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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合同

时间:2021-07-31 16:11:47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装卸合同3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卸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装卸合同3篇

装卸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公司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产品和原料(以下简称货物)的出入库装卸工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承包工作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货物出入库装卸工作的承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此承包协议工作的地点在甲方公司的厂区内部。

  第二条 承包费用及抵押金

  2.1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乙方按时完成甲方所安排的所有装卸任务。

  2.2因为甲方工作任务受季节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劳务费按双方商定执行,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劳务费为 ,结算方式为每月底结算上月劳务费。

  2.3乙方留一个月的劳务费在甲方处作为抵押金,当双方解除合同且无纠纷的情况下,于解除合同次月底甲方应无条件返还乙方所有抵押金。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及发货的实际情况安排乙方进行装卸货物工作。

  3.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物流、天气等情况随时调整装卸货物的顺序及时间。

  3.3甲方根据乙方装卸车的实际情况,有义务提供叉车、托盘等辅助机械或工具。

  3.4在承包期间,甲方可为乙方不定期提供工装及简单劳动保护用品。

  3.5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装卸任务后,甲方有义务按月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务费用。

  3.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装卸人员提供工作餐,标准参照甲方公司内部标准。

  3.7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工作的叉车司机、仓库保管员等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自行组织装卸人员,但每班次不得少于四人。

  4.2乙方装卸人员有义务接受甲方的装卸货物安排,并按甲方要求完成。

  4.3乙方有义务在装卸过程中核对货物的型号、数量等情况,如有与货单不符,要及时通知仓储人员。

  4.4乙方装卸人员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果乙方认为甲方的工作安排会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乙方有权拒绝。

  4.5乙方须统一为装卸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及费用。

  4.6乙方装卸人员在装车的过程中不得损坏货物,如有损坏必须依照货物的价格按价赔偿,赔偿款从乙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4.7乙方装卸人员不得以非安全理由无故停工、罢工,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乙方要求相应赔偿,并在当月劳务费发放中体现。如当月劳务费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8乙方在工作中要注意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在工作中以延迟装货、消极怠工等手段向物流等第三方索要财物,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装卸人员进行处罚。

  4.9乙方装卸人员需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厂区范围内吸烟及使用明火,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

  4.10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仓库内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进行协助,并按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5.1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及变更,形式可为合同附页或重新制定。

  5.2任意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各自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公司 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年 月 日

装卸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电气化铁路线路区段内捆绑、加固作业安全及人身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人员及劳动防护用品设置

  1.驻站联络员:__________名。

  2.安全防护员:__________名。

  3.安全管理员(由作业队队长兼任):__________名。

  4.对讲机:__________台,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安全管理员各__________台。

  5.绝缘用品:参与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绝缘靴、绝缘服及绝缘帽。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管理人员根据发运货物的需要,有权向乙方下达捆绑加固服务任务,并进行监督。

  2.甲方驻站联络员要严格执行《呼和浩特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区段货装作业安全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与车站联系确认作业时间、股道后,方可开始作业。

  3.甲方管理人员必须在距车列两端20米处设置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执行先防护、后作业的要求,装卸作业必须在安全警示标志之间的区段内进行。

  4.乙方作业人员到达作业场地,开始作业前,甲方驻站联络人员和安全防护员员必须确认作业股道正确、作业车辆在安全作业标志内侧,方可开始作业。作业结束,必须确认所有人员、工具及装卸设备均已离开危险区域后,防护信号已撤除后,方可通知车站作业完毕。

  5.甲方管理人员如遇雨、雪、雾天气必须进行接触网停电装卸作业,发现接触网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及时上报。

  6.甲方有对乙方进行铁路安全常识宣传的义务。

  7.对乙方现场作业中涉及安全、服务质量、装卸管理的各类违反规章、规定的问题,有制止、指挥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铁路装卸作业标准》等铁路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确定的作业地点、范围进行捆绑、加固作业,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和作业安全。

