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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

时间:2022-07-15 10:19:19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分包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x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工程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工程概况及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x

  工程地点:x

  工程概况:x

  分包内容:所有钢筋加工、制作、绑扎工程。(所需的绑丝由乙方承担)。

  1、分包方式:清工

  2、合同价款:按建筑面积计算:x元/㎡。一次性包死,价格不可再调。

  3、分包工期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执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付款方式:

  1)地下室封顶完成后,付所完工程量价款的70﹪。

  2)±0。000以上工程每四层封顶后付所完工程量价款的70﹪。

  3)主体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剔凿部分完工)其余部分一次性付清。

  6、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办理竣工手续。

  2)负责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负责提供施工用的设备及周转材料。

  7、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本工程的质量、工期等要求组织合理的劳动力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要保持工完场地清。

  3)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进场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如果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自付的施工中的绑丝在第一次拔款前由甲方垫付,自第一批工程款后由乙方自己承担,前期垫付的材料款在第一次拔款中扣除。

  5)严格按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及材料的浪费。

  6)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确保安全生产。并接受上级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在20xx元以下由乙方负责,在20xx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保险费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多少付乙方多少)

  7)由于自身施工进度慢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的其他单位人员配合好工作。

  9)按协议在拔付乙方的进度款之前,由乙方提供给甲方工人工资表,并由乙方施工人员亲自签名。

  10)乙方不得再将工程转包他人,

  1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终止。

  甲方(公章):x

  乙方(公章):x

  法定代表人(签字):x

  法定代表人(签字):x

  x年x月x日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就甲方承包的阿左旗鹿鸣新苑住宅小区 楼工程,以分包形式向乙方发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名称、承包内容、形式及价款

  1、工程名称:阿左旗鹿鸣新苑住宅小区

  2、承包形式:甲方以轻工形式发包给乙方,包工不包料。

  3、承包内容:施工图纸设计的基础(包括清理基槽)、主体、屋面、 室内外抹灰、地面垫层、楼梯面层、窗台板、变压式排风道安装、 水电暖预留洞口、水泥活施工工作等。

  4、承包价款:以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为准,承包单价为元/M2。

  5、其它约定: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自月年期间如发生停水、停电、风雨停工、待料停工及其它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停工,经项目部鉴定后,工期顺延;如因乙方施工质量、人员组织不利等造成的工程延误,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付。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工程。(基础优良;主体一二四层优良、三五层为合格;内墙抹灰一二四层为优良、三五层为合格)。如乙方承包工程未达到预定质量等级要求,由甲方按 5 元/M2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如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除费用由乙方自理外,甲方将追赔材料及其它损失费用。

  三、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乙方进入现场时,由甲方提供住宿设施,乙方须出示户口本或身份证,填报花名册,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理)。如施工人员有更动,须在三日内告知甲方项目部。乙方人员进场后,由甲方人员负责安排生产任务,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乙方必须按照施工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等进行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如甲方有违章指挥行为,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否则甲方有行使处罚的权利,甚至可以辞退乙方。在施工时乙方要合理使用各种材料,搞好材料节约,坚决杜绝浪费,如发现材料浪费现象,警告后仍不改正,甲方给予浪费材料价款的3倍罚款。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遵纪守法,不准喝酒赌博、打架斗殴,如发生违法乱纪案件及其民事、刑事责任,乙方应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保养维修,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停工或减退员工,否则工资不予结算。

  四、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及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工地安全生产,如有安全事故发生,甲方将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如属乙方野蛮施工,违章作业,一经查明,后果乙方自负。

  五、环保要求

  施工现场工人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现场垃圾分类堆放,应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六、工资支付及结算方式

  七、其它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工程开工日期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行作废。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3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桩工程施工部分,为确保,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双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各种联系和协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

  2.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管理及协助乙方施工及技术资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桩基础施工图纸贰套。

  4.甲方负责处理好施工现场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操作人员,并根据图纸及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记录。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对负责。

  沉管碎石桩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松福大道(福永码头至公明北环码头道路工程)土建工程(K0+120-K3+130)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桩工程施工部分,为确保,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双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各种联系和协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

  2.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管理及协助乙方施工及技术资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桩基础施工图纸贰套。

  4.甲方负责处理好施工现场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操作人员,并根据图纸及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记录。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对负责。

  3.乙方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保证桩达到设计要求的承载力。如达不到要求,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4.乙方保证从进场试桩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给甲方工程总价的0.3﹪的`损失费。

