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

雇佣劳动合同

时间:2021-08-24 16:40:12 雇佣合同 我要投稿

雇佣劳动合同(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雇佣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雇佣劳动合同(15篇)

雇佣劳动合同1

  用工单位(甲方)和临时用工人员(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含各种补贴、津贴、住房等)。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最低工资规定。

  第四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和工作岗位需要,为乙方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保护设施。

  3、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5、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条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若擅自请他人代岗等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除甲方有权依照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六条劳动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

  身份证号: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雇佣劳动合同2

  第一条:合同期限

  聘用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前 月为试用期,乙方试用合格,即被聘为公司正式员工,乙方试用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工种为,向汇报工作。

  2、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

  3 、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不得在合同期内受雇于其他任何单位,未经同意不得兼职公司以外的任何职务。

  4 、乙方不可以利用甲方或其相关公司的名义、设备以及工作上的便利条件,从事公司以外的商业活动或收取劳务或服务费。

  5、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离职,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后方可离职。

  第三条:劳动报酬

  1、按甲方薪资制度确定乙方月收入税前人民币 元整; 试用期月收入税前人民币 元整。

  2、甲方发薪日为次月10日。

  3、甲方每年根据公司的效益、乙方的工作业绩对乙方的工资水平作出适当调整。

  4、个人所得税自理,由公司代扣代交。

  第四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不享受补偿金。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不享受补偿金。

  第五条: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都应向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赔偿金额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保密制度

  1、乙方无论在受聘期间还是离职以后,对于公司的经营机密信息、贸易和财务情况应严守秘密。如发现乙方在任职期间有泄密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甲方有权予以解除合同。

  2、受聘期间由乙方自行提出的辞职,乙方须在两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竞争的相关行业,否则将负一切法律责任。

  第七条:职务作品的归属

  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而获得的所有知识产权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权利,归甲方所有。

  在乙方离职时,乙方须归还所有工作期间的职务作品与从公司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件、复印件、笔记、电子文件等。

  第八条: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程序为: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如与国家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 乙方:

雇佣劳动合同3

  雇用(甲方):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_(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__(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___天。

  (2)由于乙方工作特殊,需24小时对母婴进行护理,为乙方健康,甲方安排乙方休息___天。

  2.服务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支付的时间为服务期终止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3.服务内容:

  (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驰;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 e.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

  c.为婴儿洗澡、按摩、抚触,增加与bb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 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d.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

  f.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3)其他:洗衣、买菜、煮饭、打扫卫生等日常家务。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2.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

  3. (1)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1)严格按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五、1.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在服务期间(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由乙方 自行负责。

  3.若乙方在服务期间表现良好,甲方愿无偿为乙方提供客源。

  4.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方面有疑问向乙方咨询时,乙方应予以解答。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雇佣劳动合同4

  一、主体资格的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

  二、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干预贯穿于劳动合同履行的始终。而在雇佣合同中,主体双方是完全平等的 ,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过程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主,国家基本不做干预。

  三、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争议的处理受《劳动法》的调整,而且其处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对于劳动争议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当事人方可起诉。而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则主要由《民法通则》进行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直接诉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四、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定义

  在古罗马法中,对合伙的性质及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已有相当明确的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合伙从家族共有发展为企业主的联合,以扩大经营规模,适应竞争和增加利润的需要,合伙遂形成较独资更进一步的经营方式,经常为各国中小企业所采用。罗马法的有关规定也为大陆法系诸国所沿袭。建立在合伙合同基础上的企业称合伙企业。

  特征

  ①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包括合伙人只提供劳务或技艺而不提供资金,但资金、劳务或技艺三者必有其一。

  ②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③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这是合伙合同与一般以财产关系为内容的合同的显著区别之一。

  ④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合伙财产的性质基本上属于共同共有的性质。合伙财产包括出资和经营期间取得的财产。

  《民法通则》第31条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企业法》第18条规定了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争议解决办法;

