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给人努力工作的动力,不如静下心来好好写写总结吧。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司法所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司法所工作总结1
今年上半年以来,立德司法所在上级部门及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分工协作、加强齐抓共管等有利措施,积极有效地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建设“和谐谯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安置帮教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组织网络。
为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经立德镇党委同意,及时成立了立德镇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各村委会也专门成立了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站,并指定专人负责。同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和调整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及工作站负责人,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把好“三道关口”,确保安置帮教工作步步推进。
1、把好衔接关。为做好归正人员从“高墙内”到“高墙外”的接待工作,防止其处于失控状态,我所安置帮教工作力把衔接关,重点做到“四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监所寄发的通知书和区里的通知,及时对有关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档案;二是及时确定安置帮教责任。帮教人员对帮教对象定措施、定方法、定制度,使帮教对象不失控;三是及时家访。归正人员回家后,村帮教工作站负责人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定期送法进村,以开展普法讲座、赠送法律读本等形式对帮教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
2、把好安置关。根据实际情况,我镇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安置措施:一是对有家庭且具备一定生活条件的人员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划分责任田,让他们有地可耕;二是向企业推荐就业。帮教组织加强了与相关部门及企业的沟通联系,向企业推荐有一技之长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三是对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在他们遇到困难时,帮教组织积极给予协助解决;四是对个别回家后无依无靠、无生活条件的人员,安置帮教组织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多方筹集资金解决为其临时生活费、必要的建房资金等问题。
3、把好帮教关。归正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更需要来自社会的关怀,我镇帮教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良好的帮教氛围。首先是结对帮教,即一名帮教干部对一名回归人员进行帮教;其次是重点帮教,积极向回归人员宣讲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谈心活动,特别是做好重点回归人员帮教工作,减少他们对社会的抵触情绪;再次是亲情帮教,在帮教过程坚持用爱心去感化他们,用真情去打动他们,用道理去说服他们,用实际行动去取信他们,鼓励他们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三、强化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再犯罪。
归正人员的心态一般都存在一定缺陷,容易与社会产生抵触情绪,对自己生活也存在得过且过的思想,不能真正融入社会,为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复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档案规范管理。所有接收对象及时建立安置帮教对象的电子资料库及文字资料库,并做到一人一档,对象情况登记表、日常谈心记录、走访排查记录均列入帮教对象的个人档案,对刑释年满五年、解矫年满三年的,根据跟踪档案管理的记载,符合解除帮教条件的解除帮教,达到了不失控,不漏帮的工作要求。二是落实排查专项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特殊时期的行动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摸底排查统计工作,摸清每个刑释解教人员近年来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家庭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将相关情况及时进行登记、汇总。三是突出重点管理。对原属暴力犯罪,现性格粗暴,劣迹较深,思想情绪不稳定,易铤而走险的归正人员以及在服刑期和劳教期间表现较差的归正人员,将其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加强与派出所民警及村两委干部的沟通与协作,对此类对象加强管控力度,摸清底细,预防其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四、存在的问题以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1、刑释解教人员流动面较大,面对面开展帮教工作有一定难度。
2、衔接渠道不畅,公安、司法、村归正人员底数难符。
3、司法所人员少,帮教经费无着落也严重制约了帮教工作的开展。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排查监管工作,有效化解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社会稳定。
2、充分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及时掌握归正人员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衔接登记、排查、谈话、建档等工作制度,使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严格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管理机制。
3、积极探索和创新新形势下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方法,不断拓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渠道,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逐步推进就业安置市场化、社会化;不断完善联系卡、分类帮教等行之有效的帮教措施。
司法所工作总结2
司法所是基层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基层综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法律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重要职责,20xx,司法所的全体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坚持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总方向,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内练素质、外树形象,司法所的知名度进一步扩大,在全乡干群中的信誉度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的开展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乡党委、政府始终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以提高全乡干群的法律素质和执政能力来带动此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扎实开展各项普法活动。为了进一步扩大普法的宣传面提高普法宣传效果,我乡先后开展了 “三八”妇女维权宣传月活动、综治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6.25”土地宣传日纪念活动等。
(二)“五五”普法迎检工作。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检查验收的一年。我所认真总结做好县、市两级的普法验收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继续加大对村级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
(二)有效稳妥化解疑难纠纷,上半年制作标准化卷宗 份,涉案标的达 余万元。
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对于社区矫正人员,我们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对于矫正时间到期没有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也没有严重违反社会治安行为的,及时办理解除矫正手续,全乡上半年共解矫 位人员,由于没有新增矫正对象,现有社区矫正人员 名,虽然人员少,还是按照规范进行管理。
安置帮教对象今年上半年到期解除 名,新增 名,现共有8名,协助监狱调查在押人员 名。帮教人员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掌握被帮教人员的各种信息,经常与其沟通,了解他们的动向,净化他们的心灵,最大限度地防止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四、法律服务工作。
