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2-03-28 17:35:34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监督工作计划汇编7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监督工作计划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监督工作计划汇编7篇

监督工作计划 篇1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信息宣传工作,扩大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影响力,结合《20xx年全市卫生计生宣传工作要点》(鲁卫宣传字〔20xx〕1号)和《市市卫生监督所20xx年工作要点》(鲁卫监〔20xx〕6号)精神,现制定我所20xx年信息宣传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紧紧围绕全市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活动和综合监督各项工作,加强我所及各地工作动态宣传,为领导把握全局和正确决策服务。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众法制观念和管理相对人守法意识。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为宣传工作提供充足保障。

  二、工作重点与具体措施

  (一)加强网络宣传。以市卫生监督网为核心,重点打造监督快讯、公文信息、曝光台、市内信息、卫生要闻等栏目,增设监督年活动专栏,提高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增强宣传效果。依据配档表计划(见附件),相关科室加强联系配合,严格信息报送程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进一步加强工作动态宣传。做好“曝光台”信息更新工作,每月公开无证行医处罚情况,每季度公开医疗广告监测与处理情况,加大曝光公示力度。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及时报送主动公开的公文信息,在“公文信息”栏目公开。进一步加强与各市联系,增加信息报送量,认真审核、发布地方工作信息。加强对国家和市重大卫生计生政策、重要新闻、工作动态等的关注,对相关信息及时转载发布。做好“媒体报道”、“卫生宣传”等栏目的更新工作。积极挖掘监督工作中的亮点信息,积极向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国家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等上级单位门户网站报送信息。

  (二)改进纸质宣传。改版《市卫生监督信息》,编发《市卫生计生监督动态》,丰富宣传内容,提高稿件质量,优化发布范围,确保宣传效果。做好《市卫生计生情况》的选稿、供稿工作。

  (三)加强媒体宣传。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的联系沟通,强化社会宣传。积极向《健康报》等“三报五刊”报送稿件。

  (四)探索新媒体应用。联系电信运营商,群发公益短信,扩大卫生监督影响力。原则上常规宣传每季度群发1次,专项行动或宣传周结合活动形式群发。

  三、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信息员网络体系,建立市、市卫生监督信息员联系机制。健全信息宣传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市及所内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探索实行表彰奖励。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提高信息员信息采集、编辑、摄影技术等业务水平。

监督工作计划 篇2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结合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五)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监督工作计划 篇3

  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根据泰海食安委办〔20xx〕年2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系统内食品生产企业要深刻理解区食安办通知精神,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确保我区食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监管对象:泰供东方五云斋食品有限公司。

  (二)监管内容:

  1、索证索票落实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重点把好进货关,严格执行原辅料采购制度,做好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记录,保证原辅料可追溯,确保采购合格的食品原辅料;

  2、生产过程管理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做好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管理,按照加工过程控制要求,做好关键控制点记录,确保使用中的原辅料无过期变质,保持生产场所卫生、整洁,按要求确保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储存条件。同时企业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明、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

  3、运输过程管理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保证成品管理规范,使用合格的包装材料,保持运输工具清洁,确保成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做好销售台账。

  (三)监管时段:

  做好春节、端午、中秋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对肉制品、糕点等节日热销食品及粽子、月饼等时令性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全面部署。区社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严格责任,狠抓落实。定期不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食品生产企业要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并再次组织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入一线,亲自参加检查,找准食品安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3、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关注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做好食品风险信息收集,及时汇总上报食品生产单位反馈的信息,对预防和处置系统内出现类似问题打好基础,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利支撑。

监督工作计划 篇4

  为做好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单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社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本社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社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社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计划 篇5

  为全面加强全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分户档案。

  二、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未换、未年审的严厉查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查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及异地执业行为;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执业又没有在县卫生局办理歇业登记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收回或注销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是否在执业医师(护师)的带领下从事一切医疗工作,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单上是否有带领的执业医师(护师)的亲笔签名。

  三、继续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各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执行,进药渠道、主要收费项目公示、国家基药执行情况、诊疗规范等的监督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个体诊所从业范围和个体医生资格的监督检查。

  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巫医、游医、坐堂行医行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五、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六、继续开展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七、继续开展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管,净化医疗广告市场。

  八、加大医疗卫生监督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监督工作计划 篇6

  20xx年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围绕为高陵经济发展这个中心,紧抓特种设备安全,全力开展XX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度,认真抓好队伍建设、依法行政建设、名牌战略、计量检定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服务高陵经济建设能力,促进高陵质监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1、全力开展“XX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工作,年初将召集五大质量牵头部门,组织召开观摩会议,狠抓质量强市示范点建设,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市质量创建办的考核。

  2、继续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邀请农业科技专家教授给我县种植户就种植方面的有关知识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全面掌握新的农业生产技术设施蔬菜标准化栽培关键技术。

