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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格式条款整治方案

时间:2022-10-01 07:57:47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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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格式条款整治方案

  关于开展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合同格式条款整治方案

  各分局、相关科室:

  按照省局苏工商合[2011]49号《关于在全省开展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工商合[2011]75号《关于开展“美容美发健身”行业预付费消费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和苏州局苏工商函[2011]21号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常熟实际,现就本市开展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由分管局长挂帅,市场合同、消保、监管、经检、消保委负责人和各分局分管局长为成员的“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专项整治内容:

  按省局、苏州局要求,重点开展对全市房屋中介和房屋装饰、装修合同及美容、美发、健身合同进行备案专项整治。

  三、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自2011年4月1日至7月20日。

  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从4月1日至4月14日;

  2.检查备案阶段,从4月15日至6月30日;

  3.总结汇总阶段,从7月1日至7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贯彻学习《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和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熟练掌握《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规则》,提高整体业务能力。

  (二)按照这次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深入排查,摸清本区域房屋中介和房屋装饰、装修合同使用情况及美容、美发、健身合同消费投诉情况,制定具体详细检查计划,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的效果。

  (三)开展对房屋中介和房屋装饰、装修合同及美容、美发、健身合同条款实施检查,认真收集房屋中介和房屋装饰、装修合同及美容、美发、健身合同格式本文,重点检查企业制定和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对合同补充条款、附加条款中的霸王条款进行规范,一是检查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备案;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免除或限制提供方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三是检查是否擅自扩大提供方权利、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检查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检查、巡查记录》和《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回访记录》表,规范执法行为。

  (四)对收集房屋中介和房屋装饰、装修合同及美容、美发、健身合同格式本文进行论证,凡符合备案要求的按《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规则》和操作流程实施备案,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文本,发出限期修改建议书,同时做好对已备案合同文本的回访工作。

  (五)认真总结规范合同格式条款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疑难问题,注重上报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书面于7月20日前报市局市场合同科。

  二0XX年XX月XX日

  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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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以《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为依据,围绕民生热点,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为重要举措,增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的监管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着力构建权利义务对等的交易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任务。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文件精神为工作内容,开展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备案,通过检查与备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交易事项不明确、不完善和侵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霸王条款”等格式条款责令其修改完善,并对其《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修改后实施全面备案,监督房地产企业依法履行合同。

  (二)目标。通过对房地产市场《商品房买卖合同》检查与备案,制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实施细则,建立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平公正交易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维护房地产买卖市场交易稳定有序。

  三、职责分工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市住建局、市消保委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工商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工作职责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问题;负责收集整理房地产销售格式条款合同,制定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舆论宣传,为专项行动营造氛围,扩大社会影响;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负责专项检查的汇总总结工作。

  市住建局:配合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负责提供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对拟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总的格式条款进行初查,涉嫌霸王条款的,及时移交市格式合同评审委员会评审;配合做好日常监管,向工商局开放商品房网上备案合同终端登录。

  市消保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房产地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负责向社会广泛征集和依法点评不公平格式条款,利用各级媒体报导点评结果。

  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管力度,成立市格式合同评审委员会,由工商局、住建局、市消保委等相关部门人员和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并颁发聘书,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评审把关。

  四、方法步骤

  全市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检查时间为2013年7月20日至8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7月20日-7月31日)。完成三项工作。一是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协调人员、协调本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成立检查小组(名单附后),落实好专项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调查摸底,对本地房地产企业户数进行认真摸排,不能遗漏一户(二手房交易不在其中),并登记造册,做好全面检查的准备工作;三是组织召开房地产企业负责人会议,把本次检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宣传到企业,使各房地产企业自觉支持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并要求企业掌握此项工作检查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

  (二)检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进行一户不漏的全面检查,完成三项工作。一是逐户检查并填表登记(表一),检查企业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类型品种(见实物);二是对格式条款内容逐条阅审。阅审的内容:⑴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是否存在自行修改条款、“霸王条款”、删除条款等情况,其删改条款是否存在不公平公正问题;⑵使用企业自制格式条款合同文本,其条款内容是否完整全面,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事项叙述是否清楚,质量面积及免责等不利于消费者条款是否明显等,做好合同书面条款阅审记录;三是发出阅审后的修改和要求企业《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的通知书,对存在问题条款的合同,要求其限时整改完善,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及时提供修改后的合同文本复审,直至完全符合条件实施备案。

  (三)备案阶段。

  1.备案前阅审。《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按照检查阅审、修订完善和备案监督履行的程序进行,发现有明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免责条款及“霸王条款”等问题,要及时责令其修正完善、纠正问题,对不接受修订完善意见的企业单位,应依法立案查处。

  2.建立备案核审制度。合同备案机构自收到房地产商品房销售企业提交的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的申请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提出修订方案,告知并指导企业修订完善。

  3.规范备案程序。备案工作应严格按照《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相关程序的规定进行,建立一企一档,规范装订。

  4.建立备案检查制度。工商机关对房地产格式条款合同备案后,应当定期对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回访,及时了解社会反映等情况,以便于操作中不断完善与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切实提高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检查、备案工作的认识,商品房买卖是民生消费的一件大事,倍受社会关注,消费者最渴望得到公平、合理和明白地购房,生怕在购房合同中上当受骗。因此,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监管列入重点,对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规范企业行为、促进商品房交易市场有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意义。为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开展的领导与指导作用,把检查备案工作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结合本地商品房买卖管理实际,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能,合力做好检查工作,集中精力和时间完成专项检查,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条款,应及时与相关部门“会诊”,共同研究制定修改完善方案,工商部门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做好协调工作。

  (三)狠抓落实,务求成效。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负起责任,把《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检查、备案工作摆在当前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并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计划,明确责任和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通过检查与备案,有效提升我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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