(一)制定所内法律服务工作者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法律服务行为,明确法律服务收费收入支出办法,将收入与个人付出的努力挂钩,杜绝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更进一步促进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上半年业务开展情况:办理见证 件,协办公证 件,代理诉讼 件,代书各类法律文书 件,解答咨询余人次。
20xx年,我所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离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提高业务水平,不讲条件,不计报酬,高效、稳妥地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一切事宜。
司法所工作总结3
三年来,本人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三年来我们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
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保障和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调整、充实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每年,我们都对全县人民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和调整,按照人民调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员的任选条件,对那些调解组织涣散,调解员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整顿和调整。共整顿调委会38个。同时,利用公开向社会招考、群众推荐民主选举等多种方式,向一些较薄弱的调委会选派58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和业务素质高、热爱民调这项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调委会中来,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调委会现状。
目前我县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75个,人民调解员260余人,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民群众,那里就有人民调解组,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员就出现在哪。如:今年5月,我县一开发商在建楼过程中,由于所建楼房把居民出行的主要道路占用,而且涉及到了几家个体旅店的正常经营,由此引发开发商与居民个体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个体经营户先后找到了社区、建委、城管处等单位,都没能解决问题。这时社区把问题反映给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找到开发商和个体经营者,依法对他们进行调解,通过运用法律和耐心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开发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对个体经营者每月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直到开发商所建楼房竣工,主要道路畅通为止,这起纠纷终于圆满公正的解决了,维护了个体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涌现出了一批向金融社区邓秀敏、车陆乡宏伟村姜伟及边疆镇团结村、车陆乡卫东村、办事处金融社区等优秀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纠纷不上缴,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的疑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诉。三年来,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486件,成功473件,成功率达97%以上,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减少犯罪起到了预防作用,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
1、建立机构、强化队伍。1997年6月县司法所在全市率先将乡镇的司法所统一收归司法局直管,司法所长及工作人员全部经考试录用,全县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均独立建所。同时积极落实黑编87号和《关于乡镇司法所长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xx年解决了3名司法所长副科级问题。20xx年又解决了2名。占全县司法所长人数的60%,积极调动了司法所长工作积极性
2、加强所务制度建设、健全所内人员分工业务目标责任、政治理论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开公示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勤考评考核制度,并统一规范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文书用纸和各种工作簿册,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在原有4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们又申请了新兴、宝山、新鄂三个乡司法所为省级规范司法所,这样省级规范司法所以占全县司法所总数的85%以上。
4、夯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从20xx起至20xx年共四批次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今年最后一个乡-克林乡100平米司法所构建完成。年末全部完成中央、省发改委和司法部、司法厅下达的建房任务。并参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对室内进行了装备,统一订制了司法所、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调访一体化等工作图版和标志牌,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工作簿册。
5、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三年来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纠纷1XX件,为地方政府提供司法建议67条,采纳52件、制定村规民约13件、制定规范性文件17件、参加整治专项治理活动36人次、9个司法所受到集体表彰、8人受到个人表彰。
三、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今年我县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
一年来,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非诉案件17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8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宣讲法律场次36场,受教育人数36000人次,为集体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21.3万元,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同时还要在今后工作中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工作。
“调访一体化”工作是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是司法所人员参与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的专长和调解经验优势,使乡镇(街道)司法所的职能在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也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人员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可以说也找到了自身存在发展价值。
今年我们调访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开展培训工作;
二是调整了村、社区无法发挥作用、思想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的信访人员;
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活动;
四是加强了“调访一体化”的宣传工作;
五是加强“调访一体化”的规范化建设。三年来,我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访办,共接待各类上访事项168件,调访人员解决160件,移交司法机关5件。转上级行政处理3件。通过全县各级调访组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五、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
我们首先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民间纠纷排查上,搞好民间纠纷矛盾排查,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也是防止突发纠纷形成和转化刑事案件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加强了对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排查和调处、调集三级排查调处力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提高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能。积极拓宽调解领域,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联系乡镇各部门,共同参与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
