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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计划

时间:2022-10-05 23:03:28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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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计划

  我们每年受气象影响,受灾的情况都很严重。事先做好气象灾害预防工作计划,能够帮助我们减少损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计划,可供参阅!

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计划

  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

  市地处省西南部,长江下游南岸,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台风、洪涝、干旱、高温、强对流天气、寒潮、暴雨、大雾、冰冻、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都有发生。据统计,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约占各类自然灾害损失的70%以上,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增加,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绝对值在大幅度地增加,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威胁也越来越大。

  在以全球气候持续变暖为主要特点的气候变化背景下,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更加频繁,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气象灾害防御已经成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是重要的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指导各级气象防灾体系建设,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现状分析

  随着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气象卫星、天气雷达和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初具规模,初步建成较完整的数值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业务体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与服务面不断拓宽,电视、电台、报纸、手机、网站、电话、电子显示屏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应用于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全市每天接受气象服务信息的公众达到95%以上;多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设取得进展,已经探索建立了市区域联防、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气象灾害防御的社会经济效益日益显著,我国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人数显著下降,每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从上世纪80年代的3%-6%下降到目前的1%-3%;初步构建起气象灾害防御法规制度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文件以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陆续颁布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科普宣传不断深入,通过气象科普基地、气象科普馆、气象科普讲座、大众传媒宣传,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了公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气象灾害防御布局重点不够明确。一些国民经济关键行业和主要战略经济区的气象灾害易损性越来越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重,成为气象灾害防御的薄弱环节。

  2.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体现在当前气象业务体系对于突发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弱、预报时效短、预报准确率仍不能满足气象灾害防御需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尚未完全覆盖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预警信息的针对性、及时性不够。

  3.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尚未建立。缺乏精细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重点工程建设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尚未全面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对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支撑仍显不足。

  4.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面对气象灾害频发易发的趋势,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人工增雨、雷电防御等气象服务能力还难以满足防灾减灾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需求。

  5.全社会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不够健全。部门联合防御气象灾害的机制不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充分,社区、乡村等基层单位防御气象灾害能力弱,缺乏必要的防灾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全社会综合防灾体系不完备。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大大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更加严重威胁。气象灾害对农业、林业、水利、环境、能源、交通运输、电力、通讯等高敏感行业的影响度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重,严重威胁着这些国民经济行业的安全运行。同时,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及其伴生的大气环境变差等问题都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更加严重的影响。

  二、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气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以防御突发性气象灾害为重点,着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和教育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作用,加强合作与交流,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防(减)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气象灾害防御中,把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放在首位,完善紧急救助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气象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改善人民生存环境,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教育,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2.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气象灾害防御立足于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非工程性措施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充分发挥气象现代化建设作用,深入研究气象灾害发生的机理,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探索减轻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有效途径,加强重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实行配套综合治理,发挥各种防灾减灾工程的整体效益,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损失。

  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因地制宜的防御措施,按轻重缓急推进区域防御,逐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集中资金,合理配置各种减灾资源,减灾与兴利并举,优先安排气象灾害防御基础性工程,加强重大气象灾害易发区的综合治理,做到近期与长期结合、局部与整体兼顾。

  4.坚持依法科学防灾原则。气象灾害的防御要遵循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划,并依托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强防灾减灾的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提高科技减灾水平,逐步建立预测、防治、抗御、救援的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组织管理体制,不断提高我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2016—2020年)

  通过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制体系、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和防御体系建设,加强科学研究和科技攻关,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成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提高全民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知识水平,使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率显著下降,人员伤亡明显减少。

  2.近期目标(2016—2017年)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编制全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健全分灾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成立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协调机构,依法、科学、规范、高效处置各类气象灾害。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建立气象、水利、民政、新闻和相关社会团体协作开展气象灾害知识科普宣传教育的合作机制,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和信心。初步建成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非工程性措施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完善农村气象综合探测系统、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气象信息通信网络系统、气象灾害分析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和气象灾害应急服务能力。完善长江流域防洪排涝和群测群防网络,全市气象信息覆盖率达90%。建设农村防雷示范工程推广项目,完成气象条件与优质水稻及特色农业关系研究,建成优质水稻气象服务示范基地、设施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基地。加强气象条件所引发的交通安全、疾病流行等公共安全工作。

