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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

时间:2022-11-09 18:32:39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供货合同范本(通用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货合同范本(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供货合同范本(通用5篇)

  供货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供应材料/零件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1、供货:

  1.1. 甲方确立乙方为下列材料/零件的供应商(见附件)。乙方确认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供应附件上的材料/零件。双方均同意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协作关系。

  1.2. 供货期量:

  1.2.1. 为保持乙方对甲方稳定供货为目的,甲方应在当年10月前将第二年1月至12月的季度预测计划通知乙方,供乙方参考。

  1.2.2. 对于甲方的月要货量,甲方以月计划单形式向乙方订货,乙方对此予以回签的方式成立。对于突发要货,甲方以追加订单形式向乙方订货,乙方也对此予以回签的方式成立。

  1.2.3. 乙方不论由于何种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不能满足甲方的要货计划,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如因突发事故不能向甲方按时交货,应在突发事故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事故的性质和可能延续的时间。一旦恢复生产应尽早向甲方交货。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应由乙方承担(见本协议4.1索赔条款)。

  1.3. 出厂检验:

  1.3.1. 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根据甲方书面认可的或甲方指定的检验标准,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

  1.3.2. 乙方应发送经甲方认可并检验合格的货物。

  1.4. 包装

  1.4.1. 乙方使用甲方指定的或得到甲方认可的标准出厂包装(见包装确认书)。

  1.4.2. 因包装方法不符合包装确认书确认的货物包装要求而导致货物损坏或发生其它不良影响时,由此造成货物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调换并赔偿。

  1.5. 发运:

  1.5.1. 乙方应具有100%的按时交货能力。乙方应按本协议1.2.2条款,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仓库。

  1.5.2. 甲方有权把乙方超额装运计划单中约定数量的货物退回给乙方,由乙方承担所有包装、装卸运输的费用和风险。

  1.5.3. 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计划单中装运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装运货物至甲方,并由乙方承担因这种运输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质量:

  2.1. 技术标准(见技术协议)

  2.1.1.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有关本协议书零件的技术资料,以及与之有关的协议和有关的安全规定。

  2.1.2. 技术资料或与之有关的协议中有特别要求的本协议书零件,例如:标有“D”的零件,乙方需做好专门记录;载明测试时间、方法、人员和结果;测试记录应存档十五年;必要时供甲方查询。

  2.2. 质量保证

  2.2.1. 乙方保证其出厂的每批货物均达到本协议2.1.条款约定的技术标准,并对其货物的质量负责。

  2.2.2. 乙方每批发货均应附有质保书。如有安全特性,乙方还需每批附安全特性质保书,或书面委托甲方测试。

  2.2.3. 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查清原因,采取整改措施,杜绝再次发生,并将整改情况通报给甲方。

  2.2.4. 甲方应从现状对乙方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估,并对乙方质量、供货及时性、服务(含质量文件及成本降低几方面)进行测评。乙方的质保能力应达到甲方的合格分承包方评定标准。

  2.2.5. 乙方应不断提高自己的质保能力。

  2.3. 验收(见验收协议)

  3、价格:

  3.1. 价格(价格见附件)

  3.1.1. 甲乙双方确定,自新产品批量供货一年后,乙方应以定价为基数,每年年底配合甲方主动作出成本下降。

  3.1.2. 甲乙双方商定,当甲方的客户提出下降价格的要求时,乙方应协同甲方作出相应的下降价格计划。

  3.1.3. 如乙方将甲方拥有的模具费用摊销在单价中,则甲方根据乙方发货累计的数量,达到约定的数量之后,己方应将该货物订单价格中减去摊销金额这一部分。分摊完毕后模具产权归甲方所有。

  3.2. 付款方式:

  3.2.1. 货到后,甲方经使用合格后,每月底对乙方本月所发货数量进行统计,统计表单经乙方签字确认后,乙方在本月23日之前将发票交与甲方,甲方在发票入帐后月结 天内付款。

  4、违约责任:

  4.1. 索赔条款:

  4.1.1. 如果甲方在其生产线上发现乙方货物有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电话或书面)后的24小时内到达,为甲方进行返修或更换。期间停产和最终用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按每停产一小时200~500元向乙方索赔;在生产急需时,甲方可以自行挑选或返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1.2. 直接损失费用按损坏的甲方的'外协件及相关产品的采购价进行索赔;

  4.1.3. 间接损失费用根据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况,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30%计算;

  4.1.4. 重复发生的批量质量问题,其索赔额在总费用的基础上再增加50%.