我们主要做法:
一是主动参与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及时请示汇报工作,通过主动请示汇报取得支持,扎实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主动与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联系,及时通报矛盾纠纷发生情况,调动起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参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
三是主动与乡镇法庭、派出所联系,实现法律程序的有效衔接,依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四是实行了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确保矛盾化解、清除隐患,做到了化解矛盾纠纷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
五是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分析、并制定化解预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变事后调解为事前预防,努力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三年来,共排查各类纠纷183件、调处180件、对3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充分发挥了乡、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作用,真正将矛盾纠纷有效排查在事发地。
总之,三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其他县、区相比,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工作。
司法所工作总结4
乡司法所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工作目标,以科学经济发展观为理论基础,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认真履行职责,现就一年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
每季度对调解主任进行人民调解、信访和人民调解文书档案的制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培训1次,并把学习培训工作作为对村级(居)调委会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树立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为目的,提高调解队伍的技能和工作效率。
二、加强人民调解。
促进“三大调解”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由乡司法所牵头,各村调解室具体负责,发挥其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独特作用,坚持每月排查一次全乡矛盾纠纷隐患,建立排查登记报告制度。适时分析研究本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预案及时上报,完善了“三·三制”工作制度,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组、本村、本单位、本乡,以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使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的原则,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20xx年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50起,调处了150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众性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
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
坚持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政策咨询,发挥窗口首问作用,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77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即:武陵村罗国强在彭——回路务工受伤医疗案和倪正全等11人务工工资6万余元的案件都得到妥善解决,双方满意。
四、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管理。
今年对刑释解教人员7名,进行了排查摸底,积极主动与各单位和基层安置帮教小组协调,采取感化、挽救、政策帮扶、落实责任田,联系就业,解决了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减少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并建立档进行安置帮教,帮教率为100%。安置率100%。现无1人重新犯罪人员。
对现有社区矫正人员7名,严格管理,无漏管,无服刑再犯罪。
五、加强法制宣传。
乡司法所配合乡文体宣传服务中心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一方面,开展法律进村、社区、学校、企业活动,年内上法制课4场次;另一方面,结合科技三下乡活动,在全乡开展普法宣传,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挂图3期,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推进了“六·五普法”进程。
六、加强警民情,帮困助贫。
1、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按照“三定两保证、党群一条心”活动的统一安排,月月下村联系对接困难户,主动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2、在开展警民亲活动中,争对困难的3名刑释解教人,司法所及时与乡民政办联系,给予了一定的困难补助。
七、加强廉洁自律。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中,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
1、把县司法局下拔的“个案补助费”全部发到调解人员手中,没有切留行为。
2、办案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没有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没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没有索取钱物的行为。
3、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和三项建设等学教活动,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自觉维护司法所形象,无1人有违法违纪行为。
总之,一年来在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工作任务,但与组织上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和不足,特别是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还有待我们去思考,为以后的工作去探索应对之策。
司法所工作总结5
20xx年,##镇司法所紧紧围绕县局提出的“四创”精神,突出一个平台建设,强化“两个重点”,规范“三项”工作为抓手,积极推动民主法制的人性化管理进程,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年,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调处各类矛盾486起,其中民间纠纷共462起,跨级别的纠纷共6起,未出现五人以上进市、盛京上访,到县级上访的次数与去年相比明显下降,信访工作基本做到了依法有序,较好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镇司法怕今年6月份被市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9月份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光荣称号。
一、突出大调解这一平台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大调解”这一平台建设,是今年初县局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布署的。镇司法所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在县局的关心和支持协调下,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积极努力,镇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已基本达标,实现了办公用房达150平米,所长室、办公室、档案室、人民调解室、信访接待、听证评议室等一应具全,办公桌椅更新,新增空调三台。大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共7人,配有专职信访员,各项工作均有明显突破。
