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医疗工作计划

时间:2022-09-25 21:40:0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医疗工作计划集合七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现在就让我们制定一份计划,好好地规划一下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计划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疗工作计划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工作计划集合七篇

医疗工作计划 篇1

  1 回顾去年

  自我院采用JCI规范管理以来,我科室对医疗设备管理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医疗设备的管理方向将是保证医疗设备安全、有效地为病人服务;增强员工对医疗设备的信任感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通过预防性维护以减少医疗设备对员工和病人的伤害。

  2 目标:(制定于20xx年1月5日)

  A 每个月巡查全院医疗设备;

  B 20xx年8月开展输注泵性能检测;

  C 20xx年5月开展婴儿培养箱性能检测;

  D 20xx年6月开展呼吸机、麻醉机性能检测;

  E 20xx年2月开展监护仪性能检测;

  F 20xx年4月开展血透机性能检测;

  G 20xx年5月开展高频电刀性能检测;

  H 20xx年3月开展除颤仪性能检测;

  I 20xx年5月开展强制检定设备检测;

  J 大型医疗设备及贵重医疗设备性能检测参照厂方保养时间;

  K 定期开展各类生命支持设备的使用培训。

  L 员工继续培训计划;

  3 资料收集和计划的评估:

  资料收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收集缺陷、问题、故障、错误使用和有关公开发表的危险报道,并向设施安全委员会汇报所发现的问题、建议、采取行动和检测结果,并在委员会上讨论。

  A 配合设施安全委员会每月一次设备巡查,进一步确保设备安全。

  B 按计划开展输注泵性能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C 按计划开展婴儿培养箱性能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D 按计划开展呼吸机、麻醉机性能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E 按计划开展监护仪性能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F 按计划开展血透机性能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G 按计划开展高频电刀性能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H 按计划开展除颤仪性能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I 按计划开展强制检定设备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J 按计划开展大型医疗设备及贵重医疗设备性能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K 按计划开展各类生命支持设备的使用培训,对培训进行考核和记录。

  L 按计划派员工参加继续培训,对培训进行考核和记录。

医疗工作计划 篇2

  一、加强组建医疗质量办公室队伍,完善各项医疗质量制度和考核标准。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是核心。建立符合医院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医院组建成立以常务副院长、医务科和各临床科室为成员的质量管理委员会和质量控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质量管理工作。全院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天天抓;临床科室时时抓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格局。加强临床路径管理,通过试用期开展的医疗业务管理,努力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为目标的全方位质量管理工作。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证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提高医疗质量是管理医院根本目的。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在完善医疗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把减少医疗质量缺陷,及时排查、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减少医疗事故争议,杜绝医疗事故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严把医疗质量关,要求各科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坚持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疑难病人会诊、重危病人及术前术后讨论制度。增强责任意识,注重医疗活动中的动态分析,做好各种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针对当前患者对医疗知情权要求的提高,完善各项告知制度。加强质控管理,住院病历书写按卫生部印发《病历书写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评分标准执行,处方书写按《处方管理办法》和《品和精神的药品管理条例》执行。

  三、根据试用期内实际操作发现的问题,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以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

  科室、服务标识规范、清楚、醒目、易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优化医疗流程,方便病人就医上下功夫,求实效,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实施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是加强医疗质量的基础。

  加强全院医务人员的素质教育使医院全体职工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需要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同情心;树立牢固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意识;在院内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和“安全就是的节约,事故就是的浪费”活动,激发职工比学习、讲奉献的敬业精神,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配合医务科、科教科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教育和培训。

医疗工作计划 篇3

  一、 强化思想认识,持续发展:

  院周会强调职能科长、各科主任、护士长继续抓好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医疗质量工作计划。每季召开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病历质控小组会议、感染委员会会议,护理管理委员会会议,急救小组、药事委员会会议、安全医疗委员会会议,规范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一年不少于二次全院质量教育大会,使全院每个工作岗位努力工作,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医院持续发展。

  二、明确临床医疗、医技科主要工作指标,并分解到各科使各科明确自己的指标要求,全院性指标如下:

  1、 病床使用率≥85%

  2、 平均住院日≤10天

  3、 入院三日确诊率≥90%

  4、 术前平均住院日≤3

  5、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

  6、 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5%

  7、 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0%

  8、 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0%

  9、 三基考核合格率=100%(80/100分)

  10、 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90/100分分以上)

