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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合同

时间:2022-06-29 08:12:03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公路运输合同13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路运输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路运输合同13篇

  公路运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决定将本公司所有外购和输出的运煤业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概况:

  1、

  2、运输单价:以当地实际运输市场价为依据,每吨增加4元计算。(含税价)。

  3、合同期限:年 月 日

  4、油料以及其它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运输款结算方式: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要求从指定装点运至指定卸点,每天运输后,由乙方指定的统计人员持甲方的结算单据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核对签字认可后,到甲方财务办理结算。

  三、甲、乙方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必须保证甲方公司全部运输业务交由乙方拉运。

  2、如乙方车辆进入煤场后,超过24小时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和日期开工运输,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输等,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责任:乙方所有进场车辆必须做到安全文明运输,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及甲方公司治安管理条例,如出现交通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甲方合理安排下,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和调度,乙方所有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正常行驶,因乱倒乱卸、倒买倒卖、丢失等行为,如对甲方造成损失,扣提煤单、煤票按照相关手续签字生效。否则按公司规定市场价处罚。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擅盖篷布减少损耗,每车损耗控制规定为100公斤以内,如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折扣运费,精煤按一批次的平均损耗为准,超出部分按精煤价折扣运费。

  四、其它条款:

  1、运输期间,因运输内容变更;公里变更、单价变更、工期变更、增减数量,以运输变更计划单结算为依据,双方共同协商定量定价,不在重新签订合同。

  2、在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乙应积极的按照甲方派车单的`期限调动车辆准时进场。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约定双方不准以欺骗、欺诈的方式给对方签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各自遵守,如一方违约;按本合同总数量总价格的3%处罚,赔偿给守约方。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公路运输合同 篇2

  甲方: (托运方)

  乙方: (承运方)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3、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 1月1日至20xx年 12月 31日,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公路运输合同 篇3

  托运方(甲方)签订时间:

  承运方(乙方):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路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按照平等、公平、自愿、诚信原则,制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货物名称、发货地点、数量、到达地点、到达时间、收货人、运费。

  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输量,合理调配车辆,不可以变动、倒换承运货物。如违反本协议造成损失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购煤炭的装车地点进行装运,并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确保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煤炭热值不低于大卡公斤,每减少大卡公斤,扣除乙方运费元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为甲方托运货物时应了解甲方货物特性,并以合理方式装卸、运输,如在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甲方货物毁损、灭失或货物质量发生变更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在货物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因其他任何原因给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每收到货物两万吨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90%的运费,余款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全部结清。

  6、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运费,乙方有权催告甲方支付并有权拒绝接受甲方其他货物的托运,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扣留托运货物,如乙方违反此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则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输至到达地点,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8、乙方将货物运至到达地点后,如因故未完成交货,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妥善保管该货物,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保管费用。如因乙方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条其他约定: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运输合同 篇4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货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运输时间要求:

  1.1 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点为:(见附件)。

  1.2 运输时间要求:(见附件)。

  1.3 甲方托运的货物内容,以货物交接清单为准。

  第二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2.1 运价标准为:(见附件)

  2.2 结算方法为:乙方在每月 日至 日将上个月的《业务结算汇总表》(包括纸档和电子档)及对应的“结算凭证”(必须填列内容完整、有大田操作部门盖章和经办人签名、有收货单位签收和盖章签名)送于甲方进行校核;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出具正式运输发票,甲方确认后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如有需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

  第三条:甲方责任

  3.1 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2 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和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3.3 负责货物的包装,并确保包装符合要求。

  3.4 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运作要求培训。

  3.5 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 乙方及其承运工具、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证,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

  乙方的违约责任。

  4.2 从乙方接到甲方日发货通知时起,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装货点提货,乙方未依照双方约定时间到达,乙方应按次偿付甲方违约金 元,因此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3 乙方车辆必须车容整洁,车厢卫生,符合甲方货物的运输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和人员甲方有权拒绝使用,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4 提货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和型号,并在乙方运单和货物清单上签字确认。

  4.5 从提货并办理完发运手续的当日24时开始计算时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未依照双方指定时间内到达,由乙方承担该次延误的所有责任。

  4.6 乙方应按照甲方对货物运输的具体要求,负责运输全程的货物安全,自提货后至收货人签收前所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污染、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货运事故而形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发生货运事故后,乙方应第一时间出具货运事故记录,并在事故发生次日起计算30天以内向甲方清偿事故损失,其赔偿依据为甲方对货品的声明价值,但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管制等)所造成的损失除外。