  (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违约责任。

雇佣劳动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将其智慧贡献给甲方事业。甲方愿意招用乙方为其员工,在努力提高投资方投资回报的同时,致力于提高员工的福利;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乙方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该岗位职责如下:

  ___________;。

  甲方可以根据其人事制度、经营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服从。

  三、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工作地点按下列第 款决定:

  1。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在 之外工作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经营及业务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的,须要征得乙方的同意。

  2。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在以下地点工作:

  (1) ;

  (2) ;

  (3) 。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在以上工作地点之外工作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 据经营及业务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的,须要征得乙方的同意。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款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个小时。周 和周 为休息日。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即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甲方应确保乙方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

  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甲方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应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休假

  乙方可以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福利。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前为发薪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第 款确定:

  1、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后,乙方月工资为 元。

  2 、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按岗按绩取酬。

  3、甲方对乙方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具体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

  4、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

  六、工作成果归属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属于甲方享有。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七、保密规定

  (一)乙方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

  1、技术类信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

  2、经营类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三)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任职期间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本条规定的秘密信息。

  (四)乙方承诺离职之后,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与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责任,无论乙方基于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到该秘密信息被甲方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之日。

  (五)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利益冲突

  (一)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 营生产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是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客户的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四)乙方不得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的利益。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九、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十、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十一、劳动合同变更

  (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条款,劳动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十二、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二)、 (三)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6、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见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甲方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三、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十四、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十五、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本合同为完整的劳动合同,此前所有甲、乙双方口头的或书面的协议都被本合同取代。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七、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八、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雇佣劳动合同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下同)和国家以及省有关劳动管理规定,____ 单位(简称甲方)招用____(简称乙方)为本单位职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项为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月_日

  止,合同期限为__年。

  (二)无固定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 __年_月__日起至____ 工作完成时止。

  本合同试用期限为__月。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

  (二)乙方应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和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休息休假

  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按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享受劳动报酬的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资政策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以及本单位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按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执行:

  (1)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满根据乙方岗位确定为____元。以后按单位工资分配方案调整工资。

  (2)计件工资。按乙方岗位的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计件工资。

  (二)甲方以法定的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本人工资,定于每月____日发放。

  (三)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安排延长工作日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无故拖欠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甲方应按照《劳动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省、市社会保险及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

  (一)甲方应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 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

  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 用品____ ,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

  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

  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终止、解除、变更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

  方协商同意继续招用,应重新签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情况变化,调整生产(工作)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l、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发生计划外生育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其他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专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上大学、中专、技工学校学习等)没有达到培训合同或本劳动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

  3、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确认。

  (九)除本条第(三)款、第(四)款的1、2、3、4、5项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十五日内作出答复,愈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管理。

  (十四)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属本条第(四)款的1、2、3、4、5项除外]时,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按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但本条第(四)款的第6项、第(八)款计发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乙方离岗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因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除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按规定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十、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应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合同,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六)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七)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规定向对方作出赔偿。

  十一、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十三、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四、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雇佣劳动合同7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诚信、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在下列1、2项中选择)

  第一条1、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结束止。

  2、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日止。乙方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动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乙方工作地点在 本工程施工现场

  三、劳动报酬

  第三条 乙方工资按下列l或2项中选择

  1、乙方岗位工资 元/元/小时。

  2、乙方实行计件超产工资,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月标准工作时间每月算方式按甲方依法制订的制度和责任制协议执行。

  第四条 甲方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予以记录,次月月初在工作场所予以公示。乙方应对公示内容予以核对。若有疑义,应与记工员协商解决。公示后的记工考勤记录,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

  第五条 乙方提供正常生产劳动,其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支付工资时间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七条 工资由甲方通过银行或现金直接向乙方发放,乙方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规定如下:

  乙方保险和福利,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第十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的作业岗位,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的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七、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二) 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三)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四) 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五) 乙方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的;

  (二)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 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 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约定的工作后,本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八、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规定如下:

  (一)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 本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终止手续由甲方办理,因未及时办理手续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 乙方擅自离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大小予以赔偿,生产经营直接损失存在但难以计算的,按未履行合同年限每年一个月乙方本人工资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本人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生产经营正常情况下的实得平均工资予以确定。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XX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以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订立日期: 年月日

