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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许可合同

时间:2022-05-27 20:32:33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国际许可合同(精选9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国际许可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国际许可合同(精选9篇)

  国际许可合同 篇1

  鉴于甲方_______________拥有合同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所涉及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技术、工艺、配方、技能和其他资料的专有权;鉴于乙方希望获得使用上述技术协助的许可权利,以及以生产、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为目的的持续的技术协助的权利;鉴于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标:_______________。据此,双方就下列内容达到一致:

  a.商标许可

  1.在本合同项下,产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驾驶车辆,“许可证产品”意指包括所有改进、增补、改正之后的部件,其现有形式和将来可能采用的形式均为合同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应标明许可证产品是依照甲方许可形式制造,而且这一标志的形式的位置应经甲方确认。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产的货物许可使用上述商标,且甲方同意依后述条件和条款作出许可。

  3.据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境内使用甲方商标和独占权利,这一权利仅限于由乙方所生产的许可证产品的范围;由于此独占权利仅适用于与产品有关的范围之内使用商标,双方确认,该商标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于许可证产品的范围之内。该许可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转让。

  4.乙方同意并允诺严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导和甲方在向乙方技术协助中规定的生产工序和生产方法使用上述商标,以使由乙方标识商标的产品符合由甲方设立的标准和规格,并且与甲方商标系列的产品具有统一的质量。

  5.乙方知晓甲方对上述商标拥有所有权,并且允诺在任何情况下不做出或不默许他人做出对于上述甲方商标权利有害的行为。在工作期间的任何时间内,甲方有权派员或通过代理商基于商标许可检查乙方的工厂和由乙方生产的任何许可证产品,并确定上述商标的必要保护范围;在依本协议第c部分规定由甲方判定产品未能与甲方在同类商标项下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质量一致的情况下,甲方还享有停止许可证产品销售的权利。

  6.乙方同意并允诺严格依照_____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标并且在相关产品上使用,此类商标应符合_________的适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条文。在产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标的方式应交由_________在正式使用之前进行批准。

  b.提供资料及技术协助

  1.在收到书面请求之后九十(90)天内,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如下两套资料,其中一套应是可复制的:

  (1)由甲方所拥有的为支持_______________生产产品型号的全部组装用图纸;

  (2)ⅰ.对于包含甲方自外部供应商所获得的部分许可证产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应商所制作的图纸和/或规格,但应依从于由供应商对于图纸用的限制条件。

  ⅱ.对于供应部件,甲方应提供外观尺寸,性能特性,设计参数以及其他甲方可能开发的为使乙方在___得到相同规格的供应的相关信息。

  ⅲ.甲方对于任何外部供应商不愿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3)材料依甲方的设计和规格和生产全部零件所需规格;

  (4)工具及设备图纸,其应依甲方现有可能存档图纸为限。

  2.技术资料和专有技术将依甲方所使用的标准生产技术为准;所有图纸均以原有国家语言和度量制式为准;全部资料度量制式转换为公式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本协议期间以及每一个许可证产品由双方达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后,甲方承诺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许可证产品所做出的主要改进细节。

  4.甲方将提供并负责安排在适当的工厂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受证人所在地对乙方的职工进行培训,此类培训的期间和时间将由双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协助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除非因生产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适应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应依从甲方的设计。变更均依以下方式为之:

  (1)翻译图纸,即公制转换,材料替代,文字翻译等,工作由乙方承担;

  (2)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强制性变更应由乙方进行,但应事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就此变更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将向甲方提交图纸、草图、实验结果或其他必要的数据,并以英文作成以尽快得到回复。更换零件的性能、工作质量及可替换性均由乙方负责保证;

  (3)由当地购买的零件,如密封件、轴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负责保证。

  2.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检查由乙方或其供应商生产的许可证产品或部件,以决定其材料和工艺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规格。乙方同意为此检查提供合作和便利。

  3.乙方确认由其所生产的许可证产品须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规格生产,除依c.1.规定的修改内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况下许可证产品均应具备与甲方所生产的产品相同的质量与运行性能。如果乙方未严格依照甲方的设计、图纸及规格生产,由甲方对于乙方生产的许可证产品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4.乙方同意保持并维护带有甲方专有标记的。图纸、规格和其他技术资料的严格秘密,并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属于保证乙方许可证产品生产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将同样的限制加于依同样目的乙方要求生产零部件而使用此类图纸规格及生产信息的供应商。双方同意为生产及采购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绘或转换甲方的图纸为公制度量并依要求加注。每一份此类图纸均应带有现行甲方的.零件序号和乙方的说明。乙方进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绘的甲方图纸上均标明如下文字说明:“本文仅属限制使用并不得用于任何有害于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对于由甲方的外部供应商向乙方提供并标名的图纸、规格和其他技术资料保持完全的秘密,乙方也同意未经甲方的许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改进和限制

  1.各方同意对于有关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或部件所开发的改进、修正、更新发明或设计均应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开发改进的一方可以自负费用并以自身名义申请专利或其他类似的法律保护程序,由此产生的专利将属于该方所有。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另一方可以与本协议不相矛盾的方式无偿使用和销售利用改进、修正、更新发明或设计(无论其是否取得专利权)生产的产品。