  4.7 乙方在运输途中,天气、路况、车况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坏、车辆修理等,乙方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如擅自处理异常情况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8 货物走失或称逃货(定义:非发生可见性事故,超过5天未将甲方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目的地并不知去向,视为货物走失或称逃货),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声明价值先行赔付。货物走失后又被追回的,货物由甲方决定是否安排收回,在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况下,扣除期间产生的货损、调价和运费等损失后退回其余相应赔款。

  4.9 对甲方要求整车运送的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人员未经甲方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转换运载工具、不得拆卸货物和改变货物的叠装方式、不得拼装其它物品;乙方若违规转载、拼装、拆卸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10 对于甲方要求零担运输的非危险品货物,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货物与危险品等混装,如发生混装,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运输合同。

  4.11 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时,应认真核对收货人的身份,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有效回单,并在约定时间内交给甲方,如出现回单丢失或不能按时回单,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货款无法收回。

  4.12 乙方应保证承运司机在途期间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乙方在运输途中应及时向甲方反馈车辆在途跟踪情况,如乙方不汇报或甲方无法与在途车辆联系的情况发生并造成违约、产生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4.13 乙方承运司机在到达目的地前,应提前一个小时通知收货单位或甲方指定人员,做好接车卸货准备。

  4.14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留置甲方所托运的任何货物。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留置甲方货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其它违约责任

  5.1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运输服务费的,超过一周后每增加一天支付应计运费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5.2 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5.3如乙方在派送过程中因派送的服务质量未达到客户要求而引起客户投诉、发生客户拒付运费等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5.4 若乙方没有严格的查验收货人身份,致使收货人收错货或没有收到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按货物的实际损失价值向甲方赔偿。

  第六条:货物运输质量考核指标

  6.1 为保证货物运输质量,甲方按货物运输质量考核指标,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评估考核,具体考核指标要求如下(按月统计):

  ① 准时提货率: ≥97%

  ② 准时到达率: ≥97%

  ③ 货损货差率: ≤0.03%

  ④ 签单返还及时率: ≥99%

  ⑤ 客户投诉率: ≤1%

  6.2 质量考核指标计算方法:

  ① 准时提货率=每月准时提货票数/每月实际发货票数×100%

  ② 准时到达率=每月准时签收的票数/每月所承运的票数×100%

  ③ 货损货差率=每月承运货物残损、差错、丢失的件数/每月承运货物总件数×100%

  ④ 签单返还及时率=及时返还的签单数/应返还签单数×100%

  ⑤ 客户投诉率 = 客户投诉次数/所承运货物的总票数

  6.3 甲方按月统计乙方的运输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对乙方未达标的项目,甲方将对乙方处以 元/项·次的经济处罚,如果乙方上述任何一项指标连续两个月未达标,甲方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还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4上述考核指标仅用于服务质量考核,乙方不得援引上述指标作为自己的免责条款。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 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

  7.2 本合同文本条款适用于大田集团其他运输业务,如需增加其他运输线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运价。

  7.3 当乙方提供的运单背书条款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7.4 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项,也可用合同附件加以说明,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7 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 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9.1 若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双方均可提请 (指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有约束力。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公路运输合同 篇5

  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发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运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发地点: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装运地点: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发货人:___________承运人:___________

  托运人签章___________承运人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运输合同 篇6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供货数量及时间: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供货量 吨。

  二、 交货地点:

  三、 质量标准:

  1低位发热量:5000—5800大卡/公斤,高于5800大卡时,按5800大卡计算;

  2挥发分:在12%--20%之间;

  3全水分:≤7%;

  4硫:≤1.5%;

  5焦渣特征:≤3

  6以细煤为准,最大颗粒直径不超过8厘米;

  四、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

  五、 价格核算办法:

  1 、完成合同供货量,挥发分在12%--20%之间(含12%),执行含税价 元/大卡;

  2、价格随市场变化而变。

  六、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 收到低位发热量5000大卡以下或挥发分12%以下拒收,若连续两天发热量低于5000大卡或挥发分低于12%,则第三天等化验结果合格后方可卸车,不合格则退货,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2、对于卸车部分,需方从善意出发,价格执行如下标准:

  A、热值在5000大卡—4800大卡之间时(含5000大卡)执行 元/大卡;

  热值在4800大卡—4600大卡之间时(含4800大卡)执行 元/大卡;

