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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时间:2023-01-06 14:59:48 兆波 工作简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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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精选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简报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简报作为加强领导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工具,内容必须保证绝对真实、准确。你写简报时总是没有新意?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精选15篇)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1

  正值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金寨县南溪镇积极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刻吸取“11.08”舒城县境内一企业爆炸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当前烟花爆竹“打非”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打非”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打非”工作领导组,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部门联动,集中整治。镇安监办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开展拉网式“打非”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彻底、不间断地排查。坚决摧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地下“产业链”,捣毁并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对生产工具、成品、半成品要一律予以收缴,对违法非法行为当事人要依法严厉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片。

  三是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层层签订“打非”责任状,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压实到各村和有关单位,继续实行联系村领导包片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的责任制度,对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宣传,造浓氛围。通过村村响广播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公布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2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存储、经营的排查工作,统筹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10月11日上午,河北省宁晋县唐邱镇召开了20xx年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会动员会,参会人员有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派出所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各村主管安检工作的人员。

  会上就烟花爆竹、危化品的排查工作做统一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为确保全镇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的生产、贮藏、经营,采取强有力措施,从源头上抓起,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排查体系,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由镇、村、民相结合,完善监督、举报、惩处体系。

  会议强调,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危化品打非治违工作。一是加强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要突出镇、村、村民组三级网格主体责任,实行“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的工作责任制,将任务细化到村、责任到人。使人民群众形成自觉监督、举报的氛围;三是强有力执行,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贯彻执行。打非治违工作期间,镇安监部门将联合派出所随时督查,严格执法。对生产、贮藏、经营烟花爆竹、危化品的行为发现一起,追究一起,绝不姑息。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3

  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老洲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着力治理消除经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该镇成立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负责领导、协调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建立日常监管机制,针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隐蔽性、流动性、长期性、反复性的特点,做到“六防一包”(包排查、包发现、包教育、包打击、包取缔、防反弹),对重点户实施村、组二级干部包保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该镇在专项行动期间,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安监办等部门,对镇域内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等行为,进行地毯式的排查摸底,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处、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确保全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镇人民营造一个祥和、安全的节日环境。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4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5

  进入冬季以来,保定市雾霾等污染天气屡有出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负面影响,防污治霾关系每个人的生活,更需要齐心协力、全民参与。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有效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的措施之一。自2013年11月7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保定市公安局超常举措,协调联动,始终把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

  结合河北省北方地区和保定市秋冬季节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多发的特点,自今年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市区各分局先后组织了吉日禁炮、排雷净空等13次统一行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20人,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起。

  结合正在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与市区各分局把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多种举措,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卡、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举行庆典活动,通过在市区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落实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的手段控制烟花爆竹销往市区,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警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确保非法燃放行为逐步减少。

  做好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除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外,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根据规定要求,除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二十三0时至正月十六24时),市区二环路以内的所有区域(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周边300米范围内)均为禁放区域。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禁限放规定,文明举办婚庆、丧葬、庆典活动,为改善保定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及时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6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7

  为切实改善全镇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月25日下午,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白龙桥镇召开全镇二环以内烟花爆竹禁限燃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市建设局、市人力社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局、区宣传部等专项行动联系部门到场指导。

  禁限燃区域为市区二环路以内(主要包括5和村(社区):洞溪、怡村、三联、高桥、金奥社区),除2015年2月18日、2月19日、3月5日可以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2015年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全年禁限燃区域则包括镇内3家文物保护单位、3个文物保护点,60家医疗机构、34所幼儿园、7所中小学校、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等。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主要包括该镇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以及从非法渠道流入、无专用封签、无批发企业防伪标签的产品;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经摩擦、撞击、挤压即可自燃、爆炸的`等危险性大的产品和装药量、尺寸、配比超标的各类烟花爆竹。

  自动员会召开后,白龙桥镇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层层落实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并进行考核评比,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开展宣传,使民众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限燃行动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目前,白龙桥镇开始向各学校、单位发放倡议书(由各学校落实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并制作禁限燃相关宣传广告和普通话版广播稿录音。根据通告、管理办法、宣传口号和广播稿认真开展村(居)民的禁限燃劝导工作,确保宣传工作不漏户,措施到位,要求一律不得举办迎龙灯等大批量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和严禁学生玩拉炮、摔炮、擦炮等行为。其他各行政村(社区)对照方案,结合实际,认真排查问题,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从2月4日(立春)开始,各管理处要组织人员到村开展路面宣传、劝导工作。各部门通过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配合联动、加强合力,对重点区域开展重点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禁限燃工作取得成效。镇机关干部根据联处安排,深入到各村指导禁限燃工作落实,与管理处干部一道走村入户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镇纪委则将定期对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8

  前几日的立春时节,竹马乡的鞭炮声和以往相比并不明显,姜杨头村支书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乡里来宣传禁限燃烟花爆竹行动,我们也积极参与宣传之中,虽然我们不在二环之内,但今天立春也基本没有村民燃放爆竹。”

  灿烂的烟火以及爆竹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问题,大气被污染了,噪音也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工作、休息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重要的是,现在随着空气质量的不断恶化,雾霾天气的频率也越来越高。空气污染是金华全市禁限燃烟花爆竹的主要原因,鞭炮响过,烟雾弥漫,浓重、刺鼻的.火药味既污染空气,也影响身体健康,特别是燃放后产生的大量废纸屑,散落在马路和建筑物上,更是影响了村庄的环境。

