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大全

企业合同

时间:2021-06-16 17:28:02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关于企业合同八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企业合同八篇

企业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国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原则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签署一项备忘录;

  6.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7.起草招股说明书中准备披露的事件的说明等。

  六、如乙方在办理上述事项中违反事实作出明显错误的结论,致第三人对甲方提出索赔,乙方愿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乙方赔偿额度不超过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师费的叁倍。如在办理该事务中出现的错误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项,甲方须于合同订立后30天内支付律师费,律师费按_________标准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招股说明书见报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2

  摘要:石油企业作为国有企业在逐渐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迈入市场经济后,也开始面对市场风险。在市场风险中,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是一个重要部分,而石油企业本身的特性又加大了合同管理的复杂性。石油企业必须重视控制合同管理的风险,才能保证石油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健康发展。本文主要介绍石油企业中的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的重要性,针对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控制措施。

  关键词:石油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石油企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能源系统中的支柱性产业,在实行市场经济化后,合同管理对石油企业的健康发展开始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虽然石油企业是国有企业,有国家政策的支持,但是在经济全球化下,金融市场风险逐渐提高,石油企业也不可避免要遇到更多风险,如果石油企业不引起重视,势必会遭受损失,所以做好合同风险管理的控制是必要的。

  一、油企业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下,企业对合同做出签订、执行、更改、转让、结束、控制、监督等行为,这些行为统称为合同管理[1]。市场中的各个企业都会对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维护市场的公平性,石油企业在进入市场经济后也需要重视起合同管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利益,而石油企业的规模大、业务量大、流动资金大,所签订的合同涉及的利益也比较大,风险也比较大,可以说合同就是石油企业业务管理的中心。

  二、石油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一)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比较常见,一般是指主要因为市场而产生的不可控风险,比如在石油企业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受到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市场风险等[2]。另外,系统风险还包括石油企业的盈利能力改变、管理层因为客观因素导致的变更等,增大了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难度。

  (二)监督风险

  监督风险对合同风险管理有较大的影响,主要是在合同签订后。石油企业没有及时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导致出现经济和管理风险。另外,还包括石油企业没有意识保护合同履行的正当性,也没有建立调整和控制机制管理合同的执行,没有将合同条约履行到位,导致石油企业的合同没有达到预期作用。

  (三)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合同涉及法律方面的风险,如果石油企业签订的条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所签订的合同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比如石油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了关于资金融资的借贷合同,如果合同内容设立不全就是无效合同,造成石油企业的资金风险。另外还有一种法律风险是如果签订了有法律问题的合同,可能会损害石油企业和合作企业的经济利益。

  三、控制石油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措施

  (一)控制系统风险

  石油企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基础就是控制系统风险,其具体的措施有:(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石油企业将合同运行的过程包括前期调查准备、签订、履行、中途变更及合同失效等与风险管理有效结合,以追求石油企业最大化的效益为目标,考察合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对合同的运行做出评估从而应对各类风险;(2)石油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并对当下的市场情况做详细考察,比如石油价格的波动情况、市场对石油的需求等等,从而制定出最有利于石油企业的合同。

  (二)加强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

  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对任何企业都是重中之重,对石油企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也是如此。合同的履行管理包括条约的具体实施情况、变更管理及违约管理等等,涉及的因素比较多,需要加强管理,具体的措施包括:(1)合同条约的执行交由基层单位实施;(2)对合同实施情况的审查交由机关业务部门来做;(3)合同实施的结果交由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和抽检;(4)合同的真实状况需要审计监察部门做监督;(5)石油企业的分公司定期进行合同的全面检查,一般是以半年为期;(6)集体企业将书面形式的合同履行情况每月上报,便于监督部门审查。

  (三)提高法律意识

  法律是保护合同运行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石油企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核心,因此必须提高法律意识。首先,石油企业要以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标准,判定合同的签订和实施中有没有存在风险;其次,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审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并做出严格的控制。第三,石油企业要对合同的各种知识了然于心,比如合同的标准化文本、合理的违约责任、如何检查合同条款、关于合同的法律等等,有效控制合同管理的风险[3]。

  四、结语

  在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增长的当下,石油企业也在加入市场经济后快速发展,但是也面对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必须做好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针对不可控的系统风险、监督风险和法律风险,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减少合同管理风险对石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有效提升石油企业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1]徐瑞理.浅谈石油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分析及控制[J].经济管理:全文版,20xx(8):00270.

  [2]卫冬娅.石油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方法[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xx(16):7-8.

  [3]须萌萌.浅析石油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改进对策[J].科研,20xx(8):00076.