  2.甲方无义务保证乙方在由于行使或使用下述许可权利而事实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专利权或不正当贸易惯例所引起的诉讼、索赔及其他要求的情况下不受到损害。

  3.本协议不包含如下内容:

  (1)授予任何一方权利或强加于任何一方予义务从事某种第三方侵权的行为:

  (2)要求或强迫任何一方承担义务侵犯第三方的专有权利或专利权。

  (3)协议的期限:本协议期限为自签字之日起5年。本协议可在4年后由双方商议延长。任何一方可在九十(90)日前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e.终止

  1.作为本协议的重要条件,乙方须依照本协议条款积极从事许可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年度生产目标将由甲方与乙方在协议生效后商定。任何一方保留在乙方未能完成依乙方与甲方双方达成的年度生产目标时对协议重新审查的权利。

  2.在一方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3.双方合意可终止本协议。

  4.与终止协议相对应,乙方将在终止协议后十二(12)个月内停止使用商标或任何类似标记。如在乙方未于协议终止后十二(12)个月内停止使用一个或数个甲方的标记,则乙方商标的非经授权不得使用。

  f.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

  g.一般条款

  1.除非另有书面通知,则双方的邮政通讯地址依下述为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_________。

  2.乙方确认甲方对于其商标的所有权,并承认由甲方或某个相关公司所属的商标在_________或其他外国的商标登记及商标的有效性。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间或其后的时间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不论甲方商标的有效性及所有权,并不允许此类行为发生。乙方进而同意在本协议期间或其后的时间内,其在_________或世界上任何地方所获得的与本协议所指商标有关的任何权利,除依本协议授权之外均应依甲方的要求而将此类权利及此类权利相关的商誉让与甲方。

  3.乙方同意不使用或不默许使用可能与本协议商标相类似混淆的商标。

  4.乙方应在发生任何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及冲突性使用的情况时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合作以采取合理手段向此类行为进行追究索赔而使甲方及时地保护其商标权的合法性;同时双方明确在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单独采取任何行动。

  h.争议

  本协议依_______________法律解释。

  除非另有明确表示,则与本协议有关或无关的协议双方的所有争议、纠纷或歧意,以及任何违约及过失(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协议存续的争议仲裁条款有效性的争议),如不能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则提交仲裁。仲裁应依_________的程序及规定进行。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许可合同 篇2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

  (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

  许可方 被许可方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国际许可合同 篇3

  本合同是由以下双方签订的: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鉴于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已就被许可方向许可方购买_________系统签订了购买合同;鉴于本合同所指明的若干计算机软件作为许可方按购买合同所提供_________系统的一部分或者与之一起使用的情况下,许可方应将该软件许可被许可方使用;鉴于许可方有权授予本合同所规定的许可;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购买合同”是指许可方与被许可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被许可方向许可方购买_________系统签订的合同。

  1.2 “许可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被许可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 “系统”是指购买合同规定的,被许可方向许可方购买的_________系统。

  1.5 “程序”是指构成被许可方购买的_________系统的_________控制系统的程序。

  1.6 “专有资料”是指由许可方提供的,与程序有关的文件、数据、技术指标。

  1.7 “合同生效日”是指双方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许可方特此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向被许可方授予使用和复制控制_________系统程序的许可,而被许可方特此按本合同的规定同意接受该许可。按本合同许可的程序如下:_________(应加入该程序的内容、运行的环境以及应具备的功能)

  2.2 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使用、复制该程序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许可方负责向被许可方提供该程序的专有资料,专有资料包括以下几项:

  a.一份用户指南;

  b.三份操作手册和安装指南。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一次性支付使用费的方式,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 使用费共计为_________美元。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使用费以美元电汇,通过中国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被许可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一切应由许可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的所得税应由被许可方预扣并代表许可方向有关税务机关缴纳,付款收据应立即传真和邮寄给许可方。

  4.2 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在_________系统验收合格,并由双方代表签署验收证明后,许可方应立即开具有关单据,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开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应将使用费支付给许可方: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双方代表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签署的验收证明正本一份;

  4.3 按本合同规定,如许可方需要向被许可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被许可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专有资料的交付改进

  5.1 许可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被许可方提供专有资料。交付条件为c.f.r,目的地机场为中国_________机场。

  5.2 许可方提供给被许可方的专有资料用英文书就。

  5.3 如果许可方提供的专有资料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许可方在收到被许可方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专有资料重寄或补发给被许可方。

  5.4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许可方对程序如有改进和发展,应免费向被许可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程序和专有资料。

  5.5 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_________天内,被许可方要提供给许可方一个文件证明,已尽其所能和所知,除了经许可方同意由被许可方保留的一个用以归档的复制件外,将其原件和其他完整或部分复制的复制件,不论以任何形式,包括更新以后的任何复制件,退还给许可方或已销毁。

  第六条 安装与验收

  6.1 许可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在被许可方指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施上安装_________系统。安装费应加在许可方发票上,由被许可方支付。被许可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安装时间表,按照预先交给被许可方的场地准备指南所规定的规格,负责按时完成任何必要的现场准备及被许可方设施的修改。必要时,被许可方应按照场地准备指南提供其他测试设备及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占地面积、电源插座、中断电缆、卫星设施等)。被许可方应负责一切该等设施、准备、设备、物资以及为此所需的许可和批准,并支付其费用。