雇佣劳动合同8

  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关系的从属性。

  劳动合同关系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在身份上、组织上、经济上从属于用人单位,遵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为用人单位劳动,完全纳入单位的经济组织和生产结构之内。临时雇佣关系则是按照民事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务,与雇主没有人格上和组织上的从属性。

  2、服务对象的唯一性。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在一般情况下只与一个用人单位(服务对象)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临时雇佣关系中,雇工可以与多个雇主建立劳务关系。比如在家务活动中的钟点工,一个雇工可以与多家建立劳务关系。

  3、用人单位的特定性。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为中国境内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解释: “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即劳动全同关系中的雇主为经济组织,且大多数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而临时雇佣关系中的雇主一般为自然人。

  4、合同内容的法定性。

  劳动合同中的法定必备条款由《劳动法》规定,不容当事人双方自由约定,如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而临时雇佣合同内容,一般由当事人口头约定,而且劳动的性质大多数是体力劳动,临时雇佣合同中的雇工一般不享受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工资报酬中不含有奖金、津贴等。

  5、劳动时间的稳定性。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一般为群体)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提供劳动,劳动时间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因此,用人单位从劳动者那里获取的利益很大。而临时雇佣合同的雇工一般是为完成一定工作提供劳务,时间短,不固定。有的雇工上午在一个地方工作,下午又在一个地方工作,甚至一天在几个地方工作,劳动时间具有不稳定性,雇主从雇工那里获取的利益很小。

  6、适用法律的不同性。

  劳动合同关系发生纠纷适用《劳动法》,而临时雇佣关系发生纠纷则适用《民法通则》。

雇佣劳动合同9

  在我国,很多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很少有企业和员工签订较长期的合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务派遣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现在我国的劳务派遣形式多样,但是仍然存在着种种不规范。《劳动合同法》首次从法律的角度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非全日制用工成为当前一种灵活雇佣的形式,《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确定义和规范。

  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发展迅速,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较为普遍。考虑到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设专节进行了规范。

  第一,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资金应当一次到位。同时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且必须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支付最低工资等,加大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促使劳务派遣市场的合理化和规范化。

  第二,针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责任不清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项措施:

  一是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进行岗位培训,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

  三是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是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一些权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权利、工资正常调整的权利、对劳务派遣协议的知情权、工资不被克扣的权利、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等。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条款。这说明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那么就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之前就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但是却没有指出现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劳动者后,再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是不是属于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需支付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很可能与企业签订的是一年的用工协议,但它却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当劳务派遣单位与企业的协议到期后,剩下一年的时间就需要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薪酬。可见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减少失业率,使得尽可能多的劳动者有最低工资。然而这有可能伤及劳务派遣单位的利益,所以其实施难度非常大。也许等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后,劳务派遣单位就不复存在了。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就意味着,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两次两年期限的合同后,就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在劳动者的劳动生涯中,如果劳务派遣机构没有派遣任务,他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的薪酬。由于劳务派遣规模较大,巨额的薪酬它必然不会

  承担。也许将来劳务派遣单位会彻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业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机构,将来的劳务派遣将以外包机构等其他形式出现。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很多企业使用非正式员工的最大原因就是节约劳动力成本。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促使企业雇佣正式员工以节约成本。这样非正式员工利益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会导致失业率上升。又或者,这一个规定最终成为一纸空文,得不到有效实施。

  有关短期契约工的规定

  现在的研究一般将非正式员工分为三类,合同在一年以内、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对于合同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契约员工,《劳动合同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在雇用短期契约形式的非正式员工方面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时也经常采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以往企业在管理中,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短期效益,减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上一般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但《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生效执行后,企业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施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企业在延用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管理方式,势必在平衡角度上将企业置于被动。因此,改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探索中长期用工思路是企业当前的战略要求。

  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劳动保障部于20xx年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xx]12号)。《劳动合同法》在总结这一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别规范。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义