一是理顺矛盾调处思路,将复杂疑难问题分解成若干个小矛盾进行规范化调处。##镇司法所在去年已化解各类矛盾的基础上,归纳、总结矛盾的形成原因、矛盾发展的规律、化解矛盾的层次及其运用的调处手段,总结出一条复杂的矛盾简单化解,简单矛盾复杂处理化的工作思路,为各类矛盾的顺利化解,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确了工作的侧重点。第一,对传统性的矛盾纠纷的化解上,立足于已建立起来的专业队伍,要求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化协议书的制作进行规范调处,在调处过程中侧重是否有可能激化为民转刑或自杀案件为重点,其他案件以将化解矛盾后是否有连锁反应为预防重点,如果有连锁反应,而且事态难以控制的要求及时将矛盾上交,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如各类土地纠纷的化解、医患纠纷的化解、土地租赁费分配的矛盾、拆迁安置矛盾、群体斗殴、避免自杀案件等,如走与县人民法院衔接联动的路子化解了十里村宁杭高速路旁的广告牌占用耕地的纠纷,控制了矛盾在宁杭高速沿线的负面影响。最近又与法院共同调解婚嫁女因户口未迁要求参与队组分配的纠纷,力争将矛盾控制在小范围内解决,否则对全县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又如中山村小村的土地租赁费的分配、聋哑学校实验基地土地租赁费的增加等矛盾的处理,较好地维护了地区的稳定。在处理这一类矛盾时,我们体会到,个案的处理就是一类案子的的处理,必须将矛盾纠纷放到全局中来考虑。
二是对复杂的矛盾分解成若干个小矛盾,采取谈判的方式,成熟一个解决一个,最终将矛盾在边控制边解决中化解为无形。如本镇东庐村一住民建房,因一个帮承揽木工活打工的人摔伤骨折住院,但在即将出院的当晚病死于医院,因这个死者为“五包户”,涉及的法律、政策性的规定比较多,权利、义务的承担以及对死者应承担的责任部门也比较多,责任的认定相当复杂,死者直系亲属在向法院起诉后,法院认为索赔的证据不足而撤诉,镇调处中心在接到此案后,经调查调解,采取的是对争议不清的问题进行搁置,就问题如何的承担进行协调,通过召集当事人双方谈判,当天就成功化解。又如十里村汤家群众、东庐村的韩三队对镇轮窖厂用地权属的争议上,矛盾突出,镇调解中心将矛盾分解成若干子矛盾进行逐步化解,矛盾得到了比较好的处理。在化解中,分清集体土地划拨的时间、年代、征用和租用等法律关系,对征用、权属清楚的搁置,对集体土地达到二十年以上的依据政策仍然有现使用者使用;对租用土地取土换田的,以及在计划经济年代协议上有粮食补差的给予履行;对安置的劳动力,在回家有补偿的搁置;对没有补偿依照政策办理;对有劳动能力可以进厂打工的,政府协调进行打工;对生活困难,能纳入低保的进行低保;两起大的群体性矛盾在两天内全部化解,较好地平息了事态。在事态平息后,作为司法建议,镇司法所向政府提出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中晚期办的镇办企业,要求加快土地不动产改制,将矛盾发展的主动权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尽量避免类似矛盾的发生。截止年未,土地不动产改制符合条件的已基本办结。
二是分清责任,畅通矛盾处理渠道,简化矛盾处理程序,为矛盾的化解,方便当事人。“大调解”平台建设,初衷是为了方便重大疑难问题在涉及多部门、多级别的处置过程中便于协调,齐心协力共同将矛盾园满解决,但是如果采取矛盾纠纷集中受理再进行分流指派,这在一定程度上多了一个运转环节,如果矛盾当事人直接到相对应的部门去处理,在处理不了后由该部门再移送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由中心直接处理。这样就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对分清问题,落实责任是强于分流指派,反馈的,这样做有以下几个优势:第一,便于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第二,便于节省警力、人力和时间;第三,便于树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最终能解决问题的权威性、专业性;第四,对矛盾处理责任单位不但有压力,而且有相应的责任感,方便在今后的工作吸取教训,便于中心始终掌握矛盾处理的主动权;第五,可以摆正矛盾纠纷的指导和直接处理的关系,做到集中精力办大案、复杂疑难事件,在大调解的实践中,集中受理案件,并且分流指派这一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实,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既不方便当事人也不便于案件处理过程中人性化的体现,当事人容易产生对中心不信任的思想,给将来处理案件带来变数。鉴于上述问题,##镇实行社会稳定领导小组案件分类管理责任制,处分不同的案件由不同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首问制、连代制、考核制,明显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凸现了公正、及时、效率的原则,畅通了矛盾处理的渠道。
三是化大功夫造就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调解队伍。近年来,##镇司法所应对矛盾多发期的工作需要,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政策,既能说会道,又人熟情通,既能摸排发现矛盾,又能及时化解处理的队伍,工作的重点始终放在高素质的队伍建设的培训、指导和发案率低上,而不是整天陷在矛盾中,天天与矛盾打交道上。第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调解队伍。队伍人员的不稳定,要想提高素质是困难的。因此,每当人员调整,镇组织部门及时与司法、综治部门协调,原则上有重用,不适应的可以调整,一般情况,原则上不动。近五年来,基层调委会人员的调整未超过五人。第二,化大力气,进行业务和理论知识的培训,从理论与实际两方面同时进行。今年共开展业务培训六期,从实际效果来看,基层调委会就传统矛盾纠纷基本上没有上交的。截止年未,镇调委会介入调处的案件累计只有八起,基本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第三,争创基层调委会达标,力争在年内考核达标的调委会在八个以上,建立全县最好的村(居)调委会各一个,基层调委会规范个案格式化协议书达40件以上。第四,强化对基层调委会的调解与指导工作。在指导基层调委会的工作上,重点规范档案台帐、表薄以及调解案件规范归档上,一般情况下镇调委会下基层调处案件,要求基层必须做好前期的受理、登记、调查取证工作,在案件调解完毕后,由村或居委会归档。
二、强化“两个重点”,积极推进民主法制人性化管理的进程。
今年,镇司法行政工作“两个重点”是迎接市、拾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验收和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抓好自查自纠,积极做好“四五”普法暨依法治理的验收工作。
第一,继续认真做“四五”普法的常规性工作。今年共举办镇级培训班四期,培训内容为农村常用法律知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以及信访条例的学习,其中村级培训一期二十二场次,内容为土地法、民法、行政法、宪法、刑法以及三大诉讼法及其诉讼方式等,参训人数达1万余人,发放各类学习资料近3000余份。同时与镇成人教育中心40名学生开展“一帮十”活动,组织青少年学法培训一期,并在全镇组建了社区法律学校23家。
第二,认真做好迎查验收的自查自纠工作。一方面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迎查协调会,要求各部门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另一方面努力实现两个目标:一个是在全市、省的验收上不拖后腿,另一个是实现综治创建验收合格。目前,已通过市级检查验收。
第三,继续认真做好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是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单位争创的第三个年头,通过三年来的努力,我镇目前有省级命名的村、社区二个,市级命名的村(居)委会、单位七个,县级命名的村、居委会、单位十个,村、居委会被命名的已达81.8%,实现了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在依法治理上,重点抓好重大矛盾的排查和预防,以大防控、大稳定工作要求为目标,努力争创“平安##”,全年治安发案率与去年相比有所好转。
二是以社区矫正衔接为抓手,全面启动矫正工作。
从今年五月起,社区矫正的衔接摸排便紧张地进行,通过摸排,六月下旬,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完成了交接工作,第一批共交接了21人,此外,还受县局的安排,接受了开发区5名矫正对象的托管。在交接后,还接受了7名经县法院新判的矫正对象,年未在册矫正对象共28人,其中含在9月份后到期解矫的共6人。今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共完成四项工作:第一,落实矫正衔接工作计划,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到罪犯的居住地进行逐个交接,并落实保证书、矫正协议书等;第二,在全镇范围内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年未,在册志愿者人数达120多人,并进行志愿者矫正知识的培训;第三,组建了领导小组和“两支队伍”,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第四,依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进行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到年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均落实矫正方案5件,有力地推进工作的开展。
三、规范“三项工作”,为司法所再上新台阶创造条件。
这规范“三项工作”分别是安置帮教、148和法律援助、调查研究,这三项工作,是日常工作,也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关键性工作。
一是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将其纳入社会稳定关键性的基础工作来抓。我镇共回归41人,目前已全部进行了安置,帮教协议书等一人一档工作仍然按系统化管理模式进行,前五年回归的刑释人员和前三年回归的劳教人员仍然采取分类管理的模式,当年回归的人员未出现重新犯罪,对当年回归的,需要培训的,与劳动就业部门协商并开展就业免费培训,将安置帮教的重点转到了婚姻家庭的和谐、收入、就业三方面的落实,努力减少犯罪。