  三、继续全方位的医疗质量考评工作,实施规范化的质量管理,制定考评标准,每月抽调科主任及各部门干事对各科进行检查,做好总结反馈工作。

  1、修改标准,参照二级医院评审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医院各科室的工作开展情况,在上年的基础上修改,每季组织检查各科室的每月工作情况,认真评分,结果与奖金挂钩,工作计划《医疗质量工作计划》。

  2、健全、落实各种医疗制度,要求各种制度执行记录规范,项目齐全。如业务学习,差错登记报告、科委会会议等等。医疗组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入院48小时内主治医师查房,一周内主任查房,术前,术后上级医师查房,重病人随时请上级医师查房,病重自动出院请上级查房,重病人值班医师查房后作好病程记录。加强知情谈话制度管理,非手术病人入院内72小时谈话,手术前、中、后谈话,植入谈话,危重时随时谈,特殊诊疗操作、治疗、用药谈话,输血同意谈话,麻醉前同意谈话;严格执行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审批及手术权限制度、交***制度等。各科每月召开会议,对存在问题分析,整改,持续改进。

  四、认真做好医疗文书书写管理工作

  1、建立三级病历质控网,形成病历质量管理网络

  ①成立院、科、个人自检三级病历质量控制网,设立院病历质控小组、各科病历质控员,把病案质量监控的重点放在运行病历(环节质量)监控上,加强运行病历的质量控制是确保诊疗过程的医疗安全的重要保障。

  ②强化病历书写者自我检查、科室病历质量小组(相关质控人员)监控。科室病历质控员每月对病区进行环节及终末病历质量检查,培养每个质控员的病历质量意识,加深检查者的`感性认知,将检查结果及时传达到自己科内,避免同样错误发生,使被检查者引起重视,在第一时间得到反馈意见,实时改时,起到良性循环作用。、

  2、抓好病历质量的评价、实施奖惩结合制度

  科室病历质控员每月对病区进行终末病历质量检查,检查存在问题及乙级、丙级病历上报质控办。相关科室的质控人员需及时上报检查结果,如连续不上报的则扣科室当月一定的考核总分,与科室奖金挂钩。促使大家重视并互相督促,避免和减少病历缺陷发生率,达到提高病历质量的目的。

医疗工作计划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和省政府《关于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以基本医疗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 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基金由政府补助、个人缴纳组成的原则;

  (三)基金实行区级管理、分级核算、超支自理、余转下年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

  (四)基金使用实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合管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区政府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新型合作医疗发展规划;

  (二)制定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四)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第五条 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合管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基金的管理;

  (二)负责参合者医疗费的报销审核.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负责对街道合管办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定期向区合管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五)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认定、监督和管理;

  (六)制定报销基本用药、诊疗与材料目录;

  (七)拟定年度实施意见。

  第六条 区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区政府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七条 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合管会)街道办事处和区合管会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参保群众的宣传、动员和筹资工作;

  (二)协调街道财政及时按期上缴街道应补助资金;

  (三)研究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街道合管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合管办),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街道合管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参合者及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二)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用药、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三)对参保人员就医情况监督、检查和审核工作;

  (四)负责对社区新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工作的指导、监督;

  (五)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定期向街道办事处、街道合管会和区合管办汇报工作。

  第九条 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领导、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十条 区、街道合管办的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按服务人口年人2元标准)全部足额按时到位。不得发生从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和占用基金的情况。

  第三章 参合对象、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参合对象

  (一)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户籍在本区的居民;

  (二)上述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

  第十二条 参合者义务

  (一)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为抵御疾病风险履行的缴费义务。

  (二)参合者必须按期一次性整户缴全当年规定的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

  (三)本区户籍内的当年出生的婴儿可以申请参加当年新型合作医疗。不享受各级财政补助,次年参合可以享受;

  (四)参合者缴纳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后。

  (五)参合者应自觉遵守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有关制度。

  第十三条 参合者权利

  (一)参合者享有因病在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和就诊医疗费补偿。

  (二)参合者享有对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举报和投诉的权利。

  第四章 基金标准与筹集

  第十四条 基金筹集应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多方筹集基金,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第十五条 基金标准的确定应根据本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第十六条 基金筹集办法

  (一)符合参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规定的其他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合管办办理参合手续。

  (二)五保户、低保户及政府规定享受财政补助的农村居民主动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办理参合手续,其个人缴纳资金按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区、街道补助资金分别由两级财政负责。

  (四)省市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负责落实并全额划拨到新型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五)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助新型合作医疗。

  第十七条 筹资时间:新型合作医疗实行按年缴费。规定缴费期内办理申报和参合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新生儿自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需到所在地街道合管办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办理申报登记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

