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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买卖合同

时间:2022-05-30 10:44:00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货物买卖合同(通用13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货物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货物买卖合同(通用13篇)

  货物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鉴于买方为_________需要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包括凭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方法。根据提供样品者的不同可分为: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以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即以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说明商品质量。

  a.凭规格买卖: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b.凭等级买卖:通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c.凭标准买卖:通过由国家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d.凭说明书买卖: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n商品的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主要适用于机、电、仪等技术密集型产品;

  e.凭品牌或商标买卖:只凭商品的商标或品牌进行买卖,而无须对品质提出详细要求。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约定货物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具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政策、外商资信及市场行情,合理商定。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毛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2)净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3)公量: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适用于棉花、羊毛、生丝等具有较强吸湿性的商品。

  (4)理论重量:对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每件重量大体相同,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

  (5)法定重量:一些国家海关法规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重量为征税的法定重量。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货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目的地。

  2.包装箱内的商品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机场;

  (3)收货人;

  (4)货物名称、规格;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6.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补齐、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_____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合同需要。

  7.包装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 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海洋运输:

  按经营方式不同,又分为以下两种:

  a.租船运输: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以运输货值较低的粮食、煤炭、木材、矿石等大宗货物为主。

  b.班轮运输:适合于运输小批量的货物。

  (2)铁路运输:

  运行速度快、载运量较大、受气候影响小、准确性和连续性强。

  (3)航空运输:

  运送迅速;节省包装、保险和储存费用;可以运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准时。适合于运输易腐、鲜活、季节性强、紧急需要的商品。

  (4)邮政运输:简便、快捷。

  2.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

  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买方。

  (2)航空运单:

  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航空邮包:

  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4)_________.

  3.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

  卖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卖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未经买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卖方负担。

  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买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装运

  1.装运时间:

  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内予以装船。

  2.装运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4.分批装运和转运:

  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订立此条款。

  5.装运通知: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_________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_________天,向买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_________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_________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_________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滞期和速遣费用:

  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_平安险,或_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_.

  第七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计价货币:_________;单位价格金额: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证。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

  _________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2)信用证-即期付款。

  买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3)信用证-延期付款。

  买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即期_______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承兑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4)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6)汇付。

  买方应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天内;____提单日后____天内,以____电汇,_____信汇,_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3.有关单据。

  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向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_空白抬头;_________空白背书,并注明_________运费已付或_________运费待付。

  b.签发给卖方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_预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c.多式联运单据

  d.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e.铁路运输单据

  f.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业发票

  b._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_保险凭证

  c.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d.原产地证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e.装箱单

  f.重量单

  g._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_装船通知

  (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

  4、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第八条 检验

  1.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a.在产地检验,即货物离开生产地点(如工厂、农场或矿山)之前_________天内,由卖方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人员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货物离开产地之前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b.在装运港/地检验,即以离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货物在装运港/地装运前_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__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检验机构对货物检验后,货物运抵目的港/地,买方如对货物进行检验,即使发现质量、重量或数量有问题,也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

  2.在进口国检验

  a.在目的港/地检验,即以到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卸货后的_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如果检验证书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并确属卖方责任,卖方应予负责。

  b.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一些需要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卸货口岸开件检验后难以恢复原包装的商品,双方可约定将检验时间和地点延伸和推迟至货物运抵买方营业所或最终用户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_____天内进行,并以该地约定的_________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依据。

  3.检验标准和方法

  (1)根据《商检法》规定,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没在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将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和包装条款作为检验的重要依据。

  (2)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第九条 索赔

  1.索赔依据:

  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上述条款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2.索赔期限: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

  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买方的索赔要求被视为接受。

  第十条 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终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 篇2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兴建的卢氏迎宾馆工程项目全部瓷砖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按规范要求需要检测合格后才能收货,其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规定;如因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质量标准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质保期为乙方所供瓷砖施工后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为限。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乙方所供瓷砖均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甲方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交货量和交货日期),采取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和多退少补方式将所供瓷砖送到甲方兴建的____酒店工地一楼,即____市____路与____路交会处东北侧____酒店一楼。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乙方所供瓷砖的装卸、运输及运输保险(即动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及司乘人员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和加工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验收,三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确认,并以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至施工完毕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随瓷砖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国家和省、部(委)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要求随瓷砖提供(应)备品、配件、工具数量。

