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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聘请合同

时间:2022-03-21 09:06:11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顾问聘请合同(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顾问聘请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顾问聘请合同(15篇)

顾问聘请合同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减少甲方法律风险,使其经营管理、投资决策更加科学化、法制化,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李振兴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乙方接受甲方聘请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的法律服务内容:

  1、搜集行业法律、法规,关注相关立法动态,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培训等途径提升甲方员工法律意识;

  2、依据甲方业务经营范围,依法起草、修改、审核公司各类合同文件,提供相关修订意见;

  3、根据甲方授权处理其相关诉讼、非诉讼活动等法律事务;

  4、参与甲方重大经营管理、投资事项决策的有关会议或谈判,向甲方提供决策的法律依据或咨询意见;

  5、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6、涉及委托事项范围内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就其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及时处理(一般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了解,提出改进意见及要求;

  (3)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实的材料,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全面,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等便利条件。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充分履行职责的权利;

  (2)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3)乙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接受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委托;

  (4)由于乙方工作过程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根据造成损失严重程度,甲方将扣除部分法律顾问费用,直至扣完为止。

  四、工作安排:

  1、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保持日常联系,并配合乙方的工作,乙方在法律事务上应与甲方人员充分协商,尊重甲方人员的意见;

  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与甲方商定工作时间,甲方若有临时性法律事务,可及时与乙方联系,由其及时处理。

  五、费用的支付与收取:

  1、甲方在合同期内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时间为: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整,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整。

  乙方代为甲方免费处理 起甲方作为被告之诉讼案件(若作为原告,则一起原告案件等同于两起被告案件),对超过约定数量案件代理费用,按《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规定标准优惠50%另行收取费用(见附件)。

  2、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文印费等差旅费用由甲方负担(郑州市区内全免)。

  六、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完全履行,若其中一方违约,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需要可在报刊上公告聘请事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顾问聘请合同2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原则及宗旨:

  1、勤勉尽责,竭诚服务;

  2、及时高效,准确合法;

  3、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本着防范为主的宗旨,既重视处理当前的法律问题,更注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

  第二条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项目主要有:

  一、乙方律师对甲方日常业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包括:

  1、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供甲方采用;

  3、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

  4、接受委托,代理甲方参加国内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负责监督合同、协议的全面履行;

  5、帮助甲方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

  7、协助甲方办理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申报专利,公证、保险,申请银行贷款,进行技术转让等事项;

  8、接受甲方委托,开展资信调查和其它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

  9、帮助甲方培训法律事务人才,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包括对个人的法律帮助与服务。

  二、乙方代理甲方参加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或办理重大非诉法律事务时,双方需另行签署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相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料和文件;

  2、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相关的工作会议,提供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进行联络工作;

  第五条法律顾问费

  双方商定,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法律顾问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乙方律师为甲方到外地工作时,所需差旅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4-5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2、乙方因工作失误或延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法律顾问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第4-5项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时,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和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顾问聘请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或草拟中文或_________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_________市_________局_____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办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主任(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聘请合同4

  甲方(聘请方):

  联系人:

  乙方(受聘方):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双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担任 的法律顾问。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签顾问合同,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二、法律顾问项目的主要事务:

  1、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包括:

  A、贵公司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

  B、贵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法律问题。

  2、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件,包括:

  A、为贵公司草拟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B、审查、修改贵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对方起草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C、草拟、审查、修改贵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参与经济项目洽商,包括:

  A、为贵公司的投资及合作行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见;

  B、作为贵公司法律顾问参与项目谈判、洽商活动;

  C、审查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及合作资格;

  D、草拟、审查、修改项目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4、规范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包括:

  A、协助贵公司建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

  B、审查贵公司自行草拟的内部规章制度;

  C、审查贵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D、对贵公司员工进行法律教育。

  5、根据甲方提交的主题,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或在必要的情形下,组织进行现场答疑;

  6、跟进各类合同、协议的履行,包括:

  A、在相对方可能或已经出现违约情形时,提醒贵公司予以关注并协助采取必要的防范或应对措施;

  B、处理贵公司项目实施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事务。

  7、解决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包括:

  A、作为贵公司法律代表,为贵公司调解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

  B、作为贵公司委托代理人,参与贵公司涉及案件的诉讼、仲裁(含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复议、听证等活动。