  3、积极推进我县名牌战略进程。深入辖区企业开展调研工作,发掘、培育、扶持有条件、基础好的企业,积极开展省、市名牌产品以及质量奖的申报工作。力争新增陕西名牌产品1个, 西安名牌1-2个。

  5、进一步拓展计量,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检定人员参加培训,争取尽快将20xx年新立项目全部开展,扩大检定范围,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6、不断提升我局执法能力,进一步摸清辖区所有许可证企业底数,并建立质量档案(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复印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质量监管信息》、每年的《自查报告》及对企业开展年审、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查的情况报告和其他有关记录)。并及时补充完善档案中的相关事宜,不断提升我局行政执法的水平。

  7、继续加强对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全面落实巡查办法,建立健全巡查台账,大力清除安全隐患,提高监察效率,确保全年无一起特种设备安全重特大责任事故。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xx年我们进一步按照县委、县政府、安办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工作这根弦,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努力促进党委提出的“三个满意”目标的实现。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分解县政府下达的县体育局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健全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2、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电气消防安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多层建筑和密集人群居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力度,做到边查边整改,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3、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落实,重点是对公众聚集体育场馆、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目标,对检查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4、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驾驶人员进行“遵章守法”的教育,禁止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酒后驾车;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消除车辆隐患,保证车辆不带故障行驶。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政治学习和安全教育是做好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职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的重要环节。要通过经常性的学习和教育,使职工自觉履行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金融安全运行服务。

  二、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责任书》。实行安全管理承包责任制,在细化安全事项、明确责任、杜绝相互推委、提高职工参与安全管理主的动性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20xx年我支行继续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责任书》,并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抓好落实上,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

  三、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在我行被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列为成员单位,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范化;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管理机制;抓好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2、安排管理好行政值班;3、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资料总结,不走形式,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力所能及地提供物质条件,宣传、引导广大职工进行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从小事做起,踏踏实实地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加强安全检查力度。督促职工对办公区、各股室内部安全事项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节假日前,在各股室自查的基础上,支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地做好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

  五、注重火灾消防工作。对县支行的消防实施进行检查,根据火灾隐患的位置合理配置灭火器具。充装本年度到期的灭火器。

  六、努力完成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和本行交给的其他任务。

监督工作计划 篇7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要求规范管理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推进卫生监督工作进农村、进社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建立市—乡镇(社区)—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范围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二、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

  20xx年9月底前建立起以市卫生监督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

  建立起以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分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科为依托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原则上3—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1个卫生监督分所,我市设置3个监督分所,由卫生监督中心负责建立并为每个分所派驻3—5名卫生监督员,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具体见附件4)。

  建立起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每个村卫生室为一个信息点,明确1名由执业人员为兼职的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科”标牌,接受市卫生监督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三、人员配备

  (一)配备标准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配备2—4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其中院长任科长,主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副职任副科长,专职人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人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从事公共卫生或医疗卫生工作3年以上;

  3、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职能职责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协助卫生监督中心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巡查、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医疗行为的监督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摸底,一户一登记,一户一建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单位持卫生许可证经营,做好行政许可审批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培训等。

  3、开展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从业,并制作检查笔录。如发现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各类卫生违法行为,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依法查处。同时协助市卫生监督中心做好顾客用具、微小气候等的抽检工作,配合卫生监督中心做好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工作。

  4、协助卫生监督中心定期对辖区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5、及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中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进行调查处理。

  7、指导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法律宣传和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评估。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并协助上级处置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律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引导辖区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从业。

  3、及时收集和上报卫生监督相关信息,对发现的卫生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协助上级进行调查处理。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五、规范化管理

  (一)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科应遵守并统一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制度》和《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科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上级下发的文件、工作要点、会议纪要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汇报、宣传资料、日常巡查执法文书及其它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卫生监督中心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建立行政相对人基础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内容包括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信息、许可项目、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日常监督检测资料、样品监测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档案资料可按以下内容划分,装订成册:计划总结、文件信息、会议记录、日常监督、投诉举报、转办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所辖单位资料等。

  (三)工作规范化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地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每个管理相对单位监督检查频次≥4次/年,并能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完成率必须达到100%,每一项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4、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情节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违法事实情节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卫生监督中心,并协助卫生监督中心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卫生监督中心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监督中心、疾控中心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

  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针对检查情况制作加盖卫生局公章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意见书内容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信息来源,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六、培训制度

  市卫生监督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协管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制度,开展项目管理和业务培训,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七、工作考核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豫卫妇社[20xx]8号)文件规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20x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我市采取绩效考核方式拨付补助资金。

  市卫生局年度考核时,依据年初制定的责任目标,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单列考核,划拨经费时依据协管工作考核情况确定标准。对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考核分值8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经费;对工作中有漏项(考核分值60分至80分)的,拨付70%经费;对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或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的,拨付50%经费。

  八、工作奖惩

  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中心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奖励惩处制度。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卫生局将给予相应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减免补助经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弄虚作假、套取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纪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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