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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的情况汇报

时间:2020-09-03 19:06:29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关于环保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环保局以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为抓手,加快项目实施,推动“美丽南宁·生态乡村”活动深入开展。下面的是小编分享的关于环保工作的情况汇报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公文网!

关于环保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环保工作的情况汇报一:

  按照区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全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的通知》要求,我镇对辖区内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确保辖区内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顺利开展,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及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环保站站长担任。在镇环保站建立二级环保监督网格一个,村(社区)建立三级环保监督网格11个,三级网格每周一次向二级网格报环保巡查记录,同时按照领导包片,驻村(社区)干部包村和属地管理原则,逐一落实领导责任。

  二、强化宣传、提升认识。

  镇党委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环保工作6次,召开镇、村(社区)干部大会4次,村(社区)书记、主任会议5次,专题安排环保工作。并对镇、村(社区)干部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培训。悬挂环保标语40余幅,发放环保宣传小手册180余本、新环保法资料80余套。利用会议、广播、板报等媒体宣传环保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落实责任,强化整改

  按照我镇网格划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环保清理大检查,全镇共清理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3项,并报送区环保局。对清理出的23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下发《整改通知》,并召开23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负责人会议,责令违法违规项目按整改要求必须在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整改。对每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落实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系干部,负责跟踪、督促检查违法违规项目整改落实情况。截止目前,完成整改企业20家,有3家企业正在补办环评手续。

  四、突出重点,落实督办整改任务

  对西督中心挂牌督办的环境突出问题,我们逐一研究,想尽千方百计的办法,狠抓落实。

  (一)甜郁纸业:一是对甜郁纸业于2015年11月进行关停,并停水停电,吊销其营业执照。二是变卖处理剩余原材料,兑现拖欠工人工资。三是对厂区内垃圾进行清理,对池子内污水送往城西工业园区污水管理厂进行处理。四是于2016年5月中旬拆除了部分电机设备。五是协调区法院已将该公司厂房、设备实施查封。六是对厂房建筑及主要设备的拆除区环保局正在走法律程序。七是安排其属地内糖社区干部每周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

  (二)浦高塑料:督促企业投资16万元,安装了除尘设备3台,生产中基本无粉尘,该企业生产粉尘污染已全面整改,并经过市环监站监测数据达标,经区环保局、经科局验收合格。

  (三)碎石场:永刚、新顺、义达三个碎石场均安装了喷水除尘设施修建沉沙地,生产中基本无粉尘,粉尘污染得综合有效治理,经市环监站监测数据达标,经区环保局、水务局验收合格。

  (四)321国道沿线:321国道沿线全镇有废旧物资经营户43户,废旧颗粒加工记5户。其中,3户停产,1户整改,1户由区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对废旧经营户43户通过镇、村两级反复做工作宣传环保法,已停业转行15户。对余下28户,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巡查。没有再出现占道经营现象,货物均进出321国道,按要求在各自院内整齐堆放并盖好蓬布,完善消防设施,杜绝环境污染、消防事故的发生,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五、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牢固树立环保意识,落实环保事业,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环保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新环保法》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辖区企业法人开展《新环保法》学习,环保知识普及,增强环保意识,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引导群众有效监督。二是利用环保监督网格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对排查出来的污染源加大整改力度。三是对入驻辖区企业严格筛选,严把环保观。

  关于环保工作的情况汇报二:

  今年以来,南宁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环保新常态发展需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12369”环保工作思路为引领,着力推进总量减排、PM10防控、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环境监管执法等重点工作,确保了上半年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总量减排

  “十二五”前四年,南宁市4项减排指标有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等2项指标已控制在“十二五”总量指标之内,氨氮和氮氧化物仅完成“十二五”计划任务的78%和22%。因此,今年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全力完成氨氮和氮氧化物减排指标。

  目前提高污水处理率的12项节点工程已经完成10项,埌东污水处理厂已实现33万吨/天超负荷运行,较2014年平均污水处理量28.68万吨/日增幅达到15%;江南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实现48万吨/日满负荷运行,较2014年平均污水处理量34.36万吨/日增幅接近40%,基本实现第一阶段工作目标。大型干法水泥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0毫克/立方米以下,脱硝效率达到60%以上。同时,安排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资金600余万元,用于支持企业脱硝设施运行;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安排金1.1亿元,用于黄标车淘汰补贴,全面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黄标车”。新注册车辆环保标志发放率100%,机动车环保标志总发放率达到85%。