  九、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负责人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和施工单位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30天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的50%(含定金5万元);施工完毕15天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砖货款总额的60%(含5万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余下所供瓷砖货款的40%购买一间(套)产权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砖可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但须开具国家正规税务发票;发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笔款时开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收据备查。

  十、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万分之五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时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的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年月日:

  货物买卖合同 篇3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的罚金。

  货物买卖合同 篇4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由一方提供货物并转移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协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交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一种具有国际性的法律关系,它至少涉及买方和卖方国家的法律,有时还涉及第三国的法律。1985年10月在海牙国际私法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法律公约》。其主要规定如下:

  ①买卖合同应受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的管辖,当事人选择法律的协议必须是明示的,或者必须根据全部情况,能够从合同的规定和当事人的行为推断出来。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可以仅适用于合同的某一部分。

  ②在当事人未选择买卖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的情况下,合同应受卖方在订立合同时设有营业所的国家的法律的管辖。

  ③在下列情况下,买卖合同应受订立合同时买方设有营业所的国家的法律管辖:合同是由当 事人亲临该国进行谈判,并在该国签订的;合同明示规定,卖方必须在该国履行其交货义务;合同主要是依

  买方确定的条件,并且是同由买方邀请其来投标的人签订 的;凡属以拍卖方式或在商品交易所内进行的买卖,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只有在不被拍卖地国或交易所所在地国法律所禁止的范围内,方可适用于其合同,如果当事 人对应适用的法律没有作出选择,或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为上述国家所禁止 ,则应适用拍卖地或交易所所在地国的法律;关于当事人对选择应适用的法律的同意的存在及其实质有效性的问题,应由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来确定,如果根据该法 律,当事人所作的选择是无效的,则应按上述第二项规定,确定管辖该合同的法律:关于买卖合同或其任何条款的存在及其实质有效性的问题,应在假定该合同有效 的情况下,由按照本公约应予适用的法律来确定。

  卖方的基本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移转货 物的所有权。公约规定,如果合同没有指定具体交货地点,则在合同涉及货物运输的情况下,卖方的交货义务是把货物交给第一个承运人;如果合同项下的货物是特 定物,或从指定存货中提取的货物或尚待制造的未经特定化的货物,而双方当事人在订约时已经知道这些货物处于某一特定地点者,则卖方应于该地点把货物交给买 方处置;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其订约时的营业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采用某种贸易术语来确定交货地点时,应适用贸易术语的解释,而不适 用公约的上述规定。公约还规定,卖方应按合同指定的日期交货;如果合同规定了一段交

  货的期限(如1个月),则卖方可在这段时间内的任何一天交货 ;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订立合同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交货。至于何谓合理时间,公约未作具体解释,须按具体情况确定。

  卖方的另一项主要义务是对货物的权利担保和品质担保,即卖方应保证他所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保证他对出售的货物拥有合法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公约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公约规定,付款地点如果合 同中没有指定,买方应在卖方的营业地付款;如果是凭交货或交单付款,则应在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付款。付款时间如果合同没有作出规定,买方应在卖方交货或 交单时付款。但买方在未有机会检验货物以前,没有支付货款义务。这项规定同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有矛盾,因为在国际贸易中,特别是以 CIF 条件成交时 ,通常都是凭单付款在先,货到检验在后,买方必须在卖方提出装运单据时支付货款,不能以未检验货物为理由拒付货款。故公约规定,如果上述买方检验货物的机 会与双方议定的交货或支付程序相抵触,则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货物买卖合同 篇5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_______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_______货_______件卖与乙方,约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_______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于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合同,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_______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甲方如届期不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可以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___日内交付。

  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可以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计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规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发现货晶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甲方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合同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夫妻:(出售方):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 130多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住宅出售价为人民币叁拾肆万圆整(¥ 340,000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甲方交此房给乙方时由乙方暂先一次性付叁拾万圆 ¥ 300,000,余肆万圆年底办房产证过户时付清。

  第四条 乙方支付甲方叁拾万圆款项时甲方须把此房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或甲方先保管,可协商)。将来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立即配合领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将来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五条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具体情况可协商)

  一、卖房人(甲方)应缴纳税费: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2、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乙方愿承担一半)。

  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一、 买房人(乙方)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第六条 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上述住宅,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五万元整(¥50000元)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5%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夫妻均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夫妻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签约日期:

  货物买卖合同 篇7

  买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

  第二条产地:

  第三条数量:

  第四条商标:

  第五条价格:

  第六条包装:

  第七条付款条件:买方于签订合同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总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市用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卖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签约日期:

  货物买卖合同 篇8

  合同号:____

  地点:____ 日 期: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买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第八条 程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计__。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超过船舷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超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至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靡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买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航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验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序,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都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上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3)

  买方:____ 卖方:____

  签名:____ 签名:____

  货物买卖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用户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到货期、单价及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合同总金额

  2.产品验收

  质量标准:产品验收质量标准按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对于卖方出售给买方的货物卖方保证:均为上述标明的原厂家生产或原厂家认可的产地制造的产品。均不得有曾使用过的产品、残次品、不合格产品。

  买方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在收到货物后____天内应及时向卖方反映,并发给卖方对产品质量质疑的书面意见,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及时与生产厂方联系,并负责最终妥善解决。

  3.交货地点:买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发运方式及运输。

  保险的价格计算:

  买方选择发运方式:

  ○特快专递:小于等于_____克_____元,杂费_____元,共计_____元(起价)。以后每超过_____克再加_____元。

  ○航空快递:小于等于_____克_____元,杂费_____元,共计_____元(起价)。以后每超过_____克再加_____元。

  ○平邮包裹:小于等于_____千克_____元,杂费_____元,共计_____元(起价)。以后每超过_____千克再加_____元。

  ○航空运输:小于等于_____千克_____元,杂费_____,共计_____元(起价)。以后每超过_____千克再加_____元。

  ○铁路快运:小于等于_____千克_____元,杂费_____元,共计_____元(起价)。以后每超过_____千克再加_____元。

  以下小件产品的参考收费标准不按以上收费标准计算:

  每件包裹重量在_____千克左右的贵重IC:如_____,_____等 _____元/个(块)

  每件包裹重量在_____千克左右的配件:_____,_____,_____等 _____元/个(块)

  每件包裹重量在_____千克左右的配件和小设备:_____板,_____,_____等 _____元/个(块)

  注意上述收费不包括包装费、保险费。

  买方选择投保金额:

  买方要求按所填的投保金额上保险__________人民币:元

  保险费率按 ○_____%(特快专递) ○_____%(航空快递) ○_____%(平邮包裹,航空运输,铁路快运)

  5.包装方式。

  买方选择包装方式:

  ○厂家原包装(或供方散包)加邮局硬纸盒包装:小于等于_____克货物包装费_____元;

  小于等于_____千克货物包装费_____元;

  小于等于_____千克货物包装费_____元;

  小于等于_____千克货物包装费_____元。

  ○厂家原包装(或供方散包)加定制木箱包装:小于等于_____克货物包装费_____元;

  小于等于_____千克货物包装费_____元;

  小于等于_____千克货物包装费_____元;

  小于等于_____千克货物包装费_____元。

  6.汇款方式。

  买方选择:

  ○银行电汇 ○邮政汇款 ○在线支付 ○信用卡支付。

  (1)银行电汇: (2)邮局汇款: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3)在线支付: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4)信用卡支付: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招商银行一卡通: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方式

  预付款支付方式:

  卖方与生产厂家落实货源后,买方按上述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____________元)在合同签字后_____日内(即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汇出预付款给卖方,如买方在合同签字后7日内未发出预付款,买方需供方重新确认。

  所剩余款支付方式:

  买方按照上述到货期期限终止日提前15天向卖方支付所剩余款。买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清余款或分两次付清余款(与下一条款发货时间买方选择一次全部交货或分两次交货相对应)。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分两次付清所剩余款,第一次交付余款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次交付余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交付余款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次交付余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元

  8.发货时间

  买方选择:○卖方在收到买方全部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发货。一次全部交货。

  ○由于到货期分散时间较长,按照买方要求先到的货先交货,共分两次交货:

  第一次交货时间:卖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交货内容:序号___数量、序号___数量、…序号___数量;

  第二次交货时间:卖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交货内容:序号___数量、序号___数量、…序号___数量。

  9.违约责任

  卖方责任:买方付清余款后,卖方如未能按期交货,卖方保证在买方认为有必要终止采购后应无条件退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无法控制的原因使交易无法按期完成,或在网上网站因各种无法控制的原因丢失了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情况发生时,由此而造成交货期延误,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以上情况之外,由于卖方工作失误而给买方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情况发生时,卖方应与买方协商,对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予与赔偿,但对买方的任何间接损失卖方不予赔偿。