  第五章 基金管理

  第十八条 区财政局和区合管办应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第十九条 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所得利息并入基金。

  第二十条 区合管办和区财政局、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区、街道两级合管办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第二十二条 区合管办与街道合管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每月结算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费用。及时拨付。

  第六章 保障待遇

  第二十三条 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疾病(简称门慢)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门诊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特)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住院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四条 新型合作医疗的结算时间为每年。必须于次年前申请办理报销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五条 设立参合者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门慢、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最高补助限额。

  第二十六条 新型合作医疗的用药、诊疗和医用材料的补助范围按照区合管会制定的 新型合作医疗用药目录》 新型合作医疗诊疗目录》和《 医用材料目录》执行(具体目录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患有门慢、门特的病人办理申请手续时。由街道合管办初审合格后报区合管办,经区合管办审核确认后方可享受门慢、门特补助待遇。参合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门特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十八条 根据年度基金使用结余情况。对当年因患大病重病经报销补助后仍需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参合者给予二次补偿(具体补助标准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二十九条 根据年度基金使用情况对基金结余较多的年度给予参合者免费享受一次指定项目的健康体检(具体体检项目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三十条 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补助:

  (一)参合者本人违法违章所致伤害的医疗费用;

  (二)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所致的医疗费用;

  (三)车祸、工伤、医疗事故等所致的有第三方赔偿的医疗费用;

  (四)出国、出境期间的医疗费用、非定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

  (五)未经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或未经合管办登记备案的参合者自行前往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除外)

  (六)区新型合作医疗用药、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七)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手术、洁牙、镶牙、验光、配镜、装配义眼、义肢、医学美容、矫形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

  (八)新生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其他不符合新型合作医疗政策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第七章 就诊、转诊及报销办法

  第三十一条 区合管办为每位参合者制作《 新型合作医疗卡》参合者应持卡到医疗服务机构就诊。

  第三十二条 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为主的首诊和转诊负责制。急诊者应凭急诊证明补办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发生以下情况时。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

  合者办理转诊:

  (一)经检查、会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

  (二)不具备诊治、抢救条件的危重病症;

  (三)缺少必要的检查、诊疗项目和设施的

  (四)诊断明确。参合者要求转入低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康复治疗的.必须持卡享受即看即报

  第三十四条 参合者在区域内或区域外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时。否则街道合管办不予办理报销(急诊除外)

  第三十五条 参合者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必须持《 新型合作医疗卡》转诊证明、病历、处方、出院小结、发票原件、住院明细清单以及区合管办要求的其他材料方可报销。

  第三十六条 街道合管办在工作日受理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结报。

  第三十七条 参合者在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

  第八章 费用结算

  第三十八条 参合者在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九条 区、街道合管办应加强基金结算管理。其余10%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结算支付。

  第四十条 参合者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按单病种结算的由区、街道合管办按有关结算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区合管办、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 新型合作医疗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发放定点医疗机构铜牌并向社会公布,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负责监督、检查协议的履行情况。

  第四十二条 区合管办、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必须设立新型合作医疗挂号窗口。为参合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十四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在收治参合者时应认真核对《 新型合作医疗卡》严格执行专人专卡专用制度。掌握住院标准,杜绝挂名住院与冒名住院的现象。

  第四十五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有关政策的规定。严格执行处方限量与出院带药管理规定,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第四十六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或亲属的知情权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十章 处罚与奖励

  第四十七条 区合管办、区财政局加强对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基金超支、失控。

  第四十八条 区、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参合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参合者应如实提供参合卡、处方、病历、发票、出院小结和住院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如实提供病案资料、处方、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财务帐册等与新型合作医疗有关的原始资料。

  第四十九条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当明码标价。接受区合管办、财政、物价等部门的检查和参合者的监督。

  第五十条 参合者有以下行为之一并造成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由区合管办如数追回。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将《 新型合作医疗卡》转借他人的

  (二)伪造、涂改处方、费用单据等凭证的

  (三)虚报、冒领医疗费用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一条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合管办追回支付的违规医疗费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将他人的医疗费用和非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列入报销范围的一)未认真查验参合卡。

  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二)不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三)将参合者挂名住院或分解住院次数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 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二)贪污、挪用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

  (三)违反新型合作医疗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三条 区合管会制定新型合作医疗考核办法。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疗工作计划 篇5

  为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医疗质量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我省医疗安全质量控制长效机制,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分期建设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下称"质控中心"),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职责与职能设置