  6.2 验收测试和验收

  a.系统的验收测试应依照许可方的验收测试程序进行。许可方和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根据前述测试程序进行验收测试。如果任何该等测试没有成功完成,许可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对测试进行评估,并且对系统进行任何调整或校正,使系统能按规格运行。一切该等测试的开始,应给予被许可方合理的事先通知,并且给予被许可方观察一切该等测试的合理机会。

  b.“成功完成”一词,在本合同中用于任何测试方面时,指在特定的测试程序中规定的该等测试的成功完成,并且一切对测试的提及指的都是许可方验收测试程序中的测试。

  c.在系统的验收测试程序中规定的一切测试已在被许可方设施地点成功完成时,系统的验收(简称“验收”)应被视为已经进行。

  d.许可方声明并保证,许可方将向被许可方交付完整、准确、有效的系统。该系统能够达到在产品说明和规格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并由系统验收测试的成功完成予以证明。成功完成应被视为系统完整、准确、有效并能达到规格所述技术指标的决定性证据。

  第七条 使用、复制、转让及透露限制

  7.1 被许可方只可将程序用于许可方按购买合同条款提供作为_________系统一部分的计算机,例外的是,如果_________系统计算机因为发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进行保养性维修、工程设计变更、特制件或模型变换期间不能操作,则也可将程序用在被许可方的备用计算机上,直到_________系统控制用计算机修复到操作状态为止。被许可方只能将程序用于直接的内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程序供给他人使用。

  7.2 被许可方不得复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例外的是,被许可方只是为了备份、存档和将程序置于适宜执行状况,可以复制程序。所有经允许的复制件,都要清楚地标上与原先供给被许可方的程序相同的、关于许可方所有权或版权的限制说明。经允许的复制件应以安全的方式予以保存。

  7.3 除非经许可方事先以书面方式同意,被许可方不得出售、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程序。

  7.4 被许可方不得将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第三方和被许可方没有必要授权其在业务中使用程序从任何雇员。被许可方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骤,保证不会将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 侵权和保证

  8.1 许可方保证其有权授予在本合同中所授予的许可。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如果在诉讼或仲裁中被判为构成侵权,程序的使用被禁止,许可方可以自行承担费用承担以下任何一项:

  a.替换或修改程序,使之不再构成侵权,并在实质上用同样的质量进行同样的服务;

  b.在程序退还许可方之后退还被许可方使用费,但要从中扣除使用、损坏和陈旧的折旧费。

  8.2 许可方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不能免除其承担的其他赔偿责任。但许可方对基于以下其中一项的任何版权侵权所提出的请求不负责任。

  a.被许可方自行修改程序,或程序没有在指定的工作环境中使用;

  b.在_________系统之外的系统使用程序。

  8.3 许可方保证程序在规定的操作环境中的使用能够符合合同第二条的指标要求。许可方不保证任何程序的不中断或无差错运行。自系统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年。许可方保证在该期间内免费修理、更换并重新安装程序中任何有瑕疵的部分。

  第九条 税费

  9.1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在执行本合同时,根据有效的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被许可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被许可方支付。

  9.2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征收的一切税费应由许可方支付。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10.1 在合同到期后,被许可方可以书面通知许可方终止本合同,并免除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10.2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在给予了书面通知和合理的时间予以纠正后,而仍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0.3 如果合同终止后,合同中的条款按其性质仍应有效的,许可方和被许可方仍应遵守。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1.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1.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第十条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2.2 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3 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4 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3.2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年。

  13.3 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3.5 本合同用_________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_____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

  被许可方(签章):_________ 许可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周记

  国际许可合同 篇4

  中国_________(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鉴于许可方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鉴于被许可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注册商标”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该注册商标的编号为_________。

  1.2 “许可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被许可方”是指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产品。

  1.5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6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字日。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被许可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许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在合同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2 许可只在_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2.3 许可方负责向被许可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 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

  3.2 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3.3 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_%。

  3.4 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_____天之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可方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_____日内提出质疑,被许可方应及时改正。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被许可方将通过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被许可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_____。

  4.2 许可方在收到被许可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既支付使用费_________美元给许可方:_________。

  4.3 按本合同规定,许可方应支付预提税和需要向被许可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被许可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

  5.1 许可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被许可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方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5.2 许可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被许可方。

  第六条 商品质量

  6.1 被许可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被许可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6.2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6.3 在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第七条 侵权和保证

  7.1 许可方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被许可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7.2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

  7.3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被许可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第八条 标签

  8.1 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8.2 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第九条 促销资料

  9.1 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如果许可方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可方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9.2 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十条 分销

  10.1 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10.2 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第十一条 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第十二条 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第十三条 破产、违约

  13.1 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_____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方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终止合同。

  13.2 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讼,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

  13.3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

  第十四条 最后报告

  14.1 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14.2 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第十五条 存货处理

  15.1 合同根据第十三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十四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15.2 如果被许可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试样不符合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第十六条 对许可方的补偿

  16.1 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16.2 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法律上的救济。

  16.3 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第十七条 税费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被许可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被许可方负担。