  3.远期目标(2016—2020年)

  按照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任务和要求,全面完善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防御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建成各类突发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积极筹措资金,加速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和非工程体系的建设,建成气象多灾种预报预警系统,加大气象灾害易发区域的工程治理力度。开展气象灾害多发区气象灾害风险性评估,为城市建设规划、重点工程建设等提供科学依据。建立为全社会服务的气象灾害信息网络。到2020年实现各类防汛防旱、城市防洪、交通防灾等工程性建设基本适应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气象防灾减灾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气象灾害防御的主要任务(非工程性措施)

  (一)气象灾害监测监控系统

  1.建立气象综合监测网。组建5—10公里格距自动气象监测网,实现乡镇全覆盖;在宁沪高速和沿江航道段建立包括能见度要素的自动站;在沿江和京杭运河及句容丘陵山区等洪涝、干旱等自然灾易发区域建立多要素自动气象监测点;优质水稻、小麦生产基地、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含地温、墒情等要素的自动气象站和小气候监测站;在特种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含水温、溶氧量等要素的自动气象站和小气候监测站;在沿江地区建立梯度风观测站;在中心乡镇等防雷电重点区域建设大气电场监测点。

  2.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全市设立若干个气象灾害实景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在气象灾害高风险区,建立加密视频实况监测点。

  3.建设卫星和雷达信息接收处理系统。建设气象卫星信息接收处理系统。依托国家和省雷达观测网,建立我市雷达信息共享系统。

  4.改造高空气象探测系统。着力推进市风廓线雷达建设,提高我市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弥补高空观测站点的不足。

  (二)气象灾害预测预警

  1.开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预报服务。应用各种实时观测资料,对上级台站的预报进行小空间尺度的订正,提高气象灾害的精细化预报警报质量。实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的种类、强度、落区的警报,开展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联防。

  2.建设气象灾害预警综合业务平台。进一步整合完善寒潮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大雾预警系统、中小流域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城市内涝预警系统以及暴雨、低温冰冻、高温热浪、霜冻等预报预警系统,建设针对我市台风、暴雨、干旱、高温、雷电、大风、冰雹、大雪、低温冷害、雨雪冰冻、雾、霾等主要气象灾害和重点防御区域的多灾种早期预警综合业务平台。

  3.建设气象数据分析处理系统。主要开展气象灾害市级实时业务灾难备份系统建设,提高气象业务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开展观测资料的实时质量控制系统、实时评价系统、资料处理和诊断分析系统建设,增强不同来源资料的综合处理能力;规划建设海量气象信息存储与共享系统,建成全市气象信息共享网络,确保气象信息和相关灾害信息畅通和准确、及时传递。

  (三)公共气象服务

  1.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平台建设。开展气象灾害孕育、发生、发展、演变、时空分布规律和致灾机理的研究,研发面向气象灾害防御全过程的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和影响评估产品,建立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和为农服务产品的制作平台,实现信息的高效采集与应用、服务产品快速制作与分发。开展气象灾害高影响行业服务需求调查评估,建立专业化的行业服务产品制作平台,增强服务产品的针对性和科技含量。

  2.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整合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基于多渠道传播的多灾种预警信息汇集、制作与分发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综合业务平台。推进实施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组织建设人员密集场所、气象灾害多发重发地区和其他重要场所的电子显示屏等固定接收设施和气象信息接入工程;建立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应用广播、电视、移动通讯发布技术和手段,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高效、快速的发布和传播。

  3.气象服务效益收集、评估、反馈系统建设。依托基层气象灾害防御队伍,组织收集气象服务典型事例;研究服务效益评估技术和方法,科学评估气象服务综合效益;收集社会服务需求,及时反馈服务情况,更新改进服务产品、手段和方法。

  (四)灾害风险评估和重建技术研究

  气象灾害评估是全面反映灾情、确定减灾目标、优化防御措施、评价减灾效益、进行减灾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参考。成立由气象、水利、农业、规划等部门专家组成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利用先进技术,全面考虑当地气候资源,加强气象灾害对环境、资源、生态、建设项目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的预评估、跟踪评估和后评估。加强灾害重建相关理论和技术的研究,特别是灾后重建的重大工程技术研究,如工程建筑技术、受灾体探伤技术、质量检验技术、信息处理传输技术等。