二是“148”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日平均接电、接待来人咨询在15件左右,基本上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处,通过“148”服务,化解自杀事件三起。在法律援助上,今年组建了农民工维权分部,截止11月底,共帮农民工追讨工资一百余万元,其中春节前兑付60工资余万元,进行法律援助案件3起,追讨工资近5万元,帮助镇轮窑厂农民工追讨工资17万元,10月份为农民工向贤泽公司追讨农民工工资20万元。积极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案源达10起。同时,镇司法所还结合相关会议进行法律援助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并为镇弱势群体建立一人一档台帐,完善法律援助的工作规程。
三是落实调查研究工作。全年共完成理论调研文章两篇,完成授课稿二件,完成信息八篇,其中有三篇文章分别被县今日溧水、南京司法和司法简报录用,溧水法制网也完成了全年三十篇工作任务,特别是调研文章和普法授课稿,对于指导面上的工作有了较好的指导价值。
纵观全年的工作,虽然成绩明显,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大调解平台建设已组建成功,但要发挥其功能,在经费、人力上还需要进一步投入。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已纳入正规化管理,但经费迟迟不能落实,给工作的开展也带来很大的困难。三是基层调委会的建设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综合素质。四是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还需要强化专业性训练和提高。
司法所工作总结6
20xx年上半年XX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开拓进取,较好的完成了司法所的各项工作,现将我所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紧紧围绕“实战大练兵”活动扎实开展三项重点工作
1、根据省司法厅及宣城市、宁国市司法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今年的重点工作是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XX司法所在深入领会这一活动的实质后,成立了活动领导组,印发了XX司法所“实战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实战大练兵”活动融入到司法所的各项基础工作当中。
2、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调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以来,我所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纠纷32起,全部进行了调处,目前调结27起,5起正在调处中。制定调解协议书的均得到了很好的履行。
3、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上半年我所接收了4名社区矫正对象,期满解除2名社区矫正对象,目前我所共有11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人档齐全。对每一个矫正对象,我们都根据其自身特征,认真制定矫正方案,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4、立足本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XX镇的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XX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33人,全部建立了帮教档案,并在各村确定有专人负责跟踪帮教,层层落实责任制,在做好定期走访的同时,在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及时对其进行走访,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今年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2、结合20xx年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有针对性地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法律援助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广泛宣传,使辖区内的居民对援助对象和法律援助的条件都有了基本的了解。目前我镇已办理十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为推进我镇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
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矛盾排查、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种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四、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为党委政府分忧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今年上半年,我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予制订计划、召集会议、部署工作、检查督促等各项活动。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狠抓城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为我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司法所工作总结7
20xx年上半年,xx司法所认真学习贯彻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为主线,全力打造“平安xx”建设,较好地推动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一、平安创建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我所在县局及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了“平安xx”建设工作,努力发挥职能作用,协助乡党委政府抓好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努力搞好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配合乡党委及时安排本乡的普法宣传活动,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今年春季我们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新颁布的《人民调解法》组织了学习,全乡各村的人民调解员参加了此次培训。重点从人民调解法颁布的意义、性质,以及人民调解的任务、工作原则、工作纪律等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此次培训,在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的同时,有效地促进了全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
二是积极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今年我们在春播前各类矛盾纠纷高发的时期,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到村屯进行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调处和化解,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和升级。
三是对发现和受理的各类纠纷进行了及时化解。今年以来,我所共受理各类纠纷4起,已解决2起,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1起,尚有1起正在调解过程中,未发生“民转刑”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全乡的社会治安稳定。
三、帮教安置工作四、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耐心接待群众来访、及时解答法律咨询,并有咨询内容和解答记录。今年以来共接待前来咨询群众2人次。
xx司法所
20xx年5月30日
司法所工作总结8
在今年上半年工作中,海河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县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结合我镇当前中心工作,不断丰富载体,积极开展好“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效,为重点强镇建设创造了良好稳定的政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强素养,注重业务知识学习及综合素质的提高。
为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念,进一步提高执法为民的能力水平,使“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我们注重自身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提高,三月七日至九日,镇举办了《人民调解法》培训班,6月25日至28日,我镇司法一条线33名同志参加了县司法局组织的民调主任培训班,对我镇人民调解队伍、业务骨干进行了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各村(居)治调主任、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及调解技巧,发现矛盾纠纷及时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树形象,整合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我镇实际,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职能作用,进行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5月18日,组织一次法制赶大集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县属直系单位为500-800份,张贴宣传标语300张,悬挂横幅15条。6月15日,集中组织一次“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法律服务所帮助困难群众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深受群众的欢迎。
