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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合同

时间:2022-11-16 21:43:25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卖房合同九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卖房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卖房合同九篇

卖房合同 篇1

  甲方(出卖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______________,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幢号:_________室号:____________ .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产权登记附记:阁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行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⒌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⒍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⒎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共)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共)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该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____款。(仅选一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贷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

  (3)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______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⒈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2)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九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 款方式处理。(仅选一款)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______(或(协商)或(评估))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______((有)(无))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仅选一种)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出让)(划拨)())(仅选一种)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款方式解决。(仅选一款)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______(或(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______((双方签章)(网上备案)(公证))之日起生效。(仅选一种)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黏贴无效)

  一、装饰状况为下列第______种。(仅选一种)

  (1)装修房:

  (2)毛坯房:

  二、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厨房设备:

  (5)卫生设备:

  (6)通讯设备:

  (7)电器设备:

  (8)防盗设备:

  (9)停车位:

  (10)家具:

  (11)其它:

  三、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1)附属阁楼:

  (2)附属汽车库:

  (3)附属自行车库:

  四、其它。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黏贴无效)

  合 同 各 方 当 事 人 签 章

  出卖方: 买受方:

  本人(签字或盖章) 本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卖房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一、经甲、乙双方反复商议达成协议,甲方将(占地面积62平方米)两楼一底的房屋卖给乙方,其价格为玖万捌仟元正。

  二、四至界线:

  甲方卖给乙方的.房屋东至 为界,南至 为界(共墙),西至 为界,北至 为界(共墙)。

  三、产权: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在当地政府税务部门办理产权手续。

  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房屋款。

  五、甲方室内一切水、电、气全部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在买房后办理一切手续和费税全部都由乙方自付,甲方不负任何费用。

  七、此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若单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者自付。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5月6日

卖房合同 篇3

  隆成房屋中介有限公司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卖 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买 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经纪方:隆城房屋中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

  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之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 ,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产权证面积为准)。

  第二条 该物业的物业维修基金由【卖方】【买方】支付。如卖方支付物业的维修基金,卖

  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付清物业维修基金,或买方自首期楼款中扣除相应的

  费用;如买方支付物业维修基金,卖方已支付的部分物业维修基金(如有)不在

  退回。另外,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物业维修基金的转名手续。

  第三条 卖方持有该物业之权属证明(房产证号: ),卖方保证对该物业

  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物业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物业并没有侵犯第

  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该物业之情况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

  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

  该物业不能交易过户手续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该物业按套销售,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

  整(¥ 元),该成交价不因房管局测绘面积的变动而改变,如有

  该物业已安装管道煤气、有限电视等设施,则成交价已包含该物业之煤气初装费、

  有限电视初装费、收楼费等相关费用。

  第五条 买方应按照附件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将楼款支付给卖方(如买卖双方不选择附件中

  之付款方式的,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同时买方确认已查阅该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

  对权属证明文件所载内容无异议,并已实地察看及了解该物业,故对该物业的座

  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周边环境等

  均予以认可。

  第六条 是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改房公用分摊面积费用(如有)以【买

  卖双方各自支付】【 】的方式支付。

  第七条 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日期为【卖方收齐楼款当天】【 】;

  卖方在交付该物业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的欠费(如水电费、煤气费、管理

  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八条 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收获该物业。该物业之现状;

  1、【不带租约】【带租约,买方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卖方须协助卖方

  与租户签订新的租约】

  2、【不带家私电器】【带家私电器(买卖双方另行签订家私电器清单)】

  第九条

  第十条 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以及

  解除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须对上述事项负责,加

  以该物业存在的按揭贷款,在未办妥转按或涂销抵押手续前,卖方仍需按时向银

  行偿还贷款。

  第十一条买卖双方确认独家委托经纪方提供中介服务,且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了

  合同,卖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于本合同签

  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或卖方逾期支付咨

  询及中介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1%向经纪方支付违约金。如买方或

  卖方违约,导致交易不能进行或者交易取消的,则违约方需赔偿另一方已支付

  的咨询及中介费。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经纪方不代收代管交易资金,买卖双方可向银行申请办理资金

