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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跟单合同

时间:2022-10-15 15:27:03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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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跟单合同模板(通用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外贸跟单合同模板(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外贸跟单合同模板(通用5篇)

  外贸跟单合同1

  售方:_________

  购方:_________

  一、合同的标的、价格和总价

  二、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三、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上以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2、明细单2份;

  3、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四、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五、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定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九个月。

  六、索赔

  购方可按_________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从实际情况看来,不是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___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削价百分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售方。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返回地址通知购方。

  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___%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的责任。

  在终点站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或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七、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十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国家有关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中方为中国贸促会,_________(国)方为_________国工商会。

  八、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通过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

  九、其它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_________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_________(国)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

  购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

  十、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发站: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售方(签字):_________

  购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外贸跟单合同2

  需方:(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 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品质保证:

  1、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2、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车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检讨一次价格。

  2、供方报价中含有模具费的产品,在需方购满规定数量后,供方应自动下调采购价格。

  3、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4、付款条件:月结 天,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 日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以签收单为准)。

  七、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需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八、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标准件、通用件产品的幅度为3—5%,非标准件、专用件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人工费:10元/小时人);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5、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6、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处以至少壹仟元罚款,延误需方出货期而需空运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7、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九、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货款,须事先与供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

  供、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四、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贸跟单合同3

  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第一条、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

  第二条、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1、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__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___________发运设备。

  2、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3、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原苏联东海岸___________港。

  4、自船舶航运抵________港口时起,货物的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5、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6、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7、发货前______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8、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

  9、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10、发货单证包:

  (1)发货账单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1、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____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____天内有效。

  2、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3、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4、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账单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2、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3、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4、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5、如有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仲裁

  1、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2、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语言

  本合同用_____,就供方提供______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其它条件

  1、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3、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本合同于____年________在________签署,一式____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

  日期:

  购方:

  日期:

  外贸跟单合同4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

  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外贸跟单合同5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

  (2)数量

  (3)单价

  (4)金额合计允许溢短装__%

  (5)包装: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船标记: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

  卖方:买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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