  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合同情况

  对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等严厉的惩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与其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权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此,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从劳动者维权的角度讲,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在多家单位同时工作的情况

  对于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其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依法终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属于工作关系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则与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权利,这个规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点相符合的。当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上述权利也并非毫无限制的,其必须保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时数计算工资,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计算工资。不论是小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按小时计算工资,可以类推出相应的小时工资加以比较。工资结算可以每天即时结清,也可以约定每周一结,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一规定的提出解决了现实生活中有关在校大学生、离退休人员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约束的问题。根据劳动部1995年制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一直以来认为大学生兼职不受劳动法调整,对于其报酬可以双方约定,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离退休人员在实践中,也一直是按劳务关系处理。在新法实施后,上述情形用工,也应受到本法的约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履行期限相对较短,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试用期,即使双方做了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适合自己的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往往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同一岗位的工资,以致于很多单位把试用人员当成廉价劳动力,甚至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容易的特点,频繁地更换试用人员,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情况

  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这也是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对简单的权利义务相对应的。非全日制用工双

  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状态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有别于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确定非全日制用工,较其他国家的定义,本法界定标准较严。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概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呈现出较快增长的趋势,劳动合同法针对其特点设专节做了相应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口头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国家立法机构本着减少失业率,规范就业市场的目的,出台了《劳动合同法》,这是对我国立法制度的一个补充。但是国家立法机构还需要对其进行更好的补充解释,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台严密严格的实施细则来保证它的实施,执法机构应该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这更离不开企业的配合。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始实施,我们希望能够看到这部法律很好的实施,真正的解决了非正式员工雇用中的许多不合理的现象,规范非正规就业,更好的保护非正式员工的权益。

雇佣劳动合同10

  甲方:(雇主)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雇员)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甲方)雇用_____________(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限为_____年。

  第二条、劳务内容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劳务费用

  1、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2、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3、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2、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与甲方签订的各项协议及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劳务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产生的经济损失或处罚金由乙方劳务报酬中进行扣除。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对乙方劳务成果的考核,考核不达标者,在支付劳动费时将扣减相应的劳务费。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与甲方签订《保密承诺书》,保守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蓄意损坏商品,串通诈骗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服务单位所在零售网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意外保险,同时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意外保险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劳务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雇佣劳动合同11

  1、合同主体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体的要求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中的用工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非法用工单位(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也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由于劳动合同的用工主体不能为自然人,所以当用工主体为自然人的时候,用工主体和提供劳务者建立雇佣关系。当用工主体为单位时,就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分辨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区分方法后面详述。

  (2)主体地位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中雇佣方和受雇人两者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它们之间是一种“劳务”与“报酬”之间的交换,受雇人可以不遵守雇佣方的内部规定,受雇人还可以同时选择给两家以上的雇佣方提供劳务。

  劳动合同中主体双方具有一定的隶属、管理关系。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与安排。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只允许劳动者在其一家单位上班。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奖励惩罚措施可以约束其内部员工,但未经受雇人同意却不得约束受雇人。受雇人只需要按照雇佣契约完成工作任务,无需接受雇佣人的其他无关指示。

  2、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是一种私法上的关系,强调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国家就不予干预,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

  劳动合同也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体现,但《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工作时间、最低工资、休息制度、工伤保险等均有明文规定,体现国家强制力对劳动关系的干预,一定程度约束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劳动法》。

  3、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民事争议处理,而劳动合同纠纷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律规范,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而雇佣关系中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

  4、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的。劳务(雇佣)合同的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加以规定。

  (二)实务中的操作

  在《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前,司法机关一般通过审查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来区分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则被认定为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反之被认定是雇佣关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后,由于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也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不能再按照主体资格来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目前实务中的操作不尽相同。有些劳动仲裁部门依然采用审查主体资格的办法,遇到涉及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向其申诉的案件即不予受理,于是有些法院对于不符合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案件直接以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为案由,在审理中却援引《劳动法》。当事人在起诉时也有意识的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劳动者在非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后,本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处理,但是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为了取得精神损害抚慰金,却更愿意选择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起诉。

