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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计划

时间:2022-06-24 21:48:16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实用】医院工作计划四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现在的你想必不是在做计划,就是在准备做计划吧。想学习拟定计划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工作计划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医院工作计划四篇

医院工作计划 篇1

  一、护理管理

  1、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护理员培训指南》。(3月)

  2、完成二、三级医院护理人员岗位培训经费使用调研,研究制定《江苏省临床护士分级岗位培训的指导意见》(3~4月)

  3、委托省护理学会举办护士长(含考官)岗位培训5期,护理部主任培训2期。(护士长培训每季度1期,主任培训上、下半年各1期)(全年)

  4、完成128所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4月)

  5、召开全省医院护士岗位管理推进会,推动优质护理服务向基层延伸,表彰优秀护士(或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500名。(5月)

  6、组织安排各地区域化消供机构的集中备案及专家指导工作。(上半年)

  7、根据20xx年基地评估结果及学员满意度测评,对期满的省级培训基地是否继续承担给予结论。制定《加强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加强培训基地考核管理。(6月)

  8、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护理常规》、《个案护理》,开展专项检查和临床护士工作能力考核。(7~8月)

  9、研究制定《江苏省医院实施护士岗位管理绩效评价标准》。(8月)

  10、委托省护理学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院等护士管理、业务师资培训2期,提高其护理能力和水平。(9月)

  11、开展20xx年护士首次注册和延续注册集中审核工作。(12月)

  二、院感管理

  1、召开20xx年院感管理工作年会,主要内容为部署评估落实《江苏省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xx-2015)》情况的工作,继续推进落实基层院感防控。(3月,省医院协会+院感办)

  2、根据院感专职人员职称晋升现状调研报告,研究有利于专职人员职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全年,省院感办)。

  3、制定全省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SOP。(上半年,省质控中心)

  4、继续开展ICU医院感染目标性监测,每季度对调整例次日感染率小于第10个百分位和调整例次日感染率大于第90个百分位的医院下发书面纠偏通知。必要时进行现场督查与指导。(全年,省质控中心)

  5、举办1期江苏省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岗位培训班(3月,省质控中心)。

  6、举办国家级继续教育《医院感染监测与管理》培训班(4月,省质控中心)。

  7、加强指导基层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全年,省专委会)。

  8、结合安全注射的国家行动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安全注射的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全年,省院感办)

  9、举办全省医院感染管理高级培训班(金陵医院感染管理高层论坛)。(8月,省院感办)

  10、在试点医院调研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医院感染成本调研和卫生经济学评价。(全年,省院感办)

  11、组织专项督导评估《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xx-2015年)》落实情况,重点考核各市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的工作能力建设及工作质量。(9月)

  12、推进我省腹透基层推广试点项目的落实,确保腹透病例安全和质量达标。(全年,省人民医院、军区总院)

  三、急救管理和医疗救治

  1、开展《院前急救管理办法》、新版《急救医疗中心(站)建设管理规范》解析培训,加强院前急救人员能力素质建设。(上半年)

  2、开展院前医疗急救(警灯、警报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整顿院前急救医疗市场。(6月)

  3、继续跟进昆山事件后续医疗救治工作。(全年)

  4、实行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常态管理,建立健全重症病例病情评估、紧急会诊抢救、重点病例巡诊、远程会诊、特殊病例高级专家坐镇指导等各项制度,确保医疗救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病死率。(全年)

  

医院工作计划 篇2

  为了做好我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全院员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落实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教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特制定本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无重大火灾隐患发生,力争将消防安全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

  为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医院20xx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医院20xx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考核体系,签订责任书,落实层级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将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普及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医院职工在进行日常医疗工作之时,容易忽视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注重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而预防火灾是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性问题,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对维护医院的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及患者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如板报、展板、电子大屏幕等。二是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学习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三是对于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工作的员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四是年终对全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进行考核,使我院广大职工树立居安思危,消防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

  四、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完善组织机构,按照三级防火制度,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保证人员到位,组织健全,细化医院消防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在全院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大局意识。

  五、坚持群防群治的原则

  继续和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签订治安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各项治安消防责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防火制度。加强对科室所辖的各种灭火器械的`管理,做到管好、会用。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为做到实际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将每项消防工作都具体落到实处,使医院消防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加细化。医院建立并逐步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如:完善消防工作职责制度、建立消防"四个能力"的文档、充实消防安全管理内容等,切实将医院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

  七、坚持消防安全每日巡查制度,作好巡查记录

  医院实行保卫科每日防火巡查和各部门内部巡查制度。保卫科防火巡查有保卫科保卫干事负责组织,消防员具体实施,对医院公共区域、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巡视。医院每月实行防火检查制度,防火检查应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抽查,做到记录准确、真实。对于发现的消防隐患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和处理。

  八、医院灭火器材的更新与配?Z

  医院不仅需要在重点科室和部门配?Z灭火器材,在全院各科室都配备了不同数量的灭火器材。每个科室均有各自的义务消防员,每月由科室领导负责监督义务消防员对本科室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与保卫科取得联系,由保卫科负责对问题器材进行更新与处理,保证其正常使用。

医院工作计划 篇3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xx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十条 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工作计划《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 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 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 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工作计划 篇4

  为了加快业务的发展,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根据《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20xx年科教科工作安排,特制定20xx年科研工作计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20xx年我院的科研工作将坚持以科研为龙头,带动医学技术、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注重发挥协作力量,鼓励横向联合,加强合作与交流,积极组织各相关科室开展有关的课题研究,共同研讨带有共性的问题和新的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医学的学术水平,推动学科建设,促进我院的发展。注重课题研究的可行性、前瞻性、群众性、实效性、过程性、动态性,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把科研课题研究工作推向深入,使我院科研工作有新的突破,努力创建科教兴医、科研兴教的新局面。

  二、 工作目标、任务

  规范科研管理工作,加大科研工作力度,努力做到以科研促医学,以医学助科研,将医学与科研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协调发展。

  (一)落实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在现有科研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在开展市级及省部、厅级课题时,严格遵守上述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并制定有关在研课题的监督、激励方面的相关制度。

  (二)加强对教科研课题的立项管理工作

  1、重视上级批准课题的进展 省厅级课题,认真组织全院医师申报各级科研项目、课题。

  2、加强课题研究常规管理,使课题研究能够扎实有序地开展,做到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有专人负责。采取措施使课题研

  究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确保每次研究活动都有确切的目标和内容,加强科研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定期召开每个课题组成员会议、课题组长(负责人)会议,让每个课题的全体成员都能够主动积极的投入研究。

  3、主动协助医院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4、重视课题完成率,总结成绩,找出不足。

  (三)健全在研课题的'档案管理工作,为每一个在研课题组建立档案,掌握进展情况、科研经费使用情况,一旦结题全部资料归档。

  (四)做好教科研(含发表论文)的工作量统计工作。

  (五)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共学互补,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和课程研究,力争抓出研究成果;做好科研型骨干医师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让更多的骨干医师(尤其是年轻医师)能成为科研带头人,带动医师治疗与带教的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组织管理外出的科研活动包括各种科研会议、学术报告、学术交流的管理工作。

  (七)加强对有关单位的联系

  通过网络媒体了解学习兄弟医院的科研管理工作经验,为教科研课题的申报、结题、申请专利等工作做好必要准备,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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