  截止目前,全市结构减排共完成7项,完成率为100%;污水厂新增处理水量为2677万吨,完成年度计划53.54%;农业减排项目完成20项完成率为28.57%;水泥企业氮氧化物减排量为6204吨,完成率为53.63%;污水收集关键节点共完成10项,完成率为83.33%;淘汰黄标车实现氮氧化物减排2500吨。上半年预计全市实现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分别减排2645.6吨、1010.6吨、490.5吨、9173.57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79.26%、100%、66.37%、65.72%。总体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狠抓PM10治理

  根据自治区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目标和市政府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2015年,南宁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要控制在75 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确保达到80%左右。经初步研究表明,南宁市PM10最主要的三大来源是工业燃烧过程、扬尘和机动车尾气,三者合计占了PM10总量的84.2%,控制好这几类污染对PM10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75微克每立方米的目标将起主导作用。为此,市环保局狠抓以下工作:

  一是顶层设计框架进一步完善。印发实施《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南宁市市区扬尘专项整治方案》、《南宁市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方案》、《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等方案,开展为期7个月的.专项整治,推动PM10达标。

  二是巩固扬尘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开展市区扬尘联防联控巡查。协调市建委对建筑施工扬尘进行实时在线监控监测,落实六个100%(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露砂土100%覆盖,工地出入口100%硬化,土石方施工100%湿法作业,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和“一三八”规定(围绕“一个目标”:大幅度减少工地扬尘对PM10的贡献度,落实“三项制度”:工程开工前期条件核查制度、安全文明措施费核拨制度、实时在线监控监测制度,实行“八项措施”:方案先行、硬化道路、内外分区、机械配齐、裸土必盖、洒水降尘、洗车出门、保洁路口),网格化管理治理工地扬尘;协调市城管局严控道路扬尘,在实施道路硬化的同时,加强泥头车运行监管,实施道路清洁作业。

  三是工业污染源控制进一步强化。按照2014年划定的禁燃禁售区通告,继续淘汰燃煤小锅炉,开展清洁能源改造,推动企业使用清洁能源,从源头减少废气排放,严格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列入环保部《珠三角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的31个项目,其中11个项目已完成限期治理,运行情况稳定;10个项目长期停产、政策性停产或已拆除设备;余下10个未完成整改的项目,9个处于季节性停产状态,1个是浮法玻璃。

  四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一是在区内率先出台黄标车淘汰激励政策,落实补贴资金1.1亿元,2015年7月1日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二是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限行执法力度、提高检验频次、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在市区限行主要路段采用高清视频车辆识别系统及遥感检测设备,对3752辆车辆进行限行执法检查,查出无标车97辆,黄标车38辆。

  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要求,2015年前各地要完成淘汰黄标车拥有量的50%任务。根据2013年统计数据,南宁市黄标车拥有量为71069辆,按照50%计算,2015年需要累计淘汰35534辆,除去2014年已完成淘汰的14036辆,2015年还需要淘汰21498辆。今年1~6月20日,全市共淘汰黄标车9473辆(市公安交警支队提供数据),完成全年黄标车淘汰任务的44.06%。

  五是对PM10实施预警。市环保局在空气质量应急预警机制基础上,从6月起,实施以PM10浓度为触发依据的环境空气质量预警。

  截至6月30日,南宁市区环境空气优良率为85.1%,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率上升3.9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6个百分点,但仍比自治区要求的年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超出1微克/立方米。

  (三)狠抓水环境治理

  自治区环保厅2015年5月18日在《广西日报》通报南宁市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涉及水的方面主要是“市县建成区有187个污水直排口。中心城区16条内河都是劣V类水质,已成黑臭水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有交通干线穿越”。针对这些问题,市环保局积极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整改。

  一是以区域环评限批为契机,指导推进市区、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县城以上建成区内生活污水直排口的排查上报。目前各县区、开发区正在开展直排口整治项目的前期设计工作。