  买方责任:买方保证按上述付款日期及时交付货款,如未能及时交付货款,由此而给卖方造成延期交货的情况发生,应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买方未能按照上述时间付款,经卖方多次催交货款(一般情况下,在各次交款日期前一个工作日和延误交款日期后一周,一月,三月,六月,卖方会向买方发出催交货款通知书。注:如卖方未按上述日期发出催交货款通知书,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买方仍未及时付款,至使拖交货款达___个月以上的情况发生时,由此而给卖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10.其它条款

  合同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汇款时请注明合同编码。

  合同附件共计____份,指买方填写的确认回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同样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自买方付款到账后即日生效,至本合同各项条款全部执行完毕时截止。

  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东莞市正同实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DG20130002A 乙方:杭州新东林食品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xx-3-11 根据供需双方要求,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制定以下购销合同内容:

  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此合同内容和条款经双方签定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一、 生产要求:1.材料为身,底,盖,内盖全部为0.23MM马口铁;尺寸按照乙方要求的50*50*128MM制作。2.印刷为:罐身,外面白磁+4色+2专+光油(含激凸);外盖,外面白磁+1色+光油(含激凸);底部分:外面白磁+光油;内盖部分:双面光油(含激凸); 3.大货松紧度保持一致。4.表面光滑,不可有划痕,刮花,污渍,生锈,凹凸不平等质量问题。5.所有产品的细节处需与确认的样板保持一致。

  二、 质量要求:甲方应严格控制产品质量,质量标准参考行业生产标准和客户确认样.

  三、 包装要求:每个罐子入胶袋,平卡分层,再入B=B外箱。100个/每外箱;

  四、 付款:确认合同后,乙方支付模具费13500元和样板费2500元,确认样品后支付大货(正方罐含内盖)款30%作为定金,退回部分样板费1000元(可从定金中扣除),大货(正方罐含内盖)出货前支付余款。

  五、 样板确认以双方邮件为准:甲方: 乙方:

  六、 货款收取:乙方将货款直接银行转账至甲方以下指定公司公帐帐号;甲方帐号如下:

  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塘厦支行营业部 公司名称:东莞市正同实业有限公司 税务识别号:441900692431361 基本帐号:190010190010031525

  七, 交期:模具和样板的交期为在收到模具费及样板费日起15天内交样板,剩余订单交期为收到30%订金和样品确认后 16 天内货送工厂,由于甲方交货延期或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 此报价为含税17%的增值税,所有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 保密要求:甲乙双方不得向任何其它公司或个人提及此合同涉及的相关内容。甲方拥有对印刷品的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将设计内容转让或泄露给第三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因知识产权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 合同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定日起生效,如任何一方要求修改,须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双方书面同意后,修改才能生效,合同签订后不得随意取消. 经双方约定,若乙方单方面取消订单,则需支付甲方为订单已支付的全部相关费用

  十一. 执行合同若发生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解决。

  十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今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三.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 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 6月 30日

  十五. 样板收货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06号201室;正货收货地址:杭州市临安市龙岗镇龙都街888号

  请甲方签字盖章确认请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处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处:______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 。

  2.品种: 。

  3.规格: 。

  4.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二、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 。

  2.计量单位和方法: 。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

  三、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

  2.交货地点: 。

  3.运输方式: 。

  4.保险: 。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

  五、验收

  1.验收时间: 。

  2.验收方法: 。

  3.验收标准: 。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 检验机构按 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六、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人民币 元。 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货款的支付方式: 。

  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

  3.预付货款: 。

  八、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 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约定: 。

  十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五、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货物买卖合同 篇12

  买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

  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下列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第三条 装运期限:

  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 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单证

  份数

  寄送A B C D E F

  送交方议付银行3 4 3 1

  送交议付银行(副本)

  1

  空邮目的岸外运公司(副本)

  2

  E.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 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区。

  第九条 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十一条 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____ 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 延期交货及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第16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

  第十四条 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国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买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卖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货物买卖合同 篇13

  买方:(下称甲方)

  地址:

  邮编:____________传真:

  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箱:

  卖方:(下称乙方)

  地址:

  邮编:____________传真:

  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

  2、品种:

  3、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

  受权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受权代表:(签字)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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