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招商合同3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商合同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商合同 篇1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传真号:
联系电话:
地址: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传真号:
联系电话:
本会地址:
北京地址:
协议签订日期:
协议有效日期:
为了加大甲方的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招商取得的良好成果,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并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招商服务等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授权确认: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本次活动从事征召赞助的相关工作,以及本活动顺利进行所需的其它方面的工作和事宜等。
乙方同意协助甲方为本次活动从事招商引资,以及其它相关方面的工作和事务等。
二、甲方将于 年 月 日正式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 期限暂定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交纳本协议期限内 年的招商办事处开办费和办公费合计人民币(大写): ,自本协议生效一周内甲方将以银行汇款或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
三、甲方在乙方正式设立招商办事处后,将为乙方提供招商平面材料(宣传画册),多媒体资料(光盘或幻灯文件)等招商资料若干份,以便乙方向投资客户和重点客户推介时应用.同时,甲方将自身招商网站的链接地址和图标也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利用网络帮助甲方做招商推广.
四、 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如下招商服务:
(1)为甲方招商办事处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 配备两名专职人员与20xx余家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进行沟通。
(2)为甲方待接投资咨询电话,传真,邮件,向投资者发放招商资料.
(3)为甲方在行业网站和协会网站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招商项目的'宣传,推广,并与有意向的客商进行对接,商务谈判. 其中包括:
******网 *******
(4)为甲方提供国外或台商及国内客商的投资信息,并挑选有意向的投资客商到甲方当地进行实地考察,并对考察客商进行后续服务的跟踪.有意向的投资客商到甲方当地进行实地考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
(5)利用“中国企业协会珠宝商会”,"中国招商引资促进会" ,“中国企业网”,"中国招商引资网” 中国珠宝网、****网等专业经济界平台进行全方位的推介,扩大其影响,增加投资信心.
(6)在中国企业协会珠宝商会常任理事大会公布甲方展会信息,提上会议议程。
(7)在各网站开通甲方展会信息论坛,扩大会展招商的力度。
五、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在执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违反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内容和协议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六、在乙方推荐,商务谈判后成功落实的投资项目,甲方根据投资情况的 %作为乙方的佣金报酬.佣金报酬根据投资商实际到位项目资金的比例支付给乙方,支付时间为投资商项目资金到位后的 七 个工作日内.
七、如果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招商资料;
(2)甲方未能履行和乙方签订协议中规定事项;
(3)甲方未能对乙方推荐的投资客商履行合同,规定,承诺.
八、本协议属于协议,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协议相关内容,否则将赔偿对方 *********元 (人民币大写)作为违约金。
九、招商活动的前期办公费用分为三级(见附件)
十、注意事项:
1、本协议自甲方委托招商所需办公费用到乙方账户后方自生效。
2、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七天内甲方应将所需费用打入乙方账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协议。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委托日期: 受托日期:
招商合同 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
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代理事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置:
3、委托代理内容:
4、技术参数:
(1)建筑结构:
(2)建筑占地面积:
(3)建筑面积:
(4)商业物业招商范围:
合同附件一:《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
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
1、代理事务:“勤诚达新界”项目的宣传推广及招商。
2、代理期限:本合同起始日期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商业招商进度总要求截止日为 年 月 日
4、乙方完成甲方委托项目的招商率即算完成本次招商任务。招商率=(已招商面积÷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100% ;特别约定: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为《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所示面积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宣传必需的资金供给。
2、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为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
3、按甲乙根据销售或客户需要商定的物业分隔方式组织施工,保证工期,保证按销售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按时交房;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符合房屋销售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
4、负责配合乙方高效率地进行合同审查、用印、收取购房户预交的预订金或定金,收取租金,当日要完成的工作应当日结清。
5、负担现场销售接待中心以及样板房的修建及装饰,售楼处内各种物件购买的费用。售楼中心以及样板房的建设及装修装饰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6、负责销售中心的水、电、电话(非移动通讯),财务、保安、保洁人员的派驻及工资发放,办公所需物品的购买费用以及其他物业管理费用。
7、甲方保证其各部门应为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无条件协助和支持。
8、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时间、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及有关费用。
9、拥有项目策划、推广及营销方案和实施的最终决定权。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从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开展项目招商、推广的各种工作。