  8、应公司的要求,就专项事务进行调研,并向公司或相关部门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9、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上市、投融资、招投标等重大项目之专项法律顾问,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及法律问题;

  10、提供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委托事项的事务执行

  1、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总顾问律师,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担任总顾问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指派本所的其他经办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3、总顾问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选聘其他专家或其他所的专业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

  4、总顾问律师在承办涉及香港、澳门、台湾或境外的委托事项时,有权选聘香港、澳门、台湾或境外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完成委托事项。

  四、费用:

  1、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时,收取固定律师服务费,乙方承办委托事项中的B类事务时,根据具体的工作难度及工作量收取单项律师服务费。其中,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是指: 本合同第二条中的1、2、3、4、5、6项事务 ;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是指: 本合同第二条中的7、8、9、10 项事务 。

  2、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律师服务费 人民币 整。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的 ,即人民币 整,甲方应在 年 月日前支付剩余的人民币 元整律师服务费。

  乙方承办委托事项中A类事务的第 三(B) 项时,如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超过 ,对于超过 小时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时人民币 的标准增加支付固定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付费通知后 日内支付增加的固定律师服务费。

  3、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时,由乙方根据委托事项的难度和工作量,并根据律师收费标准与甲方协商确定收取单项律师服务费。如乙方未能就承办B类事务与甲方达成协议,甲方可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由甲方出具委托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指派经办律师常驻甲方指定地点承办具体事务,甲方需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增加支付律师服务费用。

  5、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律师服务费和单项律师服务费仅指律师服务费用,不包括应由甲方承担的以下费用:

  A、办理委托事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在深圳市区外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或其它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B、第三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其它机构或第三方合理收取的税、费或其它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指定本项目的联系人负责与乙方的经常性联系,甲方所指定联系人的意思表示视为甲方的意思表示。

  2、甲方应当全面、真实、完整地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之资料和事实及所作之陈述并无虚假,如甲方故意隐瞒事实及捏造有关资料和证据,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应按时支付费用,甲方拖欠费用达 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交办事务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情况介绍,需要乙方参加有关会议、研究合同或参加谈判等工作时,甲方应当提早通知,让乙方有充分的时间准备。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高效、谨慎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与甲方有关人员召开例会或临时会议,检讨工作,为本合同目标项目的管理和甲方的经济活动提供意见和建议。

  3、对日常合同审核及日常法律咨询工作建立工作跟踪、审核备案制度,并安排相应负责人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4、对于重大及疑难的合同及咨询,均由经办律师提交广和所律师团队集体讨论答复。

  5、将建立法律服务工作档案,详细记载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过程和具体法律意见。

  6、保证所指派的经办律师具有良好专业素质与较为丰富实务经验,能够胜任日常工作。

  七、服务的响应:

  1、甲方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询,乙方应即时回复。

  2、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询,乙方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

  3、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紧急性法律咨询,乙方一般在八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并以书面形式回复。

  4、合同审查:原则上自甲方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出审查意见,重大、疑难或疑问较多的问题的响应时限由双方另行协商。

  5、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一般问题自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起二个工作日内,重大、疑难或疑问较多的问题的响应时限由双方另行协商。

  6、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及其它独立的非诉讼项目法律事务:法律及有关部门对办理时限有规定,从其规定办理;如甲方就该项法律事务对乙方有明确要求的,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办理时限。

  八、保密:

  1、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和无关人员透露,并不得自行利用。

  2、乙方应妥善保管因委托项目而持有的记录秘密的有关协议书、资料、文件、情况说明、会议纪要、会谈备忘录等资料;

  3、乙方还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其它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因委托项目而知悉或者持有的秘密。

  九、联络和代表:

  1、甲方指定的联络方式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代表人:

  2、乙方联络方式及帐户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代表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如未经以书面方式变更,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络方式履行合同,视为有效履行。

  4、如未经以书面方式变更,甲、乙双方所指定代表视为具有甲、乙双方合格授权。

  十、其他:

  1、本合同的各条款应视作相互独立,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除非该种结果将根本性地破坏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结果。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

  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执一份,受托方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

顾问聘请合同5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律师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的规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向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

  二、聘期为一年。自起至日止。

  三、法律顾问费及其它费用:

  (一)、法律顾问费按聘用期内一年执行,按月平均支付。

  (二)、其它费用的支付

  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档案查询费、公告费、翻译费、复印费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费用;

  2.异地办案的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3.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工作的内容范围:

  (一)协助甲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

  1.应委托人要求,就委托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或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2.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3.应甲方要求,就甲方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

  4.应甲方要求,参加经济项目磋商、谈判、审查,或准备磋商、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5.提供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6.接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8.为甲方处理劳动纠纷、经营承包纠纷、经营租赁纠纷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9.为维护甲方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经营管理权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未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

  五、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甲方随时向乙方咨询,甲方如遇急需办理的法律事务,可随时通知律师进行处理。

  六、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聘方应就其所为的民事行为而提供的法律事实、证据及文件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按时支付法律顾问费及其它费用;

  3.为保证法律顾问职责的履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保障法律顾问应有的知情权。

  七、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应就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中,应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不得超越委托权限;

  4.应对其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机密、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5.指派的主协调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顾问责任时,应当重新指派顾问律师,以保证法律顾问工作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6.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中,应依照有关避免利益冲突规则的规定,避免利益冲突。

  八、顾问律师经甲方特别委托办理第四条以外的法律事务,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律师业务收费办法另行收费(优惠10%—20%)。

  九、任何一方提出变更、终止本合同,均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或未获得有效裁决前,双方均不得做出有损于对方利益的行为。

  十、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顾问聘请合同6

  聘用单位(甲方)

  住所地:

  受聘单位(乙方)

  住所地:

  为了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行 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 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 事务。

  1、就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 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 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 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代理甲方参加诉讼,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甲方的 合法权益。

  5、协助甲方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6、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7、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提出建议。

  8、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甲方常年 法律顾问。乙方需更换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 问时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 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7、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执业规范。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 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 顾问费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应 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 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 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 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本县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3、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法律服务执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 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法律顾问费用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上交县司法局备案一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顾问聘请合同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到每一案件彻底结束为止;

  5、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如有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年律师费总额50%的损失。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聘请律师费壹万圆整(¥:10000.00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食宿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壹年(自20_________年7月1日至20_________年6月1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顾问聘请合同8

  聘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专利服务范围

  2.22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软件服务范围

  2.33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

  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 工作方式

  3.1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l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顾问聘请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顾问专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聘请,担任税务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注册税务师担任其税务顾问,并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请,指派专人(组)担任甲方的税务顾问。

  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属于税收服务范围的各项事务。

  三、税务顾问的服务范围

  1.解答有关涉税收政策、财务处理方面的问题;

  2.指导企业运用税收政策的策略与方法,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3.指导企业每月纳税申报前的自查工作;

  4.提供日常办税咨询服务与操作指南,包括纳税框架的设计,运用税种、税目、税率的认定,办税程序指南,以及为避免纳税风险,

  提示关注的涉税事项等;

  5.提供有关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最新信息。(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发函寄送、登门传递等形式供客户参阅);

  6.为贵单位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关税收信息,包括纳税成本及涉税风险;

  7.应贵单位要求,参加贵单位召开的有关财税会议及有关税务专项讨论;

  8.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9.税收策划咨询。

  四、双方职责

  甲乙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的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涉税资 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顾问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不停止,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返甲方。

  乙方职责: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税务师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顾问税务师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2次,每次工作时间按实际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税务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由此所发生的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甲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内控制度的设置及财务分析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_______%优惠收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委托事项违法,隐瞒事实,或利用顾问税务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顾问税务师有权拒绝接受委托或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顾问税务师因故意、过失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九、其它条款

  甲乙双方若需续签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 进行协商有关事宜。

  十、未尽事项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厦门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顾问聘请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指派律师及聘期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如果指派律师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暂无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条件的律师临时接替指派律师的工作。聘期为壹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顾问律师的任务和服务范围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甲方的委托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规定费用项下的服务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书;

  (2)根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应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应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向;

  (6)依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

  (7)就甲方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

  (8)根据甲方要求,审查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

  2、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

  在规定费用的服务以外,乙方还应提供以下业务服务,费用应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有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就甲方在运营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进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书面法律意见;

  (2)就甲方在运营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代表甲方与第三方协商、谈判以及签订有关法律文件;

