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合同(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个人贷款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贷款合同1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 (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 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号
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房屋
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
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
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
《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
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
抵押权人
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
贷款金额(元)
贷款用途
抵押率(%)
本次:
累计: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 (盖章)
共有人:(签字) (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一、
二、
三、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贷款合同2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_______年______字______号借款合同向____________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____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偿清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____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后两年。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除展期或增加本金金额之外,无须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同意,保证人在变更后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消或其他足以影响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____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状况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收入证明或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的。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消。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或受权代理人)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或受权代理人)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贷款合同3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向贷款方缴纳壹仟圆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贷款合同4
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
个人住房贷款保证合同样本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让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贷款合同5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抵借字第_________号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
第八条 抵押物为 ,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 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借款人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抵押权人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五条 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贷款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特约商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支持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促进经济发展和市场的繁荣,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_________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合作的原则
双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耐用消费品贷款适用商品
甲方就乙方依法销售的放置于_________区(市)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的_________内的耐用商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消费者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第三条 有关名称界定
本协议所称个人耐用消费品是指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场所的正常使用寿命在两年以上,单价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家庭耐用消费品或累计价值在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上的数件家庭耐用消费品。
第四条 甲方承诺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耐用消费品借款并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保证在收妥消费者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与消费者签订《_________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借款合同》之后,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依据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的款项(包括贷款和客户的自付款)划入乙方在甲方营业网点指定开设的基本结算户内。
(三)甲方划转贷款资金后,应及时将自付款转账凭证回单、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支付凭证(收账通知)、《_________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申请书》(第二联)传真给乙方,乙方据以发货。
(四)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消费者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发放贷款申请表、贷款资料清单、贷款宣传资料等工作,配合甲方做好营销活动。
(二)乙方保证消费者在本协议第二条所指定地点购买的商品符合国家的有关商品质量标准和商品销售的合法性。若消费者和乙方就购售的商品有争议,由消费者和乙方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解决,与甲方无关。
(三)消费者在持有甲方出具的购买个人耐用消费品自付款转账回单、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支付凭证(回单)、《_______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申请书》(第一联)及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后,乙方经核对转账回单与甲方传真一致后,为消费者办理提货手续。
(四)乙方在甲方开立基本结算账户,销售资金结算委托甲方办理。
(五)乙方保证将甲方发给消费者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个人耐用消费品的货款支付,不得挪作他用。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耐用消费品销售政策、价格等有关市场信息,以利于甲方的贷款决策。
第六条 商业秘密
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任何一方因泄露对方商业秘密造成损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赔偿责任。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八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贷款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一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双方就是否延长合作期限可另行协商。
第十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后盖章生效。
第十一条 协议文本份数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个人贷款合同7
合同编号【 】第
借款人
贷款人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贷款担保人担保人 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号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担保合同
贷款种类:
借款人:
住 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贷款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住所: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中路391号 电话:5236621
法定代表人:甘晓燕
担保人: 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春梅
住所:衡水市人民西路江源大厦七层
电话:2697960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丙方根据甲方申请,对甲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审查,综合评定,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丙方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流动资金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贷款利率调整,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用款计划为:月日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
甲方的还款计划为:
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
每月20日为结息日,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利息足额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乙方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
款本金和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则甲方同意乙方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贷款的,可以在贷款到期前15 日向贷款申请展期,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丙方后,由甲、乙、丙三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形式时,由变更后的单位或个人承继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或解散、清算时,应提前 三十 日书面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丙三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丙方缴纳担保费。丙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有权要求乙方按丙方同意房款通知书发放贷款;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6、甲方提前还款的,以提前天数30天为界,30天内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数的利息;30天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数按合同规定利率50%的利息。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或次还款计划还款,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丙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担保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年担保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或此笔年贷款总额的2%收取(特殊情况经董事会研究予以调整)---最终按0.2%收取,担保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日甲方向丙方一次性交清。甲方向丙方付清担保费用前,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个人贷款合同8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委托和指定,贷款人根据温银( )______年委字第___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贷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 款
1.1币种:人民币。
1.2金额(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 4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不得挪用贷款。
第二条 利息及计息方法
2.1月利率:____________ ‰ 。
2.2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调整。
2.3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根据原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2.4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
3.1在委托期限内,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或同意,贷款人可依据借款人的申请分次发放贷款。
