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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合同

时间:2022-06-14 13:35:48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框架合同集锦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框架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框架合同集锦九篇

框架合同 篇1

  买受人(甲方):

  工商注册号:

  出卖人(乙方):

  工商注册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范围

  第二条 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

  1.本协议是年度框架协议,甲乙双方须在每年 月日前协商确定下一年度采购计划/销售计划。为确保协议履行的严肃性,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确认年度数量均衡执行,首月销售/采购数量为 ,以后在每月日前双方书面确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货数量。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本协议按 确定产品价格

  1.政府定价(含地方政府定价)。

  2.政府指导价。

  3.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因市场因素,甲乙双方可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仍以本协议确定的价格或计价公式执行。

  第五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 质量标准按 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_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

  2.乙方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后结算(适用寄售协议物资)

  第七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 执行。

  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或/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

  2.危险品包装。

  3.设备包装。

  4.包装物由方提供,不计费、回收。

  5.无包装物。

  第八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第九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 执行。

  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2.无损耗。

  第十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十一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 执行。

  ⑴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 执行。

  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小时的技术培训。 3.。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权利包括:

  ⑴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采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采购相应产品。

  ⑵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

  2.双方义务包括:

  ⑴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采购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⑵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 ⑴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年月日 ⑵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根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致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框架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相互合作、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按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整体物流事宜,完成物流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基本情况如下:

  甲方:

  邮政编码: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合同乙方:

  邮政编码: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公司网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1.1上述甲、乙任何一方的公司名称、地址、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三天内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公章并经本方法人代表书面授权人员签字确认方才有效。

  1.2 双方业务人员须有本合同的本方签署人书面授权方可参与具体业务,进行提货、发货、收货委托、查询等业务操作,否则对方应予拒绝。

  二、服务内容及合作关系

  2.1在乙方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甲方授权乙方为其提供产成品派送、公路运输等物流服务和物流信息服务的单位之一,本合同的签订,不代表甲方一定与乙方发生运输业务,乙方不得以未发生具体业务为由,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2.2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运输要求及时办理运输手续,非经甲方许可,或者因情况紧急而出于保障甲方利益的考虑,乙方不得将其承担的合同义务转交第三方物流公司履行。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

  3.1 甲方的责任义务

  3.1.1 甲方应在货物发运2小时前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乙方提供详细、准确、有效的信息,包括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货物品种、数量、尺寸重量、货物价值等详细信息。

  3.1.2收货人信息如有变化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个人、单位通知的收货变化信息。甲方承担因未及时通知乙方收货变化信息而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

  3.1.3 甲方对所发物品的合法性负有完全责任,保证不夹带任何危险品及违禁品。

  3.1.4 甲方应依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物流服务费,否则按本合同第六条“违约及赔偿”条款处理。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不得扣留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否则按逾期投送处理。

  3.1.5 甲方按照行业习惯包装运输货物,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由于包装的原因而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负责装车,即将货物装到乙方车辆即视为甲方已完成装车。货物的整理、捆绑、加固、加盖雨布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因货物整理、捆绑、加固、加盖雨布等原因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3.1.6若甲方托运的货物还需办理其它手续(如检疫、商标、公安等部门批准手续)的,甲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向乙方提供。因甲方未提供上述证明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1.7 由于甲方未能履行上述3.1.1和3.1.2条款之义务造成货物未能妥善发运,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3.2 乙方的责任义务

  3.2.1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

  3.2.2乙方承运甲方货物的有关人员必须文明作业,并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培训和作业指导,以保证在承运甲方货物时按照甲方的公路运输承运规程进行操作,乙方承运人员不得与甲方收货人发生争执,如有异议,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协调解决。

  3.2.3乙方保证按甲方运输指令单要求准确派车,按时提货,在规定时间内将甲方的货物完好送达指定的地点。乙方人员擅自装卸货引起的人身伤亡、货损等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4乙方所派车辆必须清洁、干燥、无漏洞、无污染并且车辆机械性能良好,适合道路运输。货物装载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车辆,乙方不得配载其他货物。(零担除外)