  二是开展消除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南宁市18条内河总长约540公里,建成区内河道长度(规划整治)约155公里。目前已有11条内河开工整治,完成整治河道长度约为35公里,正在整治约为40公里,开展前期工作的约为60公里。此外,市环保局结合“水十条”制定了《南宁市2015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工作方案》,并启动编制南宁市水污染防治规划。

  三是制定《2015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城管部门设立了永和大桥、中兴大桥和清川大桥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标志、制定了大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铁路桥设立了通行警示标志、大桥应急处置设施的工程项目已完成方案制定。这三座大桥的应急处置设施工程项目已上报市政府。同时,市环保局牵头开展大王滩入库污染源环境综合整治,明确良庆区、江南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及属地农场、林场分阶段、按步骤对入库工业污染源、旅游项目和其他单位生活污染源、村屯生活污染源开展综合整治。

  (四)狠抓生态环境建设

  市环保局以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为抓手,加快项目实施,推动“美丽南宁·生态乡村”活动深入开展。一是组织开展2014年申报成功的宾阳、马山、武鸣3个县12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前,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总体开工率达75%。二是持续强化水体清洁整治。截至6月底,县区、开发区累计乡村水体清洁行动出动22.8万人次,全面关闭乡村污染严重小企业数量4家,清理、取缔影响水源地各类污染源、排污口数量232个,建设水源地隔离防护、人饮安全措施数量64项,清理小溪(河)流、沟渠、池塘、湖库3.39万处,清理水体垃圾及畜禽尸体6046.5吨,清理水源地周边畜禽粪堆数量1.45万处,乡村水体清洁状况持续改善。三是组织划定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配合自治区开展南宁市生态红线划定。四是牵头开展2015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选点。五是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马山县白山镇、武鸣县城厢镇、上林县大丰镇、隆安县城厢镇),国家级生态村1个(武鸣县城厢镇濑琶村),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1个、自治区级生态村146个,市级生态村482个,上林县镇圩瑶族乡申报了2014年国家级生态乡镇,现仍在审定中。六是积极申报2015年生态广西引导资金建设项目。上半年,包括生态循环、特色种养、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13个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获上级资金补助965万元。七是开展那考河流域治理PPP模式试点项目。为改善竹排江(那考河)上游水系环境,配合市水邕办开展广西首个PPP模式试点项目,该项目也是南宁“海绵城市”试点项目。流域经治理后,污水就近截流进入污水处理厂,同时初期雨水通过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净化等措施,使得污水、雨水经处理达标后就近给河道补水,确保河道常年的水体平衡。

  (五)狠抓环境监管执法

  借2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东风,南宁市乘势而上,开展“2015监管执法年”活动。一是进一步细化环境监管网格,探索建立乡镇环境监管员,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二是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联合公安机关查处环境犯罪。全市共检查各类企业710家。其中,检查发现违法建设项目企业50家、违法排污企业50家,责令停止建设项目企业7家,责令停产企业8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88家,关停取缔企业2家,处罚企业66家。2015年再次向市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1件。三是成立市级督查指导检查组进行大检查督查。截至目前,已对隆安县、兴宁区等进行了督查,共出动市、城区两级执法人员近500人次,现场检查近100家企业(项目、饮用水源地等),现场采样监测企业18家,发现主要环境违法企业35家,现已全部立案查处。四是加大建筑噪声污染整治力度。受理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投诉5657件,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6.89%,立案142件,同比增长29%,下达处罚决定书106件,同比增长6%,处罚金额91.5万元,同比增长32%。

  由于整体执法力度的加大,上半年市环保局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200件,同比上升77%;下达处罚134件,同比上升67.5%;处罚金额641.549万元,同比上升639%。

  (六)狠抓环保能力建设

  今年环保能力建设的重点是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2014年《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目前环保专项资金计划已下达,将按计划开展今年的能力建设。截止6月31日,各县区新增人员编制6个,新增聘用人员19人,新增办公用房175平米,新增价值169万元的仪器设备。市环保监测站成为全区首个通过辐射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的监测机构,并率先在全区实时发布7个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数据,(武鸣县)建成全市第一个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并与市站联网,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终端配备到位,市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初步建成投入使用,“数字环保”初见雏形。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总量减排存在问题