  5.如因机械设备严重故障影响工期,乙方负责增加或更换机械进场补充。

  6.乙方保证进场的机械符合国家及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

  三、结算及: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桩以每米 元的单价由乙方承包施工。

  2.: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约 代 表: 签 约 代 表: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 约 时 间: 签 约 时 间: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4

  发包人:

  承包人:

  xx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是区政府XX年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和安置项目,该项目由徐州飞腾房地产公司负责建设,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给拆迁户生活带来不便。为尽快解决该问题,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后续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补充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小区后续分项工程

  工程地点: xx小区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xx小区后续工程模板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 年 12 月 23 日

  四、付款方式

  支付 23680 万元,承包方正常供应工程所需模板。

  五、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工程量有增减变化,由承包方提出申请,监理和发包方确认后,报政府批准后实施,据实结算。

  六、工程质量安全等要求按原合同执行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诺模板供应不间断,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支付的,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项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规定应付工程款支付为止。

  2、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首付工程款后,承包人三天内仍不正常供应模板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后续工程款并不予进行工程核量审计结算且飞腾公司也不予进行结算。

  八、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协议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解决。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XX 年 1 月 2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后生效。

  承 包 人:(签章) 发 包 人:(签章)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联系方式:

  二○xx 年 一 月 二十八 日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5

  承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示范文本主要以集团公司已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地区公司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示范文本中关于词语定义的内容各地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五、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目 录

  1.总则 3

  2.词语定义 3

  3.工程概况 4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 4

  5.合同工期 4

  6.合同价款与结算 5

  7.材料设备供应 7

  8.双方权利义务 8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9

  10.工程验收和保修 10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11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11

  13.保密 12

  14.权利瑕疵担保 12

  15.对外关系 12

  16.保险 12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13

  18.不可抗力 13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

  20.违约责任 14

  21.争议的解决 15

  22.通知 16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6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承包单位(甲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内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非主体工程的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2.1业主:是指将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项目以招标或其他方式发包给承包单位(即本合同甲方)的建设单位。

  2.2承包单位:是指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确定的与业主签订本分包工程所属总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甲方)。

  2.3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2.4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2.5 工程师: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2.6 项目经理: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乙方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2.7监理工程师:是指甲方或业主确定的监理单位派驻现场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代表。

  2.8 总包合同:是指承包单位与业主就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签订的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2.9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约定的,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2.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2.11图纸:指由甲方、业主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甲方或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12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或业主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2.13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1.1总体工程名称:

  3.1.2分包工程名称:

  3.2分包工程地点:

  3.3 分包工程内容:

  3.4 分包工程资金来源: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

  4.1分包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4.1.1专业工程分包

  4.1.2劳务作业分包

  4.2分包范围:

  5.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阶段工期:

  5.1开工及延期开工

  5.1.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开工日期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接到申请后的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 小时内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乙方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5.1.2 因甲方或业主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5.2工期延误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5.2.1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5.2.2 因业主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业主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5.2.3 因业主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业主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5.2.4 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5.2.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承担相应处罚。若延误工期长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6.合同价款与结算

  6.1本工程价款按 (选择6.1.1款或6.1.2款)确定:

  6.1.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6.1.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 元(大写:——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6.2价格调整的因素

  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 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6.2.1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2.2招标工程甲方或业主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6.2.3价格调整的其他因素: 。

  6.3价格调整的依据

  6.3.1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6.3.2本工程为 工程,适用下列 款定额及取费标准。

  6.3.2.1 安装工程(包括与土建工程配套的安装工程),适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定额》。

  6.3.2.2土建工程(包括与安装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适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与费用标准。

  6.3.2.3 公路工程适用《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1996调整配套计价表》、《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6]610号)。

  6.3.2.4上述定额不足部分可参照套用 。

  6.3.2.5工程师工作量签认单。

  6.4工程拨款与结算

  6.4.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甲方按业主的拨款情况向乙方支付除合同价格10%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外的工程进度款。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进度款后15天内,依据甲方审批的乙方进度款支付材料向乙方支付。如果乙方没有填报工程细目的单价或价格,则甲方将不支付这些细目的费用,并认为这些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的价格中。乙方提供甲方审定数额合格的税务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4.2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追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6.4.3其他结算方式: 。

  6.5 其他约定

  6.5.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分包工程,在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单独编制费用预算。