  3.2.5 乙方需将承运司机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以及司机联系电话提供给甲方,并且要求运输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之厂纪厂规,服从甲方调度的安排;乙方司务人员需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前合理时间范围内通知甲方和收货人。

  3.2.6乙方驻厂代表有权对装载货物进行检查,并需在甲方提货单上签字并确认已装车货物同运单信息相符、货物无破损并且装车符合安全运输要求。 乙方驻厂代表在合同生效时需向甲方提供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乙方更换代表的,应重新向甲方提供上述文件和证件。未提供上述文件和证件之前的乙方代表,无权在提货单上签字。

  3.2.7 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的零担货物仓储设施,保证甲方货物的安全、整洁,并派有一定仓储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且提供货物装卸设备。

  3.2.8乙方应随时掌握运输车辆的动态,如发生异常情况不能按时将货物送达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和收货人员,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3.2.9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毁、丢失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指定人员,并向甲方提交事发当地公安或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2.10收货人为单位的,由有书面授权的收货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收货人为自然人的,应由其本人签字,乙方应核对授权文件、收货人的身份证件并将其复印件与其本人签字一起交甲方留存。

  3.2.11 货物发运后乙方负责将甲方收货人已签收的提货单及运单签收联送交甲方,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提供的货物签收凭证不符合3.2.10条的规定,甲方有权拒付该批货物的运费,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货物签收凭证为止。

  3.2.12乙方将严格按照甲方的.指令进行货物的运输,并且每天向甲方提供货物在途信息直至货物正常签收。

  3.2.13乙方承运甲方的所有货物的所有数据的连接、处理、传输、查询均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来实现,并免费为甲方提供准确、及时的查询服务。无论甲方对哪一笔货物提出查询,乙方将在半小时内给予答复。

  3.2.14乙方负责为甲方货物购买全额运输保险,单车车上货物险的保险额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货物风险自甲方交付至乙方车板时转移。乙方还须为司机和随车人员购买全额的商业保险。乙方的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2.xx 乙方的运输责任为货物发运时起至收货人对货物签收时止。但在收货后两个月内收货人对运送货物质量提出异议的,如证实是属于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对货物造成的损害,则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价格、费用及支付事宜

  4.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即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XX万元,在接到甲方通知签订物流合同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甲方账户。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如在合作期内,乙方违约,甲方依本协议扣款情形,乙方应从直接扣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

  4.2 甲方应在合同期限内依据本合同之后的价格表(详见附件1)及双方核定的运输总量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的费用。

  4.3付款方式为:月结30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五、保密事宜

  5.1 本合同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5.2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双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为止。

  六、违约及赔偿

  6.1货物从出甲方仓库后,乙方对托运的货物在收货方验货前要负全部安全责任,保证货物以及包装箱无短缺、无损坏、无霉变、不潮湿、无变质和无污染。如有发生上述问题,乙方须按产品价格赔付损失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客户要求的违约损害赔偿等损失,并计入日常管理考核,对于客户投诉包装损坏的,每次甲方有权收取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元的违约金,当月累次出现的,加倍收取违约金。

  6.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误运、逾期投送,误运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负责。

  逾期投送的,每逾期1个小时乙方需支付甲方290元/小时/吨(以此类推,不足一小时的以一小时计)。凡是延迟承运的,未到甲方厂区装运的,每车次按照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收取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自行找其他运输单位承运,由此产生的价差由甲方直接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运费里扣除。超过24小时车辆未到甲方厂区装运导致逾期送达、甲方客户投诉或者一个月内第二次超过24小时未到甲方厂区装运的,每车次按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承担违约金;一个月内第三次超过24小时未到甲方厂区装运的,按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收取违约金。超过48小时车辆未到甲方厂区装运的,视同拒绝承运。凡是拒绝承运的,每车次按照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收取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自行找其他运输单位承运,由此产生的价差由甲方直接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运费里面扣除。出门时间以甲方保安处登记时间为准,若甲方客户所需货物紧急,乙方未按时间到达的给甲方客户造成停产的,乙方每次除承担违约金5000元外,还应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乙方一个月内延迟承运达到或者超过三次的,或者拒绝承运达到或者超过两次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6.3 由于甲方提供的货物发寄信息不准确、不详细或错误造成所发货物延误、误送以及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没有在二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负责。

