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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6-01-30 15:38:00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稽查工作计划合集6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该为接下来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稽查工作计划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稽查工作计划合集6篇

稽查工作计划 篇1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打非治违”和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部署要求及省运管局《20xx年全省运政稽查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全市运政稽查行动计划》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全市运政稽查活动的开展,集中查处一批道路运输行业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自觉规范运输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全市运政稽查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科学、规范的运政稽查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联合督查,建立高效、协调的联合执法机制;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稽查,实现全市运政稽查队伍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明显提升。

  二、行动计划

  (一)汽车客运站稽查(4-5月份)

  稽查重点:“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行为;“凌晨2点至5点落地休息”情况;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情况。

  本行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联动,采取暗访抽查、交叉检查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月,各县市运管局(所)按照辖区管理责权做好汽车客运站稽查工作,5月上旬,市局根据需要组织交叉稽查或抽查检查,5月中旬,参加省局组织的交叉稽查检查。

  (二)出租车客运稽查(6月份)

  稽查重点: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出租车非法营运、异地经营及从事班线客运行为;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及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等违规行为。

  本项行动市、县两级联动。行动期间,出租车管理机构要与当地公安、城管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以及机场等地稽查力度,对出租车异地经营问题突出的,可以报请市局采取联合稽查或交叉稽查形式进行。省局、市局根据需要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道路货物运输稽查(根据货运特点分两期开展,7月省局抽查)

  稽查重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的行为;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行为;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行为;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行为;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行为。

  本项行动以县市区为主,要与源头治超紧密结合,对其他部门抄告、移送的有关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及从业人员严格依法处理。对查处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市安监、公安等部门进行通报,联合处置,确保违法状态及时消除。期间,省局、市局根据需要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道路旅客运输稽查(按照旅游高峰开展,省局8-9月份为主)

  稽查重点: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行为;班线客车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不按核定站点停靠、沿途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包车无证、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长途客运班线车辆违规在乡镇发班、组客等违法经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和投诉举报较多的重点班线。

  本项行动由省局统一部署,市、县运管机构具体实施,采取网上稽查、定点稽查、重点线路联合稽查和运管、高警联合执法等形式进行。

  8月份,省局将组织市州稽查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多、非法违法经营突出的客运班线途经路段和区域进行联合稽查。

  9月份,省局将与公安交通管理管理局联合下文,组织对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各市州运管处(局)也要与当地公安高警部门制定联合整治方案,按要求抓好联合执法行动的落实。

  (五)通村客运稽查(主要集中6月、12月及春运前)

  稽查重点:规范通村客运经营行为,重点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格资质情况、查处超员、宰客、甩客等违法行为。

  本行动以县市区为主,行动期间,要紧紧围绕“村村通客车工程”的实施,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行为及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镇(街)、村(社区)作用,切实形成“镇(街)主导,相关部门联动,村(社区)参与”的联合整治机制。

  (六)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行业(结合达标年审开展,省局10-11月份为主)

  稽查重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以及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违法经营行为;不按新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培训、违规在主校址外设立培训点、教练员无证或无携带教练员证执教,执教类别、准教车型与《教练证》不符等违法行为;维修检测行业无证经营、超越许可事项经营行为;擅自改装、承修已报废机动车的.行为;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行为。

  本项行动由市运管局统一部署,市、县两级联动。省局、市局根据需要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全年运政稽查工作取得实效,市局成立运政稽查工作领导小组,以罗凌生、王浩为组长,庹文毅、吴胜国、杨书章、江伟为副组长,各运管局(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江伟副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局法规稽查科,各运管局(所)抽调不少于5人的稽查人员参加,认真组织部署,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稽查行动落到实处。在完成省局规定稽查任务的同时,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地区稽查工作重点,灵活组织开展稽查行动。

  (二)开展培训,提高素质。针对基层一线运管人员实际执法需要,主要从路面稽查实际操作(包括队列队形、交通执法手势训练及路面稽查演练)、法律业务知识(包括公共行政法律及行业法规、执法规范及法律文书制作、道路运政执法案件案例剖析)、主要业务(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出租、驾培、维修)的稽查方法、运政稽查执法工作评价方法等进行培训。市运管局将结合运政稽查阶段任务组织培训。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各级运管机构在执法中,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各运管局(所)稽查小组必须携带摄像机、照相机等取证设备,认真做好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和执法文书,确保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坚持查处与教育并举,讲究方式方法,避免矛盾激化。对查处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措施。年底,省局将组成专班对各级运管部门运政稽查制度落实、执法案件台帐管理和查处的案件登录信息系统等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对每次稽查活动和各地在运政稽查中好的做法、先进个人,通过地方媒体、交通部、省厅网站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各地每项活动宣传不少于3篇。