  热值低于4600大卡,价格执行 元/大卡。

  3、①、收到全水分大于7%时,水分每超1%,从价款中扣除1%(按化验加过,单车扣除); ②、硫含量在指标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 元/吨。

  4、若认为弄虚作假,当批原煤扣除不结算,另按当批原煤价格的三倍罚款,并取消供货资格。

  5、供方需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证、煤炭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需方签订采购合同后,到财务备案。凡发现供方提供的证件或发票又一次虚假(含使用假公章)或不合格,由供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同时取消供货资格。

  6、若所供原煤中煤矸石较多或煤块直径超过8厘米,则按此部分的实际重量进行折吨扣除。

  7、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若不能按期完成供货量,应按本合同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或从货款中扣除。

  七、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及办法:

  1、质量按本合同第三条款执行;

  2、以需方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取样化验的结果为准。若供方对需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应在24小时内提出,双方可共同现场取样,若煤已用完或已打堆,可取小样进行复测,以技术监督部门化验结果为准,费用由供方负担;

  3、数量以需方实收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八、结算方式:

  实行一票制(全部为增值税发票),票据齐全后可结算,承兑汇票各占50%。每月结算一次。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需方供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合同签订单位、出具票据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一致。

  3、连续三个月不完成供货合同,取消供货资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运输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过双方考核,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合作,乙方为甲方的物流承运商。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 、 甲方发运的气体危险类为2类,乙方公司本身以及其配备的所有车辆人员均必须有符合甲方要求的所有相关资质证照

  二 、 甲方委托乙方发运气体钢瓶集装格。除非甲方特殊要求,乙方必须提供车厢12.5米长,30吨以上荷载质量的拖挂式货车{车况良好}进行装运。

  三 、 乙方应将车辆及相关人员驻于甲方工厂内,以确保能够随时接收并执行甲方的发车指令。除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货物配送。如到货延迟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则该趟运费折扣为80%,且乙方须承担所有相关赔偿责任。若乙方不执行甲方合理发车指令的(常州、张家港),甲方有权扣发乙方运费200元,且甲方所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 、 乙方提供的相关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否则视为甲方自身员工违规等同处理。

  五 、 甲方应确保每天至少让乙方驻厂的车辆发运一车货物,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当天无货可发,且每月之中无货可发的情况达到第五次的,则甲方支付乙方”放空费”人民币300元/次。若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当天车辆到达目的地后不能装货返回,则甲方支付乙方“车俩人员过夜费”人民币200元/夜。

  六 、 在途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相关事件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保证货物的完好及安全,如果非甲方原因造成货损货差的,乙方须就货物价值向甲方全额赔偿。由此产生的相关连带责任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加索赔的权利。但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货损货差,乙方免责。

  七 、 双方合作的的运费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当月发生的运费须在此月5日前核对完毕并由乙方开具运输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接受日期以发票签收日为准}的次月5日之前将相关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将运费支付给乙方,则甲方每天按运费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八 、从甲方位于东桥的总厂到常州往返的运费为2450元/趟。到张家港每天往返2趟及以上的,往返运费为1600元/趟;到张家港如每天往返1趟的(每月允许有4天往返1趟),往返运费为1700元/趟。

  九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内容的通知,本合同自动延期1个月。只能自动延期一次,待双方签订后续合同为准。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运输合同 篇8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任务:

  乙方承运甲方指定的油品配送业务。其中:1.货物名称: 2.货物规格: 3.货物数量: 吨。 4.货物价款: 元/吨。

  第二条运输路线及时间:

  乙方参与承运甲方油品的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行驶,该路线必须符合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通行要求。如果路线发生变化,则甲方应当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其中:

  1.货物起运地点: 。 2.货物到达地点: 。 3.货物到达时间: 小时送达。

  第三条运费标准:

  根据甲方与买方协商,每吨运费 元。(包括装车费、过磅费)

  第四条运费结算: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结算方式为:运输结束当月一次性结算。

  2.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要求的公路运输发票。乙方负责协助办理结算事宜。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随时向乙方索取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证件,原件由甲方核对后退还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除外),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保留存档备案。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上述有效证件发生任何变更,应于发生变更之日起的三(3)日内向甲方提交变更后的证件。