  6.4 一方违约,并且在守约方依本合同有关条款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违约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书,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7.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7.3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终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须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八、合同的生效、修改及提前终止

  8.1 本合同自20xx年9月30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内有效;在本年度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8.2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出现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8.2.1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并在十四(14)天内该程序未被撤消。

  8.2.2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

  8.3 前款所述的书面通知中应列明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理由。自该书面通知送达到对方之日(如对方没有确认,以邮局送达日期为准)起,本合同即告终止。

  8.4 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九、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9.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十、其他

  10.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根据业务进展情况随时增加书面补充条款,该合同的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的约定与具体运输合同约定不符的,以具体运输合同约定为准。具体运输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20xx年 9 月 30 日 签约日期:20xx年 9月 30 日

框架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乙方(需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

  二、质量标准:

  1、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现行或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有关标准以及乙方提供或经乙方会签的产品图样、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等;属国家强制认证(简称“3C”)产品应有认证证书并在产品上附“3C”标志;没有国家、行业、企业等相关标准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释予以履行。

  2、产品质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后算起 壹 年。质保期内甲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甲方对产品质量及其产生的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包装方式:甲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并附有相关资料和明显标识,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甲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承担: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下达次月订单(订单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及交货日期),作为甲方交货的依据。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订单后 4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回传给乙方;确认后的订单甲方必须严格执行。

  3、甲方按乙方订单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完全交付乙方,订单未指定地点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厂;产品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每次供货时必须随货提交产品自检的合格报告书及送货清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并盖章确认。

  五、产品的验收及异议:

  1、乙方依据质量标准要求条款对每批到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应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乙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乙方有权以实际使用过程为期限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3、甲方收到乙方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的反馈后,应当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对乙方的反馈进行回复,并在2日内将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按同等数量替换为合格产品,否则,即视同默认乙方的处理意见,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不负保管责任;甲方对取回的产品质量持有异议,可以取回产品的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与权威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接受乙方的意见。

  六、质量保证金:

  甲方以货款 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最长一项产品质保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结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 28日前开具当月货款全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并经核对无误后于次月 30日前结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乙方订单或发货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 1日,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笔订单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同意乙方从当月货款或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 5日者,视为无法交货,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无法交货或产品质量无法按约定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次订单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应付金额5‰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约定: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

  2、本合同签订后,产品价格涨幅超过 20 %时,双方对于价格可另行协商,但不包括甲方已确认订单;遇降则降。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邮箱或传真号码以 书面 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 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4、本合同所含的条款应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予以执行,如上述条款的适用性在任何程序上被依法解释为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可执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应当继续完全有效和履行。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另行友好协商,并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壹 年,但甲方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和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地址:代表(签字):电话:电子邮箱:开户行:帐号:邮编:(章)传真:

  乙方: 地址: 代表(签字):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行: 帐号: 邮编: (章) 传真:

  年月日:

框架合同 篇4

的阅读。

  甲:

  乙:

  为发挥甲的资质资源和管理能力,并考虑到充分利用乙在当地社会关系和施工经验及力量,本着遵章守法、互利互惠、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决定合作参加蓝色硅谷区域及周边相关建设项目工程的投标及工程中标后施工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来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作的工程项目范围及方式

  1、每项工程在报名前,双方互通信息,以防重报。

  2、甲使用自有资质和执照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工作。本项目的投标与中标后施工的一切事宜,均以甲名义实施。

  3、本项目中标后,以甲名义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由双方协商组织实施,按中标的合同价(不包括中标合同清单中专项暂定金额及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向对方收取 %的管理费用。

