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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部门预算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09 16:04:09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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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2017年部门预算工作报告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打造“实力高港、精致高港、魅力高港、幸福高港”的目标,致力建体制、定制度、强监管,进一步突出财源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2017年高港区政府部门预算的工作报告,内容如下:

高港区2017年部门预算工作报告

  ──2017年1月6日在泰州市高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张琴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区财税部门坚决贯彻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财政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同发展。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4433万元,加中央返还、上级补助、债务转贷等收入249210万元,收入合计6536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0222万元,占应调整预算的99.1%,同比增长3.9%,加债务还本、上解中央省市等支出313973万元,支出合计644195万元。收支相抵,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4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二)区本级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3093万元(其中高新区、核心港区完成63690万元,以下简称园区),加中央返还、上级补助、债务转贷等收入313511万元,收入合计6066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5166万元(其中园区支出完成45144万元),占应调整预算的98.9%,同比增长6.8%,加债务还本、上解中央省市等支出341990万元,支出合计597156万元。收支相抵,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4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6490万元,下降75.3%,加上年结转、上级专项补助、债务转贷等收入101648万元,收入合计158138万元。当年支出完成77094万元,下降64.8%,加债务还本、上解等支出80502万元,支出合计157596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54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596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1%,加上年结余收入206618万元,收入合计312585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8362万元,完成预算的97.5%。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760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24223万元。

  (三)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为88865万元,执行过程中,由于上级追加专项支出指标以及新农合、基本公共服务提标等政策性刚性支出因素,部门预算支出为119181万元。

  以上是2016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现在的执行数与最终决算数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待决算正式编成后,再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四)落实区人大决议和主要财税工作情况

  2016年,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和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要求,围绕“全区财政一盘棋、资金监管无缝隙”的管理理念,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创新服务经济方式,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港口名城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1.致力税收征管,组织收入实现新作为

  一是完善征管措施。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出台《高港区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税源管控。二是突出税收质量。积极主动应对“营改增”改革,提出关于扶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建议,出台《高港区建筑业和服务业税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部门及镇街、园区征收考核办法,维护征管秩序,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强化非税管理。着力构建以税收为主,非税为辅的收入体系,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通知》,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列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促进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2.致力政策扶持,服务企业取得新成效

  一是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认真落实“营改增”、减税清费等结构性减税政策,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设备,为企业在“冷气候”下营造“温室”环境,全年办理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31443万元,同比增长135%,及时办理各项政策退税,全年累计办理福利企业、软件企业等退税2382万元,出口退税52356万元,推动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二是着力解决资金瓶颈。积极推进苏科贷、小微创业贷,已成功帮助16家企业贷款5350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三是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全年累计拨付产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科技创新、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等39839万元,有力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步伐。

  3.致力民生改善,保障能力得到新提升

  一是着力保障民生事业。及时拨付基本药差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乡困难群众节日慰问、低保边缘户困难补助等资金19691万元,支付农村危房、老旧小区改造等资金5820万元,提升城乡居民幸福生活获得感。二是巩固惠民惠农基础。支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资金1820万元,惠及农户5.5万户;投入水系建设资金3406万元,疏浚河道13.3公里、岸坡防护15.72公里;投入资金195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农桥建设资金1235万元,其中建成农桥23座,建设村级道路21.88公里,着力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三是加大教育事业投入。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支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加快发展,落实教学楼加固工程、教学装备购置等经费8737万元,促进全区教育体系全面协调发展。

  4.致力资金监管,财政监督取得新突破

  一是全面加强资金监管。开展镇街园区财务收支检查,全面实行村(社区)财务国库集中收付,缴入财政专户资金30354万元。制定出台《高港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高港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村级民主理财,规范收支行为。盘活存量资金,清理往来款项,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关于清理单位往来款项的通知》,撤销银行账户94个,清理各类往来资金50243万元。二是严把支出审核关口。出台《高港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制订《高港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规范资金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进社保基金、医疗卫生机构国库集中收付,提高支付效率,保证资金安全。严控部门一般性经费追加,累计核减追加申请4680万元。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制定《高港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债务管理,严控债务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加快置换高息债务,新增及存量债务年融资综合成本一律控制在现行基准利率上浮15%-20%之间,实行动态管理。积极上争置换债券资金273200万元,最低年利率2.56%。

  5.致力改革创新,财政管理迈出新步伐

  一是持续推进预算改革。2017年预算编制突出“全、实、细、严、改”要求,首次将园区、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纳入预算编报范围,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将政府投资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突出全程监管,促进资金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二是创新财政投资模式。成功举行城市建设发展基金签约仪式,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12家金融机构签约,基金总规模达288亿元,为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全面深化国资改革。出台《高港区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对全区国有资产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实行扎口管理,筹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盘活资产,保值增值,推进资产证券化打下坚实基础。