  (五)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强运政稽查工作的情况报告,严格落实运政稽查“四项制度”,按要求上报各种信息、资料。对今年组织的各项稽查行动,各地要在活动开展前上报实施方案,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报小结,对查处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经营行为要以《道路运政稽查台帐》的形式上报省局,省局集中进行通报。

稽查工作计划 篇2

  一、积极开展“金质亮剑”农资打假保春耕活动。时间从2月28日起至4月15日止,活动坚持执法打假、扶优服务、宣传引导齐头并进的原则,稳步推进本次活动,做到有声势、有特色、有力度、有实效。

  二、集中开展10类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3月起至09年初结束。分为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3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第二阶段从11月开始,至明年初结束。主要进行玩具、服装、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家具、五金饰品、涂料、油漆、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又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专项整治,当前首先要认真抓好第一批重点产品包括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五类,围绕五类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严格对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严厉查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标识不符、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和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彻底解决无证生产问题;坚决取缔制假黑窝点。

  三、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活动时间从1月至12月,要按照市里工作部署,重点查处食品行业无QS、建筑类产品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流通领域经营使用未经强检的计量器具、医疗行业在经营中使用未经强检的.计量器具等四种违法行为。

  四、拓宽执法办案领域。要继续秉承行政执法开路的措施,认真抓好纤维制品、儿童用品、建材、食品等各类产品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规范使用名牌和免检产品标志、地理标志、能效标识等质量标志,落实区域监管责任,稳步提升辖区产品质量,促进技术机构业务拓展。

稽查工作计划 篇3

  摘要:本文笔者通过多年来从事电力稽查工作的工作经验,就如何通过开展营销稽查工作来提高营销政策执行力,完善企业的服务质量,提升电力企业的形象,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效益最大化等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电力营销;电力稽查;客户需求

  随着“三集五大”建设工作的逐步深入,供电企业对营销运营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提高供电企业的服务质量,减少营销日常工作差错,快速高效的解决客户投诉,避免用电过程中的“漏、滴、冒、跑”现象,促进企业效益最大化。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在电力营销经营环节建立电力营销稽查监督机制,配备足够的稽查力量,全面开展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将营销稽查融入到营销工作的方方面面,全面提升营销工作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营销稽查体系

  第一,建立健全的稽查工作细则。为把电力营销稽查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完善营销稽查常态管理机制,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建立营销稽查网络体系。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梳理规章制度,对有关营销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政策规定进行整合,梳理营销各专业工作管理制度,建立营销稽查依据。二是制定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细则,出台电力稽查工作管理规范,明确稽查内容、权限、工作方式、工作程序以及考核奖励办法,使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三是构建完善的稽查组织体系,形成由上而下的稽查网络。包含市、县、班组(供电所)等在内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营销稽查组织体系。

  第二,合理安排营销稽查工作。处理好适时稽查与适度稽查,注重稽查安排人性化、稽查计划提前化、稽查方式多样化。安排人性化,按照营销专业工作的时间周期,正常稽查是依照基层单位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稽查时间,这样就能让基层单位正常工作不受稽查的影响。特殊稽查则是指针对阶段性重点工作工作质量、工作进展、业扩报装以及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随时展开的稽查工作,以达到反应迅速、快速改进的良好效果。计划提前化,在稽查工作中要整改以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月度工作安排的各项任务,发挥营销稽查的防范作用,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方式多样化,通过专项稽查和定期稽查等方式,重点稽查外部用电客户用电行为管理和公司内部电力营销业务管理,通过互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查和市县供电公司之间的横向交流稽查。

  二、明确营销稽查工作的关键点

  第一,规范业务流程应用,提高营业业务管理水平。根据对历年营销稽查结果分析可以发现,很多营销基础资料的差错,业务收费错误,供用电合同签订错误等都是由于工作人员对业务流程操作不细心导致。因此在稽查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业务流程的核查力度也就成为了必然。

