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司法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10-29 10:12:25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2016年司法局年度工作报告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指导下,我局牢固树立“服务民生、务实创新”的工作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以保障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构建社会和谐为目标,认真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司法局年度工作报告

  一、20xx年工作

  (一)普法工作

  结合“六五”普法重心,以点带面,引导辖区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创新与实效。

  一是丰富普法载体,注重形式创新。积极组织、指导与协调全区各普法成员单位针对不同普法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六五”普法工作;“楼道普法、电梯普法、电影普法”模式稳步推广,已在全区98个社区居民住宅楼道安装7192个法制宣传镜框,全年张贴普法挂图29568张,“电影普法”自开展以来累计放映普法电影2340场次。

  二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在8个街道办及100个社区工作站建立了法制宣传栏并配备法律图书;建立了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每年约有3万名学生接受法制培训教育;充分利用网站、博客、微博等新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三是普法工作有亮点。在全市率先举办区级首届“法治文化节”,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南山市民送上4大项56小项法治文化大餐;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中,与区“两新工委”、区“三打两建办”、蛇口消息报联合开展对XX区获得年度“诚信商家”的单位进行授牌,我局组织并指导全区25家普法单位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活动;率先在我局普法网站上建立“法律培训考试系统”,便于对“五类”普法对象进行常态化的培训与考核;南山法院、蛇口街道法制广场荣获广东省首批法治文化示范点称号,成为南山普法的新名片;方大、研祥等3家企业被评为XX市2012年度“诚信守法示范企业”。

  四是推进普法“四进”工作(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及“三打两建”普法宣传。加强对公职人员法律培训,2012年组织全区公职人员学习《行政强制法》,全区873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参加《行政强制法》与“三打两建”知识专题闭卷考试;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结合“三打两建”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以“送法进企业”的普法活动,开展揭露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专项法制宣传讲座20余场次;强化普法进社区工作,指导蛇口街道开展第五届“社区普法文化节”,营造浓厚的社区法治氛围;加强普法进学校工作,与区教育局联合开展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定期组织律师为学生上法制课,培养青少年从小树立良好的`法律素养。

  (二)人民调解工作

  努力实现“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物往基层用、钱往基层花”的工作目标,树立司法行政“亲民、惠民、利民”的良好形象。

  一是全方位构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在区、街道、社区已形成了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建立各类型人民调解组织566个,有1239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奋战在化解社会矛盾第一线。2012年全区共调处矛盾纠纷14353宗,成功调处13419宗,成功率达93.5%。

  二是形成大调解格局。在8个街道办及100个社区设立人民调委会,在南山交警大队、公安10个派出所、区检察院、区法院立案庭及5个基层人民法庭、区信访局建立人民调解室。2012年建立了驻蛇口港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室和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交通事故纠纷347宗、医患纠纷18宗。

  三是加强对人民调解队伍的培训。为提高我区人民调解的业务水平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2012年我局组织全区502名骨干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各司法所采取不同形式对辖区专(兼)职调解员进行培训。

  (三)法律援助工作

  2012年,我局共受理法援案件368宗(刑事案件116宗,民事案件252宗,妇女维权案件34宗,群体性案件19宗),涉案人数1654人。充分实现“便民利民、能援尽援”的工作目标,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形成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网络。我局已在全区8个街道及区信访局设立了有专职律师值班的法援工作站9个,在区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热线。为应对新《刑诉法》将法律援助对象扩大到了侦查、起诉阶段,在全市率先设立南山看守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是参与涉诉涉访及群体性案件,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2012年,我局受理1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19 宗。如曾秀红等28人与深圳康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启用快捷审批程序,第一时间指派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先行帮助曾秀红等28人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又如在2012年初,在海量公司特大劳资纠纷调处中指派20名法援律师参与,为纠纷的解决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是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援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借助媒体平台报道典型法律援助案件,引导老百姓运用法律援助。2012年《蛇口消息报》已4次报道法律援助的工作及有关特殊意义的案件,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稳定中重要作用的认识。