  1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许可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8.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8.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8.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19.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9.2 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3 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19.4 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20.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0.2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0.3 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外,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20.4 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5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20.6 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二十条和附件一至附件三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7 本合同用_________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_____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

  1.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

  2.产品清单

  3.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计算方法

  国际许可合同 篇5

  本协议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由____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依____法律设立,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签署。

  鉴于甲方拥有合同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所涉及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技术、工艺、配方、技能和其他资料的专有权;

  鉴于乙方希望获得使用上述技术协助的许可权利,以及以生产、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为目的的持续的技术协助的权利;

  鉴于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标:甲方(symbol)。

  据此,双方就下列内容达到一致:

  a.商标许可

  1.在本合同项下,产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驾驶车辆,“许可证产品”意指包括所有改进、增补、改正之后的部件,其现有形式和将来可能采用的形式均为合同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应标明许可证产品是依照甲方许可形式制造,而且这一标志的形式的位置应经甲方确认。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产的货物许可使用上述商标,且甲方同意依后述条件和条款作出许可。

  3.据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境内使用甲方商标和独占权利,这一权利仅限于由乙方所生产的许可证产品的范围;由于此独占权利仅适用于与产品有关的范围之内使用商标,双方确认,该商标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于许可证产品的范围之内。该许可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转让。

  4.乙方同意并允诺严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导和甲方在向乙方技术协助中规定的生产工序和生产方法使用上述商标,以使由乙方标识商标的产品符合由甲方设立的标准和规格,并且与甲方商标系列的产品具有统一的质量。

  5.乙方知晓甲方对上述商标拥有所有权,并且允诺在任何情况下不做出或不默许他人做出对于上述甲方商标权利有害的行为。在工作期间的任何时间内,甲方有权派员或通过代理商基于商标许可检查乙方的工厂和由乙方生产的任何许可证产品,并确定上述商标的必要保护范围;在依本协议第c部分规定由甲方判定产品未能与甲方在同类商标项下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质量一致的情况下,甲方还享有停止许可证产品销售的权利。

  6.乙方同意并允诺严格依照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标并且在相关产品上使用,此类商标应符合秘鲁的适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条文。在产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标的方式应交由norinco在正式使用之前进行批准。

  b.提供资料及技术协助

  1.在收到书面请求之后九十(90)天内,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如下两套资料,其中一套应是可复制的:

  a)由甲方所拥有的为支持秘鲁生产产品型号的全部组装用图纸;

  b).对于包含甲方自外部供应商所获得的部分许可证产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应商所制作的图纸和/或规格,但应依从于由供应商对于图纸用的限制条件。

  .对于供应部件,甲方应提供外观尺寸,性能特性,设计参数以及其他甲方可能开发的为使乙方在____得到相同规格的供应的'相关信息。

  .甲方对于任何外部供应商不愿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c)材料依甲方的设计和规格和生产全部零件所需规格;

  d)工具及设备图纸,其应依甲方现有可能存档图纸为限。

  2.技术资料和专有技术将依甲方所使用的标准生产技术为准;所有图纸均以原有国家语言和度量制式为准;全部资料度量制式转换为公式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本协议期间以及每一个许可证产品由双方达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后,甲方承诺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许可证产品所做出的主要改进细节。

  4.甲方将提供并负责安排在适当的工厂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受证人所在地对乙方的职工进行培训,此类培训的期间和时间将由双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协助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除非因生产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适应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应依从甲方的设计。

  变更均依以下方式为之

  a)翻译图纸,即公制转换,材料替代,文字翻译等,工作由乙方承担;

  b)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强制性变更应由乙方进行,但应事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就此变更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将向甲方提交图纸、草图、实验结果或其他必要的数据,并以英文作成以尽快得到回复。更换零件的性能、工作质量及可替换性均由乙方负责保证;

  c)由当地购买的零件,如密封件、轴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负责保证。

  2.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检查由乙方或其供应商生产的许可证产品或部件,以决定其材料和工艺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规格。乙方同意为此检查提供合作和和便利。

  3.乙方确认由其所生产的许可证产品须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规格生产,除依c.1.规定的修改内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况下许可证产品均应具备与甲方所生产的产品相同的质量与运行性能。如果乙方未严格依照甲方的设计、图纸及规格生产,由甲方对于乙方生产的许可证产品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4.乙方同意保持并维护带有甲方专有标记的。图纸、规格和其他技术资料的严格秘密,并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属于保证乙方许可证产品生产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将同样的限制加于依同样目的乙方要求生产零部件而使用此类图纸规格及生产信息的供应商。

  双方同意为生产及采购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绘或转换甲方的图纸为公制度量并依要求加注。每一份此类图纸均应带有现行甲方的零件序号和乙方的说明。乙方进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绘的甲方图纸上均标明如下文字说明:

  “本文仅属限制使用并不得用于任何有害于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对于由甲方的外部供应商向乙方提供并标名的图纸、规格和其他技术资料保持完全的秘密,乙方也同意未经甲方的许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改进和限制

  1.各方同意对于有关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或部件所开发的改进、修正、更新发明或设计均应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开发改进的一方可以自负费用并以自身名义申请专利或其他类似的法律保护程序,由此产生的专利将属于该方所有。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另一方可以与本协议不相矛盾的方式无偿使用和销售利用改进、修正、更新发明或设计(无论其是否取得专利权)生产的产品。