  二、双方职权和分工:

  在工程联系及投标过程中

  1、甲职权和分工

  (1)负责提供投标所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有关

  证照及业主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完成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的编制、资审,投标文件编制必须认真负责,严禁因文件问题而不能通过评审。

  (2)负责资审、投标文件的购买与编制工作。

  (3)负责投标保函的办理工作。

  (4)甲保证在上述项目中必须与乙合作,未经乙同意不得再与第三方合作。

  2、乙的职权和分工:

  (1)负责与业主联系并及时向甲通报项目运作情况,确保甲通过资格预审、运作投标事项。

  (2)负责提供当时当地的地方材料价格信息及投标所需的关键报价资料,派专人配合甲顺利完成投标工作

  (3)承担投标文件的购买与编制费用。

  (4)负责投标保证金的投入或投标保函办理和银行和手续费用。

  3、投标报价:由于乙熟悉项目的设计方案、材料价格、施工环境等信息,最终投标报价以乙意见为主,双方共同确定。乙承诺绝不以低于当时成本价的报价投标。

  三、项目中标后

  1、甲职权和分工:

  (1)负责给业主开具工程所需的有关一切资料。

  (2)负责以甲名义与业主进行合同谈判。

  (3)为更好的管理项目,应对各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人员的检查,甲乙双方应提前进行协商,在合同谈判时甲可申请项目主要人员由乙人员替换,以便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甲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

  (4)甲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对乙所承担施工项目收取管理费,同时对乙承担施工任务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监控,并与乙共同协商管理本项目的财税工作,但在项目运转正常的情况下不得干预乙的工作。

  (5)甲收到业主每期计量支付款并在乙已完善了相关财务手续,同时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扣除管理费、相关规费和税金后应在正常情况下5个银行工作日内办理并支付乙应得款项。

  2、乙职权和分工:

  (1)负责配合甲和业主签订施工合同。

  (2)负责开工预付款保函、履约银行保函办理的手续费用及抵押金。

  (3)负责以甲名义组建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实施、计量、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工作,并负责用于本项目的所购设备、材料款及民工工资的支付;乙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全面履行甲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的相关责

  任和权利;与甲共同协商管理本项目的财税工作,满足国家财税制度要求。

  (4)乙组织的施工人员、设备等资源的投入必须满足投标书承诺和工程的需要。

  (5)负责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与业主、监理、涉及等各方面的协调处理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6)乙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业主的要求如期优质的完成所承担的施工任务。

  (7)乙对项目的经营结果负责,不论项目的经营状况如何、不得向甲提出索赔,同时甲不得向乙收取除管理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违约责任

  1、甲如果在中标后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无理由终止合同,甲将赔偿乙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2、乙在承担工程如发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不满足业主要求时,甲有权要求乙进行整改,若乙不服从整改或整改无效,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承担。

  3、合作过程中或发生违约情况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甲乙双方必须对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严禁任何一方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2、若本项目中标,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在本协议的框架与原则的基础上签订详细的施工合作协议书。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乙: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框架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效成立并存续的法人实体,乙方保证具有向甲方承接劳务外包业务的合法资质,现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劳务服务外包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合作模式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之间的框架合同,本合同的签订,仅说明乙方为甲方潜在的合作对象,双方之间是否发生真实的业务往来,取决于甲方的具体需求以及乙方是否能够满足此种需求。

  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人员,用以支持甲方的特定项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从管理上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技术服务人员的稳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相应人员抽调或挪作他用。

  双方之间的合作按照以下模式进行:

  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具体需求时,会向乙方发出服务需求。乙方在收到甲方需求后5个工作日内,将报价及相关人员简历发送至甲方。

  2、甲方根据简历筛选,认为符合要求的,通知乙方对相关人员进行面试。甲方确定面试合格人员后,该等人员于一个月内到甲方指定地点、指定岗位上提供技术服务。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人员面试合格后,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对劳务外包人员的服务期间、服务费用、人员列表、付款方式等问题做出约定。