企业合同 篇3

  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权责

  1.甲方向乙方提供适宜的孵化场所。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等事务。

  3.甲方协助乙方申领国家专项扶持基金、科技贷款担保或风险投资的资金支持。

  4.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国家及XX市的特殊优惠政策。

  5.甲方视情况有选择性的将乙方编入甲方对外宣传资料。

  6.甲方视情况有先择性的将乙方法定名称列入甲方的网站,并在需要的情况下建立相应内容的链接。

  7.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8.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上服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

  9.甲方将按照《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物医药科技孵化有限公司入孵企业管理办法》及XX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所颁布的相关法规对乙方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乙方权责

  1.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企业的相关资料、证照(复印件),所审报核心技术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按照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物医药科技孵化有限公司的整体规划和规范要求运作,努力维护生命园及生命园孵化公司的品牌形象。

  3.必须按季度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运营信息。

  4.在接受甲方上述第二条相应服务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定期提供相应资料;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表财务(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在研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工商、人事统计报表等。

  5.优先到甲方的园区、基地以及其他合作科技园区、高新科技开发区进行中试及产业化发展。

  6.积极参与甲方举办的项目推介会和信息交流会。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公司性质和场地用途。

  8.定期足额向甲方支付费用。

  9.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及生命园公司制定的《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物医药科技孵化有限公司孵化企业入驻管理办法》、《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物医药科技孵化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制度》等所有规章制度。

  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进行的孵化访谈,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企业经营管理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

  第四条联络机构

  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服务方式及甲乙双方进一步开展实质性合作事宜。

  第五条附则

  1.甲乙双方就具体项目进行合作时,另签订合作合同。

  2.本合同与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物医药科技孵化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号:)具有不可分割性;本合同终止,则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物医药科技孵化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同时终止,反亦然。

  3.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律。

  4.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主管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到年月日终止。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企业合同 篇4

  【摘要】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般具有履行期限长、合同条款多而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定会引发这样那样的实际理由,变更和索赔(反索赔)在所难免。变更和索赔会转变原合同的范围、价款和工期,并严重影响着建设工程合同的正常履行,所以了解、处理好变更与索赔及其风险制约的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工程变更 索赔 风险制约

  变更与索赔既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又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开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并对其进行风险制约,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的保证,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的关键。因此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工程参与各方均应时刻保持高度的.重视。

  1、变更的定义、风险制约策略及在具体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1、变更的简单定义:变更是有决策权的一方根据需要,向接受方提出的转变合同项下某项工作的要求。其特征是:(1)接受方必须无条件执行;(2)事前发出;(3)按工作程序办事。

  1.2、变更涉及的方面及制约风险的策略

  1.2.1、工程设计变更理由。

  设计变更常常会引起工程延期和工程量变更的增 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

  减造成的工程造价的变化,双方所发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以及工程质量争议经常与设计变更相关,因此设计变更的风险制约应注意以下方面:

  A、合同双方对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要以书面形式加以记载,防止承包人仅凭工程师的口头指令施工,无书面证据。

  B、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情况,严格按照通用条款第31条的规定执行,如有必要,可在专用条款中进一步明确。

  C、发生质量争议,交由有资质的质量鉴定机构鉴定,分清质量责任。D、特别注意监理工程师的职务权限,弄清楚其是否有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的签证权,一般发包人将该两项权利收回,授予发包人驻工地代表。

  1.2.2、其他变更理由。

  工程其他变更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规定,既不得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质量、价格和工期)内容不一致。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般对工程其他变更不做约定,发生争议时无适用条款加以解决。因此,双方应对工程其他变更情况作出原则性、程序性约定。

  1.2.3、确定变更价款。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导致工程量和质量标准变化,因而产生工程价款的变化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理由的解释》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 价款的确定可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策略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而其他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和质量标准的变化需要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同时注意并非所有的工程变更都导致工程价款变更,承包人未在确定变更后14日内向工程师提出变更价款的报告以及承包人自身理由导致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因此如何在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导致费用变化时准确及时的确定变更价款应采取如下风险制约的策略:

  A、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日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出书面的变更价款的报告,并由工程师以书面形式确认。

  B、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工程变更价款所执行的价格加以约定。C、当工程师不予答复和确认的情况,按照通用条款第31.3、31.4款规定处理,即逾期不答复或确认的,视为同意。

  1.3、变更在具体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3.1、不能直观地理解“执行指示”的含义,为防止一项变更演变成索赔,合同相对方应善意地提醒对方变更令的法律后果。