  交易托管业务。如需经纪方协助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卖方在收取定金时须将权

  属证明原件交给经纪方,并由买卖双方公证委托经纪方办理相关手续。

  卖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者应违约而无法将该物业售予买

  方的,应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卖方并需退回买方已付的

  所有费用。

  卖方逾期交付该物业,或者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

  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买方有权不再购买

  该物业,卖方应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

  第十三条 买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物业,或者应违约而无法买入该物业的,应向卖

  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

  买方逾期支付楼款,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楼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

  金。逾期30天,卖方有权不再出售该物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

  10%作违约金。

  第十四条 买卖双方确认,经纪方与买方或卖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者经纪方出具的任何

  声明、承诺书等文件,必须加盖经纪方的公章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 无论本合同是否已履行,如卖方、买方或经纪方任何两方或三方争议且无法协

  商解决的,应向合同履行地即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如卖方或买方委托他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则卖方或买方的委托代理人同意向

  经纪方连带承担支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的责任。

  第十七条 卖方同意买方或经纪方可将款项存入下述账户,视同卖方已收取款项:

  开户银行名称: 户名: 账号:第十八条 买卖双方的有效文书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自邮寄之日起五

  天内视为到达。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份内容必须一致,持有情况如下:卖方一份,买方一份,

  经纪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的修改或补充):

  附件一:

  买卖双方一致同意由买方按下述第 项支付楼款并办理交易手续。如在交易过

  程中,因房管局等政府部门或银行原因导致延期的,则时间相应顺延。

  1. 一次性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定金。

  (2)买卖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首

  期楼款(已包含定金)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元)应在取得房地产交易中心收缴证件收据当天支付。

  (3)于交易过户完成当天(以付清双方交易税费为准)付清楼价余款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交易过户手续需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以付清双方交易税费为准)。

  2. 按揭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卖房合同 篇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和深圳市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在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xx版)进行了修订,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召开听证会,数易其稿,形成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xx版),现就启用新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xx版)自xx年3月15日起启用,xx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停止使用。

  二、自xx年3月15日起,凡经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核准预售的房地产项目,一律通过“一手房网上销售系统”签订xx版预售合同,并且使用统一印制的封皮,直接从售房者的电脑打印《〈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xx版)文本。

  三、市国土房产主管部门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监管,对利用违规合同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xx版)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xx版

  合同编号: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别提示

  1.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买方可要求卖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有关的证明文件,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内容。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应向法律人士咨询。

  2.为体现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买卖双方可依照约定对本示范文本条款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买卖双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本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填写卖方既定的告知性内容或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内容。斜线“/”前后文字应在中划“√”做出单项选择。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4.本合同需手写填写的空格,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买卖双方应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包括补充协议)、附图中签字或盖章。

  5.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买卖双方合意内容。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经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在签订时双方应当认真核对,以确保本合同各份内容相同。

  7.本合同生效后,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卖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8.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卖方应及时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备案信息可在深圳房地产信息网()查询。共11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

卖房合同 篇5

  卖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______千元整(____________元)。卖房定金合同

  第二条 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整(________元)。如一方违约,除使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三条 自签订本协议起,甲方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起之日生效,其他事宜待房屋交易时商定 卖房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η┳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买房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卖房合同 篇6

  卖房委托合同书

  卖方:(甲方)

  中介方:(乙方)XXXX有限公司受理人:

  1、甲方委托中介方将位于市区套 层或商铺 间代理出售。有 等证件,产权证

  人姓名, 结构, 装修, 户型,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 年购置。房屋/商铺预售价为 元(人

  民币: )。备注:

  2、乙方负责该房屋广告、咨询、宣传,介绍客户,促成买卖双方达成协议。

  3、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地信息,必须真实,无产权争议。若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给乙方造