三、 促和谐,人民调解工作长抓不懈。
我们始终把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两次以上矛盾纠纷分析、排查会议,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到各单位、村(居)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了一批社会重点、难点纠纷,截止六月底,镇村调委会共调解矛盾纠纷228件,调解成功226件,调解成功率99.1%,制作调解协议书161份,有效维护了全镇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成效显,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再上台阶。
上半年,我们对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走访工作。对他们的安置情况、思想动态及人员去向进行了了解掌握,完善了档案资料的同时对内网综合管理系统两大板块的人员信息进行了核实,进一步明确了帮教措施和责任人。做到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通过扎实的工作,涌现了一批帮教典型。全镇矫正对象80人,目前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例重新犯罪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加大对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的稳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司法所工作总结9
20xx年来,xx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各阶段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很大进步。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案件规范开展。我们上半年共发放《人民调解法》等宣传资料共99册。建立了规范的人民调解委12个,其中镇级调解委1个,村级调解委11个。不断完善了人民调解队伍的组织,目前有调解员47人,做到了调解组织,调解员在各村、社区全覆盖。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作用,对一般性质的纠纷做到了不出村,全部化解在基层。上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79件,纠纷涉及金额123.9万元,涉及当事人数219人,已解决68件,复杂疑难案件5件,有10件正在调处中,有1件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二、社区矫正工作
我镇社区矫正管理对象人数众多,地域较广,管理难度大,面对这项全新的工作,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实施办法》及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各项工作,坚持两个“8小时”制度,即每人每月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8小时以上,每人每月必须参加集中学习8小时以上。坚持每人每月必须到司法所汇报近期生活和工作情况。同时我所将《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印发给矫正对象,以便他们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遇到拿不准或无法解决的事
情不擅自作主,向上级请示汇报后再行处理解决。目前我镇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27人,上半年接收9人,截止今年6月无一人重新犯罪,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确保了我镇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三、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半年来,我们一是进一步落实了安置帮教责任书;二是确保每一位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都得到安置;三是定了定期走访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及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感受到政府和人民的关怀及社会的温暖,鼓励他们建立对新生活的信心;四是加强对刑释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其在心理上和过去的行为告别,促使其转化。上半年,我镇11名安置帮教对象均已得到妥善安置。
四、法制宣传工作
今年正值“六五”普法中期,普法工作即将进入攻坚克难阶段,因此我所把普法工作放在了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位置,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半年我所积极配合镇综治中心开展了2次大型法制宣传,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30000人次以上。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工作基础薄弱,任务繁重。20xx年起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县展开,司法所承担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等具体事务。这既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基层司法所的自身建设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的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工作开展难。目前,我所的设施、人员配备相对较弱,人手少、工作量大,成了社区矫正工作中最为突出的问题。
2、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比较多,调解难度不断增加。
3、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加强学习,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在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工作上下功夫,把我所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司法所工作总结10
在各位领导的指导下,在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紧紧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勤于学习,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利用工作和业余时间系统地学习各项理论知识,经过不断积累经验,能够较为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在实施各项工作的过程中,没出现过明显失误。
二、勤于动笔,增强文字功底和思维能力。为提高自身写作能力,我从已经成型的材料入手,边写边改,边练边记,在这方面,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我很多建议帮助,使我荣获河北省财政系统公文写作比赛优秀奖。
三、勤于沟通,加强关系处理和主动补位。能与其他股室人员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保证整体工作不出现纰漏。在工作中明确工作原则,本职工作要保质保量完成,不属于自己本职工作范围的,也要配合其他人员按时完成,做到主动帮忙、热情服务。
虽然这一年的工作中我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有急躁情绪,有时工作急于求成,反而影响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二是处理部分工作时还不能得心应手,当出现新的主题活动时,显得无从着手。
20xx年,我从思想认识上、业务及理论知识上有了明显提高,这些进步是与局领导、同事们对我极大支持和帮助离不开的。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致敬,也真诚地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局领导、同事们能给予我一如既往的关怀和支持,做得不妥之处还请批评和指正。在新的一年里,我将更加努力工作,发扬成绩,改正不足。
司法所工作总结11
20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执法科(执法大队)以“规范行政执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为抓手,以管好资源、护好绿为落脚点,认真开展以行政执法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
一、行政执法成果明显。
指导督促各级各类执法队伍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切实做到迅速及时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使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遏止和惩处。同时,积极妥善调处各类涉林信访纠纷。截止12月23日,全年共处理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60件,罚没、育林基金总收入70余万元。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从而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大了处罚和打击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森林资源覆盖率的持续增长。