  (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2012年,我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发展,累计接收社矫人员186名,目前在册103名,已成功解矫74名,另有因病死亡1名,转介其他市、区矫正办监管6名,剥权转公安机关2名,无出现脱管漏管;累计列管安置帮教对象161名,目前在册90名,已经解除帮教71名。

  一是建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网络平台,应用卫星(gps)定位系统建立电子围墙,严格监管社区服刑人员。完善社矫及安帮对象信息库,实现各部门对社矫及安帮对象的信息共享管理。

  二是强化教育监管,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定期对社矫安帮人员集中教育,先后开展“绿色出行”自行车游深圳湾畔以及“辉煌与堕落”影片分享会等活动;积极引导各街道矫正机构重视教育基地和公益劳动基地建设,强化日常教育监管,完善分类矫正、个案矫正、心理矫正、劳动矫正措施。

  三是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我局与公、检、法部门联合制订《关于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加强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意见》,在全市率先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交接的无缝衔接机制;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创新制定了《社区矫正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开展审前调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等。受到市司法局和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高度肯定。

  (五)律师管理工作

  截至2012年12月,全区律师事务所有28个,其中合伙所19个,个人所9个,注册律师319人。我区律师队伍发展态势良好,律师在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参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及参政议政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一是律师积极参与8个街道司法所与律师所“所所联动”工作机制,派驻律师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广大法援律师在各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兢兢业业坚守值班岗位,为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二是律师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2012年,我局尝试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形式让律师参与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和医疗纠纷,成果显著。

  三是律师积极参政议政。我区有2名律师分别当选为市、区政协委员,还有2名律师当选为XX区政府第二届法律咨询委员。

  (六)公证管理工作

  2012年,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8237件,与上一年相比增加了5.2%,办证数量和经济效益在全市名列前茅。区公证处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我区农城化股份公司换届选举期间,派出多名公证员参与了18家股份公司选举公证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公平公正和顺利完成。

  为确保公证质量,我区公证处开展“精细化”管理活动,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健全和规范公证业务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出证、归档等内部质量控制环节。推出两项便民措施:一是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证据保全业务,预约办证。二是率先在全省范围内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增设了在线咨询网站和24小时语音电话留言功能服务。

  (七)参与区内重大信访维稳工作

  2012年,我局积极参与我区各项重大信访维稳工作,为我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参与海量存储公司劳资纠纷。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领导及部分中层干部现场参与调处工作并组织15名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为此次事件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

  二是积极参与麻磡、南水股份公司信访维稳事件。

  三是对农城化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过程中暴露的一些问题,主动开展调研。我局组成由局领导及专业律师参加的法律工作组,深入29家农城化股份公司,针对股民提出的有关特定问题诉求,进行认真细致调研,就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中存在的有关法律问题以及如何规范公司管理、完善制度等问题,形成了调研报告,并提出对策与建议,为下一步区委区政府对农城化股份公司发展及问题处理提供解决方案。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在按照常规扎实开展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同时,着重创新并努力主抓几项重点工作。

  (一)普法工作

  一是在继续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举办第二届XX区法治文化节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二是开展对我区29家农城化股份公司的班子成员的专题法律培训。

  三是以开展公园建设年为契机,打造成1至2个普法专题公园,为南山建设法治城区再添新名片。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继续指导各街道司法所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完善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着力解决场所问题。

  二是探索采取由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在行业性、专业性的领域建立专职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领域,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探索建立区级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和建立司法社工服务新模式。

  (四)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针对《刑诉法》修改后法律援助对象扩大到了侦查、起诉阶段的情况,我局将积极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建立规范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衔接工作机制。

  二是将试行“点援制”(即受援当事人可对法援律师进行选择的机制)。

  三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设1-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

  (五)律师与公证工作

  一是着力建立XX区律师、公证诚信执业监管体系。

  二是引导和推动我区律师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区开展法律服务,发挥律师在维稳和调处纠纷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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