  4、《补充合同》未尽事宜,以本合同为准。

  5、乙方及其技术服务人员均非甲方之雇员、代理人或员工。乙方的技术服务人员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的相应义务。

  6、因甲乙双方存在长期合作关系,乙方的技术服务费用每年涨幅不得超过前一年的 %,该涨幅即适用于总体服务费用,亦适用于单个人员的服务费用。(本条需要双方具体谈判)

  二、商业秘密三、知识产权四、费用结算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服务费用结算方式:

  (1)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向甲方寄送上一个月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考勤确认单,甲方收到并确认后,给乙方发送确认回执。乙方收到回执后一周之内向甲方寄送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为:当月实付金额=《补充合同》约定的当月服务费用—当月扣款+当月额外服务费+当月出差服务费补贴。

  当月扣款是指乙方服务人员当月的缺勤天数所对应的服务费用。计算方法为:当月扣款=该人员当月服务费用/当月应出勤天数×当月缺勤天数

  当月额外服务费用是指乙方服务人员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及日常工作时间之外的额外服务时间付出劳动所取得的额外服务费。乙方服务人员额外服务时间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书面确认方可计入。额外服务费用计算标准为:

  工作日:按每人每小时服务费标准的 %支付;

  周六和周日:按每人每小时服务费标准的 %支付;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每人每小时服务费标准的 %支付。

  若乙方与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其它类似文件中约定的工资高于此基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支付。

  当月出差服务费补贴以甲方正式员工的补贴标准相同。

  (3)其他约定: 。

  3、甲、乙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的规定各自缴纳其就本合同应缴纳的税款。

  4、双方《补充合同》中对费用结算做出其他约定,从其约定。

  五、人员管理

  对于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乙方人员,甲方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管理:

  1、不合格人员的处理

  (1)本合同所称的不合格人员是指不能从事甲方具体项目的人员,下列人员视为不合格人员:不具备甲方要求的专业技能、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具有赌博、打架、偷盗、暴力、恐吓、侮辱、诽谤、扰乱工作秩序以及其他不良行为、或者甲方认为存在不适合继续提供服务的情形的人员。为保证甲方项目的.稳定推进,工伤人员、怀孕人员视为不合格人员。

  (2)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重新指派技术服务人员以替换不合格人员。不合格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未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技术服务人员供甲方选择;超过一月的,乙方在收到甲方重新指派技术服务人员的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技术服务人员供甲方选择。

  (3)甲方重新确定人员后,该人员须于一个月内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未提供服务期间对应的服务费用从每月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减。

  (4)在人员更换期间,如因工作交接而有两个乙方指定技术服务人员同时为甲方项目服务的,甲方仅支付给乙方一个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费用。

  2、设备配备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而常用的固定资产(如:笔记本、台式机及其他可能的设备)通常由甲方提供。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并及时返还。

  (2)如由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前述设备毁损或丢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甲方需要乙方自备相关的设备时,甲方应根据设备的配置而付给乙方一定的使用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但双方不得因此而使乙方的技术服务停滞或受到影响。

  3、考勤管理

  (1)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享受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此之外,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缺勤,甲方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

  (2)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其他日常考勤管理由甲方自主决定。日常上班时间为8:30-17:30,其中11:30-12:30为午休时间。8:30-9:00区间内打卡为迟到,超过9:00按照请假处理。每月迟到累计达三次(含)者,每次扣除50元。

  (3)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事假、病假等需由甲方管理人员批准。病假、事假视为缺勤,甲方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

  (4)其他约定: 。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人员明确工作岗位和职责,提供执行技术服务项目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工作设备等相关工作条件。

  2、甲方因项目管理及规划需要,可随时决定退、换乙方的全部或部分人员;在甲方相应项目提前终止的情况下,甲方即行通知乙方终止相应的《补充合同》。但是甲方需按时结清已经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

  3、甲方为管理项目需要,有权与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另行签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合同等),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可对该合同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甲方可视情况对合同进行调整。