  6.5.2特殊工程的技措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6.5.3甲方有权对现场签证进行复核、审查,定额包含的不应再编入预算。

  6.5.4工程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乙方 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安排解决工作量或补偿待工人员人工费,机械费按停滞台班费处理;乙方没有及时通知的,甲方不负责。

  6.5.5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7.材料设备供应

  7.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7.1.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7.1.2甲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

  7.1.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到货后24小时内,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并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毁损、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1.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乙方应在使用前提出异议,甲方负责解决,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7.1.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7.2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7.2.1 乙方采购除本合同7.1.1条规定以外的分包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 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乙方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7.2.2 乙方应负责自行运输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妥善保管。

  7.2.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图纸或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也可以委托甲方进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设备无合格证明或经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7.2.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7.2.7如甲方不能将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业主供应)运到施工现场,可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保管,运输费、装卸费及保管费按 标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8.双方权利义务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以外,双方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8.1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在开工前 日内将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监理工程师行使以下职权需甲方批准:  。

  监理单位更换监理工程师,甲方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2甲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行使工程师的权利。甲方在更换驻工地代表前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3 乙方委派 为本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的履行。乙方在更换项目经理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4甲方义务

  8.4.1按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应由甲方办理的证件、批件。

  8.4.2 编制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安排,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8.4.3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施工机具和运输条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提供部分施工机具和运输条件时,应由乙方自行解决。

  8.4.4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乙方参加业主方图纸会审;按时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8.4.5 统筹安排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具体费用由乙方承担。

  8.4.6 组织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8.4.7负责与业主进行分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沟通与协调。

  8.4.8其他约定: 。

  8.5乙方义务

  8.5.1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按施工组织总设计安排的要求,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参加甲方的综合平衡。

  8.5.2 在工程开工前 日内向甲方提交技术措施、材料供应计划等施工技术文件。

  8.5.3 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编制分包工程的预决算、施工进度计划。

  8.5.4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或损失,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8.5.5乙方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时向甲方提交每月工程计划、当月已完成工作量统计等各种报表。

  8.5.6 遵守业主和甲方有关的管理制度及监督、检查。接受业主或甲方聘请的.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8.5.7 确保分包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并就分包工程质量与甲方共同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8.5.8乙方应保证其工商营业执照及各种资质的真实性,如发生借用第三方的相关证件导致权利纠纷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5.9 其他约定: 。

  8.6 甲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暂停乙方在本合同下全部或任何部分工作。乙方应立即暂停对工作的进一步实施,并应在上述停工期间,照料需由乙方监管的所有在建工程及业主/甲方财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通知终止暂时的停工,且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立即恢复履行其义务。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停工使乙方延误其工作的实施,各方应对上述延误对进度的影响和必要的停工、复工费用进行协商,并在考虑上述延误后进行调整。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9.1开工前 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套,非标图 套,国家标准一律由乙方自备。

  9.2引进成套设备,甲方向乙方提供原版图 套、中文图 套、施工要领书或技术标准 套。

  9.3一切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问题联系单均采用书面形式,且经设计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9.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乙方应在 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通知业主,待解决方案确定后 小时内将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提交乙方,乙方按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商,工期相应顺延。

  10.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本分包工程验收按适用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执行。甲方与业主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10.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2.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小时内、 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 小时内,乙方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 小时内,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10.2.2工程师接到通知 小时内未验收的,乙方可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验收合格 小时后,工程师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3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其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或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4工程试车

  10.4.1在设备安装前 小时内,乙方必须会同业主、甲方和设计单位对设备、结构、几何尺寸进行检查,并对基础上的轴线、标高进行复核,同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交工手续。设备安装应按照安装的次序及施工进度陆续组织设备进场,并在安装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做好记录。安装验收后,将有关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和随机配件交给甲方,工程师在验收单上签字。

  10.4.2联动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并在试车前 小时内将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业主,由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联合试运转由甲方或业主组织,乙方配合进行,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10.4.3其他约定: 。

  10.5竣工验收

  10.5.1分包工程完工后 日内,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分包工程经竣工验收(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由甲方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交工的凭证;验收不合格时,由乙方返工或修理,并负担全部返修费用。

  10.5.2甲方收到验收申请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日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但甲方根据业主对主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安排,通知乙方顺延验收日期的除外。

  10.5.3甲乙双方对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在总体工程验收时对分包工程所应承担的责任。

  10.5.4分包工程完工后 日内,乙方应绘制竣工图一式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核定单编号,提交甲方存档。在工程交(竣)工后 日,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工程交(竣)工资料一式 份。