  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因“营改增”改革、减税清费等政策性减收,“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刚性支出增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资金绩效仍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程度尚需进一步提高;创新管理力度仍需加强,财政改革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打造“实力高港、精致高港、魅力高港、幸福高港”的目标,致力建体制、定制度、强监管,进一步突出财源建设,关注民生保障,强化绩效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为建设“强富美高”港口名城作出更大的贡献。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根据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2017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全区一般公共收支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26900万元,剔除营改增结构性减税,同口径增长3.3%,加中央返还、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它调入等收入59387万元,收入合计386287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4864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下降19.6%,加上解中央省市等支出137646万元,支出合计386287万元,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32780万元,加中央返还、上级补助、镇街上解、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它调入等收入122377万元,收入合计3551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5089万元,加上解中央省市等支出137646万元,对镇街税收返还及补助32422万元,支出合计355157万元,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63700万元,加上年结转542万元,收入合计642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4242万元,主要是:按财政政策规定,支付征地拆迁补偿、缴纳省市规费等55340万元,债务付息358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146098万元,加上年预计结余收入224223万元,收入合计37032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3232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377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37993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共有58家国有企业,根据各单位收支情况及上报利润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751万元,支出预算284万元,财政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67万元。

  (三)区本级部门收支预算(草案)

  各部门(单位)收入预算安排1358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541万元(含基金收入1542万元),其他各项收入29351万元;支出预算安排135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03万元,项目支出70789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新《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2017年1月区级部门预算在人代会批准前,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28万元。

  (四)园区一般公共收支预算(草案)

  从2017年起,园区不再作为区级部门预算单位编制预算,视同镇级编制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初步安排37600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5666万元。

  (五)2017年区级财政拟安排重点支出情况

  2017年预算除政策规定外,其他项目预算一律压减10%,统筹用于民生领域。主要安排情况:

  1.经济发展支出安排35300万元。着力打造高港经济“升级版”,安排转型升级、重点企业扶持、人才发展等专项资金25300万元,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放大和激励作用,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安排项目招引专项资金2260万元,努力推动大项目、好项目落地生根,为经济持续增长和服务企业发展添砖加瓦。

  2.教育发展支出安排57533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布局调整、教学楼加固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装备购置、师资力量培训等项目,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均衡发展和质量提升。

  3.科技发展支出安排4468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离岸孵化、创新券、“蓝火计划”等,促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为全区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新动能。

  4.社会保障支出安排2052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体就学就医就业、贫困学生、低保边缘户等救济救助。设立“精准扶贫”资金1000万元,推进项目扶贫,增强造血功能。落实新农保、城乡低保提标政策,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25元、590元分别提高到135元、630元。

  5.医疗卫生支出安排1576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药差补助、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12大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提升居民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年筹资标准从460元/人提高到500元/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50元提高到60元。

  6.基层公共服务支出安排20115万元。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经济薄弱镇村补助等7995万元,社区建设专项资金12120万元,为基层实施社会治理、落实民生政策提供财力保障,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

  7.农业水利支出安排9651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插秧补贴、秸秆还田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河道疏浚重点县基础设施建设等,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

  8.文化体育支出安排239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宣传、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三馆”免费开放、“苏演院线”、文化惠民券、大江艺术团巡演及老年艺术团等项目,推进全民健康工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9.生态环境建设支出安排7677万元。投入资金3456万元,主要用于市政维护、绿化养护、住宅区物业以奖代补、老旧小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资金4221万元,支持“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积极筹措资金,扎实推进新一轮“城建新提升”两年行动计划,为打造幸福和谐、生态宜居新港城提供保障。

  10.公共安全支出安排593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面监控技防运行、综治平安创建、法治建设等,着力巩固“平安高港”、“法治高港”创建成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六)切实做好2017年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

  1.聚焦实力高港,强化收入管理

  积极应对“营改增”减税影响,强化税收征管。组织项目回头看,注重项目税收贡献与奖扶政策“同频共振”,强化招引项目纳税评估;加强建筑行业和餐饮、中介等服务行业税收征管;突出股权转让、房屋租赁等税收监控;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收缴力度,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应征尽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2.发挥引导作用,突出资金效益

  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作用。平台和财政出资600000万元,设立城市建设发展基金、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和信用担保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支持新兴产业、科技孵化、创业投资等,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动能;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问题,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研究制定医疗卫生、教育、环境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大力推进PPP模式,探索在垃圾处理、污水管网等公共服务领域实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事业。

  3.推进绩效管理,加强财政监督

  确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重大民生投入项目,加大事前评估力度;对政府投资项目,强化预算约束,实施事中跟踪管理;对部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的区级扶持政策,探索开展政策效应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建成财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对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产、资金成本、财务核算进行全过程管理。

  4.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

  创新投融资机制。设立“政府资金池”,对平台资金推行集中管理,发挥统筹作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债务应急预案,防范债务风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组建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提高项目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准确性,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减少财政资金结余。完善区与园区镇街管理体制,激发基层活力,提高保障能力。

  2017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目标意识,坚定信心迈新步,稳中求进开新局,拓宽聚财思路,聚焦投入重点,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区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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