  2.乙方作业人员严禁未经电气化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进入电气化站场作业。

  3.乙方作业人员严禁作业人员未得到通知,擅自进入站场。

  4.乙方作业人员严禁私自带长大工具进入站场,捆绑加固、调整车门等作业工具,必须经装卸负责人审核后方可使用。

  5.严禁乙方作业人员越区作业,必须在指定区域内作业,不得在站场内随意走动。

  6.严禁乙方作业人员在车列两端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进行作业。

  7.乙方作业人员在带电的接触网下,严禁爬上车辆顶部作业,严禁向上投抛篷布绳索、绳网,严禁用竹杆等物测量货物装载高度、宽度,严禁用水流冲刷车辆。

  8.乙方装卸工组在通过电气化铁路道口或进入带电接触网区域时,所携带的长型工具(如铁锹、撬棍、推拉杆等)一律保持水平状态;起重机臂杆、装载机铲斗、叉车门架等距接触网均不得小于2m,驾驶室外禁止坐人或站人。

  9.在接触网不停电的条件下进行装卸作业时,乙方作业人员、工具及装卸设备与接触网的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的距离,并派人监护,必要时应在车上安装安全防护网。

  第五条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判断事故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遇有人员伤亡时,以及时救治为原则,实施对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救护。同时,向公司安监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

  2.人员发生触电立即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1)关闭电源开关。一是立即通知车站断电;二是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三是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2)低压触电时,可采取切断电线、挑开电源线、拉开触电者等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对触电者现场进行紧急心肺复苏救治并及时送至医院进行抢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铁路行车或货运事故、路风事件等有损铁路和甲方声誉问题以及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除向乙方支付的捆绑、加固作业费,情节严重的,移交铁路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2.捆绑、加固作业中途乙方有故意捣乱和违反本协议规定事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劳动产生装卸费总额的50%;有中途弃岗的人员,甲方有权扣除该人员本次作业所得劳动报酬。

  3.在现场酒后作业,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作业。

  4.因乙方违章作业、不按规定操作等原因造成人员受伤,甲方不予支付其受伤产生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调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装卸合同 篇3

  程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有关法律、行政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特点,经公司、项目部、劳务队协商一致就本项目劳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第二条:承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总施工天数为: 天。

  第三条:质量标准

  工作质量:

  1、 按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质量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的企业标准;

  2、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 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第四条: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内。

  第五条:成本目标

  成本目标:实行计划报备、限额领料,材料实际消耗量控制在项目部的计划成本消耗量以内。

  第六条:其它目标

  1、 文明施工目标:强化现场科学管理,满足现场文明要求争创“达标文明工地”。

  2、 服务目标:与项目部协同配合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创建业主满意工程

  第七条:劳务报酬

  7.1、本项目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7.2、上述价格为确定价,不予调整。如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超过 %,经双方协商可酌情考虑调整劳务报酬,但在协商变更的合同价款之前劳务分包人仍需履行原合同,不得以价格不合适为由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并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3、图纸以外需增加施工量的:室外配套、增加工程量,由劳务队负责完成,依照实际发生工程量,按核定程序以公司统一劳务价格计酬。

  7.4、本工资不含税费

  7.5、保险及生活用煤不计。

  7.6、本项目评定获得以下奖项的。以劳务总费为基数,分别作为劳务奖励费;

  A、自治区级工程“天山杯”奖 %

  B、昌吉州级工程“博峰杯”奖 %

  C、自治区级“文明施工工地” 奖 %

  D、昌吉州“文明施工工地” 奖 %

  第八条:工程量的确认

  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量工程量。

  2、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量劳务报酬的,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公司质安部、经营计划部主管签字认可、报总工、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未经上述程序办理的,公司将不予支付报酬。

  第九条:劳务报酬的支付:

  9.1、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下列方法支付:

  1、第一期付款:材料进场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即 元)的材料款。

  2、第二期付款:经项目部、设计院、监理、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付总价 %(即 元)的费用。

  3、第三期付款:待备案完成后支付至总价 %(即 元)的费用。

  4、全部款项结算时,由公司财务将全部劳务报酬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另行付清;

  5、劳务队必须负责现场的的保管,保卫工作,工资由劳务队支付。

  第十条::项目经理

  10.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是,职称是。

  10.2、职权:

  第十一条:相关工作责任

  11.1 项目部责任: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安全向公司负责;

  1、 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

  2、 在开工作业之前,项目部按施工要求配置必须的施工机具及原材料,并保证水电供应正常,并向劳务队进行详细的书面及现场技术交底工作。

  3、 落实安全防护用品,项目部负责提供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并向劳务队尽享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 项目部指责:管理引导、技术服务、检查验收、落实处罚。

  5、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8、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人签发工程量及劳务报酬;