  2.甲方无义务保证乙方在由于行使或使用下述许可权利而事实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专利权或不正当贸易惯例所引起的诉讼、索赔及其他要求的情况下不受到损害。

  3.本协议不包含如下内容:

  a)授予任何一方权利或强加于任何一方予义务从事某种第三方侵权的行为:

  b)要求或强迫任何一方承担义务侵犯第三方的专有权利或专利权。

  e.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自签字之日起5年。本协议可在4年后由双方商议延长。任何一方可在九十(90)日前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1.作为本协议的重要条件,乙方须依照本协议条款积极从事许可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年度生产目标将由甲方与乙方在协议生效后商定。任何一方保留在乙方未能完成依乙方与甲方双方达成的年度生产目标时对协议重新审查的权利。

  2.在一方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3.双方合意可终止本协议。

  4.与终止协议相对应,乙方将在终止协议后十二(12)个月内停止使用商标或任何类似标记。如在乙方未于协议终止后十二(12)个月内停止使用一个或数个甲方的标记,则乙方商标的非经授权不得使用。

  f.价格(略)

  g.一般条款

  1.除非另有书面通知,则双方的邮政通讯地址依下述为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

  甲方:____ 乙方:____

  2.乙方确认甲方对于其商标的所有权,并承认由甲方或某个相关公司所属的商标在秘鲁或其他外国的商标登记及商标的有效性。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间或其后的时间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不论甲方商标的有效性及所有权,并不允许此类行为发生。乙方进而同意在本协议期间或其后的时间内,其在秘鲁或世界上任何地方所获得的与本协议所指商标有关的任何权利,除依本协议授权之外均应依甲方的要求而将此类权利及此类权利相关的商誉让与甲方。

  3.乙方同意不使用或不默许使用可能与本协议商标相类似混淆的商标。

  4.乙方应在发生任何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及冲突性使用的情况时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合作以采取合理手段向此类行为进行追究索赔而使甲方及时地保护其商标权的合法性;同时双方明确在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单独采取任何行动。

  h.争议

  本协议依____法律解释。

  除非另有明确表示,则与本协议有关或无关的协议双方的所有争议、纠纷或歧意,以及任何违约及过失(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协议存续的争议仲裁条款有效性的争议),如不能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则提交仲裁。仲裁应依____的程序及规定进行。仲裁由固定的仲裁庭,在秘鲁利马进行。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乙方与甲方各依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规则及规定指定一名仲裁员。

  本文件一式两份,由双方分别于文首日期订立,特此为证。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代表:____ 代表:____

  国际许可合同 篇6

  目录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授予及条件

  第三条 特许权使用费及付款办法

  第四条 组成材料,包装,广告和推销

  第五条 制造,质量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 商标和技术资料

  第七条 附加义务

  第八条 合同的期满和终止

  第九条 一般规定

  附表a

  本合同由雷诺士烟草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证方”)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成立和存在的公司,办事处设于香港湾仔新鸿基中心二十五楼,商业登记证号为:6906775- 000-12-b,和华美卷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受证方”)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资经营公司,主要办事处和营业地点为厦门,相互之间于1986年3月3日签订。

  鉴于许证方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获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种卷烟的商标注册,并有权出让上述商标的使用许可证;及鉴于受证方愿意取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生产和销售有上述商标的卷烟的权利;及鉴于许证方愿意按照雷诺士公司和厦门卷烟厂和厦门经济特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于1986年3月3日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允许受证方生产和销售有上述商标的卷烟(以下简称“主合同”)。

  双方特此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 定义

  在使用本合同时,下列名词应有下述定义:

  1.01 “许证商标”应为列于附表a中的商标及其相应的申请号码或注册号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及终止以后,此等商标均应保持为许证方或它的附属公司的财产。

  1.02 “许证牌号”应为在附表a的第二部分列明的卷烟牌号,以及根据本合同颁发的授权书中加以阐明的其他许证商标牌号卷烟。

  1.03 “授权书”应是由许证方一位负责行政人员签署而写给受证方的总经理一封信,信中订明受证方将制造的许证牌号的特殊标准和规格,授权开始生产及其销售,并包含许证方认为对此等生产及销售有需要的资料,要求或条件。

  1.04 “技术资料”的意义应为许证方向受证方透露,用于生产和销售的一切商业秘密,专门知识,经验,方法及规格,并假定所有许证方向受证方作出的透露都是技术资料。

  1.05 “净销售量”的意义为受证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出的每种许证牌号卷烟的总数量(包括未付款部分),减去因为损坏,不新鲜或其他原因不能售出而退回的卷烟数量。

  1.06 “净特许权使用费”的意义为根据本合同受证方应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比率及方法计算,不扣除任何种类的任何税金,费用或支出(本合同第

  3.03节所述者除外)。

  1.07 “中国”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理区域。

  1.08 “组成材料”的意义为受证方生产许证牌号时使用的所有材料,包括烟草,香料及其他成份等。

  第二条 授予及条件

  2.01 许证方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授予受证方在福建省制造和包装许可证牌号的独家权利。本授权的内容包括受证方有权在中国全国出售受证方制造和包装的“许证牌号”产品。