  1.3.2、关于总价承包工程合同变更费用的结算理由,要在具体合同中约定不同的程序和方式,一般采取的方式是:对工程范围的变更采取一事一议,采取事前支付的方式;因为合同有增或减量变化幅度的规定,因此对工程量变更采用的是先计价后决算的方式,并在竣工决算时仅对超出合同规定幅度部分进行价格调整,并不是做了工作就能得利。

  如果合同中将工程范围变更与工程量变更都列为变更的范畴,就不要将 A、

  二者的工作程序混淆,按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并认真做好工程量变更记录的保管;

  B、工程量变更属合同风险管理范畴,其变更幅度上限所计算出的费用值,应小于或等于工程不可预见费。

  2、索赔的定义、风险制约策略及在具体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2.1、索赔的简单定义

  索赔是在合同框架下,自认为权利遭到损害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承担损害责任的要求。其特征是:(1)不主张不赔偿;(2)事后提出;(3)依法解决的过程。

  2.2、索赔涉及的方面及制约风险的策略

  实践中,索赔时经常遇到因未保存有效证据而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提出索赔超过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因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协调甚至相互矛盾,使索赔没有合同依据等因此在索赔过程中应采取如下风险制约的策略:A、在工程各个环节中注意保存证据,特别是由于情况紧急,工程师提出口头指令后及时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以书面形式确认;

  B、提出索赔要求不要超过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时限;

  C、双方合同约定明确,特别是违约责任的约定要进一步详细,不要只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而对违约的处理不做约定或含糊不清。

  2.3、索赔在具体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索赔的具体操作远比变更复杂得多,特别是一项索赔的目的是得到补偿费用时,因此尽管需要以平常的心态对待索赔

  ,但是由于以下方面的理由,所以能够避开提出索赔报告,就应该尽量避开:

  2.3.1、索赔并不是主张就能够得到,如果是以仲裁/诉讼为最后解决方式的话,索赔的结果就将取决于仲裁员和法官的裁决和判决,因此如果事先已经知道属于以下几个方面,最好就不要再提出索赔报告:(1)无合同文件或法律的依据。(2)属于己方责任的(如:招、投标文件漏项,低价中标,组织不利等);(3)索赔事件发生时,未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造成的项目损失。

  2.3.2、提出索赔报告前要分析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特别是要从商务角度出发考虑权利是否主张这个理由,不主张的情况有:(1)市场战略;(2)仲裁或诉讼往往会牵涉大量的人力、财力资源,应将诉讼或仲裁的成本考虑进去;(3)对

  方无力赔偿。(4)提出索赔方应注意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即保质保量的履行合同,来对抗防止反索赔等等。

  3、结论

  总之,建筑工程的变更和索赔是不可避开的,在建筑合同漫长的履行过程中,没有变更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索赔也是非常正常的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当事人追求公平的一种方式,没有公平的合作是没有生命力的。所以,正确认识、理解、应用变更和索赔的关系并做好风险制约来解决建筑合同中的实际理由,使所建设的工程顺利完成是承包方和发包方所共同追求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白均生,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变更索赔实务,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xx[2] 张宝岭,建设工程索赔及案例分析, 机械工业出版社,20xx

  [3] 汪金敏,工程索赔100招,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

企业合同 篇5

  一、合同的主体(甲方乙方)

  甲方在签合同时一般应有甲方公司的全称(保证公章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对乙方则应特别注意

  1、首先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乙方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乙方人员签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乙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二、合同主体的考察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

  (1)签约对方为个人时,法律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对企业主体格的审查,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主要应查看的内容是企业名称,看该名称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是否一致,不一致则风险较大;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3、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

  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

  三、合同的订立

  2、承诺

  如果承诺以后,发现承诺对自己不利,则应及时撤回承诺;有效的承诺撤回的方式应以书面的方式做出,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到达对方,才为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诺撤回权可以避免许多的风险。

  3、应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

  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许多的合同欺诈就是利用一方超过履存能力签定合同后,对方抓住了这一点,向另一方索赔而造成的。

  4、合同谈判成果的确认

  5、合同成立并生效的风险

  在正式向对方履行时,一定要先注意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在没有肯定之前,千万不要想当然就开始履行合同,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6、合同的形式风险

  合同的形式有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一定要先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千万不要因为人熟就无视这样的约定,因为这里面隐藏了许多的法律风险。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7、合同交易主体的风险