2、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项目的整合、策划,包装、推广,制定招商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
3、负责组织招商团队,并负担其工资、奖金。
4、统一管理招商现场双方所派驻的工作人员,并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使之有利于招商工作的推进。
5、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及招商政策,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设计作出调整、建议,使得更具有市场价值,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
本项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
7、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各项工作进程安排计划。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超出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
七、关于招商代理:
1、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负责“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工作。
2、招商推广费按预计实现租赁总额的 2%—3% 计 算,该费用包括招商手册(印刷、电子)、户外、电视、广播、报纸等广告宣传、销售物料的有关费用,不包含售楼部建设、装修装饰设施、样板房装修,该费用由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承担,乙方的推广预算严格控制在该费用之内。
3、关于招商代理佣金:
(1)截止 年 月 日前,乙方没能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阶段招 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1。0倍月租金 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各阶段招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 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2。0倍月租金支付给乙方。
(2)招商代理佣金按月逐月支付。
(3)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为:甲方应在每月的后 2日内根据乙方当月招商合同 的实际金额计提乙方招商代理佣金,并按当月应提佣金总额的70%支付乙方,剩余30% 作为乙方招商工作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招商任务后的10日内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4)招商代理佣金的计提条件为:租赁客户已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定金款项为准。
4、项目租赁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人员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标准签订,甲方负责合同的终审,并由甲方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十、关于服务费用:
从委托之日起计算,合同签署2 日内甲方先行支付乙方招商启动费 五万元整 (RMB:50000元),但须在日后的销售提成或招商佣金中先行扣除。 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招商定位报告》、《招商执行报告》。
十一、甲方须保证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工程验收合格,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二、乙方保证对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标准程序进行销售,诚实经营,绝不搞欺蒙拐骗,不做任何损坏甲方企业形象的事,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费及相关费用,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取订金、定金和房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累计扣留的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应具备以下的形式为有效。
1、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2、如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机发出的,则为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传真文本。
十五、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文本以下列方式为有效交付:
1、可通过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的代表人为,乙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2、可通过合法的邮政系统向对方指定的地址邮寄函件方案等文本。
3、甲、乙双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邮寄地址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前的三个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
十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全程营销:”等名义。
十七、双方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重大政策调整,致使双方无法正常履约,双方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二十、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一、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全部实现。
2、一方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
(1)有欺骗行为时;
(2)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时;
(3)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十二、特别约定: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所享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商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职务:职务: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项目招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名称:
地址:
委托范围:(包括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和已出售物业,但已出售产权单位,由乙方自行与产权人协调代理事宜)的招商工作。
关于面积:项目商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及其股东未售部分(即自有产权)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一层平方米,二层平方米,三层平方米,四层平方米;已售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一层平方米,二层平方米,三层平方米,四层平方米。
委托价格:双方约定,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在约定免租期期满前一个月,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租赁价格和收取方式,但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最高租赁价格不超出一层元/平方米?月;二层元/平方米?月;三层元/平方米?月;四层元/平方米?月;已出售产权单位,由乙方自行与产权人协调租赁价格和优惠政策。