  2.0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证方应以最大的努力在中国利用第2.01条授予的权利。

  2.0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证方或许证方不应在福建省内协商,签订协议,或者参子任何对于不符合本合同的,或可能使受证方或许证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的能力减弱的商业交易。

  第三条 特许权使用费及付款办法

  3.01 考虑到受证方使用许证商标和技术资料,受证方同意向许证方支付按下列比率计算的净特许权使用费:每一千支卷烟的净销售量提取使用费(us$)。

  3.02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受证方应于每个日历月底之后三十(30)日内,以美元向许证方支付所有净特许权使用费付款,该款应以汇款形式汇入由许证方指定的与中国银行有业务联系的国外银行帐户内,每一次的净特许权使用费付款应是付款前一个日历月份内由受证方销出或受证方授权销出的许证牌号的销售数量,不论受证方是否已从它的客户得到此等卷烟的货款,此种销售数量应根据第1.05条确定。

  3.03 由于许证方收取本合同规定的净特许权使用费应由许证方按中国税法在中国缴纳的一切税金,均委托由受证方以许证方的名义预扣和代缴,受证方以许证方的名义预扣和代缴的一切此种税金,均应作为受证方应向许证方缴纳净特许权使用费的一部分。受证方以许证方的名义缴纳的一切此种税金均应在缴税日期的`十(10)天内将单据送交许证方。这种单据均应附有以许证方为付款人的政府正式收据,收据并应指明与此种税金缴纳有关的是哪一笔净特许权使用费付款。

  3.04 每个日历月底之后十(10)天内,受证方应向许证方提供一份有关每种许证牌号的报告,其中列明:

  (a)生产的卷烟数量;

  (b)销出的卷烟数量;

  (c)上一个月份内因为损坏,不新鲜或其他原因不能售出而从市场退回的卷烟数量。

  3.05 每个日历年结束后三十(30)天内,受证方应依据许证方合理要求的形式和详细内容,向许证方提供适当的文件,列明在上一个日历年内经受证方董事会批准的在中国国内使用于许证牌号的广告费用,总结在上一个日历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广告交易,并证明其准确性。

  3.06 受证方应保存适当的帐簿和记录,其中应准确写明按本合同范围内所作的一切交易。许证方可以在受证方的正常营业时间内指派代表或代理人,检查受证方与生产和销售许证商标香烟有关的生产,广告和销售的帐簿和记录。

  第四条 组成材料,包装,广告和推销

  4.01 所有与根据许证商标由受证方制造和销售或受证方授权下制造和销售的香烟使用有关的设计,包装,标签,箱盒和其他组成材料,均应按照许证方的质量,标准和规格,并且得到许证方事先书面批准方可使用。但在清楚达到许证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和规格,许证方不应无理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绝上述书面批准。许证方批准某一项目之后,受证方在未得到许证方的书面批准之前不应对此项目作任何改动。对于许证方未向受证方详细提供的配方及其它化学组成,受证方应向许证方提供中国有关的法规的详细清单,许证方应以书面确认所提供的上述各项是符合上述的中国有关法规。在上述前提下,受证方有责任保证所有这些材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规定,许证方应尽可能协助受证方履行这种责任。许证方对任何项目作出的批准,只限于有关生产许证牌号材料的质量标准和规格。受证方应尽最大努力保护使用于每种许证牌号的所有材料的版权,如果许证方提出要求,受证方将签署文件证明许证方对此种版权的所有权。

  4.02 受证方在中国推销许证牌号而作出的推销计划应经受证方董事会批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许证牌号的广告宣传费用金额,为此目的而使用的广告媒介,广告稿件的设计和文字,以及受证方采用与许证牌号有关的广告公司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均要在许证方的指导和预先征得许证方书面同意下进行。许证方应尽可能协助以使受证方对以上各项目都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规定。

  4.03 受证方将保持向许证方反映在中国国内有关许证牌号销售的市场情况。

  第五条 制造,质量控制和监督

  5.01 许证方应把受证方将制造的每种许证牌号的确定的标准和规格通知受证方。此种标准和规格应与每种许证牌号所有的配方和制造中任何方面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各点;烟草的混合,香型,含水量,圆周,长度,重量,过滤咀,滤咀纸和卷烟纸。

  5.02 在任何许证牌号开始商业性投产,销售和分发之前,受证方应向许证方提交足够数量的受证方将推销的卷烟样品,以及(或者包括)容器,包装,纸盒,包装纸等,使许证方确定受证方是否能够符合并保持许证方对每种许证牌号确定的标准和规格,及取得许证方的批准,并向受证方颁发有关某种许证牌号的授权书。受证方未收到授权书之前不应作商业性制造此种许证牌号,但是受证方提供的上述各项能明确得到许证方的满意并能符合及保持许证方的标准和规格之后,许证方不应无理以其它理由拒发上述的授权书。

  5.03 有关某种许证牌号的授权书颁发之后,未得到许证方的预先书面批准,受证方不应对该许证牌号作任何改动

  5.04 受证方应在许证方可能不定时或每隔一段时间按照许证方指定的生产阶段及合理数量,将所制造的许证牌号和其组成材料的代表性样品交付许证方以供试验。样品费用由受证方负担。试验及检测费用由许证方负担。受证方应允许许证方在任何合理时候检查受证方的设施,观察受证方的生产过程,取得上述有关的样品。