  (三)总结

  1、劳务(雇佣)合同的形式

  劳务(雇佣)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帮工形式。

  ①家庭帮工。如家务钟点工、保姆、家庭教师、家庭护士等。

  ②农村帮工。如雇请他人代为耕作等。

  ③工作事务帮工。如单位请人临时搬运货物、看门、扫地、“棒棒军”等。

  (2)承包人雇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由该承包人招聘雇工从事该劳务作业,城市中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就大多属于这种情况。

  (3)合作型雇工形式。雇主一方面雇佣人提供劳务,一方面自己也从事该工作,比如个体出租车老板雇佣另外一名司机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时间段开出租车等。

  (4)返聘形式。离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受聘从事一些工作,比如为企业看门的老大爷,为单位扫地的老大妈等。

  (5)劳务派遣形式。劳务派遣协议涉及到三方关系,即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即用工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

雇佣劳动合同12

  劳动合同从雇佣合同发展而来,本质上没有多大区别,极为相近。劳动关系是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规范的对象都是劳务的提出与劳务之受领。但在我国现实人口众多,不能完全实现就业情况下,两者的规范、调整及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合同。主要区别是:

  (1)二者的历史不同

  雇佣合同的历史久远,自从奴隶社会剥削的存在,人类的劳动关系中就开始有了雇佣关系,随着劳动交换的需要而逐渐产生了雇佣合同。劳动合同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十七世纪的雇佣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3)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系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及对劳动者之“支配”为中心,而劳动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其“人”为中心,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4)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双方的合意,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更多的体现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的干预,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主要侧重于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5)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属于法人或社会团体,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受雇人与雇用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而雇佣合同既可以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单位,也可以双方均为公民,且雇员不成为雇主的成员。受雇提供的劳务十分广泛,凡法律调整的服务均可以适用于雇佣合同。

  (6)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目前,我国合同法尚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适用民法及合同法的一般原理规制。

  (7)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雇佣劳动合同13

  甲方:

  乙方:

  性别:

  学历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卡乐芙休闲食品连锁店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也可双方约定为寻至岗位接替者止,约定期限为一个月。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11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元/月+双方约定方式比例提成(含税及个人保险)。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______元/月(含税及个人保险)。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条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及工作店址,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承担相关损失。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附件一:《保密合同》;附件二:《岗位职责书》;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一:《保密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有任何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如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范围和保密义务如下:

  1、基于业务保密事由,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设备、文件、技术资料、电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公司之控制。

  2、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间或调离本岗位以及离职后,均不得将甲方的技术、产品配方、培训资料、公司运作方法、公司机密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竞争对手(即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

  3、可能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生产工艺、方法、产品配方、进货渠道、产销策略、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

  三、违约责任:按相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执行

  四、本合同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乙方离职后三年内有效。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管辖。

  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相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附件二:《岗位职责书》

雇佣劳动合同14

  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为______年(月)。

  试用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为___天。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不得招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元。(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条

  实行计时或岗位工资的,每月标准工资为___元。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___元,计件单价为元或完成工作额的___%提成。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元。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元或每个工作日加班加点工资为元。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工资为元或每个工作日的加班工资为元。

  第十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元。

  第十三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四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从发薪日第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同时,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三十三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九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

  鉴证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雇佣劳动合同1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所属公司内做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该岗位职责如下:甲方可以根据其人事制度、经营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服从。

  三、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经营及业务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的,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八个半小时。周六周日为国家法定假日。

  2. 工作时间:早8:30-----晚17:00【含午饭时间】。

  五、劳动报酬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月工资为 元。

  六、利益冲突

  (一)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生产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三)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七、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甲乙双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及通讯必须真实有效。

  八、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解除劳动合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本合同期满,应当即行终止。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四)如乙方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擅自离开,并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九、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咀、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之前,乙方须向甲方出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峻。甲方向乙方出示各种经营许可证书,以确保真实可靠性。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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