  10、 负责公司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2 劳务对工作责任:

  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向工程总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 劳务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周密完成施工时段、阶段性的劳务用工计划,经项目部批准后严格实施。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进行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严格按图纸及做法说明施工。

  3、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自觉接受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公司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项目部密切配合,照顾大局。

  5、 按项目部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公司统一标准化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负责进场材料的转运。

  6、 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备、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因自身责任发生损坏,应承担由此引来的一切损失。

  7、 劳务承包人必须服从公司及项目部的转发的各项指令。

  8、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承包人应对其施工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应承担并履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施工程序。

  9、 劳务承包人因人员素质技术力量跟不上时,项目部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担经济责任。如公司采购部门不能满足项目正常施工时,劳务队有权向公司投诉,并要求承担经济补偿,同材料、设备造成的劳务队停工,24小时以上,按停工每一天造价增加0.5元/㎡。

  10、 工程安全及质量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全责,并承担相关损失和罚款。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的约定

  1、劳务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本项目部提供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按计划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如规格、型号、数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在验收时提出,项目经理负责处理。

  2、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公司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的劳务承包人应按数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劳务承包人设专人向项目部保管办理施工材料限额领料手续。进场材料验收,装卸工作由劳务队负责。

  4、劳务承包人应严格按照项目部提供的质量要求和配合比施工。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现额部分,由劳务队承担,必须在施工中使用材料,做到活完料尽,保持现场整洁,否则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5、大型工具项目部负责提供保证使用需要,劳务队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并填写运转记录、领设备用时填写,并报项目部及公司备案;大型机械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维修。

  6、需用周转、低值易耗材料填写,具体消耗指标公司另行规定。

  7、劳务机械操作手,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操作,无证上岗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现场管理规定

  1、 劳务人员要求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 劳务队负责人对操作人员落实三级安全教育,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教育操作人员爱护公物,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及机具,如违反现场制度和有不法行为,项目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劳务队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操作人员要遵守施工现场制度,不允许外来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 达不到验评标准时,项目部要求劳务队返工,劳务队应无条件按项目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验收标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劳务队承担。

  3、 犹豫项目部技术人员指挥失误而造成的返工由项目部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有关安全生产及防护的约定

  1、 劳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法律规定和项目管理制度的安全要求。

  2、 劳务承包人应在开工前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管理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公司质安部、项目管理人、总共认可后实施,由公司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 劳务承包人应对施工安全条件进行检查,有权停止不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并要求项目部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 由于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的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5、 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大的火灾事故,由劳务队自行负全责,给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

  6、 劳务承包人必须负责管理好自己下属人员,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没发生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与劳务对的日常调配

  1、 劳务承包人,负责现场劳务队的日常调配。

  2、 劳务对指派现场施工员(质检员)配合项目部搞好技术工作,做好班组自检、互检工作。

  3、 劳务队应落实管理员一名,负责劳务队工具的领发、保管及日常限额领料并办理手续。

  4、 劳务队负责人、现场施工员、专业班组长应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检查、考核工作、周生产例会及班前交底会和班后碰头会,并贯彻落实。

  5、 对工期、质量、使用功能有影响的专业班组的选择,劳务队应报项目部审核确认。

  6、 材料节约部分,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奖励部门由劳务队和项目部5:5共同分享。

  第十七条:工程变更

  11.1、施工中发生对原施工内容进行变更,由项目经理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出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承包人按照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相关部分的标高、轴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的附加工作。

  17.2 犹豫变更而发生的增减工程量,经计算报酬单项施工项目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不予调整总价。

  17.2 因劳务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 承包人若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在项目部材料供应及水电正常的情况下,由于劳务队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劳务队应承担公司的 元的违约金,业主要求提前竣工,应做好经济签证,按实际发生支付赶工措施费(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除外)。

  3、 如劳务分包人就本合同的履行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在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之前,应先履行原合同,如劳务分包人拒不履行原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项工程承包人支付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 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质量保准,应无偿返工,维修至合格标准,公司造成损失的,向公司支付总价款10%的违约金。

  5、 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维护项目部所有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用品。如造成损失按照损失程度给予赔偿。

  6、 项目部做好成本预算和实际发生额,按月或按进度进行考核,未能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由项目部和劳务队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工程承包人持三份,劳务队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工程承包方(盖章): 劳务承包方(盖章):

  授权代表(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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