  一是县城污水处理量不升反降。我市6县污水处理厂由于配套管网建设迟缓,污水处理量保持较低的水平。除去年挂牌督办的武鸣、横县外,其他4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1—6月份同比持平或下降;二是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缓慢。武鸣县双桥镇、横县峦城镇、马山县周鹿镇、经开区吴圩镇、隆安县那桐镇等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三是新建成污水厂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虽然位于市区的三塘、五象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但其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加上新区入住人口较少,如何确保这2家污水处理厂年内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60%是下一步污染减排要解决的重要工作;四是农业减排项目完成率偏低。截至6月底,我市完成的农业减排项目仅为20项,完成率不足30%;五是大型干法水泥企业管理减排压力大。要确保脱硝效率达到60%才能达到减排目标。监管稍有疏忽脱硝效率就会低于目标值,将导致不能完成目标任务。

  (二)PM10防控存在问题

  按照季节、气象规律,上半年是南宁市空气质量较好的时期,因此取得了比较好的控制效果。真正的挑战在下半年。根据气象部门预计,今年的台风个数偏少,8、9月将迎来高温少雨天气,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因此下半年完成PM10控制目标的形势非常严峻。

  一是工地扬尘、道路扬尘问题突出。我市大批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开工建设,施工场地扬尘点多、面广、线长,已成为市区PM10污染的重要原因。二是工业废气排放仍有超标。少数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废气超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如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超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三是机动车尾气污染呈上升趋势。全市约有机动车89万辆,机动车尾气在大气污染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公交车特别是部分民营公交车冒黑烟现象依然存在。四是机动车排气污染立法工作滞后。《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05年颁布实施沿用至今,10年来未做修订。《规定》中的内容与10年来环保部出台的多项规范性文件不一致,对超标的界定过于含糊,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仅限于罚款,处罚手段比较单一。

  (三)水污染防治面临的问题

  一是水污染防控压力很大。南宁市水域水系复杂,市区、各县沿河沿岸沿湖分布有多家制糖、造纸、酒精、淀粉等产生高浓度废水的企业。多个工业集中区(开发区)没有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企业生产废水外排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二是城市内河水质差,整治进度较慢。水质较2013年无明显变化,部分内河水质污染甚至呈现上升趋势。三是截污治污总体进度不理想。2015年计划建设污水管网396公里,截止6月份已完成108公里。五象污水处理厂、三塘污水处理厂虽已建成,但由于污水管网建设进展较慢,污水处理负荷率上不来。四是内河污水对邕江下游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位于河南、三津、陈村、西郊、中尧水厂取水口上游共有心圩江、凤凰江、马巢河、石灵河、石埠河等8条内河,内河大量生活污水排入邕江,目前监测饮用水水源水质虽达标,但仍对下游邕江饮用水水源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五是凤亭河水库网箱养殖整治存在难点。凤亭河水库水域跨良庆区大塘镇、那陈镇和防城港市上思县公正乡、那琴乡,是南宁市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目前凤亭河水库水域存在大量的网箱养殖污染,由于凤亭河水库地跨两大水域,整治工作尚未有效开展。

  (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问题

  尽管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对环境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但与环保工作的现实需要相比,差距较大。全市环保系统现有460人,按照国家环保系统能力建设标准要求,全市环境监察、监测、应急、固废、辐射人员总计比国家标准缺编171人。县区能力建设基础尤其薄弱。例如,国家标准要求县区环境监察人员最少20人,但我市12个县区中有9个县区编制仅为5—8人,且经常被抽调做其他工作,执法用车仅为1-2辆,平均使用比例为1239平方公里/每车、327家企业/每车。近年来我市较大的几起突发环境事件、被环保部督办企业等都发生在县区,也反映出县区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的严重性。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全力抓好总量减排

  1.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

  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是决定氨氮减排能否完成的重要指标。请市城乡建委加强统筹协调,牵头做好三塘、五象、黎塘、武鸣、隆安五个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具体是:

  三塘污水处理厂由绿城水务公司做为责任单位,青秀区、兴宁区政府,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万町公司、城投公司、城建集团、轨道集团为配合单位,完善污水管网建设,要在9月30日前实现60%的污水处理负荷率。

  五象污水处理厂项目由绿城水务公司为责任单位,五象新区管委会、良庆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城管局、交警支队、万町公司、城投公司、城建集团、轨道集团为配合单位,完善污水管网建设,要在9月30日前实现60%的污水处理负荷率。