  1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电力营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经营流失,规范营销稽查行为,制定本规定。

  1.2营销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从事电力营销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有关营销制度的建设、营销工作质量和行为规范等进行稽查监督。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省公司及其所属供电单位。

  2营销稽查的内容

  2.1营销制度建设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

  2.2业扩报装、用电变更各业务流程。检查是否存在超时限、违规操作,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2.3抄表工作质量和定期轮换抄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抄表不到位、估抄等,确保抄表实抄率、抄表差错率的真实、可靠;

  2.4电费计算、电费审核、电费回收、购电费支付等工作的管理情况。防止电费差错,保证电费资金安全,确保各种统计报表数据及时、真实、准确;

  2.5客户用电档案和计量档案的'建立、归档、变更、销毁等情况。检查档案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现场一致;

  2.6《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续签等情况。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内容是否完整,签订是否及时,合同执行是否严格和准确;

  2.7电价执行和有关用电营业收费项目。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费参数是否与实际相符;

  2.8检查供电营业部门和财务部门的电费账务是否相符,检查电费收入及违约使用费是否及时入账、有无坐支现象,清查数据不清晰,账账不符等情况,监督找出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2.9检查关口表和售电关口的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周期检定、轮换、故障处理等工作。

  2.10服务窗口和从事有关营销服务工作的人员的服务质量。

  2.11进行窃电和违章用电行为的查处工作。

  2.12对客户投诉和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2.13对营销稽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营销稽查行为、营销稽查工作流程、营销稽查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职责划分及机构设置

  3.1公司市场交易部主要负责:

  3.1.1制订公司营销稽查的管理制度、工作规定。

  3.1.2对下级单位营销稽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表彰和批评。

  3.1.3组织开展全网营销专项稽查。

  3.1.4定期编报全网营销稽查简报。

  3.2各省公司市场营销部门主要负责:

  3.2.1贯彻落实公司营销稽查有关制度和文件。

  3.2.2制定营销稽查工作计划,对所属供电单位营销稽查业务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3.2.3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营销专项稽查。

  3.2.4定期编报营销稽查简报。

  3.2.5负责公司范围内营销稽查人员的培训和发证工作。

  3.3各供电局主要负责:

  3.3.1贯彻落实上级单位营销稽查有关制度和文件。

  3.3.2组织开展本单位营销稽查工作。

  3.3.3监督被稽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3.3.4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专项稽查任务。

  3.3.5定期编报营销稽查简报。

  3.4各省公司、地区供电局要建立健全营销稽查组织体系,配备营销稽查人员,负责组织开展营销稽查工作。

  3.4.1各省公司应在市场部门下设营销稽查专职岗位。

  3.4.2各省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营销稽查机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供电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营销稽查机构,可设为二级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4人。

  (1)省会城市供电企业;

  (2)年售电量100亿kWh以上;

  (3)供电客户数100万户以上;

  (4)管理十个及以上县级供电企业。

  其他供电企业应配备专门的营销稽查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3.4.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县级供电企业应设立营销稽查班或专职人员,负责营销稽查日常管理工作。

  (1)年售电量10亿kWh及以上;

  (2)用电客户数达10万户及以上;

  (3)管理十个及以上供电所。

  其他县级供电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营销稽查人员。

  3.4.4所有涉及营销工作的班组、供电所(如:抄核收班、用电检查班、计量班、供电所、客户服务中心等)要设置兼(专)职营销稽查人员,负责日常内部稽查工作。

  3.5稽查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由各省公司组织统一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证书。4营销稽查的方法与要求

  4.1营销稽查实行以日常稽查为主,专项稽查为辅。

  4.2日常稽查实行计划管理,营销稽查人员应制定年度和月度稽查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稽查工作,月度终了和年度终了时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4.3专项稽查针对日常稽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不定期组织开展。

  4.4营销稽查人员在实施现场检查时,人数不得少于2人,并应向被检查单位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有关证件或文件。

  4.5营销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稽查机构出具《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格式参照附表1),《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应一事一单。被稽查单位收到《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后应限时进行整改,涉及电量电费的应按差额进行补退,并填写《电力营销稽查整改情况反馈单》(格式参照附表2),将整改情况反馈回稽查机构。

