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合同

时间:2021-12-15 11:59:34 合作开发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合作开发合同范文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作开发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合作开发合同范文9篇

合作开发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矿山开采的有关事宜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期限:合作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双方约定:

  1.在合作期间,乙方如果终止该协议,叁年内不得在同行业从事矿山开采项目的同样工作,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并在拾日内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矿山开采所需的空压机、风枪等大型设备由甲方购置提供给乙方使用,而钻头、锲子、夹片以及钻杆等易耗用品由乙方自行出资购置;

  3.乙方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机械设备、工具、防盗、防意外等,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工具等物资用品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矿山施工设备设维护、维修费用及施工现场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5. 甲方负责提供所招聘的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如出现违反操作安全规程和管理规定而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和甲方承担。

  6. 在合作期间内乙方所招聘的施工人员的工资待遇、伙食、路费等由乙方负责,由甲方给予提供每人每年一趟来回的路费报销。

  7.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的需要,在合理的情况下要求乙方增加劳动进度并督促乙方完成工作进度,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无故停止开采,否则赔偿甲方5万元/月。若因受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电话、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甲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因此而导致乙方的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月,则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每人1500元/月的补贴费用(封冻期间无法进行户外工作的情况除外)。

  8.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合作所得费用(现金价格)为: 元/方(大小方皆计),但荒料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要求(规格要注明)。合作所得的结算方式以入库单数量为准(长、宽、高各扣10cm),于次月中旬计算。

  三、其他

  1、本协议自合作开始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满以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代表人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甲乙双方亦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如甲乙双方另有协商或条款,在不违反本协议内容的前提下,应附于本协议后,享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包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发包方盖章): 乙方(承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名称:

  地址: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 土地使用权人为: 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沈国用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为准。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拟建商住工程,规划占地 平方米。

  第四条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沈国用号)作价人民币 元,工程价款为 元,乙方负责建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10日内乙方一次性投入人民币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

  (4)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 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成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乙方负责开发施工期间的管理工作,并对施工安全等事项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人员共同参与财务管理。

  2、利润由甲方分成 %,乙方分成 %,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比例承担。

  第九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本协议下的房产在验收合格后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进程中,若一方违约则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壹佰万元整。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作开发合同 篇3

  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条是对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假如;当事人一方逾期不进行投资或者不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百三十七条 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条是对解除技术开发合同条件的规定。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一种行为。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技术开发合同的特点,合同法又规定了技术开发合同可以解除的另一种情形,即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没有意义,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合同法起草时,许多科研部门及有关同志提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虽然已经公开,但合同订立后,技术研究开发人已经有所投入并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但应当明确规定赔偿技术研究开发人已经付出的有关费用。还有的同志建议,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合同订立后,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已经由他人公开的两种不同情况分别规定赔偿责任。第一,合同订立后立即发现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已经公开;对此,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不赔或者少赔研究开发人的损失。第二,技术开发人在实施技术开发工作过程中,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被公开,对此,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根据研究开发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考虑到这些同志的意见可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纠纷,因此合同法草案曾规定,“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因解除合同产生的赔偿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双方均没有过错的,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又考虑到合同解除后产生的不仅仅是赔偿问题,还有解除权的行使等问题,合同法总则对合同解除后产生的问题已有明确规定,故对此不再在技术合同一章中重复规定。

  在委托开发合同中,如果研究开发人明知受委托的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已有技术,应改为技术转让或者技术服务合同。

  在合作开发合同中,合作开发的各方当事人有义务将自己知道技术开发的标的已经公开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以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合作开发合同 篇4

  【合作开发合同含义】

  合作开发,是以合作各方共同参与为前提,《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五条指出“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工作,”它也是以合作各方自觉完全地履行义务为保证的开发研究过程。对合作开发研究完成的发明创造,《合同法》规定除当事人事先有约定的以外,专利权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同共有,在一方转让其专利权时,他方有优先受让权。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

  【合作开发合同的条件】

  从合作开发合同的概念可以概括出合作开发合同应符合的条件:

  1、订立合作开发合同的应当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

  2、订立合作开发合同的各方应共同出资,出资的多少应在合同中约定。

  3、订立合作开发合同的各方应共同参与合作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

  4、合作开发合同的各方应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其比例应在合同中约定。

合作开发合同 篇5

  甲方: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 公司 (以下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两方的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北京市朝阳区 十里堡甲方所属地块项目建设(该项目暂定名:大厦,最终项目名称以政府立项文件批复为准),甲、乙两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建设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两方共同信守。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地块基本情况:

  1.1.1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 西侧,土地用途为_商业__,附《土地使用权证》。

  1.1.2项目规划条件:

  A. 总用地面积: 约 平方米

  B. 总建筑面积: 约10000平方米

  具体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有关文件批复为准。

  2、项目合作内容

  2.1 甲方提供项目土地,乙方投资建设,建成的房屋按面积由甲方分得%,乙方分得%,两方拥有各自分得部分房屋的所有权。

  2.2 项目设计工作由乙方主持,在符合规划部门要求的前提下,

  设计方案应便于两方各自独立使用和管理工作,减少两方使用过程中交叉、干扰;项目设计只要求毛坯交房条件,预留装修做法,房屋的精装修设计、施工由房屋使用人另行委托;建筑外观设计应简洁明快,典雅大方,有品质感;甲方使用部分的设计方案应征询甲方意见。

  3、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立项、设计、规划、招标、开工等各项审批工作,正常费用由乙方支付,发票、收据等缴费依据由乙方收存。

  3.2 甲方办理各项勘察、设计、招标、审批等各项涉及费用、工程价款等工作时,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高效使用土地;有权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工期、质量标准等完成施工任务。

  3.4 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施工扰民问题,乙方按有关文件标准支付费用。

  3.5 甲方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地块周边单位、个人关系,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3.6 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按两方另行商定的物业收费标准缴纳其自用部分房屋的物业费和水、电、气等费用,如乙方租、售其所分得部分的房屋,应在租、售合同签订同时要求使用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7 甲方负责协调项目用水、电、燃气、供热、通信、通邮、交通等问题,乙方支付合理工程费用。

  3.8 甲方应连续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各项审批工作,6个月内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件,争取早日完成项目建设。

  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有权参与合作项目各项审批、申报工作,承担正常费用,在保证项目正常申报、施工等条件下,优先乙方意见。

  4.2乙方以甲方名义管理工程建设,按项目施工合同保证工期和质量,维护甲方权益。

  4.3乙方应按照施工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4.4乙方有权对在项目中分得房屋使用权独立进行租售工作,甲方给予必要的支持。

  4.5乙方主持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集约、高效使用甲方提供的土地,尽可能建设更多的房屋,通过合理、合法的设计等手段,如果设计方案总建筑面积超出 平方米,并经政府规划部门审批同意,超出面积部分全部由乙方独自使用、租售。

  4.6乙方支持、配合甲方或委托方的物业管理工作。

  4.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项目供水、电、燃气、热、排污、通信等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施工资料,以便于后期维修管理。

  5项目物业管理

  5.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5.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并由甲方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5.3 乙方不参与房屋物业管理,不对房屋物业管理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5.4本合作项目由乙方命名,并在建筑外立面明示,项目外立面及屋顶广告收益归乙方所有。

  6 违约责任

  6.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按照违约所涉及的标的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7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7.1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两方

  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 贰种方式解决。

  7.1.1 提交

  7.1.2 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8其他

  8.1 本协议经甲、乙两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2 经协商一致,两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

  事宜进行补充,并经签章后生效。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8.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8.4 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

  (此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时间:日

  签约地点: xx区

合作开发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云南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云南xxx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精神,为调剂资金余缺,增加资金流动性,更好的开展相关业务,就甲方向乙方投资控股的丙方即云南xxx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开展冶炼、采矿等经营业务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投资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控股的丙方投资人民币共计x元正(¥:x元),所投资资金用于丙方开展冶炼、采矿等经营业务。

  第二条该甲方所投资资金为长期投资,甲方不得无故抽回投资资金。如甲方欲抽回投资资金,则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丙方。

  第三条无论乙方、丙方是否能正常开展冶炼、采矿业务,乙方、丙方均保证按月固定投资回报率百分之x作为甲方投资回报支付给甲方,每半年结算投资回报一次。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丙方投资资金用于开展冶炼、采矿业务,乙方、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准许的用途使用,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诚信达成,意思表示真实,三方必须以“睿智诚信,诚信勤勉”的心志,共同遵守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为本投资协议的履行有保证,乙方同意将云南三鑫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资产及云南三鑫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的全部个人资产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若乙、丙方不能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甲方投资及投资回报,甲方有权处理乙方公司的所有资产及乙方公司股东个人资产赔还投资本金及投资回报。

