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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合同

时间:2022-10-22 01:18:12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必备】装饰合同4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饰合同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装饰合同4篇

装饰合同 篇1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重庆时报便民服务装修部

  签定日期:

  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

  重庆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单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时报便民服务装修部

  营业执照号:渝高注册号:500901000014343 联系电话: (023)86158863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重庆高新区石桥铺西部商城c座8—14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

  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 概 况

  1、1工程地点 。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预算项目每单项造价内双方确认价格包干)。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预算项目每单项造价内价格包干)。

  (3) 乙方包工、不包全部材料,甲方提供全部材料。(预算项目每单项造价内人工价格包干)

  1、3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详见附表:工程报价书(工程涉及所有内容均以报价书为据,包干使用,自负盈亏)

  第一条 甲 方 工 作

  2、1 由甲方业主委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洽谈。

  2、2 开工前三天,乙方负责提供平面布置图、水电图给甲方,方便甲方及时办理好入场手续,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条件。

  2、3 甲方无偿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4 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二条 乙 方 工 作

  3、1 由乙方公司委派 游连发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严格执行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并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3、3 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厨卫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期间乙方因工程需要需使用该场地,乙方负责承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清洁及垃圾处理工作。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三条 工 程 变 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支付增减项目价差之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三:工程变更单)。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 材 料 供 应

  5、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1、厨房:排气扇,抽烟机,洗菜盆,灶具、

  2、卫生间:洗浴三件套及蹲便器、排气扇3、厅内及卧室吸顶灯电视墙射灯、壁灯4、室内三部空调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费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以拖延付款累计天数为延期竣工时间。

  6、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 量 标 准

  7、1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1)___项标准执行:

  (1) 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 签定工程报价书的项目与甲乙双方签定认可的设计图纸。

  7、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3 整个过程使用墙面材料和地板、衣柜、蓄物柜、书柜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

  第八条 工 程 验 收 、价 款 结 算 及 保 修

  8、1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竣工后表面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竣工后表面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对验收结果视为接受。

  8、2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两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隐蔽工程验收(水电、防水工程)

  (2) 竣工后表面工程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工程验收单)

  8、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一周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

  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工期。

  8、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一月结清尾款,从竣工验收合格起计算,每超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未付价款的1%累计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5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隐蔽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墙体表面工程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8、6 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提前入住或收回钥匙,视为自动交房并合格竣工。

  8、7因甲方自购材料或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 乙方不负责保修。

  8、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第九条 安 全 生 产

  9、1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9、2 乙方应主动在施工前联系物管部门、了解施工场地电源线布网设计,并严格遵守相关规范施工,如果由此发生和火灾,或冒险作业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9、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冶安安全人生安全、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 工 程 价款 支 付 方 式(报价书中未列项目不包含在此工程价款内)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占总金额的%

  第一次

  合同签订,第一批材料进场:

  40%

  第二次

  水电布线、布管水泥工进场:

  40%

  第二次

  木工和泥工基本完工、漆工进场即:

  17%

  第四次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月内结清,

  3%

  注:支付时间按工种进场为准; 合计:

  第十一条 违 约 责任

  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11、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a、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

  b、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导致工程无法正常顺利进行,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

  c、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d、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未按期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额的1%支付违约金。

  乙方责任:

  a、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变更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设计方案,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损失。

  c、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d、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使工程不能及时完成,乙方应按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工程价款2%的违约金。

  e、因乙方保卫工作不当造成材料丢失,被盗,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争 议 解 决 方 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1 ____种方式解决:

  1、重庆市家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具 体 事 项 说 明 及 规 定

  13、1 各个小区或楼盘不论以任何形式收取装饰公司的保证金、电梯费,装修管理费和工人出入证费等所有费用,如产生以上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自理。乙方负责出具相关手续。

  13、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如要求将垃圾运到垃圾场,则甲方负责支付从指定地点运到垃圾场的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3 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___1__把交给乙方代表_____ 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把,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4 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不予办理。

  13、5 甲方交款必须到乙方公司财务办理,私自将款项交与公司其他人员因此而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包括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附 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 同 附 件:

  附表一:工程预算报价说明

  附表二:工程设计图纸(见附件)

  第十五条 其 他 约定 条 款

  甲 方: 乙 方:重庆时报便民服务装修部

  甲方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2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提起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一、被告黄余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答辩人在被告黄余明承包的工程中干活,被答辩人与被告黄余明形成雇佣关系。对于被答辩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被告黄余明作为雇主,存在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的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答辩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

  作为雇员的被答辩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自身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致使自己从三楼摔下受伤,自己有一定的过错,应减轻被告黄余明的赔偿责任。

  三、答辩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告黄余明以包干价的形式承包了答辩人位于大鹏山庄东六巷三号的房屋装修工程后,被告黄余明再口头雇佣被答辩人进行房屋装修工作。因此,答辩人与被告黄余明是承揽合同关系,被告黄余明与被答辩人是雇佣关系,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雇佣关系。

  被告黄余明虽然没有在劳动部门申请从业资质,没有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但被告黄余明已经从事室内装修的承包事务多年,亦曾承包过类似工程而具备相当施工经验,因此,答辩人有理由认为被告黄余明是具有从事室内装修资质的,答辩人在承包人员的选任上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答辩人属于承揽合同关系中的`定作人,而且尽到选任的注意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答辩人作为定作人,假如在从事房屋装修人员的选任上存在过失,也只是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不应与被告黄余明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答辩人将房屋装修的劳务部分承包给被告黄余明,两者之间应定性为承揽合同关系,而非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把一般的家庭装修纳入建设工程合同的调整对象,因此本案不适用该条法规的连带责任。

  2、虽然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的规定,但该《办法》是20xx年5月1日实施的,在20xx年1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xx]24号)第三十三项、第五十六项的规定,已经分别取消了对建筑装饰资质及室内装饰行业企业资质的审查。

  3、现今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承揽一般的家庭装饰装修的劳务业务需要资质,也没有明令禁止个人不能承揽家庭装饰装修的劳务业务。答辩人的房屋装修属于规模较小且投资费用较少的家庭装修,不需要装饰装修资质。

  4、本案中,法院应当充分考虑答辩人是否具有一定的选任过失,即便过失成立,法院也应当按照选任过失的大小,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按比例从被答辩人应获得的赔偿中划分出来,而不能笼统的与被告黄余明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此致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11月18日

装饰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装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以预算书工程项目为准。

  4、承包方式:

  5、工程造价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6、合同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计 天。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工期顺延。 ①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②施工过程中停电、停水;

  ③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方案及工程内容,增加项目。

  第二条:合同价款的支付和调整

  1、合同价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结算价款,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

  2、在发生下列情况时价款可作调整

  ①在原预算项目新增加的应在决算时追加价款;

  ②甲方确认的工艺标准变更或材料变更;

  ③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变更;

  ④市场材料价格的变化超过10%。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开工前三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电源、水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及相关装修手续(物管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4、施工期间发包方需要部分地方使用时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准则,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原有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的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现行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方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验收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2)水电工程验收;

  (3)瓦作工程验收;

  (4)木作工程验收;

  (5)油漆工程完工验收。

  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发包方应

  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工程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将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一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一式两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6.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6.10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工程变更

  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7.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材料的提供

  8.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8.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

  10.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10.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1.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2.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4.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具体规定

  15.1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略)

  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略)

  附件三: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略)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略)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略)

  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略)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略)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略)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略)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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