  (3)在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代表甲方参与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诉讼。

  (4)其它经双方确认的重大专案法律服务。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

  顾问律师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询办理的事务,甲方可随时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顾问律师;如需顾问律师到甲方处办理,需提前1天预约;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四、顾问律师的权利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为了正确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除了享有《律师法》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特定的权利:

  1、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便利。顾问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顾问律师的义务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除了承担《律师法》规定的义务外,还承担以下特定的义务:

  1、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认真履行职责;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予以劝阻;

  3、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随时通知乙方正在处理的法律事务的进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七、法律顾问费及付费方式

  甲方聘请乙方壹年的法律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选择方式 支付顾问费:

  方式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

  方式二:甲方分批支付顾问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双方另定协议,乙方给予优先服务。

  八、其他费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机关或指定组织规定的费用: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条项下的法律服务而产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机关规定的费用,如登记费、工商查询费、公告费等,由甲方承担。

  (2)长途旅行费用:

  甲方同意承担乙方人员为办理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长途旅行交通费用、食宿费和通讯费等,其标准为:出租车费、机票实报实销,住宿费按当地三星级宾馆住宿标准实报实销,津贴人民币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况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包括:

  (1)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代理行为非法或无效。

  3、甲方基于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所付费用结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违约或基于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补充条款: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未提出不续签的,本合同将自动续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顾问聘请合同11

  聘请方(甲方): 联系人:

  受聘方(乙方):湖北三丰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项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 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服务。

  1,对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协助甲方进行草拟、修改、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应邀参与甲方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4,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5,应邀参与甲方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纠纷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6,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7,其他与甲方有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的义务:

  1,提供有关事实证据材料,及本单位有关的信息资料;

  2,承担法律顾问在办理法律事务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委托审计、鉴定、公证、查档及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等。

  三、乙方的义务:

  1,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保守甲方事务秘密。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常年法律顾问费每年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六、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聘请方: 受聘方: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顾问聘请合同12

  甲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 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 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 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 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5 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

  为每年________元

  支付方式按照双方当事约定的方式。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顾问聘请合同13

  甲方:

  乙方:xxxx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聘请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指派_______律师、_______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董律师(联系电话)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甲方的体制改革、资产重组,并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5、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时,就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师顾问费_____元人民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支付。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草拟重大合同及项目谈判,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七、甲方应当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八、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20xx年__月__日起至20xx年__月__日止。

  九、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终止合同,视为合同继续有效壹年,依此类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月__日年__月__日

顾问聘请合同14

  甲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因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高级专家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业务及管理服务。

  二、高级顾问的职责是

  为甲方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受托办理有关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

  2.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3.参与甲方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4.利用本人的社会威望和资源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利支持;

  5.通过自身拥有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才能对公司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智力支持。

  四、高级顾问的工作方式

  为松散式的工作方式,具体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必需的资料及办公条件,保证顾问顺利履行职责。

  2.乙方有权了解与办理事务有关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的会议;乙方有义务保守在顾问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机密和有关情况。

  3.乙方办理甲方的事务时,产生的费用同甲方给予报销。

  4.如果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拥有的自愿承接的项目并为甲方带来利益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

  六、顾问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大写)(¥元)。

  付款时间为:

  付款方式为:

  七、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顾问聘请合同15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顾问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律师作为该业务的顾问律师。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事项: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师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五、律师办案费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费、查询费、交通费等)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内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委托授权;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和情况及配合律师开展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顾问费及办案费不予退还:

  (1)甲方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

  2、乙方应对委托事项所涉及的甲方情况予以保密。

  八、特别约定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的有关规定,双方特作如下特别约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前非乙方过错或非乙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费的,应以书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内书面答复甲方并双方达成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不作答复或未达成书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执行该条约定)。办案按实报销处理,代理费双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

  1、乙方已全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不退代理费;

  2、乙方已部分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按实际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应收代理费,对已交的代理费除扣除17。27%的已开票税费和2%的公积金,外进行多退少补;

  3、乙方未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对甲方已交费用除扣除14。25%的已开票税费外,全部退费给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协议有约定的按协议执行;协议没有约定的,双方重新约定;双方达不成约定的按本协议的争议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确认收到付款后,开始服务。

  聘请方:

  受聘方: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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