  第七条本协议经三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云南xx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云南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 篇7

  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现投资人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 煤矿开采工程项目合作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投资人双方就本项目与 签订的有关 煤矿剥采工程的合同内容由投资人双方合作体共同执行,任何一方不得就此项目单独与 矿业签订此煤矿的其他协议。就本项目工程产出的所有经济亏损或经济效益归投资人双方共同体承担和所有。

  第二条、股权构成及投资:

  (一)、投资人 出资比例为:55%,投资人 出资比例为:45%;共同体沿用投资人 公司的所有资质,共同体法人由投资人 担任,投资人 担任股东。双方投入资金按股份比例分批到账,预计总投资贰仟肆佰万元整(¥2400万元), 投资:壹仟叁佰贰拾万元整(¥1320万元), 投资:壹仟零捌拾万元整(¥1080万元)。合伙期间各投资人所出此项目资金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转让股份给第三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合伙投资人协商同意。本合伙共出资金共计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2400万元)以外如出现资金短缺有本合伙人协商按股份比例出资或找第三方投资。投资人双方合同终止后,以合伙终止时资产总量按出资比例分配,届时予以返还。

  (二)、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合作开采 煤矿投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 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 以作 煤矿投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照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3、合伙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出股份投资: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双方投资人同意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项目事务和经营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天通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此企业项目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应当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

  (三)、出资转让和授权

  1、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2、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和此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润归双方合伙人所有,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和如需负刑事责任的负刑事责任;合伙人经营此项目期间,双方合伙人都有表决权和监督权。

  (四)、投资人双方使用 公司的资质及账号,需承担公司管理费:每年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就此项目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本项目投资人双方共同体共同承担。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采取投资人双方共同审批制度,投资人 签字方可生效,如出现一方投资人不在时,电话联系和需投资人向另一方投资人授权后方可生效。

  2、投资人 派遣会计一名并监管财务章一枚,投资人 派遣出纳一名并监管财务章两枚,法人章、财务章、公章由本项目开户行为准,双方共同管理共同体财务账目,非本项目开支不得从本项目支出,如有私自挪用公款对本企业项目造成损失的负全部责任和如需负刑事责任的负刑事责任,并向另一方赔偿一定的损失。

  3、财务管理坚持日结月清,每月财务报表送投资人 双方签字审核。

  第四条、项目经营管理:

  1、现场管理以投资人 为主,投资人 为辅,现场总负责人由投资人 派出。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配备其他管理人员由投资人 双方共同协商派遣。

  3、投资人双方所派遣的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总负责人的安排与调遣。

  第五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投资人双方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从产生利润当月起,投资人双方按股份比例按月分红。

  2、亏损分担:共同体出现亏损或债务,投资人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投资人双方按出资比例对共同体亏损或债务,承担本项目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双方未按出资比例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

  2、投资人双方私自挪用本项目资金用于非本项目开支;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共同体造成损失;

  4、投资人双方单方面中止合同;

  5、执行共同体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6、投资人双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投资人双方因违反上述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人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肆份,投资人双方各执贰份。

  投资人(盖章)

  代表人(签名)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资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作开发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于:

  甲方在山西省开展的《综合再生利用废弃矿渣(山),整治修复压占损毁土地,建设工业农业循环联产》是省综合改革示范重点项目。在浑源规划区内,现有权属于浑源东邦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生产的露天煤田内杨湾D采区1100亩尚未开采。为了配合解决甲方整体项目的总体规划和项目工程施工矛盾经有关部门多方协商,东邦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月**日与甲方签订了露天矿杨湾D采区股权《转让合同》书,(同时甲方另行给东邦做出了有关其它合作承诺)取得了东邦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湾D采区1100亩露天煤田的所有权。本项目分两个工作程序完成:①煤炭开采;②采后综合治理;煤田开采权已具备如下合法文件。

  1.煤矿名称:山西浑源东邦露天煤业有限公司。见《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晋煤办(20xx}6号文件》。

  2.矿区名称:东邦露天煤矿杨湾D现采区。

  3.矿区面积:股权转让煤田开采面积1100亩,见D采区坐标图。

  4.采矿许可证号(C1400002009121220046325),见(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xx第0391号《采矿许可证》。

  5.甲方与浑源东邦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20011年8月24日)