  5.05 如在任何时候许证方发现任何样品不符合所定的许证牌号的质量标准和规格,许证方应将此种情况通知受证方,受证方应停止制造或公开发售该许证牌号。此后,在未取得许证方的事先书面批准前,受证方不应制造或公开发售该许证牌号。

  5.06 每种许证牌号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适用法律和规定进行制造,包装,贴标签,出售和分发。许证方对任何样品的批准只限于有关许证牌号的质量标准和规格。

  5.07 许证方同意向受证方出售受证方将用于制造许证牌号的组成材料。受证方没有义务须向许证方购买该组成材料,但是,向许证方之外的来源购买的组成材料,应符合许证方所确定的许证牌号的标准及规格及本合同第4.01与5.02和主合同第十三条的条款和条件。在此种情况下,受证方应向许证方提交建议向其他来源购买的组成材料样品,并在使用之前取得许证方的书面批准,如若该等组成材料符合5.02条并达到确定的标准及规格,许证方不应无理不予批准。由许证方供应的组成材料,受证方应只用于制造许证产品,除非用于制造有许证商标的卷烟,不应将其售予或付运给其他人。

  5.08 受证方应按照许证方给受证方的总经理在本合同范围内的书面通知生产许证牌号卷烟。所有工作均应有最高质量并且符合最好的制造和贸易惯例。

  5.09 受证方应尽最大努力及时收回因为不新鲜或其他原因不应出售给客户的许证商标卷烟。

  第六条 商标和技术资料

  6.01(a) 所有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卷烟的工艺过程,配方和制法,及其所有改进和发展,以及受证方根据许证商标售出的卷烟在制造,工艺过程,包装,包装设计方面的改良和改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授予的许可证,均应成为并保持为许证方的财产,但第6.01(b)条所述的情况除外。

  受证方应为技术资料保密,除了向其本身的高级职员或根据合同雇用于制造许证牌号的人员之外,不向任何其他人透露任何资料,所透露资料的极限仅为使受证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或(如有)其续期期间,能适当而有效地制造许证牌号。任何以书面方式提供的资料将仅以英文提供。

  6.01(b) 在受证方通过自己的努力,对制造许证牌号卷烟所使用的工艺过程,配方及制造法等作出了重大的并可享有专利权的(或至少有与此相等的经济价值的)改进和发展的情况下,许证方有权与受证方商谈,根据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及许证方的书面批准。受证方应有权在制造许证牌号中使用此种改进和发展。受证方将成为并继续保持成为此种重大改进和发展的拥有者,但这种所有权不应在任何情况下影响或损害许证方对其许证商标及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在许证方提出书面要求时,受证方应将许可许证方以合理价格获得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使用此种改进和发展的权利。按对等原则,许证方也有义务对上改进和发展保密。

  6.02 对于任何许证商标的注册或申请注册的有效性,无论是文字或设计或其中许证方的权利,受证方同意不会提出疑问或反对,许证方有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续展注册有关的许证商标。受证方对许证商标的一切使用都应符合许证方的利益。

  6.03 如有任何断言按本合同规定制造及销售许证牌号卷烟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受证方应将此种情况迅速通知许证方。许证方有责任承担任何因根据本合同使用许证商标侵犯第三方权益而引起诉讼的答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赔偿责任。如受证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制造及销售许证牌号卷烟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时,许证方或受证方都可承担诉讼的答辩,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赔偿责任,由受证方承担。

  6.04 如果受证方知悉有任何人使用的任何商标与任何许证商标相类似,或任何可能构成侵犯许证方技术资料的权利的事情,受证方应迅速通知许证方,如果许证方提出要求,受证方应与许证方一起参加许证方为保护它的权利所可能采取的行动,此等费用由许证未得到许证方的事先书面批准,受证方无权对与许证商标有关事件采取任何行动。

  6.05 除许证牌号之外,受证方不应使用许证商标或授权使用许证商标。

  6.06 双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中没有任何一处会以任何方式构成许证方转让许证商标或技术资料或任何权利,或者将许证商标和技术资料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给予受证方(除了本合同已规定的使用的权利之外),或使许证方对任何侵犯商标权益,错误使用技术资料或不公平竞争等行动采取禁止或获得任何其他解除的权利受到减弱或影响。双方同意尽一切努力保证所有按许可证授予的商标注册继续保持有效及在将来保持有效,双方并理解和同意其中所有产权均为许证方所有。

  第七条 附加义务

  7.0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在本合同签署日期以后,如发生双方都无力控制和未曾预见到,或虽然预见到但是无法避免的事件,而此种事件妨碍任何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规定它应负的义务,则任何一方均不应由于此种事件引起的任何不履行本合同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

  7.02 如果发生任何受证方根据本合同生产的香烟出现缺陷,或者受证方制造,贴标签,销售,分发或刊登广告宣传任何许证牌号而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法律和规定的其他原因,引起任何索赔或诉讼,而产生任何责任,损失,损坏或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受证方将负责赔偿并使许证方不受损害。许证方应将任何此种索赔或诉讼的通知给予受证方,受证方应有权通过自己选择的法律顾问对此索赔或诉讼进行答辩。