  近日,竹马乡政府工作人员走村入户,积极宣传烟花爆竹的禁限燃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烟花爆竹的禁限燃行动可以有效减少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防止空气质量急剧下降,确保广大的村民度过一个清新祥和的春节。

  自全区召开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动员会之后,竹马乡政府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层层落实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的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同时,竹马乡通过开展宣传工作,使民众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禁限燃行动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

  据了解,竹马乡工作人员以走村入户的形式向各个村发放倡议书,确保宣传工作不漏户,措施到位。在竹马乡政府的积极宣传之下,各村纷纷响应配合工作,为了更好地推进该项整治行动,各个村的党员户们带头签订烟花爆竹禁限燃承诺书,带头响应号召,争当禁燃员,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禁限燃”工作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带头学习政策,争当宣传员,积极主动做好身边的家人、同事、朋友、邻居等人员的`宣传工作,倡导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低碳、文明的婚丧、庆典、过节操办方式;带头日常巡查,争当劝导员,积极参加乡镇(街道)、村(社区)“禁限燃”工作安排,及时劝导违规燃放行为;带头执行纪律,争当监督员,强化纪律约束,对身边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禁燃情况进行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地党组织报告。党员户们积极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为村民禁限燃烟花爆竹工作树立榜样。

  与此同时,竹马乡政府工作人员还对全乡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销商进行了“地毯式”检查,细致地检查了经销商们是否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产品的外包装上是否贴有标识、质量有无保障、贮存的场地是否安全等。另外,工作人员积极宣传告知村民在购买烟花爆竹产品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购买正规渠道的产品,避免意外的发生。

  接下来,竹马乡将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日常监管,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对禁限燃放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也将有一定的处理。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9

  近日,晋江深沪派出所联合深沪镇安办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其间,检查组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商家是否有销售来源不明的烟花爆竹、是否超量存放、是否通过正规渠道进货、是否专柜经营、是否擅自变更地址、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批发单位是否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等。同时,积极发动各村干部、热心群众,一旦发现有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告知派出所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

  此次行动共检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3家,排查小超市、小卖部32家,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发放整改通知书3份。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10

  20xx年2月2日,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永商镇孙振中部长带队,镇安办会同永商派出所对我镇烟花爆竹和丧葬用品店开展烟花爆竹违规、违法销售经营进行检查,对辖区内空置房屋、偏远养殖场等重点地区,烟花爆竹零售店、批发商等重点部位及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0余项,下达整改通知3份。同时利用通告、横幅等方式对有奖举报进行宣传。

  下一步,永商镇将继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督办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11

  根据《陆河县2022年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严打取缔生产“私炮”、非法储存经营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相关工作,有效预防和遏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制定了《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双随机方式抽取了全县9家烟花爆竹零售店,采用突击检查、联合执法方式等方式开展检查行动。

  我局牵头组织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到河口、东坑、新田、水唇、螺溪等镇开展执法行动。行动中,共发现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24箱,违法超量储存烟花爆竹门店3家,结合《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第二批)》行政执法职权调整对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交由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督促落实整改并立案查处。

  此次行动有效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合法储存经营,后续将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县春节、清明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12

  春节临近,为了加强桑郎镇的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强化群众安全意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3日,望谟县桑郞镇人民政府组织安监站、司法所同桑郎镇派出所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安全进行了一次大检查。

  经过检查,发现该镇1户烟花爆竹零售点消防器材过期;1户烟花爆竹零售点不是专柜,且店内有取暖等危险现象;多家零售点没有烟花零售专柜。针对以上问题,检查人员立即要求涉及商户进行整改,同时,向广大的烟花爆竹销售业主宣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强化业主对危爆物品严格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业主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该镇危爆物品安全管理能力,有效增强烟花经营人员安全守法意识,杜绝了一批安全隐患。据了解,桑郎镇将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大检查,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快乐祥和的新年。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13

  《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昨日了解到,市公安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主动联合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全面开展各类商品市场、商店、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收缴取缔一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在执法上,着重整治以下行为: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的。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韶关公安检查站和治安卡点作用,在主要交通要道,部署开展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控行动,全面查处一批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堵截烟花爆竹非法入城源头关。

  为此,市公安局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韶关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14

  1月1日至3日,江西省黎川县公安局联合安监、工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55家,发现整改隐患12处。

  黎川县公安局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来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路口和重点路段布置警力,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格检查,确保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不流入市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现场监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防控措施。各乡镇派出所及各相关部门逐村、逐户、逐部位展开拉网式排查,不放过安全死角。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15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春节前夕,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工作中,治安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定职责,从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严把烟花爆竹运输末端监督关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关,加强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侦办工作,不放过任何一起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查处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工作。行动期间,组织专门警力,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部位进行重点摸排,及时发现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黑作坊”和“黑窝点”。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需要外购引火线、氯酸钾、硫磺等原材料及半成品的特点,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和重点抽查力度,充分发挥治安卡口的.屏障作用,坚决防止非法原材料流入本市,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此外,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在认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害性的基础上,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了全民参与遏制非法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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