  10.6 工程接收

  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当办理工程交接手续。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承担其照管责任。并负责工程的维护、保养、维修,但不包括需由乙方完成的缺陷修复和零星扫尾的工程部位及其区域。甲方也可委托乙方对验收合格的分包工程进行照管,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处理。

  10.7质量保修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甲方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见附件2)。

  10.8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审核,报经业主同意(重大改变需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其节约部分的比例分成由甲方会同业主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采取新工艺、新技术等措施实现的节约部分归甲乙方所有,具体比例由双方确定。

  10.9其他约定: 。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按甲乙双方签订的《 建设工程分包HSE合同》执行。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专利或专用技术等权属按下列 种方式中执行:

  A、甲方所有。

  B、乙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

  C、甲乙双方共有(收益分成比例双方另行协商)。

  D、甲乙双方与业主协商成果归属及收益比例分成,并达成协议。

  13.保密

  13.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1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13.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13.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14.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5.对外关系

  15.1乙方与业主、其他专业服务队伍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其他对外关系由乙方负责。

  15.2其他约定: 。

  16.保险

  16.1乙方应为下述事项办理保险,保险期从开工日期起至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16.1.2 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的损失或损坏;

  16.1.3 乙方的雇员的意外伤害;

  16.1.4 施工现场第三方责任险。

  16.2 保险额度不得低于甲方的要求。如果业主为工程、工程设备和材料办理了工程一切险,但乙方应负担该保险的免赔额以内的损失。在开工日期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的复印件。

  16.3所有保险均应对所发生的损失或损坏以人民币提供补偿。如果乙方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甲方可以办理本应由乙方提供的保险,并从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甲方支付的保险费;如果没有应支付的款额,则已支付的保险金将成为乙方的到期欠款。

  16.4在发生理赔事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并抄送业主,乙方应将理赔的详细过程和结果及时通知甲方和业主。如果由于乙方失误和疏忽造成理赔的失败,甲方有权评估上述损失或损坏的费用,并从应支付或将支付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18.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8.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9.1合同变更

  19.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内容涉及总包合同相关权利义务调整的,应经业主同意。

  19.1.2总包合同变更涉及本分包工程的,甲方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

  19.2本合同可因以下因素解除:

  19.2.1总包合同的解除

  19.2.1.1 如在乙方未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除分包合同。

  19.2.1.2 因本合同第19.2.1.1款原因解除分包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等必要支出的费用。

  19.2.1.3 在本合同第19.2.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乙方经甲方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甲方,由甲方按实际采购价格(或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确定的价格)支付给乙方。

  19.2.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9.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9.2.4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根本无法履行。

  19.2.5依本合同第5.2.5款,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9.2.6其他

  19.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0.违约责任

  20.1甲方违约责任:

  20.1.1未按时拨付工程备料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0.1.2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相应顺延工期。

  20.1.3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0.1.4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乙方损失: ,并顺延工期。

  20.2乙方违约责任:

  20.2.1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 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赶工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行为对整体施工进度已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将其未完成的工程内容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并与乙方解除合同或另行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20.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总体工程质量事故隐患,且无法修复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 。

  20.2.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私自与业主就本合同项目达成协议,或直接接受业主指令,损害甲方利益的,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2.4乙方未用其本体员工进行施工,而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构成违约,且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2.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甲方损失: 。

  2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0.4 如果乙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终止,且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则现场的所有材料、乙方拥有的设备、施工机械、临时工程可由甲方留置。甲方有权为继续实施该工程之目的允许其他乙方使用。在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对所有扣押的乙方的物品自行估价,在甲方自行或雇佣他人完成该工程并在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类款项后,将剩余的款项(如果有的话)退还乙方。

  20.5因主合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将自动解除或终止,乙方不得主张任何索赔。

  21.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21.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 仲裁规则在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双方都应执行。

  21.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提交双方上级领导机构裁决。

  22.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23.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3.3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约定如下: 。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3.4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23.5其它约定: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6

  承包单位(甲方):

  住所: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住所: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____工程的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由乙方完成,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工程概况

  1、总体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4、分包工程范围:

  5、承包形式:

  6、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总工期为_____日。

  7、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条款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保证交付时的工地是能施工的;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规范生产;制定施工进度总计划,并负责安排乙方实施;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图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