  4、甲方需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5、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技术服务人员信息,包括:人员专业技能及掌握程度、工作经历及经验、教育背景、获得证书等;并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可靠,以保证服务质量和数量。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补充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分派技术服务人员或替换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甲方指定工作场所,保证甲方项目如期进行。

  7、乙方应保证技术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遵守甲方的内部规定,勤于工作,服从甲方管理,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8、乙方应保证技术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从事甲方指定内容以外的工作,不得擅自与第三方发生任何形式的劳动(务)关系,如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乙方应保证技术服务人员的稳定性。乙方人员需要离岗的,至少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应至少在离岗日15日前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交接人员,并保证不得对甲方的项目进展造成影响。

  如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合适的交接人员,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照 元/人天扣减费用。如给甲方造成其他任何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乙方与技术服务人员应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乙方对技术服务人员的管理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乙方与其技术服务人员的任何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

  (1)乙方应依法为其技术服务人员缴纳法律规定的各类保险、工资及加班费或提供相关福利,与甲方无涉。除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上列明的技术服务费用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或其技术服务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发生病假、工伤以及女职工孕产事宜时,乙方作为用人单位,需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不可抗力八、禁止转让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费用的 %的违约金;若甲方无故不支付服务费用达6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甲方迟延支付是因为乙方未及时寄送考勤确认单或提供发票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若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4、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及《补充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或经甲方面试确定的人员未如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人员月服务费的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总体服务费用或单个人员的服务费用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涨幅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退回乙方人员。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共计 天。

  十一、争议及其他事宜: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框架合同 篇6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为更好的促进________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____________学院大学生创业观念转变及创业技能的培训的工作,本着鼓励、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尝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大学生创业园区合作开发事项,签订本框架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对乙方进行的创业项目经营拥有指导、监督权,考核乙方业绩,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授权期限和奖惩办法。

  (2)对乙方未经授权用甲方名义开展的其他工作,有追究其责任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3)督促乙方遵守创业孵化基地相关工作规章制度。

  2、甲方义务

  (1)负责业务培训及协助办理入驻团队的资格证件,以便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

  (2)定期接受乙方提出的关于创业孵化基地设施和经营方面问题的反馈并给予相应的解决。协助和指导乙方开展相关工作。

  (3)保守乙方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乙方商业计划中所涉及的内容。

  (4)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对授权的活动区域在协议期间内拥有唯一的使用权。

  (2)享受甲方的实施的奖励政策。

  (3)以经甲方批准的`展品和商品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4)遇到关于基地办公室使用方面的问题,有权向甲方申请一定帮助。

  2、义务

  (1)执行甲方管理标准和业务规范,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

  (2)保守甲方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

  (3)积极配合甲方在大学生创业实践方面开展的各项活动。

  (4)每个季度组织创业学生向甲方提供经营报告;对甲方的不定期问询,乙方需积极配合。

  (5)对基地设施进行二次维修,须提前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经甲方批准,方可实施。

  三、协议条例

  1、乙方所经营的物品需妥善保管,如因管理不善丢失,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在园区内进行学生创意作品的展示与商品的经营。

  四、协议终止

  1、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2、乙方因长期大幅度亏损的想放弃经营权,且经甲方核实其亏损属实,乙方有权申请终止协议。

  3、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双方应履行下列事项;

  (1)乙方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授予的一切权限,并将其未完成事项书面报请甲方。

  (2)结算双方未清的经济问题。

  五、协议争议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

  六、附则

  1、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2、协议未涉及到的内容,双方可协商后以补充协议载明。

  3、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年。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框架合同 篇7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1、方是东莞康特尔云终端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康特尔)指定供货商;乙方受康特尔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康特尔公司与甲方签署本《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采购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2、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3、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于20xx年5月1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指定收货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交货地址RM1 1/F BLK A,GOOD VIEW BLDG,NO.11,KIN FAT STREET,TUEN MUM. 收货联系人:阿莹/JENNIFER MS LAMTel:+00852-24712339/3605758 FAX:+00852-24714563