  黎塘污水处理厂项目由宾阳县政府为责任单位,宾阳县鲲鹏公司为配合单位,完善污水管网建设,要在9月30日前实现60%的污水处理负荷率。

  武鸣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由武鸣县政府、东盟经开区管委会为责任单位,绿城水务公司为配合单位,需在2015年9月底前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实现75%的污水处理负荷率。

  隆安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由隆安县政府为责任单位,达特洁供水有限公司为配合单位,需在2015年9月底前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实现75%的污水处理负荷率。

  2.关于农业畜禽业减排项目

  由市农委为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为配合单位,武鸣县、宾阳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横县、良庆区、邕宁区、兴宁区政府及经开区、东盟经开区管委会为责任单位,需在2015年12月1日前完成农业畜禽养殖减排项目。

  3.关于水泥企业氮氧化物工程减排项目

  由市环保局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为配合单位,市环保局、横县政府、隆安县政府、武鸣县政府、马山县政府、宾阳县政府、邕宁区政府为责任单位,保证2015年1月至12月7家大型水泥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0mg/m3,综合脱硝效率≥60.5%。

  4.关于营运黄标车氮氧化物减排项目

  由市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为配合单位,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淘汰营运黄标车11000辆(自治区下达给南宁市的任务是7321辆,但由于我市是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要淘汰11000辆才能实现氮氧化物减排5000吨以上)。

  (二)全力控制PM10

  一是严控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扬尘。各城区、开发区要以8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3公里范围为重中之重,严格控制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尽快实现雾炮车、洒水车每天喷水保湿6次以上。否则很难保证全年目标达成。

  二是严控城市建筑施工扬尘。城乡建委要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个100%”和“一三八”要求,对连片开发的大型施工区临时道路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对施工扬尘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严管重罚。

  三是严控城市道路扬尘。环卫部门应确保城市中心区域每天不少于6次的道路洒水冲洗作业。同时,根据路面扬尘、交通秩序等情况,加大洒水频次。有条件的城区、开发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喷雾车或雾炮车,在空气质量发出预警时对重点道路实施喷雾减少扬尘。城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超高超载不密闭运输行为、沿路撒漏泥土行为,车轮带泥上路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是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市环保局牵头在今年7月完成《南宁市2015年度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上报政府印发实施。对于未按照要求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并责令企业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

  五是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环保部门严格实施机动车定期环保检测和强制维护制度,确保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交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尽快落实黄标车限行措施,开展限行区域交管执法。环保、车管、财政部门根据奖励补贴政策推动黄标车淘汰。

  六是重新修订《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确立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数据结果与法律法规的衔接,将机动车可见冒黑烟、环检站规范化管理、机动车道路执法和停放地执法等工作纳入立法范畴,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

  七是实行PM10防控挂牌督办制度。从今年7月起实行市区PM10挂牌督办,每月对各城区、开发区PM10月均浓度进行考核,未达到控制目标的挂牌督办,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协同防控PM10。

  (三)全力抓好水污染防治

  一是强化截污治污进度。市城乡建委按照《南宁市截污治污三年攻坚计划(2013-2015年)》要求,牵头全面落实截污治污三年攻坚计划,按照《2015年污水管网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年内建设完成396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发挥减排效益。

  二是推进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市水邕办、城乡建委要加快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清理取缔,2015年12月31日前消灭生活污水直排口。

  三是强力推进内河黑臭水体整治。由市水邕建设办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城市内河及与内河直接连通的水面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负责独立分散且面积较小的水体整治,严格按照“水十条”和《南宁市2015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城市建成区18条内河于2017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市城乡建委推进邕江饮用水取水口上移工作,2015年底前完成有关项目前期工作,确保2016年实质性开工建设。

  四是清理凤亭河水库网箱养殖。由市水利局牵头,良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凤亭河水库南宁市水域网箱养殖清理,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环保局要认真组织落实国务院“水十条”,启动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

  (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增加全市特别是县区环境监管人员编制,如编制暂时不能增加的建议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加人员。环境监察执法车辆建议在车改中作为特种车辆保留,并按照环保部颁标准逐步配足配齐。目前乡镇层面的环境监管几乎是空白,建议加快推进乡镇规划、环保、安监、国土“四所合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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