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担保借款合同

时间:2022-04-10 11:59:47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担保借款合同(集锦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担保借款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担保借款合同(集锦15篇)

担保借款合同1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 贷款

  1.1 贷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九条。

  1.2 贷款用途:见本合同第九条。

  1.3 贷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九条。

  实际贷款金额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以个人贷款出账凭证为准。

  1.4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以第九条约定为准,按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签订贷款发放前,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利率发放贷款。

  (2)贷款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包括等额还本付息法和等本还款法)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非分期还款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按年进行调整。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月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基准利率调整日后的第一个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季度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年进行调整的,每年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

  遇基准利率多次调整的,乙方按调整日最新的基准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浮动范围,使得上述约定的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时,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

  (3)国家变更利率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计息方法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上述利率调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 每月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贷款发放日如为29、30、31日的,结息日为每月28日,但合同项下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贷款结息日为每月20日。双周供贷款首个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后第14日,以后结息日为前一结息日后第14日。

  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次结息日,利随本清。

  第二条 贷款的发放

  2.1 乙方在贷款发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此类审查不构成乙方的义务: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登记等法定手续;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4)甲方是否满足了乙方要求的贷款条件;

  (5)甲方及担保人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6)甲方还款意愿和担保人担保意愿是否发生变化;

  (7)甲方是否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8)贷款用于购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购房的首期款。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甲方应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发放后直接支付至实际收款人账户,贷款发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款申请及所附资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如甲方申请以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2.3 贷款发放后,乙方有权对贷款的使用、贷款资金去向进行监管,甲方应予以配合。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每季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2.4 因贷款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邮递费、查询费由甲方承担。无论甲方最终是否使用贷款,乙方因贷款而收取的有关费用均不退还。

  2.5 贷款发放前,如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乙方监管部门对乙方提出控制信贷规模或信贷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三条 还款

  3.1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方式还款:

  (1)等额还本付息法,每期还本付息金额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利率调整时应还金额会相应变动)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本付息额={[ 贷款利率*(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 ] / [(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 - 1 ]} * 借款金额 (注:双周供贷款,还款总期数为双周数,贷款利率为双周利率;当按月还款时,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当按季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季利率;当按年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年利率。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2)等本还款法:按月等额还本、递减付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总额累计偿还本金额)*月利率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3)净息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4)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其他还款方式。

  3.2 在选择双周还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类还款法以及双周供产品的特性(即该产品按每年实际天数计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还款26期,个别年份达到27 期),知悉双周供贷款适合收入较为稳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选择双周还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要求终止或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终止双周供还款法,另行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还款方式,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将其调整成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

  低供贷还款方式是指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计算的每期还款金额在贷款期限内分期归还贷款本息,而在贷款期限内的最后一期还款日将剩余本金一次性偿还的还款方式。该还款方式中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超过依贷款期限计算的还款期数,甲方在贷款期限内每期还款金额相对较少,但在贷款期末会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偿还。

  3.3 按月还款的,首期还款日为甲方贷款发放的次月结息日,以后还款日为每月的结息日,首期还款金额以借款实际天数计算为准。按季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按年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期还款日。

  双周供贷款还款的,还款日为双周供贷款结息日。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的,贷款期内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为剩余贷款本金与当期应还贷款利息之和。

  3.4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账户,应至少在约定的还款日前一天,将应还款项存入该账户内,因未足额存入资金致使乙方无法按时扣收应还款项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5 甲方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还款任一期未按时足额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贷款,并对未归还的全部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计收罚息。

  3.6 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直接从其任何账户中扣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保险费、乙方对甲方的代垫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从甲方账户扣收款项按照先前期、后当期和先费用、利息、后本金的顺序进行。

  3.7 甲方可以提前归还贷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部分提前还款的,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一万元,提前还款后每期还款额相应变更。

  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金。该补偿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补偿金按提前还款金额提前还款天数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提前还款时间不到三十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减半计收;超过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计收。

  3.8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甲方在贷款发放后两年内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按提前还款金额60天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第四条 抵押与保险

  4.1 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房地产(见本合同第十一条)(以下称抵押房地产)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的抵押担保。

  4.2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合同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4.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抵押房地产投保财产险,并指定乙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财产险投保金额以抵押房地产价值为准,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期限。

  抵押房地产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长期授信提供担保的,可按年分期购买保险。

  4.4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并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和费用还清前,甲方须办理续保手续,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4.5 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乙方将保险单正本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丙方保证与承诺

  5.1 甲方已如实提供个人和家庭的收入、财产等乙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以个人和家庭收入、财产作为还款保障。

  5.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转让、赠与、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5.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产。

  经乙方同意出租时,必须在租约内订明:所出租房地产已抵押给乙方。

  5.4 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产,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的行为。