  因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

  就合作经营山西浑源东邦露天煤矿杨湾D现采区500亩,达成如下条款: 本协议合作条件

  1.因甲方缺乏开采和经营管理经验,愿与乙方合作。

  2.乙方应有足够的项目资金,愿意前期按股比出资。

  3.甲方向乙方出示的有关露天矿开采手续及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4.甲方取得的煤田面积和位置坐标准确无误。

  本协议合作方式

  1.甲方所取得的500亩煤田,每亩造价25万元,总价为人民币1.25亿元。

  2.乙方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前期项目开支,占40%的股份,分两次支付甲方。甲方占60%的股权,用于矿区农村,农民,占地,拆迁,坟墓,树木,水,路补偿及采煤后填坑,整治,复垦,植被修复等项目支出。

  3.项目开工后甲乙双方在浑源开设存款账户,乙方保证第一个月的工程费用。

  4.甲方保证500亩煤田内,乙方的股份资源不低于140万吨(煤及矿石)超出部分按股比分成。

  5.资源采完后乙方提走分红双方合作解散。

  本协议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双方成立现场指挥部,有甲方出任总指挥,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2.由项目工程指挥部制定生产方案,雇佣工队工人,由指挥部审批后执行。

  3.双方团结在项目总指挥周围,维护煤田及所有产权不受任何不良侵害。

  本协议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在本煤田服务期内长期负责配合东邦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完成采矿手续的年检,换证等工作。

  2.甲方负责接待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煤矿生产及经营管理的随时检查指导与相关的协调工作。

  3.甲方负责煤矿所涉土地,村庄,树木,房屋,坟墓,电,水,路,农民安置及才坑填埋,采区土地修复,生态恢复等工作。

  4.甲方负责与公安配合购置配额火工品。

  本协议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资金必须足额按时到位.

  2.乙方按时足额出资后,享有煤矿40%的股权。

  3.乙方不能按时足额出资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本协议。若乙方生产部分投入,甲方可在单方解除本协议时只退回本金。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签字当日,乙方付甲方300万元整,剩余1200万元在七个工作日内附于甲方。生产正常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1500万元整。不能按时出资时,超期后由甲方另寻合作,本协议自动解除。

  本协议违约

  一方违约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可协商时,可向太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另处败诉方200万-50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本协议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补协议,与本协议一并有效。

  2.本协议只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复印件,扫描件无效。

  3.本协议不涉及法律事项时不转阅,不复印,绝对保密,一旦泄密时,泄密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传真):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20xx年**月**日

合作开发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纪相关法律、法规只规定,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房产中介代理事宜,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确保其从事房产中介代理经营的资格合法有效,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房产中介代理经营活动;

  2、不得以乙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3、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与乙方就合作项目进行沟通联系;

  4、对乙方提供的房产信息资料进行推介促使成交;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确保其从事房产中介代理经营的资格合法有效,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房产中介代理经营活动;

  2、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3、须制定专门人员负责与甲方就合作项目进行沟通;

  4、对甲方提供的房产信息资料进行推介促使成交;

  三、利润分成与成本承担

  1、合作利润以每个成交单作为结算单位,在实际成交标的所有佣金全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并由成交方将合作方分成以现金形式分与合作方。

  2、合作利润:成交后所取得的买卖双方的佣金(不包括乙方为买卖双方提供的后期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甲乙服务费、延伸服务费、按揭或公积金代办费);

  3、合作利润分成比例:合作利润扣除12%作为税费,之后由甲方取得50%,乙方取得50%;

  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权利、义务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甲、乙双方因本合作项目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除本条第3项规定的税费外,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隐瞒另一方而将双方提供的信息私自促成交易的,被隐瞒方仍有权利向私自促成交易方要求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利润分成。

  四、违规处理

  1、如果甲乙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导致无合作实际意义的或给对方造成严重侵害的,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合同的执行,违反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违反上述各自权利义务的,各自承担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因本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保密协议

  1、甲方就甲乙双方合作的所有事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

  2、乙方就甲乙双方合作的所有事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

  3、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机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六、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板协议;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权利义务终止;

  (1)本协议按约定期限履行完毕;

  (2)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的;

  (3)本协议依法解除;

  七、其他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甲乙双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对方违约,甲乙双方对此表示认同。

  2、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条款冲突的,以补充协议规定为准。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______年。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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