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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元明清戏剧中的负心婚变剧

时间:2022-10-06 03:42:34 古代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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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元明清戏剧中的负心婚变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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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中国古代文学中的戏剧文学在元明清时代中,大放异彩。又因为在这一时期,妇女在社会重的地位低下,男权社会对女性进行了严酷的压制,所以,负心婚变剧在这一时期成为了元明清戏剧重要的题材之一。动人心魄的情感、催人泪下的情节、令人振聋发聩的道德评判让负心婚变剧激荡着人们的心弦。这类作品闪烁着人性和人文精神的光辉。

  关键字:元杂剧;明清戏剧;戏剧题材;负心婚变;古代文人

  一、负心婚变剧的背景

  弃妇的悲怨从《诗经》时代开始,就萦绕在文学世界的天空。在《诗经》和汉魏六朝时期被弃的女性只是悲怨和哀求,女性的附庸地位决定了她们没有为自己争取平等和幸福的能力,更没有谴责的意识。汉魏六朝之前封建礼法虽对女性有着种种要求,但是女子再嫁和改嫁仍是自由不受歧视的,社会并没有杜绝她们再婚的路途,她们的痛苦也仅止于情爱的失落。因而,这时期的婚变尽管频繁,但不至于触动人们强烈的道德感。

  唐宋以后,婚变的内容和形式因为科举制的施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科举制提供给士人了改变身份和地位的机会,不论等级贵贱,门第高低,只要考试得中就可做官。这时候,借助婚姻来改变地位获得富贵也就成了可能。尤其是宋代以来,科举便成了改变命运的重要途径,但想要快速飞黄腾达,就必须寻找靠山,捷径之一便是与阀门大户联姻。于是,离弃寒贱妻、另娶富贵女,成为一部分追求安逸富贵的文人普遍的选择。以往书生为了求的最初的发展而负心,是不公平考试制度下不得已的选择,而后来发展为变本加厉,他们不仅弃妻,而且为了掩盖已有妻室的事实,还要置贫贱妻于死地。而此时,遭遇婚变的女性面临的是生存绝境。发迹负心、负心再婚变便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比如绝境的妇女只能幻想以天谴、魂追等方式变大对负心汉的愤慨,求得内心的平衡。

  这时期负心婚变题材的作品,不仅事件悲惨,而且女性抗争的激烈也是空前的。负心婚变题材也因为小说戏曲的兴盛有了正面的完整表现的可能。“负心婚变剧”因而成为古代戏曲发展史上一段意味深长的风景。

  二、负心婚变剧的发展轨迹

  负心话题题材的演进与戏曲形式的成熟几乎是同步的,在宋代南戏作品中,现存最早的剧目大多都表现的是这方面的内容。这类作品大致分为两种:一类是书生遗弃明媒正娶的糟糠之妻,如《赵贞女蔡二郎》《李勉负心》《崔君瑞江天暮雪》等,一类是书生落难时受恩于贫女,并结为夫妻,发迹后则负心抛弃,有《张协状元》《张资鸳鸯灯》等。这些剧作主要表达了沉郁下僚的书会文人对志得意满的发迹书生负心恶行的愤懑和谴责,以及对深受礼教束缚的贫贱妇女的深切同情。在内容方面,这些剧作中的女性对传统伦常道德的维护加强了作品打动人心的力量。元代前期,负心婚变剧沿着南戏谴责负心汉的创作思路,可以看作是宋元南戏的延续。元代中后期,负心婚变剧的创作发生了变化,道德指向从谴责负心郎转向为负心文人“开脱”。发迹变泰是文人的理想,尤其是对于仕途无望的文人更是一个承载幻想的白日梦。于是我们看到,发迹变成为元代中后期至明初的戏剧中反复出现的内容,苦尽甘来衣锦还乡,无疑是文人们在渴望到达的境界。

  至明代,挣脱出两难境地而坚守道德的文人成为维护风化的主要力量,负心婚变中的主要力量,负心婚变中导致婚变的原因不再是文人负心,而是小人作祟或者权贵胁迫。剧作家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作祟小人或权贵阶层,通过文人与小人,文人与权贵的斗争着重表现文人不惧艰难、不慕富贵、忠于爱情的节操。剧作的结尾都真相大白,主人公否极泰来,一夫二妻和美团圆。