  (3)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

  (4)甲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5)及时提供生产设备和材料;工程完工时,及时验收;劳动报酬要按期发放。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人投入工作;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图套、验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2)安全生产,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项罚款;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安排制定施工计划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程竣工时,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保管好甲方交付的生产设备和材料,保护工程周围的设施;

  (6)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保险,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处理;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不得擅自更换,更换前,应提前告知甲方,并保证更换后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工程价款根据下列两种方式择一确定:()

  (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1、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3、工程质量按建设单位方规定要求合格率______%;

  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安排无资质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_____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

  2、因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因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建设单位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4、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小时。

  5、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上述四款造成工期延误的,分包人不算违约,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保密条款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3、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4、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________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_____%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2、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工程分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分包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分包方式

  分包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分包工程造价

  分包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元整(大写:),工程量及材料单价(略)。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办法

  1、乙方自带资金进场施工,铺设完成________后,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大写:)。

  2、灯饰、电箱及附件安装%后,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大写:)。

  3、此项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人民币元整(大写:)。

  4、工程总造价的%余款作为保修保证金,于保修期届满之日起天内付清。

  第五条工期

  ___个工作日,从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__月___日止。

  第六条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达到:__________

  第七条工程保修

  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个__月。保修期间的维修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或业主故意破坏引起的维修除外。

  第八条双方的责任

  1、施工期间内,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由于乙方造成的延误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期间,施工及生活用水、电按工程造价比例分摊。

  4、乙方所进材料,必须达到质量标准,甲方认定后方可施工。

  5、双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员工造成的工伤事故由员工所属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6、任何一方如果违反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九条保密

  一方对因工程分包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为大包干合同,乙方已知悉施工场地的要求及困难性。乙方需保证将施工场地原有的消防联动报警点全部更换完毕,保证消防联动系统能正常运行,并且能通过梧州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检查。若消防大队提出因消防联动报警点不够所以未能通过消防检查,由乙方负责增加消防联动报警点,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所有增加的报警设备的费用,以达到能通过梧州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检查为准。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含税价)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全部货到现场经甲方工作人员点算核实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安装调试完毕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消防检测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5%,工程结算总金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六:____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且乙方必须能确保通过甲方所在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检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国家消防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消防报警主机应设置及可兼容联动甲方现有设备的远程手动启动及自动联动防火卷帘门、消防水泵、消防风机功能。消防报警主机应具备监视泵故障功能。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中的消防电话系统应正常通话。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必须正常工作,一旦出现故障,无工作报警的,经过查证原因是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时,乙方须负责修复和处理赔偿相应的损失。

  5、消防主机移交使用时如厂家所生产的主机操作系统存在需要密码开启操作的所有系统,乙方须无条件提供使用密码供甲方保存使用。一旦出现须要密码开启至甲方消防主机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时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部负责修复和保证甲方消防主机能够正常使用。

  6、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七、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质量保修: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签字验收后报警主机三年、前端设备两年。期满后须提供零部件采购渠道和相关供应厂商的联系电话。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必须修复正常。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至少1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3%的劳务费。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

  4、保修金支付方法

  (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本条第二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九、甲、乙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4人,正常维修维护处理人员2名。直至能够完全独立处理操作和维护工作。

  十、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的,工期顺延推迟。

  3、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4、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5、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9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_______________

  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_______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担保

  31.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合同份数

  36.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

  承包人_______份,

  分包人_______份。

  38.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10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分包方(乙方):

  住址: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优势互补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就__________工程的泳池工程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总价:

  3、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划完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天。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存放物料的地点,确保存放设施的'安全。

  2、甲方保证供给乙方充足的水、电。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按时交付图纸,完成技术交底。

  4、竣工时,及时完成验收。

  5、及时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责任

  1、认真研读图纸,不得轻易对图纸进行修改,若须修改,应与甲方协商。

  2、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酒后作业,不得穿拖鞋进场。

  3、每三天,组织工人学习安全知识。

  4、工程完工时,及时向甲方发竣工通知,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分五次付清,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的备料款。

  2、乙方完成工程的30%,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________元。

  3,乙方完成工程的60%,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________元。

  4、乙方完成该工程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95%,剩下的5%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清。

  五、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的标准。因乙方原因导致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须及时返工直到工程合格,并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迟等各项损失。

  六、保修

  该工程的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______年,期间乙方应无条件负责保修,甲方支付保修价款,若乙方不履行保修责任,则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缮,费用由乙方支付。

  七、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因履行不能而解除合同的,因提前____天告知守约方。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附则