  5.5 丙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抵押房地产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情况进行检查。

  5.6 甲方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经济情况恶化如失业、单位破产或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个人身体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项。

  5.7 甲方、丙方变更居住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8 丙方确认,抵押房地产不是丙方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时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抵押人放弃就此抵押房地产主张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债务均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抵押房地产不可分割地全额抵押给乙方作为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担保。如甲方违约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担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并可依法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贷款本息。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丙方应于情形发生之日的次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贷款:

  (1)抵押房地产损坏的;

  (2)抵押房地产灭失的;

  (3)发生保险事故的;

  (4)抵押房地产权属发生争议的;

  (5)抵押房地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产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的范围。

  5.11 乙方有权要求定期由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抵押房地产价值明显下降,已不足以作为本合同债务的担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进行重新估价,查询甲方内外部信用记录,检查贷款使用情形,如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5.12 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超过30天(含),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下浮15%;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低于同期基准利率的,如逾期3个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逾期罚息的收取,以本合同违约条款约定为准。

  甲方在出现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额清偿所欠乙方逾期贷款本息,且连续6个月依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乙方在满足上述条件后下一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复成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约定决定提前收回贷款的除外。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按合同约定利率上浮30%执行。

  5.13 本合同项下贷款如用于甲方所经营企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客观。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甲方所经营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企业工商登记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等。如发现所经营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要求甲方更改还款方式、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5.14 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丙方应将拆迁进程实时向乙方反映,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拆迁所有资料。丙方与拆迁方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如丙方拟接受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丙方应在乙方开立专户,并将该帐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帐户(丙方同时为借款人的,应将其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账户),并将上述收款账户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方并抄送乙方。拆迁款到账后,乙方有权立即扣划用于清偿甲方贷款。

  第六条 违约条款

  6.1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即视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50%计收罚息;甲方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从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100%计收罚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未归还的全部借款本金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2 本合同履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有权处置抵押房地产:

  (1)甲方未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以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受托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本息的;

  (3)甲方违反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4)甲方转移财产、逃废债务;

  (5)甲方在履行与乙方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延迟履行等违约行为;

  (6)出现可能导致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或灭失,从而使乙方的债权遭受损害的情形;

  (7)甲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还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6.4 发生行使抵押权情形时,乙方与丙方协商确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

  6.5 甲方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管、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行为向其所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告。

  第七条 附则

  7.1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7.2 乙方有权要求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7.3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人个人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使用人可依据规定的范围,查询本人个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用报告。

  7.4 本合同项下的出账确认书、个人贷款出账凭证及经各方确认的借款申请书等相关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给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其他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

  7.6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7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8 本合同经甲方、丙方签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个贷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执二份,甲方、丙方、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如需公证,应增加一份用于公证机关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相关法规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借款合同2

  抵押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质权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自有的一辆非营运汽车抵押给乙方,该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厂牌车型:,甲方以该车辆作为抵押交付乙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于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自愿承担所有因纠纷产生的费用)。

  二、借款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还款方式:

  四、甲方将抵押车辆相关物品及证件交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将抵押车辆及随车相关物品、证件挂失、转让,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抵押期间质押该车辆必须交由乙方占有,如乙方原因造成抵押车辆丢失或损坏的,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质押车辆损坏或灭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给乙方,如果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乙方有权委托拍卖行拍卖,乙方拍卖该质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收回借款,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七、甲方承诺:由于本人未履行到期借款,车辆被乙方拍卖。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协助办理相关过户事项。

  八、乙方应对甲方交付随抵押车辆的相关物品、证件妥善保管,未经甲方同意在抵押期间内不得使用、转让、抵押及处分。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本合同在甲方偿还借款后,乙方将车辆及相关物品证件完整无损返还甲方(以交付时质押车辆照片为完整标准),此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担保人承诺:由于甲方未履行到期借款,担保人自愿无条件向乙方偿还甲方借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担保人:

  担保人电话:

担保借款合同3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其生意上需要资金周转,向乙方提出借款要求,现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借款用于做生意。

  第二条:借款期限、利率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甲方每个月的 4倍计算。

  第三条:借款偿还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归还本息,借款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若甲方逾期未付清到期利息的,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到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不受借款期限的约束。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本息到期后不付清到期的利息或者本金的,甲方则按约定的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直到甲方偿还清本金为止。

  第五条:担保人丙方的责任、义务

  丙方作为甲方的担保人,丙方有对甲方偿还本金和利息起督促、担保和承担起偿还本息的责任和义务。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清本金和利息的,丙方负起偿还本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责任。丙方并按约定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直到丙方偿还清本金为止。

