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安全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合同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杨友竹
甲方的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相关手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法院提供财产保全保函,并按法律规定和甲、乙双方约定收取相应担保费用并承担担保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条
担保的范围、金额和责任承担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担保范围是甲方申请财产保全后经人民法
2、乙方在出具的财产保全担保函约定的担保金额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担保期间
乙方的担保期间为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后,乙方向人民法院出具保函之日起至下列情形之一出现之日为止:
1、甲方与被申请人的纠纷一审终结(终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调解、裁定、当事人自行和解等),且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
2、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后,甲方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
3、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
4、不可抗力出现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
5、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乙方担保责任的情形出现。
第四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息资料(包括:财产保全及解封裁定书复印件、案件开庭传票复印件、案件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复印件)。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保证担保财产的及时解封。保证金在被申请人的财产解封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甲方。
4、上述费用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全额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款人。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若乙方提供的的担保法院未认可,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无息退还上述费用。
5、乙方的收款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可以监督、查询乙方就本合同事项提供的担保服务的相关情况。
2、甲方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民事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拟查封标的`与本案关联性的证据材料(提供原件供乙方核实并由乙方保留复印件备查)。担保发生之后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开庭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提供原件供乙方核实并由乙方保留复印件备查)。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4、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对乙方的委托事项不可撤销。
5、甲方与被申请人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与被申请人恶意串通骗取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6、甲方具备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与乙方签定的本合同。
7、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全面的履行担保责任。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如果甲方申请财产保全错误或者诉讼请求未能得到人民法院全部支持或者其他法定事宜,导致被申请人向乙方索赔,乙方对甲方有追偿权,甲方应无条件全部承担乙方因履行本担保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对被申请人的损失赔偿款等)。
2、本合同生效且乙方向人民法院出具保函后,乙方不退回已经收取的担保费、财产评估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等情形),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提供的的担保未被人民法院认可的除外。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乙方有权行使先履约抗辩权,拒绝向人民法院出具保函。甲方每逾期缴纳费用一日,应当按照应支付但未支付费用金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缴纳费用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若甲方变更保全财产标的物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法院实际查封的对象与本合同约定的保全标的物不一致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5、甲方在具备申请执行条件后三日内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每逾期申请强制执行一日,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费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申请强制执行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6、甲方在债权得到偿付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乙方的财产保全担保,每逾期申请解除一日,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费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7、如果本合同涉及的纠纷在二审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担保的,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本合同的条款仍然有效。担保费的支付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执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在甲方进行高空作业中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为了方便于双方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职责书。
1、乙方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无锡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
2、乙方务必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特殊工种务必持证上岗(电工、焊工和有线高空作业等)。如无证操作造成人身事故或火灾,将由乙方负责。
3、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职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职责人。施工单位的第一职责人对施工人员及现场安全负责。
4、作业前乙方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护人应时刻对现场进行监护。
5、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务必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施工。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安全职责造成我伤亡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职责。
7、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
8、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作业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
安全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⒈ 工程名称:
⒉ 工程地点:
⒊ 工程范围和内容: ⒋ 质量要求:
第二条 工程期限
⒈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⒉如遇下列情况,由乙方提出工程顺延报告,在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或现场监理代表签证盖章后,工期作相应顺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三天,不能交乙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者。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设计变更;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4小时以上者。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5)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如雨、雪天气,大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施工时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和单价
⒈ 工 程 造 价:
⒉ 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
⒈做到三通一平,现场提供水电。
⒉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⒊确定乙方材料、部件及施工设备在施工现场内的存放位置,提供材料堆放仓库。
⒋及时办理工程有关资料的签收手续,及时办理现场签证。
⒌因停水停电,下雨下雪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工期延期申请,经甲方办理延期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二)乙方
⒈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按期完工。
⒉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否则代用材料由乙方更换,相应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⒊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做到文明施工,服从甲方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应符合济南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有关费用及罚款由乙方完全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⒈工程完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⒉已完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质量保修:保修期限为 年,质量、范围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在保修期满后视工程保修状况予以返还。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⒈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⒉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3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⒊当修改图纸、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其增加的费用(包括反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构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等)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⒋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确认的事实必须在48小时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 安全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文件组织施工,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返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结算办法:按施工图纸及现场鉴证所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套用《山西省20xx年定额》和山西省建设厅有关文件,材差按长治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届时材料差价进行找差。税前综合费率按中标时,所定的费率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 进行结算,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的 进行结算。
2、竣工验收及结算:竣工后经承包方验收并达到合同要求,进行工程决算。双方按照第一条结算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付款方法:工程造价以实际决算为准,工程进行中,乙方向甲方报送工程量,经甲方验收核定后,按核定的工程量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并达到合同要求,进行工程决算,并将工程决算交由第三方工程审计公司审核,审核后的审定金额作为本工程最后的工程造价,甲方向乙方付至总工程造价的90%,保留质保金10%,待保修期满后付清余款。
4、其他:施工过程中的现场鉴证和图纸变更,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套用《山西省20xx年定额》和山西省建设厅有关文件,材差按长治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届时材料差价进行调整。按中标时的税前综合费率进行结算到总工程造价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
⒈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责任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延期签证的办理,经甲方签证同意后竣工日期顺延。
⒉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
乙方:
⒈乙方对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
⒉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
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甲乙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屯留县 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安全合同 篇4
xx镇 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协管员
聘任书
甲 方:
乙 方: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一、聘任期限:食品安全协管员任期3年。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工作内容:严格按清溪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聘任书的变更、解除、终止:乙方如无法履行本职责,甲方有权解除本聘任书。因特殊情况致使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聘任书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本聘任书。
四、聘任解除方式:甲乙双方解除聘任应提前 15 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聘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签字、盖章) : 乙 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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