  2.乙方已充分知悉甲方及其客户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乙方违反上述制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运输甲方成品油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超出国家规定的计算标准部分0.2%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耗部分的货物价值,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费中予以扣除。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临时变更送达行车路线,但是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本着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合理调配乙方参与承运甲方油品的车辆。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收到乙方开具的运输发票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运费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3.甲方要在运输任务执行之前1天,提供运输路线、装卸油地点,若运输任务在送达过程中需要变更运输路线时,甲方应当及时通知到乙方的承运车辆。 3.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涉及服务的单位或客户的相关管理规定。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要求支付运费的权利。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执行甲方任务车辆到达装卸地后24小时内不能正常作业的,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收取延误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证件。

  2.乙方所承运的车辆有义务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甲方的规范化操作(如按甲方制定的“控油制度”进行控油),以及甲方客户的规章制度。

  3.乙方所承运的车辆乙方有义务自行负责管理(包括车辆在停车场里的安全),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养路费、过桥过桥费、工人工资、差旅费、罚款、油料费、住宿费以及人员和车辆的保险费等)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承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人身、火灾、爆炸、污染等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解决。

  4.乙方承运的车辆将甲方的油品送达目的地后,必须主动配合甲方的购油客户做好计量和质量的验收工作。计量和质量验收程序按照甲方客户要求的程序办理。如果数量缺少或油品质量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变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承担甲方油品运输中由于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油品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6.乙方如弄错油品的到货地,应当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7.从货物在起运地点被装入运输车辆后,直至其被运抵交付收货人之前,由乙方对产品负责。在此责任期中,如果油品发生毁损、灭失,乙方应按甲方货物当时的市场零售价格,向甲方做出全部赔偿,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实际损失额按照装入或者应当被装入运输车辆的货物数量与实际交付给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的合格的货物数量之间的差额计算认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到达时间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迟延交货达3日的,甲方有权认为货物已经灭失并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值以及甲方由此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等。

  2.货物发生毁损或灭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

  3.除上述约定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无法执行本合同的,则违约方应按照全额运费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七(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单方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方应履行书面通知对方的义务:(1)不可抗力事件持续7日,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各方均有权在书面通知对方后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后,各自承担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与发生的费用,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其他情形:。

  第十条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等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一)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上述争议发生期间以及协商、仲裁/诉讼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事项外,本合同双方仍应当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1.根据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以及当面送交(对方应当签收)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如以书信或以特快专递信的方式,寄往本合同所述的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该一方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将被视为已送达该一方。任何寄出的通知,在寄出三(3)个工作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邮政局出具的投送收据,证明该通知已送达收件人。以传真通知的,以发送传真一方的传真机发送报告为准;以电子邮件通知的,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标识为准;专人递送或留置在该一方的法定地址或该一方在本合同所述的通讯地址,视为已经通知。

  3.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联系人:;邮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联系人:邮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4.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方式,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与附件: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提油单》、《油品运输操作流程》、宁夏品胜石油物资有限公司上报给东营市信义化工有限公司的运输日报表。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果是异地签订,传真件经双方确认后亦有效。但是,任何一方在己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并将其传真给对方后三(3)日内,应当将己方已经签字盖章的合同以专人递送或者特快专递邮寄的形式提交对方,以便双方存档管理。

  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持1份,乙方执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署后,本合同中的约定将取代双方之前达成的任何关于本合同主题事项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以前任何关于磋商与本合同签署有关的书面或口头意向协议、会商纪要、往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协议或函件。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字盖章处)

  4、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4月25日至20xx年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路运输合同 篇9

  出卖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买受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双方就出卖方为买受方有偿提供煤炭事宜进行了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标的物名称、产地、单位、数量、价格(含税)、合同金额:

  1.1名称:

  1.2产地:

  1.3计量单位:

  1.4数量:月供 吨。

  1.5单价: 元/吨(不含税)。

  1.6合同金额:约计 万元(按大卡计,单价 元/吨)。

  2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3、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散装、无包装物。

  4、交货地点:买方指定黄骅货场。

  5、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买受方负责。

  6、验收标准、方法、出卖方提出异议的`期限及解决方法:验收标准执行本合同

  7、结算数量、方式及期限:买受方预付全月货款10%的保证金,货到结算。

  按买受方汽车衡计量为准,货到结算80%出具17%煤炭增值税检验合格后结清; 8. 如果出卖方提供煤炭质量达到约定标准,依照实际发热量与约定价格单车结算。

  9、供货时间: 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前交货数量不少于 吨。

  收到货款保证金后 日内第一批货到场,数量不少于 吨。

  10、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0.1出卖方如不能按期交货,买受方有权终止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