  第六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甲方逾期不清偿本息的,乙方为了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公证费、登记费、诉讼费以及乙方聘请律师处理诉讼事务而支出的律师服务费用等在内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在协商或诉讼期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立刻生效,三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 年 月 日

  担保人: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金额利率用途日期借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担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5

  贷款方:___

  借款方:___

  担保方: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贷款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金额|利率|用途|日期|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章)

  代表人:___(签字)

  借款方:___(章)

  代表人:___(签字)

  担保方:___(章)

  代表人:___(签字)

  签约日期:___

  签约地点:___

担保借款合同6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会有风险提示)

  出借人(抵押权人、质押人):(甲方)

  联系方式:

  借款人:(乙方)

  联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格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下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自放款日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实际借款日以借据或转账凭证为准。

  第二条 利率、费用

  1、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公证、评估、管理、律师等前期费用另行计算。

  2、计息方式为按月支付,到期付清本金和剩余利息。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第四条 提款方式

  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款;

  1、第一种,现金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写),此种方式以借款人出具的借据为准;

  2、第二种,转账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写),此种方式以出借人出具的转账凭证为准,此部分由借款人书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还款方式:

  1、借款到期一次还款;

  2、分次还款。

  第六条 合同各方承诺和确认

  1、借款人提供给出借人的资料真实、合法。

  2、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监督其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对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并如实介绍情况)。

  3、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注册会计师查帐审计报表以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相关事项。

  4、借款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费、评估费、管理费、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

  5、借款人不得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改造、分让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设立子公司或对外作股权式投资以及申请停业、歇业、解散等行为。

  6、借款人未经合同各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企业章程和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动,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为第三方提供足以对外其财务状况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担保。

  7、借款人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有关事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8、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七条 转让

  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书面通知借款人。由于出借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质押登记的,抵押人、出质人应予配合。

  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八条 独立性

  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出借人未按约定日期出借借款,出借人按应出借金额每日万分之一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超过十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该合同下已经支出的评估、抵押、公证等费用由出借人全额弥补。

  2、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出借人如需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应提前10日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按实际用款期限支付利息,另出借人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收回借款的违约金。

  3、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除按约定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外,每日向出借人支付万分之五的罚息;逾期30以上的日加收____________元违约金,并按罚息利率支付代偿期间的利息同时出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处置抵押、担保物主张自己的权益。

  4、为促使借款人及时还款,本合同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限内借款人按时(提前)还款后全额退还,超出借款期限产生逾期的不予退还,该条款中的保证金与上述中违约金同时存在。

  5、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利息按照约定利率按实际用款日期结算(每月为/30天),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但该合同下已支出的管理、担保、评估、抵押、公证等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抵押权、质押权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设立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还清本金、利息、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之日终止。

  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须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必须办理登记),并由各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才相应展期;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委托协议、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人(自然人签字、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合同7

  借 款 协 议 甲方(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话: 鉴于: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周转,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双方 确认:由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 限为 6 个月。

  三、借款利率 双方确认: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到期甲方一次性还付本金,无需支付利息。

  四、借款用途 甲方承诺:本借款仅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专款专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 十五 天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 十五 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协议计划用款和按时还款。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借款用途的规定,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部分借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20% 的罚金。

  (2)甲方未能按期还款,则每迟延一天,应按照借款额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双倍为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本息结清。

  七、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各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39;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共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方(甲方):(盖章) 出借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担保借款合同8

  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个月,自20xx 年 5月7日至 20xx 年 5月6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20 ‰,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 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 乙方:

  连带责任保证人: 签订合同日期:

担保借款合同9

  _________银借合同字第_________号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

  │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 分 期 还 款 计 划 │

  ├───┬─────────────┼───┬────────────┤

  │日 期│ 金 额 │日 期│ 金 额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_________份。

  ┌────────────────┬─────────────────┐

  │ 借 款 方 │ 贷 款 方 │

  │ │ │

  │ │ │

  │借款单位 公 章 │贷款单位 公 章 │

  │ (或合同专用章)│ (或合同专用章)│

  │ │ │

  │法定代表人 章 │负责人 章 │

  │ │ │

  │ │ │

  │经办人 章 │经办人 章 │

  │ │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

  │ │ │

  ├────────────────┴─────────────────┤

  │ 借 款 方 保 证 担 保 人 │

  │ (1) (2) (3) │

  │保证担保人 公 章 │

  │ (或合同专用章) │

  │ │

  │法定代表人 章│

  │ │

  │经办人 章│

  │ │

  │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 │

  └──────────────────────────────────┘

担保借款合同10

  订立合同双方:

  贷款抵押人(借款人):