  四、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性措施

  (一)城市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建设完善市近地边界层大气物理、化学成分立体观测和自动化探测系统,发展城市区域精细化数值预报,完善城市气象灾害预警体系和城市突发事件气象紧急响应系统,建立气象灾害实时业务灾难备份系统。

  (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开展农村气象及相关灾害普查。建立健全精细化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提高农村易发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建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农业影响的监测评估体系。发展乡镇气象服务站,依靠乡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和建设成果解决预警信息发布到农村的瓶颈问题。

  (三)人工影响天气工程

  受气候变化和环境影响,近年来我市高温热浪、旱情发生频繁。政府加大“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投入力度,配备必要的增雨作业装备,建立结构完善、功能先进、布局合理的市、县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体系,为防灾减灾、合理开发和利用空中水资源、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提供保障。

  参与建设宁镇扬人工增雨示范基地。开展以森林防火、增加水库蓄水量等为目的的人工增雨作业,进行以对流云、地形云为主的调蓄型人工增雨技术研究和示范。

  (四)雷电防御工程

  加强雷电探测、预警预报和防雷装置建设,覆盖率要求达100%。针对不同的建(构)筑物或场所,不同的信息系统及电子设备、电气设备,不同的地质、地理和气象环境条件,开展雷击风险评估,定制雷电防护方案与防雷措施。重视农村地区的防雷工作,规范和加强农村地区的防雷安全监督和检测工作。按计划推进农村防雷示范村和示范工程建设。

  (五)气象防灾科普教育工程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立完善气象科普馆和气象科普展室。派发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产品、系列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挂图和音像制品。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气象灾害防御宣传教育活动。

  五、气象灾害防御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领导

  加强市、辖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重大项目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层层落实气象灾害防御的各项责任制,把气象灾害防御任务切实落到实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程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建立灾害性天气信息通报与协调机制。

  (二)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法制建设

  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全社会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提高依法防灾减灾的水平。开展有关气象防灾减灾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促进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由于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健全气象灾害综合防御机制

  切实加强市与各辖市(区)、镇及各有关部门协作,实行一级管一级的方针,确保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及时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区域间、部门间、部门和地方、部门和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间的合作,不断深化合作领域和层次。合理配置各种防灾减灾资源,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信息资源共享,联合组织实施相关重大工程、科研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

  (四)加大气象灾害防御科技创新力度

  切实加强我市气象灾害成灾规律、成灾条件、发生机理、预报预测、风险评估、防御对策和各种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灾害防御工程标准等的科学技术和标准研究。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响应仿真实验,制订应对气象灾害的战略和政策。加快科技成果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应用,大力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深入开展气候变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及能源、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实现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的新突破。

  (五)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

  加快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培养高素质防灾专业技术队伍,加强灾害监测预警专业人才培训,优化队伍结构,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流动和评价机制,多渠道发展气象灾害防御人才队伍。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专家队伍建设,为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提供决策咨询。同时还要加强灾害管理队伍建设,开展不同层次的减灾专业教育,提高灾害管理人员水平。加强防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依靠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和各部门(行业)抢险队伍,形成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骨干力量。积极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基层防灾志愿者队伍和乡镇、社区、乡村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在乡镇设立气象协理员,协助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工作,在社区、乡村设立兼职或专职灾害信息员,及时接收和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和灾害信息,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参与本社区、乡村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和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普宣传、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

  (六)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机制

  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及织等各方面对气象灾害防御经费的投入,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气象灾害防御资金的募集,多渠道筹集气象防灾减灾资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建设专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快气象灾害保险和再保险在气象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对气象灾害受灾单位和群众的救助、损失转移及分担作用。

  (七)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

  大力推动气象科普创新,不断完善和规范气象科普网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各级气象台站要全部建成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对全社会尤其是对重点地区和人群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区公众广泛参与的防灾避灾演练。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引导,做好相关科学解释和说明工作,增强公众抗御气象灾害的信心。

  (八)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区域合作

  积极开展临近区域合作和交流。参加区域减灾及相关领域的有关科研、业务计划,发起和参与全国性、区域性气象灾害防御等合作计划。广泛开发利用国内、国际气象科技资源,完善双边多边科技合作机制,加强智力引进和人才外送培养力度,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气象防灾减灾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升我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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