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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茧生产收购合同

时间:2022-10-11 10:56:52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蚕茧生产收购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蚕茧生产收购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蚕茧生产收购合同

蚕茧生产收购合同1

  甲方:蚕茧管理总站

  乙方:乡(镇)村养蚕户

  甲乙双方自愿建立蚕茧生产收购合作关系,现就合作有关事项协定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l、依照国家政策,对蚕茧实行统一收购经营管理。

  2、以市场经济为导向,认真执行“优质优价,劣质低价”的茧价政策,“价高随行就市,价低补偿保护”,全额收购乙方生产的'蚕茧。

  3、为乙方提供优良桑蚕品种及种桑养蚕技术和信息服务。

  4、扶持乙方发展蚕桑生产。

  5、如遇市场行情低迷,对乙方生产的蚕茧实行最低保护价: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优先享受甲方提供的科技服务,即种桑养蚕一整套技术服务。

  2、优先享受甲方提供的信息服务,即随时了解蚕桑发展政策和蚕茧市场信息。

  3、享受发展蚕桑生产的各种扶持政策,即种苗、方格簇、化肥、蚕药等补贴。

  4、享受蚕茧收购最低保护价政策:即方格簇茧(50克鲜上茧9.6克千壳量、上车茧率100%)、春、晚中秋茧每_____公斤低于_______元,夏、早中秋茧每____公斤低于______元时,由甲方补到相应标准(包括以工补农等各种补助)。

  5、必须应用甲方推广的蚕品种、桑品种,科学种桑养蚕,多生产优质茧,并把蚕茧全额投售到甲方定点茧站。

  6、合同户即为合作社社员,享受社员待遇。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______元的保证金,利息按银行五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分年度兑现;合同期满后保证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2、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如乙方违约,蚕茧不全额投售给甲方茧站,合同自动终止,乙方的保证金全额赔偿给甲方,并退还甲方所提供的各项补助款。

  四、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建立蚕茧生产收购合作期限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在合作期限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合同,如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终止合同。

  五、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约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址:

蚕茧生产收购合同2

  甲方:

  乙方: 县 镇(乡) 村______________农户

  为促进订单农业的生产,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养殖的产品的名称、数量。

  乙方负责养殖:春蚕种 张,夏蚕种 张,中秋蚕种 张,晚秋蚕种 张。

  第二条 蚕种由甲方提供。种款由乙方向甲方订种时支付,价格按金华市特产站定价执行。

  第三条 养殖技术指导和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收购

  ㈠甲方无偿负责养殖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要求养殖,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㈡产品质量标准:磐安县桑 蚕茧地方标准.

  ㈢产品收购:甲方按产品质量标准收购。

  第四条 产品价格,货款结算。

  ㈠产品的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具体价格约定:一等上茧每公斤 元,其他等级按等级差类推。市场价格上浮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

  ㈡货款结算: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经乙方同意也可采用银行结算方式。

  第五条 收购地点、期限:

  收购地点:磐安县蚕桑专业合作社茧站,收购期限:春茧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夏茧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中秋茧自 __年 _月_ _日至 __年 __月___ 日止,晚秋茧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㈠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㈡甲方如需提前收购,要商得乙方同意,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 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㈢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 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㈠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不养或改养其他品种或少养合同约定品种的数量,应承担差额部分 %的违约金。

  ㈡乙方在产品收获时,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部分或不肯出售部分__________%的违约金。

  ㈢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死亡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㈠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㈡协商不成时,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工商部门一份, 一份, 一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签字)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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