  (一)省卫生厅全面负责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统筹协调全省医疗质量控制活动;广东省医院协会受省卫生厅委托,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质控中心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质控中心拟订专业性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评价体系和质量信息体系,统筹协调质控中心的质控活动。

  省卫生厅加强对全省三级医院的医疗质量控制,重点是省、部属医院;各市按照全省医疗质量要求,参照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广东省医院协会受省卫生厅委托,受理申报材料,收集、汇总质控信息,分析全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医疗质量管理的需要,按不同专业分科或专业技术设置专科质控中心,省卫生厅根据我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公布计划建设的专科或专业质控中心名称。

  (三)质控中心挂靠单位条件:

  1、质控中心原则上挂靠在省属、部属三级医疗机构,受省卫生厅委托,负责本专业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并设立由全省若干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质控工作实施专业技术指导;

  2、质控中心所挂靠的医疗机构,其相关专业水平应处于全国或全省地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3、挂靠的医疗机构应为质控中心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及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等支持;

  (四)专业质控中心在省卫生厅的组织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全省本专业质量管理的现状和质控要求拟订本专业质控规划,并根据规划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专业性业务指导;

  2、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颁发的医疗管理规范和医疗质量标准,制订本专业的医疗质量控制标准、技术规范;

  3、负责制定全省本专业的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方案,组织对各级医疗机构的.专业质量控制督查和质量评价;负责相关专业特殊医疗技术准入评估工作;

  4、对全省本专业医疗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并定期向省卫生厅报告,提出改进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5、组织对相关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推广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专业队伍素质;

  6、建立相关专业的信息资料数据库,加强有关专业的信息收集、整理与分析;

  7、充分发挥本专业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

  8、承担省卫生厅委托的其他医疗质量管理任务。

  (五)质控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秘书1—2人;质控中心设专家组,成员7—10人,专职、兼职均可,质控中心专家组成员包括医院管理和临床医学专家,原则上由相关专业的国家、省级学会(分会/组)的委员组成。

  (六)质控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组织架构由省卫生厅确认。

  三、质控中心申请与确认

  根据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规划与年度公布专项建设计划,符合条件单位可向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申请单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申请表》;

  (二)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专业优势、工作设想;

  (三)相关技术资料,科技项目、成果、专利及重要论文,学术/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在学术团体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医疗工作计划 篇6

  衡量医疗客户服务的价值,重量,更应该重效

  凡搞管理的人都知道,客服是个软性的工作,做的如何?很难有准确明晰的目标去衡量。

  自从我开始做客服以来,一直让我绞尽脑汁的,就是如何评价并让大家明白医院开展客服工作的价值。

  价值是个很抽象的概念,因为不同经历不同思想人们的价值观有天壤之别。以目前最直观最短视的'看法,创造利润即是创造价值。的确,利润是价值,但是如果这个利润是竭泽而渔呢?它的价值体现还有我们认为的那样大吗?或许,这样的价值是越多越糟糕。

  可是其它价值,诸如引入先进理念,创建先进文化,开阔视野,提高素质,做好细节服务,都是价值。但是这个价值你无法用确切的数字去估量,去跟每一个向你提出质疑的人去解释,甚至那些细节的工作因为鸡毛蒜皮,而被人们忽略轻视。

  可是被忽略轻视不一定说明这项工作没有价值,只能说明人们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很肤浅,同时说明我们的工作也许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

  别的科室只需要考虑如何做好工作,我们客服却还需要考虑如何让别人知道我们做好了工作。呵呵!这倒是很符合客户服务的真谛:服务的好坏,不能由自己来评判,真正的裁判权在客户手中。

医疗工作计划 篇7

  为加强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网站监管,防止利用网站散布、传播不良医疗信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所结合“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测评内容的实际情况,计划对全县部分网站开展不良医疗信息发布卫生监督检查,现制定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县设立的网站。

  二、检查内容:

  1、互联网发布的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内容必须科学、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保健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

  2、发布医疗广告,必须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在其网站主页底部的显著位置标明卫生行政部门及《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编号。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对本地医疗卫生服务网站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传播不良医疗信息的网站;

  2、做到及时总结汇报。

【医疗工作计划】相关文章:

医疗工作计划03-01

医疗安全工作计划12-14

医疗废物工作计划02-04

医疗质量工作计划02-18

医疗设备销售工作计划04-19

医疗质量安全工作计划01-31

医疗科室工作计划(精选14篇)04-10

医院医疗工作计划(精选16篇)02-07

有关医疗工作计划四篇11-15

医院医疗工作计划7篇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