二、扎实做好专项活动。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暨深入推进“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四川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对20xx年度以来各辖区内办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扣押、罚没款物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5—6月,联合木材检查站、许可科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基层林业站进行林业行政执法疏查,了解掌握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并对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条文使用、证据收集、处罚程序、执法文书、案卷装订等业务内容进行把关指导,促进规范执法程序、案件移送程序,提高执法办案的的质量和效率,共同推动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妥善调处信访举报。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以维护林区稳定为目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严格执行信访法规,及时办理涉林信访案件。做到受理举报细致、准确、热情和反馈及时。全年共调查回复涉林信访案件8起,无一起复访、缠访。
四、完善数据登记统计。
一是认真梳理近年执法数据。对20xx年—20xx年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搞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按时保质向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林业行政执法相关资料。二是统计行政案件报表。及时收集全市每月行政执法案件情况,依法、准确、真实地进行汇总统计,及时上报。三是梳理依法基础数据。根据市法制办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促进依法、规范行政,对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以及20xx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统计,上报市法制办。四是完善网上执法平台。根据市效能办要求,组织有关经办人员参加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前期试用和功能评判,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建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五是编写林业执法信息。林业信息是科学制定林业改革发展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制定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作用。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强化岗位职责,根据“第一手资料、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市林业改革发展的大局,确定林业执法信息工作思路、抓住重点、捕捉亮点,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信息这一平台反映林业系统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抓好队伍建设是搞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所在。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局每周一集中学习,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责任感,把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执法人员道德良知的重要尺度,夯实执法人员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执法人员认真研究《行政处罚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林业法制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对照检查阶段,认真查摆“”问题,进行自我革新、自我净化,弘扬“创新、实干、奉献”的林业行业精神,培养“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秉公执法、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杜绝“庸懒浮散”不良习气,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
六、存在的问题
1、偏重于完成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森林资源管护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调研,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
2、执法队伍发展不均衡,老同志有经验但文化水平偏低,新同志有文化但处理问题的经验又不足。
3、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以规范林木采伐、运输,监管木材经营(加工)合法经营为重点课题,适时开展调研,提高解决重难点和新问题的针对性。
2、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力度,确保程序合法,案卷规范。
3、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大执法业务培训,保持执法队伍“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热情不减。
司法所工作总结12
街道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办事处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政法干部职业精神,用坚定的政治责任感及强烈的责任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工作,以一心为民的公仆精神,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在维护辖区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做了一些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上,我街共有6个社区,我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在6个社区全部建立了调解队伍,并在西山底社区建立了以个人命名的,“刘爱祥调节室”、在西沟社区建立了“五姐妹调节室”还根据社区不同,建立了社区调委会。分别制定了各社区调解工作计划,进行了调解知识的培训。6个社区对辖区居民的矛盾纠纷进行了调解。8月.10月分别迎接了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和省厅领导对“刘爱祥调节室”的参观和调研。
社区矫正工作
我所现有社区服刑人员24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2人解除社区矫正38人。在社区矫正工作上,司法所把握好两个原则,1、审前评估工作要严谨,对将要判缓的人员,在入户调查评估时把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等讲解清楚。要求: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细则,严厉的告知被告。2、在管理社上,针对不同年龄及所犯的罪行情况,采取因人施教的方法,通过耐心的思想谈话、真心的关怀,了解他们的生活、就业和思想变化,帮助他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他们明白违法犯罪给他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清楚社区矫正不等于无罪,要从内心深处洗涤不健康的思想污垢,知罪悔过,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普法宣传情况:
在西山底社区建立了普法宣传阵地,利用现有的橱窗和图版制作了普法宣传窗,司法所给各社区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我积极联系市交警二大队与桥西司法局共同开展了“创建文明城市,社区服刑人员志愿服务活动”,这次参加的社区服刑人员主要是针对犯交通肇事罪的人员,通过交警的培训教育,使他们在提高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对他们所犯的罪行有了进一步认识,为在服刑期间的改造起到了积极向上的作用。活动在市电视台法制在线进行了播报。还聘请专业律师举行一场社区普法宣传讲座。
司法所建设情况:
在办事处领导的大力支持,一间20平米独立使用的入矫、解矫宣告室,已经打造成功。室内装饰的严肃性、规范性充分得到体现,宣告室的建成,使社区服刑人员在宣告的同时,感受到震慑力的体现。同时也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严肃社区矫正纪律,服从日常管理起到了进一步警示作用。
XX司法所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践行政法干警职业精神,廉洁自律,为维护辖区群众安全稳定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发挥好自己的作用。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打造成,市、区模范标准化街道司法所建设,规范办公条件及上墙图版,标识及资料。