3.2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的记载为准;如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不一致时,以实际放款日为准。
第四条 还 款
4.1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的记载为准。
4.2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4.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的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到期贷款本息。
4.4经委托人同意,并书面通知贷款人,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贷款或展期还款,具体手续另行办理。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个人贷款合同9
(以下简称甲方)经双方协商,就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 在天门市作用社贷款提供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 在市信用社贷款(大写: )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二、乙方为 担保范围包括:全部债务本金、延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四、乙方提供担保已征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后未能还清贷款,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担保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核实。
七、甲方承诺为 在信用社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对乙方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非公开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按《职工个人收入证明》约定,按月从其单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担保责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个月内仍不能还清 所欠贷款本息,甲方将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双方载明的地址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贷款合同10
公司指定帐户归还 利息 本金 农业: 收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借贷申请书作为合同附件之一,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5万<包括5万>以上月利息是八厘(0.8%),5万以下月利息是一分(1%),固定利息。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利息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额贷款合同范本2.还款方式:利息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到我们公司财务部,以后支付利息本金也是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到我们公司财务部
3.选择月付请打钩( )选择季度请打钩( )选择半年请打钩( )选择年付请打钩( ) ,
第七条: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富登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1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如借款方有因故要解除合同必须向贷款方缴纳捌佰元作为合同违约金解除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双方各持一份。如有那方违约需支付给对方50%违约金。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在签定合同后支付激活金额2%的银行卡激活金才能知道借款方何时去支付利息(银行卡激活金是在放款成功后贷款方应当当日返还给借款方给在合同上的指定账户上)借款方办好一切手续,贷款方富登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必须在一小时内放款转入借款方的帐户。
第十二:请借款方看清楚合同在签订,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立即生效,签好合同一个小时左右就可以没有拿到款你可以举报我们公司,这样我们公司属于违约是要赔偿的。
工商注册号:
担保方:
代表人签字: 借款方签名:
担保方律师签字: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贷款合同11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借款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贷款人一定积极解答。借款人有权同意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借款人因需要,向贷款人申请个人消费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借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立约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一、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放款日以借款借据所记载的实际发放日为准。如迟于第一款记载的放款日发放借款,到期日可相应顺延。
三、借款分次使用计划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
贷款人将在上述日期将约定数额借款转入借款人帐户。分次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四、若贷款人提前收贷,则视为借款到期日相应提前。
第四条借款利率
本借款月利率千分之.借款期限内遇法定利率调整,如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则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不分段计息;如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自下年度一月一日开始,按人民银行规定的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执行,国家利率调整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此调整不视为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
贷款人在此特别提示借款人及时关注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贷款人也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按规定进行公告。对利率调整后的贷款归还情况,借款人如有任何不明之处,请及时征询贷款人,贷款人将进行解释。
第五条借款本息偿还
一、双方协商采取下述第种方式约定还款和计收利息:
(一)到期一次性还本,按月付息,自借款发放次月起每月20日为结息日。
(二)分期还本付息。
1、等额还本付息。自借款发放次月起每月20日和借款到期日为还款日,每期等额偿还借款本息______元;
2、平均偿还借款本金,采取下述第________种约定分期付款:
(1)按月等额偿还借款本金,自借款发放次月起每月20日为还款日,每期应还本金______元,还款日结清当月利息。
(2)按季等额偿还借款本金,自借款发放本季起每季末月20日为还款日,每期应还本金______元,还款日结清当季利息。
(三)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二、在借款到期______日前,借款人应还清所有借款本金和利息。
三、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还款付息日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中扣收上述款项。
四、借款人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金,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时,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借款利息。
第六条借款担保
一、下列合同为本合同的担保合同:
(一)编号的《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担保人为______;
(二)编号的《 ______》(合同名称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担保人为______;
(三)编号的《 ______》(合同名称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担保人为______;
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人发生下列事由,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采取措施:
(一)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的约定,或资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担保能力减弱的事件;
(二)抵押人违反抵押合同的约定,或故意毁损抵押物,或抵押物价值可能或已经明显减少,或其他有损贷款人抵押权的事件;
(三)质押人违反质押合同的约定,或质物价值已经或可能明显减少,或质押的权利必须在借款清偿前兑现,或其他有损贷款人质押权的事件。
第七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一、借款人必须如实向贷款人提供其工作单位、收入、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有关其资信状况的情况。
二、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但在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生效前,贷款人有权暂停放款。如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不可能生效,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以个人合法财产及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借款本息,在借款逾期不能清偿时,贷款人有权申请司法机关对借款人个人财产及夫妻共有财产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五、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和借款人收入状况、对外担保等情况,借款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且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性。
六、借款本息清偿前,借款人发生下列事由,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一)个人收入明显减少,财务状况不佳;
(二)因疾病等原因可能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定地址、经常居住地、电话及其他通讯联系方式变更;
(四)涉入或即将涉入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纠纷;
(五)取得出国(境)资格后计划出国(境);
(六)婚姻状况发生变化;
(七)其他可能影响借款收回的事件。
七、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监护人承担。
第八条提前收贷
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贷款人有权提前收贷。提前收贷时贷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对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的,贷款人应提供确切证据。借款人在此授权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扣收款项。
(一)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生欠息;
(二)借款人经营亏损或财产明显减少;
(三)借款人涉入或即将涉入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纠纷,有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
(四)借款人挪用借款;
(五)借款人拒绝贷款人对其经营、财务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或虚构应提供的有关资料;
(六)借款人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因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七)其他危及借款及时清偿的情况;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事件即构成违约:
(一)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义务;
(三)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二、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限期纠正违约;
(二)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清偿所有到期或未到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三)要求借款人赔偿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
(四)从借款人的帐户扣收所欠借款本息。贷款人因提前收贷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五)以法律手段追偿借款本息。
三、贷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的,应对未发放贷款部分承担日万分之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借款人配偶承诺
一、借款人的'配偶承诺如下:
(一)如借款人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则同意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借款本息;
(二)在借款人因疾病、事故及其他客观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代为履行各项义务;
(三)在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立即通知贷款人。
二、借款人配偶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借款人及其配偶承担。
第十一条罚息与复利;
一、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或者,借款人未按期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即构成借款逾期),贷款人有权对被挪用的借款或逾期的借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复利。
二、借款人未按期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即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按下列第种约定执行;
(甲)本合同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的,逾期期间仍按固定利率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______%.