  4.6各省公司按照不低于以下要求的比例随机选取营销稽查的样本,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营销稽查检查任务指标,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和体系,

  4.6.1用电报装业务、抄核收业务、计量管理、用电检查等营业类稽查样本比例要求为:大工业、趸售用户5%、商业、非普、居民等其他用户0.5%;

  4.6.2优质服务类稽查样本比例要求为:营业窗口、95598、故障抢修等1%。

  5营销稽查信息报告和发布

  5.1各省公司应在每季度第15个工作日前将《营销稽查简报》报公司市场交易部。

  5.2《营销稽查简报》应包含以下内容:

  5.2.1营销稽查的成果和指标完成情况,包括查处违章窃电行为次数、追补电量、电费及违约使用费,营销差错次数、涉及电量、涉及电费,挽回经济损失总额等;

  5.2.2营销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营销稽查样本完成情况。

  5.2.3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

  5.2.4下期稽查工作计划。

  5.3公司市场交易部对各省公司上报的《营销稽查简报》进行汇总后,发至公司领导、有关部门和各省公司。

  6营销稽查的考核

  6.1营销稽查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一)营销稽查样本完成情况;(二)发现的营销差错数量。

  6.2各省公司在每年一季度内制定并上报营销稽查工作计划。

  6.3公司市场交易部每年组织营销稽查专项会议,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对营销稽查开展不力、营销差错较多的单位进行批评。

  6.4对发现或防止重大营销差错,或在打击窃电行为、防止违章用电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省公司给予专项奖励。

  7附则

  7.1各省公司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公司备案。

  7.2本办法由公司市场交易部负责解释。

  7.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稽查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我局将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稽查定位,加强稽查队伍管理,注重提高稽查质效,出色地完成各项稽查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把握三个重点,实行三个结合,实现三个提高。

  三个重点是:以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为重点,整顿行业税收秩序;以整治税收秩序为重点,规范地区税收秩序;以查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为重点,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

  三个结合是:稽查工作与税收征管实践相结合,透视征管质量,堵塞征管漏洞;与税收政策相结合,透析政策的执行情况,总结税收实践反映的政策问题;与稽查管理软件的应用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稽查管理和执法行为。

  三个提高是:提高稽查管理能力;提高稽查执法水平;提高选案准确率、结案率、查补收入入库率。

  (二)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积极完成由区局统一部署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自查、抽查和审计式检查工作。同时我局将选择部分重点税源企业组织开展审计式检查。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自查的指导力度,提高税收自查质量。

  2.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根据区局统一安排,重点对非正常状态企业逐户、逐笔的检查,对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的县(市)组织开展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重点打击虚开建筑业、货物运输业发票等违法活动,加大对偷逃骗税活动的打击力度。

  3.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在全地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合力,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打击“卖方市场”,整治“买方市场”。协同国税局、公安机关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印制、发票的犯罪团伙,捣毁制假贩假窝点。加大发票曝光力度,提高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社会效应。

  4.认真做好涉税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强对税收违法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和查处工作。实施检举案件分类处理,明确分类权限和程序。提高稽查案源管理质量效率,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案源管理方法。强化举报服务意识,提高检举服务质量,引导检举人实事求是检举税收违法行为。严格为检举人保守秘密,依法确认、计算和兑付奖金,积极为检举人兑奖提供优质服务。

  5.进一步巩固完善国、地税稽查部门之间联合办案、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加强涉税信息的沟通与交换,达到信息共享,密切相互间协作,掌握更多的案件线索,巩固和完善各项协作机制,使各类稽查案件能顺利查处。

  6.建设稽查信息平台。树立“信息管税”理念,坚持信息化稽查。充分利用《税务稽查管理软件》,严禁出现机外操作和机外数据,加强数据录入和程序操作,通过管理软件加强稽查系统业务管理。充分利用征管信息开展选案、深度检查,重点关注纳税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企业。切实提高对信息化管理企业的稽查办案能力,有效应对企业利用电子账簿虚假记账、隐匿或销毁电子账簿以及利用互联网、手机通讯等新型支付手段逃避税收。

  7.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规范化管理,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稽查执法程序,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8.加大稽查管理软件的培训与加强软件再利用功能。由于在20xx年的稽查管理软件在实际应用上存在许多问题,我局将在新的一年里,对稽查管理软件进行分环节再培训,以保证稽查软件正常运行,不出问题。