二、配齐一名街道司法助理员,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检查民间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结合实际需要,进行有关的政策、法律、法令和道德风尚的宣传教育。
司法所工作总结13
XX年,XX镇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各阶段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可喜成绩。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资料,规范档案管理
我所今年一年来狠抓了业务资料的规范化建设,专门调整了业务档案柜,重新购置了高规格档案盒,全部更新了统一的档案标签,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矛盾排查、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各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二、定期排查,促进调解工作
按照矛排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XX镇司法所坚持每月25日召开一次基层矛排信息员会议,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在今年一年来,我所还积极开展了基层矛排工作站的组建和“九统一”调委会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开展。全年,我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5起,调处率100%,成功率95%。
三、广泛宣传,深化法制教育
按照本镇九九普法规划的要求和区XX年普法工作要点的安排,我镇及时制订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例会时间,每月安排1—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每校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法制报告会,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镇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四、深入摸排,落实帮教措施
按照区局的部署,我所于去年九至九三个月份,分别开展了三期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司法所干警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村、社区干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三期排查中,共排查刑释解教人员54名,已衔接人员36名,最大限度的防止了脱管漏管。通过排查,我所的帮教工作量成倍增加,任务繁重,为扎实做好帮教工作,我所对全体干警按区域进行了重新分工,明确了各人的职责,做到了逐人衔接,逐人立卷,定期帮教,合理安置,使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齐抓共管,参予综合治理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今年一年来,我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予制订计划、召集会议、部署工作、检查督促等各项活动。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狠抓城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安全生产、殡葬改革等专项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六、适时培训,增强业务素质
为逐步提高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我所坚持每月25日会同镇综治办召开基层治调主任会议,安排各阶段工作,穿插业务培训。去年6月份,又专门召开基层两委主任培训会议,由司法所长对综治工作、调解工作、矛排工作、帮教工作、社会矫正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讲解和辅导,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业务素质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司法所工作总结14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东花园综治办以20xx年两委班子换届为契机,对全镇21个村对各村人民调解员进行人员调整,并让有能力的年轻人充实到人民调解员、信息员中,大大提升了人民调解组织的战斗力。
二、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保稳定促发展
20xx上半年全镇矛盾排查每月1次,同时开展包村干部“周二下村日”活动,对村里的矛盾纠纷做成台账及时反馈到镇综治办,严格掌控各村矛盾纠纷动向,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上半年由综治办牵头协调村委及其他部门调解各类纠纷25件,其中土地纠纷16件,邻里纠纷5件,家庭纠纷4件,并配合镇党委、政府处理重大矛盾纠纷4件,为东花园镇的稳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三、深入法制宣传工作
东花园镇制定了“六五”年度普法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在今年“两委”换届结束后,针对、村镇两级工作人员开展2次法律培训,从而提高公职人员法制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并在全县组织的机关干部普法考试中取得参考率100%优秀率100%的优异成绩。12.4法律宣传活动,在农村结合各村的实际,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普法宣传员200名,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手册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宪法》、《土地法》、《计划生育法》等适用于农村的政策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法律宣传活动。东花园镇4所学校分别由司法所,派出所和团委担任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课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从小树立法制观念,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四、做好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工作
东花园镇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9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34人,在册7人,无有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现象,并对每位接收人员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全年开展集中谈话2次,个别谈话16次。全镇46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全部登记,无托管、漏管。
司法所工作总结15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高家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街道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高家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素质,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高家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树形象,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高家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在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女孩等宣传活动中我们都能发挥职能优势,为9名弱势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年初以来,高家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中做了专题报道。
三、抓基础,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64件,调解成功62件,其中邻里纠纷43件,婚姻家庭纠纷20件,劳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高家辖区的和谐稳定。
四、有重点,落实“六调联动”工作机制。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高家司法所与高家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五、明底数,做好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于今年6月份对辖区XX年年11月至20xx年11月回归的刑释人员和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对他们的安置情况及去向进行了了解掌握。在此期间,我辖区有刑满释放人员4人,解除劳教人员2人。在排查过程中,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档案,建立了帮教对子。高家司法所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暂时无法直接了解到的,通过社区干部和家属了解,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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