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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合同

时间:2022-10-25 02:09:18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典当合同4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典当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典当合同4篇

典当合同 篇1

  典当行(以下简称“甲方”):

  当 户(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当金担保。为明确当票以外的其他事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质押车辆基本情况

  典当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第三条:质押车辆担保范围

  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绝当后处分质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具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当金及借款期限

  当金: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金额: 整。

  典当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费用: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第五条 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当期在5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率按5日计算。

  2、乙方如需续当,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的综合费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第六条:当金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办理机动车质押手续后的当日,将当金、当票(客户联)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质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所质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该车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2、质押车辆在甲方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在当期内因车辆停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损坏除外)。

  2、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质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3、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

  4、甲方未在约定时间支付当金,应按当金 %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第九条:绝当物的处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视为该质押物为绝当。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之( )款项进行处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质押权利,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质押物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拍卖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第十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增收违约金。

  随车手续: ,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是全国统一当票的补充借款合同,与当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组织代码证号:

  身份证明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典当合同 篇2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典当行咨询。

  当 户:(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典当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有处分权的财产作为当物抵/质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当物

  甲方用作典当的当物为 (详见《当物清单》)。

  第二条 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2.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抵/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利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2.2 绝当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1)乙方为实现债权代垫及发生的费用;

  (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3) 当金。

  第三条 当金及用途

  3.1 当金为(大写) 元(¥ 元)。

  3.2 甲方典当用途为 ,甲方应按典当用途使用当金,并接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 典当期限

  典当期限为天,即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当期不足5天的,按5天计算。

  第五条 综合费用、当金利息

  5.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综合费率为 %,合计为月%。以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计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止。

  5.2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按照第种方式收取典当费用,甲方提前赎当或乙方按照

  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当金的,已交纳的或预扣的综合费用不退还。

  ①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的综合费用,在发放当金时一次性扣收,利息在还款时一起结算。

  ②甲方应在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下个月的综合费用,并结算上月的利息。

  5.3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

  下的利息、综合费和违约金,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续当

  6.1 典当期限届满前甲方若不能赎当,可向乙方申请续当,经乙方同意续当的,在甲方结清此前所有费用及利息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

  6.2甲方申请续当后,乙方没有同意的,则续当不成功,甲方应无条件履行赎当义务。

  6.3甲方于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申请续当的,除承担当金综合费用、利息外,还应按照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续当成功之日的实际天数,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第七条 赎当

  7.1在典当期限内申请赎当的,按第五条约定与乙方结清利息和综合费,及偿还本金后,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相关赎当手续。

  7.2甲方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甲方还应当根据逾期天数,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绝当

  8.1甲方应当在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前赎当,逾期达5日不赎当也不能续当的即形成绝当,甲方同意按照约定的方式,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置当物,处置方式包括不限于折价变现、拍卖、转让等,直到变现为止。

  8.2 当物经处置变现,在扣除处置变现的费用及当金本息和相关费用后,有剩余的部分退还甲方,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向甲方追索。

  8.3对当物处置需要变更产权手续时,甲方无条件配合,对需要提供的资料时,在乙方发出通知后一周内负责提供到位,若甲方不配合、不执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8.4 本合同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证执行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当物的处置方式。

  第九条 提前收回当金

  甲方发生擅自改变当金用途,或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纠纷等其他丧失商业信誉,或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赎当,以乙方正式的通知时间为准,通知后5天内在甲方没有按照赎当程序执行到位时,乙方可直接进入绝当处置程序。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当金,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当金。

  10.2按时归还当金,支付利息、综合费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10.3保证提供的当物产权无纠纷,确保处置变现无任何障碍。并应向乙方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与当物有关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材料,以证明当物的来源合法,且有义务按乙方的要求办理登记、当物抵/质押登记手续和公证等相关手续,因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第三方应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4若在本合同签订后,当物出现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的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抵/质押的情形。若因此给乙方导致损失或影响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当金使用情况。

  11.2甲方出现影响乙方权益的行为或情形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当金和提前要求甲方赎当。