  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凡是乙方介绍给甲方的买方客户,不论时间长短,决不允许甲方(或甲方委托他人)与

  乙方的买方客户私下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谈成,甲方收到购房定金后,甲方应向乙方支

  付中介费,中介费按房、地成交价的 %支付元(人民币: ),中介费一次性付清。若遇违约私下达成买卖协议,由甲方向乙方双倍地支付中介费。

  5、甲方如若不在本地,钥匙可交由乙方保管。可由乙方代收购房定金(或诚意金),乙方需

  妥善保管定金(或诚意金),并向买主开具收据且告知甲方。

  6、如不属中介介绍、联系的买方与本中介无关。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应,必须依照《合同法》条款执行,以上条款望甲乙双

  方共同遵守,违约必究。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做备查。

  备注:

  卖方: 电话:

  中介方: XXXXXX有限公司

  受理人:电话:

  年 月日

卖房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在度假村组团内楼房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_____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筑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________(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保修半年,暖气保修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度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度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房合同 篇8

  甲方(卖方):

  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邮编: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证号: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买方):

  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邮编: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定购甲方以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第二条 乙方对该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查看了该房屋所有权人(即甲方)及其该房屋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明确知悉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了解并遵守北京市相关管理部门对存量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愿与甲方进行房产交易。

  第三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甲方房屋已设立抵押权的,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出租的,承租人已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向乙方介绍房屋情况,真实、准确,没有任何重大遗漏,不存在影响乙方决定购买该房屋做出判断而未向乙方进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项。甲方出售该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写¥___元),房屋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双方另行规定(见本同补充约定)。

  第五条 甲方同意乙方购房款的支付形式采取□全款支付□商业贷款支付。如乙方贷款购房,预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写¥___元),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批准贷款金额为准,乙方据实际贷款金额自行备齐首付款,以确保甲方如数收齐房款。

  第六条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写¥___元),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购房定金后,向乙方出据收款凭证,以作为本定金合同生效依据。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本定金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条款除另有约定外,所述定金即为本定金合同签署时甲、乙双方收付的定金。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房屋交接日以前,使用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随房屋权属一并转移。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乙方验收前,对房屋原有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保持原有状态(除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并承诺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___日内,办理完成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 在本合同的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期限内,甲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要向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甲、乙双方须告知对方有效联系地址、固定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以及互留身份证复印件,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的其中一方拒绝履行本定金合同时,另一方要通过快递、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履行本合同,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则按照付邮日(或邮局邮戳为准)或快递送达回证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对方书面通知。

  第十条 若甲、乙双方均不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但又未能在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对于导致延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方,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日仍不能履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主张权益。

  第十一条 本定金合同内,甲、乙双方未进行约定的事项,且甲、乙双方又不能协商达成一致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签署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甲方应在乙方要求返还定金的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无息返还乙方,本定金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致性,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体现的,该条款继续有效;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与《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发生冲突的,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购买人本人签字,如双方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签署,则必须通过法律公证形式委托被委托人出面办理,被委托人要当面出据委托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

  □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叁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补充约定:(□有补充约定□无补充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卖房合同 篇9

  卖方(甲方):竹林关镇孤山坪村上坪组村民 ***

  买方(乙方):竹林关镇孤山坪村白沟组村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座落在丹凤县竹林关镇孤山坪村上坪组长梁坡跟,房屋东边临曹索民自留坡界,西至曹索平自留山界,南至门前场边石炼,北至该房屋屋檐接水外1.5米,房屋为砖土木结构平房三间,长:10米,入深:8米,面积为 80平方米,售房为所指四址范围所有财物(包括地内金石土木)以及甲方居住时的`出入通行路。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及土地的使用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将房款付给甲方。

  第三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乙方不得侵占四址以外甲方产权,乙方在购买后四址内的产权若与第三者有财产纠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包括出入通行道路)。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若违约,违约方付给对方违约金壹拾万元。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中间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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