  明末清初,随着社会急剧动荡,各种思潮的冲击,以及人们对悲剧的理解更加深入,负心婚变剧重新回归对悲剧根源的寻找,贪图富贵的文人重新遭到审判,而被遗弃的女子终于得以伸冤。

  从负心婚变剧可以看出古代戏曲从文人到民间的变化,其中审美趣尚的反复再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创作思想的反复。

  三、元朝负心婚变剧

  元代负心婚变剧大致经历了由前期的悲剧创作向后期的团圆格局转变的过程。元代前期,负心婚变题材承宋代余绪及金代的传统,多以宋代科举为社会背景,沿用宋代戏文王魁负心等故事,批判书生的负心行为。元代后期,社会剧变的内容渗入戏曲创作,尤其是科举之路不畅导致的文人地位的改变更是深深影响着戏剧的创作,负心婚变剧一改以往单纯对书生的谴责态度,代之以同情、开脱和理解,剧作结局也转向团圆。

  杨显之创作的《临江驿潇湘秋夜雨》再现了文人负心婚变的现实,对以张翠鸾为代表的妇女的不幸表达了深刻的同情,对文人负心弃妻的行径表示出极大的愤慨、这是现存的元杂剧中唯一鞭挞文人富贵弃妻的婚变戏。

  被誉为“四大传奇”的“荆、刘、拜、杀”(《荆钗记》《白兔记》《拜月亭》《杀狗记》)是元代后期至元明之交南戏舞台上最富盛名的作品。《荆钗记》和《白兔记》是其中表现婚姻理想和夫妇关系的杰作。《荆钗记》可谓元代后期婚变题材中一部彻底为书生正名的剧作,它虽受文人加工创作中“翻案”意识的影响,但仍以其浓厚的民间气息,平民的意识以及纯朴的情感,成为演绎质朴情爱理想的经典作品。《白兔记》也以悲欢离合的故事来表现夫妇情深,意欲为“负心”的男主人公开脱,但是,南戏保留的民间爱憎却使故事的关注点不自觉地转向了平民女性李三娘,剧作虽以较多篇幅写了刘知远的事,但情感的天平却偏向了三娘一边。

  《琵琶记》,讲述蔡伯喈,赵五娘夫妻离合的故事。其剧情的发展,叙事的安排都沿着两条线进行。两条线穿插进行,不仅将二人的生活境遇形成鲜明对比,制造出强烈的喜剧效果,引发出激烈的戏剧冲突,而且在不同的场景的叙事中展开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将导致赵五娘悲惨的境遇一一呈现。

  四、明清时代的负心婚变剧

  元明南戏试图以调和的方式来为文人的负心开脱,文人内心的矛盾还使其负罪感隐约可见的话,明代负心婚变传奇则接替文人彻底推卸了责任,把婚变的原因指向出生富贵却不能恪守妇道、妒性十足的富贵女。至清代,对于文人改造“负心”故事的不满终于爆发,在戏曲作品中重又表现为愤怒的谴责,《赛琵琶》《铡美案》的诞生正事这种情绪的集中反映。

  事实上,文人对负心的开脱与袒护,民间一直有最朴素的看法,清代中期花部作品《赛琵琶》以及据此改编的《明公断》等剧就以强烈的爱憎表达了这种朴素的惩恶扬善的情感。《赛琵琶》为不满高明《琵琶记》袒护文人而作。剧本前半部分袭用《琵琶记》情节,后半部分则将负心文人陈世美押上审判台。这一改动,否定了明代作品的文人立场,声援了贫苦女性的正当要求,表达了朴素的民间立场。

  负心婚变剧至此重新回归谴责,但不同于宋元谴责类作品的是,作品不再以一味丑化和惩治负心文人为目的,而是更加深刻的揭露出婚变的深沉的原因,把科举背景下的人性中的无奈、懦弱、自私、乃至凶恶一一呈现出来,文人从负心,到最终的丧尽道德底线的过程清晰地展露在读者和观众面前,悲剧的力量得到最大的升华。

  五、总述

  负心婚变剧从谴责文人负心却无能为力到同情文人为其负心行为开脱,再到旗帜鲜明的惩恶扬善,这个过程是中国戏曲观众和剧作家的审美意识在道德层面上的起伏,也是中国古代戏曲在艺术层面上的演进与突破。在这个曲折演进的过程里,我们看到古代婚姻家庭经受的一次次考验,看到了古代妇女争取个人幸福的一个艰难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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