  9.加强稽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的稽查干部的`队伍。加大对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有效提高稽查质量。抓好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时刻注意稽查队伍中出现的不良苗头和隐患。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进一步筑牢稽查部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实现对稽查重点环节监控,建立科学有效的廉政预警体系,确保稽查干部的队伍干净干事,不出问题。

稽查工作计划 篇5

  根据总公司推进“六项工程”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密围绕总公司的中心工作,不断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总公司20xx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认真按照总公司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狠抓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做为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经大队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为

  了使大队的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我们将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宣传材料。如:《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安全与效益》等学习材料,提高职工防范意识。利用参观安全展览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方法和措施,结合企业改革改制,从提高职工工作热情,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入手,结合“育人工程”,聘请总公司安全处领导,讲授安全管理常识,增强职工“事前三不放过”和“事中三不放过”的安全意识。并加强车辆管理和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规、车辆维修等安全、技能教育,保障大队车辆安全运行,确保按时出警和车辆运行零事故。同时采取“三包”的工作方式,即领导包干部、干部包党员、党员包群众,对企业改革改制相关内容的宣讲,消除职工的疑惧心理,提高员工的忧患意识。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到班子议事重要日程。

  二、做好安全工作,主要实施工作目标

  (一)、为了使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序的进行,特制定了稽查大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大队领导班子与各科队签定安全责任状,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加强稽查工作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关栓、摘表工作程序。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按规定落实好安全责任,更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求中层干部做到的领导班子首先做到;要求职工做到的中层干部必须要做到。

  (二)、针对食堂、燃气锅炉等重点防范部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专人专管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使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杜绝重点部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制定锅炉事故处理预案和消防工作预案,并有计划的进行事故处理和消防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坚实的预防基础。

  (三)、根据总公司安全工作安排,增强值班值宿人员配备,提高应急能力,做到处理紧急措施及时到位。认真履行对内的监督职能,检查重点部位报警器的安装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给总公司有关部门;同时加强对巡检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以投牌抽检为主的检查工作。采取暗投抽检的方法对进户栓、调压箱背部、阀门井、“三沟”等进行定点抽查,从而强化巡检人员的监管意识。通过上述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确保总公司安全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整改隐患为主,深入开展“四防”专项治理工作 落实“四防”工作责任,加强重点部位管理。

  大队根据“四防”工作要求,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防火、防盗、防*、防破坏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将责任细化到具体责任人,抓住重点环节,周密组织,精心部署,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采取专人专管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使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有效的杜绝重点部位安全事故的发生。 新的一年里,在总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兄弟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们将继续努力、坚持不懈的搞好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发扬严、勤、细、实的精神,使大队的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稽查工作计划 篇6

  一、稽查对象

  稽查重点:镇、街道级有否虚报、伪造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年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至 万元工业企业有否虚报、瞒报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以上企业有否在综合能源消费量和工业总产值上弄虚作假;名牌产品企业或申报名牌产品的企业有否虚报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通信、电力系统统计单位有否瞒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服务业统计单位有否瞒报和拒报统计数据等。

  二、稽查数量

  根据今年市统计局下达我区的稽查单位数量,确定各科室今年度统计稽查单位为:核算法制科20家,综合统计科20家。

  三、稽查内容

  (一)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二)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取得情况;

  (三)统计资料报送和提供、公布情况;

  (四)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五)原始统计记录或统计台帐等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四、稽查时间

  稽查工作按季开展,具体时间为今年 月至 月中旬。

  五、稽查要求

  (一)加强对统计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对每家企业实施稽查前要成立专门的.统计稽查小组,由2名或2名以上持证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稽查工作。

  (二)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和《省统计稽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稽查工作。在实施稽查前,应向被稽查单位发出统计稽查通知书,告知稽查时间、内容、法律依据及稽查人员名单;在实施稽查中,坚持依法检查,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做到统计稽查程序合法;在实施稽查后,要分别情况作出稽查结论。切实做到查前先通知,查时应亮证,查中有笔录,查后有结论。

  (三)认真做好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要严格把握政策,切实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正确处理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追究统计法律责任的,一定要排除干扰,及时将案卷资料移送给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查处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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