  第八条 合同的期满和终止

  8.01 本合同从生效日期起开始生效,直至主合同终止为止,届时本合同也同时终止。

  8.02 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受证方的所有权利应停止,受证方随之不再使用下列各项:

  (a)任何许证商标(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应销毁任何印有许证商标的组成材料),而印有许证商标的成品则与许证方另行商讨决定处理方法;

  (b)与许证商标相似的任何商标;

  (c)与许证牌号使用的相类似的任何设计,容器,包装,纸盒,包装纸和广告;

  (d)任何技术资料。

  8.03 本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受证方应有权使用任何没有印上任何许证商标的此类组成材料,但是受证方使用从许证方购买的烟草时必须与从其他来源购买的烟草混合使用。

  8.04 无论本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受证方和许证方均

  (a)不应解除在合同期满或终止之前应有的任何责任;

  (b)对本合同已明确规定合同期满或中止后,仍应承担责任的条款,受证方与许证方应继续受此条款约束。

  第九条 一般规定

  9.01 受证方不得将本合同,包括本合同所规定的它的任何权利,加以全部或部分转移或转让。

  9.02 (a)如果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之间发生争执,双方首先应尽力通过友好讨论来解决这些争议。如果在六十(60)天内不能通过此种方式解决争议和令双方满意,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属下的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来仲裁该争议,但是有如下规定。

  (ⅰ)任何此种仲裁的一切程序均应同时使用华语和英语进行,并应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编写此种诉讼的每种抄本。

  (ⅱ)应有三(3)名中裁员,他们均应能操流利英语,但其中有一(1)名应操流利华语。

  (b)一切仲裁裁决都应为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同意接受仲裁裁决的约束并应采取相应的行动。

  (c)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d)在根据本条规定进行仲裁诉讼时,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支配和据以进行解释。

  (e)任何仲裁裁决均可由对受裁决方行使司法权的或在受裁决方拥有资产地区内行使司法权的任何法院来加以实施。

  (f)在双方根据本合同或为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仲裁诉讼及为实施任何仲裁诉讼的裁决而进行的任何起诉,各方明确放弃以主权国家豁免权作为辩护,明确放弃以它是政府的一方,政府的机构或按照政府指示行事为基础的任何辩护。

  9.03 为实施本合同双方同意签署或促使签署可能需要用于保护许证商标,许证方的技术资料,以及按照适用的法律和规定有效地执行本合同的条款的附加的或附属的合同。

  9.04 本合同规定由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及一切建议,信件或通知,均应迅速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发给有关一方,并用航空挂号信加以确认。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通信的收到日期,应认为是航空信邮戳日期以后的十二(12)天或发出电报或电传以后的两(2)个工作日。一切通知和通信均应发往下列的适当地址,直到书面通知对方改变地址为止:

  发往受证方:

  华美卷烟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往许证方:

  香港港湾道30号

  新鸿基中心二十五楼

  雷诺士烟草国际(亚太)有限公司

  电传:____________

  9.05 本合同包含了双方有关此项事务的合同中所有条款和条件,没有其他声明,陈述或保证未包含在此合同中。

  9.06 除非本合同双方正式授权的高级人员代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明确表示并特别指明与本合同有关,本合同的条款不得修改,放弃或解除。

  9.07 如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不要求对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此后任何时间要求此种履行的完全权利,同样,如果任何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规定的情况,不应被认为放弃追究此后对此种规定的任何继续违反,也不应被认为放弃此项规定本身。

  9.08 本合同不应解释为使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代理或代表,任何一方不应对另一方的任何行动或疏忽负责或受到约束。

  9.09 本合同以中文本和英文本签署生效,两种文本有同等效力。

  9.10 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应为1986年3月3日。

  各方于1986年3月3日签署。

  雷诺士烟草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有限公司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华美卷烟有限公司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

  第一部分 许证商标

  商标: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许证牌号

  (过滤咀) 毫米长烟, 毫米特长烟

  毫米长烟, 毫米特长烟

  毫米长烟, 毫米特长烟

  国际许可合同 篇7

  ____国、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____国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____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

  2.出让方是指____国____市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3.受让方是指____国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省____市,名称____工厂。

  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合同范围

  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____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5.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合同价格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支付条件

  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____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2.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三条第3、4款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____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2.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五条第1项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要签约时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4.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和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侵权和保证

  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2.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付给受让方,并按____%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3.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受让方所在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七条税费

  1.________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2.________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________国的仲裁机构或________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________国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据该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3.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5.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九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五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斯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出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6.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过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让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b、出让方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许可合同 篇8

  本协议由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

  (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许可合同 篇9

  签约时间: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

  中国,北京,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国_______市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1.2"出让方"--是指国_______市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受让方"--是指中国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1.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___省_______市,名叫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5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XX(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XX)和XX(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XX)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_________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5.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5.2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5.1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_________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在签约时提交。)

  5.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5.4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侵权和保证

  6.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受让方,并按××%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6.3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6.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七条税费

  7.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7.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责。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中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8.3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8.4仲裁费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8.5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九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9.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北京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九十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9.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5.2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9.3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9.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9.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出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9.6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用英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国_______市街道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国_______市街道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让方代表:_________

  出让方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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