  (1)代理人(比如销售人员)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的风险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种代理称之为表见代理,对很多企业都存在替在威胁。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的销售人员离开企业后因为手里还有原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工作证等能够让人觉得他还是企业员工的材料,然后利用这些材料以企业的名义和他人签定合同;还有就是企业中的员工利用手里面有这样的一些材料,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和他人签定合同,最后这些合同产生的后果,都会由企业来承担。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这就说明公司内部对法定代表人的约束文件,在法律上对外并无约束力,其后果最终还是应由企业承担,但在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之间是有约束力的,因此在公司内部的管理中,有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时,一定要对法定代表人违约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加以明确,以此达到彻底约束的目的。这是由法定代表人产生的风险。

  产生以上两类风险主要是在合同管理上存在漏洞所致,加强合同的管理才是避免这类风险的有效方法。

  四、合同条款

  签约时的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履约条款,违约条款等都应当准确,不得有含糊不清的内容,任何的岐意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标的条款

  标的条款中主要包括标的数量和标的质量,在标的数量中应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式、数量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数量的内容;标的的质量保证条款应包括权利性保证(既对标的物有完全处分权的保证),完整性保证(保证标的以及其配套设施完整、齐备)包括效能性保证(保证标的符合事先约定的指标参数、能够达到预定的用途与目的),质量检验(检验质量的机关、方式、方法)维修保证及保证期等,对标的条款应尽可能的准确,具体以确保不发生岐义为原则,最好能根据行业特点提供格式标准合同,在以该合同为基础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这样可以减少合同签定过程中的随意性。

  2、价金条款

  3、履约条款

  在合同的履行条款中应明确合同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时间、合同履行的义务人及合同履行的内容;对于合同履行的时间应当明确,是时间点还是期限,并且要力求精确,并明确时间的计算方式;对于合同履行的地点则应尽可能详细,写明城市,街道及其号码,甚至可能时要明确到房间的号码;履行内容则要求义务人应当做什么,如何做,达到什么标准等是履行条款的核心内容,由于履行条款与违约条款、风险分担分割点以及纠纷管辖间都联系。因此在签订时应该力求准确,并应系统考虑,综合衡量后才能确定。履约风险是合同风险中最为多见的一种,这源于两点:一是对方履行能力弱;另一种是对方利用履行条款中的漏洞或者双方对履行条款的理解产生误解导致最终的风险。

  4、质量条款

  5、违约条款

  一个没有违约条款的合同是履约没有保障的合同,是没有约束力的合同,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违约条款明确化。违约的表现形式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此情况下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面最要紧的是约定好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的数额或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双方在产生分歧时在违约金上纠缠不清。这里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法律上只有定金存在双倍返回的问题,其他的都只有返还本金的义务。

  6、标的物灭失的风险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为了分清交付过程中的灭失风险,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把履行的时间、地点、履行的标准明确化,以避免产生意外灭失时无法确定责任。

  五、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无效主要出于以下的几种原因之一: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定一个无效的合同会给善意履行方带来很大的风险,也会给恶意方很多随意解除合同的借口。其风险是非常大的,故在签定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有无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以避免合同无效给自己带来风险。

  六、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

  解除合同分法定的解除和约定的解除,

  法定的解除是指只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约定解除应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为准。

  解除合同是是有期限的一定应在法律规定(一般为一年)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要求解除,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解除合同过程中最容易产生风险的地方是解除合同的程序及解除合同条件的理解上,解除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在解除合同时一定要特别的注意,随意的解除合同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在解除合同时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把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以免在是否已经解除的问题上发生争议。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七、可撤销的合同

  (1)重大误解:既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背景、目的、内容产生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了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既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违背意志的合同;

  以上三种类型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害人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那时起一年内要求撤销上述的合同。

  八、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几种特殊情形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如果存在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则另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

  2、不安抗辩权

  先行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可中止履行,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否则可不予履行合同;

  3、后履行抗辩权

  在后履行一方发现在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则在后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4、代位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造成债权人损害时,债权人请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

  5、撤销权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财产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

  以上五种是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债权可能存在损害时常见的补救措施,利用好了,可有效避免损失,减少法律上的风险。在上述的前三种履行方式中,争取在合同承担后履行义务,因为这时合同中风险最小的,如果实在不行,可争取同时履行的方式上(上述第一种)。对于采用第二种,既先履行义务时,则应建立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既对方是自己的老客户,资信非常好,而且并无履行不良的行为存在,但即便如此,也应慎之又慎,谨防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九、情势变更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了合同的履行的,可以对此申请求变更价格条款。这里面最常见的是材料价格的巨大变化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所引起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效的对此加以利用,也会极大地减少企业的损失。

  十、后合同义务

  企业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商业秘密外泄,这对保护企业利益是非常有利的。

  十一、签定合同时还应注以下的细节

  1、保留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

  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盖章确认;