(乙)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的,逾期期间仍按浮动利率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逾期期间的浮动周期不变。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______%.
三、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即挪用借款的,罚息利率按下列第种约定执行:
(甲)本合同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的,挪用期间仍按固定利率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______%.
(乙)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的,挪用期间仍按浮动利率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挪用期间的浮动周期不变。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______%.
四、复利的计收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息方式计息。
第十二条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封面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三条管辖
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除外。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其他方式。
第十四条费用
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违约时,因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贷款人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借款人及其配偶签章后生效;贷款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的,本合同在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本合同在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清偿完毕后失效。
第十六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立约双方及登记、公证机关各执壹份,副本根据需要增订。
补充条款:
贷款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借款人本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配偶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个人贷款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货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贷款合同13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经夫妻双方共同商定,自愿用财产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小写)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交还给乙方。
第二条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利息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次月号前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抵押条款
1、乙方自愿用下列财产所有权凭证抵押给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抵押物名称:
产权证书名称及证号:
产权所有权人:
其他:
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乙方。
3、乙方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四条保证条款
1、乙方属家庭夫妻双方共同借款,夫妻双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归还借款。
3、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4、乙方不得另行办理抵押物所有权的产权证书,否则承担金融诈骗等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利率收取罚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并对逾期的利息按每月%利率收取复利。
2、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所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偿还借款及利息尚有的余额,应全部交还乙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时。甲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贷款合同14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购车人):
为确保《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面履行,保障甲方合同债权的实现和车辆的实现和车辆所有权的安全,甲、乙双方同意在车辆上为甲方设定抵押权,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将《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中约定的车辆作为抵押物,为甲方设定抵押权。作为抵押物的车辆为: (牌号)汽车一辆,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牌号: 。
二、抵押期内,抵押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同时甲方也是车辆的挂靠单位;乙方享有《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的对于车辆的使用权,以及全部履行合同义务后取得车辆所有权的权利。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1)甲方代乙方向汽车销售方支付的除首付款以外的剩余款项及利息;
(2)依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服务费等其他款项和费用;
(3)由于乙方对甲方违约,乙方依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车辆使用收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催收费、查询车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款项。
四、甲方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抵押物所担保的甲方债权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按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变卖或以其他合同约定方式处理抵押物。
六、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抵押登记。乙方应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证书正本原件及其他抵押相关文件交甲方持有。待乙方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双方共同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注销。
七、办理车辆抵押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公证、登记、差旅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甲方指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贷款合同15
编号: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住地址:
贷款人:×银行×支行
地址:
借款人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售货单位)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贷款人申请借款。根据《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试行办法》,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金额及支付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借款人办妥贷款担保手续。
三、借款人在此委托贷款人,在办妥全部贷未手续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借款人购买耐用消费品名义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借款用途
四、借款专项用于《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所载购买公司所售耐用消费品。
贷款期限
五、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贷款利率
六、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______‰。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利率。
贷款偿还
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扫月等额还款方式,分期9月)归还,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银行本贷款发放行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用清偿为止。
八、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
提前还款
九、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
(一)借款人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至少提前三个银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该书面通知送达贷款人处即为不可撤消。贷款人在该月×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二)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
(二)借款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之情况。
(三)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该种情况发生的可能的威胁。
(四)借款人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发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况。
合同公证
十一、贷款人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贷款人认为必要时,在贷款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如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累计三个月未能按期如数还款的,贷款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接受执行,于此情况下不再适用本合同第九章规定。
十二、同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和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贷款人负担。
十三、单独办理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违约责任
十四、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之的逾期罚息。
十五、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且担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质)物。
十六、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质)物出售、出租、出售出借、转让、交换、赠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质)物的,均属违约,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质)物,并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七、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因质量原因发生纠纷时,不得以此为理由不归还贷款本息。
合同纠纷的处理
十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十九、本合同及其附悠扬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二十、本合同经贷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名并加盖私章后与贷款担保合同一并生效,至借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时终止。
二十一、下列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合同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一)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
(二)借、还款凭证;
(三)《个人消费贷款抵押合同》、《个人消费贷款质押合同》、《个人消费贷款保证合同》;
(四)抵(质)押财产清单。
二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及抵(质)押登记机关、担保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借款人:贷款人:
(私章)(签名)
年月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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