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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个人自查报告

时间:2023-03-14 08:09:49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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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个人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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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个人自查报告

计生工作个人自查报告1

  按照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目标管理责任书》任务要求,结合农业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履行了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现将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口与计生工作责任到位

  农业系统成立有专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平任组长,党组成员六名同志任副组长,机关相关股室和各二级单位各有一名兼职计生干部,负责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具体工作。年初,以五农发〔〕19号文件下发了“农业局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的通知”,李平局长亲自主持2次会议,部暑农业系统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并强调各单位计生工作中的各项责任。

  二、措施到位,完成本系统人口与计生工作任务

  ㈠初,领导小组组长李平同志与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百分制考核,做到措施到位,层层负责,确实担负起计划生育这一重担,年终实行一票否决考核制。计划生育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计划生育出现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务员考核时将考核为不合格。

  ㈡常住人口帐卡建设规范,辖区内常住育龄妇女46人,建卡46人,未婚女青年登记18人,流入育龄人员登记16人,流出育龄人员登记10人。登记、转归及时率达100%;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率达100%;对流入、流出人员建帐建卡,登记及时率达100%;流入人员的持证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达100%。

  ㈢加强学习宣传力度。我们结合农业系统的'工作特点,在宣传中央、省、市强农惠农政策的同时,特别加强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修改后的《婚姻法》的宣传力度,营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浓厚氛围。

  ㈣认真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农业系统共为21名独生子女兑现保健费1380元。

  农业系统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三、综合协调,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农业局作为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员单位,我们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在新农村建设活动中,将农业项目的实施、资金、技术、物资等方面尽量向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及计划生育二女户倾斜。

  ㈠在建设生态家园项目工作中尽力为全县部分独生子女家庭、二女户家庭创造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计划建农村沼气池6000口,现已建成5000口,其中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占40%以上(具体到户的数据未统计上来),按照一口沼气池补助1500元(材料和工资)。每年仅节省燃料、电能、化肥、农药等可直接为农户带来800元的经济效益,农户建好一口沼气池,一年四季基本上不需要上山砍柴,可以大大减轻劳动强度。用上沼气后,告别了烟熏火燎,享受到了用燃气炊事的现代文明生活,特别是减轻了农村妇女的家务劳动强度。

  ㈡在二轮延包工作中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㈢截止9月止,共为227名生子女户、二女户提供农机购置补贴,因为购置的农机品种不一样,补贴标准为1500元不等。共补助资金34万余元。

  ㈣省农业厅下达我县科技示范县项目1000户,目前已培训80%,其中,已培训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308户,在项目执行时,优先会及到农村独身子女户和儿女户家庭。

  ㈤,农业局联系村2个,即:的腰牌村、采花乡村。各村联络员在帮助做好经济、农业生产技术指导的同时,积极参与该村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全面完成各项责任目标,到九月止,两个联系村均无违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总之,近一年来,农业部门认真履行计划生育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计生工作个人自查报告2

  在县有关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计生领[xx]6号文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将县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纳入xx年度目标管理的通知》,切实履行好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将一年来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好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1、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依法进行婚姻登记,依法管理好全县婚姻登记工作。严把政策关,加大对早婚、非婚同居的管理教育和查处力度。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宣传工作。

  2、杜绝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以各种名目搭车收费或乱收费。

  3、积极抓好民政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依法规范收养工作,在办理收养登记时,严格核实由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情况证明和无子女情况证明。

  4、认真督促民政系统定期、及时向同级计划生育部门报送办理结婚登记的人数和收养登记人数。

  5、认真组织落实局机关、事业单位已婚和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普查。

  6、认真切实履行好部门创建职责。

  二、加强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我局积极履行流动人口部门管理职责,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将婚姻登记情况反馈给计生部门,协助计生部门查处非婚和早婚怀孕问题,协助管理领取低保生活费的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积极开展好民政系统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今年,我局除积极协助社区搞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外,还在“四下乡”活动中,把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与“四下乡”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同乡镇一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内容之一,做到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有形式、有内容、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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