  4、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确定;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 验收办法:货物原厂外包装完好,乙方予以签收,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乙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货物质量由康特尔公司确认。

  6、 货物质量:按产品说明书的技术标准,由康特尔公司予以验收确认。若甲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请酌情增加)

  7、 结算方式、期限:乙方以远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开具发票。

  8、 因本《采购框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解决。

  9、 本《采购框架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有效章后生效。传真件为有效文件。

  10、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对方均有义务保守,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事务。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

  11、如因甲方原因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义务。如因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需双方界定、协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损失各方自行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 篇8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采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

  1、商品名称:

  2、单价:

  3、商品数量:

  4、单品总额:

  5、总金额:

  二、质量标准:

  1、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现行或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有关标准以及乙方提供或经乙方会签的产品图样、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等。属国家强制认证(简称“______”)产品应有认证证书并在产品上附“______”标志。没有国家、行业、企业等相关标准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释予以履行。

  2、产品质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后算起______年。质保期内甲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甲方对产品质量及其产生的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包装方式:甲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并附有相关资料和明显标识,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甲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承担: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下达次月订单(订单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及交货日期),作为甲方交货的依据。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订单后______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回传给乙方。确认后的订单甲方必须严格执行。

  3、甲方按乙方订单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完全交付乙方,订单未指定地点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厂。产品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每次供货时必须随货提交产品自检的合格报告书及送货清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含税单价),并盖章确认。

  五、产品的验收及异议:

  1、乙方依据质量标准要求条款对每批到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应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乙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乙方有权以实际使用过程为期限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3、甲方收到乙方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的反馈后,应当于______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对乙方的反馈进行回复,并在______日内将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按同等数量替换为合格产品,否则,即视同默认乙方的处理意见,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不负保管责任。甲方对取回的产品质量持有异议,可以取回产品的______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与权威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接受乙方的`意见。

  六、质量保证金:

  甲方以货款______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最长一项产品质保期届满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结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______日前开具当月货款全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并经核对无误后于次月______日前结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乙方订单或发货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______日,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笔订单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并同意乙方从当月货款或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______日者,视为无法交货,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无法交货或产品质量无法按约定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当次订单货款总额______%的违约金,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______日,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应付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另行友好协商。

  十一、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但甲方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和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框架合同 篇9

  甲方:(需方) 签订日期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乙方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 全部交易文件

  1.1双方确认,本合同、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乙方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甲方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甲方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乙方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甲方已经同意了乙方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 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乙方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合同附件内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乙方发出报价单,甲方确认。合同附件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四条 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外,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 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在甲方登记其将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甲方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乙方订购,且乙方只应向甲方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乙方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甲方一经向乙方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 订货和接受

  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乙方即应视为乙方收到,乙方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乙方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乙方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乙方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乙方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甲方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乙方应依据甲方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 不中断供应

  7.1乙方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甲方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1个月甲方对该货物的平均需求数量。

  7.2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当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1甲方和乙方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乙方必须保证满足对甲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乙方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公司。如违反本规定,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RMB 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乙方必须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甲方价格)为甲方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否则,一经发现,乙方给予的甲方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甲方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乙方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甲方乙方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甲方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 包装

  9.1乙方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甲方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乙方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 送货

  10.1乙方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甲方订单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使货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货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乙方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甲方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乙方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且乙方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乙方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乙方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甲方。

  10.7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甲方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8乙方不得凭借甲方根据上述第10.7条的签收向甲方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 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如甲方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乙方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乙方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 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甲方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承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依据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货物应由乙方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甲方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在甲方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乙方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除上述规定外,如甲方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退货

  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甲方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权退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 货损风险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甲方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十五条 付款、付款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乙方按上述第12.6条向甲方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甲方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乙方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甲方。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甲方。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甲方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第三章 合同变更和解除、争议解决、效力及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6.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6.2.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货物,经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货;

  16.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6.2.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货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委仲裁。

  第十八条 效力及其它约定

  18.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8.2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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