  或因买受访不能及时结算,出卖方有权停止供货。

  10.2因不可抗力(不含运输车辆和煤矿停产原因)使得合同履行无实际意义的,合同可以解除。

  11、违约责任:出卖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约定数量、约定质量交货致使合同解除的出卖方自负,如出卖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买受方据不付款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为主。

  以15个工作日为限,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买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合同的生效:

  14.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收到货款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受方执两份,出卖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含传真对签)。

  甲方:乙方:

  日期:

  公路运输合同 篇10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

  第一条 货物内容及运输方式

  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货物内容为 。运输方式为 。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输费用为 元(大写: 圆整)。甲方应于货物按期运达目的地后 日内结清运费。

  第四条 甲乙方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运费。

  2、乙方应按照运单的要求,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应负责货物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还应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个人货物公路运输合同3

  托运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应填写全称)

  承运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应填写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情况(如有其它约定内容可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 )

  1.1 货物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应填写全称)

  1.2 货物规格: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应明确填写定作物的具体规格)

  1.3货物数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应使用大、小写两种形式,并具体写明数量单位)

  第二条 包装要求

  2.1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2.2 没有规定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运输时间、地点

  3.1货物起运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不可简写,应写全称例如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

  3.2 货物到达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应写全称,不可简写)

  3.3 货物起运日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应写明年、月、日)

  3.4 货物运到日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应写明年、月、日)

  第四条 运输费用

  4.1 运输费总额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书写 )

  4.2 运输费的支付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付清)

  4.3 运输费的支付时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写明年、月、日)

  第五条 货物的装卸

  5.1 货物装卸由XXXXX方负责。

  5.2 货物装卸的费用由 XXXXX方承担。

  第六条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6.1 托运方的权利

  6.1.1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合同中约定的目的地。

  6.1.2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或起运之前通知承运方。

  6.2 托运方的义务

  6.2.1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6.2.2 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第七条 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7.1 承运方的权利

  7.1.1 向托运方收取运费。

  7.1.2 对于超过合同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予以提存。

  7.2 承运方的义务

  7.2.1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

  7.2.2 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运输并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托运方的违约责任

  8.1.1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付给承运方违约金XXXXXX元。

  8.1.2 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包装,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受损,托运方应承担污染、腐蚀、受损部分的赔偿责任。

  8.1.3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每逾期一日向承运方支付运费 XXX‰的违约金。

  8.1.4 其它违约责任:XXXXXXXXXXXXXXXXXXXX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8.2 承运方的违约责任

  8.2.1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货物,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 XXXXX元。

  8.2.2 未将货物运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 XXXXX元。

  8.2.3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向托运方赔偿货物的实际损失。

  8.2.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8.2.5 其它违约责任: XXXXXXXXXXXXXXXXXXXX(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9.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XXXXXXXXX(只需填写一或者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XXXXXXXXXXXXXXXXXXXX(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北京仲裁委员会”写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XXXXXXXXXXXXXXXXXXXX(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托运方或承运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的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 (写明详细的地点)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XXXX份,双方各执 XXXX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以下无合同正文。

  托运方(章): XXXXXXXXXXXXXXXXXXXX承运方(章):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 XX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路运输合同 篇11

  甲方(托运方)_______住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邮编:_______电话: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住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邮编:_______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同意将乙方作为其成品外协运输车队之一,公路运输甲方产品至黄岛码头或往返,乙方保障甲方产品的安全运输;托运货物主要为,具体见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运货物运输合同附运单;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业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运货物运输合同附运单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及财务结算凭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用于履行本合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机动车辆行驶证及车辆运输保险费凭证和与车辆运输有关的安全行驶资格凭据、司机身份证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证件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2.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运输地点、时间、价格及结算方式

  1、运输地点及时间:见本协议附件1公路汽运货物运输合同附运单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运输时间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运输时间指:自乙方车辆提货完毕于门卫处登记的出厂时间至目的地,根据收货有关部门反馈的到货时间,乙方承运司机应与对方共同确认时间。

  2、价格及结算方式

  由甲方至目的地(黄岛码头或往返)。一车单背,每箱壹仟壹佰圆(¥1100元),一车双背贰仟贰佰圆(¥2200元)。依次:黄岛至凤凰东翔至凤凰单背1800元,双背3600元。

  (1)因甲方原因发生退货,运费计算:视同出货,以现行价格结算。

  (2)乙方应及时将当月发生的运输凭据于28日前全部返回甲方。

  (3)乙方将凭据交齐后,应在壹周内提供汽运费明细表。甲方核实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运输发票,甲方签收记账,应在次月内以支票或电汇支付乙方运费。