  11.3有义务在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发放当金,在当期内有义务保护好甲方存放的当物安全,出现乙方人为损毁、遗失按典当金额进行赔偿,属于正常损毁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损毁或遗失与乙方无关。

  11.4当物处置变现后,扣减所有费用及本金后,若有多余的款项应当在乙方收到全部款项后七个工作日退还给甲方。

  11.5甲方按照赎当程序归还了本金及所有相关费用、利息后,乙方应及时返还当物和当物相关证件及甲方提供的原始单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逾期还款、付息、付费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期还款,或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依据所欠的本金、利息和综合费用总额,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罚息,并且每日按当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止。

  12.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合同中其它任何条款的约定时,违约方将按当金的百分之二十承担违约金给守约方。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通讯

  1、甲方确定的联系方式如下:电话联系方式为 ,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

  2、甲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到位。

  第十四条 附 则

  14.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4.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特别声明:甲、乙双方已详读本合同各条款,乙方已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合同的每一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视为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文义已充分理解。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年 月日

典当合同 篇3

  承典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出典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请典当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特制定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一、出典人将以下第______种作为当物典当给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______(动产)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的房屋产权(产权证号为:______,使用性质为:______,面积为:______㎡)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的土地(土地证号为: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土地性质为:______)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______的在建工程(国土证号为: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为:______)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______的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二、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为:______万元。(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三、当金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为______万元。(大写:______)。

  四、典当借款期限: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当综合费用,典当月综合费率为当金数额的______%,出典人于每月的______日支付给承典人。

  典当当金利息按当金数额的______%的月利率计算,出典人应当按月/季度/一次性支付给承典人;当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笔利息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此后的当金利息应当在下一个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当综合费用和当金利息的`,按应缴纳款额的0.5%每日向承典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缴款超过一个月则视为绝当,当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款处理。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归还典当当金需经承典人同意。如双方达成协议,出典人归还当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八、典当期限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当。续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续当前,出典人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九、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出典人应在五日内赎当或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十、在符合以下第______种情况时,承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典人交付当金:

  1、出典人将本合同当物交付给承典人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公证所需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了本合同当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抵押登记和合同公证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典人承担,如需购买保险的,投保义务人为出典人,保费由出典人支付;

  十一、承典人在当物典当期间有权收取当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十二、如发生绝当,出典人无条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处理绝当物品,承典人处理绝当物品时无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1、绝当物估价金额在叁万元以上的,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进行选择,委托______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债权。绝当物处置后所得款项,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律师费等)后,所余部份退还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2、绝当物品估价金额不足叁万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

  十三、典当成交后,因当物所有权权属纠纷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引起的纠纷造成承典人损失的,由出典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典当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项内所有应缴款义务后,承典人退还出典人当物或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五、本协议主体部分所预留地址为双方唯一联系地址,往来信函均以该地址为准。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视为未变更。

  十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十七、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产权处、经管处、公证处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承典人: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年月日

  出典人:

  签约代表:

  年月日

典当合同 篇4

  典权人(质权人):

  当户(出质人):

  为了保障典权人(质权人)实现典权(质权),保证担保借款的安全履行,当户(出质人)愿意将属于自己全权所有的货物就地过户给典权人(质权人)进行质押典当担保并取得当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典权人(质权人)、当户(出质人)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当物

  典权人(质权人)、当户(出质人)双方认定将当物以过户质押方式进行质押典当。即当户(出质人)将自己全权所有的货物,现存放在仓库(地址:)的(详见典当物品清单)作为当物过户到典权人(质权人)名下,当户(出质人)以此当物提供给典权人(质权人)作为质押担保并取得当金。当金到期,当户(出质人)全部履行“当物担保范围”后,向典权人(质权人)赎回此当物。

  第二条:当物担保范围

  当物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当金、月综合费、以及典权人(质权人)为实现典权(质权)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拍卖费用、销售费(含税费)、进出场费、吊装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当金、借款期限、费率