  4.1.5. 如甲方没有根据本协议4.1.1.、4.1.2. 、4.1.3. 、4.1.4.条款向乙方索赔,并不等于甲方放弃对乙方的索赔权力。

  4.1.6. 当索赔发生时,甲方有权将货款顺延支付,并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提交乙方,若乙方在收到索赔清单之日起7天内无书面异议的,甲方财务部将索赔款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4.1.7. 乙方每年累计被索赔满三次,甲方有权取消其配套资格,解除本协议。

  4.2. 修改:

  4.2.1. 乙方不得对货物的设计、材料、工艺及生产条件、包装、装运,交货日期或地点进行任何改动,除非是得到甲方的指示行事或经甲方书面认可。

  4.2.2. 乙方将按照甲方所提出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打印标记和装运货物,如因乙方不当造成甲方的损失,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2.3. 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收回所有甲方发放的失效文件,如乙方提出需要保存这些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3. 所有权和专利:

  4.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设计(包括图纸、工艺、材料、技术性资料),其一切权利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对此予以保密和保存。除非得到甲方的明确书面授权,乙方应承诺不将所有这些设计向第三方透露,也不向第三方提供此设计的货物,或转包给第三方生产此货物。

  4.3.2. 在货物的订购单终止后二年内,除非甲方另有书面说明,乙方须保密并进行合理的保管,以防止将下述信息透露或提供给第三方:①甲方提供的,或乙方在订购单下进行工作过程中开发或获得的技术资料和数据;②乙方在订购单下进行活动过程中可能获得的与甲方业务的任何部分有关的资料。另外,乙方需保证向甲方自停产之日起十年内售后配件的订单要求。

  4.4. 审计:

  4.4.1. 甲方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委派其授权代表,检查乙方持有或掌握的与甲方在订购单下的任何义务或与甲方根据订购单要求的任何付款有关的文件和材料。乙方应在根据订购单完成服务或交付货物之后,将所有与订购单有关的账簿和记录保存二年。

  4.5 发生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

  4.5.1如产生索赔时,不得单方面执行,应双方协商认可确认,友好协商解决。

  5、争议解决办法

  5.1.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或者因违反本协议,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圆满解决。

  5.2. 虽经前款规定的友好协商,协商开始后60天以内仍不能圆满解决,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该争议任何一方可以提出诉讼,诉讼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6、期限:…

  6.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为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供货合同2

  甲方:

  乙方:

  双方就 工程项目所需的砂石材料,经共同商洽,为了更好的履行合同,本着平等互利互信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一、供货材料质量

  符合材料的`质量标准或甲方要求

  二、 供货时间

  三、 结算未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乙方供货的材料到现场后,经双方检验,符合质量要求,按检验的数量签收进货单,乙方按批量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四、 双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提供进货计划,以备乙方能按时供货。

  2、乙方供货材料质量要求内外一样,如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现场指定地点,同时遵守甲方现场的管理。

  五、 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其它未尽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提货全部供完,货款结清后,合同终止。

  甲方:乙方:

  法人或代表人: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

  供货合同3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7、质量标准:合格

  二、合同价款

  本装饰工程合同价款包干价 万元(大写:

  乙方绘制并提供 套施工详图,交建设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三、甲方工作

  1、甲方派驻工的代表为:

  2、甲方提供本工程所需的水、电交接口。

  3、负责审定分包队伍的资质。

  4、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5、合同签订后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6、乙方在采购前5天将主要材料样品、价格报送甲方,甲方在5天内给予

  四、 乙方工作

  (a) 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编制组织设计,进行现场布臵,安排施工进度计划。

  (b) 乙方必须安装施工专用的配电箱,配电箱必须安装校检合格的电表,乙方用电必须取至施工专用的配电箱。

  (c) 乙方在采购前将主要材料样品报送甲方,材料的品牌、质量、价格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料。

  (d) 负责所够材料进厂的协调、堆放、保管及搬运,承担因施工不当或材料保管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e) 负责整个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对材料及安装质量进行把关。

  (f) 负责考察分包队伍的资质和素质并报给甲方批准备案;负责管理分包队伍;并承担全部责任。

  (g)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配备安全防范措施,并承担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

  (h) 乙方必须保护好施工现场的甲方设施、家具,运材料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一旦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i) 负责做好装饰部分的资料及整理工作。

  五、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65%,预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一年,经复验

  合格后支付。

  六、 设计变更结算方式

  1、定额:按20xx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其他调整性文件执行。

  2、工程取费按二级四类的相应标准执行。

  3、建筑装饰材料价格按承包人和发包人三方签证价格进行调整。

  4、设计变更以现场工程量签证的形式办理结算。

  七、 竣工验收

  (a) 验收标准:(1)现行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2)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