  (4)甲方应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运费,逾期或不足额支付者则需事先知会乙方。

  (5)若发生双方认可的政策性调整或市场重大变化时:甲、乙双方可就运费进行协商并确定新的运费标准,新的运费标准自双方书面确认执行之日起视为本合同价格条款已变更,但其它条款继续按本合同履行;若双方未就变更运费事宜达成一致,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壹个月后解除合同,壹个月内双方仍按本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若未发生双方认可的政策性调整或市场重大变化,任何一方无权以调整运费为由解除合同。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应为国家规定有效证件齐全的标准集装箱车,以适于甲方产品运输的品质、数量及货物安全需要。

  3、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卸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篷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4、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须为乙方自有或签订雇佣、租赁或挂靠协议的车辆(乙方须出示相关协议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备查),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间,必须保证足够的车辆与运力承运甲方产品。

  乙方依甲方出货安排承运计划传真件和箱站出口装箱设备交接单到甲方装箱。乙方运力如不能保证,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委其他协运车队,运费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备箱后,在到达甲方装箱前所发生的交通及各类事故均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6、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7、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五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执四份货物清单,一份交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三份交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甲方,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

  8、甲方货物需在两地域拼箱,由第一装箱地装完后打临时铅封,至第二装箱地后由发货人验证铅封后方能开箱装货。依此类推,直至货全部装完后确认无异议,由装箱发货人将箱门铅封完好。

  9、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淋雨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

  相关材料。

  11、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2、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3、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4、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5、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各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项下运费总额之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损失。上述损失的赔偿及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的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签约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本协议中不涉及诉讼内容的条款继续有效,签约各方必须继续履行。

  第八条:签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此业务正文)

  附件1:公路汽运货物运输合同附运单

  附件2: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机动车辆行驶证及车辆运输保险费凭证和与车辆运输有关的安全行驶资格凭据、司机身份证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证件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章: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公路运输合同 篇12

  甲方(托运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乙方(承运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11085-89)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的运输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互利互惠、保质保量、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承运范围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库或终端用户。

  第三条承运油品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润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条承运车辆

  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油罐车数量为20车辆,其中汽油车10辆,柴油车10辆,乙方所提供的承运车辆为甲方专用车辆,不得另行承运他方业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运力。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增加运输车辆以满足甲方业务需要的,在协议期满后的招标中可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

  第五条承运资质

  乙方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参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各地安监部门每年核发的《罐体检测证明》、交通部门每年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营运资质,并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证照及油罐车的行驶证复印件。

  第六条数量质量

  1、乙方承运油品的所有车辆应当配备专用的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甲方中心计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车容积表。油库与乙方以油库计量仪表发货数作为计量交接依据,乙方与加油站的数量交接实行罐车交接。乙方与客户的数量交接执行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协议。

  2、油库交接:承运车辆在油库装油结束后,平台发油员与承运车的押运员共同测量油高、水高,对装油口和卸油口进行铅封,在出库单上加盖“油库发货专用章”。对属加剂加价范围的油品,须在装油前加入清净剂,并加盖“已添加清净剂”图章。

  3、加油站、客户交接:接收方核对油品品种、数量,并与押运员共同检查铅封数量和完好情况。乙方须在接收方确认油品数量符合条件后卸油。油品卸净后,接收方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第七条运费定价

  1、运价为:0.500元/吨/公里/。

  2、运费:运价×是在吨位×交通部门认准的公路里程结算。

  第八条运费结算

  结算时间;每月25日为运费结算断帐日,结算本月实际发生运费,乙方必须在当月30日之前将与甲方核准后的运费结算清单(包含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加油站汇总结算清单)和税务部门认可的可抵扣运输发票送达甲方物流管理部门、甲方物流管理部门在每月末最后一天前将乙方运费支付到位。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

  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其他规定

  1、运输价格和乙方油罐车数量的调整及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签约地为乙方物流中心的住所地。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公路运输合同 篇13

  原告:xxx,男,1975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xxxx白银区稀土新村西街15号2单元1室,电话:13241185118.

  被告:北京xxxx有限责任公司丰台第一分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xxx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经理电话:xxxx

  案由: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货物损失3700元;

  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0月31日,原、被告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由被告为原告运输配件货物从北京市到长春市并负责代收货款3700元。在运输途中由于被告的过错,致使原告托运的'货物丢失并造成原告3700元货款的损失。其后,被告未依法进行赔偿,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未果。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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