  贷款抵押权人(贷款人):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大写):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由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人签订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为: 个月,即自 起,至 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 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议,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 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 年 月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 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日期和数额发放贷款。

  2、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3、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 %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双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评估、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合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合同登记部门、公证处各留存一份。

  甲方:(章)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地址:

  订立时间:

担保借款合同1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三、借款期限:______,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

  五、还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偿。

  2.甲方可提前还款,但要全额支付利息。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不还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2.甲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偿还全部款项及全额利息。

  七、担保条款:

  1.丙方同意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丙方担保的主债权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 年。

  八、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消偿后自动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担保借款合同12

  贷款人(全称):

  借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

  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止。实际借款期限

  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借款利率按月利率,违约月利率 。

  第二条 先决条件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

  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3、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还款

  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2)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日)的20日。

  (3)分期还款的按/季)还款,从借款发放的/次季)开始 还

  款,还款日为每 (月/季末月) (20日/借款对应日)。如无借款对应日,以借款对应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4)其他还款方式:。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请的和使用借款。

  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借款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情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5、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并价差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质押物情况。

  2、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你借款。

  3、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4、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5、当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抵/质押权消灭后,将应退还的抵押物的权利证明、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给抵/质押人。

  第六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不得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担保。

  1、保证担保的:

  (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贷款人承担连带责任。

  (2)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向借款人或保证人收回贷款本息。

  (4)借款人提供了物的担保,贷款人有权选择先执行物的担保或先要求任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同时执行保证及物的担保。

  当本合同项下借款即有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担保又有保证人提供保证,当贷款人未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顺位、变更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人出现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证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的,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2、保证人抵押物情况:

  (1)保证人同意以做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详见抵押清单),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抵押物的最终值以实际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为准。

  (3)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抵押财产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4)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和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代位权、加工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5)抵押物用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义务,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对抵押物的监督检查。

  (6)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贷款人和抵押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7)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征收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或与贷款人和抵押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未恢复或者未提供担保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权。

  (8)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保管。

  (9)抵押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抵押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贷款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单方或保险人协商中段、变更或解除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和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办理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为垫付或办理保险,带看人由此而支付的相关费用由抵押人承担,并有权申请从抵押人收取上述费用。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抵押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贷款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保险事故获得的保险金应优先于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10)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处理抵押物,也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并就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情形),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或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当贷款人未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顺位、变更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仍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11)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同时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12)当贷款人选择全部或部分转让抵押权时,贷款人应当协助贷款人、受让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当贷款人选择全部或部分转让抵押权时,抵押人应当协助贷款人、受让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4、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代理费按照借款人本息合计额5%收取,该费用不另行提供发票。

  5、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本合同项下债务本金的10%计算;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与全额赔偿:

  (1)隐瞒抵押物/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被冻结或已经设立抵/质押、已经租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担保物(权利);

  (3)其他影响抵/质押权利人实现抵/质押权的行为。

  6、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未按贷款人要求恢复担保物(权利)价值或提供补充担保的,抵押人应对此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至本息付清之日止。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九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主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面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贷款人(签章) 借款人(签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时间 :

  签约地点:

担保借款合同13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____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15

  甲方:(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已与乙方、丙方共同签署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教育助学担保借款合同》,本协议为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甲方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及乙方的提款要求发放贷款。

  3.现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授权甲方在乙方毕业前收押乙方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_____大学颁发),直至上述合同约定之助学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由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在乙方毕业时,甲方收押乙方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时,无须再次事先通知乙方。??

  4.乙方同意在自甲方取得上述合同项下的助学贷款时,委托甲方将该贷款金额的_______%直接划入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个人专门帐户,作为该助学贷款的保证金交由甲方和乙方所在学院共同保管、使用(具体保管、使用方法以甲方与乙方所在学院签署的《<______银行、_______大学_______助学贷款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为准)。

  5.如乙方出现贷款本息逾期不能按时归还情况时,则甲方有权在产生逾期贷款后_______日内,以上述保证金垫付逾期贷款本息及罚息,待mba借款学员归还所欠款项后,由甲方负责划回保证金帐户。上述合同项下助学贷款结清时,甲方将收押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退还乙方。

  6.上述保证金帐户按其存款余额计算储蓄存款活期利息,甲方以该助学贷款结清日为准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本息。丙方作为保证人对上述协议内容并无疑义。

  7.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集锦15篇)】相关文章:

担保借款合同08-25

担保借款合同(集锦15篇)02-08

借款担保合同(集锦15篇)01-30

担保借款合同 (集锦15篇)03-28

担保借款合同 集锦15篇03-28

个人担保借款合同集锦15篇04-04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集锦15篇)03-30

个人担保借款合同(集锦15篇)03-29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集锦15篇02-24

实用担保借款合同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