疫牌、束长度不超过2米的牵引带、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禁养区域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人力三轮车的,应当征得驾驶人员的同意。

  如果您是一位养犬市民,请您自觉遵守《南通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按照《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专项行动的通告》要求,在20xx年5月15日前,携带爱犬、户口簿(单位饲养需开具证明)、身份证(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区犬只免疫点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和犬免疫牌。

  如果您饲养的是大型犬、烈性犬或多只犬等不符合饲养条件的犬只,请您在20xx年5月15日前自行采取送养等方式予以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养犬管理部门将予以收容。

  贯彻落实《南通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规范养犬行为,倡导文明养犬,离不开您的理解、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对身边不文明养犬或违规养犬行为予以制止和举报。

  在此,谨向您表示衷心感谢!祝您全家幸福、万事如意!

  举报电话:公安局110 城管局12319

  农 委85675950 工商局12315

  南通市市区规范养犬文明养犬

  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

【致市民的公开信】相关文章:

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11-30

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11-30

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08-06

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11篇12-01

春节致市民的公开信02-24

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通用13篇)07-04

致广大市民文明出行的公开信07-20

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通用03-24

致广大市民文明出行的公开信09-22

春节致市民的公开信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