企业合同 篇6

  甲方(赠与方):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

  (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等)

  2.赠与方的权利_____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_____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_____

  5.乙方应于_____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名称:_____地址:_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签字:____盖章:____

  乙方:____名称:地址: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盖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7

  甲方(赠与方):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

  (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等)

  2.赠与方的权利_____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_____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_____

  5.乙方应于_____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名称:_____地址:_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签字:____盖章:____

  乙方:____名称:地址: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签字____盖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赠与方):_____(姓名)

  乙方(受赠方):_____(姓名)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物的状况

  (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

  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_____

  (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

  3.甲方享有_____的权利

  (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

  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

  (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5.其它

  甲方:_____

  姓名:_____

  住址:_____

  电话:_____

  签字:_____

  盖章:_____

  乙方:_____

  姓名:_____

  住址:_____

  电话:_____

  签字:_____

  盖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赠与人(父)x x x简称甲方,受赠人(三女)x x x简称乙方,兹因甲方产育有四女,长女x x已成人于妇,次女x x幼亡,三女x x长成待婚,四女x x尚幼以外,并无产生男儿,故曾收养x x为养子,但不守家教放浪无度自早脱离家庭而不知去向已不能为靠,考虑老后待养将乙方招夫配婿而依靠其抚养起见,甲方愿将所有财产中提出一部分不动产土地及房屋附负担抚养义务赠与乙方,兹将双方订立应遵守条件列记于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所有后列标示不动产土地及房屋赠与乙方,而乙方亦愿依约受赠.

  第二条 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于契约成立同时,甲方将其所有权及地上物一并移交于乙方为己有(特有财产)而掌管使用收益是实.

  第三条 本件赠与成立后甲方应备齐有关文件会同乙方,向当地政府机关申请办理本件赠与土地及房屋产权移转登记手续,倘登记手续上需要甲方出立字据或盖章时,甲方须即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或请求任何费用,关于本件赠与及登记所需诸费悉由甲方负担支理.

  第四条 自本件赠与成立日起,乙方应负抚养其祖母及父母等义务,关于妹妹的出嫁费用,乙方亦应尽量赠助.

  第五条 乙方受赠后,如有违背前条的定抚养义务时,甲方得撤销赠与,而乙方应将赠与土地交还甲方收回决无异议.

  第六条 乙方在第四条抚养义务未完全履行前,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受赠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为之处分,或设定期典权抵押等他项权利,抑或为任何债权的担保,又应自任耕作不得出租等行为确约.

  第七条 本件赠与土地与土地及房屋,甲方确认为自己所有,与他人毫无交加或来历不明情况,嗣后如有第三人出现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即予抵御与理清一切障碍不得有使乙方蒙受损害.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件赠与标的物,并无设定他项权利的瑕疵在前为碍,倘有是情甲方应自为理清,否则应赔偿因之乙方所受的损害.

  第九条 甲方确认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在赠与前并无积欠税金,倘有是情甲方应负责缴清.

  第十条 甲方对本赠与将来开始继承时,加入所有财产中计算.

  赠与不动产标示

  土地部分(略)

  房屋部分(略)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月x日

企业合同 篇8

  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被迫解除和主动解除。其中被迫解除是因为用人单位有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被迫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主动解除是指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选择离开。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而因为其它劳动者自身原因离职的除非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获经济补偿金。

  根据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以下十一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较典型的做法比如给员工放假、待岗,可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未支付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等。

  按时支付工资是单位的义务,当单位违反了法定的义务时,劳动法也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二款,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可以随时提出,不用提前30天。那么,如何认定 “及时”支付呢?我国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只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并没有对 “未及时”规定具体的期限。

  当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各省市地方对迟发工资一般给出了几天宽限期。当企业遇到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时,也可以规定延期支付工资的期间。相关部门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 “拖欠”工资做了一个解释,即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最长限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上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或者打12333咨询。北京地区20xx年最低工资标准是1260元。这里的最低工资标准1260元是扣除了社保、公积金和税以外到手的工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漏缴社保项目的,均为未依法缴纳。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在本公司工作三年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假等等。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为使劳动者 “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企业合同八篇】相关文章:

关于企业年终工作总结五篇03-02

关于企业年终工作总结六篇02-28

关于企业年终工作总结八篇02-27

关于去企业实习报告汇总九篇01-18

关于企业员工迟到检讨书三篇01-27

关于企业年终工作总结模板6篇03-02

关于企业年终工作总结十篇03-02

关于企业年终工作总结模板八篇03-01

关于企业年终工作总结范文八篇02-28

关于企业年终工作总结模板五篇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