  1、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2、协议各条款均经双方认可,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尚未涉及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责任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主(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海原县李旺中学宿舍楼和餐厅。

  1.2工程地点:海原县李旺中学。

  1.3承包范围及内容:海原县李旺中学宿舍楼和餐厅。

  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全部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总计374天。

  第三条 管理费用收取方式

  1.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有管理费用的总中标价2%。

  第四条 质量

  4.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好) 。

  4.2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4.3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4.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顺此产生的责任。

  4.5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和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若发现乙方有毁损甲方声誉、品牌、形象将终止合同。

  第五条 环境安全标化

  5.1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合格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5.2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5.3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5.4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为工程结束,保修期止,此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甲方与开发商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全部违约赴任并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2、乙方如遇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半月向对方提出书面商函,经协商后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七条 附则

  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6.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3本合同一式 三 份 ,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12

  【摘要】市政工程作为城市建设中最为基础的设施工程,其质量好坏与市民的出行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所以提高市政工程管理工作十分重要。而提高工程管理最直接有效的做法即加强市政工程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

  【关键词】市政工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工作

  前言

  随着市政行业的蓬勃发展,市政设施项目的增加,但市政工程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少缺陷。市政工程建设工期短,工程量大,对资金投入的需求量也较大,且业主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故需要做好一个建设项目依靠施工单位自身的能力较难实现,而对工程实行分包管理占据重要地位。而发包方与承包方为实现他们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相关的详细内容就需要签订合同,从而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也将成为确定当事人在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开展相关工作的最直接标准,也是明确双方经济活动范围、平衡双方工作关系以及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根据。因此加强企业分包工作及合同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1市政工程分包存在的合同问题

  1.1分包人为不适合主体

  依照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分包人为违法主体将造成分包合同无效,存在以下两种情况:①没有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②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订立合同。由于分包方资质条件的缺乏,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将导致总包方需要承担分包合同无效的民事责任。假如出现分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是导致总包合同工期被耽误等问题,总包方需要向业主承担违约和赔偿的连带责任。但在具体的工程实践里,总包方由于各种原因经常在责任承担之后难以在分包人处获得真正的赔偿。

  1.2分包合同内容、形式不符合法定要件

  根据《建筑法》第29条第1款和《合同法》第270条之规定:“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完成”。依民法的基本原则,业主将市政工程交付给总包方进行施工,是其对总包方的各方面履行合同能力及对其资质审查之后的信任为基础,总包方在制定分包合同时有必要先得到业主的认同许可,且要能保障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建设内容由本单位施工完成。反之,就合同本身来说即属于重大违约行为,以法律角度来说虽属于一般合同行为,但其内容维法。

  1.3违法分包

  不仅在总承包合同协定的内容之外进行的分包属于违法分包,没有经过业主许可的分包行为也属于存在风险的违法分包。虽然在许多市政工程项目里,业主的招标文件和总包合同里都详细规范了禁止分包,然而许多总包方却忽视该点规定,一些甚至把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也分包出去。目前,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立法及监督管理等执法工作尚未完善,加上各种复杂社会因素,例如发包方法律意识、合同意识淡薄,导致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难以查出,或者虽然被查出,由于立法执法系统的缺陷而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些无疑放任了承包方的违法行为,使得违法分包现象频发。

  1.4转包和拆解后分包或分包人再分包行为

  根据《建筑法》第28条之规定,可知,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拆解之后凭借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为禁止性行为,第29条第3款规定可知,分包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再分包也为禁止性行为。此外,《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对该类行为也有相同的禁止性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一些施工单位就连项目经理都缺乏足够的合同意识,经常为了获得额外管理费将其承包的项目转包或者拆解以后挂分包的名头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或是分包人对工程进行再分包。某些单位看似开设了项目经理部门,却在实施具体管理工作的时候只安排一两个人进行现场监管,不负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不安排监管人员,全部交给接受转包的单位进行施工与监管。这些行为无疑给工程质量带来巨大隐患:不但总包合同的工期、质量与安全很难得到保障,还经常导致总包方所承担的实际亏损远超出其获得的管理费用。

  1.5分包合同签订格式不规范,必备条款遗漏

  根据法律签订的正规合同是明确并约束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根据。目前,施工单位经常更重视的是合同的成功签订,却忽视对分包合同的格式以及条款等认真审查,对于合同工期、质量监督、施工安全以及竣工验收、违约责任等经常出现约定不明或是未作约定,导致分包合同无法顺利完成,例如当合同一方违约形成纠纷后,另一方因没有合同约定,而无法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市政工程项目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具体措施