  1.当金(人民币大写):。

  2.月综合费率:。

  3.当金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计费时间:具体计收综合费时间以双方在当票上确定的时间为准(典当行第一次开具的当票为典当行发放当金和第一次收取综合费用的凭据;典权人(质权人)在合同期内收取其它时间的综合费用以续当凭证为凭据)。终止收取综合费时间以典权人(质权人)收妥当金时间为准。合同期内,当户(出质人)提前还款,典权人(质权人)按当金实际占用天数,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收综合费用,超过一个月按实际占用天数计收综合费用。

  第四条:双方约定条款:

  1.合同期内,因钢材市价发生波动造成当物市值降至人民币元警戒线金额时,当户(出质人)可选择部分或全部归还当金、或补充当物,以保证当物市值在警戒线以上。典权人(质权人)为此向当户(出质人)发出书面紧急通知,要求当户(出质人)于合理期限内作出选择,如当户(出质人)在此期限内既不归还当金,又不补充当物时,视同当户(出质人)违约,当物变为绝当,此时典权人(质权人)有权提取当物平仓变卖,以清偿当金及相关费用。当户(出质人)确认无异议。

  2.当户(出质人)需要销售或调换当物,需征得典权人(质权人)书面同意。即:当户(出质人)销售钢材时,必须提前将当金本息汇入典权人(质权人)的帐户,归还当金和综合费用后,凭典权人(质权人)开出的提货单和“变更典当质押物品通知确认单”到仓库提货。当户(出质人)调换钢材时,必须将换入的钢材先存入典权人(质权人)指定的仓库,并填写“变更质押物品申请表”和“变更典当质押物品通知确认单”,经典权人(质权人)现场工作人员验收确认换入的钢材后,在通知确认单上加盖典权人(质权人)提货专用章,凭此确认单及提货单提取换出的钢材。

  3.合同期内,如出现当户(出质人)的某种经济纠纷而影响典权人(质权人)典权(质权)实现时,典权人(质权人)有权立即提取当物平仓变卖,提前清偿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当户(出质人)确认无异议。

  4.合同期限届满前10日内,当户(出质人)书面提出续当申请,并结清相关综合费用,经典权人(质权人)同意后,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和“续当合同”,但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的各项条款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5.合同到期,当户(出质人)必须按时归还当金本金并结清相关综合费用。合同期限届满后10日内,当户(出质人)既不赎当又不续当,视为绝当,典权人(质权人)有权将当物全部变卖,以清偿当金及相关费用。典权人(质权人)在清偿完当金及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应退还当户(出质人)。

  6.对当物平仓变卖后所变现的资金,仍不足以归还当户(出质人)所欠当金及相关费用时,当户(出质人)必须在接到典权人(质权人)书面通知起10日内还清所欠全部当金及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当户(出质人)若违背上述约定,承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并应补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典权人(质权人)违约处理

  1.典权人(质权人)在当期内无权出租、变卖、质押、抵押、使用当物。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损毁的.,典权人(质权人)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

  2.典权人(质权人)不得无故提前追索当金,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综合费用预先扣除。

  如当户(出质人)提前还款或部分提前还款,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取综合费用,超过一个月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综合费用,具体结算在本合同当金全部结清时按实清算。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典权人(质权人)发放当金之日起,至当户(出质人)全部归还完当金和相关费用时止。

  本合同期内,当物存放保管过程中所产生的仓储费用由典权人(质权人)承担。

  本合同期内典权人(质权人)为实现典权(质权)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拍卖费用、销售费用、仓储、吊装、运输等费用均由当户(出质人)承担。

  当户(出质人)在合同期内因销售及其他原因而调换当物时以变更后的当物为典当质押物。

  第七条: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与国家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悖时,在保证当物权利不被损失的前提下,双方应及时修改或补充合同予以完善。

  第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有争议时,在典权人(质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并经公证处公证,典权人(质权人)贰份,当户(出质人)、公证处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提示条款

  当户(出质人)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当户(出质人)要求,典权人(质权人)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当户(出质人)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典权人(质权人)(盖章):当户(出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

  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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