  (b) 工程竣工后,乙方在10日内提供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和报告。

  (c) 乙方在竣工后十五日内,根据实际工程量递交竣工结算报告。

  八、 工程保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第六条的'要求执行。

  九、 违约责任

  (a) 因乙方原因工期每推迟一天对乙方罚款200元。

  (b) 因施工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并承担所有费用,而支付违约金1000元。

  (c) 因施工组织和管理不善,致使甲方受到影响,视影响程度大小,每次处以不低于500元/次的罚金(如孝感市、集团的行业检查等)。

  (d) 不按双方约定的现场管理规定、不接受现场管理或不履行现场管理职责,每次处以不低于500元/次的罚金。

  (e) 由于乙方原因,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视严重程度每次处以不低于500元/次的罚金,并按程序通报。

  十一、附则

  1、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会签的所有文件均为 合同组成 部分。在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若其中一方如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义务,均属违约行为,由此受到经济损失的有放,可向对方索赔。

  2、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同时应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有效,在工程款项全部结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供货合同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

  注: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供货合同5

  甲方:

  地 址 :

  营业执照:

  电 话:

  乙方:

  地 址:

  营业执照:

  电 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乙方作为其材料配送中心之一,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优质装饰材料产品(详见报价表)。

  二、价格条款:

  1、装饰材料产品价格根据市场正常价格由双方协定。(详见报价表)

  2、同等品牌质量的材料价格,乙方保证供给甲方的价格不高于其供给第三方的,同时也不应高于市场上其他经销商的价格。

  3、甲、乙双方按市场行情不定期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若市场上有同等品牌质量的材料价格比乙方低,乙方应无条件调低价格。如果市场价格下降,乙方应同时无条件按市场行情降低价格,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没有按要求降低价格,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次5000元。

  4、若有市场原因导致材料价格上涨,乙方如需调高材料价格,乙方必须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经甲方批准同意后,乙方方可按上涨后的价格实行。如未经甲方批准同意,乙方擅自提高材料价格,甲方将按以下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每违约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至6000元,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价格表中未列出商品,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正常价协商定价。

  三、 材料配送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经理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项目经理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乙方所需配送的装饰材料,并讲清材料送达的地方、项目经理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使用的期限时间,乙方按其要求给予配送。

  3、乙方按要求将甲方所需材料运送到目的地时,甲方项目经理应验收、签字,并开具相关送货单一式四份进行核对,甲方、甲方项目经理各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4、材料运送至工地时,甲方项目经理需出具甲方的领料单,如甲方项目经理未向甲方申请领料单,乙方有权拒绝发货(如该工地所需材料特别急,并知会公司主要负责人,由该负责人与乙方达成口头共识后方可发货)。

  四、运输方式:

  甲方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安排车辆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材料损坏、丢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质量标准:

  1、乙方配送的所有材料必须是符合环保要求的,并将环保合格证书留存一份在甲方工程部备案,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如果材料还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达到行业或深圳市的标准。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为正规厂家的正品货,乙方保证不向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材料。

  3、所有板材尺寸必须达标。

  4、细木工板应保证不脱胶、不变形、面板无虫眼。

  5、所有板材表面应平整、没有裂痕。

  6、所有材料的品牌、规格、厂家、产地必须符合甲、乙双方确认的材料清单并与乙方提供的样板相符。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同意授权给甲方的信用额度为 壹拾 万元,如当月结算日之前超过信用额度,则乙方可提前结算货款。每月3日为双方结算日(如遇节假日可在节假日后结算)。

  2、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每次结算货款时,甲方从乙方未结算的货款总额中提取4%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若不用发票则提取6%作为管理费用。

  七、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的约定与乙方办理结算。

  2、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及时提供新增加的项目经理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需乙方配送的材料尽可能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提供必要的时间安排配料工作。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务必按甲方限定的时间及时送货。(关内没有特殊要求的,上午12时之前下单,当天下午5时30分前必须送到;中午12时之后下午4时之前下单,当天必须送到;下午4时后下单第二天上午12时之前必须送到。有特殊要求的加急情况,乙方应即时解决。关外依实际情况而定)。 如乙方没有按约定的时间配送材料,影响到工程进度的,每次向甲方支付500-1500元不等的违约金;情节轻者,不影响工程进度的,视为投诉。

  2、若有甲方项目经理拿现金到乙方提货,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工程部经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至10000元不等的违约金。

  3、若有甲方客户单独与乙方购货,乙方必须知会甲方有关人员,然后依照甲方意思给予定价、发货。

  4、保证不做有损甲方形象及利益的.行为。

  九、违约条款:

  1、如甲方向乙方发出配送材料要求,乙方有货却慌称该材料缺货或断货而不向甲方按时供货,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若乙方配送的材料不符合环保要求,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乙方负责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若乙方配送的材料为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第五条的约定),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于甲方发现当日按照报价表上该批材料价格的十倍赔偿甲方,并无条件接受退回不合格材料,同时乙方不得再收取其在甲方未结算的所有款项。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执行日期从 年 月 日开始。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提请法院裁决。

  十二、材料规格及报价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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