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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合同

时间:2022-09-04 20:59:54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精选承租合同四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租合同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承租合同四篇

承租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商业登记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有意以下列条件向甲方承租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

  1.品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意向商铺位置:第__________层第__________号铺位。

  4.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5.租期:__________年。

  6.意向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为租赁该铺位的认租意向金。

  三、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上述意向商铺的权利。

  四、甲方正式对外公开招商,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与甲方签署《租赁确认书》或正式《租赁合同》,____________所缴纳的'认租意向金自动转为租赁定金或履约保证金;逾期则视做乙方自愿放弃优先承租该意向商铺的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理该意向商铺而无需事前知会乙方,并退还乙方已缴纳的认租意向金。

  五、本《承租意向书》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招商经理审批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招商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在充分听取和尊重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拟定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或/和出租权,该房屋产权证【注:如该房屋为转租的,此处应为“该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该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甲方将该房屋转租给乙方的证明”】见本合同附件。

  2. 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之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房屋租赁期限【】年,自该房屋交付日起算。

  2. 租赁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或终止后【】日内对款项进行结算,如经结算任何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款项,该付款方应在结算后

  【】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对方;乙方在双方结算无异议后【】日内向甲方返还该房屋,但如甲方存在欠付乙方款项的,则在甲方未支付完毕该等款项前,乙方有权拒绝返还该房屋且无需对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3. 租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租赁该房屋,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约的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该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房屋的交付与交还

  1. 双方暂约定该房屋交付日为【】年【】月【】日,甲方可以提前交付该房屋。甲方实际交付该房屋之日为房屋交付日期。每逾期交付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交付该房屋逾期超过【】日,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将已收取的租金退还乙方且甲方应按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交还该房屋时应“按现状”交还;对于属于乙方的且可与该房屋分离的装饰、设备或用品等,乙方有权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予以搬离,对于其他与该房屋不可分离的装饰、设备或用品等,乙方无需将其恢复原状、亦无需承担将其拆除等任何费用。

  第四条 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1. 双方约定,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RMB【】)。

  2. 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为:【】。

  3. 每次乙方支付租金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当于应付租金的合规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以及因租赁所发生的各类税费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

  3.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如果因非乙方责任发生门窗破损,甲方应积极履行修缮义务。

  2. 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4.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说明情况(提供详细损毁清单),待双方确认后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装修和改造

  1. 如果乙方需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需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乙方的装修和改造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建筑结构。

  2. 乙方装修及添附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添附设备的产权属乙方所有。

  第八条 转让

  1. 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2. 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毁损、灭失,造成乙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改变该房屋任何结构等)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否则,甲方应对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如本合同因甲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的,甲方除需将在解除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的所有租金退还给乙方,同时,甲方还须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1)相当于当年三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

  (2)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为该房屋装修或改造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3)乙方重新租赁其他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4)乙方所支出的包括律师费等中介费用、交通费、通讯费等在内的全部费用。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本合同项下应付甲方的任何款项,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逾期之款项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恢复房屋原状。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2)该房屋灭失、严重毁损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且该等情形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以致无法使用并且在90日之内无法修复的。

  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并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租金以外的其它任何应付款项超过三个月的;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未予纠正的;

  (3)任何一方进入清算程序,或任何一方之财产被强制执行,或任何一方被接管人接收的。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1.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承租合同 篇3

  委托人:

  居间人:

  合同编号:

  鶻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鶻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XX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

  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

承租合同 篇4

  出租方(个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出租方(单位):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承租方(个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承租方(单位):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本合同所指房屋为市区(县) 路(街) 号。 房屋建筑(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房屋户型为 ,建筑结构为。

  第二条 房屋所有权保证

  出租方保证合法、完整的拥有本房屋所有权或出租权。出租方保证本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未设置任何担保、抵押;未涉及任何捐赠。

  第三条 房屋适用保证

  出租方保证本房屋在交付承租方使用时,除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居住条件和有关行业要求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使用标准:

  1. 水、电可安全顺畅使用;

  2. 有线电视可安全顺畅使用;

  3. 宽带网线可安全顺畅使用;

  4. 电梯可安全顺畅使用;

  5. 垃圾清运可顺畅运送。

  在房屋出租期间,出租方保证上述居住条件和使用标准能够持续运作。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未能达到以上要求,出租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按本合同要求将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五条 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六条 租金的交付

  承租方应于实际租赁一月后,于第二月的首个星期内交付首月租金。此后每月租金的交付按此顺延。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交付,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若实际租赁期的末月有实际租赁天数不足月情况发生,则按当月天数与实租天数的比例折算当月租金。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

  房屋应于双方共同签订合同当日交付承租方使用。双方在出租方准备的房屋及附属设备交付清单上签字。出租方应同时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电气线路图、房屋水路线路图等能够确保承租方房屋安全顺畅使用的必要文件、资料。

  第八条 提前退租

  承租方有权提前退租。退租应提前3日通知出租方。

  第九条 租期延长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后,若无承租方的书面通知表示相反意见,则本合同自动延期。租金标准不变。

  第十条 房屋装修

  租期届满或退租时,若承租方已进行过房屋装修,出租方应偿付承租方适当的的装修款项。具体数额为装修剩余价值(按5年折旧完毕计算)的50%。

  第十一条 房屋维修和状态保持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3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非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的房屋维修和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租赁期间的房屋虫害防治、防火安全和防疫要求等由出租方负责。

  租赁期间的市政广告、美化要求等市政要求由出租方负责。

  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十二条 房屋转租

  在按期足额缴纳租金条件下,承租方有权转租房屋或寻求合租者,事先无需征得出租方同意。

  第十三条 租赁的传承

  承租方有同住者的,承租方失踪、下落不明、死亡或长期外出情况下,租赁关系继续有效,除非承租方的同住者明确拒绝延续合同。

  第十四条 房屋灭失风险

  租赁期间,房屋由于非承租方原因灭失的,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当于2个月租金数额的补偿金。

  第十五条 优先承租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十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均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指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其他法定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的20%。

  本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和因违约而导致对方预期利益受损的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不能被认为是对本条款项下全部文字含义的精确限定或外延限定。

  对本合同文字的解释应仅限于其字面含义。

  第十九条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可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一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承租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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