第二条:委托期限
招商委托及经营管理期限:长期,若因产权人的原因除外。
第三条:招商目标任务
1、招商目标任务系指以项目商业总面积为基数,达到的有效商业物业面积之出租率,包括现有商业出租面积和由乙方招租的面积。
2、有效出租指租赁期不低于12个月之租赁合同。
3、双方确认项目商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现有已招商出租面积平方米,即物业面积出租率%。未招商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在委托招商期内并在现有商家的基础上,第一个合同年度招商目标任务为达到有效商业物业面积的45%,即完成招商面积平方米;第二个合同年度招商目标任务为达到有效商业物业面积的60%,即完成招商面积平方米;第三个合同年度招商目标任务为达到有效商业物业面积的80%,即完成招商面积平方米;之后每年有效商业物业面积出租率保持在80%以上。
4、考评办法:甲方按每个合同年度四个季度的租赁合同(签约时间不得低于1年)并结合开门率平均值进行考评,每季度不定期考评一次,每年四次;考评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考评结果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章确认。
第四条:履约担保
1、乙方的股东以其自有资产对该合同中乙方所涉及到的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提供住房一套作抵押(以下简称抵押物),该抵押物位于成都市,产权面积平方米,评估价值元,产权人,产权证号,土地证号,持有人。抵押物评估报告由乙方提供,并须由甲方认可。
2、在签订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必须到房管局办理完成该抵押物抵押担保手续和它项权证,它项权证、评估报告和相关资料等交甲方保管。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部完成明珠时代的招商工作时止。
第五条:奖惩办法
1、若乙方不能完成第三条规定的招商目标任务,在每个合同年度考评结束一周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年支付(截止于一个合同年度):第一个合同年度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第二个合同年度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第三个合同年度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2、若第一个合同年度有效招商面积比现有已招商面积下降,乙方应增加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以后每一个合同年度出现有效招商面积比上一个合同年度的目标任务下降,则该合同年度均应增加支付违约金4万元人民币。
3、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则甲方可无条件处理抵押物,如抵押物不足以清偿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乙方同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完成了第三条规定的招商目标任务或超额完成招商目标任务,按完成有效招商总建筑面积减去签约时已招商出租面积给予奖励,金额为10元/平方米。奖金不按年度计发,待乙方招商达到总商业建筑面积的80%,且该招商百分比保持6个月以上时,由甲、乙双方通过考评结束后,一周内一次性结清支付。
5、乙方在三年内有效招商达到总商业建筑面积的80%以上,超额部份甲方按30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奖金。
6、甲方已招商的建筑面积不予奖励。
7、招商计奖不重复计算招商面积。
8、乙方在三年(按合同年度计算)之后才全部完成招商目标任务,不计奖金。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招商工作。
2、乙方因招商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明珠时代项目只用于商业经营,招商面积按商业经营面积计算。
4、甲方和甲方股东对明珠时代自有产权的房屋(已出租的房屋除外),为乙方提供一次性免租期:一楼免租期1年,二、三、四楼免租期2年。
5、免租期结束,甲乙双方依据市场协商确定租金价格。乙方实际代理招商所确定的租金价格(综合计算),如高于双方商定的租金价格时,差额部分按甲方5成、乙方5成分成;如低于双方商定的租金价格时,差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不得中途放弃明珠时代的招商工作。
7、乙方应促成明珠时代房屋的产权人与商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因房屋租赁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现状移交给乙方,由双方签字确定并由甲方对楼道、地面进行适当修缮。
2、甲方须出示相关业主资料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3、甲方须出示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已出租的相关合同,并提供已售物业单位的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乙方工作之须,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4、项目前期商业运营资料,乙方可向甲方借阅。
5、甲方对乙方的招商工作进行监督,但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招商工作。
6、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招商方案及“月度招商工作报告”进行审核,依据市场情况,在与乙方协商后,可进行修改或重新制定。
7、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所能提供的招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施工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及其他设备配套资料;楼层标准和面积等资料。
8、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招商办公室及办公家具。包括:。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对抵押物有合法的'处置权。
2、保证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产权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形,应通知乙方改正或由乙方另行提供价值相当的抵押物。
3、乙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5、乙方全面负责招商工作,完成相应的有效招商目标任务并承担因招商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乙方制定招商策略、进行广告、公关推广等活动,并协助商家进场经营。
7、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8、乙方不得在明珠时代从事违法违纪的经营活动,并对所有经营者的违法违纪负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督经营者向有关部门交纳。
9、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各种安全、盗窃、卫生、消防等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费用承担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包括抵押物登记、证明、评估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招商中弄虚作假,搞虚假租赁等,则按造假面积乘以xx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xx万元人民币。如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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