  2.1加强对市政工程分包合同文本的制定、分析工作管理

  签订合同前,合同的文本形式应尽可能选择合同示范性文本。在具体操作时,由于合同格式不规范而出现经济争议的实例屡见不鲜。因此如果不是发生特殊情况,应尽量避免选择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私自制定的合同文本形式,从而实际避免其制定的合同文本存在大量不平等条款和存在必备条款遗漏等现象。与此同时,还能加强行政管理部门对分包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便于仲裁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快速解决争议,使得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对于制定合同文本的具体内容,合同管理者一定要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进行深入考察,从而使得所制定的合同有一定的预见作用,此外还要对合同做详细探讨,防止其制定的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与此同时,要能够保证订立一个合法分包合同的各项材料完善、合同条款无遗漏、合同用语精确以及能充分预见工程分包中可能出现的不合理现象。

  2.2完善市政工程项目分包及合同管理系统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完善分包及合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合同管理步骤十分复杂,包含合同的协商、草拟、审核、订立、责任拆分、履行监控、变更、中止、解除以及终止等,建设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第一步要做的即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步骤都贯穿完善的管理制度形成系统,从而让合同的管理工作有依据有约束。在合同订立以后,合同管理者需要向各阶层的项目管理者以及每个工作小组的责任人完成合同交底工作,对合同的重要条款进行解释与阐明,使合同交底制度更加完善。

  2.3对市政工程分包合同进行实时管理

  目前,在工程进行中合同变更现象愈加频繁,而合同的变更通常会造成索赔争议,故在签订合同以后,合同管理者应加强对市政工程分包合同实施实时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严格管理现场签证。在依据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要避免提前、超量签证,尤其是在合同变更添加条款的签证要特别小心,签证一定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条约来确定,能够实现互相制衡。特别不能忽视设计更改以及施工图失误,这种签证只要求签更改或者是改正的部分。(2)迅速记载、收集并清理项目有关的所有材料,审核并详细研究对合同变更内容。在具体操作时,合同变更需和索赔的提出同时完成,要业主和承包方形成统一观点之后再完成合同的变更。(3)迅速解决停工的亏损(包含因承包商原因外造成的停工亏损),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协议的期限用书面形式,根据正规步骤签字确认和停工有关的详细事项。(4)对于定额的约定应该严格遵守,没有对定额进行约定时,需按照工程具体情形或是参照同等类的定额标准与相关的规定进行弥补。

  2.4加强相关人员法律意识

  对于市政工程合同管理者而言,要提高法律学习能力,加强工程分包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设单位要不断加强所属员工尤其是各级领导、项目经理以及和经营财务等相关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以及风险防范意识。使相关工作者能积极利用法律武器,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在思想、制度以及组织上建立一道有效避免分包合同法律风险屏障。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作为市政工程分包工作的关键,市政工程管理的每部分工作都应该以它为中心实施,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工作现已是国内市政工程建设实现可持续规范发展、严格监管的关键工作。不能让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变成死板的格式化管理,它作为一个实时变化的工作,在进行管理时要运用合理的方案及方法,重视管理的灵活性。故,应以重点明确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以及深入了解其重要性为基础,在具体操作中摸索并迅速总结市政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特点,探索出新的方案,防范风险,从而使参与工程建设的每一方都主动完成工程分包合同商定的条约,以此减少市政工程建设市场的风险,维持建设市场秩序稳定,保障市政工程项目能在工期内圆满完成。

  参考文献

  [1]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J].中国招标,20xx(01):30~31.

  [2]栾筱艳.试述市政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J].企业科技与发展,20xx(06):57~59.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13

  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

  甲乙双方就富平县富昌路南延市政道路工程南标段管道安装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富平县富昌路南延市政道路工程南标段管道安装分项工程

  二、工程地点:富平县皂西村

  三、分包形式:双方商定单价一次包死。

  四、分包工程内容:

  1、管道安装工程:灰土地基至管道顶部500mm以内土方回填的所有内容。甲方只提供管道主材及管枕,其余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所使用混凝土及砂浆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按 元/m付给乙方。

  2、雨污水检查井砌筑工程:甲方仅提供防水粉、堵漏灵、微沫剂。砌井使用其它材料、机械及工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按照砖块数量结算乙方工程款。

  五、工程量结算方式、单价:

  1、工程量按乙方完成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算;

  2、单价:混凝土管道安装综合单价,元/米,元/米;检查井砌筑按照砌筑砖块进行结算元

  备注:灰土地基整平每米 元;打垫层及管枕安装每米 元;管道安装每米 元(含闭水试验);素土回填每立方 元(回填至管顶50cm)。

  六、施工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工程完工经闭水试验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70%,甲方所承包工程所有工作内容施工完成并经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工程款的.90%,其余款项保修期满1年内付清。

  七、施工工期: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成,共计 天。凡因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原因或不可抗拒原因,工期可以按实际情况顺延。

  八、乙方负责自有人员场内、场外的人身安全,并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纪律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不听从工地统一安排,不遵守工地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应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必要的罚款处理,对情节严重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进行经济赔偿,必要时责令其退出工地,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及时上报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质量:乙方所完成工程必须经监理及建设单位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结算。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1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议,现甲方工程中的相关项目交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执行如下:

  一、施工内容:

  二、承包方式:

  三、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人工款支付方式:每个项目甲方每月5号按乙方工程进度支付,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工程量的50%,客户交完结算款后或客户整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付清工程款95%给乙方,5%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以包工形式雇用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的生产施工,并由乙方组织管理有关生产人员,生产工具由乙方自理,具体的施工内容及单价见《班组人工报价表》、甲方配合提供好施工场地面给乙方.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生产施工规章制度及施工工种规范、验收规范,并接受甲方人员管理。

  3、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施工,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因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而造成的工伤或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禁止与客户发生争执,做到文明施工,礼貌待客,如因故与客户发生矛盾,甲方有权更换施工班组,所完工部分达到合格的,其工程总价按70%计算,如发生较大争执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必须对此承担经济责任。

  5、乙方及乙方雇用人员在甲方公司施工期间,人身及社会保险均自行购买,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班组施工时,应对自己及其他班组的产品及材料做好保护措施,如已完成产品、半成品或材料因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而造成污染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定出的各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工艺要求》以及《项目管理措施》进行施工,如达不到质量验收要求或违反项目管理措施的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其施工原因或违反项目管理措施造成的损失。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定出的`各项《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并组织工人认真学习,如有违反相应管理条例的,根据双方签订的《班组安全施工责任书》承担其责任;如因乙方因不遵守《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细则》而造成相应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施工的工程必须通过甲方的内部验收,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并理应赔偿甲方材料费。

  10、乙方须对其班组的施工进度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损失,每天罚款壹仟元。

  11、乙方承担的施工内容,在甲方规定的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属于施工工艺方面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

  12、双方每天召开碰头会议,对各部位研讨改进及施工面场地配合工作。

  1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15

  承包方(甲方):代表人:

  分包方(乙方):责任人:

  风险提示:

  分包合同条款内容应当规范、具体、具备可操作性,否则,如果承包人、分包人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识都比较低或差异大时,则订出的合同内容不全,权利义务不均衡,那么这些都在以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埋下伏笔,在订立分包合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某些条款遗漏,或者设计不严谨,造成不必要损失。 甲乙双方以合同法为依据,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协商,现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内容:

  5、建筑面积:

  6、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1、乙方进场前须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

  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共____日历天。

  三、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乙方同意以下列第()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1)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______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2)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______%,计____________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3)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______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______%的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四、工程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____________万元。

  2、乙方须在每月____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账后______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账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方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______%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______%,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______天内支付______%,留______%作为保修金,等________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五、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账。

  2、开工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3、工程完工时,甲方要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4、要及时支付工程价款,不得延期支付。

  六、乙方工作

  1、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2、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台账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3、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

  4、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5、甲方验收工程时,须积极配合。

  七、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八、违约责任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违约,都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行为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承担合同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因一方的行为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守约方可要求终止合同的履行,通知到达责任方时生效。

  九、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风险提示:

  分包合同有关工程量变更及单价调整,不可抗力事件的损失承担,相应工期,竣工验收条件、方法、标准,结算的条件、标准,质保金比例、支付,违约责任等必须与总包合同约定的相应内容一致,特别要坚持大多数分包合同的结算必须在总包合同结算之后进行,降低资金支付风险,防止因分包合同的不一致造成总包单位额外损失的发生。

  建议在起草或者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意见,以防止风险出现。

  甲方: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合同履行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责任人:地址:联系方式:合同履行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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